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与疑经时代_孟子论文

孟子与疑经时代_孟子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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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B22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0439-8041(2012)04-0040-08

经学是儒家文化的主要部分。在数千年的发展过程中,经学大致经历了四个阶段:孔子“定经”①,战国之初的儒者“传经”②,汉代(元帝、成帝至后汉)儒者“尊经”③,最终儒学成为官学,并成为中华文化的主体部分。而作为经学发展史上的重要人物孟子,也被划入“传经”时代的代表。例如,赵岐说:孟子“长师孔子之孙子思,治儒术之道,通五经,犹长于《诗》、《书》”④。除精通《诗经》、《尚书》外,皮锡瑞指出,孟子“实于《春秋》之学尤深”⑤。由此学术界通常认为,“可见孟子也是传经之儒”⑥。但本文在此想要追问的是,孟子精通《诗经》、《尚书》、《春秋》等经典,是否就意味着孟子笃信经典并竭力弘传之?因为从现有文献与思想发展这两个角度看,与其说孟子信经、尊经并传经,不如说孟子“疑经”;孟子及其所处的时代与其说是“传经”时代,不如说是“疑经”时代更准确。

一、孟子与《诗经》:

“不以文害辞,不以辞害志”

《史记·孟子荀卿列传》曰:“孟轲,驺人也。受业子思之门人。道既通……而孟轲乃述唐、虞、三代之德,是以所如者不合。退而与万章之徒序《诗》、《书》,述仲尼之意,作《孟子》七篇。”在司马迁的笔下,孟子和其弟子不仅熟识经典,而且为《诗经》等作序,说明孟子是擅长于《诗经》、《尚书》等经典的。

《孟子》一书中曾数次提及《诗经》。孟子曰:“王者之迹熄而《诗》亡,《诗》亡然后《春秋》作。晋之《乘》,楚之《梼杌》,鲁之《春秋》,一也;其事则齐桓、晋文,其文则史。”⑦赵岐注:“太平道衰,王迹止息。颂声不作,故《诗》亡。”在孟子看来,《诗经》是用来歌颂丰功伟绩、圣王贤德的。一旦天下不再太平了,也就没有了贤王圣德,《诗经》也就失去了基础。《诗经》销声匿迹后,方有《春秋》。

孟子虽然十分熟悉《诗经》,且常引用之。但是从现有文献来看,孟子似乎并不笃信《诗经》。

首先,“知人论世”比诵读《诗经》、《尚书》更重要。孟子对弟子万章说:“一乡之善士斯友一乡之善士,一国之善士斯友一国之善士,天下之善士斯友天下之善士。以友天下之善士为未足,又尚论古之人。颂其《诗》,读其《书》,不知其人,可乎?是以论其世也。是尚友也。”⑧意思是说,读《诗经》、《尚书》不要望文生义,既要了解作者,也要周全于作品的历史与文化背景。这便是“知人论世”论。“知人论世”,说文雅一点,是强调灵活理解而无需拘泥于现有文字;说通俗一点,即不必完全相信某些话。比如,对《诗·小雅·小弁》的理解,高叟以为这是小人之作。孟子以为高叟的理解有些偏激:“固哉,高叟之为诗也!有人于此,越人关弓而射之,则己谈笑而道之;无他,疏之也。其兄关弓而射之,则己垂涕泣而道之;无他,戚之也。小弁之怨,亲亲也。亲亲,仁也。固矣夫,高叟之为诗也!”⑨认为因为亲疏关系,从而休戚相关,这是正常的。孟子站在仁爱立场来解释《诗经》义,异于常识。

其次,“率土之滨”与舜父的对立。孟子的弟子咸丘蒙引《诗经》文质疑说:“舜之不臣尧,则吾既得闻命矣。诗云:‘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而舜既为天子矣,敢问瞽瞍之非臣,如何?”⑩按理说,天下的所有人都是君王之臣民,为何舜不以瞽瞍为臣?或曰舜不理睬瞽瞍?这岂不是有悖于经典辞说?孟子答道:“是诗也,非是之谓也;劳于王事而不得养父母也。曰:‘此莫非王事,我独贤劳也。’”(11)赵岐注:“孟子言此诗,非舜臣父之谓也。诗言皆王臣也。何为独使我以贤才而劳苦、不得养父母乎?是以怨也。”这应理解为是一种抱怨:自己辛苦劳累却无暇顾及自己的父母。这便是为王之苦。显然,舜对待父亲的态度不同于《诗经》的要求。为此,孟子提出了自己的赡养之道:“孝子之至,莫大乎尊亲;尊亲之至,莫大乎以天下养。为天子父,尊之至也;以天下养,养之至也。”(12)一般人以物养亲,孟子却提出以天下养亲,才是“至养”。“至养”一说,化解了舜不养父亲的恶名危机。对此,孟子明确指出:无需执著于《诗经》。

再次,舜不告而娶与“必告父母”的对立。弟子万章问孟子:“《诗》云:‘娶妻如之何?必告父母。’信斯言也,宜莫如舜。舜之不告而娶,何也?”(13)按照《诗经》的观点,娶妻应当告知父母。可是,舜却不告而娶。这是不是违背经典理论?孟子支持舜的做法,认为:“告则不得娶。男女居室,人之大伦也。如告,则废人之大伦,以怼父母,是以不告也。”(14)舜父瞽瞍向来对舜不善。如果告知,瞽瞍一定不会同意舜娶亲。不娶亲则无法传宗接代。而传宗接代,在孟子看来,乃人伦大事,所谓“不孝有三,无后为大”(15)。故,为了这等大事,《诗经》的规定可以暂时不顾。

最后,“君子之不耕而食”与“不素餐兮”的对立。弟子公孙丑问孟子:“《诗》曰‘不素餐兮’,君子之不耕而食,何也?”《诗经》主张不要不劳而食,而先生您却不耕而食,这岂不是有悖于经典?孟子回答说:“君子居是国也,其君用之,则安富尊荣;其子弟从之,则孝弟忠信。‘不素餐兮’,孰大于是?”(16)相比较于作用和地位,以及所从事的职业,是《诗经》的文本为大还是老师我的事业为大?很显然,在孟子看来,《诗》的所谓“不素餐兮”无须顾及。

孟子任意解释《诗经》章句,甚至不顾及《诗经》的规定,绝不是偶然的。是因为在孟子看来,任何文本都仅仅是一种有限的材料,对其的理解,重点在意。这便是“不以文害辞,不以辞害志”的主张。

孟子认为:“故说《诗》者,不以文害辞,不以辞害志。以意逆志,是为得之。如以辞而已矣,《云汉》之诗曰:‘周余黎民,靡有孑遗。’信斯言也,是周无遗民也。孝子之至,莫大乎尊亲;尊亲之至,莫大乎以天下养。为天子父,尊之至也;以天下养,养之至也。诗曰:‘永言孝思,孝思维则。’此之谓也。”(17)赵岐注:“文,《诗》之文章,所引以兴事也;辞,《诗》人所歌咏之辞;志,《诗》人志所欲之事;意,学者之心意也。孟子言说《诗》者,当本之,不可以‘文害其辞文’不显乃反显也,‘不可以辞害其志’,辞曰:‘周余黎民,靡有孑遗’,志在忧旱灾民无孑然遗脱,不遭旱灾者,非无民也。人情不远,以己之意,逆诗人之志,是为得其实矣。王者有所不臣,不可谓皆为王臣,谓舜臣其父也。”赵岐在此分析了文、辞、志、意的不同含义:“文”即《诗经》的符号文字;“辞”即《诗经》的语言与表达;“志”即作者所要表达的善恶美丑等判断;“意”即理解者的观念。故所谓的“不以文害辞,不以辞害志”意思是:不要局限于文字来理解词语,不要拘泥于语言来理解作者的意图。在理解中,最终的目的是理解作者的意图(志)。有的时候,文字与语言表达形式不一定能够完全准确地表达出作者的意图。所以,在文字语言与作者的意图之间,孟子明确主张:意图优先于文字。换句话说,在孟子看来,《诗经》中所说的那些话,我们不能说它不正确,但也不要机械地理解和全盘接受,有些话可以信,有些则可以作一些相应的调整,不必囫囵吞枣、完全相信,不必笃信《诗经》。

总之,从上述孟子并不迷信《诗经》的言论,且有时擅改《诗经》义来看,颇有些“离经叛道”的味道。故,史学家顾颉刚称之为“乱断诗”(18)。这种“离经叛道”、“乱断诗”的做法,不仅证明孟子不笃信《诗经》、不迷信经典,而且也体现了孟子对于经典的怀疑精神。

二、尽信《尚书》则不如无《尚书》

在《孟子》一书中,还引用了不少《尚书》的语句,且所引之文,多数已逸。

孟子说:“《书》曰:‘天降下民,作之君,作之师,惟曰其助上帝宠之,四方有罪无罪,惟我在,天下曷敢有越厥志?’一人衡行于天下,武王耻之。此武王之勇也。而武王亦一怒而安天下之民。今王亦一怒而安天下之民,民惟恐王之不好勇也。”(19)赵岐注:“言天生下民,为作君,为作师,以助天光,宠之也,四方善恶皆在己,所谓在予一人,天下何敢有越其志者也……孟子言武王好勇,亦则文王,一怒而安天下之民也。今王好勇,亦则武王,一怒而安天下之民,民恐王之不好勇耳。王何为欲小勇而自谓有疾也?”孟子此处所引《尚书》之文,目的是想劝阻梁惠王不要逞小勇——“周武王效仿周文王,一怒而天下安定。大王如果也能够像周武王那样一怒而定天下,天下人只怕大王不好勇。”孟子因此劝梁惠王勇敢地承担上天交付给的责任,并用《尚书》中记载的事实作为例证。

从其他十余则引文来看,孟子主要是将《尚书》当作历史文献来使用的。例如,“葛伯仇饷”、“我武惟扬,侵于之疆,则取于残,杀伐用张,于汤有光”、“洚水警余”(20)等。“葛伯仇饷”,记载的是商汤因为葛伯杀童子而征十一国的故事。“我武惟扬,侵于之疆,则取于残,杀伐用张,于汤有光”,记载了周武王深入纣王之郡,得到了百姓欢迎的故事。“洚水警余”,则记载了大禹治水的典故。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春秋时期甚至更早的历史,孔子评价很高,而孟子似乎有些不以为然。孟子曾公开指出:“春秋无义战。彼善于此,则有之矣。征者,上伐下也。敌国不相征也。”(21)这不仅仅代表了孟子对春秋历史的看法,而且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孟子对《尚书》的态度。

孟子对万章说:“颂其《诗》,读其《书》,不知其人,可乎?是以论其世也,是尚友也。”(22)英雄惺惺相惜。如果不知道其人,《诗经》、《尚书》又何妨?很显然,在孟子看来,《诗经》、《尚书》未能尽意,故不必完全相信之。

孟子虽多次引用《尚书》语句,但是在引用时,又改动不少。例如,《尚书》曰:“天佑下民,作之君,作之师。惟其克相上帝,宠绥四方。有罪无罪,予曷敢有越厥志?”(23)孟子则引用道:“天降下民,作之君,作之师。惟曰其助上帝宠之,四方有罪无罪,惟我在,天下曷敢有越厥志?”(24)比较来看,多处有变,尤其是添加了“惟我在”,突出了“我”。这和孟子的思想一脉相承,却溢出《尚书》本义。故,有学者指出:“《孟子》对《尚书》的引用,并非绝对忠实于原文。孟子为了使《尚书》的文辞能够更好地契合自己的论述中心,对原文的字句进行了一定程度的改动。其次,孟子对《尚书》以及其他文献中所记载的事件的评论,常常依照自己的思想和具体需要进行引申和解释。”(25)孟子根据自己的需要任意改动《尚书》原文,显然不能算忠实原文或笃信经典。

孟子明确提出:“尽信《书》,则不如无《书》。吾于《武成》,取二三策而已矣。仁人无敌于天下,以至仁伐至不仁,而何其血之流杵也?”(26)这段话后来演变成了一种口号:不要迷信书本知识。其实,此处所言之书,专指《尚书》,并非笼统的一般书籍。《尚书·武成》记载了周武王伐纣时血流漂杵的残酷的战斗场景。对此,孟子似乎不愿意相信这些。因为在他看来,武王统帅仁义之师,仁义之师不战而屈人之兵,天下无敌,何须如此血腥?鉴于此,孟子明确表示:《尚书》中所记,未必真实,故无需笃信。有学者甚至指出:“孟子从整体上否定了《武成》篇,没有予以合法化认同。”(27)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孟子对《尚书》所持的怀疑态度。

三、“诸侯之礼,吾未之学也”

除了《诗经》、《尚书》外,孟子对待《礼》的态度也值得玩味。

一方面,孟子与其他儒者一样,继承了孔子的礼学思想,坚持礼仪制度,视礼义为人伦之本。孟子借用曾子的话说:“‘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可谓孝矣。’……三年之丧,齐疏之服,飦粥之食,自天子达于庶人,三代共之。”(28)讲究孝,就得依礼行事,生养、亡哀、死祭,都得符合一定的礼仪。三年之丧便是一种大礼,不得不从。

至于具体的礼仪,主要来源于《礼》中的规定。比如,男女交往之礼:“男不言内,女不言外。非祭非丧,不相授器。其相授,则女受以篚,其无篚,则皆坐奠之而后取之。外内不共井,不共湢浴,不通寝席,不通乞假。男女不通衣裳,内言不出,外言不入……男女不同席,不共食。”(29)孟子亦说:“是焉得为大丈夫乎?子未学礼乎?丈夫之冠也,父命之;女子之嫁也,母命之,往送之门,戒之曰:‘往之女家,必敬必戒,无违夫子!’……丈夫生而愿为之有室,女子生而愿为之有家;父母之心,人皆有之。不待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钻穴隙相窥,逾墙相从,则父母国人皆贱之。古之人未尝不欲仕也,又恶不由其道。不由其道而往者,与钻穴隙之类也。”(30)认为男女交往要守礼,婚姻更要循礼。否则,父母国人都会谴责之。这完全沿袭了《礼记》中的交往原则。

另一方面,孟子又主张不必死守礼仪,有时甚至不管《礼》之规定和约束。

其一,在对待父母之礼上,孟子有时有悖于《礼》。《诗经》、《仪礼》等均规定:男女婚姻,当由“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不可自作主张。可是,舜却不告而娶。这不仅属于不孝敬父母,而且也不守礼仪。对此,孟子并不以为错。在孟子看来。《诗经》、《仪礼》中的有些规定可以不管。

其二,家庭交际之礼上,孟子亦无视《礼》的规则或规定。按照《礼记》的规定,“男女不杂坐,不同椸枷,不同巾栉,不亲授。嫂叔不通问……外言不入于梱,内言不出于梱。女子许嫁缨,非有大故,不入其门。姑、姊、妹、女子子,已嫁而反(返),兄弟弗与同席而坐,弗与同器而食。”(31)即,男女授受不亲。于是,有人故意刁难孟子道:当自己的嫂子落水,那怎么办呢?孟子回答曰:“嫂溺不援,是豺狼也。男女授受不亲,礼也;嫂溺援之以手,权也。”(32)“男女授受不亲”是《礼》的规定,可是在现实中,孟子却认为不必拘泥于此,要懂得权衡,不必恪守于经典教条。在这里,《礼》等经典再次被忽略或轻视。

其三,在对于诸侯之礼上,孟子几乎不管。孟子曰:“诸侯之礼,吾未之学也。”(33)

其四,在对待君王之礼上,孟子也不计较于《礼》之规定。《周礼》提出大司马之职是“以九伐之法正邦国:冯弱犯寡,则眚之;贼贤害民,则伐之;暴内陵外,则坛之;野荒民散,则削之;负固不服,则侵之;贼杀其亲,则正之;放弑其君,则残之;犯令陵政,则杜之;外内乱,鸟兽行,则灭之。”(34)由于其中有“放弑其君,则残之”的规定,于是,齐宣王便考问孟子道:“汤放桀,武王伐纣,有诸?”(35)商汤、周武二王分别诛杀桀、纣,当属弑君。对此,按照《周礼》的规定,应该由大司马“残之”。孟子却不以为然,曰:“贼仁者谓之贼,贼义者谓之残,残贼之人谓之一夫。闻诛一夫纣矣,未闻弑君也。”(36)只要行为符合孟子的标准,无须顾及《周礼》的条条框框。《礼》可以不顾。

作为儒者,孟子自然坚持依《礼》处世;可是,在家庭关系、君主关系、诸侯关系等诸方面,孟子都有不遵守《礼》制的观点。这表明,孟子并不以《礼》作为教条与绝对权威。他不但对某些礼仪持怀疑的态度,而且甚至主张可以不必计较它们,如“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弑君”者该“残之”等规定,其怀疑经典的态度显而易见。

四、“言不必信”与“夫子好辩”:哲学思维之必然

孟子对《诗经》、《尚书》等经典提出质疑不是偶然的。在孟子的思维意识中,语言并不可信。孟子说:“大人者,言不必信,行不必果,惟义所在。”(37)这与孔子所倡导的“言而有信”(38)的观念有所不同。

孟子之所以不相信语言,是因为“波辞知其所蔽,淫辞知其所陷,邪辞知其所离,遁辞知其所穷。生于其心,害于其政;发于其政,害于其事。圣人复起,必从吾言矣”(39)。在孟子看来,人类的语言存在着某些局限与不足,这具体体现于三个方面:一是言实不当。孟子曰:“言无实不祥;不祥之实,蔽贤者当之。”(40)语言和实指(41)之间往往不相匹配,即言而无实。二是言不合心。孟子针对告子的言论,提出:“不得于心,勿求于气,可;不得于言,勿求于心,不可。”(42)由于心统领气,故不得其心,可以不必用气。而由于不得于言,却放弃尽心,这是不对的。在孟子看来,言和心是不一致的,甚至是不得于言,也可以尽心尽意。语言和心愿常常是脱离的。言实不当。三是言多必失。孟子借孔子之言说:“孔子曰:恶利口,恐其乱信也。”(43)善言者,容易诱导人们轻信它。

既然语言不可靠,《诗经》、《尚书》等经典作为语言的载体,它们当然就值得怀疑和反思了。故孟子提出:“君子反经而已矣。经正,则庶民兴;庶民兴,斯无邪慝矣。”(44)

孟子不信经典,不仅体现在其对待经典的态度,更重要的是,这显露了他的形而上学旨趣:通过批判现实的、经验的事物,实现了一种跨越,并最终进入一种形而上的视野。

语言是一种符号。所谓“符号”(symbol),至少有三层含义:第一,它和主体相符;第二,它有所指;第三,它是现象。作为符号,语言显现为一个现实的实有,因此是经验的、形而下的现象。(45)孟子对语言的怀疑、批判,甚至是否定,体现了孟子对经验的形而下者的怀疑与批判。借此,孟子实现了对经验与现实的超越。

对现实的怀疑、批判和超越,标志着孟子进入了哲学思维的阶段。故,在当时,世人“皆称夫子好辩”(46)。孟子“好辩”有两个内涵:一个是与别人争辩并宣扬正确的价值观,如仁义之道。另一个内涵不是争辩价值观的对错,而是一种思维方式。这种思维方式,用康德的话来说,便是批判。从哲学史来看,批判是哲学思维的主要形式,如古希腊的苏格拉底、柏拉图,近代的康德,以及东方的佛教与《庄子》等,其共同特征在于怀疑或批判。孟子“好辩”,表明孟子喜欢批判。由此我们也可以说:在儒家传统中,孟子开启了一种哲学思维方式。

孟子怀疑、批判经典的根本原因在于孟子的哲学思维。

五、“疑经”时代佐证一:《庄子》的立场

孟子怀疑反思经典,并非是一种孤立的现象。

《庄子》一书中的庄子与孟子几乎是同时代人。《庄子》对待“六经”的立场,在一定程度上也佐证了孟子及其所处时代的“疑经”行为,反映了经学发展进入到“疑经”时代。

《庄子·大宗师》记载说:子桑户、孟子反及子琴张志趣相投,结为好友,后来,“子桑户死,未葬。孔子闻之,使子贡往侍事焉。或编曲,或鼓琴,相和而歌曰:‘嗟来桑户乎!嗟来桑户乎!而已反其真,而我犹为人猗!’子贡趋而进曰:‘敢问临尸而歌,礼乎?’二人相视而笑曰:‘是恶知礼意!’”按照《礼》的规定,亡有所哀,哀之以礼。可是子桑户的朋友见子桑户死了,非但不按常礼吊丧,反而鼓琴而歌。这在众人看来,极不合礼。所以,子贡甚是困惑。文中还借孔子之口说出了庄子之意:你们那些仅仅是世俗之礼,不足挂齿。对于“礼”,庄子几乎不屑一顾。

在庄子看来,那些世俗的礼仪不但无功,反而有罪:“彼民有常性,织而衣,耕而食,是谓同德。一而不党,命曰天放。故至德之世,其行填填,其视颠颠。……及至圣人,蹩躠为仁,踶跂为义,而天下始疑矣。澶漫为《乐》,摘僻为《礼》,而天下始分矣。故纯朴不残,孰为牺尊!白玉不毁,孰为珪璋!道德不废,安取仁义!性情不离,安用礼乐!五色不乱,孰为文采!五声不乱,孰应六律!夫残朴以为器,工匠之罪也;毁道德以为仁义,圣人之过也。……及至圣人,屈折《礼》、《乐》以匡天下之形,悬企仁义以慰天下之心,而民乃始踶跂好知,争归于利,不可止也。此亦圣人之过也。”(47)这段文献可以说是对礼仪伦理弊端的有力声讨。对《礼》、《乐》的声讨,无疑也是对儒家经典的批判。

《庄子》甚至认为,儒家所崇尚的那些经典其实是糟粕。轮扁曰:“以臣之事观之,斫轮徐则甘而不固,疾则苦而不入。不徐不疾,得之于手,而应之于心。口不能言,有数存焉于其间。臣不能以喻臣之子。臣之子亦不能受之于臣。是以行年七十而老斫轮。古之人与其不可传也,死矣。然则君之所读者,古人之糟魄已夫!”(48)在《庄子》看来,“世之所贵道者,《书》也。《书》不过语,语有贵也。语之所贵者,意也,意有所随。意之所随者,不可以言传也,而世因贵言传《书》。世虽贵之,我犹不足贵也,为其贵非其贵也。故视而可见者,形与色也;听而可闻者,名与声也。悲夫!世人以形色名声为足以得彼之情。夫形色名声,果不足以得彼之情,则知者不言,言者不知,而世岂识之哉!”(49)要而言之,经典书籍并不能表达主体之意,故不值得珍视。

孟子、《庄子》等对儒家经典的反思甚至是批判,表明儒家思想进入了一个需要反思和重新审视的时代——“疑经”的时代。

六、“疑经”时代佐证二:“杀《诗》、《书》”之俗儒与雅儒

荀子将孔子以降的儒者分为三类:“有俗儒者,有雅儒者,有大儒者。”(50)在一一分析之后,褒其一而责其二。所责之儒为俗儒与雅儒。

所谓俗儒,即“逢衣浅带,解果其冠,略法先王而足乱世术,缪学杂举,不知法后王而一制度,不知隆礼义而杀《诗》、《书》;其衣冠行伪已同于世俗矣,然而不知恶者;其言议谈说已无异于墨子矣,然而明不能别;呼先王以欺愚者而求衣食焉;得委积足以揜其口,则扬扬如也;随其长子,事其便辟,举其上客,亿然若终身之虏而不敢有他志:是俗儒者也。……用俗儒,则万乘之国存。”(51)俗儒举止如俗人,言谈如墨家,口奉先王却志在衣食,如此等等。俗儒“不知隆礼义而杀《诗》、《书》”。

俗儒也是儒者。儒者“杀《诗》、《书》”,似乎是绝对不应该的事。于是,不少学者便在“杀《诗》、《书》”释义上做文章。清人王先谦的《荀子集解》引证曰:“郝懿行说:‘杀’盖‘敦’字之误,下同……‘唐本犹未误’。”(52)将“杀”字解为“敦”字,“杀《诗》、《书》”便成了“‘敦’《诗》、《书》”,意思几乎颠倒。但这种处置方式不仅证据不足,且不尽合理,有违荀子本义。

首先,“杀”字常见于《荀子》书中,全文约出现54次。例如,“杀人者不死,而伤人者不刑”(53),“以人之情为欲多而不欲寡,故赏以富厚而罚以杀损也”(54)。在这些地方,“杀”字即是本义,无需他解。

其次,“杀”与“隆”并立于《荀子》书中:“礼者,以财物为用,以贵贱为文,以多少为异,以隆杀为要。文理繁,情用省,是礼之隆也。文理省,情用繁,是礼之杀也。文理情用相为内外表里,并行而杂,是礼之中流也。故君子上致其隆,下尽其杀,而中处其中。步骤驰骋厉鹜不外是矣。是君子之坛宇宫廷也。”(55)隆、杀都是用来形容礼的。其中,“文理繁,情用省”,便是“礼之隆也”;相反,“文理省,情用繁,是礼之杀也”。由此可以判定:“隆”、“杀”是荀子用来描述事物状态的词语,二者意思相对。“杀”即是杀,而非“敦”,“杀《诗》、《书》”意即抑制、消减《诗》、《书》。

近人梁启雄亦曰:“杀,差也、省也。……此文认实践‘礼义’为首要,记诵《诗》、《书》为次要,杀诗书,谓对比于研究诗书,应依其重要性的差等,比‘隆礼义’酌量减省一些。”(56)这种解释虽然不尽完美,却不无道理。

不仅俗儒不知道昌隆礼义而是抑制、消减《诗》、《书》,雅儒亦如此:“法后王,一制度,隆礼义而杀《诗》、《书》……是雅儒者也。”(57)与俗儒不同之处在于,雅儒懂得“效法后王,统一制度”,但在“隆礼义”的同时,“而杀《诗》、《书》”,故而可以致“千乘之国安”(58)。反映出雅儒和俗儒一样:抑制并消减《诗》、《书》。

唯一得到荀子褒奖的是大儒,其“法先王,统礼义,一制度;以浅持博,以古持今,以一持万”(59)。大儒可以使“百里之地久”(60)。与俗儒、雅儒不同,大儒是不“杀《诗》、《书》”的。在荀子看来,只有孔子与仲弓(子弓)才称得上是大儒。

从这段文献来看,自孔子至荀子之间,儒家阵营内部存在着三股势力——俗儒、雅儒、大儒。其中,俗儒与雅儒的共同之处在于:“杀《诗》、《书》”——抑制、消减《诗》《书》等经典的地位或作用。由此可见,在儒家思想史上,“杀《诗》、《书》”、怀疑《诗》、《书》等经典的事实或阶段的确存在过。顾颉刚亦认为:“春秋时人一举一动都可与《诗经》发生关系,而战国时人便可与《诗经》断绝关系了。”(61)《诗经》之断绝,显然与被怀疑、被批判,甚至被否定相关。

七、“疑经”时代佐证三:秦汉之际儒家文化的禁行

秦王朝存在时间虽短,却发生了两件重要的文化事件:焚书和坑儒。其造成的后果之一是“仲尼之道又绝,法度无所因袭”(62),人们不知所措。这带来了严重的文化危机。人们出现了很多的思想困惑。汉武帝的策问集中反映了这些困惑(63)。

与之相应,汉初的思想文化领域出现了一个重要的现象:简易仪法。《汉书·郦陆朱刘叔孙传》记载曰:“汉王已并天下,诸侯共尊为皇帝于定陶,通就其仪号。高帝悉去秦仪法,为简易。群臣饮争功,醉或妄呼,拔剑击柱。”焚书坑儒和简易仪法是相应的。它们都体现了对儒家的否定:前者从形体上予以否定,后者从观念上予以否定。两者的目的是一致的。

对于秦汉之际所出现的对儒生与儒家经典的轻蔑。人们通常将其解释为思想斗争的结果。例如,胡适曰:“古来的思想家,无论是哪一派,都有压迫异己思想的倾向。”(64)秦丞相李斯建议焚书、镇压儒家,似乎也是为了保全法家地位。但这仅仅是表面现象。从根本上来说,儒家经典的遭遇,与儒家观念自身、其形式之烦琐,以及战国时期人们对其不足的揭露与批判有着莫大的关系。

在秦汉之际的思想家和统治者们看来,儒家之事不合时宜。其一,儒术烦琐。皇上即位,“招致儒术之士,令共定仪,十余年不就”(65)。可见其繁。故“孝文即位,有司仪欲定仪礼。孝文好道家之学,以为繁礼饰貌,无益于治。躬化谓何耳,故罢去之”(66)。统治者喜欢的是“王道约而易操”(67),不喜欢这类烦琐而无益的仪礼。

其二,不少人以为儒术无用。这类观点早已有之,尤其是秦国,原本为西戎,受儒家思想影响较浅,秦昭王就对荀子曰:“儒无益于寡人之国。”(68)秦亡,当陆生在刘邦面前谈论《诗》、《书》时,刘邦骂道:“乃公届马上而得之,安事《诗》、《书》!”(69)《诗》、《书》何用?这与《庄子》非议经典何其相似!

其三,他们嫌儒士抱守经典不能解决实际问题:“高世比德于九皇,而颇采儒术以文之。群儒既以不能辩明封禅事,又牵拘于《诗》、《书》古文而不敢骋。上为封祠器示群儒,群儒或曰‘不与古同’,徐偃又曰‘太常诸生行礼不如鲁善’,周霸属图封事,于是上绌偃、霸,尽罢诸儒弗用。”(70)这显然是孟子“尽信《书》则不如无《书》”观点的翻版。

其四,对儒家理想不以为然。秦丞相李斯曰:“夫以人徇己,则己贵而人贱;以己徇人,则己贱而人贵。故徇人者贱,而人所徇者贵,自古及今,未有不然者也。凡古之所为尊贤者,为其贵也;而所为恶不肖者,为其贱也。而尧、禹以身徇天下者也,因随而尊之,则亦失所为尊贤之心矣,夫可谓大缪矣。谓之为‘桎梏’,不亦宜乎?不能督责之过也。”(71)对尧、舜等的这般评价,与《庄子》如出一辙。

其五,对儒家哲学思维不以为然。汉宣帝曰:“汉家自有制度,本以霸王道杂之,奈何纯任德教,用周政乎!且俗儒不达时宜,好是古非今,使人眩于名实,不知所守,何足委任!”(72)俗儒喜欢玩弄名实之辨,显然是一种哲学思维方式。孟子之流便属于其中。对此,汉宣帝不以为然。

鉴于此,秦汉之际的思想界和统治者不喜欢儒术也就可以理解了。但这其中,“疑经”时代人们对经典怀疑与批判的“功劳”不可忽略。

综上所述,孟子臆断《诗》《书》、怀疑经典,充分体现了孟子思想的批判性特征,以及由此所展示的哲学特征。孟子对经典的怀疑与批判,也标志着经学进入了一个重要阶段——“疑经”时代。从孔子的“定经”、子夏的“传经”,到汉儒的“尊经”,中间加上孟子的“疑经”时代,构成了经学的早期发展史。当然,说孟子对经典持怀疑和批判态度,并不意味着孟子反对《诗经》、《尚书》等经典,也不是否认孟子是孔子思想或价值观的坚定支持者。而是说,孟子对儒家经典的怀疑与批判,表明儒学进入到一个反思的阶段。它不但有利于人们创造性地理解经典,而且也使儒家思想、经学思想获得了更大的发展空间。汉代儒学或经学的全面昌盛不仅仅在于其适应了时代的需要,而且与孟子等对儒家思想的自我反思、自我批判、自我提升等有着莫大的关系。

注释:

①皮锡瑞说:“经学开辟时代,断自孔子删定‘六经’为始。”(〔清〕皮锡瑞:《经学历史》,第1页,北京,中华书局,2004)周予同亦赞同此说(周予同:《中国经学史讲义》,第47页,上海文艺出版社,1992)。因此,在经学史上,孔子“定经”。

②《后汉书·徐防传》称,孔子之后,“发明章句,始于子夏”。在此阶段,“颜氏传《诗》……孟氏传《书》……漆雕氏传《礼》……仲良氏传《乐》……乐正氏传《春秋》……公孙氏传《易》”(《圣贤群辅录》,见《陶渊明集》卷十,北京:线装书局,2006)。皮锡瑞称这个时代为“经学流传时代”(皮锡瑞:《经学历史》,第24—39页)。

③在汉代(自元帝、成帝至后汉),为经学“极盛时代”(皮锡瑞:《经学历史》,第65页)。

④〔东汉〕赵岐:《孟子题辞》,见《诸子集成》,上海书店出版社,1986。

⑤〔清〕皮锡瑞:《经学历史》,第29页。

⑥钟兆鹏:《孟子与经学》,载《齐鲁学刊》,1987(2)。

⑦《孟子·离娄下》。

⑧⑩(11)(12)(13)(14)《孟子·万章上》。

⑨《孟子·告子下》。

(15)《孟子·离娄上》。

(16)《孟子·尽心上》。

(17)(22)《孟子·万章上》。

(18)顾颉刚:《古史辨》,第3册(下编),第364页,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

(19)《孟子·梁惠王下》。

(20)《孟子·滕文公下》。

(21)《孟子·尽心下》。

(23)《尚书·泰誓上》。

(24)《孟子·梁惠王下》。

(25)贾清宇:《〈孟子〉引〈书〉和论〈书〉考论》,第25页,硕士学位论文,2010。

(26)《孟子·尽心下》。

(27)杨海文:《试析孟子解〈诗〉读〈书〉方法论》,载《孔子研究》,1997(1)。

(28)《孟子·滕文公上》。

(29)《礼记·内则》。

(30)《孟子·滕文公下》。

(31)《礼记·曲礼上》。

(32)《孟子·离娄上》。

(33)《孟子·滕文公上》。

(34)《周礼·夏官司马》。

(35)(36)《孟子·梁惠王下》。

(37)(40)《孟子·离娄下》。

(38)《论语·学而》。

(39)(42)《孟子·公孙丑上》。

(41)古代汉语的“实”字含义比较复杂。它既指“指称”(弗雷格称之为“Bedeutung”),即与该语言相对应的经验事物;又指“意思”(弗雷格称之为“Sinn”),即主体通过这个语言所转达的内容。中国古人对两者的分别常常不够明晰。其实,不仅中国如此,康德之前的西方似乎也是如此。在此,不做具体分析。

(43)(44)《孟子·尽心下》。

(45)沈顺福:《概念如何通用?——也谈比较哲学研究的一个基本问题》,载《人文杂志》,2010(5)。

(46)《孟子·滕文公下》。

(47)《庄子·马蹄》。

(48)(49)《庄子·天道》。

(50)(51)《荀子·儒效》。

(52)〔清〕王先谦:《荀子集解》,见《诸子集成》,第88页。

(53)《荀子·正论》。

(54)《荀子·正论》。

(55)《荀子·礼论》。

(56)梁启雄:《荀子简释》,第92页,北京,中华书局,1983。

(57)(58)(59)(60)《荀子·儒效》。

(61)顾颉刚,《古史辨》,第三册(下编),第356页。

(62)《汉书·楚元王传》。

(63)《汉书·董仲舒传》。

(64)《胡适文集》(6),第478页,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

(65)(66)《史记·礼书》。

(67)《史记·李斯列传》。

(68)《荀子·儒效》。

(69)《史记·郦生陆贾列传》。

(70)《史记·孝武本纪》。

(71)《史记·李斯列传》。

(72)《汉书·元帝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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