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不见的手”思想的十个理论缺陷_看不见的手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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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当·斯密“看不见的手”思想结构精巧,甚至可以说是神妙,运行机制和动作灵活,因为这一思想从命名到内容都是动态的。大部分学者,尤其是哲学素养准备不足的经济学家,对“看不见的手”思想的优点深信不疑,加上意识形态立场的稳固作用,更是让学者们只能相信它、论证它和传播它。这种认同状况导致的研究状况,对人们理智地认识市场经济的运行机制非常有害。鉴于这一点,在充分认识到“看不见的手”思想对揭示市场经济运行机制有不可替代性贡献的前提下,同样需要揭示出“看不见的手”思想还有内在的理论缺陷。

第一大缺陷:作为根据的现实性因素不足

亚当·斯密通过“看不见的手”思想展示给我们的市场经济模型非常纯粹,即所谓的“纯市场经济”。按照现代西方经济学教科书的规定,这种市场经济必须具备如下性质:第一,经济资源的私人所有制,称之为私人产权。第二,通过市场对分散的决策进行协调。第三,产品有足够多的买主和卖主,使得他们中的任何一个都不能单独影响价格。第四,每个卖主必须提供标准化的产品。第五,产品价格必须要在没有政府或任何其他方面干预的情况下自由上涨或下跌。第六,买主和卖主必须是不固定的。第七,卖主如果愿意的话,必须能自由离开这个产业,而且潜在卖主如果感到他们可以比现有卖主更有效率地生产这种产品而必须能自由进入。

上述规定是“看不见的手”思想的内在要求。这里首先需要我们思考的问题是:在用市场配置资源的社会生活中,这种完全竞争的市场经济存在过吗?西方市场经济思想的大师们心里明白,根本不存在。问题就出在这里。确实,“看不见的手”思想像其他市场经济理论一样,在形成过程中要有抽象或说舍弃。在这个过程中,一部分现实性因素被抽象掉或舍弃掉。问题是,抽象度或舍弃度如伺掌握?现实性因素被抽象掉哪些和多少才是适宜的?确定度的根据是什么?在“看不见的手”思想中,我们看不到这些问题的自觉提出,更看不到认真和负责任的探讨,真正看到的是任意抽象。这不能不说是“看不见的手”思想内在的理论缺陷。亚当·斯密的后继者们,不去主动弥补这一严重缺陷,而是顺着既有思路走向极端。例如,马歇尔在《经济学原理》中,为了把要探讨的问题纯粹化、简单化,连用七个“假如”[1](下册,P33-34)。可以想见,经过七次“假如”的舍弃以后,理论剩下的现实性因素到底还有多少。

第二大缺陷:缺乏价值观升华的层面

“看不见的手”思想的人格化典型之一是商人。亚当·斯密在《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一书中对商人着墨不少,但总体印象不好。不好的地方在商人的价值观念或伦理道德水平上[2](上册,P242-243)。实际情况是,在亚当·斯密展开“看不见的手”思想过程中,注目的焦点是行为当事人孜孜求利的经济动机,除此之外的其他动机或价值追求,他基本上没有涉及。仅从“看不见的手”思想的内在逻辑要求层面看,此举无可非议,因为“看不见的手”思想意在揭示市场经济的运行机制,经济私利恰是“看不见的手”的直接动力和第一层面的追求目标。但是,“看不见的手”思想毕竟是宏观层面上市场经济生活的本质揭示,在市场经济生活中,其动机、价值取向,绝对不仅仅是经济考虑一个因素所能概摄得了的。在这一点上,“看不见的手”思想肯定有缺失,用我们论题最切近的语言表述,这就是理论缺陷。

好在亚当·斯密的后继者在这一点上比较清醒,缺失弥补工作也做得很好。亚当·斯密的英国传人、新古典主义的集大成者马歇尔从一个特定角度,正确地弥补了这一点:当我们说到一个人的活动的动机,是为他能赚得的金钱所激发,这并不是说,在他的心目中除了惟利是图的念头之外,就没有其他一切考虑了。因为,即使生活中最纯粹的营业关系也是讲诚实和信用的;其中有许多关系即使不讲慷慨,至少也没有卑鄙之心,并且具有每个诚实的人为了洁身自好所具有的自尊心[1](上册,P43)。

马歇尔对“看不见的手”思想理论缺陷的弥补正确且具体,但也有不尽如人意的地方,这就是经济行为过程中价值观的升华。在这一点上,又有两个人对“看不见的手”思想的理论缺陷弥补得非常好,一个是马克斯·韦伯,一个是熊彼特。除了“西方惟一论”和“西方优越论”的胡扯毫无根据且让人讨厌外,马克斯·韦伯的《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一书,其主题思想就是市场经济行为中新教价值观的升华问题,这在有关天职(Calling)的论述中体现得最为典型[3](第二、三、五章)。熊彼特在《经济发展理论》一书中,开拓了不同于马克斯·韦伯的价值观升华的新向度,这就是以经济行为及其成功为手段和凭借,实现自己的“私人王国”或“王朝”的梦想,其地位“最接近于中世纪的封建贵族领主的地位”[4](P103-104)。

马歇尔、韦伯、熊彼特三人对“看不见的手”思想理论缺陷的弥补各有特点:马歇尔的贡献是在接近事实的路径上实现量的扩张;韦伯试图找到特殊宗教理念与“看不见的手”思想的内在关联,发现了价值观升华的特有向度;熊彼特专门针对企业家,他的研究结果告诉人们,“看不见的手”发挥作用时所依托的价值观,就是在世俗的意义上,也有升华后的层面。从一个特定角度看问题,结论自然而然地出现于我们面前:在价值观层面上,“看不见的手”思想真的存在理论缺陷。

第三大缺陷:缺乏伦理性因素

否认亚当·斯密的思想体系中存在伦理道德的内容显然不符合实际。因为他不仅有《道德情操论》的伦理学专著,就是在《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一书中,直接谈论伦理道德的地方也非常多[2](上册,P90、322、371;下册,P308-309、313、351-354)。但是,这些事实的客观存在,丝毫不能改变下述事实:在“看不见的手”思想的理论结构中,伦理道德因素是缺乏的。看似自相矛盾的两种事实,其关系如何呢?《质疑自由市场经济》一书的作者理查德·布隆克对此有基本符合实际的分析:作为《道德情操论》一书的作者,斯密强调同情和仁慈在创造一个具有凝聚力的社会过程中的关键作用。但是,斯密所作的这种社会道德背景的假设并没有他对自由市场机制的详细描述那样具有持久的影响。这就造成一种印象,个人在自由市场上对自我利益的追逐自然而然地推进整个社会的利益。自由市场这看不见的手可以自动地保证一种结果,即开发一切从市场交换到所有的自由市场参与者都互利的潜在利益。对许多人来说,这真是个极富道德吸引力的结果——既带来个人的最大自由,又无政府干预,至少在经济活动领域是如此,因而也就没有必要要求明确的道德动机了。利己和竞争都显得积极而有利,个人的天赋自由的种种好处也显得与社会整体利益和谐一致了[5](P259-260)。

布隆克的分析不仅符合事实,也对我们全面理解“看不见的手”思想具有启发意义。事实上,分析“看不见的手”思想的伦理道德缺乏症有两个角度。从纯理论分析的角度看,由于“看不见的手”思想的根本目的是揭示市场经济运行的内在机制,所以,什么样的理论因素进入“看不见的手”思想,完全视达到根本目的的需要和“看不见的手”思想理论自足性的需要而定。只要这两个需要能满足,至于现实经济生活中的情况如何,到底有多少现实性因素还没有进入“看不见的手”思想的框架之中,似乎并不是多么重要的事情。

从理论是对现实的概括和反映来看,理论不仅负有全面反映现实的责任,而且还要对自己支配人的行为中所导致的后果负理论、道义的责任,从这个角度看问题,事情就不是那么简单了。再把话说的直白一点,“看不见的手”思想中缺乏伦理道德的约束性内容,是不折不扣的理论缺陷。

这里需要我们注意,“看不见的手”思想中伦理道德缺乏症这一理论缺陷对后继者的有害影响最大。正是有了西方主流经济学创始人的一招不慎,后继者们便有恃无恐,以标榜、追求科学的名义,极力排斥经济学中的价值判断。就这一点而言,可以开列一个从西尼尔到弗里德曼的长长的单子。非常有意思的现实是,资产阶级立场越是顽固的经济学家,就越是起劲地放大、利用“看不见的手”思想中的这一理论缺陷。鲜有的一个例外者,可能就是哈耶克。这种放大、利用理论缺陷的行为,简直可以说是形成了排外性很强的传统,极端者是熊彼特以“科学”为取舍标准的三大卷《经济分析史》。

第四大缺陷:缺乏对政府行为和政治人行为自私性的分析

我们不应忘记的基本事实是,亚当·斯密“看不见的手”思想的经典性表述,是在对坏政府、坏政治人对市场经济胡乱干预的批判中提出来的。同样不能忘记的基本事实是,亚当·斯密看待坏政府与好政府、坏政治人和好政治人的角度是能力大小、信息的完整与否和是否顺应事物的自然秩序[2](上册,P347)。

让我们感到奇怪的是,他为什么不从经济人自利性的逻辑思路走下去呢?具体地说,亚当·斯密看到的情况肯定是客观存在的,但在这个相对固定的语言环境中,政治人离开职责、法律和道德约束追逐私利,是客观事实。由特定的切入角度我们看出,亚当·斯密在展开“看不见的手”思想时,政治人的逐利动机和行为显然是被忽略了。这一忽略造成了理论缺陷:“看不见的手”思想中关于私欲的分析框架和向度,没有被运用于政治人上。

实际上,亚当·斯密不该犯这样的错误,因为在他之前,用人性自私论分析政府行为,尤其是政治人行为,有着非常凸显的历史传统。最著名者,首推马基雅弗利及其《君主论》;后继者,则可以霍布斯及其《利维坦》为典型例证。

可能的解释或许是这样:在亚当·斯密所处的社会历史条件下,社会财富、资源总量的相对稀少,决定了政府机关和官员本无多少私利追逐。现在,与亚当·斯密时代相比情况大不相同,可被政府、政治人随意支配的资源太多了。这一点决定了经济学在研究市场经济运行机制的外部环境时,用“看不见的手”思想分析政府行为、政府官员的行为,不能不提上议事日程。

在亚当·斯密的后继者中,确实有人根据新的情况,主动弥补“看不见的手”思想中这一明显的理论缺陷,这个人就是公共选择学派的主要创始人、美国经济学家布坎南。他为自己开列的思想谱系是马基雅弗利、霍布斯和亚当·斯密。令人费解的是,他没有写上法国经济学家萨伊的名字。因为,萨伊或许是首先站出来主动弥补“看不见的手”思想中这一理论缺陷的人[6](P190、193、199、214、264)。

虽然由于在新形势下主动站出来弥补“看不见的手”思想中的理论缺陷足以让布坎南进入著名经济学家的殿堂,但细加分析便可看出,这其中并不需要多少创造性劳动,只需要简单的几个逻辑步骤便可大功告成:接受经济人假设的大前提;把经济人假设运用于政治生活领域;作出结论:政治是复杂的交换过程,完全类似于市场[7](P3、5、26、37、87-88、91)。

第五大缺陷:缺乏对市场运行机制固有缺陷的分析

在亚当·斯密看来,“看不见的手”其作用就像上帝之手一样神奇。神奇之处何在呢?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讽刺挖苦说,“这种关系就像古代的命运之神一样,逍遥于寰球之上,用看不见的手分配人间的幸福和灾难,把一些王国创造出来又把它们摧毁掉,使一些民族产生又使它们趋于衰亡”[8](P40)。

这话显然有点夸张。亚当·斯密对“看不见的手”的神奇作用问题可是当真的:“在各个国家,人类勤劳所能购入或生产的每一种商品量,自然会按照有效需求,即按照愿意支付为生产这种商品和使它上市所需支付的全部地租、劳动与利润的那些人的需求,自行调节。”[2](下册,P7)。

换言之,由于“看不见的手”的神奇作用,在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活动中,供给与需求会自动达到均衡,在这里,政府干预、人为设计的蓝图或圈套,都有百害而无一利。按照亚当,斯密的忠实信徒萨伊的说法,“单单一种产品的生产,就给其他产品开辟了销路”。所以,结论不言自明:“生产给产品创造需求。”[6](P144、142)

在这一点上,亚当·斯密和萨伊不是乐观过头说昏话就是闭着眼睛说瞎话,因为在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历史上,尤其是产业革命以后的历史上,周期性经济危机不仅是客观存在的事实,而且是规律性的。作为对市场经济运行机制本质揭示的“看不见的手”思想,不但未能揭示出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周期性危机的特质,而且还有意或无意地反其道而行之,制造幻象以迷惑世人和后来者。这种情况只是在凯恩斯的《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出版以后才稍有改变。

从某种意义上说,“看不见的手”思想无视市场经济中经济危机的客观存在,不仅可以说是它的理论缺陷,而且可以说是这一理论结构中的硬伤。

第六大缺陷:片面看待比较优势

由于“看不见的手”的恣意而为,其力量所及必然要涉及国外,这就是国际贸易。在论述国际自由贸易问题时,亚当·斯密有一个最出彩的地方:“如果一件东西在购买时所费的代价比在家内生产时所费的代价小,就永远不会想要在家内生产,这是每一个精明的家长都知道的格言。”“如果外国能以比我们自己制造还便宜的商品供应我们,我们最好就用我们有利地使用自己的产业生产出来的物品的一部分向他们购买。”“有时,在某些特定商品的生产上,某一国占有那么大的自然优势,以致全世界都认为,跟这种优势作斗争是枉然的。通过嵌玻璃、设温床、建温壁,苏格兰也能栽种极好的葡萄,并酿造极好的葡萄酒,其费用大约三十倍于能由外国购买的至少是同样好品质的葡萄酒。单单为了要奖励苏格兰酿造波尔多和布冈迪红葡萄酒,便以法律禁止一切外国葡萄酒输入,这难道是合理的吗?”[2](上册,P28)

在把“看不见的手”思想运用于国际贸易问题时,亚当·斯密有观点,有例证,尤其最后的反问句,给人以事实确实如此的感觉,正因为如此,人们把这一观点称为绝对优势论。但是,这里的有道理是理论纯粹性意义上的。从现实角度着眼,我们会发现奠基于“看不见的手”思想之上、由李嘉图改造和重新命名的比较优势论有如下几个理论缺陷:第一,家庭的生产和购买活动与国际贸易中的生产和购买活动,由于其性质过于殊异,二者之间没有可比性。所以,这种比较是不适当的。第二,类似葡萄酒这类产品的生产和购买,真正的依据不是基于价格机制而来的划算与否,而是它在日常生活中的地位及由此而来的对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战略意义。试想,我国的农产品价格要大大高于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如果我们愚蠢地轻信亚当·斯密及不怀好意或鹦鹉学舌式的后继者们的比较优势论,就会仅仅基于价格划算的考虑而放开国内农产品市场,其必然的结果是几亿农民要破产。因为我国的市场发育程度较低,城市一时容纳不了这么多破产的农民,我们又不能像西方发达国家那样通过扩张侵略为破产的农民找到土地。这样,美妙的比较优势论所导致的社会现实反差是难以想像的讽刺画:真正的人道主义灾难不请自到,国家的稳定、甚至国家的安全受到致命性威胁。第三,还有一些种类的产品是比较优势论不能发挥作用的领地。在这里,价格机制基本失灵。例如,领先的高科技产品,维系国家安全的军工产品。第四,在亚当·斯密时代,产品的高附加值与低附加值之间的差距并不太大,为了理论的完满性把“看不见的手”思想运用于国际贸易,力倡自由的国际贸易,虽有为英国高附加值产品出口说项、宣传的嫌疑,但问题并不严重,我们只能说亚当·斯密在这里同样留下了理论缺陷:市场发育程度低且产品附加值低的国家与市场发育程度高且产品附加值高的国家进行毫无限制的自由贸易,吃亏的总是前者。前者如不迅速改变这种状况,久而久之会带来灾难性的后果。亚当·斯密见到的实例是西班牙,他没有见到但结果更惨痛的实例是拉美国家和非洲的一些国家。实际情况是,亚当·斯密的后继者们总在力倡比较优势论,细加考察就会发现,这是故设陷阱。

第七大缺陷:缺乏对社会公正的关注

“看不见的手”思想确实摄住了市场经济的灵魂,其内在逻辑是丛林法则。亚当·斯密发表《道德情操论》整整一百年后,达尔文发表了《物种起源》一书。正是这部著作,以生物进化论的形式,为“看不见的手”思想披上了科学外衣。但我们不应忘记,人类社会生活与丛林中动物构成的准社会生活二者之间有本质区别。实际情况是,维系社会生活是两个支点——公正和效率,而不是只有一个支点——效率。既然“看不见的手”思想是对市场经济生活的高度概括和抽象,那么,它就应当顾及维系社会生活的两个支点而不是一个支点。因为,人的社会生活是一个完满的世界,把完满的、丰富多彩的生活世界挤压成或凝缩为单调乏味的效率世界,人也会变为马尔库塞意义上的单面人。

细加检视“看不见的手”思想的构成要素,总是发现对效率的强调、推崇。亚当·斯密的后继者们除了强调、推崇之外,又加了新因素,这就是崇拜。但是,我们难得见到公正因素的客观存在。确实,按照“看不见的手”思想的演化逻辑走下去,怎么也不能为公正留下恰当的位置。因为,“看不见的手”思想的核心和追求目标是为了达到个人、国家富裕的效率。当然,从一个特殊角度着眼,“看不见的手”思想中也有“公正”思想的因素,但这里的“正”,是有助于提高效率者为正确的“正”,这里的“公”,是人人都有权利进入利益角逐场一试身手的“公”,至于一试身手者是成功还是失败、吃掉他者还是被他者吃掉,那是一试身手者自己必须负起责任的事情。亚当·斯密讲到这一点时,比我们的心情要轻松得多:“他们间的竞争,也许会使他们中一些人弄得破产,但这种事情,我们不必过问,当事人应该自己小心。”[2](上册,P331)确实,丛林法则的畅行无阻有利于竞争者效率和素质的提高,相应地,消费者也得到了好处。但是,过度竞争导致的人间悲剧,像恩格斯在《英国工人阶级状况》中、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描述的那些情况,由谁来负这里的道义责任呢?“看不见的手”思想为自己设置了自我保护和自我辩白的强劲逻辑,遇到实际问题无法回避时,就轻松自如地一说了事,这是真正的“公正”吗?还有,竞争或说丛林法则造成的无法计算的资源浪费,由于自然均衡这一陈词滥调而被掩藏起来,这个责任又由谁来负呢?

简单分析便知:公正缺乏症是“看不见的手”思想的固有毛病,或说,它的理论缺陷之一是没有顾及到公正问题。

第八大缺陷:缺乏对生态问题的关注

在亚当·斯密时代,人与自然的关系不像现在这般深入、充满变数和相互之间的干预力度如此之大。虽然自培根喊出知识就是力量,要征服自然、改造自然的口号到亚当·斯密生活的时代之间,人对自然的认识能力、改造力量大大增强了,但人的行为,尤其是经济行为,并没有由于征服自然广度、深度的不断延伸而引致大自然的报复。根本原因在于,此时,工业革命刚刚处于萌芽状态。这种人与自然的关系状况也直接反映在亚当·斯密“看不见的手”思想之中,他并没有把环境问题及由此而来的生态平衡问题作为“看不见的手”思想的基本构成要素。以现在人们的认识水平观之,这无疑是环境观念缺乏症。

作为后来人,我们不能把亚当·斯密时代还没有出现或还不像现在这般严重的情况硬加到亚当·斯密头上,让他承担当时无法预知结果的理论责任和道义责任。但是,不能让“看不见的手”原始形态的思想承担的理论责任和道义责任毕竟是客观存在的,这样的责任该由谁来负呢?该由亚当·斯密的后继者们承担。我的意思是说,后继者们在理解、阐释“看不见的手”思想时,应自觉地意识到其中的环境观念缺乏症,并明白无误地告诉自己的受众。然而实际情况不是这样,像科斯、弗里德曼等人,把“看不见的手”思想作为万应灵药,以为即便是环境问题,只要忠实地运用“看不见的手”思想,也会像社会财富的表面增长那样,手到病除,马到成功。现实情况是如此简单吗?他们不顾及这些,因为他们关心的是如何更好地在新形势下捍卫资产阶级自由主义的意识形态,尤其是经济自由主义的意识形态。

正是由于“看不见的手”思想中存在环境观念缺乏症,加上亚当·斯密的后继者们以偏颇的意识形态立场而不是以对新的客观现实负责任的态度对待这一理论缺陷,所以,在极为严重以致造成人畜和其他生物面临生存威胁的环境污染问题上,市场机制总是显得力不从心,难见成效,处于非常难堪因而是左右为难的境地。面对如此状况,亚当·斯密的后继者们每每要陷于两难选择的境地:要“看不见的手”思想这一意识形态的纯洁性和普适性还是要由环境污染引发的人类良知判断?科斯在使自己一举成名的《社会成本问题》一文中说:“如果将生产要素视为权利,就更容易理解了,做产生有害效果的事的权利(如排放烟尘、噪音、气味等)也是生产要素。”“正如我们可以将一块土地用做防止他人穿越、停汽车、造房子一样,我们也可以将它用做破坏他人的视野、安逸或新鲜空气。行使一种权利(使用一种生产要素)的成本,正是该权利的行使使别人所蒙受的损失——不能穿越、停车、盖房、观赏风景、享受安谧和呼吸新鲜空气。”[9](P52)从这种病态的权利观念和生产要素观念出发,科斯提出的判断污染事端的标准令人震惊:“如果我们假定污染的有害后果是鱼类的死亡,要决定的问题则是:鱼类损失的价值究竟大于还是小于可能污染河流的产品的价值。”[9](P4)由科斯的话我们可以判断,他因此文的一举成名,完全是不顾人类良知的对资本有利的意识形态偏见导致的结果,而不是由于说出了对人类有益的道理。河流一旦由于生产某一种产品而遭受污染,鱼类死亡的价值与产品价值的比较是显性的,但真正应该比较而又无法估计的价值,如水、空气、生物被污染以及由上述诸因素造成的生态失衡,被严严实实地包藏起来。亚当·斯密的在天之灵如果有知,他一定会引用西方的一句名言来诅咒这个学术和人类良知上的双重不孝子孙:“我播下的是龙种,收获的却是跳蚤。”

第九大缺陷:缺乏对未来人的关注

在“看不见的手”思想中,总能让人强烈感受到的一种气氛是最大化:货币资本、物质资本和人力资本利用的最大化、效率最大化、产值最大化、利润最大化、对政府权能约束的最大化,等等。虽然在亚当·斯密的界说中只有“最大”还没有“化”,但后继者替他做到了这一点。“最大化”已成为现代经济学的专有名词。在亚当·斯密时代,工业革命刚刚开始或者说刚露端倪,人类对资源的开发、利用能力不及现在大,效率不如现在高。况且,以英国为典型的资本主义国家,可以向当时世界上的大部分落后地区扩张、侵略,对这些国家来说,只要跨越人类良知的约束和自身力量足够大,那么,世界上有的是资源可供它们掠夺和开发。

这些情况交织在一起,使得亚当·斯密持一种非常乐观的态度。在这种精神状态下,资源的稀缺性,有些资源的不可再生性,未来人有否和有多少资源可资利用,现在的人在资源问题上对未来人负有什么样的道义责任,这一系列的问题都没有进入亚当·斯密的视野范围。在提炼和提出“看不见的手”思想时,这些问题当然也就不会成为基本的构成要素。由此看来,在“看不见的手”思想中有关于资源稀缺性和把未来人考虑在内地利用资源的理论缺陷,是必然结局。

令人担忧和确实可怕的是,亚当·斯密的后继者(指学者)和忠实信徒(指信奉“看不见的手”思想的政府决策者)们,在情况已发生了根本性变化的情况下,食古不化,不把这一理论缺陷作为确实需要思考和解决的问题来对待,而是按照“看不见的手”思想的固有轨道恣意而为,使得资源的稀缺问题越来越突出,越来越严重;对未来人利益、权益的透支,越来越肆无忌惮,越来越变本加厉。

第十大缺陷:缺乏对弱势群体的关注

从整体看,“看不见的手”思想完整、灵巧得令人拍案叫绝,因为,几乎市场经济运行的所有环节它都顾涉到了。怪不得从亚当·斯密出发而形成的几乎所有学派,都能从“看不见的手”思想中吸取灵感,找到自己的理论根据。新古典主义意在把这一理论凝缩在微观经济生活中,抓住“看不见的手”思想中的效用概念大做文章;新制度学派拣出“看不见的手”思想中的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和体制的灵魂是效率两个因素为依托,顺势拓展和发挥,在“六经注我”式解读经济史的过程中形成自己的理论及其特色;公共选择学派思维逻辑更简单,把人性自私论的逻辑大前提放到政府行为和政治人行为面前,然后加以运用和检验,集经济学、政治学、宪法学和哲学于一身的新学派应运而生。由此看来,“看不见的手”思想留给后人以无限创造力的思维空间。

但是,在注意到“看不见的手”思想这一优点的同时,我们也不要忘记它的另一种理论缺陷:“看不见的手”思想竭力展示给我们的是参与市场竞逐者的行为、框束行为的体制以及由二者导致的特定秩序,可它没有告诉我们没有能力参与竞逐者怎么办。是啊,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病人等社会生活中人数众多的弱势群体,他们没有能力参与畅行丛林法则的市场竞逐。这些人怎么办?是按亚当·斯密告诫市场竞逐失败者的办法告诉这些人“自己小心便是”,还是……“还是”后面,“看不见的手”思想什么也没有告诉我们。

“看不见的手”思想留下的这一理论缺陷是个急迫、现实的社会问题。后来有了福利经济学,有了关于社会救济等的立法;再到后来,有了统称为社会福利的一系列政策。“看不见的手”思想的后继者们,以弗里德曼为极端派的典型和代表,大肆攻击社会福利政策,甚至,企业家对社区负一点儿责任、捐一点儿款,都成为他们批判的靶子:“公司领导人接受除了尽可能为自己的股东牟利以外的社会责任是一种风尚,而很少有风尚能比这一风尚更能如此彻底地损害我们自由社会的基础。这在基本上是一个颠覆性的说法。假使企业家除了为其股东赚取最大的利润以外,确实具有社会的责任,他们又怎么知道责任如何呢?毛遂自荐的私人能否决定社会利益如何吗?他们能否决定为了既定的社会利益加在他们自己或他们的股东身上的负担究竟有多大才是合适的?”[10](P128)在弗里德曼追问、反问这些问题以前,结论早就在前边等着了:“企业仅具有一种而且只有一种社会责任——在法律和规章制度许可的范围内,利用它的资源和从事旨在于增加它的利润的活动。”[10](P128)这些人关注理论的原汁原味远远重于尊重社会现实和多一点儿社会同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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