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工程在中国_正能量论文

希望工程在中国_正能量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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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希望工程是由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发起并组织实施的一项以广泛动员海内外财力资源,面向中国贫困地区,以救助失学儿童继续小学学业,资助乡村小学,改善办学条件,促进教育事业发展为宗旨的社会公益事业。希望工程实施机构包括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各省(区、市)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和地(市)县希望工程办公室。

中国科技促进发展研究中心是联合国技术预测与评估协会的会员单位,在评估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和丰硕的成果。应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理事会的请求,中国科技促进发展研究中心“希望工程效益评估课题组”于1997年5月至1998年5月,对截止1996年12月31日的希望工程项目的实施效益进行了系统的调查与评估。

由于希望工程历年的财务审计已经政府、社会的审计部门出具了审计报告,因此本次评估集中在希望工程救助失学儿童、建设希望小学以及接受社会各界捐赠等的实施过程和实施效果方面。评估采用了符合国际规范的评估理论、概念和技术路线,注意主体与客体、主观与客观、点与面的有机结合。全部评估活动包括18项调查和2个专项研究。 全部调查计发放问卷8万份,回收约3万份。同时,对30 个国家级贫困县、 60个贫困乡、120所农村小学中希望工程受助生的家庭以及对29 个省会城市的8000多户居民进行了入户访谈调查。调查地域遍及全国除香港、台湾、澳门以上的省、市、自治区。调查对象既包括希望工程受助生、希望小学、捐赠者,也包括学生家长、老师、校长,以及省、地、县各级领导人、贫困地区的教育负责人和普通城市公众。本次评估的理论和要领框架,技术路线与手段,以及评估的主要结论,都广泛听取了各界专家的意见,得到了专家的认可。

一、救助失学儿童情况

近10年来,我国农村贫困地区的儿童失学问题有很大程度的缓解,失学儿童比例呈不断下降的趋势。1990年,希望工程救助学生数仅占全部失学儿童的0.9%,1996年上升到30.9%。 希望工程救助失学儿童活动覆盖了所有国家级贫困县,并且扩大到1000多个有贫困乡、村的非国家级贫困县,县覆盖率达74.7%。同时,希望工程的救助活动坚持对极贫困地区采取倾斜政策,较好地贯彻了“雪中送炭”的原则。希望工程助学金的落实情况正常。75.2%的受助生1996学年得到的助学金符合希望工程规定的每学期40元的救助标准。希望工程救助对象的选择较好地坚持了家庭贫困和家长支持的原则。绝大多数受助生的家庭目前正处在吃饭人口多、干活人手少的家庭贫困周期的最底部。父母不在或丧失劳动能力、欠债、缺粮家庭的比例相当高。96.2%的受助生家长表示希望孩子继续上学。学校意见在受助生的推荐过程中起着最重要的作用。

希望工程受助生以小学低年级学生为主。83.9%的受助生被救助时是小学三年级以下的学生,受助时的平均年龄9.9岁。73.1 %的受助生通过复信与捐赠者建立了联系。有20%以上的受助生曾经受到捐赠者的额外帮助。

希望工程的救助对受助生的成长产生了明显的积极影响。受助生受助后学习成绩为优良的比例比受助前大幅度增加,学习态度也明显比受助前积极。1997年第一学期,64%的在校受助生得过各种奖励。在已经小学毕业的受助生中,75.8%上了中学。

二、建设希望小学情况

希望工程实施机构拨付的希望小学建设资金基本符合规定。希望小学平均每所建设费用38.9万元,其中来自希望工程实施机构的建校资金占44.5%;各级政府的匹配资金占31.3%;当地群众捐款集资占17.2%;其它来源资金占7.2%。建校过程中, 每所希望小学的群众义务出工时间为1020.3个人日。

希望小学建设被纳入了地方政府规划,成为贫困地区改善办学条件的重要方式。截止1996年底,希望工程实施县县均建希望小学3.8所, 县均累计投入希望小学建设资金68.9万元。校均建设资金18万元。

希望小学办学条件显著改善。希望小学生源覆盖范围明显扩大,教职工数量增加、质量提高。

希望小学教学质量有明显改善。课程开齐率、学龄儿童入学率和小学生升学率超过95%的学校比例,1996年比希望学校建成前一年分别增加了29.8%、18.9%和31.6%。小学生辍学率低于1.5%的学校比例, 1996年比希望小学建成前一年增加了40.5%。

三、希望工程国内捐赠者情况

希望工程已经成为较为社会化的公益事业,各行各业的居民都广泛地参与了希望工程。希望工程捐赠者以城市居民和单位为主,71.9%的个人捐赠者居住在国内大中城市,73.1%的集体捐赠者的单位在大中城市。在省会城市16岁以上居民中,93.9%的人知道希望工程,其中63.5%的居民本人以各种方式为希望工程捐过款,61.6%的居民所在的单位为希望工程举行过劝募活动。捐赠者所在单位的类型主要是城市的国有、集体企业,政府机关,群众团体,事业单位和学校。

有组织的集资捐款是捐赠者参与希望工程的主要途径。约80%的公众捐赠者是在单位内部举行劝募活动时捐的款。希望工程的劝募活动基本上采取重在参与、积少成多的策略,较好地坚持了自愿原则。97.8%的个人捐赠者和96.4%集体捐赠者肯定地回答向希望工程捐款是出于自愿。采用从捐款人工资中直接扣除等可能导致非自愿方式的占3.1%。 其它方式占3.1%。

关心国家的前途命运、关心教育事业的发展、关心同情失学儿童,是各种捐赠者参与希望工程的共同的、最主要的动机。

社会各界大量参与希望工程是在1992年以后,并在1994年达到高峰。1994年第一次参与捐款的集体捐赠者和个人捐赠者分别占33.5 %和42.7%,主要与希望工程在1992年推出“一对一”和1994年推出“1 +(家)1”结对助学方式相关。 结对救助失学儿童是各种捐赠者参与希望工程的主要方式,77%的集体捐赠者和71.9%的个人捐赠者参与了结对救助。大多数捐赠者对希望工程工作机构的效率和管理情况表示满意。

四、希望工程的社会影响和社会形象

希望工程对贫困县、贫困乡和贫困村(校)的失学儿童实施重点救助的倾斜政策,效果较为明显。越是在贫困地区的基层,希望工程救助活动的力度就越大。希望工程对于提高贫困地区儿童入学率、巩固率,降低辍学率(“三率”)的作用,得到了贫困地区各级教育部门负责人的一致认可。93.5%的县教委主任、96.7%的乡教办主任认为希望工程对改善本地“三率”的直接作用是第一位的。希望工程对于贫困地区教育的发展产生了良好的间接效益。92%以上的省、地、县、乡级领导人均认为,实施希望工程以后,本地政府对教育工作的重视程度明显加强或有所加强,教育环境明显改善或有所改善。

100%的省、地、县级领导人和92.0%的城市公众认为, 保障贫困地区儿童的受教育权,促进社会公正,是希望工程对社会精神文明建设的最重要的意义。

各级青少年组织在希望工程工作系统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希望工程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同时,希望工程也促进了青少年事业的发展。

希望工程项目以及希望工程组织的各种劝募活动在社会上享有较高的知名度。93.9%的城市公众知道希望工程。50%以上的公众知道“邓小平同志为希望工程捐款”、“手拉手”、“1+1助学行动”等希望工程历史上的重要事件,以及“大眼睛女孩”、电影《凤凰琴》等希望工程宣传作品。

新闻媒介对于社会各界了解希望工程起到了关键作用。公众第一次听说希望工程的信息,来源于新闻报道的占75.2%,从希望工程实施机构印发的宣传材料、公益广告等了解的占10.4%,从其它各种渠道了解的比例都在5%以下。

社会各界对希望工程实施机构及机构的性质了解甚少。63.8%的公众不知道希望工程实施机构的名称。58.6%公众认为希望工程的组织者是政府部门。即使是希望工程的捐赠者,认为希望工程的组织者是政府部门的人也都在50%以上。

80%左右的公众对希望工程的捐资助学方式持肯定态度,70%左右的捐赠者愿意继续参与正在开展的希望工程劝募行动。

贫困地区的各界人士一致认为,家庭贫困是当地儿童失学的主要原因,说明希望工程以帮助困家庭贫困而失学的儿童继续学业为宗旨的定位准确。社会各界一致认为,希望工程对当今中国社会发展的第一位作用是“保障儿童的受教育权”,说明希望工程立足青少年事业的定位得到了社会的普遍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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