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英研究生教育浅析--兼论我国研究生教育改革_在职研究生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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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的质量和发展的速度反映了一个国家科学、技术和经济发展的水平。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提供的数据,在经济发达的国家,高等教育的入学率是36.8%,而发展中国家高等教育的入学率是8.3%〔1〕。高等教育已成为体现一个国家综合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

中国和英国有着不同的社会制度和社会发展历史,但是进入21世纪90年代以来,两国都面临着新的挑战——高等教育的改革。大学后的教育(即研究生教育)是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它集中体现了高等教育的高层次发展。本文试就英国研究生教育(Postgraduate Education)的特点作一初步分析,并结合国内的研究生教育现状进行比较,以期从中得到对发展我国研究生教育有益的启示。

一、英国研究生教育简况

现代高等教育在英国发展比较早。世界闻名的牛、桥两大学历史悠久,其中牛津大学始建于1168年,而剑桥大学建于1209年。伦敦大学虽然创建于1836年,但以其联邦制的特点拥有几十所实际上各自相当于独立大学的学院而与牛、桥齐名。

在欧州中世纪早期的大学里,硕士、博士并非正式学位,而只是一种资格的授予,标明被授予者具有进行高等教育教学的资格,可以在大学里担任教师。早期的牛、桥两大学也是基于欧州中世纪中期大学的体制〔2〕,学生14岁进入人文学科学习四年获得“人文学士”(BA)再学至第七年取得“硕士”(MA)。当时的“硕士”并非学位,而是成为大学教师的唯一途径。直到19世纪,硕士在英国大学里仍然不是一个研究生学位(甚至到现在,在英国苏格兰地区大学里,人文学科本科毕业的学士学位仍以“MA”授予)。

19世纪中叶,产业革命带来了文化科学知识的勃兴,英国的“新大学运动”促进了高等教育的发展。大学后教育不再仅是成为大学教师的途径,研究生教育学位体制也逐步建立。1889年牛津大学在英国高等学府中最早开始正式授予研究学位(Research Degree),1917年牛津大学又率先在英国大学中建立了博士学位(Ph.D.)体系。随着科学研究与技术,生产间的关系日益密切,许多高等院校开始建立了研究机构,研究学位在英国高等学府中也不断普及与完善。

英国研究生教育的迅速发展是在“二战”之后。据统计〔3〕〔4〕,在“二战”前的1938年英国大学中研究生只占高校总学生数的6%, 50年代中期为14.9%,70年代中期为19.1%,而进入90年代已达24.2%。

英国自然科学方面的硕士学位均称为理学硕士(M.Sc),而社会科学方面的硕士学位均称为人文科学硕士(M.A)。由于英国对师资质量要求特别高,获得理学或人文学士、硕士学位还不能从事中、小学直接的教学工作,只有教育学学士(B.Ed)、硕士(M.Ed)才可以从事教学工作(教育学学士的学制比其他学科的学士课程要长一年)。在博士学位方面,除了医学博士(M.D.)外,其他学科的博士一般不再区分,均称哲学博士(Ph.D.)。此外,在一般硕士与博士学位之间,还有一个特殊的哲学硕士学位(M.phil.)。在医学博士或哲学博士之上,还有一个最高等级学位,即理学博士(D.Sc.)。此学位与中国的理学博士大不相同,并非通过修读某种课程或经过几年的研究课程来获得,而往往是博士毕业生经过10—20年,或更长时间的学术研究,将其所有成就汇总向有关大学(大多是母校)提出申请。理学博士的授予极少,如伦敦大学每年只授予有数的几位在某一学术领域作出特殊贡献的人士。理学博士除了表明学术水平,在很大程度上还是一个学术荣誉。

二、中英研究生教育特点分析比较

80年代以来,研究生教育在中国已经得到很大发展,取得很大成就。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提供的材料〔5〕,我国现在已有248个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和586个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在各类学科、专业中,我国能自己培养博士生的占70%,而能培养硕士生的学科、专业已达95%。至1-993年中国已培养出博士生1.2万名和硕士生23万多名〔5〕。中国当前正经历着一场深刻的变革,现有的研究生教育与国家科学技术、经济生产的发展对高层次专业人才的需求还有很大距离。虽然中英两国研究生教育有着社会制度、科学技术水平和社会历史发展等不同的原因,但研究生教育的体制和管理方面的因素也是不可忽略的。现拟就以下几个方面对两国研究生教育进行初步的比较分析。

(一)研究生入学条件与导师指定

在当代英国的研究生教育体系中,研究生入学没有统一的入学考试,修读研究生课程不受任何年龄限制,各大学根据具体情况自行规定入学条件。在英国教育史上,大学历来具有相对的自主权。大学有权授予研究生学位,自行审查和指定研究生导师,每所大学或具体的学术系有权决定招收研究生。各个系和导师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对报名者进行面试,或就某一专业的内容举行笔试来决定录取与否。虽然如此,研究生入学的要求还是基本上一致的,主要以学生在大学本科阶段的学习成绩为依据,一般要求达到“上二等”的学位(Upersecondary HonourDegr-ee,约为本年段的前30—40%)。报名者在申请入学时要有两个学术推荐人(Academic Referees),向投报的学校提供推荐信,对学生的学习情况和研究能力作出评价。

应该指出的是,英国的大学有权指定研究生导师是因为大学的讲师都具有博士学位,一般都能指导研究生。因此大学确定研究生导师就不再只是资格的审查,而往往是从研究条件和研究方向来考查。在中国,由于研究生教育相对发展比较迟缓,70年代末期到80年代普通高等教育的迅速发展,大学师资就越显不足。许多大学本科毕业生就被选择留校担任教学、科研工作,因此大学教师质量亟待提高。也许正是由于这种情况,就产生了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和博士生导师的确定必须经过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的考查、批准,以确保研究生教育的质量和水平(近据报道〔6〕,我国首家高等学校与科研院所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评估所成立,执行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的研究生教育和学位授予质量的评估工作,代替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国家教委的原有部分职能)。同时,报考研究生必须通过国家统一的入学考试,并有一定的年龄限制。这些情况在某种程度上构成了我国研究生教育发展的限制因素。

(二)研究生学制

英国研究生学位课程主要有两种类型:一类是通过专题研究获得学位(Higher Degree by Research 或Research Degree),包括哲学硕士学位和哲学博士学位。这些学位除了一些基本技能训练外,无须修读特定的科目课程。其中哲学硕士学制大多为二年,博士学位学制一般为三年(最少可二年)。这两种学位授予的考试方式均为论文答辩。另一类的研究生学位主要是听课加上一定水平的专题工作(Higher Degreeby Instruction或Taught Degree),有理学硕士、人文科学硕士等等 。学制一般为一年,修课与专题研究的时间比为二比一,通过科目考试和递交毕业论文获得学位。

获得“二上等”以上学士学位的本科毕业生,可报硕士研究生或直接投报博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录取为博士研究生后第一年必须先注册哲学硕士课程(近年来许多院校也要求已经获得硕士学位的学生先注册哲学硕士课程),一年后根据考核结果才转为注册博士课程。如果学生的研究工作不理想,预计不能达到博士水平,则再修一至二年后申报哲学硕士学位。哲学硕士是英国研究生体系中比较特殊的一个学位,它介于一般硕士与博士学位之间,与其他硕士学位有质的差别,要求接受更高层次的研究能力训练。与博士学位相比,哲学硕士又是博士学位研究的初级阶段,只有通过了哲学硕士阶段才有资格进入博士研究工作〔7〕。由此可以认为哲学硕士是次一等的博士学位,但由于学位名称上的差别,非到万不得已,没有学生以这个学位为目标。

显然中国的硕士学位相当于英国的哲学硕士学位(见图1),甚至在某种程度上相当于英国的硕士和哲学硕士两个学位之和。学制长,学生虽然可以多修科目,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教学质量,但由于学制不同,在中国培养一个硕士生所投入的时间和财力在英国可培养2—3个。从教育经济效益来讲,缩短学制提高教学质量无疑是值得探索的途径之一。

此外,英国大学的研究生教育除了硕士、博士学位课程外,还有许多资格证书课程(Diploma Course)。很多这样的课程是为已获得学士学位,并有一定专门知识的大学毕业生提供某一领域的专业培训,学制一般为一年,授课为主,结合专题报告,但没有论文的要求。这种课程是英国大学后教育的一种很重要的形式,如许多大学的教育学科开设教育资格证书课程,为非教育学学士的本科毕业生提供一年的训练,授予教育资格证书(Postgraduate Certificate in Education 简称PGCE)。只有在获此证书后,获其它学士学位的毕业生才可从事教育工作。

图1 中英研究生学制比较

硕士课程在英国一般是以硕士班的形式进行招生和教学的,每期5—10多人不等。在80年代初、中期,我国的大学也曾有一大批研究生班的课程。高等院校从具有大学本科学历的在职教师,或大学毕业生中选送(有的也以考试形式选拔)进入研究生班学习,一至两年毕业,但不授予硕士学位。如今,此种形式的大学后教育似已不再成为固定的教学学制而在我国逐渐消失了。

(三)在职研究生教育

在英国,研究生的学制形式可以是全日制(Full—time)或部分时间制(Part—time,或称半工半读),学校对后者的正式要求是具有全日制的工作(Full—time employment),每周利用一个或几个晚上到学校修课,去图书馆或做试验。科研实验室周末对所有形式的研究生都开放,所以部分时间制的学生是业余学习性质的,虽然很多学生进入研究生课程后,往往减少了工作时间,用于投入研究生学习和研究。部分时间制的研究生类似于中国的在职研究生,但很大部分并非本校员工。部分时间制研究生占研究生总数的比例自“二战”以后一直保持相当大的比例,50年代初期为31%,80年代初期为36%,90年代初期达到41.3%〔3〕〔4〕

英国的部分时间制或在职的研究生来自各行各业,他们往往在从事正常工作之余,结合自己丰富的工作经验,选定与工作紧密相关的专业、课题,修读规定科目,完成毕业论文,取得研究生学位。这种制度不仅为广泛的在职人员提供了接受高层次再教育和知识更新的机会,同时也使高等教育与经济生产的发展更紧密地结合在一起。中国目前的研究生学制主要是脱产全日制,在职研究生在中国大学的研究生队伍中所占比例很小,甚至在正式文件中尚未能查到有关统计数字。我国现有在职研究生一般只是本单位的年轻教师或科研人员,许多具有实际工作经验而又希望接受高层次再教育和知识更新的在职人员,由于招生条件的限制而失去学习提高的机会。

(四)研究生资助方式

英国政府不直接负责研究生在学期间的研究、生活、交通等费用,研究生录取后可以向政府的代理机构——研究基金会(Research Coun-cil,相当于中国的科学基金会)申请奖学金(奖学金一般包括学费和基本生活费用)。研究基金会设有硕士研究生奖学金(Advanced Cour-sework Studentship)和博士生奖学金(Research Studentship)。奖学金的评审条件主要是由研究课题的可行性和价值、学生本人学术背景条件、导师和推荐人的评价等构成,全国统一进行评审。申请奖学金的竞争往往非常激烈,只有姣姣者才可获得。这就使得研究生和导师在设计课题时必须充分考虑到研究课题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及其研究结果的价值。研究基金会提供的奖学金往往受到政府的导向,侧重于整个社会的需求。如近年开设的一些生物分类硕士班,就是英国议会认识到生物系统学这一基础学科后继无人,决定建立“达尔文创始”(D-arwin Initiative)基金,专项资助、鼓励学生修读这一类课程。

研究基金会还设有专项研究经费,由研究生导师提出申请,基金会对研究课题进行全面的审核、评定。这种给导师的专项研究经费包括博士研究生奖学金,学校根据导师申请得来的经费和奖学金情况公开招收博士生,然后根据报名情况由导师确定最佳人选。有些大学也提供自己的奖学金,往往偏重于学术方面,但招收人数很少,由学校奖学金委员会对报名人员进行严格挑选。此外,一些企业、公司也根据自身的发展需要为研究生提供奖学金,这类奖学金往往是与导师从事研究的课题紧密相关,而授予哪名具体的学生,也大多由导师决定,奖学金的提供单位并不参与挑选。奖学金获得者每年必须接受研究生工作的考核,只有取得令人满意进展的人才可继续享受奖学金。

中国的高等教育长期以来由政府包揽,大学生和研究生一旦被录取,就可享受国家提供的助学金。近年来的高教改革,使大学本科教育起了较大变化,但对研究生这一层次的教育改革似乎还在探索之中。政府分配研究生招生名额在一定意义上也可以认为是研究生奖学金的分配方式,但这种方式只是把奖学金指配给一个学术单位,并未对具体的研究课题及其内容进行审查。同样,研究生入学考试也可看成是选择学生,授予奖学金的途径,但现行的考试内容大多还只是限于一般知识的考查,并不能显示学生的学术思想和研究能力。由此产生的结果就往往是分配到研究生名额的研究课题不一定是国家最需要、最有学术意义、最可行的课题,而招收的研究生也不一定是适合于修读和钻研这一课程、课题的最佳人选。也正因为如此,再加上学生一旦考中,助学金的领用与学习成绩和研究进展并无密切关系,导致了现行的研究生资助方式不利于调动学生和导师的积极性,不能充分利用有限的国家资金以支持高水平、高效益的研究课题。

三、讨论与启示

中国的高等教育正经历着巨大的变革,我们希望这将使高等教育更具生命力,使研究生教育更适应国家现代化建设发展的需要。中国有自己的社会历史特点,研究生教育必须适应本国的具体情况,也应有自己的特色。

如何使中国的研究生教育满足国家发展对高层次人才的需求,适应社会逐渐产生的对高层次教育和知识更新的追求,这是很值得探讨的。在这里提出几点初识,希望能有更多的讨论,推动研究生教育的改革发展。

(一)调整研究生学制

英国大学的一年制硕士课程和研究生资格证书课程在大学广泛开设,为本科毕业生提供专业训练,使他们通过一年的集中学习,得到某一领域的较高层次的专门知识。这可以认为是加速研究生培养的重要途径之一。中国的硕士课程学制偏长,用同样的时间在英国可获得两个硕士学位,即理学硕士和哲学硕士,甚至可以直攻博士学位。我们应该认识到硕士学位只是介于本科毕业与达到独立进行专业研究的博士毕业之间的一个阶段,是大学普通教育的专业进一步加深和研究能力的初步训练。获得硕士学位可在某个专业领域内组织和进行一些专业研究,或在企事业,政府部门担任一定领导职务,或进一步攻读博士学位。博士学位是要具备在某个学科领域独立开展研究工作的能力,除了专业知识,更多的应是研究能力的训练。而目前流行的“博士后”不是一种教育上的学位,而是博士毕业生利用某个研究机构的有利条件,在具体的专业方向再集中做几年研究工作,解决某个学术问题或完成某项研究任务,为今后的发展打下更坚实的基础。

鉴于目前国内学科发展水平,可以将硕士学位保持为进入博士课程的必经阶段,但可适当降低对硕士学位的学术要求标准,缩短学制(可以考虑一至一年半),大量开办硕士班。这样可以迅速地向各部门大量输送具有较高专业知识的人才,为博士研究生提供更多的生源。由于中国的博士学位要求研究生修读指定的科目课程,三年的时间除了听课,实际上做不了多少研究。为了使博士生能真正获得独立研究的能力,博士学制似乎还欠短了些,大概三年半至四年是很需要的。也就是说在国内目前的情况下,可以缩短硕士学制,适当延长博士学制,以保证博士学位水平,而不增加总体学制年限或略有缩短。尽管这样,中国高等教育学制还是比英国的长(如图1)。教育的质量除了学制还与师资质量、教学条件、历史背景等等有关,中国的教育只能依据中国的情况来进行。现有的硕士学位的水平既达不到独立研究工作的需要,又超出一般工作的要求(如担任非科研性的工作),实为一种很大的浪费。而博士课程用于专业研究的时间不足,影响独立研究能力的训练培养。

(二)大力发展在职研究生教育

英国大学的全日制与部分时间制并存的研究生教育体系对发展中国的研究生教育是个很好的启示,提高在职研究生的比例是发展中国研究生教育的一个重要途径。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知识不断更新,在职研究生教育为广大本科毕业生提供了良好的再学习机会。许多大学毕业生参加工作后,积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通过在职研究生学习,可以把工作实践与研究学习有机地结合起来,使学习提高与工作的需要,与国家经济发展实际的需要紧密地结合在一起,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提高研究生教育的质量和科研水平。

目前国内高校里相当大部分教师仅具大学本科学历,在职研究生教育可以利用高校有利条件,迅速提高师资水平。应该鼓励高等院校中青年教师通过在职研究生的途径来提高自己,并能有计划地加以组织,建立教师在职攻读学位制度,使教学、科研、提高有条不紊地进行。估计再过若干年,也许进入21世纪前后,中国高等院校的教师将普遍具有博士学位,为教育在新一世纪中的更大发展奠定基石。

(三)改革研究生经费分配制度

现行的中国高等教育的经费分配制度存在不少问题,如何使国家对高等教育的投资产生更大的效益是一个值得深入研究的课题。同样,现行的研究生经费分配制度弊病很多,改革这一分配制度,必将调动研究生教育的积极性,增加竞争因素,使研究生课题更适应国家和社会的需要。

博士研究生除了接受专业研究训练外,更重要的是他们是一批科研的有生力量,通过他们的研究,解决生产、经济中存在的问题或使科研水平达到新的高度。博士生的研究课题与其它研究课题一样,都是国家科研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简单分配招收研究生名额的方法不能适应研究生教育的需要和发展,应予以废弃,取而代之的应是有一类似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或其分支机构)的科研经费分配机构,来对研究课题进行评审,通过公平竞争的方式,挑选出最佳的研究生课题予以支持,课题由导师,或导师与研究生一起设计,然后上报。由导师申请获得的研究生课题(可以是一个大课题中的子课题)应予公布,在全国范围内招收研究生。一般说来,博士生的研究课题往往确定了他一生所从事的研究方向。研究生从选择研究课题开始就应考虑它与国家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的紧密结合,考虑研究结果可能对国家、对科学技术发展的贡献。

由于所受教育和训练的不同,研究生毕业后所做工作与贡献必然与本科毕业生有差别,国家应考虑较大幅度地拉开本科毕业生,硕士、博士毕业生的指导性工资档次。只有这样,才可能在国家提供有限助学金的情况下,不致于使研究生失去学习的兴趣,吸引更多的优秀学生进入研究生课程的学习与研究。

中国的委培研究生经费,实际上相当于英国大学里由公司、企业提供的研究生奖学金和科研经费。这是促使科研与生产、经济紧密结合的很好途径,应予大力提倡。但是目前国内的委培生似乎只是解决企业的用人需求,不直接与解决某一生产或经济过程中的重要课题挂钩,如果把课题研究与用人需求结合起来,研究生所做的工作直接与企业需求联系起来,用人问题也就自然解决了。

如果各方面的积极因素都被调动起来,相信90年代中国的研究生教育发展也会象80年代中国普通高等教育的发展一样迅速而更有成效,为进入2000年新的科技、经济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 本文承华东师范大学比较教育研究所赵中建博士、吉林农业大学李玉教授评阅并提宝贵意见,特此致谢!

注释:

〔1〕UNESCO.Statistical Yearbook 1991.Paris:UNESCO,1991.

〔2〕Simpson,R.:How the PhD Came to Britain:a Century of Struggle for Postgraduate Education.England; Society for Research into Higher Education.1983.

〔3〕Stewart,W.A.C.:Higher Education in Postwar Britain London:The Macmillan Press LTD,1989.

〔4〕Government Statistical Service:Educational Statisti-cs for the United Kingdom,1992 Edition.London:HMSO,1992.

〔5〕中国将新增一批博士硕士学位授予点,中国科学报海外版, 1993—10—25。

〔6〕杨宁,首家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评估所成立,人民日报海外版 ,1994—8—2。

〔7〕Phillips,E.M.&.Pugh,D.S.:How To Get A PhD.Lon-don:Open University Press,1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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