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荷兰手册”的评论_档案学论文

对“荷兰手册”的评论_档案学论文

荷兰手册评述,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荷兰论文,手册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荷兰手册中文书名是《档案的整理与编目手册》,系荷兰著名档案学家萨穆·缪勒、约翰·斐斯和罗伯特·福罗英合著,(注:据[荷兰]埃里克·凯特拉的《缪勒、斐斯和福罗英》一文所述,原定的手册作者是缪勒、斐斯和邦坦,后来因故邦坦以及多西不承担既定撰写任务,于是才改由福罗英成为编写手册的3人小组的成员。)于1898年在荷兰首都海牙出版(注:对此持有另一种说法的是第13届国际档案大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主报告人——荷兰格罗宁根市档案馆馆长J·布鲁克。他的说法是:荷兰手册于1898年在荷兰格罗宁根市出版。)(1920年再版),引起欧美各国档案界的极大关注。最初,于1905年荷兰手册由汉斯·凯泽(注:转引自[荷兰]埃里克·凯特拉:《缪勒、斐斯和福罗英》。)译成德文出版。根据该德文版,1908年手册被译成意大利文出版(1974年再版)(注:转引自[荷兰]埃里克·凯特拉:《缪勒、斐斯和福罗英》。)。1910年,手册由比利时国家档案馆乔斯·卡维莱厄(注:作为手册法文版译者之一的卡维莱厄,曾出席1900年在法国巴黎召开的一次国际图书馆员大会。他创立了“比利时档案馆员与图书馆员协会”,并为该协会的领导人。后来他又担任过比利时国家档案馆馆长。)和法国档案馆享利·斯坦译成法文出版。(注:转引自[荷兰]埃里克·凯特拉:《缪勒、斐斯和福罗英》。)1912年,手册被译成保加利亚文出版。(注:转引自[荷兰]埃里克·凯特拉:《缪勒、斐斯和福罗英》。)原苏联1925年第2~4期《档案工作》杂志,刊载过该手册的俄文摘译稿。(注:转引自陈兆祦、王德俊主编:《档案学基础》,中国档案出版社1995年版,第209页。)1909年,在第一届国际联盟会议上,沃尔多·利兰曾经表达过这样一种愿望:美国档案工作者将可能出版一本类似于荷兰档案工作者手册的一本档案学著作。1940年,由美国阿瑟·列维特根据法文版译成英文(注:这是1997年3月国际档案理事会秘书长查尔斯·凯思凯姆蒂在北京访问期间,在与笔者进行学术交流谈及荷兰手册时他所持有的一种说法。)在纽约出版(后再版,1968年第3版(注:转引自[荷兰]埃里克·凯特拉:《缪勒、斐斯和福罗英》。))。进入本世纪五六十年代,该手册的影响从欧美各国档案界进一步扩展和波及到亚洲和拉丁美洲各国档案界,其显著标志为:1959年,根据1940年英译本的再版本,由中国人民大学历史档案系档案史教研室译成中文在北京出版;(据笔者调查,为适应和满足世界档案学史的教学参考的需要,中国* 民大学历史档案系档案史教研室从北京图书馆借来荷兰手册的1940年英译本的再版本,聘请一位有较高英文水平的同志任译者,利用半年多时间译成中文版本,于1959年10月在北京出版。)1960年,该手册的葡萄牙文译本在巴西出版(1973年再版)。(注:转引自[荷兰]埃里克·凯特拉:《缪勒、斐斯和福罗英》。)自荷兰手册1898年出版100年来,先后出版了荷兰文、德文、意大利文、法文、保加利亚文、俄文、英文、中文和葡萄牙文9种文字的版本,影响波及欧洲、北美洲、亚洲和拉丁美洲各国档案界。翻开国际档案事业发展史和档案学发展史,一部档案学著作在国际档案界传播如此广,为各国档案工作者和档案学者如此推崇,理当首推荷兰手册。

100年来,荷兰手册在国际档案界产生了颇为广泛、深刻的影响。仅以本世纪初和本世纪末召开的两次国际档案大会,均以手册为重要议题之一,即得到有力证明。

本世纪初,在1910年比利时布鲁塞尔举行的国际图书馆员与档案馆员大会上,有500多名档案工作者参加了会。在向大会提交的59篇学术报告中,涉及档案和档案工作问题的就有23篇,它们主要探讨了有关档案立法、安全库房的结构、档案保护与修复、案卷目录的编制以及档案人员的职业教育等问题。这次大会对荷兰手册(当时已有荷兰文、德文、意大利文、法文版)进行了较长时间的比较充分、系统、深入的研讨,并取得了一个重要共识:手册所阐发的核心思想——来源原则是档案职业的基本原则(注:第十三届国际档案大会组委会学术规划部编印:《第十三届国际档案大会报告集(1996年9月中国北京)》,第3页。)。此外,作为手册作者之一的缪勒,不仅是大会的与图书会议并列的档案会议的主席,始终主持大会的档案学术讨论,对大会的圆满成功作出了重要贡献,会后又被当选为国际图书馆员与档案馆员大会常设委员会委员。作为手册译者之一的卡维莱厄在大会上也是一位引人注目、甚为活跃的重要人物。作为大会的报告人之一,他所作的涉及有关档案人员职业教育内容的学术报告,颇为精彩,也备受与会者的关注与好评。(注:第十三届国际档案大会组委会学术规划部编印:《第十三届国际档案大会报告集(1996年9月中国北京)》,第2页。)

第二,大会时隔86年手册出版98年,即1996年9月在中国北京举行的举世瞩目的第13届国际档案大会上,荷兰手册更备受关注,又被列入大会的重要议题之一。手册在大会上所产生的重要影响主要表现在:一是在大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荷兰J·布鲁克(荷兰格罗宁根市档案馆馆长)所作的主报告《从布鲁塞尔到北京》的第一部分“幕后的职业”中,开宗明义的指出:“昨天下午,一个悲痛的消息传遍全城,它引起人们深深的遗憾。这座城市的国家档案员(即格罗宁根省国家档案馆馆长——译者注)J·A·斐斯先生昨天在他的岗位上逝世,终年54岁。”“……这是刊登在1913年1月29日星期三出版的地方报纸《格罗宁根市每日新闻》上报道在荷兰国内外档案界负有盛名的斐斯先生逝世的一段话……”“死者属于格罗宁根市那些最知名、最受尊敬的居民中的一员,许多人尤其是历史研究领域的人们曾在信息方面求助于这些居民。未与斐斯先生商议,任何历史性聚会都不会组织起来……作为城市和省事务的发起人,作为公共福利协会或手艺人协会的代言人,他受到高度尊重。”该主报告强调指出:“格罗宁根市的这位死于1913年的国家档案员,与他的同事缪勒和福罗英组成出版此书(即指手册——笔者注)三人小组。此书的作者注定世界扬名。档案人员正是在这个时候意识到他们职业的特征。”不仅如此,该主报告还指出手册的出版是“档案工作职业化进程”的又一里程碑(注:第十三届国际档案大会组委会学术规划部编印:《第十三届国际档案大会报告集(1996年9月中国北京)》,第1页。)。二是在第3次全体会议上,加拿大T·库克(加拿大国家档案馆历史资源司官员)在其题为《1898年荷兰手册出版以来档案理论与实践的相互关系》的主报告中,既明确指出荷兰手册是贯穿该主报告主要内容的主线之一,又指明了该手册和档案理论与实践之间的密切关系。还在“总体回顾:本世纪的档案思想”中,单列“1898年荷兰手册:确定档案原则”一节。该主报告强调指出:“近一百年前,荷兰三位档案学者萨穆·缪勒、约翰·斐斯和罗伯特·福罗英出版了著名的《档案的整理与编目手册》。他们在手册中阐述的思想已成为本世纪档案理论与实践的基础。”还指出:“这本集体著作的特点在于,不仅原则本身很有说明力,附文中还包括限制说明和许多范例。”库克认为:现代档案理论发展史的起点始于缪勒、斐斯和福罗英。该手册的“主要贡献是阐述了档案的性质和档案整理的最重要原则”、“确实,荷兰手册是一本非常重要的著作,* 为它首次系统论述了欧洲档案理论,阐明了档案机构中整理档案的方法。(注:第十三届国际档案大会组委会学术规划部编印:《第十三届国际档案大会报告集(1996年9月中国北京)》,第89页。)应当说,库克这位加拿大著名档案学者在进行有关档案理论与实践历史的深刻回顾和理性思考后,对手册的理论成就所作出的高度评价,得到大会与会者的首肯和共鸣。三是在大会第3次全体会议上意大利A·穆勒(意大利文化与环境保护部档案总局官员)所作的题为《来源原则:仍是本专业的基本原则吗?》的辅助报告中,对这一兼有理论与实践意义的问题,作了符合大会以“本纪世末的档案工作——回顾与展望为主题的要求的回答:一方面,回顾过去,意大利的情况表明,传统档案工作(即以荷兰手册阐述的来源原则为基础——笔者注)并没有在实质上被削弱而是更具活力”,也就是说,即使处于世纪之交的今天,荷兰手册所阐述的来源原则的基本精神并未过时,它仍是档案专业的基本原则;另一方面,展望未来,即“展望来源原则的应用前景,必须强调指出,伴随本世纪人类社会与技术的进步导致了档案工作的重大变革”,也必须“跨越荷兰档案工作者手册”(注:第十三届国际档案大会组委会学术规划部编印:《第十三届国际档案大会报告集(1996年9月中国北京)》,第133页。)也就是说,在继承手册所阐述的来源原则基本精神的基础上,来源原则本身也应当、必须发展,以适应新时代、新形势的档案工作、档案学发展的需要。四是从1996年9月《中国档案》杂志记者采访新当选为第13届国际档案理事会副主席、项目管理委员会主席、荷兰国家档案馆馆长埃里克·凯特拉时说过的一段话,可从一定程度上反映荷兰手册在这次大会上具有比较广泛、深刻的影响。这位来自手册故乡的国际档案界著名活动家、档案学者颇为自豪、满怀深情地说:“中国同行在其现行的档案工作中以1898年缪勒、斐斯和福罗英所著的《荷兰手册》为理论基础,我感到非常激动和荣幸。对于我们的祖先和中国档案学来说,这当然是一个贡献。”他还指出:“福罗英作为1912-1932年间的国家档案馆馆长,他是我的前任。斐斯是格罗宁根省档案馆馆长,我在提任国家档案馆馆长以前,也在那里工作。因而,我对福罗英和斐斯深感自豪,我写了他们二人的传记,也写了缪勒的传记。”这位荷兰档案学者还坚定地、满怀信心地说:“他们的科学思想仍然充满活力,我们今天的档案工作者在今天以至明天的世界上重新认识和接受他们的思想。”(注:《中国档案* 杂志1996年特刊,第37页。)

荷兰手册出版100年来,它所阐述的来源原则,不仅成为世界各国档案学的理论基础,而且也是世界各国档案工作实践的指导原则,对世界各国档案工作、档案事业的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正因为如此,世界各国档案工作者,尤其是一些档案学者在研读荷兰手册,以及运用手册所阐述的来源原则指导档案学研究过程中,对荷兰手册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指导意义作了不少评价性的阐述。

说起国外档案学著作对荷兰手册的评价,人们很自然首先想到在世界上被公认为最具权威性工具书之一的《不列颠百科全书》(1964年版)将手册列为世界档案学名著之一。(注:与荷兰手册一起列为世界档案学名著的另两本档案学著作是:英国著名档案学家希拉里·詹金逊的《档案管理手册》(1922年初版、1937年再版)、意大利著名档案学家欧根尼奥·卡萨诺瓦的《档案学》(1928年初版、1968年再版)。)美国著名档案学家T·R·谢伦伯格(1903~1970年)的《现代档案——原则与技术》,占用相当的篇幅,对荷兰手册进行了比较系统、深入的论述,指出:“来源原则,正象在普鲁士得到发展那样,也为荷兰所接受,并由荷兰的三位档案工作者进行了理论上的论证。”手册“包括了精心发挥的整理与编目原则,扼要说明了荷兰档案工作者协会许多会议上以及《荷兰档案杂志》上的看法。”笔者认为,谢伦伯格对手册的两点重要评价尤其值得重视:一是他认为:“就其对于档案学的世界性贡献而论,论述档案管理的最重要的手册可能要推三位荷兰档案学家——缪勒(1848-1922年)、斐斯(1858-1913年)和福罗英(1857-1935年)合写的一部书了。书名为《档案的整理与编目手册》”;二是他指出:“这本手册成了现代档案工作者的圣经”。(注:T·R·谢伦伯格(美):《现代档案——原则与技术》,档案出版社1983年12月版,第188页。)毋庸置疑,与其他论者相比较而言,谢伦伯格从一个新的层次和高度上认定手册对档案学作出的“世界性贡献”的评价,以及认定手册是现代档案工作者的“圣经”的评价,均已为国际档案界公认为是对手册的权威性、经典性的评价。此外,对手册作出肯定性评价的国外档案学著作还值得一提的是,原苏联档案专业教科书认为:荷兰手册是有关“档案工作理论与历史原理的第一部总结性著作”,堪称“当时档案学优秀成绩的范例”。(注:转引自陈兆祦主编:《六十国档案工作概况》,中国档案出版社1995年3月版,第213页。)

自80年代以来,荷兰手册开始引起中国档案界同行比较普遍的关注,并在对它进行比较系统、深入研究的基础上,作出很高的评价。其主要评价可概括为:一是认为手册为档案学的理论基石——来源原则奠定了理论基础。比如李凤楼、张恩庆、韩玉梅、黄坤坊1983年编著的《世界档案史简编》指出:“缪勒、斐斯和福罗英三位档案学家合写了《档案的整理与编目手册》一书,进一步论述了全宗的思想,为来源原则奠定了理论基础。”持有同样或类似评价和提法的另一本档案学著作是1987年国家教委高教一司文科处、国家档案局教育处编的《档案学理论新探索——全国档案学研讨班专题报告、发言集》。二是认为手册的主要功绩就是阐述和论证了来源原则的优越性。比如黄坤坊1986年编著的《欧美档案学概要》指出:“来源原则虽然是普鲁士人提出的,但是,只是在荷兰人充分论证之后才为各国所知晓。”还指出:“1897年7月10日,荷兰政府内政部颁布了一个条例,规定在档案整理工作中采用来源原则。次年,荷兰的档案学家缪勒、斐斯和福罗英在《档案的整理与编目手册》一书中对比了事由原则和来源原则,阐述和论证了来源原则的优越性。”持有同样或类似评价和提法的是1995年陈兆祦主编的《六十国档案工作概况》。三是认为手册的作者是探讨档案理论和原则的先驱。在中国工具书中处于最高层次的中国大百科全书系列之一的1993年出版的《中国大百科全书·图书馆学情报学档案学》,单列荷兰手册条目,该条目释文在概述手册的主要内容后,指出:“该书对全宗理论作了全面系统阐述,其基本观点一直为各国档案界所遵循。该书的出版使作者成为探讨档案学理论与原则的先驱。”持有同样或类似评价和提法的是1994年出版的另一部大型档案专业工具书《档案学词典》。四是认为手册的问世是档案学成为一门独立学科的标志。比如陈兆祦、王德俊1995年主编的《档案学基础》指出:“直到荷兰档案学家缪勒、斐斯和福罗英合著的《档案的整理与编目手册》出版后,人们才真正认识和承认了档案学是一门独立的学科。因此,可以说欧美档案学诞生的过程是从法国的档案工作改革开始,到荷兰这本档案学名著的出版才告完成。该书的出版,像呱呱坠地的婴儿的哭声一样,标志着欧美档案学这个新生的婴儿已经降临人世。”五是认为手册是档案学的经典著作,是档案人员的案头必备。比如《世界档案简史》指出:手册“受到各国档案工作者的推崇和重视,被视为档案学的经典著作”。再比如吴宝康1988年主编的《档案学* 论》指出:“《手册》由于它的理论和实践意义被誉为世界档案名著,是档案人员的案头必备。”

当然,荷兰手册并非尽善尽美,国内外一些档案学者对其存在的不足之处,也作过一些阐述。比如陈兆祦主编的《六十国档案工作概况》中指出:二次大战后,荷兰档案学研究有了新的发展。在所出版的《档案学院档案学丛书》中,其第一卷是王国总档案馆馆长冯·戈乌1955年著的《档案管理入门》,之所以编写、出版该书,其原因就是荷兰手册不适用初学初做档案工作的人,可见普及性不强正是其不足的一个表现。再比如加拿大T·库克认为,荷兰手册的某些局限性在于:一是“它只着重论述了档案的整理与编目,这一点可从书名反映出来;它几乎没有涉及我们现在所说的术语——鉴定和选择。”二是“它只针对政府和公共档案,要求它们适时向档案馆移交以保护其原始顺序和分类;却把私人档案排除在外,将其划入图书馆或图书管理员的保管范围。”三是“手册只是作者对少量的中世纪文件和19世纪组织完善的机关登记室文件进行仔细的古文书的分析所取得的经验写成的,而未能涉及20世纪末期更复杂的机构中常见的无组织、分散、数量庞大、经常复制、多载体和不稳定的文件。”(注:第十三届国际档案大会组委会学术规划部编印:《第十三届国际档案大会报告集(1996年9月中国北京)》,第90页。)

[’97中国档案学会档案学基础理论学术讨论会交流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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