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探控规层面人防工程规划编制内容论文_陈海青

试探控规层面人防工程规划编制内容论文_陈海青

河北华冠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河北邯郸 056004

摘要:我国人防设施建设与城乡规划体系的衔接工作起步较晚,目前在城乡规划相关规范体系中没有人防设施相关规定。新时期我国城市发展中,控制性详细规划已成为规范指导城市建设和管理的法定依据,将人防工程纳入到控制性详细规划中,提高城市防空防灾能力,对于指导城镇发展建设及修规建设项目审批及验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控规层面;人防工程规划

引言:自防空法实施以来,各大城市相继开展了人民防空工程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对人防工程建设的方针政策,有力推进了人防工程建设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的发展。国家强调要把这项工作摆到战略位置、纳入“十三五”规划。近年来,我国快速增加防护工程数量,全国新增工程面积3.5亿m³,重点城市的防护工程面积人均超过1m²。

1规划编制的必要性

国家提出要实现城市控规全覆盖,人防工程是一个需要明确的控制指标,对于确定规划设计条件及建设工程验收,人防工程验收至关重要。人防工程建设规划确定了城市在规划期内的人防工程发展水平、建设重点、布局和步骤,是搞好城市人防工程建设、增强城市功能的主要保证;人防工程规划可以保证人防工程建设有重点、有序、合理发展,避免随意性、不均衡性,减少浪费,提高工程利用率;人防工程规划可以保证人防工程建设和城市建设的同步、协调发展,特别是和地下空间开发规划保持协调一致,对城市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2规划编制的内容

在城市人防工程控规层面,编制内容主要包括落实城市总体规划及人防专项规划对人防工程、人防疏散设施、人防警报设施配置和重要经济目标防护,构建综合防灾安全控制指标等要求。

2.1人防工程总面积确定

城市人防工程总面积主要是针对城市应结建面积来说的,有两个算法:1城市人防工程总面积=城市规划人口×1m²/人;2城市人防工程总面积=城市规划留城人口×配建指标(防护等级确定),两者所计算得出的总量,应是人防指挥工程、医疗救护工程、防空专业队工程、人员掩蔽工程、配套工程等工程建设总量的叠加。

2.2医疗救护及专业队工程

医疗救护工程分为中心医院、急救医院、救护站三种。中心医院、急救医院一般结合地面二级以上大型综合医院建设,由城市人防工程专项规划确定,救护站应结合地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或建在卫生院等区域性医疗设施附近。各医疗设施的服务范围参考值为:按平时城市人口计,救护站建筑面积1300m²左右,服务人口1.5-3万,服务半径≤1km;急救医院建筑面积2800m²左右,服务人口6-10万左右,服务半径≤3km;中心医院建筑面积3800m左右²,服务人口15-20万,服务半径≤5km。

防空专业队工程分为抢险抢修、医疗救护、消防、防化防疫、通信、运输、治安等工程。防化、通信、运输专业队等。专业队工程配套建设量相对较小的居住区内宜优先建设抢险抢修和医疗救护专业队工程。抢险抢修和消防专业队工程的保障服务半径按5min赶到现场为标准,平时消防站的服务半径为1.5km~2km。治安专业队和医疗救护专业队服务半径参考医疗救护工程的服务半径,服务半径上限为3km。同时要求:单个专业队工程规模≥2000m²;距离易产生次生灾害目标0.5~1.5m区域内;距离重要基础设施、指挥工程、生命线类目标0.3~1.5km区域内。

2.3人掩及配套工程控制要求

人员掩蔽工程分为一等和二等人员掩蔽所。一等人员掩蔽所系指供战时坚持工作的政府机关、城市生活重要保障部门、重要厂矿企业和其它战时有人员进出要求的人员掩蔽工程;二等人员掩蔽所系指战时留城的普通居民掩蔽所。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居住区内人员掩蔽工程服务半径不宜大于200m,非居住区或跨居住区人员掩蔽工程服务半径不宜大于800m,人掩面积一般要求人均为1.5 m²。

配套工程的规定,居住区可配建的有人防物资库、食品站、区域电站、区域水站。其中,区域电站、区域水站主要是结合规模大于5000m²的人防工程配套建设,因此二者不计入人均配套工程指标。根据相关的研究,城市对人防物资库工程的需求量约为人均面积(0.15~0.2)m²,对食品站工程需求量约为人均面积0.05m²。区域电站、区域水站需另行确定,或由当地人防主管部门确定。

2.4人防警报及地下连通工程

警报站应根据城市功能布局和居民分布,按照警报音响覆盖半径设置;警报站控制室宜设置在中高层地面建筑的顶部,建筑面积不应小于8m²,警报控制室面积宜为10m²。按照警报音响覆盖半径设置,重点应结合人口密集区、城市中心区、商业繁华区和重要政治、经济、军事目标周边及易发生重大灾情的地域设置。根据警报音响覆盖半径的实测情况,其覆盖半径为0.6~1km,布点间距宜为1.2~2km。

相邻人防工程之间、人防工程与其他地下工程之间应按照人民防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等专项规划要求进行连通,或预留地下连通口。主要包括:人防工程相邻间距50m以内的;人防工程与其他地下空间间距50m以内的;1hm²及以上的人防工程与地其他地下空间间距100m以内的。

2.5重要经济目标防护

重要经济目标是提高城市韧性发展及恢复城市正常运行的重要内容,可以采取疏散、伪装、欺骗、警戒、加固、设障等措施对其加以保护。主要包括:城市生命线工程、重要的工矿企业、科研基地、能源基地、交通枢纽、通信枢纽、桥梁、水库、仓库、电站等。保全重要经济目标,既可减少战争损失,又可提高战后重建和恢复速度,重要经济目标应配建一等人员掩蔽工程和防空专业队工程。

3其他规定

用地控制的确定:地块图则是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规划控制的基础,防护单元不跨越城市道路或较大河流,基本与街区单元相匹配。地块的用地性质单一确定,并将用地细分至小或中类。各地块需配套的设施应注明,包括地块面积、容积率、限高、建设量等,进而引导指挥工程、救护工程、专业队工程、人掩工程、配套工程等建设量在具体地块落实。同时考虑控规本身发展适应性和土地控制兼容性的要求,进行弹性控制管理。

异地建设的规定:存在下列情况之一可选择易地建设:所在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的地块内已建人民防空工程达到有关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要求的,建设单位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缴纳人民防空易地建设费用后,可以不建设或少建防空地下室;按政策应该结建地下室面积小于1000m²的。

复合利用的规定:人防工程复合利用应该与抗震防灾规划及地下空间利用规划等,形成综合防灾网络;结合战备、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制定复合利用分区指引;根据现状和规划人防工程实际需求情况,确定地下室兼容人防地下室的重点区域。城市应该结合地下通道、地下街等地下空间系统地开发城市地下公共空间,是解决现在城市存量发展、集约建设用地、缓解供需紧张并拓展城市发展空间的重要渠道。

4总结

人防工程建设对于提高韧性城市的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同时控规由于自身具有的内容特征及其法定地位,成为城镇建设及工程管理要求下实现人防工程管控体系构建的核心规划载体,本文主要提出在控规阶段积极纳入“防御性控制”,以促进控规体系的不断发展完善和人防工程规划体系内容的落实。需要指出的是,应依靠法制建设,加快人防工程建设规范和法规的立法,明确人防、规划管理、建设等部门权责。相关职能部门也应加强配合,依法保障人防综合控制管理与规划建设执行。

参考文献:

[1]李莹等.《大尺度城市人防工程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初探》.[C].中国城市规划年会论文集.2018.

[2]DB33/T1079-2018.《控制性详细规划人民防空设施配置标准》.[S].浙江省地标.2018.

论文作者:陈海青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9年第3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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