毛泽东和邓小平民主思想的比较分析_邓小平文选论文

毛泽东和邓小平民主思想的比较分析_邓小平文选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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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是政治学理论中的重要概念,也是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政治的重要内容。马克思主义从阶级社会出发,认为民主的本质“是作为类概念的国家制度”(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56 年版,第280页。),“是一种国家形式,一种国家形态。因此, 它同任何国家一样,也是有组织有系统地对人们使用暴力,这是一方面。但另一方面,民主意味着在形式上承认公民一律平等,承认大家都有决定国家制度和管理的平等权利。”(注:《列宁选集》第3卷, 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257页。 )毛泽东和邓小平都确认并坚持了马克思主义关于民主的这一基本认识,但是在民主的地位、形式、实现途径等方面,却形成了不同的认识和实践。本文试图比较毛泽东和邓小平在民主思想上的不同点,并进一步分析形成这种差别的原因。

一、民主的地位:手段与目的

毛泽东把建设民主政治视为中国革命的首要任务之一。在对民主地位的认识上,首先认为民主是一种手段,他说:“民主这个东西,有时看起来似乎是目的,实际上,只是一种手段。马克思主义告诉我们,民主属于上层建筑,属于政治这个范畴。这就是说归根结底,它是为经济基础服务的。”(注:《毛泽东著作选读》下册,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761页。)显然, 毛泽东是从政治为经济服务的意义上认为民主是作为手段而存在的。民主作为上层建筑,必然为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经济基础服务,毛泽东的这种观点无疑是符合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的,是无可厚非的。但是在后来的思想中,毛泽东在民主与集中的关系上却强调了民主的“手段”地位,把民主作为达到集中的手段,而且认为,民主只有通过集中才能为经济基础服务。1962年,在关于民主集中制的讲话中,毛泽东明确地表述了这个观点。他说:“没有高度的民主,不可能有高度的集中,而没有高度的集中,就不可能建立社会主义经济。”这就是说,建立高度民主,是为了达到高度的集中,而只有高度的集中,才能建设社会主义经济。民主仅仅被作为达到集中的手段,间接地为社会主义经济服务,这就曲解和贬低了民主的作用与地位。(注:参见潘国华:《伟大的探索》,北京燕山出版社1987年版,第140—141页。)在毛泽东的晚年时期,这种认识直接导致了中国民主政治建设的曲折与退步。

邓小平总结了“我们过去对民主宣传得不够,实行得不够,制度上有许多不完善”的历史教训,提出“继续发扬民主,是我们党今后一个长时期的坚定不移的目标”(注:《邓小平文选》第2卷, 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176页。)。他强调“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 “社会主义愈发展,民主也愈发展”(注:《邓小平文选》第2卷, 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168页。)。这就是说, 民主是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和内在要求,不能把它仅仅理解为一种手段和方法。社会主义如果不具备民主的政治特征,就是不够格的社会主义或不完全的社会主义。所以邓小平进而提出:“我们进行社会主义建设,是要在经济上赶上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在政治上创造比资本主义国家的民主更高更切实的民主,并且造就比这些国家更多更优秀的人才。”他还强调,“党和国家的各种制度究竟好不好,完善不完善,必须用是否有利于实现这三条来检验”(注:《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322—323页。)。这种思想,与毛泽东通常把民主看作是一种方法和手段是不同的,这是邓小平和毛泽东民主思想的重要区别。

二、民主的形式:“大民主”与“小民主”

毛泽东和邓小平都反对照搬西方的民主形式。毛泽东严厉地批评了一部分干部要求实行类似西方“议会自由”、“政党政治”、“三权分立”民主的主张,认为这种主张“缺乏马克思主义的观点,缺乏阶级观点,是错误的”(注:《毛泽东选集》第5卷, 人民出版社1977年版, 第323页。)。邓小平也从中国的具体国情出发, 认为“资本主义社会的民主是资产阶级的民主,实际上是垄断资本的民主,无非是多党竞选、三权鼎立、两院制”(注:《邓小平文选(1975—1982)》,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第240页。),“不能搬用西方的那一套, 要搬那一套,非乱不可”(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196页。)。在此基础上,毛泽东和邓小平形成了对社会主义民主形式的不同设计。

毛泽东心目中的民主模式是一种“千千万万群众政治家”积极行动的大众民主,用毛泽东自己的话就是一种广泛发动群众参与的“大民主”。毛泽东说:“我们是爱好大民主的。我们爱好的是无产阶级领导下的大民主。我们发动群众斗蒋介石,斗了二十几年,把他斗垮了;土地改革运动,农民群众起来斗地主阶级,斗了三年,取得了土地。那都是大民主……现在再搞大民主,我也赞成。一万年以后还有革命,那时搞大民主还是可能的。”(注:《毛泽东选集》第5卷, 人民出版社1977年版,第323—324页。)这种民主要求“人民自己必须管理上层建筑,不管理上层建筑是不行的”(注:毛泽东读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谈话记录(1959年12月—1960年2月),载《党的文献》1992年第5期,第6页。)。为此,毛泽东提出了许多具体的设想, 他号召建立“长期的常设的群众组织”作为各级政治生活、社会生活和经济生活的“权力机构”,“要像巴黎公社那样,必须实行全面的选举制”,成为“最好的新组织形式”。(注:见1966年8 月毛泽东亲自主持制定的《中共中央关于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决定》(即十六条),引自《人民日报》1966年8月9日。)他要求“以后要把大鸣、大放、大辩论、大字报这种形式传下去。这种形式充分发挥了社会主义民主”。(注:《毛泽东选集》第5卷,人民出版社1977年版,第468页。)所有的这些构想,都在毛泽东一手发动的“文化大革命”中付诸实践。文化大革命集中体现了毛泽东所设计的民主形式。毛泽东曾经把文化大革命作为和建立新中国一样重要的由他完成的两件大事之一。

邓小平心目中的民主形式与毛泽东的设想截然不同。就在毛泽东提出“大民主”主张的同时(1957年),邓小平就鲜明地提出:“大民主我们并不提倡,搞大民主并不好。”同时,邓小平也提出了自己的民主形式:“大民主是可以避免的,这就是要有小民主。”(注:《邓小平文选》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273页。)这种民主要求做到“保证其全体人民通过各种有效形式管理国家、特别是管理基层地方政权和各项企业事业的权力,享有各项公民权利”。(注:《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322页。)这一思想无疑继承了毛泽东提出的“劳动者自己管理上层建筑”的思想,但是在实现途径上,邓小平坚决否定了毛泽东主张的“四大”,认为“这个四大的做法,作为一个整体来看,从来没有产生过积极的作用”;(注:《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257页。)同时,邓小平也提出了自己的设想,总结起来,大致包括这样几个方面:(1 )组织保证:“迫切需要培养、发现、提拔、使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比较年轻的、有专业知识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人才。”(注:《邓小平文选》第2卷, 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322页。)(2)建立监督机制:“党要接受监督,党员要接受监督”,“所谓监督来自三个方面。第一,是党的监督。……第二,是群众的监督。……第三,是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监督”(注:《邓小平文选》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270—271页。)。(3)制度保证:改革党和国家的领导制度, “真正建立从国务院到地方各级政府从上到下的强有力的工作系统”。(4 )法律保证:加强立法,完善人民代表大会、民族区域自治、职工代表大会等民主制度,“要使我们的宪法更加完备、周密、准确,能够切实保证人民真正享有管理国家各级组织和各项企业事业的权力,享有充分的公民权利,要使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真正实行民族区域自治,要改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等等”。(注:《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 第339页。)(5)“创造民主的条件,要重申‘三不主义’:不抓辫子,不扣帽子,不打棍子。”(注:《邓小平文选》第 2 卷, 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144页。)“领导人的度量要大一点。要能容人, 要能听得进反面意见,要能用平等态度待人,要能更谦虚谨慎,等等。”(注:《邓小平文选》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309页。)

关于民主的不同形式,英国政治学家戴维·赫尔德认为“可以被合理地划分为两大形式:即直接的或参与的民主(direct democracy orparticipatory democracy )(一种公民可以直接参与公共事务决策的制度)和自由的或代议的民主(liberaldemocracyorrepresentative democracy)(一种在‘法治’的框架之下通过选任的‘官员’来‘代表’公民的利益和/或观点而实行统治的制度)”。毛泽东所追求的“大民主”无疑属于前一种,是一种直接参与的大众民主模式;而邓小平所规划的小民主则显然属于后一种,尤其倾向于专家竞争的精英民主模式。(注:引文引自〔英〕戴维·赫尔德著,燕继荣等译:《民主的模式》,中央编译出版社,1998年版,第6页。 在戴维·赫尔德的理论中,直接民主模式是对马克思、恩格斯民主模式的概括,精英民主模式则以韦伯和熊彼特为代表人物。熊彼特曾经指出保证民主高效运行的五个条件:(1)政治家的能力和才干很高;(2)对立竞争的政治组织的存在;(3)存在受过良好训练的官僚队伍;(4)存在民主的自我控制;(5)能容忍不同的观点。 邓小平对于民主运行的设想无疑与熊彼特的思想具有很大的一致性。具体参见本书第239页。)

三、民主的保证:魅力型权威与法理型权威

任何一种民主模式,在实践过程中都需要一定的权威作为运行的保证。社会学家韦伯曾依据人们服从的动机将权威划分为法理型、传统型和魅力型三种。其中,法理型权威是依据人们对法律法规及执法者的信仰而获得的,魅力型权威则是来自人们对某个或某几个品格出众、才智超群、很具感召力的领袖人物的拥戴、信仰和服从。从毛泽东和邓小平不同的民主模式出发,他们对权威类型的态度也是不同的。从“大民主”的模式出发,毛泽东自然而然地走向了对个人魅力权威的需要,从“小民主”的模式出发,邓小平开始了坚定不移的对国家法理型权威的追求。

毛泽东曾经是一个“个人崇拜”的坚决反对者。但是,随着社会主义建设中新形势的出现,毛泽东和党内其他领导人开始出现政策上的分歧,毛泽东在个人崇拜问题上的态度也发生了转变。在1958年3 月召开的成都会议上,他说:“个人崇拜有两种:一种是正确的,如对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正确的东西,我们必须崇拜,永远崇拜,不崇拜不得了……;另一种是不正确的崇拜,不加分析,盲目服从,这就不对了。反对个人崇拜的目的也有两种:一种是反对不正确的崇拜,一种是反对崇拜别人,要求崇拜自己。”(注:参见《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七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2年版,第113页。 )毛泽东的这个理论不符合马克思主义反对一切个人崇拜的观点,表明他在个人崇拜问题上开始出现了失误。不幸的是,党内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利用了毛泽东的态度,乘势开始了制造个人崇拜的高潮,这就促进了毛泽东错误观点的进一步发展。1965年1月,毛泽东在与斯诺谈话时说,1956 年还谈不上个人崇拜,但是却很需要有个人崇拜。他很坦率地承认当时中国个人崇拜的存在,并暗示三个月前赫鲁晓夫的下台,可能就是因为“根本没有对他个人的崇拜”。在这里,毛泽东明确地表明了主张搞个人崇拜的态度。(注:引自李建华、程龙著:《行动的群众——毛泽东的民主观》,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第204页。 )这种态度无疑是和他所主张的大民主形式是一致的。当群众行动起来,打倒各级政府组织,法理型的权威彻底地不存在了的时候,只有靠这种个人所代表的魅力型权威才能维持国家的基本政治生活,大民主的模式才能够得以存在,“文化大革命”的实践恰恰证明了这一点。

邓小平总结了毛泽东的失误,提出了社会主义民主要“制度化、法律化”(注:《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359页。)的思想。邓小平所提出的民主制度化,是指要形成一个真正反映社会主义本质要求和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民主政治制度的体系。这个体系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具有权威性,决不能因为领导人的看法或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邓小平指出:“一个国家的命运建立在一两个人的声望上面,是很不健康的,是很危险的。不出事没问题,一出事就不可收拾。”(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311页。)因此,还要努力实现各项制度的“定型化”,“在各方面形成一整套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制度”(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 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372页。)以确保其长期不变。这样, 就可以“从制度上保证党和国家政治生活的民主化、经济管理的民主化、整个社会生活的民主化,促进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顺利发展”。(注:《邓小平文选》第2卷, 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336页。 )针对我国历史上的“人治”传统和建国以来党在民主建设上的失误,邓小平还提出了民主“法律”化的思路。他强调,“社会主义民主和社会主义法制是不可分的”,(注:《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359页。)“民主要坚持下去,法制要坚持下去。这好像两只手,任何一只手削弱都不行”(注:《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189页。)。他指出,“要在全国坚决实行这样一些原则: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注:《邓小平文选》第2卷, 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254页。)在具体的实践中,邓小平主张废除领导干部终身制, 晚年主动退居二线。这都表明邓小平在总结毛泽东失误的基础上,提倡法理型权威,保证了中国民主建设的顺利进行。

四、差异的根源:理性主义与经验主义

民主思想发源于西方。在西方的思想传统里,对于民主的认识一直存在着理性主义与经验主义两种思维模式。对于这两种思维模式的区别,美国学者萨托利有着精彩的论述:“经验主义的精神是在mediasres(事物之间),因此它同能够看到、 触摸到和加以检验的事物十分接近,而理性主义精神则飞向一个更高的抽象层次,一个远离事实的层次。经验主义者倾向于从现实开始工作,而理性主义者则倾向于把现实改造成‘理性’的反映。经验主义的天性是看看事物如何工作,而理性主义的嗜好是从头开始,重新组织一切事物。……经验主义倾向于试验,理性主义倾向于定义;前者热衷于从经验中学习,一再地进行试验,后者则是不加试验地勇往直前;经验主义很少留心严格的一致性和漫长的证明步骤,理性主义者则只信赖演绎的一致性。结果经验主义者表现得合乎情理而不合乎理性,理性主义者则把逻辑的严谨看得高于一切,为了理性甚至不惜变得不讲情理。”(注:〔美〕乔·萨托利著,冯克利、阎克文译:《民主新论》,东方出版社1997年版,第53—54页。)

从这两种不同的思维模式出发,民主思想也形成了两种不同的形态。从经验主义出发,民主被视为明确的公共权力体制。从古希腊的城邦民主、罗马的共和政体、中世纪意大利城邦共和国到近代以英美为代表的代议体制,以及现代由熊彼特提出的“精英民主理论”都贯彻着这一认识主线;从理性主义出发,民主被视为一种社会状态,以卢梭的“人民主权”思想为核心内容的社会契约论式的古典民主理论是其典型代表。这种思想直接影响了法国大革命以及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巴黎公社无疑是其典型的实践。萨托利从历史的角度出发认为,法国式的民主是一种理性主义民主,英美式的民主则是一种经验主义民主。(注:〔美〕乔·萨托利著,冯克利、阎克文译:《民主新论》,东方出版社1997年版,第55页。)

对比毛泽东与邓小平在民主观念和民主实践上的不同,笔者认为,毛泽东与邓小平在民主观念上出现分歧的直接原因在于他们不同的思维模式,毛泽东的民主是从理性主义的角度出发的必然结果,而邓小平的民主却是在经验主义的基础上进行的一次伟大实践。

毛泽东的思维中带有明显的理性主义特征。还是在1912年在湖南省立图书馆自学期间,毛泽东就“读了卢梭的著作”(注:斯诺:《西行漫记》,三联书店1979年版,第113页。),在湖南师范学校读书期间,毛泽东在很大程度上将人的善性实现问题视为知识问题、理智认识问题,这实际上是一种近乎理性主义的主智倾向。(注:引自李建华、程龙著:《行动的群众——毛泽东的民主观》,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第58页。)在五四运动时期,他进一步接受了西方理性主义思想的启蒙,最终接受了马克思主义。从此,毛泽东以他对马克思主义的理解,形成了自己对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认识,并在此基础上,开始了对这种完美的社会理想的执著追求。但是,马克思主义的思想进程是以完全成熟或高度发达的资本主义作为社会主义的逻辑起点的,而毛泽东的社会理想却开始于中国作为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的实际之上,这样,试图将马克思主义理想付诸于中国现实的毛泽东就面临着两个选择:要么提高中国实现社会主义的历史起点,要么降低马克思主义所预见的社会主义的逻辑起点。显然,毛泽东在社会主义建设中选择了前者。这也恰恰体现了“理性主义者则倾向于把现实改造成‘理性’的反映”的特征。当其他领导人因为不赞成毛泽东脱离实际的做法而在政策上与毛泽东出现分歧时,毛泽东仍然固执地坚持自己的认识,“为了理性甚至不惜变得不讲情理”地采用“大民主”的方式来解决问题,直至最终发动了“文化大革命”。

恩格斯曾经指出:“历史从哪里开始,思想的进程也应当从哪里开始。”(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 第122页。)对此,邓小平有深刻的认识。与毛泽东的理性主义思维不同,邓小平对民主的思索与实践明显地具有经验主义色彩。他从对毛泽东社会主义理想模式的怀疑到重新对什么是社会主义进行探讨,再到最后做出社会主义本质的规定,其思想进程都是从中国社会主义历史起点开始的。他指出:“社会主义必须是切合中国实际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63页。), “我们建设的社会主义,是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29页。)。这样, 就使对什么是社会主义的认识从理想回到了现实,实现了思想进程与历史进程的一致。邓小平反对在中国急于建立不切实际的理想民主模式,他说:“中国正处在特别需要集中注意力发展经济的进程中。如果追求形式上的民主,结果是既实现不了民主,经济也得不到发展,只会出现国家混乱、人心涣散的局面。对于这一点我们有深切的体验,因为我们有‘文化大革命’的经历,亲眼看到了它的恶果。”(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 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284—285页。)这些思想充分体现了邓小平经验主义取向的思维特点。他“倾向于从现实开始工作”,提出了“要紧紧抓住合乎自己的实际情况这一条”;(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 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118页。)他也“热衷于从经验中学习, 一再地进行试验”,认为“改革开放是很大的试验”( 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130页。), 号召全国人民“胆子要大一些,敢于试验,不能像小脚女人一样。看准了的,就大胆地试,大胆地闯”(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372页。)。这种思维模式是邓小平形成与毛泽东不同的民主思想的根本原因,也正是这种思维模式保证了邓小平能够在继承的基础上,纠正毛泽东不适合中国国情的民主设计。

民主是辛亥革命以来几代中国人不变的追求,如果从民国初年的议会政治开始算起,历代仁人志士已经进行了十余种民主模式的思索与实践。但是,任何一种民主模式都必须接受国情的检验,只有符合中国国情的民主模式才能在中国的土地上生根,推动中国的政治发展。这就需要我们在社会主义政治建设中必须牢固树立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的观念,立足国情,勇于实践,勇于创新,稳步地推动中国的民主进程。这应该成为我们比较毛泽东、邓小平民主思想的基本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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