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元祐初年政治中的新旧调和论文

北宋元祐初年政治中的新旧调和论文

北宋元祐初年政治中的新旧调和

祁红伟

(河南大学 历史文化学院,河南 开封 475001)

摘 要: 元丰八年三月神宗去世,幼主哲宗即位,太皇太后高氏权同处分军国事。传统观念认为以司马光为首的反变法派陆续入朝参政,新法很快被全面废除,熙丰臣僚悉数外贬。然而这种倒放电影的观察视角,很容易造成对元祐政治的误读。辨析史料不难发现,就新法而言,所谓的“新旧两党”存在调和的契机与可能。这种可能一方面来自“新党”对于新法弊端的认识;另一方面是“旧党”内对新法的温和态度;为了稳定政局太皇太后高氏也尝试调和新旧关系。囿于各种原因元祐政治最终走向全面更化,然而却不能因此掩盖当初各方努力调和的史实。

关键词: 北宋;元祐初年;新法;新旧调和

哲宗即位之初,熙丰新法已经实施了十余年之久,各项措施已经深入到了社会的各个角落。在这段时期内,新法的利弊得失也得到了实践的检验,新法的执行效果不仅对新党政治态度有所影响,也不自觉地影响到旧党的政治主张。抛开变法理念的冲突,此时,正反双方的意见、态度已经出现了调整和靠拢的倾向。王安石曾言:“法之初行,异论纷纷,始终以为可行者,吕惠卿、曾布也;始终以为不可行者,司马光也。余人则一出焉一入焉尔。”[1]626可见,除了司马光是坚决的反对新法者,其余的所谓反变法者多持温和保守的态度。关于此问题,罗家祥、沈松勤已经做了较好的论述,并且认为新旧两大派别存在可能逐渐消弭冲突、走向缓和的可能。张邦炜、方诚峰对熙丰臣僚、异议之人、司马光、高太后的态度再作申论,认为司马光、高太后虽为少数派,其态度决定了新旧调和无法实行。文章将在此基础之上,从新旧两党以及高太后对于新法、熙丰臣僚的态度两方面来分析新旧调和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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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旧两党关于新法的态度

(一)熙丰旧臣对于新法的反思

支持新法的熙丰臣僚确实认识到了“新法”的弊病,认为有除弊和调整的需要。神宗去世以后,留下的宰执有门下侍郎王珪、中书侍郎蔡确、门下侍郎章惇、中书侍郎张璪、知枢密院事韩缜、同知枢密院事安焘、尚书右丞李清臣等。[2]5494-5495门下侍郎王珪在哲宗即位不久去世,韩缜、张璪、李清臣虽赞助新法,然固位观望,首鼠两端,而章惇、蔡确、安焘三人坚定地支持新法。作为王安石变法骨干之一的章惇对新法的实施一直保持着清醒的态度。宋神宗为了保证拓边西北和经略幽燕的政治蓝图,在京东路推行榷盐、榷铁、保马等政策;在东南福建地区推行新的盐法与茶法。这些带有国家垄断性质的措施,除了为恢复故土的对外战争提供重要的战略物资外,也激起了当地民众的愤怨。作为变法的核心人物的章惇早欲解决“京东铁马,福建盐茶”诸法的弊端。其曾言:“役法可以缓改,非如京东铁马、福建茶盐,不改一日则有一日之害也。”[3]11578-11578在旧党尚未还朝之时,蔡确、章惇已经认识并着手解决部分新法在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元丰八年四月庚午,“京东路都转运使、天章阁待制吴居厚降知庐州,以言者论其苛刻也。”[3]8470乙亥,“右司员外郎范纯粹直龙图阁、京东路转运使。”[4]5889范纯粹来到京东路整理当地监司积弊,痛陈吴处厚苛刻、希进的数条罪状。随后,吴处厚以“违法掊刻,以希进用”的罪名责授成州团练副使,黄州安置。[5]772外贬吴处厚是在哲宗即位初,蔡确、章惇仍旧掌权时开始进行的。这绝不是所谓旧党对新党的迫害。此据绍圣四年,御史蔡蹈奏章为证:“在元丰末年,左右大臣已尝论奏其恶而责守庐州矣,其大臣及同时被遇先帝之人,莫非公心以纠正朝廷法度,以此见居厚非本无过者。”[3]11585可见此时蔡确、章惇是认可新法之弊,且积极弥补的。另外,元祐元年章惇在元祐与司马光论争役法时言:

保甲、保马一日不罢,则有一日害。如役法,熙宁初以雇代差,行之太速,故有今弊。今复以差代雇,当详议熟讲,庶几可行。而限止五日,其弊将益甚矣。[6]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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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今春以来,诏恩屡下,勤息疲民,稍更革法度未便者,此皆确之所不欲,其心忌而耻之者也。然阳为协顺,将一二小事依应增损者,此非真能奉宣圣意也,盖欲以此安其身,为不去之计而已。[3]8678

从材料可以看出,当时的执政大臣多阴持两端,不言明立场,而宰相王珪在逼迫之下虽然同意拥立延安郡王。蔡确、章惇虽然挫败了拥立雍王赵颢的计划,同时为了皇权的平稳过渡又不得不奏请高太后垂帘。虽然高太后有无拥立其子雍王赵颢的意图尚无法肯定,但是史料围绕着即位问题的诸多矛盾记载,也恰可从侧面反映当时政治局势的紧张。

是时,辅臣韩缜、安焘、张璪、李清臣阴持两端,噤不语。确独约门下侍郎章惇共力……确曰:“去春延安郡王侍宴,尝有旨来春出阁,议已定,不言何也?”惇曰:“言之是则从,不则与公偕死。”珪始曰:“上自有子,何议之有!”是日日晡,诣榻前奏曰:“去冬得旨,皇子延安郡王今春出阁,乞立为皇太子,以系天下。”三奏,神宗三顾肯首。又奏:请皇太后权同听政,以俟康复。神宗方顾视肯首……是日颢牵幕欲入,頵力挽止之。[3]8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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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惇认为免役、差役之法各缘其时,各有利弊,要多方讲求措置之法,使之完善,不可骤然废罢,重蹈熙宁以雇代差之覆辙。又苏轼曾言:“予见章子厚言,裕陵元丰末欲复以诗赋取士,及后作相,为蔡卞所持,卒不能明裕陵之志,可恨也。”[7]102神宗是否有改革科举取士之法的想法需要细加考证,然章惇的确认识到了废诗赋专经义取士的弊病。

陛下自去年以来,凡政令未便于民者,略已更改,虽未能尽去其根本大害,然节次所改者不少,皆是确久来护持以为善法者也,而今合同众改之。前日不以为非,今日不以为是,则尚可以为大臣而责其事君之义哉![3]8721-8722

苏轼在熙宁初极力反对王安石变法,又因乌台诗案几至于死,熙丰时期先后在杭州、密州、徐州等地任地方长官,目睹和实践了新法的执行过程。苏轼再给好友藤原发的一封信中说:“吾侪新法之初,辄守偏见,至有同异之论。虽此心耽耿,归于忧国,而所言差谬,少有中理者。今圣德日新,众化大成,回视向之所执,益觉疏矣。若变志易守,以求进取,固所不敢;若哓哓不已,则忧患愈深。”[9]1478这封信表达了苏轼对于熙宁初年反变法言论存在偏颇与差缪的悔悟,同时也是其在地方参与新法推行的经验之谈。苏轼的确看到了新法的可行之处。所以在司马光建议废除免役法时,苏轼建议保留此法,与司马光等执政反复论难于政事堂,力争不得,乃呼之为“司马牛”[12]60,其又在奏疏中说:“其意专欲变熙宁之法,不复校量利害,参用所长也。”[4]7826苏轼不惜得罪当时的执政,而坚持反对罢废免役法,俨然成为新法的维护者。原因就在于苏轼也曾在密州亲自推行“给田募役法”,收到了良好的效果。所以在元祐初苏轼已经接受新法之中的合理部分,特别是免役法。此外,反变法派的范纯仁、韩维、苏辙、王觌、孙升,甚至是激烈反对新法的刘挚等都对新法或多或少地提出了不同于司马光全面废除新法的主张。[3]8788-8790,8830-8834可见,除了司马光本人,反变法派内部对于新法的态度偏向温和,且认为应该徐徐经理,不应一概罢除。

(二)元祐诸臣对于新法的态度

司马光作为反变法派的精神领袖和异议之人的宗主,早在熙宁年间,就上奏反对王安石推行变法。且以“汉武帝用张汤言,取高帝法纷更之,盗贼半天下。元帝改宣帝之政,而汉始衰”[9]485为依据,极力反对更张,主张固守祖宗之法。神宗去世不久,司马光上《乞去新法之病民伤国者疏》言新法:

其人意所欲为,人主不能夺,天下莫能移。与之同者,援引登青云;与之异者,摈斥沉沟壑。专欲遂其狠心,不顾国家大体。人之常情,谁不爱富贵而畏刑祸?于是捂绅大夫,望风承流,竞献策画,务为奇巧,舍是取非,兴害除利。名为忧民,其实病民;名为益国,其实伤国。[10]988

其内容大略言新法就是不合理,“名为爱民,实为害民”。而且指责新法为王安石行一己之私之法,已经违背了先帝改革的初衷。可见,司马光从熙宁到元祐的十余年中,始终未改对新法的否定态度。但是,司马光的这种言论是反变法内部的异类,更多的人持温和、部分调整的态度。

吕公著与王安石私交颇深,史言王安石通晓史学,善于雄辩,只有吕公著的真知灼见才能使他信服。所以王安石曾说:“晦叔为相,吾辈可以言仕矣。”[2]10777可见二人关系非同一般。然而在熙宁初,吕公著就曾反对新法,曾上《乞罢提举及住散青苗钱奏》言:“伏思朝廷所以特遣使人颁行新法,本欲惠恤百姓,非为剥下奉上。朝廷之意固已甚善,然而朝野沸腾,皆以为不便者,盖由朝廷虚置,前后自相违戾。”[11]1210由奏章所言看,吕公著并不是完全反对变法,而是反对新法推行中的一些做法。元祐时期,吕公著是除司马光外最为重要的执政者,其对新法的态度要比司马光缓和得多。元丰八年六月吕公著上《论更张新法当需有术》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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臣伏见陛下自临朝以来,留神庶政,以休息生民为念,凡所施为,皆中义理……今陛下既已深知其弊,至公独断,不为众论所惑,则更张之际,当须有术,不在仓卒。且如青苗之法,但罢逐年比较,其官司既不邀功,百姓自免抑勒之患。免役之法,当少取宽剩之数,度其差雇所宜,无令下户虚有输纳,上户取其财,中户取其力,则公私自然均济。保甲之法,止令就冬月农隙教习,仍只委本路监司提按,既不至妨农害民,则众庶稍得安业,无转为盗贼之患。如此三事,并须别定良法,以为长久之利。[3]8550-8551

纵观整个元祐政治,始终徘徊于调和与更化之间难以抉择。其实这一现象形成于元祐初期。宋神宗明晚期,新旧两党臣僚皆认识到了新法存在的弊端,哲宗即位之后,熙丰臣僚力图有限度地更张新法,革除新法在实施中的弊端,以求保证新法的良性运作。司马光作为旧党的领袖,曾试图全面更张新法,然而这一决策并未能得到吕公著、范纯仁等大多数旧党成员的赞成。相反,亲身经历新法在地方推行的旧党臣僚对新法大多立场温和,并不赞成全盘否定新法的成效。高太后囿于历史渊源,虽然更亲信于司马光等旧党臣僚,然而为了稳固政局以及构建自身权威,曾多次采取措施调和新旧两党的关系。

从刘挚弹劾蔡确的奏章来看,大多为刘挚本人的猜测和诛心之论,而且从侧面或可以看出蔡确对于神宗去世后调整新法的行动是持肯定态度且积极参与其中的。蔡确曾与人言:“在当时岂敢言也!”[8]144一句话道破了元丰时期,“国是”定为一,在此大势之下,熙丰旧臣虽见新法之病,然皆迎合协顺的原因。所以这些批评也恰好可以说明蔡确的变法派的确参与了元丰末以来的新法调整。

二、高太后的政治考虑

神宗去世,年幼的哲宗即位,高太后垂帘听政,成为皇权过渡时期的代理人,掌握中央决策大权。她的态度和考虑对于元祐政治的走向至关重要。元丰八年三月戊戌,神宗驾崩,按照遗诏哲宗即位,尊皇太后高氏为太皇太后,依照章献明肃皇后之故事,权同处分军国事。哲宗即位看似遵从神宗遗制,顺理成章,然而在政权更替的短短数月,波澜不惊的政局之下却是暗流涌动。哲宗能够即位,实乃是高氏、熙丰旧臣两大政治势力博弈的结果。神宗弥留之际,高皇太后透漏出无意于拥立延安郡王的意图,而是准备拥立其另外一个儿子赵颢继承皇位。“太子未建,中外汹汹。皇弟雍王颢问疾,辄穿帐径至皇太后所语,见宫嫱不避,神宗数怒目视之,颢无复忌惮。”[3]8419可见赵颢本人对皇位颇有觊觎之心,而且到宫内积极活动无所忌惮。面对这种情况,蔡确、章惇等执政大臣也积极采取行动,拥立神宗之子延安郡王为皇太子,于是一场建储之争就在暗中激烈展开。史料载:

王安石于熙宁九年二度罢相后,蔡确为参知政事,推行和维护新法的重任自然是落到了以他为首的变法派肩上。当时吴充正任宰相,多次向神宗建议废除新法,蔡确据理力争,最终新法得以保全。神宗去世后,作为宰相的蔡确首当其冲,成为变法派内被弹劾的第一人。面对连篇累牍的诘难奏章,蔡确上表求罢,虽不见奏章全文,但侍御史刘挚、左谏议大夫孙觉弹奏时有所引用。刘挚言确上表自陈:“尝请收拔当世之耆艾,以陪辅王室,蠲省有司之烦碎,以慰安民心。”[2]10854孙觉引却表:“请收拔当世之耆艾,以陪辅王室……蠲省有司之烦碎,以安慰民心……严边备以杜二敌之窥觎……走使轺以察远方之疲瘵,如张汝贤、陈次升往福建、江西……明法令之美意,以扬先帝之惠泽……厉公平之一道,以合众志之异同。”[1]530从蔡确的自我陈述来看,他一方面对反变法派臣僚略加引用,以缓和矛盾。另一方面对新法稍加调整,以革除弊端,颂扬先帝惠民之意以争取民心。如刘挚、孙觉所言,蔡确之言的确有自陈己功之嫌,矜伐取容之意,但其自陈诸条仍有可信之处。如:张汝贤、陈次升往福建、江西事,是指神宗驾崩之后,新法的得力干将御史中丞黄履因东南盐法而论权知开封府蹇周辅之事。履言蹇周辅“揽权归己,留事不决,非剧烦之才”。[3]8385然黄履曾在元丰五年言东南盐法甚为便民,请求朝廷不要革除。前后言论如此抵牾,原因就在于其“素与蔡确、章惇、邢恕相交结,每确、惇有所嫌恶,则使恕道风旨于履,履即排击之”。[2]10573元丰八年四月丁丑,黄履很可能在首相蔡确等人的授意下上疏:“福建路盐法,惟邵武军、汀州受数为重。邵武县近以盐多民匮,难于出粜,遂以人户产钱纽定卖盐,不循朝旨乡铺之法……汀、剑、建三州亦有抑勒,乞差官体量。”[3]8476朝廷遂派陈次升、黄降分道去江南西路、福建路巡查。由此可知,主导更革东南盐法之弊是蔡确等人的意旨。另外,侍御史刘挚连篇弹劾蔡确:

In gastrectomy, the LD levels are as follows: (1) D0:LD in a volume less than D1; (2) D1: №1-7; (3) D1 +:D1 plus №8a, 9, 11p; and (4) D2: D1 plus №8a, 9, 10,11p, 11d, 12a (Figure 3).

面对复杂的局面,出于政局稳定的考虑,高太后最终决定遵从神宗的意愿拥立孙子即位以均衡协调新旧两派势力的意图。一方面,高太后诏问司马光、吕公著当时之急务;另一方面戒中外毋苛敛,宽民间保户马。虽《宋史》记载此事由中旨,王珪等弗预知,但高太后所针对的只是新法中多为人诟病之事务,而且蔡确、章惇也正欲对这些新法进行调整。如果仅凭高太后中旨“遣修京城役夫,减皇城觇卒,止禁庭工技,废导洛司,出近侍尤亡状者。”[2]8625认为其早欲废除新法,则略显偏颇。此时高氏的行动更多是坚持“国是”原则下的调整与完善,并没有所谓的改弦更张之意。尽管如此,朝廷的这一行动无可避免地将“更张”之意传递给反变法派诸臣。元丰八年三月,司马光上疏:“今日所宜先者,莫若明下诏书,广开言路,不以有官无官之人,应有知朝政阙失及民间疾苦者,并许进实封状,尽情极言。”[10]983从表面上看,司马光要求广开言路的奏请合情合理,然其背后之用心明显是针对新法、新党。而且希望通过开放言路的机会积聚推翻新法,反对新党的势力。四月,司马光借上《修心治国之要札子》的机会,再次要求开放言路以及选贤去不肖,暗示维护新法之人为品行不端的小人,应该罢黜。[11]21-22在主少国疑、人心思稳的情况下,无论是高太后还是执政大臣都持相当谨慎的态度。所以拖了一个多月后求直言的诏书才得以颁布。诏曰:“设其言不当于理……无所拒也。若乃阴有所怀,犯非其分,或扇摇机事之重,或迎合已行之令,上则观望朝廷之意以侥幸希进,下则街惑流俗之情以干取虚誉,审出于此而不逞艾,必能乱俗害治。”[4]220按照政务决策的程序,诏书经中枢宰执讨论之后上承太皇太后高氏,批复之后才能颁布执行。由此可知,高太后至少默认了诏书的内容,也能看出其维持朝局稳定的考虑。

在人事安排上,高氏先后任用了和新法暧昧的李清臣以及支持新法的安焘。

元祐元年闰二月辛卯,在刘挚、王岩叟等反变法派的攻击下,蔡确罢相出知陈州。数日后,李清臣即由尚书右丞被擢为左丞。[1]546李清臣在变法派以及朝廷中的地位不像蔡确、章惇那样重要和显赫,同时其与旧党的冲突较少,而且“自尚书右丞为左丞,虽号稍迁,而职位相近,未至超擢”[3]8949。这一人事安排说明高氏并没有想要对所有的变法派进行整治清算,同时也是其调和新旧两党的一次尝试。是年二月辛亥,知枢密院事章惇被罢,四月,同知枢密院事安焘升为知枢密院事。[1]551安焘是明确支持新法之人,按吕公著言:“堪会司马光近建明役法文字,大意已善,其间不无疏略未完备处……都堂三省、枢密院会议,章惇、安焘大段不通商量。”[4]6250可见安焘曾公开支持章惇,反对司马光罢免役法的主张。再者,安焘升知枢密院是从副职升任正职,属于超擢。据右司谏苏辙言:“自同知枢密院为知院,度越四人,直出其上”,[3]8947所以中外惊怪,不知所以。高氏此举的目的是想借此更加明确地传递出调和新旧、参用新旧臣僚的信息,同时也是为了稳定政局,巩固自身权威。然而此举遭到了台谏官的封驳,“既见批旨,则门下侍郎合行进驳,不合放出。既出之后,尚书省左右仆射、左右丞亦合执奏,不合承行”。[11]626后虽绕过封驳,但却遭到了台谏官的轮番章奏,刘挚、苏辙、吕陶、孙升、孙觉、王觌等几乎每日都有言章上奏反对任用安焘, 无奈之下,高氏又诏安焘 “依旧同知枢密院事,仍令班左丞李清臣上”[3]9001。在这次整治博弈中,言官占据了优势,高太后调和新旧的努力最终胎死腹中。

三、结 论

吕公著详细分析了新法的利弊,认为新法实施多年,百姓已经逐渐适应,若能对过去新法实行中出现的弊端稍加矫正,百姓还可获利。而且认为新法条法众多,利弊得失不可一概而论,也不能全部废除,应该逐条分析,渐次更改,不可操之过急。元祐元年正月司马光上《乞罢免役钱依旧差役札子》要求废除免役法,恢复祖宗以来的差役法,遭到了熙丰旧臣蔡确、章惇以及反变法派内部诸臣僚的反对。吕公著也建言:“勘会司马光近建明役法文字,大意已善,其间不无疏略未完备处。若博采众论,更加公心,申明行下,向去必成良法。”[4]6250不久朝廷差选近臣详定役法并专门成立了详定役法所。可见吕公著对待新法的态度相对理性,并且能够认识到新法的利民之处,不主张骤然革除。

两党就新法而言的确存在着调和的可能性,只是针对更张新法的主导权以及更张程度存在分歧。然而历史的发展存在着很大的偶然性和多元性,司马光作为旧党的领袖人物,具有超强的影响力和人格魅力,他认为罢废新法就是为了构建一个合理的政治体,选择一条正确的政治路线,至于其副作用则可以忽略不计。而高太后在感情上的倾向性使得她最终与旧党建立“国是”,实行更化政策。所以,元祐更化不是一蹴而就的政治结果,也并非元祐政治的必然选择。

学术界对于元祐政治的研究,通常会囿于新旧党争抑或是判断和衡量两方的优劣甚至是进步意义。所以在研究的过程中通常只重视旧党,很少会注意到这一时期新党的政治存在。受到传统政治“胜者王侯败者寇”观念的影响,学者比较注意胜利一方(旧党)的人与事,对于失败者(新党)通常是视而不见,或者简单提及。当我们按照历史事件发生的结果去倒推历史本相以及各种势力在其中起的作用时,无疑构建了不同于历史事件逻辑的学术逻辑。如汪汎森所说,历史事件的逻辑不同于史学家倒放电影的逻辑。[13]399所以研究北宋元祐初年的政治,超越新旧、走出党争的努力十分必要,然而走出全面更化、元祐更化必然性等先验主义的研究倾向,的确可以使我们的研究更加接近历史的原貌。元祐初年新旧两党政治路线选择的冲突与调和,使得整个北宋晚期的政治始终徘徊于两难抉择之间。以往学术界在研究北宋元祐政治时,多注重新旧两党内部的关系抑或是将两党分开讨论,很难呈现新旧两党在政治运作中相互激荡的面向,在今后的研究中,应该对二者的复杂关系加以关注。

注 释:

①关于北宋元祐时期的党争的研究,参见罗家祥:《元祐新旧党争与北宋后期政治》,《中国史研究》1989年第1期。罗家祥:《朋党之争与北宋政治》,武汉: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年。沈松勤:《北宋文人与党争——中国士大夫群体研究之一》,北京:人民出版社,1988年.

图1三种光暗条件下的行为变化及平均活动量比较。(A)持续弱光(30lux,DD)条件下的行为节律。(B)持续光照(300lux,LL)条件下的行为节律。(C)正常光暗(LD)条件下的行为变化。(D)三种条件下的平均活动量比较。数据表示为均值±标准误。

②关于高太后以及司马光等人对于新法的态度的研究,参见张邦炜:《宋代皇亲与政治》,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93年。方诚峰:《北宋晚期的政治体制与政治文化》,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5年.

长期以来,在教学中,数学知识是一条明线,受到数学教师的重视,数学思想方法是一条暗线,容易被教师忽视。在小学数学教学中,如果教师能有意识地运用数形结合思想设计教学,将非常有利于学生从不同侧面加深对问题的认识和理解,提供解决问题的方法,也有利于培养学生将实际问题转化为数学问题的能力。在教学三年级下册第8单元《连乘法解决问题》时发现,部分学生特别是年龄较小的学生理解数量关系还存在一定困难。为此,笔者经过思考研究,结合数学课堂趣味性与思辨性,运用数形结合思想,在生活图片和抽象数学问题中间设置了过渡数学几何图形(抽象图形),既减小了学生思维跨度,便于数学问题的进一步理解,又使学生感受到学习数学的乐趣。

10月以来,随着豆粕价格逐步回落,提货量慢慢下滑。截至11月22日,90家豆粕提货量约为14.33万吨,较10月初下降19.6%。与此同时,盘面压榨利润在经历小幅反弹后回落明显,截至11月15日,仅有巴西大豆盘面压榨利润为正。加之当前豆油库存较高,故而油厂总体压榨意愿一般,开机率徘徊于45%~60%区间,截至11月25日,油厂开机率回落至48%左右。

③余英时首次论述了宋代的国是,他认为王安石与宋神宗共同订立了变法革新的国是。并且认为宋神宗与司马光之间进行过关于国是的第一次辩论。“今天下汹汹者,孙叔敖所谓国之有是,众之所恶也。光曰:然陛下当察其是非,然后守之。今条制司所为,独安石、韩绛、吕惠卿以为是,天下皆以为非也。”参见余英时:《朱熹的历史世界—宋代士大夫政治文化的研究》,北京:三联书店,2004年。而李华瑞则认为国是一词出现在熙宁元年五月右正言孙觉的奏章中,“愿陛下时御便殿,召大臣或从官,各以其类数人偕进侍坐,以讲求治道,因定国是,兴太平之功。”而且还认为宋神宗选定国是是根据自己的取舍标准,并非与王安石共定国是。参见李华瑞:《宋神宗与王安石共定国是考辩》,《文史哲》2008年第1期。但是国是订立之后,思想统归于一,北宋晚期之后,国是逐渐异化为党同伐异的理论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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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and Old Harmony in the Politics of Yuanyou in the Early Years of the Northern Song Dynasty

QI Hong -wei

Abstract : Shenzong died in the eighth year of Yuanfeng, and the young master Zhezong was in the throne. The Empress Dowager was in charge of military affairs. The traditional concept holds that the anti-revolutionary school headed by Sima Guang has successively entered the DPRK to participate in politics, and the new law was quickly abolished comprehensively. However, the observational perspective of this kind of reverse film can easily lead to misunderstanding of Yuanyou politics. As far as the new law is concerned, the so-called "new and old parties" have the opportunity and possibility of reconciliation. On one hand, this kind of possibility comes from the "new party"'s understanding of the shortcomings of the new law, on the other hand, it is the moderate attitude towards the new law in the "old party", in order to stabilize the political situation, the Empress Dowager Gao also tries to reconcile the old and new. For various reasons, Yuanyou politics eventually went to full-scale and more modernized, but it could not cover up the historical facts that all parties tried to reconcile.

Key words :Northern Song Dynasty; the early years of Yuanyou; new law;new and old harmony

收稿日期: 2019-06-18

作者简介: 祁红伟,男,河南开封人,博士生,研究方向为宋史。

DOI :10.19327/j.cnki.zuaxb.1009-1750.2019.05.008

中图分类号: K24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1750( 2019) 05-0058-08

责任编校:孙咏梅,裴媛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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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元祐初年政治中的新旧调和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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