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献所见唐东都制度考略

文献所见唐东都制度考略

苏小华[1]2002年在《文献所见唐东都制度考略》文中研究指明本文的目的在于对唐代分司东都、东都留守以及河南府县制度进行较全面的考索,从而在制度方面展示洛阳在唐代社会的独特之处。唐代分司官自清人王鸣盛论述之后,就深度而言,还没有学者超出他的水平。本文详搜资料,力图更全面地展示分司制度,纠正以往的片面之论。东都留守、河南府县是在严耕望、张荣芳、张创新等概论方镇、府、县制度的基础上,具体论述东都留守制度以及河南府县制度。这两个领域此前尚无学者作深入全面的研究。 在“分司制度”篇中,首先概述了分司制度发展的全过程,并且于“留司”、“分司”之不同进行了考辨。可知,以安史之乱为界,此制度分为“留司”阶段和“分司”阶段。留司阶段为制度的形成阶段。“留司”为皇帝不驻此都之时,留下来处理公务的中央机关,可指东都亦可指西京,此时之留司有实足之权。在分司阶段,“分司”指从中央政权半独立出来,在东都各司留驻的百官体系。此体系因失去了与皇权的紧密联系,因而职权不同程度有所削弱。 其次,复原了分司体系。这一工作展示了分司体系存在的完整性并且揭示了分司各个部门其职权的存留并不划一,而是呈复杂状态。最后,从分司缓解了入仕与做官的紧张状况;分司的福利功能;分司在政治活动中的微妙功能等方面说明了分司体系存在的必要性。 在“留守”篇第一部分,考察了从北朝到唐初的政治形势发展的大背景下洛阳作为都城的利弊及东都留守的渊源。在第二部分中,论述了留守的职权及其文武僚佐。留守职权的特殊之处是,作为皇权的代表是东都百官之长,并处理皇帝临时交给的事务;而留守同时又是东都畿汝洲这一方镇的军政长官,又有其地方性。留守的僚佐情况很复杂,目前仅限于列举,未能做更细致的分类。在第叁部分,将留守职权变迁过程划为四个阶段:显庆二年至开元;开元天宝年间;至德至元和;元和中期至昭宗东迁。 在“河南府”篇,首先对河南尹的职权作了考证并分析了河南尹以清静为治的原因。其次,考索了河南府僚佐河南少尹、司录参军、户曹参军的职权。接着分析了河南令、洛阳令以法治为其政绩的原因。最后考述了河南府县低品官作为入仕官所具有的优势。 本文的最后一个部分为推论部分。一,既然在唐代洛阳存在着分司百官、留守府各僚佐、河南府僚佐以及各种使职官,那么东都肯定为长安之外拥有官 位最多的一个地域。二,分司百官、留守僚佐的职事相对清闲,故从事文化活 动的时间可能较多,政治斗争相对的可能较少;叁,东都低品官位作为入仕官 位可为以后仕途奠定一个良好开端,所以颇能吸引青年才俊,而这些才俊出将 入相后也会以曾任东都官为荣。从以上叁个推论更进一步可推断:东都的城市 个性肯定与其他城市不同;在此社会文化氛围之中成长的官僚可能形成一种势 一P而影响了晚唐、五代、宋初之历史。

胡耀飞[2]2011年在《南唐两都制研究》文中研究表明从杨吴末年开始出现的两都制,在南唐时期被固定下来,一直延续到政权的结束。除了第一章外,本文包括两部分:第二章研究了在前一时段:第一节研究了杨吴末年的两都制形成期,它起源于杨吴政权的权臣政治,以徐温、徐知诰为首的徐氏家族在国都扬州之外的金陵分割了杨吴政权的大权,从而形成了两个政治中心。而当徐知诰进行禅代时,便通过以扬州为东都,金陵为西都,来为在金陵建立新政权做制度上的准备。第二节揭示了南唐烈祖建都之后,正式行用两都制,以金陵府为西都,以江都府为东都。不过,虽然金陵府为西都,并且府署宫殿的规格也随之变化,但是史料中罕见关于金陵尹的记载,而关于东都留守及其属官的例子却很多,东都留守中又以亲王任期最久。第叁节揭示了南唐前期两都制存在的政治意义和现实作用。对于金陵府来说,作为都城,是举行很多重要仪式的场所,特别是郊祀和谒庙,很能反映金陵的重要作用。而对于东都来说,作为江北重镇,它是南唐政权所依靠的对江北进行统治的枢纽。因此,南唐烈祖曾经巡幸过一次东都,以示对其重视。另外,在北方政权军事威胁压境的情况下,也派遣重要的大臣前往镇守。不过,由于估计不足,最终在北周军队的偷袭下失守。第叁章研究了后一时段的情况:第一节揭示了对扬州的放弃和对洪州的重视。北周占领淮南地区之后,接管了扬州,并重新设置淮南节度使。然而,由于北周世宗弥留之际的一番话,南唐开始调整战败者的心态,积极应对北方政权的压境,其中即包括加强金陵城防和升南昌府为南都。第二节揭示迁都南都的情况。南唐元宗由于在末年陷入了政治和军事的双重失败而感到失意,于是在仅有一位大臣赞同的情况下,毅然选择迁都南都。在南都时期,虽然南唐元宗在游览庐山之余,颇有后悔之意,但南唐政府依旧正常运作,包括维持与北方王朝的朝贡关系。另外,枢密院由于留在了金陵,故而与南都政治关系不大。随着南都变成真正的都城,城池、宫殿陆续改换一新,朝廷机构等也正常处理政务。第叁节揭示了还都金陵之后的两都制。在这一时期,金陵府本身在宫殿规格方面做足了贬损的准备,但还葬金陵和建金鸡大赦等行为则依旧表明金陵在南唐所具有的首都身份。至于南都的情况,本文整理出五位南都留守和其他的任官情况;然后指出了南都在南唐后主时期的军备情况,以林仁肇的功劳最大,却因别人的妒忌而被杀。最终,南都留守似随着后主李煜的投降而投降,林仁肇遗留的十几万水军则在朱令赞的手中遭毁。

张祥云[3]2010年在《北宋西京河南府研究》文中研究指明洛阳,在北宋初建的特殊社会历史条件下,凭借其古都之地、文化名城、较为完整的城建设施和较强经济实力等条件,再一次成为国之陪都——西京河南府。西京洛阳在北宋时期享有较高的政治地位,尤其在北宋初年,往往与东京开封相提并论,甚至在宋太祖时期几乎取代东京而成为首都。尽管宋太宗以后,洛阳再也无法与首都开封相抗衡,但赵宋皇陵规模、数量的逐步扩大,增重了其陵寝陪都的色彩,也使其第一陪都的地位得以保持。宋真宗以后,帝王不再巡幸西京,其实际政治地位呈明显下降趋势,但“西京”称号始终存在,并被南宋政权所沿袭。城阙宫殿作为陪都的重要标志,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北宋中央政府不仅大规模营修西京大内宫殿建筑,且吸收、借鉴其建筑工艺用于首都东京宫殿建设。尤其是宋仁宗时期,西京水南外城的大规模营修,使西京城郭规模远超隋唐,体现出鲜明的时代特色和高超的建筑水平。但是,部分城门的封堵及定鼎门大街的显着变窄,反映了西京城市人口规模和城市建制规格的降低。北宋中后期西京外郭城逐步颓塌残缺,直至丧失殆尽,标志着西京的日渐衰落。适应现实政治的需要,西京形成了富有时代特点的政治制度,即继续保留西京留守司、御史台等中央分司机构和职官制度,以体现西京的陪都特征。西京留守司长官——西京留守任不专人,而由河南府长官兼任,则形成了由河南府知府兼留守为领导的政治体制,体现了陪都西京以河南府政为主体,兼顾陪都职能的政治格局。根据时政需要,西京行政组织也有相应的调整变革,表现出较大的灵活性。适应政治、军事和经济发展的需要,西京地区的水、陆交通状况较之前代有了较大恢复、改善和发展,保持了交通枢纽地位,为陪都西京的经济发展、人员物资交流作出了积极贡献。受自然条件限制和财经政策影响,西京经济发展呈现出地区、部门间的不平衡性:一是农业薄弱、林业强势、手工业和商业等较为繁荣;二是城市城镇经济发展较好、广大农村较为落后。山多地少、生产力不足和水旱灾害频仍等不利因素,造成西京农业经济整体比较薄弱。但草木植被丰富,一定程度上弥补了该地区农业生产的不足,并给当地农户和政府提供了丰富的木材,成为当地经济收入的一大来源。花木的生产与销售,已成为一项异军突起的产业经济,并带动旅游业发展,对繁荣当地经济有积极作用。但北宋中前期山林过度砍伐,严重破坏了西京当地生态环境。区域政治中心和交通枢纽地位,使西京的商业得到较好发展,成为仅次于京师开封的北方商业中心。洛阳夜市及临街为市现象的普遍出现,是商品经济生活中的新气象,反映了商品经济的发展和社会进步,极大方便了群众生活。依托技术和人才优势,西京的纺织、矿冶、酿酒、陶瓷制造、伐木烧炭、采石雕刻、食品制造等等官私手工业也获得了很大发展,花色多样、质量上乘的产品,不仅受到当地消费者喜爱,还作为贡品走进皇宫大内。尤其是,砖瓦烧制业中煤炭的使用,对促进冶铸、砖瓦烧制的规模化,提高人们生活水平起到巨大推动作用。“制其钱谷”的国家财经政策及本地农业生产整体薄弱、赋役负担过重等因素,造成了不容忽视的河南府财政空虚现象,严重影响了其自身建设和政治、经济地位。至少在宋真宗时期,河南府已经由中央直辖变为京西路或京西北路的一部分,逐步成为地区性中心城市。同时,河南府所辖县级单位也逐步减少,反映了西京河南府由京邑大府到一般地方城市的自我适应过程。北宋中后期经济剥削程度的强化,不仅加重了普通百姓的负担,也从整体上加快了西京衰退的步伐。作为陪都和皇陵所在地,西京河南府积极参与宋皇陵、神御殿的建设、管理,并通过强化治安管理、尽力维护陪都社会安定。监司、西京各级治安责任部门及西京驻军治安作用的充分发挥,基本实现了治安稳定,没有出现大的社会动荡,为该地区发展提供了治安保障。但巨大的社会贫富差距及奴役压迫的存在,是导致其治安状况不良的根本原因。西京施政过宽,民吏习于散漫、豪滑无赖,旁门左道势力强大,以及防范措施不到位,德音、特赦等恤刑措施过于频繁等因素,也对其社会治安产生了一定影响。重视文教、强化神道设教活动,是西京重视思想文化建设,发挥和实现其陪都职能的又一重要体现。无论官学还是私学,都取得了巨大成就,开创了洛阳文化史上又一个辉煌时代。注重自身道德修养,坚持以儒家礼法教条作为持家、做人、行事、为官的准绳和好尚,成为一种风尚追求;尊师重教、尊贤尚齿、乐易闲适是西京社会风尚的一大特色,成为引领全国道德风尚建设的主阵地之一。社会风俗的多样性、复杂性、传统性和时代性等特点,深刻体现了西京社会发展的不平衡性。在政府支持的政策背景下,西京僧道寺院逐步得到恢复和发展,佛、道、儒叁教融合趋势明显,对现实社会政治、文化、教育等方面产生了深远影响。

辛德勇[4]2014年在《论中国书籍雕版印刷技术产生的社会原因及其时间》文中研究表明关于中国书籍雕版印刷技术产生的社会原因及其时间,现代学者中较早探索这一问题的人,如藤田豊八、向达和秃氏佑祥诸人,本来已经找到了正确的解析路径,并且已经阐明其基本发展脉络。然而,后来的论述,不仅未能循其轨辙,更进一步,反而去其真相渐行渐远。本文一一辨析现有各种説法,试图说明,印刷术在中国产生的时间,不得早于唐玄宗开元年间,而导致这一技术产生的文化和技术背景,是密教的全面典盛和从印度傅入中国的佛像捺印技术。

参考文献:

[1]. 文献所见唐东都制度考略[D]. 苏小华. 陕西师范大学. 2002

[2]. 南唐两都制研究[D]. 胡耀飞. 陕西师范大学. 2011

[3]. 北宋西京河南府研究[D]. 张祥云. 河南大学. 2010

[4]. 论中国书籍雕版印刷技术产生的社会原因及其时间[J]. 辛德勇. 中国典籍与文化论丛.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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