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两国学校评价体系的比较与启示_评价体系论文

中国、新西兰学校评价体系的比较及启示,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新西兰论文,中国论文,评价体系论文,启示论文,学校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G40-058.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1536(2013)02-0016-07

学校教育质量如何评价,是基础教育界的热点问题。对国内外学校评价体系做对比研究,有利于我们发现自己的不足,并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目前,我国还没有一个统一的学校教育质量评价体系,但各省市结合各自的地域特点和实际需求,已经开展了大量的实践探究,其中以北京、上海、江苏最具代表性。因此,本研究在比较中国与新西兰的学校教育质量评价体系时,主要以北京、上海、江苏的实践经验为基础进行总结。

一、中国、新西兰学校评价体系的概况

1.中国学校评价体系概况

从实践层面来看,中国的学校评价主要包括三种类型:发展性评价、督导评价和等级评价。发展性评价以北京市学校为例,该市学校评价由北京市教委委托北京教科院基教所承担,始于2005年北京市教委启动的初中建设工程,经历了2006年、2007年北京市教委相继启动的小学规范化建设工程和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验。该评价体系对全市所有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学校进行了诊断性评价、形成性评价和总结性评价,重在促进学校软件方面的建设,并建立了该市所有小学、初中和普通高中连续5年的学校发展现状评价数据库,为北京市及区县制定教育政策、促进学校发展提供了重要的事实依据。督导评价以上海市为例,该市学校评价由上海市教委和上海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于2003年启动,主要考查学校对发展规划目标的达成度。江苏的学校评价则属于典型的等级评价,由江苏省教育厅委托江苏省教育评估院对该省普通高中进行星级评估,并于2003年开始实施。该省学校评价体系的评价标准分为五个等级,一星为最基础等级,五星为最高等级,评价的目的在于激励和引导普通高中改善办学条件、实施素质教育,促进高中教育的均衡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2.新西兰学校评价体系概况

新西兰学校评价体系比较完善,既有独立于教育系统之外的评价,也有教育系统内部的评价。评价工作主要由国家、各州、各学区、社会民间组织、大学以及中小学承担。评价的类型多样、形式灵活、工具丰富。

以国家层面为例,新西兰国家层面的学校评价由教育评价办公室(The Education Review Office,简称ERO)负责实施,该机构独立于教育部之外,直接隶属于议会。评价内容包括学校的学术、教学、管理、人事、经费使用及学校效能等,并综合考虑学校的自评信息,以反映基础教育学校的发展情况。评价的目的在于帮助学校发现自身的优势与不足,明确下一步的发展方向,从而改善和提高全国的教育质量。ERO不仅能对新西兰全国的教育质量进行“面”上的评价,也能对每个学校进行“点”上的单独评价。

此外,新西兰教育部及各学区教育局也会进行内部评价;大学和民间机构则以第三方的身份,通过项目委托的形式对学校进行客观有效的评价,例如,奥塔哥(Otago)大学受教育部委托,主持了“国家教育监控项目”(National Education Monitor Project)。

二、中国、新西兰学校评价体系的比较

1.评价机构

北京市学校评价由北京市教委委托北京教科院基教所承担,是采取“市级行政部门推动、市级教育科研部门实施”的组织形式。北京教科院主要负责了项目的设计规划、评价方案的制定、评价工具的开发、评价数据的分析和评价结果的解释等具体性工作,并建立了由市基教所、区县教科所和学校组成的三级网络推进机制,具体表现为市级统筹、区县配合和学校自评。上海市学校评价的组织形式与北京类似,同样采取市级行政部门和市级教育科研部门相结合的工作机制。江苏省的普通高中学校星级评估则是江苏省教育评估院受省教育厅委托实施的,主要负责研制评价方案和评价工具,并向省教育厅和学校提交评估报告。该省学校评价实行省、市两级负责制,一、二星级学校的评估委托省辖市负责;三、四、五星级学校的评估由省负责。

新西兰学校评价从整体来看,存在两个平行的评价机构,且都隶属于议会。一个是由教育部长负责的教育部,主要职能是制定教育政策,为学校提供合理的教育经费,并对学校评价结果进行干预和指导。另一个是由教育评价办公室部长负责的教育评价办公室(ERO),主要职能是评价学校的教育质量,帮助学校认识自身发展的现状,并提出改进意见。新西兰教育部和教育评价办公室是相互支持、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相互促进的关系,最后都要作用于一线中小学校的发展和提高上。

比较来看,中国和新西兰的学校评价都是由行政力量推动的,但是行政部门的地位和权力有所不同。中国的行政推动部门主要是教委、教育局或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都是主管教育的行政机构;而新西兰的行政推动部门则是议会,是站在国家的需要和教育的进步角度,来审视学校的发展。此外,两国学校评价的具体实施部门的归属与权职也存在差异。中国的实施部门隶属于行政机构,主要是教委或政府教育督导室的直属、直管单位,体现了教育行政机构的决策意志和教育科研机构的研究思路;新西兰的实施部门则独立于教育部之外,与教育部是平级机构,不是教育的提供方,不受教育部的领导和约束。

2.评价内容

北京的学校评价以学校软件方面的建设为评价内容,主要从学校的“工作质量”和“结果质量”两个一级指标来评价学校的教育质量,其中,“工作质量”由“发展规划”“干部队伍建设”“教师队伍建设”“德育工作”“教学工作”“体育卫生工作”“心理健康工作”“教育资源管理”“校园文化建设”9个二级指标构成;“结果质量”主要指学生的综合素质发展水平。

上海的学校评价以学校发展过程为评价内容,评价指标由学校办学的“基础性指标”和“发展指南”两部分组成。“基础性指标”是教育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对学校的规范要求,强调中小学要依法办学,具体包括“办学条件”(校舍面积、设备设施)、“学校管理”(校务管理、教学管理、德育管理、队伍管理、总务管理)、“办学质量”(入学率与巩固率、基本要求、社会评价)3个方面的内容。“发展指南”是依据教育改革发展需求以及学校发展规律来确立的,具体包括“学校发展目标”“学校课程建设”“教学改革与学生学习”“学校德育”“校园文化建设”“教育科研”“师资队伍建设”“学生发展”“学校社区共建”9个关键领域及要素。

江苏省普通高中星级评估以学校工作的实践和成效为评价内容,指标体系由“评估指标”和“评估标准”两个部分组成。“评估指标”包括办学条件、队伍建设、管理水平、素质教育、办学绩效等方面。“评估标准”则针对不同的学校,侧重点有所不同,但被评估学校必须全面达到评估标准的基本要求,方能获得通过,即使只有一项基本要求不达标,学校也不能通过评估。

新西兰学校评价以学校教育质量为评价内容,建立了包括“过程质量”和“结果质量”的学校评价指标框架。“结果质量”主要指学生的学业成就,“过程质量”包括有效的教学、专业化的领导、学校管理、积极包容的学校文化、家长和社区的参与。每个指标又包含若干个评价要素,从而构成了完整的学校评价指标体系(见下表)。ERO根据学校评价指标体系,指导全国中小学校上报自评信息,确定每个评价要素的具体内容,明确评价信息类型,并研制评价工具,评价报告也以该指标体系为参照。

从以上介绍可以看出,北京和新西兰的评价都是以指标体系作为学校评价工作开展的前提和依据,指标内容都包括了学校软件方面的发展;而上海和江苏的指标内容除了软件发展,还包括学校的硬件建设,如办学条件等。不同的是,上海的评价指标包括了“基础性指标”和“发展指南”两个部分,“基础性指标”是每个学校按照法律规定应该实现的内容,即必须评价的内容,而“发展指南”则是个性化的指标,可供不同特色不同类型的学校选择。江苏的普通高中星级评估过程中,不同星级的评价指标也有所不同。北京和新西兰的评价指标则是对所有学校都一样,不存在不同类型学校的差异性。

3.评价方式

北京的学校评价主要采取内部评价的方式。该市建立了中小学校内部评价机制,学校的领导、教师、学生和家长在专业技术人员的指导下,依据学校发展的评价指标体系和标准,对照学校工作的实际情况进行事实判断和价值判断,以发现学校实际与标准之间差距,并撰写评价报告,最后,学校将评价结果用于调整发展目标、修订发展规划、改进工作,实现学校自主发展和内涵发展的过程。

上海的学校评价采取内部评价与外部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形成了“学校制定发展规划——学校实施——学校自评——阶段性督导评价——修正规划——学校再实施”的运行机制。学校依据“基础性指标”和“发展指南”进行充分自评,制定并调整发展规划;教育评价部门则指导学校制订规划,监控学校落实规划,评价学校的发展成效。上海内部评价与外部评价的结合,重在强调学校自主办学、主动发展的权利和责任,着眼于促进学校逐步建立主动发展的内在机制。

江苏普通高中星级评估同样是采取学校内部评价与外部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学校根据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自我评价并申报,评价部门召开学校发展规划论证会兼参评资格审议会,进行省内同行民意调查,并派出专家组驻校现场考察,专家评审委员会最终给出评审意见,确定学校星级。

新西兰的学校评价也采用了内部评价与外部评价相结合的方式。整个评价是一个包括ERO与校务委员会、学校教职工、学生、家长和社区等多主体参与和互动的过程。该过程以学校内部评价为基础,学校要征求学生、家长和社区的意见,获取有用的信息进行自我评价,然后,ERO通过观察、访谈,向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和社区进行问卷调查,并对所有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形成报告,向社会公布。ERO的目的是通过评价活动帮助学校,为学校提供科学的信息依据和有价值的改进策略。在ERO对学校进行评价及提供帮助的过程中,教育部会进行适当的干预,以促进学校的不断改进。新西兰学校评价每三年开展一次,对于基础较薄弱学校或存在安全问题的学校,评价次数相对会多一些。

总的来说,在评价方式上,北京属于内部评价,突出科研引领的作用;上海、江苏、新西兰属于内部评价与外部评价相结合,但侧重点有所不同,上海突出行政角色的力度,江苏突出专家评审的意见,而新西兰更强调代表议会意愿的ERO与学校对话的平等关系。相比较而言,北京的学校评价虽然与新西兰一样,都是多主体参与,但没有开通从社区获取信息的途径,且缺少外部评价;上海、江苏两地虽然内外部评价均有涉及,但缺乏运用科学的评价工具进行自我诊断的过程。

4.评价流程

北京的学校评价主要流程为:采集分析→结果解释→结果应用。第一步,市级项目组根据学校评价方案和指标体系,研制不同主体的评价工具,采集学校不同主体的评价信息,并加以整理和分析。第二步,对评价信息进行深度分析和实践解读,发现学校发展的变化规律,研究影响学校发展的相关因素,探寻学校发展的对策建议。第三步,专业技术人员要将解读结果反馈给学校,学校通过反思,明确自身的优势与不足,确定要继续保持和发扬的举措,并诊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上海的学校评价主要流程为:学校自评并制定发展规划→外部评价→学校调整发展规划。第一步,学校根据指标体系进行自评,在自评基础上制定学校三年发展规划,并报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审定。第二步,评价机构根据评价指标体系和学校自评报告,组织专家队伍对学校实施发展规划的情况进行现场评价,听取学校自评报告,收集学校内部成员的评价信息,完成评价报告并将结果反馈给学校。第三步,学校根据评价结果,明确自身存在的优势和问题,在综合自我评价与外部评价的基础上提出改进策略,并制定新一轮的三年发展规划。

江苏的普通高中学校星级评估的基本流程为:学校申请→教育主管部门推荐→评估机构组织评估→专家评审委员会审核→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第一步,学校对照评估标准,组织教职员工自评,并根据自评所达到的星级目标,向教育主管部门提出评估申请。第二步,凡申请星级评估的学校,由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向市推荐;申请三、四、五星级评估的学校,由市教育主管部门组织预评,预评合格的向省推荐。第三步,教育主管部门在审核材料等工作的基础上,委派专家组赴校进行现场评估,专家组通过听、看、问、查等多种形式逐项检查学校的达标条件,并形成专家组意见。第四步,评估机构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对各专家组的评估意见进行综合评审,形成审核意见。第五步,教育部门对评估机构报送的意见进行审批,并向学校颁证、授牌。

新西兰的学校评价主要流程分为七步:信息交流阶段→确定评价范围→讨论评价重点→界定评价过程→实地调查与综合→讨论结果并给出建议→形成评价报告。第一步,ERO在开始实地调查之前,与学校进行信息交流。在信息交流的过程中,ERO的主要职责是:(1)确保学校了解评价方法,组建评价委员会,确定自我审议表以及指南,明确评价原则;(2)让学校有机会澄清关于评价过程的相关问题;(3)综合考虑从社区获取的信息、学校关注的内容、学校发展策略和学校自评情况,邀请学校参与研究外部评价的具体内容;(4)要求学校提供外部评价的有关内容及相关文件材料;(5)要求学校考虑是否希望指定一名校外人士参与评价。第二步,在开始实地调查之前,ERO依据学校所提供的信息确定评价的范围。第三步,ERO与校董会讨论确定评价的重点,该重点要考虑到学校的实际情况和ERO的评价指标。第四步,计划评价过程,充分考虑可用的评价资源,此时,ERO要与合作的校外人士进行协商。第五步,ERO根据评价范围和评价内容开展实地调查,并综合评价信息。第六步,ERO与校董会共同商议评价结果,并为学校提出建议。第七步,ERO根据标准化的程序完成评价报告,并向公众开放。

可以看出,两国的学校评价都是由评价机构确定评价方案、评价指标体系及评价工具;都需要学校提供必要的材料和信息;最终的评价报告都要给学校提出进一步发展的对策建议。不同之处在于,一是评价内容的确定。在评价过程中,新西兰很注重考虑学校的实际情况,然后再确定评价内容,而我国则大多由教育主管部门首先确定评价内容。二是评价结果的确定。ERO要与校董会共同商议讨论之后,再确定评价的结果,而我国学校评价结果的确定较少有被评价学校的参与。三是评价报告的反馈。ERO 最终形成的评价报告不仅要向学校反馈,还需要向公众开放。此外,北京的学校评价比新西兰多了评价结果的解释环节,为学校提供了专业性和实用性兼顾的结果解读框架。

5.评价结果的应用

北京的学校评价结果为学校发展提供了重要依据,主要是在学校内部的延伸应用,具体体现在5个方面:完善学校发展规划、促进学校办学特色形成、促进问题诊断及原因探究、帮助寻找解决问题的对策、促进学校成功经验的总结。另外,北京的学校评价采用个体内差异评价标准,每所学校的评价结果只反馈给学校,而不提交给学校的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不作为学校与学校之间横向比较或排名的参考,而是作为促进学校自主发展和内涵发展的信息依据。

上海学校评价的结果,一方面用于促进学校形成自主发展的机制,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另一方面,用于帮助学校制定符合实际、具有可操作性且能落实的学校发展规划,以增强学校的自我反思意识和自主发展能力。

江苏的普通高中星级评估与北京和上海差别较大,其评价结果主要用于鉴定普通高中的等级,在省内逐步建立起“以五星级高中为示范、四星级高中为骨干、三星级高中为基准”的办学格局。学校的评价结果,即学校的星级不是终身制的,而是以5年为期限,学校要在星级有效期满之前,主动向评估机构申请存续审核。存续审核通过的学校,可保持原来的星级称号;星级学校存续期间若出现严重问题,评估机构将取消其星级称号或作降级处理。

新西兰的学校评价结果呈现方式多样,有个别学校的评价报告、重点问题的评价报告和综合性评价报告。评价结果的应用主要有3个层面。第一个层面,评价结果用于政府制定和改善决策的依据。评价报告要明确学校对政府预定目标的达成度,分析政府所关注的特定领域的数据和信息,这些对政府调整政策、改善教育具有重要意义。第二个层面,评价结果用于为学校提供改进建议。由ERO、校董会和学校校长协同为学校提出可适用的学校改进建议,帮助校务委员会确定恰当的发展策略,以改善学校教学质量,提高学生的学业水平。在评价报告中,针对某方面提出建议,并不意味着批评学校在这方面表现得不好,只是为学校提出在这方面怎样可以做得更好的途径和方法,建议的多少与学校的综合表现没有直接的利益关系。第三个层面,评价结果用于为家长及社会公众择校提供可靠信息。家长和社会公众所关注的问题是评价报告中的重要内容,如学校的类型、学校的教育质量、学校的组织文化、学校的课程设置、学校领导和校务委员会的管理情况,等等。家长通过评价报告了解学校的基本信息和发展状况,有助于他们在择校过程中做出准确的判断和选择。

学校评价的结果不应该只是为了鉴定,而是要促进学校发展,促进学生的发展,并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比较来看,中国的学校评价在这方面还做得不够。另外,新西兰的学校评价结果考虑了家长和社会公众的需求,为家长择校提供了大量信息,不仅涉及到学校的教育质量,还包括了学校的课程设置、校园文化、管理状况等。中国的学校评价结果可参考吸纳新西兰的做法,为家长提供有针对性的结果反馈,这一定程度上有利于改变仅仅通过关注学校考试成绩来择校的现状,能够帮助家长客观、科学、多角度地看待学校,从而在择校时做出合理的判断。

三、对我国学校评价体系的启示

1.建立独立于教育系统之外的第三方评价机构

新西兰学校评价机构与我国学校评价机构的最大不同在于评价机构的隶属关系。新西兰的教育评价办公室隶属于议会,与教育部平级,直接对国家负责,具有对全国学校进行教育监控与评价的权威性。同时,他们的评价机构独立于教育部之外,与教育部门没有直接的利益关系,因此也能够对学校教育进行更为客观的评价和更加有效的监督。我国可借鉴新西兰评价机构的设立,建立独立于教育系统之外的第三方评价机构,对教育政策和学校教育工作进行评价和监督,使评价活动更具公正性,并把教育置于社会发展的深度和广度上来思考,实现评价效能的最大化。

2.淡化评价的甄别与鉴定功能

新西兰的学校评价目的是促进学校的改进和教育质量的提升,而不是甄别或鉴定学校。我国的学校评价也有一部分是以“发展”为目的的评价,但也存在以“鉴定”为目的的评价。目的不同,学校的反应和态度就会有很大差别。以“鉴定”为目的的评价尽管权威性高,但容易引发学校的排斥,甚至出现“不正当竞争”。笔者建议,我们要以促进学校发展为评价目的,并且在评价过程中要始终贯彻这一理念,将“评价”与“指导”并行,使学校积极主动地参与到评价中来。在外部评价环节中,还可以让学校更多地参与进来,使评价信息更为客观、评价结果更有价值。

3.将学生的能力、情感、态度和价值观作为评价内容之一

新西兰的学校评价以学生的学业成就作为评价学校“结果质量”的主要依据,其中特别强调以学生的情感、态度和价值观为评价指标之一。在我国,学生的学业成就也是学校评价的重要指标,但他更多的是关注学生在认知领域,特别是学生在具体学科中知识技能的掌握情况和发展水平,并没有关注学生的全面发展。因此,我国的学校评价,除了继续关注学生在学科领域中的知识与技能,还应该增加对学生认知因素和非认知因素的评价,包括学生的综合能力(如阅读能力、思维能力、探究能力、问题解决能力、表达与交流能力)、学习兴趣、学习自信心和学习意志力等,从人的发展角度评价学生,进而评价学校,以评价为导向引导学校关注学生的全面发展。

4.鼓励多主体参与评价过程

新西兰的学校评价模式采取外部评价与内部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在评价过程中提倡多主体参与,倡导共同协商。例如,该国在进行学校内部评价时,要征求学校学生、家长、社区和校外人士的意见,以此作为学校获取自我评价信息的重要渠道,且外部评价以学校自我评价为基础实施。我国的学校评价虽然也重视多主体参与,在内部评价中注重调查学校领导、教师、学生和家长的意见及态度,但缺乏社区和校外人士的参与。笔者认为,我们可以开通从校外群体获得有关学校评价信息的渠道,同时,在整个评价活动中,要尽量让学校参与并提供意见,如评价团队的构成、评价信息的采集、评价结果的分析、评价报告的内容、评价建议的提出,等等,发挥学校的主动性和建设性。

5.评价结果为多方群体服务

评价的最终目的是为了促进学校及学生更好地发展。新西兰学校评价的结果就充分体现了教育服务的理念,从不同角度设计和撰写报告,并征求多方意见最终形成,考虑了政府、学校、家长及社会公众多方群体的需求。最后,该国的学校评价报告还要提交给政府和校董会,并在网上向公众公开。我国的学校评价,也需要考虑不同群体的需求,不仅要为政府制定和调整政策提供依据,为学校提升教育质量提供建议,还要为家长和社会公众选择学校提供参考信息,充分挖掘评价结果的价值和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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