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资本与农民工的城市整合_职业类别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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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农民工:城市外来型边缘性群体

1.1 边缘性群体的涵义及城市外来型边缘性群体产生的背景

边缘性群体(marginalized groups)是指游离于社会正规组织和制度以外的群体,其基本特点是由于社会转型和制度变迁而导致这一群体无法通过社会正规组织表达其利益诉求,来获得正常的社会经济、政治、文化地位和环境,但这并不意味着该群体是弱质人群的集合。城市边缘性群体包括城市内生型边缘性群体和城市外来型边缘性群体两种类型。前者主要包括下岗失业人员、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城镇企业中停产半停产或破产企业的待岗职工;后者则主要是进城农民工,这也是本文关注的对象。

自20世纪80年代的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社会结构正在经历着从计划经济社会向市场经济社会、从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从封闭半封闭社会向开放社会、从乡村社会向城镇社会、从伦理社会向法理社会的多维转型。在市场经济导向改革仍是“现在进行时”的现实背景下,计划经济时代乡城的城乡二元结构没有根除,城市对乡城流入人口的偏见和歧视依然,没有通过官方正式渠道“穿越‘户籍墙’”的外来人口绝大多数只能在随城市繁华的车水马龙而“游动”的同时在边缘性的领域及空间里“沉淀”为“外来边缘人口”。与此同时,城市内部出现了分离,由从“正式单位”中“游离”出来的都市“内生边缘人”同体制内人口构成的城市亚二元结构随着改革和转型进程的推进而呈现与日俱增的强化倾向。社会转型在促进经济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入、社会现代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城市化进程逐步推进以及社会法制化程度进一步提高的同时,也加剧了一部分人群社会地位的向下流动(downward mobility),并一步步走向边缘化。仅以广东省为例,截止2001年9月,外来农民工的主要流入地之一广东省的农民工已突破1000万人,相当于该省总人口的1/6。下文的分析表明,城市外来型边缘性群体的边缘性特征较之于城市内生型边缘性群体更为明显。因此,农民工这一特殊群体的边缘性现象值得关注。

1.2 农民工社会经济地位的边缘性特征

近20年来,农民工作为城市经济发展一支生力军,为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他们已经成为城市经济发展的一个不可或缺的群体,成为城市经济发展的内在需要。然而,无论是从工作上还是生活上,他们都游离于城市正式制度和社会组织之外,成为典型的“边缘人”。他们的边缘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工作性质边缘性。农民工群体通常在非正规部门或正规部门的非中国岗位就业,因而工作状态十分不稳定。其工作性质多为劳动密集型、技术含量往往很低,收入来源单一且薪水很低,而且不享受正规部门的社会保障。以安徽省为例,其外出务工者从事体力工作的占到78.3%,技术工占19.5%,而中高层管理者微乎其微,只占1.8%。

(2)居住分布边缘性。农民工在居住分布上的边缘性也体现得十分突出。由于市区和边缘地带房价和房屋租金的差异性、消费水平的差异性,以及对周围环境的文化认同感和对平等的要求,他们大多选择居住在城市边缘地带,这里的人群与他们的境遇大致相同,互相之间不会产生歧视性心理,在心理上更加容易认同,生活的经济成本也相对较低。

(3)社会地位边缘性。由于无城市居民户口、工作不稳定、无保障、收入低及其自身受教育程度低等因素的交互影响,农民工在社会地位上明显低于城市制度内生存的人群,绝大多数处于社会下层,且在社会流动机制的作用下呈现出相对的向下流动的态势。

(4)社会心态边缘性。由于社会地位和收入水平低下,农民工普遍自尊心和自信心偏低,他们既渴望拥有自尊和自信,又不得不选择忍耐和包容。他们渴望消费较为高档的商品,又不得不在低收入面前以低档消费品维持生计,在消费心理上也处于日益萎缩和边缘化的状态。城市边缘性群体在相当大程度上是中国社会结构转型过程中改革成本的承担者和牺牲品,在改革的效率和公平关系处理上,注重效率必然会忽视公平。社会心理边缘性的另一个表现是由于缺乏对城市政治决策的参与机会和难以获得公平公正待遇而产生的失落感和孤立感,他们既缺乏决策参与的机会,也本能地排斥参与的可能性,形成政治参与的盲点。

(5)边缘性的继承性。在社会地位低、收入水平低、受教育水平低和心理边缘性的情况下,农民工子女也将继承父辈的边缘性特征,从他们的教育问题上可见一斑。在全国,处于学龄阶段的民工子女有240~360万人之多,他们中间除了一小部分人有幸走进课堂外,绝大部分处于失学或辍学状态。边缘性的世代相传,必将造就更大规模的新增的边缘性群体(刘传江、周玲,2003)。

2 社会资本与农民工社会经济地位的边缘性

社会资本(Social Capital)概念是20世纪80年代由法国著名社会学家皮埃尔·布尔迪厄(Pierre Bourdieu)第一次正式提出来的,经詹姆斯·科尔曼(James Coleman)和罗伯特·普特南(Robert Putnem)等学者的进一步应用和发展,已经在国际学术界引起了广泛的争论和理论探讨。本文主要关注社会资本与农民工边缘性地位的形成和城市融合问题。将个体置于社会联系和关系网络中,考察这些联系和网络对农民工在城市的主要活动——就业——的具体影响。从这个意义上,把社会资本定义为“个体从社会网络和其身处的社会制度中所可能获得的资源。”并把这种资源分为两个层面,一个层面是个体层面的社会关系网络(即关系型社会资本);另一个层面是个体从制度中可以获得的资源(即契约型社会资本)。与以往国内外研究中过多关注农民工的社会网络关系的研究模式不同,将社会资本分解为“社会网络关系”(关系型社会资本)和“制度资源”(契约型社会资本)两个层面进行研究。

2.1 农民工社会资本的占有状况

本文在测量农民工的社会资本时,主要考察农民工个人网络的三个方面,一是网络的规模或者数量;二是网络的密度和异质性;三是网络中所嵌入的资源。在运用“位置生成法”测量农民工的社会资本时,为了便于比较,本文采用了边燕杰的“春节拜年网”的测量指标。在当今中国社会中,春节拜年是保持和发展人际关系的一种非常重要的义务,因此,通过对春节期间与被调查者有过拜年交往的社会关系的考察,可以比较准确地了解被调查者的社会关系网络状况。经过实际研究的检验,证明这种测量方法具有相当的信度和效度。

本文的相关数据来自2004年春节期间我们在湖北省江陵、云梦、随州、宜城四县市对450位返乡过年的农民工所做的问卷调查。在本次问卷调查中,我们设计了一个问题,首先要求被调查的农民工回答他们在2004年春节期间以各种方式(包括电话拜年和登门拜访等)互相拜年的亲属、朋友和其他熟人各有多少人,这是为了考察农民工所拥有的网络规模或者数量。然后在问卷中列出了22种职业,让被调查的农民工分别回答在与其有拜年交往的亲属、朋友和其他熟人中,是否有人属于其中某一种职业的。职业类型的选择基本参照了边燕杰在“四城市调查”中所使用的分类,并按照人们对上述职业类别的评价,分别给这些职业赋予相应的分数。这些职业基本上涵盖了当今中国社会中的主要职业地位,可以作为衡量社会网络成员的结构地位的有效指标。农民工的社会资本占有状况如下:

(1)网络规模。这里使用边燕杰的“春节拜年网”对农民工的网络规模和数量进行考察。通过问卷的回答,可以直接将被调查的农民工所提到过的与其有过相互拜年联系的亲属、朋友和其他熟人的人数加总,就基本上反映了农民工核心社会网络中成员的数目,也就是网络规模的大小和数量的多少。根据调查数据,得出湖北省四县市农民工网络规模的平均值约为17,低于武汉市下岗职工网络规模平均值21,大大低于四城市居民网络规模平均值35。

表1 职业地位得分以及与武汉市和四城市调查的比较

注:(1)本次调查涉及的职业类别原来有22个,但为了比较研究的方便,在计算社会资本时只保留了在边燕杰“四城市调查”中出现的19个职业类别;(2)四城市调查和武汉市调查数据来自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系赵延东博士2001年的博士论文《下岗职工的社会资本与再就业》。

(2)网络密度和异质性。网络密度或者异质性代表的是网络成员之间相互联系的紧密程度,这里我们可以用农民工的社会网络中不同角色的成员所占比重来代替它。文献研究发现,以往对中国人的社会网络研究中,角色关系与网络成员之间联系的紧密程度高度相关,“亲属”之间关系大多较强,而“朋友”和“熟人”中少数关系较强,大多数关系较弱。而对农民的研究表明,他们的社会关系网络以亲缘和地缘关系为主,业缘等其他关系较弱,因此我们将农民工社会网络中成员的角色主要分为三种类型:“亲属”、“老乡”和“其他熟人”。“亲属”和“老乡”之间的关系大多较强,而“其他熟人”中少数关系较强,大部分关系较弱。农民工社会网络中“亲属”和“老乡”关系所占比重,可以作为反映农民工“网络密度或者异质性”的指标(Bian,1997)。网络密度或者异质性越高,说明网络异质性程度越差,网络中能够带来的资源也越少。我们的问卷调查结果表明湖北省四县市农民工网络密度为75.19,高于武汉市下岗职工网络密度50.15,也大大高于四城市居民网络密度平均值28.36。

(3)网络结构。对于这个指标的考察我们可以通过“春节拜年网”中的地位资源的总量来获得。具体做法是:首先对职业量表中所列出的22种职业中的每一种都进行统计,看是否有拜年网中的成员从事了这种职业。如果一个人都没有,就将该职业赋值为“0”,如果有人从事该职业,则无论从事人数的多少,均将此职业取值为“1”,(注:根据林楠(Lin,1982)的社会资源理论,处于同一社会地位的网络成员所能提供的社会资源基本是一样的,因此无论网络中处于某一职业地位的网络成员数量有多少,也不能将他们累加计算,而只能算作一个人。)然后将这些取值为“1”的职业个数加总,就可以得到农民工“拜年网”中的职业个数;再将这些职业个数的地位得分加起来,即可得到农民工“拜年网”中的职业地位总分。

我们把19个职业类别按照职业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列,然后计算出被调查者的社会资本在每种职业类别中所占的比例,比例的高低反映的是该职业类别的社会关系给被调查者可能带来的社会资源的大小。职业类别得分高的,所占比例越高,则社会资本结构越好,占有的社会资本越多;反之,职业类别得分低的,所占比例越高,则说明社会资本结构越差,占有的社会资本越少。计算结果显示,农民工的社会资本占有情况呈现出结构上的两极分化,即得分较高的职业类别(如科学研究人员、大学教师、法律工作人员等)所占比例较低,而得分较低的职业类别(如饭店餐馆服务员、司机、产业工人等)得分反而很高。这充分说明了农民工的社会资本结构不合理。武汉市下岗职工的社会资本占有情况比我们调查的农民工社会资本占有情况好得多,而四城市调查的城市一般社会居民的社会资本占有情况比武汉市下岗工人又要好很多。

2.2 农民工社会资本的使用状况:以就业为例

2.2.1 农民工非正规就业的特征

非正规就业是指没有取得正式的就业身份、地位很不稳定的就业,即人们习惯上所说的“临时工”。非正规就业者包括非正规部门中的就业者和正规部门中的非正规就业者。对于农民工来说,这两种情况分别指的是:第一,农民工所在的单位本身就是非正式的单位或者属于非正规部门;第二,农民工所在的单位虽然是正规或者正式单位,但是他们的工作只是临时性的,与正式职工在收入、福利上有着明显的差别。作为城市外来人口主体的农民工,大部分处于非正规就业状态。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从取得工作的途径上来看,农民工通过熟人介绍取得工作的占我们调查总人数的86.7%,而没有通过熟人介绍的只占13.3%。(2)从居住方式来看,55%的被调查者租住私房或者租住单位宿舍;38%的被调查者居住在工棚或居无定所,随工作而动;还有7%的被调查者采取其他居住方式(如居住在亲戚老乡家里等)。从居住环境来看,平均6.29个人居住一个房间(包括工棚和单位集体宿舍),其中在于居住工棚、睡地铺的被调查者比重占到38%。(3)从劳动强度和劳动时间来看,被调查农民工平均每周工作6.4天,也就是说,他们几乎没有节假日;平均每天的工作时间长达10.5个小时,最长的达到18个小时。(4)在工作安全方面,农民工一般不享有劳动安全保障的环境和条件。至于社会保险,被调查者几乎都没有享受过。

表2 农民工的工作搜寻时间

工作搜寻时间 频数

百分比

1个星期以内 31373.8

1个月以内

86 20.3

1个月以上

22 5.9

合计 424100.0

2.2.2 农民工的工作搜寻时间

对于农民工来说,在城市里能否顺利找到工作是一个决定他们去留的一个最为重要的因素。

从调查结果可以看出,工作搜寻时间在一个星期以内的占被调查总人数的73.8%,一个月以内的占20.3%,而一个月以上的仅占5.9%(见表2)。这一结果充分说明,社会资本的使用大大增加了农民工就业的概率,减少了工作搜寻时间,节约了时间成本。

2.3 农民工的求职途径

个人求职和就业途径大致可以分为自然继承型、劳动市场继承型、亲友介绍型、社会分配型、个人谋业型和社会选拔型等几种(袁方,1992)。现阶段中国城镇劳动者取得职业的四种主要求职和就业渠道是计划体制渠道、劳务市场渠道、人力资本渠道和社会网络渠道(卢汉龙,1997)。可见,社会网络已经成为市场和计划以外的第三种配置资源的方式。

目前,农民工找工作的信息来源渠道主要还是以亲朋好友等熟人关系为主,而通过家乡村委会等政府组织获得就业信息的比例非常小。吴鹏森(1998)在安徽省18个固定观察点抽样调查的结果显示:农民工进城的组织程度相当原始,绝大部分处于自发的初级组织状态,政府、村集体和民间职业介绍组织出面进行组织农村劳动力外出所占的比重极小,只占6%,其余94%都是由农民自发组织通过熟人带出去的,并且以“滚雪球”的方式不断传递着。这种自发形成的组织主要建立在地缘关系和血缘关系的基础之上,通常没有正式的组织结构,也没有明确的组织目标、组织章程和组织指挥系统,组织活动既不正规也缺少制度化程序,具有松散性和临时性特征。

我们将农民工求职可能使用的主要途径归分为单位招工、职业机构介绍和使用社会关系网络三种。前面两种反映了农民工制度化的求职途径,第三种是非制度化的求职途径。我们对450名农民工的问卷调查发现,23.1%的农民工在求职过程中使用过单位招工的途径,11.8%的农民工在求职过程中使用过职业介绍机构这种途径,而对社会关系网络途径的使用者占86.7%。(注:我们的问卷设计中包括一部分可多项选择的问题,回答的累计百分比可能大于100%。)这充分表明了农民工求助途径主要是一种非制度化的途径,社会资本是他们求职的最主要途径。亲戚介绍(亲缘和血缘关系)是农民工找到工作的第一位的决定性途径,占37.3%,其次是老乡介绍(地缘关系),占35.8%;第三位的是其他熟人介绍,占10.1%。这三种途径加起来约占83.2%,充分表明亲缘、地缘和血缘关系是农民工求职和就业过程中决定性的力量。

2.4 三缘关系网络型社会资本与农民工的边缘性

上文分析表明,农民工的社会资本主要集中在以亲缘、地缘和血缘这种“三缘关系网络”为纽带的社会关系网络中。从规模上来看,农民工的社会资本比一般城市居民的平均水平要低得多,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城乡居民的社会资本差异性,同时也比城市下岗失业者要低得多,说明相对于城市下岗失业者而言,农民工的弱势群体特征更加明显。从密度或者异质性上看,农民工的网络密度或异质性大大高于一般城市居民,也高于城市下岗失业者,说明农民工网络异质性很差,可以利用的社会资本质量较低。从网络结构上看,农民工的社会资本占有情况呈现出结构上的两极分化,即得分较高的职业类别(如科学研究人员、大学教师、法律工作人员等)所占比例较低,而得分较低的职业类别(如饭店餐馆服务员、司机、产业工人等)得分反而很高。充分说明了农民工的社会资本结构不合理。总之,农民工的社会资本质量较低,异质性较差,网络结构也呈现典型的两极分化。

通过对农民工就业的考察可以看出,社会资本的使用在农民工的就业中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一方面降低了工作搜寻时间;另一方面为求职者提供了信息来源渠道。但是,由于农民工占有和使用的社会资本属于关系型社会资本,这一类型的社会资本是社会地位处于较低层次的人群在求职过程中最常使用的社会资本,随着社会市场化程度的逐渐提高和“小政府、大社会”状态的发展和市民社会的不断推进,这种类型的社会资本终究是社会资本发展过程中的过渡形态,必然会向现代契约型社会资本转变。关于农民工社会资本总体匮乏的原因,不仅与农民工自身的特点和边缘性社会经济地位有关,与转型时期中国对农民工的相应制度安排不无关系,当然,中国两头大、中间小的“哑铃型”社会结构和非志愿性组织的缺位也是影响农民工社会资本匮乏的一个重要因素。因此,我们就从农民工、政府、志愿性组织等几个方面来讨论农民工社会资本的积累机制问题。

3 社会资本积累与农民工的城市融合

3.1 农民工社会资本的自我投资:基于格拉泽模型的分析

个体的社会资本和人力资本十分相似,所以许多关于人力资本投资的研究理论也大体适用于分析社会资本。我们可以借鉴格拉泽(Glaeser,2002)的社会资本自我投资模型,在这个模型中,社会资本被视为财富变量S,它在各个时期都带来市场和非市场的效益,分别用表示。

首先列出一个进行社会资本S投资的动态法则:,其中θ表示现有社会资本的贬值率,I为对社会资本的投资。虽然计量个人获得的社会回报是衡量社会资本的最理想的工具,但是或许例如个体在组织内的成员资格之类的指标也可以作为S的代理指标(它们也能被解释为投资的某种形式)。投资I会有时间成本C(I)(时间机会成本的作用会放大它的影响程度,用W表示)。T为个体的生命期限,β为个人对未来的贴现率,δ为个人离开原住社区的概率(一旦离开,便失去价值)。在满足以上假设条件情况下,个体对社会资本投资会达到一个均衡点,即边际私人成本(考虑时间成本,用进行社会资本投资所需的边际时间量W乘以C(I),用公式表示如下:

根据条件不同,个人社会资本投资将会:(1)随个人对未来贴现率的提高而上升;(2)随个人离开原住社区的概率的提高而下降;(3)随时间机会成本的提高而下降;(4)随个人从事职业所需社会技能的回报的提高而上升;(5)随社会资本的贬值率的下降而提高;(6)随个体的生命期限的临近终结而下降。

根据格拉泽模型,农民工要积累社会资本,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尽快融入现有的城市社区,以弥补离开原有农村社区带来的社会资本损失。农民工的居住方式主要是租住私房或者单位集体宿舍,而且租住的私房主要集中在城乡结合部的“城中村”,这些社区居住着来自各地的各种身份的人员,既有城市原有郊区城市化了的私房主,也有大量来自全国各地的农民工。由于不同身份和经历的人对社区的认同感不尽相同,特别是外来的农民工,背井离乡的生活使他们很难找到归属感。虽然通过血缘、地缘和亲缘关系能够在所在城市结成新的社会关系网络,但是,离开原有的农村社区对于农民工而言本来就意味着社会资本的损失和关系网络的淡化。真正融入社区才能够建立新的更有价值的社会关系网络,积累更多的社会资本。

(2)在工作过程中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技能,以期获得更高的回报。由于人力资本与社会资本之间存在一定的相关性,积累人力资本同时也会促进社会资本的积累和形成。

(3)采取不断维护的方法,避免社会资本的贬值。社会资本作为资本的一种形式,也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贬值,因此,对社会资本的维护和不断投资是必要的。

3.2 农民工的社会资本外部投资:政府和民间志愿组织的介入

政府通过公共产品供给生产社会资本的主要措施包括:(1)提高农民工流动的组织化程度,实现农业剩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的有序性;(2)建立农民工的就业培训制度;(3)建立覆盖农民工的社会保障制度;(4)加大农村教育投资力度,为农民工子女在城市就学提供有保障的制度环境;(5)制定相应法律法规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与此同时,政府通过公共政策还可以避免因社会资本可能存在的负外部性而减少社会资本储备的捎耗。例如,国家可以通过有效提供必需的公共物品特别是通过保护财产权和公共安全,间接地促进社会资本的创造。由于城市农民工的大量存在,城市社会治安问题显得十分突出。如果人们走在街上都要为自己的生命担忧,那么他们就不可能会进行交往或相互照顾。因此,国家对公共安全的保护政策以及对犯罪团伙的打击力度将对农民工与城市居民之间的交往产生直接影响。在公共互动和财产权方面有一个稳定而安全的环境,那么信任完全可能通过理性个体的重复互动而自然产生。

社会资本的产生和积累还与民间志愿性组织的行为紧密相联(纽顿,2000)。中国是缺乏社会中间组织的社会,社会协调呈“哑铃型”——端是强大的政府,另一端是原子化的个人和家庭,独缺中间组织。中国是以血缘为纽带的人际关系圈,家族以外缺乏信任,使无关系的人很难组成社团或组织,与日本以社团为中心的社会形成鲜明对比。建立志愿性中间组织,如工会、协会、互助会,沟通个人、家庭、企业、政府的关系,把整个社会连为一体十分必要。民间志愿组织可以突破狭隘的家族意识,培养参与意识,让人们从家庭里走出来,融入社会。民间志愿组织要突出其自愿性,政府在志愿组织中可起协调作用,但不能让政府意愿转移至民间组织,使其失去独立性,从而起不到加强社会资本的作用。

3.3 农民工市民化与农民工的城市融合

农民工市民化是指离开原居地半年以上在城市务工经商的农民工逐步向市民转化的过程。农民工市民化不仅包涵了农民工的户籍变动(由农村户口转化为城市户口),产业转换(由农业转向非农产业)和地域转移(由农村社区转向城市社区),更重要的是农民工生活观念、思想方式、行为习惯、社会组织形态的转化,由农民工转变为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城市居民。城市化的核心问题就是农民工市民化问题。实现农民工市民化的过程,是传统农民走向现代文明的过程,是推进社会历史进步的过程,也是实现我国现代化目标的过程。不仅是现代社会结构变迁和社会转型的必然趋势,而且对整个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将产生不可估量的深远影响,起着诸多极为重要的作用。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推进农民工市民化进程:(1)推进户籍制度的渐进式改革,尽快实现户籍与福利的彻底脱钩,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2)给予农民工市民待遇,增强农民工对城市社会的认同感;(3)提供有利于农民工与城市进行互动和交往的社会制度和文化环境;(4)实现农民工社会关系网络由内聚式团体网络向开放式团体网络的转变,通过与城市居民建立联系和网络获得新的信息,发现新的资源,找到新的机会,在原本分离和分割的农民工和城市居民之间架起一座桥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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