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持国有股的经营思路_国有股减持论文

减持国有股的经营思路_国有股减持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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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资本市场的发展已经有10年历史,开始迎来了资本市场发展的第二个阶段。这个新的发展阶段最核心的思想、最核心的标志就是要从制度结构上加快资本的市场化建设。如果拿30年作为资本市场发展比较成熟的一个时间段来计算,前10年我们做了一些铺垫工作,包括法规建设、市场基础结构建设,还有投资者投资意识的培育,这些都已经完成了。第二阶段是市场化。第三阶段实际上是中国资本市场国际化。

现在我们处在第二阶段的开始,这个阶段主要有3个最关键问题。第一是如何改善中国资本市场的市场结构,因为市场结构从目前来看比较单一,只有一个场内交易市场(主板市场)。从资本市场的发展趋势来看,特别是从现代金融体制演变的方向来看,对于一个和现代金融体系相衔接的资本市场来说,仅仅有一个主板市场是不够的。也就是说,现代金融体系意义上的资本市场实际上应该包括3块,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风险投资制度、创业板市场和主板市场,再加上银行体系,就构成一个比较完整的融资体系。

市场化建设的第二个重要内容,就是要完善中国资本市场的股权结构。目前的股权结构,从流动性来看是不完善的,或者说是不规范的。这样一种股权结构、这样一种流动性的安排阻碍了中国资本市场产权的综合功能,也就是说使得这样一种资本市场更多的是一种筹集资金的功能,因为它68%左右是不能流通的,所以市场本身的产权综合功能受到严重影响。如何使国有股减持,变为流通股,这实际上是市场化建设的一个重要内容。从更大的意义上说,是要提高资本市场的功能。

市场化建设的第三个重要内容就是要创造具有流动性的工具,即指数期货。

这3方面的内容都是市场化建设的制度安排,都是必须的。没有充分的市场化,资本市场不可能国际化,只有等资本市场完全市场化以后才谈得上国际化。因为国际化的核心是规则的国际化。所以国际化的任务就是要修改资本市场的整个规则体系,因为我们资本市场的规则体系是非常中国化的,这和资本市场一般性是不适应的,它阻碍了国际化的进程。应该从战略性的角度来看待、修改包括《证券法》、《公司法》在内的一系列资本市场的规则体系。

国有股如何减持?主要是3个关键问题必须解决好,第一就是解决国有股的流通方式,也就是说它和现代社会公众股的融合是什么样的?这个桥梁和渠道是什么?第二就是它的定价机制。国有股的定价机制、定价标准究竟是什么?因为国有股、发起人法人股和我们的社会公众股的持有成本不一样。国有股减持的核心问题是在不冲击二级市场的前提下,让减持后的国有股能够象其它社会公众股一样在一个统一的二级市场上流通。从已有的减持案例来看,解决国有股流通的关键问题在于定价,即国有股以一个什么样的价格在市场上出售的问题。在综合考虑市场稳定性、国有股东利益、投资者利益保护等多方面的因素并加以综合平衡后,有以下3种方案是现实可行的:1.以配售的方式向社会公众股东转让国有股(简称配售方案)。2.以上市公司为主体回购国有股(简称回购方案)。3.将国有股以市价/净值的比例折股卖出(简称折股方案)。第三就是国有股减持时间安排。首先,用半年左右的时间进行减持试点,在减持方式上,要注意区别不同情况选择相应的减持方式。然后,在试点取得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用2~3年时间,逐步完成大部分上市公司的国有股减持计划,这一阶段减持实施是否顺利,关系到整个国有经济战略调整的成败,需要市场各方的密切配合。最后,用一年半时间扫尾,处理遗留疑难问题,以彻底解决国有股流通问题。

经过5年努力,我国上市公司发行的股票除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持股转让受到限制及公司发起人持股在规定期限内不得转让外,将全部成为可流通股票。

国有股的减持问题确实是各个方面比较关注的一个问题,也是资本市场的发展完善和金融体制改革中一个很突出的问题。目前国有股怎么减持,在理论上没有多大障碍,重要的是它用什么方式介入流通。流通中的前提条件就是国有股的定价问题,要流通以后能够一方面不影响现有资本市场的发展进程,又不损害投资者利益,又能够兼顾到社会其它方面的利益关系,这样才能把这个问题解决得妥当一些。讨论国有股流通问题不仅要考虑现有资本市场的发展,从投资者利益这个角度来考虑,还需要考虑到社会的一些因素。国有股的流通本身不是为了解决国有企业自身的问题,而是要解决社会问题,比如说社保基金。我们现在讲的社保基金主要是讲城市人口的社会保障问题,它没有考虑到非城市人口的保障问题。非城市人口的社会保障因素占的比例比较小,但对社会成员来讲占的比例比较大,也就是说国有股流通以后能不能给农村、农民、农业发展带来某种利益,也就是兼顾到现有投资者和原有投资者利益,国有企业和城市经济的利益,另外还要考虑到城乡居民的利益。因为国有企业资产的形成,不仅是城市人口历年积累的结果,很大一部分是农民提供的积累。我们常说剥夺农民发展工业,这几十年里农民对城市经济的发展、对国有企业的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在这个过程中如果不考虑到农民的利益问题,就有点不太公平。所以我觉得国有股变现以后,它的资金运用方向、方式、公平的程度、对社会各个利益成份受益的程度要做进一步分析。国有股流通以后,虽说不是绝对公平,起码是我们全社会在认识上、在心理上和在感情上都能接受,那我们这套方案在以后实施过程中就可能减少一些阻力。

定价问题实质是一个金融工程问题。这里需要把各种因素量化以后得出相对比较可靠、或是最优方案形成一个定价的模型。在这种情况下,在国有股流通过程中间,正是金融工程学在资本市场和国有股流通过程中一次很好的试验、一个很好的运用。

国有股的流通不要太急,不要规定3年5年。但也不能无限地拖,可以5-10年完成。当然在这个过程中要做好各方面的准备。很仓促来做这些事情效果不一定理想。至少现在对国有股的流通问题要进行广泛宣传,要进行更多层次讨论,要取得社会上的共识。只停留在政策策划层,或者是理论研究层是不够的。

中国股市同世界股市最大的不同就在于国有股和法人股占的比重比较大,大概67%,这块股份要流通起来就是一个大问题。从去年下半年开始,学术界、操作部门就开始探讨国有股如何减持,到去年下半年做了实施方案,结果对市场有一些影响,后来这些事情就放下来了。到去年12月份上海的一些股份做了回购,实际上也是国有股减持的一种方式,根据我们的调查,一开始企业积极性很大,都想用它的剩余资金来回购国有法人股,然后注销。最后财政部决定,回购以后的钱必须交到财政部,这样企业就没有积极性了。

定价目前流行的说法是要按照净资产来确定最低价格和最高限价。这是一个在没有交易之前确定的价格,这个定价是不是可以通过交易过程形成一种定价。是在事前决定还是在交易过程当中决定,实际上是选择的两种机制。如果在交易过程确定定价,是不是就叫做一种进价的方式。要在不同部门不同地区的国有股回购以后,形成不同部门不同地区的社保基金,为后期社保基金的运作创造一个竞争环境。第二个考虑的范围是在股票一级市场或者二级市场来考虑的。还有国有股减持可不可以再把三级市场或者四级市场,所谓国外的场外市场考虑进去,那么这方面也需要一种制度上的创新。尤其是场外市场通过竞价拍卖方式来实现它的可流通性,这些恐怕需要中国的资本市场有一个创新。

国有股是资本市场当中最关键也是最不完善的一个问题。当初是因为很多人反对搞股票市场,特别是不主张国有股能够流通,所以为了把资本市场快点推出就采取了这样一个办法。现在要解决这个问题难度非常大。国有股减持是为了给国家筹集资金,这个无可非议,因为现在社会保障基金窟窿非常大。但仅以此来筹集资金也解决不了,像社会保障基金的窟窿有3个帐,最低缺口1万多亿元,中方案大概是3万多亿元,高方案大概是7万多亿元,按照这个方案算,国有股减持筹不了多少钱,完全靠这个东西不行。

通过改革去检测、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转换国有企业经营机制,使企业提高效益,使它能够增值。尽管我们现在讲国企解困可能达到和增加多少利润.实际上到现在为止国有企业的效益并没有提高。比如今年上半年国有工业企业利润比去年上半年增加了1.1倍,这1.1倍我反复算了一下大概增加了850亿元的利润,这个数字应该说很大。这850亿元的利润怎么来的?实际上不是靠提高效益得来的。第一笔帐银行降低利息,今年上半年这给国有企业提供了很大好处。第二是债转股少支出的利息60亿。第三是出口退税今年上半年增加了200亿。另外由于各种原因,特别是国际上的油价上涨给企业提供好处就上升到500-600亿。这几笔帐加在一起超过1000亿,比那850亿还多,所以这个问题不解决,而只局限现在怎么去补充保障基金,恐怕还不行。怎么通过这个东西能使市场稳定,股票价格提高,这些从整个国家运转来说有利的。

对于国有股减持,股票市场能够5-8年把这个问题解决,我认为就非常好,所以还是要逐步来。逐步来能不能先做第一步,目前从2001年起新上市的公司一律不再搞国家股、法人股,能不能从1月1日新上市的公司股份全部流通。

减持的顺序,首先减持效益最好的公司这一点很关键。减持还有一个是资金怎么分配的问题。是不是给企业也留点。

另一个在减持的时候不一定局限于哪一种办法,几种办法都可以实行,而且先可以搞试点,在摸索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推广。

第一个问题是现在延缓上市、减少市场压力和社保基金马上要用钱这个需求的矛盾问题。第二主要是针对资本市场,现在好像把所有社保基金的筹集资金希望都寄托在股市上,这样股市的压力就很大。就是说两个矛盾的两个压力,第一是马上要用钱,在短期内要变现,这个对股市的压力非常大;第二是全部的希望都寄托在这上面。这恐怕是股市产生波动的最大的两个问题。至于它上市多少,哪个方案我说都好,都可以操作。现在股市之所以能够维持在30倍市盈率水平上,很大程度上是因为过去是国有,因为是国有即使亏了,那么国家再填,大家都寄这个希望。一旦不是国有了,说句实在话这些企业赢利水平真正显示出来后,大家对这些企业的信心会有所打击。所以我觉得现在恐怕要对那两个问题有所作为才能减轻对资本市场的压力。

社保基金改革并不一定马上就要在股市上流通。可以先捡搞得最好的资产,不管是上市公司还是不上市公司,拨给社保基金,让它马上能够得到收益。就象刚才说的社保基金,它还在那个企业运行呢。现在上市公司的一部分股权所有权发生变更,24%划给了社保基金了,然后是一部分实物资产就是说没有上市的公司的一部分资产捡好的、捡有利润的这些企业划给社保基金,也就是说先划过去,什么时候上市再说。这样社保基金马上就有了资金,然后一步一步地做,一下子就解决两个问题。一个就是时间长短问题,时间可以拉长,第二就是已经不把精力都集中在资本市场上。还有一大部分非上市公司的资本可以实行协商转让、找战略投资者、兼并、引进外资等等方式,这样对社保基金、对资本市场的压力就会大大减小。如果从减轻资本市场压力的角度来讲,咱们还得把这个问题想得再广一点。中国过去搞那么多划拨,现在最后再搞一次划拨,而且最后这次划拨永远地划出去,划给社保基金,成为一种基金资产。然后再慢慢出手,再慢慢上市。

吴晓求:国有股减持如果把视野只放在社保基金的套现上,我认为这本身是一个把次要的功能或者把次要的目的变为主要目的。国有股减持本质是要使上市公司真正成为上市公司,现在75%或者68%不能流通,这不行。国有股不流通,一个股东在开会这怎么行?企业就一个人说了算,如果要是从根本的意义上说,是要改善我们这种上市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成为一个真正的上市公司,不要成为一个变形的还是类似于国有企业。我们有相当多上市公司是组织部任命干部,这就没有意义了。

第一个方面国有股减持目的问题。第一是国有股套现,要把股权变成货币形态的现金。第二是规范股权结构,因为国有股权结构存在很多弊端,其中一个弊端就是国有股权和法人股权是非流动的,其次是国有股权太集中了,所以规范股权结构要解决这两个问题。核心问题一个是流动性问题,另一个问题是分散性问题,把集中的股权变成为一个比较相对分散和适度分散的股权。第三是要实现国有经济战略调整有进有退,就是有所为有所不为。

可以这么认为,它的近期目的或者直接目的是要实现国有股套现。因为现在国有股是我们国家目前可以支配的最大的一比财富。现在据统计,5月份国有股市值已经达到2万多亿,这2万多亿市值是我们国家目前可以支配的最大一笔财富。各方面都在盯着这部分。国有股套现这是一个真正的目的或者是一个近期目的。但它的一个远期目的或者间接目的就是要规范股权结构和公司治理结构。

第二个方面是国有股减持的方式问题,第一个是配售;另一个回购;还有一个是折股方案。其中第一种方式是国有股配售,配售关键是价值比例问题,配售的价格和配售的比例是一个关键问题。去年12月份,嘉陵搞的国有股配售为什么失败呢?我认为关键原因是质量不好,价格定得不合理,严重损害中小股东利益,就是公众投资者利益。另外一个问题就是配售比例不合理。解决的关键是定价要市场化,定价要市场评价,比例问题就是解放思想,应当从绝对控股变为相对控股,甚至可以不控股,或者是干脆完全退出。第二个是国有股回购问题,国有股回购现在看来比较成功。关键问题是利益分配问题,中央和地方的利益分配问题。第三个方案是折股上市的问题,折股上市我们湘财以前做过这个方案。折股上市是采用直接上市的方式,但它是一种比较公平的、不损害公众利益的方式,为什么折股上市?因为当初是一家发行,就是国有股和公众股发行价格不一样,所以折股上市实际上是折价上市的,这种方式应当是比较好的方式。但是有观念上的障碍。折股上市有国有股流失的嫌疑,这是折股上市的第3种方式。第4种方式是目前一种主要的方式就是场外协议转让方式,实际上是目前为止已经流行多年的而且是目前为止越来越多的一种减持方式,近年更加盛行。但场外协议转让有个问题,就是面对庞大的国有股存量,是有效需求不足的瓶颈,怎么打破这个瓶颈呢?就是要扩大数量范围,引入外资股东,这可能是个主要方式。这就要求国有股权,要求资本市场对外资开放。

第三个方面谈谈减持的难点问题。减持说了很多年为什么迟迟不出台呢?看来阻力很大。那么有哪些难点呢?第一个难点可能是观念上的,就是因为国有股的实质是非国有化,也可以说是民营化,它和西方国家70年代和80年代初搞的非国有化差不多,所以国有股减持面临最大问题是观念上的障碍。第二个障碍是怕国有股上市引起市场暴跌。第三个问题是利益分配。现在是利益关系没协调好,国有股减持的方案迟迟不能出台。第四个障碍是有效需求不足。第五个障碍是地方保护。

怎么解决这些问题?需要配套措施,观念更新,关键还是要扩大需求,扩大需求国家已经采取了一些途径,一些办法。比如说去年以来国家提出了大力发展的机构投资者,包括开放式基金、三类企业入市等等,这些都是为了壮大机构投资者,都是为了解决这个历史遗留问题。因为国有股权不合理是个历史遗留问题。同时还要引入外资股东。

第四个方面是对以往减持方式的评价。第一个方式场外协议转让。场外协议转让已流行多年,但它有很大局限性。第一是场外协议转让是局限于绩差企业,就是垃圾股。因此定价偏低,转让价格很低。第二是数量主体不合格,主要是炒家。第二个方式是回购模式我认为是比较合理的。第三个方式是嘉陵和黔轮胎配售方案,应该肯定它是市场中有益的探索,它的问题存在定价不合理,侵犯股东利益。

国有股减持是一个特殊问题,但我觉得也是一个一般问题。国有股减持换句话说就是出手国有股,实际上它原则上和任何人任何股东去出售和购买这个股票是非常一致的,所以从这个意义上我们要强调这一点。吴晓求教授讲了3个原则,一个是公平,第二个是效率,第三个是稳定,我觉得从资本市场来讲,这3个目标达到不依赖于任何一个股东的动机如何。任何一个股东最基本的动机是要挣钱,即使要卖股他要卖得最好。

公平和效率两个原则可以通过资本市场中价格调整自己解决,就是说你不公平我就走,你没有效率我就把股票抛售掉。那么它的核心问题是一个稳定。那么为什么有稳定问题,这是国有股东的一个特殊性质。任何一个股东都可以减持。不是国有股才能减持.我买了股票把它抛掉就叫减持,但为什么任何一个股东减持不是一个问题而国有股是一个问题?是因为国有股是一个大股东,大股东在这个市场的交易中会产生一些影响,大股东的交易会影响价格。一旦大股东大规模抛售,价格肯定就要下来。

稳定问题有两个层次。一是微观层次,就是说任何一个企业,其股东无论是国有股东还是其他股东,都可能会大规模抛售,也可以大规模购买。大规模抛售和大规模购买都要大规模影响价格,而现在这种方式一般也不是说很简单的按市价去买。我们知道购买叫标购,一般是要给出高于市场的一个价格,让这些股东来购买。大规模抛售也是这个概念。所以从这个意义来讲所谓定价问题是一个微观问题。就是说任何一个企业的股东根据企业的特殊情况,请专家或者自己来猜一个价格,这个价格能实现还是不能实现,一个标购实际上有时候是不能实现的。微观层次这种买卖不构成对稳定的威胁。真正构成对稳定的威胁是宏观层次,我国的国有企业非常多,股市里的国有企业又占了主要成份,而如果中央政府作为一个最大股东我们要齐步走减持国有股,那就是了不得的事了,会对整个股市造成巨大的战略性影响。

社保基金有一个公正问题。我们的国有资产现在变成了财政部的收入,然后把它放到社保基金,社保基金是针对某一个利益集团的,这个问题是要非常正视的。社保基金的公积金来源和股市的稳定是否有冲突,我觉得未必。

中央政府不仅是在股市内操作,而且可考虑全盘的宏观政府配套。举个例子,比如说中央政府现在要减税,现在叫做生产型增值税转变为消费型增值税,减税是有资产效益,就是说减税是永久性减税导致税后利润的永久性增加,这对企业的资产是产生正面作用的。所以说如果能把减税措施和所谓减持方案配套起来,结合起来,可能会减缓这个冲突。

第一,目前的国有股分为国家股和国有法人股,这个划分是人为的,这个决策主体是谁,这个收益主体是谁,我认为不应该分国家股和国有法人股,应该一个原则。

第二,这些年国有股有一部分已经转移了,比如说最典型的沈阳金杯。原来是沈阳市政府持有53%,现在51%转给一汽了,就是由国家股转为国有法人股,甚至有一部分转成非国有股了,那么这一部分将来变现,也就是现在全部的非流通股,包括国有股和非国有股是不是一个原则。谈国有股变现,我认为同一原则,而不能说它是非国有股的。

第三,在国有股减持的情况下,有一个股权结构的合理化问题,就是说股权过于分散,将来经营者的选择、法人治理结构都会出问题。要在方案设计当中预先考虑做出预案,是说股权的合理结构,不能从过度集中一下走向过渡分散。这个一定要给政府提供可以研究的方案。同时还有一个问题,减持到什么程度?不同产业国家有一个规定,这个比例应该由政策来决定。而目前这个问题,虽然四中全会讲了国有经济有进有退,要进行战略调整,但是这个政策始终没出台。

第四,变现资金去向问题,有一部分企业肯定要留下来,如果企业一分钱得不到,它没有积极性,为什么它把里肌肉上市,把其它垃圾的东西在母体那搁着,它是用这样一种代价才能使上市公司的质量比较好。如果说解决那些存在的遗留问题,如果一点资金不给它留这个方案不一定行得通。第二,就是社保基金已经入不敷出,可能有一部分要救急,因此不可能全部回流,要研究这个合理之间的结构关系和它的这个渠道。

第五,今后的上市公司怎么办,将来那些上市企业是什么规则,是一部到位的全流通还是也用我们现在的办法,然后通过一个台阶再走,这里有一个对接问题。而且这涉及到同股同价原则,这个不明确,方案是行不通的。

第六,关于变现资金在中央地方财政的分配问题。我觉得这个不是问题,为什么呢?现在国有股上市公司的转让,比如说沈阳金杯,一汽拿的这个钱是给了沈阳市政府财政的,因为它是地方的上市公司。现在我们已经遵循了分级管理、分级收益的原则,因此将来上市收益这块不会有太大的问题。

第七,除了把一部分股权划给社保基金外,还有一个过渡办法就是先由经营者和职工收购,就是国有股退出的时候,不是一步到位去变现,先由职工或者经营者收购,这样几个方面都有利,将来再想办法使它们在变现的时候与期股期权结合起来,这套方案可能就会更完善一些。

从国有股的整个概况看,每年上市发行股票的公司,公司法有一个规定,就是发起人的股票3年内不得转让,从这个角度逐步解剖一下每年国有股可减持的部分并不是大家想象得那么大,就是到目前为止能减持的部分比如第一步减持到50%,第二步减持到30%,到目前为止也就几百个亿的样子,也没有大家想象的那么多,但随着时间推移可以逐步增加。到现在为止,截止1997年以前上市的公司,它的国有股可以进行流通,因为它符合现在公司法规定,到明年以后1998年的上市公司可以流通了,实际上整个时间安排是一个分解的过程,如果把一个总量一下子想象到很大放在一个死点上考虑,这个问题对市场影响就比较大。再一个就是中央精神是减持不是退出,是通过战略调整加强国有经济在整个经济当中的控制力,增强它的活力。那么上市公司在我国差不多都是顶尖的、效益好的企业,如果把上市公司这块好的企业放弃了,那国有企业还谈什么活力,谈什么增强它的控制力。从这点出发,减持它决不会放弃它的控股权,如果对这些企业进行计算的话,那些不放弃控股这块计算出来实际上国有股并不多,可以仔细做一个星的分析。

国有股减持不仅仅是为筹集社会保障基金,还要考虑到一个因素,这个因素就是中国资本市场和国际资本市场接轨的问题,我们现在的资本市场股价明显偏高,我们市盈率一般高过3-5倍,在这么一个过高的股价情况下,外资不让进来,老百姓的钱不让到国外买股票,老百姓没有选择余地,只有在中国的资本市场炒来炒去,把中国资本市场的股价炒得这么高,在这种情况下,减持一点国有股哪怕把市场的泡沫降低点我看是好的。应该从战略高度考虑一下把中国资本市场的股价降低点有利于外资进入,现在这种泡沫市场不利于中国证券市场将来与国际市场接轨。如果从加入WTO之后来看,我们资本市场的总量如果总在国内封闭的圈子里打转的话,这个资本市场永远不能增值,所以不必对中国股票市场的股价波动太过于关注。如果把它恢复到正常一点,是不是可能更有利于我国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

我们国有股产权是3个“一”,因为产权仅仅把它说成是资本是不对的,资本就是生产资料,西方叫资本体。但是我们国有股什么都有,既是资本体又是消费者的消费资料,又是水电、交通公共物品,它是三合一的东西。因此当我们出售的时候,必须各方面都知道,都照顾到,仅仅作为社保基金筹资的一个方面,我感觉不行,发售或买个股是全方位的。还有最重要的一种方式是风险投资、风险基金,国有资产的战略转移主要讲的竞争性那块,而竞争性那块向哪转移呢?最重要的是向高科技产业转移,因此要买国有股的人最好是上市公司的高科技产业项目,附加这个条件,由这家来买,这有什么好处呢?第一是国有资产转到高科技领域了,其它的都比不上。第二条,股民都认准了高科技产业的股份,都愿意买,因为高科技这方面的利润在20%-30%。第三就是政府不用担心,不会引起波动。

吴晓求:从变现的角度来看,协议转让是一种方式,但是国有股减持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内容,它一定要把这个资产变成流动性,要和二级市场完全融为一体,如果从这个目的来看,协议转让就不是一种方式了,因为它还是在外面转游,所以国有股减持有3重目的,一是要变现,二是要增加资产的流动性,三是要改善公司的股权结构。只有达到3个目的的国有股减持方案,才可以实现,才可以推行。比如说配售方案,优先卖给社会公众股,他有优先权,除非卖不完再找承销商、包商都是可以的。如果是回购修正案,买的主体是上市公司,买完以后就注销。如果是折股的话,买的主体仍然是原来的投资人,很多人说把它变成一个内部职工股的方式来置换国有股,这里面有一个缺陷,缺陷就是还是损害了原有股东的利益。只有在满足原有股东的前提下才能寻找其它的投资方案。

我想从操作的程序上能不能考虑做一点改革,改革开放以来几乎所有大的事情都是党的决议,政府文件,国有股减持这个问题能不能变成一个法律,就是关于国有股减持的法律,通过法律进一步规范具体操作方案,这可能是国有股减持改革中比较好的选择。

(本刊记者根据录音整理)

国有股减持的几种方案

国有股配售。国有股配售是将上市公司的部分国有股股权定期出售给特定投资人,使国有股逐步实现上市流通。国家采取这种方式减持股既可以及时套现资金,又可以使国有资产增值。

股票回购。股票回购是指上市公司购回国家股东持有的本公司股票,然后注销。

缩股流通。缩股流通是指上市公司将现有的国有股按当初发行价进行并股,转由战略投资基金持有,然后上市流通。战略投资基金持有的国家股及法人股,在第一年不得出售,从第二年起必须提前6个月公布拟出售股票种类及数量。国家如果要退出某些行业或公司,可以将股份全部出售给战略投资基金;如果不想退出,则可以长期持有,保持相对控股。

拍卖。一般来说,企业破产、清产时才采用拍卖形式,拍卖也可以作为国有股减持的途径之一。对于国家来说,拍卖可以及时兑现资金,虽然拍卖成交价格由市场来定,但国有股可设定一个不低于净资产的起价,国家不会因此造成损失。

股权转债权。股权转债权的具体办法是由上市公司把国有股权转为债权。上市公司因此而形成的债务,既可以分期偿还,又可以通过可转换债券形式上市交易,具体转债比例由上市公司根据自身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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