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结构、全面发展与人类文明关系新探_人类文明论文

社会结构、全面发展与人类文明关系新探_人类文明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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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A8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7621(2009)05-0037-06

科学发展观提出以来,国人对全面发展和人类文明的认识在实践中不断深化。但不论是对全面发展的认识还是对人类文明的认识,都离不开对社会结构的分析。当前,国内理论界对全面发展和人类文明的认识之所以还存在不同见解,说到底是因为我们对提出全面发展和人类文明的理论基础和根据还缺乏研究,特别是对唯物史观的社会结构理论的理解不够全面。我认为,依据唯物史观的社会结构理论的全面分析,应当看到全面发展不仅包括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还包括生态建设;社会整体文明不仅包括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还包括生态文明和民生文明。这一对全面发展和人类文明的“五位一体”的理解,不仅具有充分的理论根据,而且还反映了我国发展实践的迫切需要。

一、社会结构理论的新解读

2002年,科学发展观提出之初,我们认为,全面发展是包括了经济发展、政治发展和文化发展“三位一体”的发展,同时也是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三大文明”共同进步的发展。2004年,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作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部署,进而我们对全面发展的理解由“三位一体”推进到“四位一体”,即认为全面发展包括了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但我们没有相应地把对人类文明的理解由“三位一体”推向“四位一体”,即对人类文明的整体理解仍然停留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三位一体”的认识上。与此同时,理论界又提出了生态文明的概念,认为人类文明从整体上看应当包括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这样我们对全面发展的理解与对社会整体文明的理解,出现了理论链条的断裂。在把全面发展解释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时,对社会整体文明的理解则要么停留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三位一体”的解释上,要么提出的则是一种包括了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建设文明与生态文明的“四位一体”文明观。之所以出现了这种理论链条的断裂,一个重要原因是因为对唯物史观的社会结构理论没有作出完整的科学解释。

马克思在1859年《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对唯物史观作了如下经典表述:“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发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即同他们的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应的生产关系。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即有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式与之相适应的现实基础。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不是人们的意识决定人们的存在,相反,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1]在这一关于唯物史观的经典表述中,马克思形成了他对社会结构的矛盾分析。不过需要强调的是,这一经典论述中马克思所分析的社会矛盾,不是两对矛盾,而是三对矛盾,即不仅包括了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而且包括了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的矛盾。

以往,我们对马克思这一经典表述的分析,存在着两个缺陷:第一,对马克思的社会结构矛盾分析,强调了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是社会基本矛盾,但对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这对矛盾则重视和强调不够,在对社会矛盾的具体分析中鲜有将其作为重要因素而加以强调的。第二,即使看到了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的矛盾,但又在强调社会生产方式是社会存在的本质内容的理由下,简单地把社会存在仅仅归结为生产方式,而忽略了人口因素和自然环境。而当我们把人口因素与自然环境这两个社会存在的基本要素排除在外去分析社会结构时,我们对社会结构的认识必然是不全面的。

正是由于对唯物史观社会结构理论的这种惯常解释,我们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两对矛盾出发,认为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统一是生产方式,而上层建筑又区分为政治上层建筑和思想上层建筑,于是认为社会结构的基本组成要素是生产方式、政治上层建筑和思想上层建筑三项,并相应地把社会结构划分为经济、政治和文化三大领域。这就是理论界长期以来之所以对全面发展做出经济发展、政治发展、文化发展“三位一体”解释的理论根据,也是对人类文明从整体上做出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三位一体”解释的理论根据。

全面完整地理解唯物史观的社会结构理论,必须看到贯穿人类社会发展的矛盾是三对而不是两对,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三对矛盾运动的辩证运动过程。我们重视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这没有错,但不能因此忽略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的矛盾。唯物史观认为,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的矛盾是历史观的基本问题,历史唯物主义与历史唯心主义就是按照对这个问题的不同回答而划分的,历史唯物主义与历史唯心主义的分歧和争论,都是围绕这个基本问题或在这个基本问题的基础上展开的。历史唯物主义强调,社会存在是社会生活中第一位的东西,把这个体现历史观基本问题的重要方面排除在社会矛盾的分析之外,就有离开唯物史观的危险。

全面理解社会存在问题,又要看到生产方式、人口因素和自然环境,都是社会存在不可或缺的组成要素。在马克思看来,社会存在无非指的是人类社会所处的自然环境、人类自身的生产与再生产、物质资料的生产与再生产这三者的辩证统一。马克思强调指出:“社会结构和国家总是从一定的个人的生活过程中产生的”,“全部人类的第一个前提无疑是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因此,第一个需要确认的事实就是这些个人的肉体组织以及由此产生的个人与其他自然的关系。”[2]71;67可见,马克思是把人的肉体组织及其再生产,也就是人口因素作为“一切历史的第一个前提”、作为社会结构的基本构成要素而提出的。进而,马克思认为:“只有在社会中,自然界才是人自己的人的存在的基础……因此,社会是人同自然界的完成了的本质的统一。”[3]“人们所处的各种自然条件——地质条件、山岳水文地理条件、气候条件以及其他条件。任何历史记载都应当从这些自然基础以及它

们在历史进程中由于人们的活动而发生的变更出发。”[2]67对于自然环境,马克思一方面强调,自然界“是我们人类赖以生长的基础”[4]222,他还根据自然条件对人类生产活动的作用,把人类赖以生长的自然基础分为两类,即“生活资料的自然富源,例如土壤的肥力、渔产丰富的水等等:劳动资料的自然富源,如奔腾的瀑布、可以航行的河流、森林、金属、煤炭等等”[5]560。另一方面,他也看到了自然环境的变化对人类社会的影响。马克思指出:“人所处的自然环境的变化,促使他们自己的需要、能力、劳动资料和劳动方式趋于多样化。”[5]561他认为自然资源对人类社会发展的意义是随着文明的发展而不断变化的。他指出:“在文化初期,第一类自然富源具有决定性的意义:在较高的发展阶段,第二类自然富源具有决定性的意义。”[5]560

根据马克思以上分析可见,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的矛盾是贯穿社会结构发展变化始终的三对矛盾,生产方式、人口因素与自然环境是构成社会存在的三个基本要素。由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统一构成了生产方式,而上层建筑又具体可以划分为政治上层建筑和意识形态,社会意识则包括了属于上层建筑的社会意识形式和不属于上层建筑的社会意识形式两个部分,因此,可以把唯物史观对社会结构基本组成要素的分析归结为以下五个方面,即生产方式、政治上层建筑、社会意识、人口因素和自然环境。在当代,这五个社会结构的组成要素,实际上反映了社会生活构成的最基本方面,即经济、政治、文化、人口和生态。只不过由于人口因素与自然环境作为人类社会的自然基础,在很长时期中变化并不显著,没有引起人们的充分重视和关注。但在当代由于人口危机和生态危机问题凸显,对社会结构要素的分析再也不能不考虑人口因素和自然环境问题。

二、全面发展内涵的再认识

传统发展观的一个根本弊端,是对发展的片面理解,仅仅把发展视为经济增长和变化的过程。这种片面的发展观受到了来自理论和实践双重批判。国际社会对发展的理解也经历了由单一维度的经济发展向多维度的发展的转变。我们党在总结我国现代化建设的实践经验和吸取国外发展理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提出了科学发展观。科学发展观是全面的发展观,其对发展的理解是多维度的。而这种“全面”和“多维度”理解,是建构在唯物史观的社会结构理论的基础之上的。从马克思关于社会结构五项基本组成要素的理论出发,我们可以对科学发展观关于全面发展的思想作出更为深入的阐述。

如上所述,起初我们把全面发展理解为经济发展、政治发展和文化发展三位一体,显然,这种三位一体的理解,是建立在对唯物史观社会结构理论不完整理解的基础之上的。后来,我们把对全面发展的理解由三位一体推向了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四位一体的理解,但对四位一体的全面发展的理论解释是缺位的。现在,一当我们对唯物史观的社会结构理论作出了全面分析,认识到社会结构实际上包括了生产方式、政治上层建筑、社会意识、人口因素和自然环境五个基本因素,那么,我们对全面发展四位一体的解释不但有了理论上的依据,而且也发现这种四位一体的解释存在着不足。全面发展,从唯物史观的社会结构理论看,应当是五位一体的。既然唯物史观对社会结构的分析,包括了生产方式、政治上层建筑、社会意识、人口因素和自然环境五个基本要素,因而全面发展本身就应当是这五个方面共同发展的过程。人们在解决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中推进生产方式的发展与变革,属于经济建设的范畴;人们进行政治上层建筑方面的活动和变革,属于政治建设的范畴;人们进行思想上层建筑与非上层建筑的社会意识形式的活动和变革,属于文化建设的范畴;人们在人口因素范围内进行人的繁衍、人的再生产,包括教育活动、医疗保健、体育休闲及各种社会保障,则属于社会建设(主要体现为民生建设)的范畴;此外还有人们进行修复和保护自然环境的活动,则属于生态建设的范畴。因此,全面发展,应当包括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民生建设)与生态建设五个基本方面。这种对全面发展“五位一体”的理解,包括了人类在社会结构各个领域中的全部实践活动,是对社会发展和进步的真正意义上的“全面”理解。

鉴于理论界已经普遍接受了关于全面发展是包括了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四位一体的解释,但对于生态建设是否应当包括在全面发展的范畴中还存在争议,这里将重点论述全面发展必须包括生态建设的现实理由。

生态建设是按自然规律对生态系统(包括原生和人工生态系统)的改善和修复。生态建设虽然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都存在密切联系,但又是一个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都不能涵盖的范畴。把生态建设纳入全面发展的范畴,是我国面临生态恶化的严峻形势的迫切需要。这里仅以与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最密切相关的水资源和大气状况为例作简要分析。我国水资源同时面临水量短缺与水质污染双重危机。我国水资源人均占有量只有2200立方米,约为世界人均的1/4,排在世界的121位,是世界上13个贫水国家之一。我国水资源总量占世界总量的6.5%,用水总量却占世界总量的15.4%,黄河、淮海、海河等河流开发利用率都超过50%,超过国际公认的40%的合理限度。由此造成包括黄河、辽河等大江大河在内的90多条河流发生过断流,河流功能衰减。与20世纪50年代初期相比,全国湖泊面积减少了15%,长江中下游的湖泊数量减少了一半以上,天然湿地面积减少了26%。现在我国660座城市中,有约400座城市缺水,110多座城市严重缺水。我国在出现水资源短缺的同时,又出现了水质污染的严重危机。我国大江大河源区生态环境质量日趋下降,水源涵养等生态功能严重衰退,生态用水被大量挤占,部分地区地下水位下降,形成了大小不同的地下水漏斗,造成地面沉降;由于严重挤占生态用水,导致流域的生态恶化。目前,全国每年约有1/3的工业废水和2/3的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江河湖海,有机污水排放量相当于美国、日本和印度排放量的总和。城市河段90%以上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城市地下水有90以上受到不同程度污染。按照世界卫生组织公布的数字,我国有7亿人饮用水达不到世界卫生组织规定的最低标准。在一些生态脆弱地区,区域水生态环境已经恶化到严重威胁人民生活、难以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的程度。再以大气污染为例,我国大气污染形势严峻,全国大气污染排放总量多年来一直居高不下,特别是二氧化碳、二氧化硫和可吸入颗粒物这三个大气污染的“主凶”的危害日渐突出。我国已成为世界二氧化硫第一大排放国,2005年,我国二氧化硫排放总量高达2549万吨,占世界的15.1%,比2000年增加了27%,超过了环境容量的一倍以上。大量的二氧化硫排放,导致了酸雨污染,致使1/3的国土面积受到酸雨影响,严重危害到土壤质量和食物安全。在二氧化碳排放方面,尽管我国历史累计排放量、人均排放水平、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的弹性系数都比较低,但我国二氧化碳排放总量已占世界的14%,仅次于美国,成为了世界第二大二氧化碳排放国。近年来,我国二氧化碳排放总量还在持续增加,继续下去很有可能超过美国。我国城市空气污染普遍较重,一些大城市的颗粒物排放严重超标,大气环境符合国家一级标准的城市不到1%,大气环境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的城市也只有1/3。到2030年,我国人口将达到16亿的高峰,如果我们在生态建设方面再不作出极大努力,我国水资源安全、大气资源安全、国土资源安全和生物物种安全都将面临更为严峻的形势。总之,不论是为了应对生态危机严峻的形势还是为了中华民族的长远发展,将生态建设纳入全面发展的范畴中,作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总体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已成为我们无可回避的选择。

还需要指出,把生态建设纳入全面发展的内涵在全国上下已成为广泛共识。早在1988年,时任贵州省委书记的胡锦涛就提出了生态建设这个概念。1988年1月,胡锦涛就提出了关于建立“毕节地区开发扶贫、生态建设试验区”的思路。同年3月,在胡锦涛主持召开的贵州省委常委扩大会议,讨论了《关于建立毕节地区开发扶贫、生态建设试验区的意见》并上报国务院。同年6月6日,国务院原则上同意建立贵州毕节地区“开发扶贫、生态建设”试验区。6月8日,在毕节地区开发扶贫、生态建设试验区工作会议结束时的讲话中,胡锦涛同志强调指出,“要牢牢把握开发扶贫、生态建设这个主题”,“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全面规划,综合治理,把生态建设和经济开发紧密结合起来,尽快停止人为的生态破坏,并逐步走向生态的良性循环。”“只要我们敢于实事求是,大胆探索,勇于实践,就一定能够摸索出一条贫困山区开发扶贫、生态建设的新路子。”[6]

2000年10月11日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十五”计划的建议》,正式把重视生态建设写入了党的文件,提出了“重视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要求,并对加强生态建设,遏制生态恶化,做出了具体部署。江泽民同志在中共十五届五中全会上发表的《在新世纪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继续推向前进》的讲话中,从全面发展的角度,论述了我国进入新世纪的发展方针,他明确提出:“努力使我国经济保持实实在在、没有水分、可持续的发展,使经济、社会、生态环境全面发展。”[7]此后,加强生态建设已成为党内外的重要共识。2002年党的十六大报告对于生态建设再次给予了高度重视,提出:“树立全民环保意识,搞好生态保护和建设”。2003年6月通过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进一步强调指出:“加强生态建设,维护生态安全,是二十一世纪人类面临的共同主题,也是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

近年来,全国很多地区已经开展了生态建设的实践,取得了生态建设的有益经验,建设生态省、生态市、生态县成为了众多的省市县的奋斗目标。当前,我国由于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的矛盾日益突出,加强生态建设已经成为全社会面临的重大课题。在这种情况下,将生态建设纳入对全面发展的理解之中更显得极为必要。2006年4月17日温家宝总理在第六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上的讲话中就明确指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不仅包括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还包括生态环境建设,使整个社会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另据笔者担任首席专家的全国社科基金重点课题“科学发展关于中国当代文明建设”课题组对全国八个省市2000名干部的调查问卷显示,关于“全面发展应主要包括的内涵”这一问题,选择“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建设”五项内容的高达77%,而选择“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这一比较规范答案的只有16.8%。这也表明各级政府官员从实践中已经感受到并普遍认同,全面发展不能没有生态建设。

三、对人类文明内涵的新思考

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就是一部人类文明不断进步的历史。文明的演进史告诉我们,文明的发展是一个内容不断扩展着的动态过程。可以从不同侧面、不同历史阶段的不同重点来把握文明的丰富内容,文明表现在人类实践的不同领域,有着不同的类型。但从更为深刻广泛的意义来看,文明是一个总体性概念,因此有必要提出“人类文明”的概念。人类文明是一个用以说明人类改造客观世界和主观世界的程度、状况和成果的综合性、整体性概念。按照唯物史观的社会结构理论,社会结构包括了生产方式、政治上层建筑、社会意识、人口因素和自然环境五项基本要素,与此相对应,社会的全面发展包括了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建设五个基本方面,而这五大建设所形成的积极成果和结晶,分别构成了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民生文明)、生态文明五大文明。只有从这五大文明同时人手来完整把握文明的整体结构,才能将人类文明的各个领域的发展联系起来,形成社会整体文明共同发展的格局,促进社会的经济、政治、文化、人口、生态各个领域相互依存、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物质文明是人类在物质生产领域创造的物质成果,为社会发展和进步提供技术性、物质性的基础。政治文明是人类在政治领域创造的制度成果,主要体现为社会政治关系、政治活动、政治秩序、政治资源的合理安排,包括先进的政治规范、政治组织、政治制度等。精神文明是人类在文化领域创造的精神成果,是人的本质力量在文化上的集中体现,表明社会精神生产、精神生活、精神关系、精神需求的极大发展,表明社会的思想道德水平与文化事业的发展水平。鉴于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的概念,作为社会整体文明的组成部分,已经为人们普遍接受,而对生态文明和社会文明还存在某些异议,这里我们重点论述有关生态文明和社会文明的问题。

从广义角度来看,生态文明是人类社会继原始文明、农业文明、工业文明后产生的新型文明形态。它以人与自然和谐协调发展做为行为准则,建设和谐有序的生态机制,实现经济、社会、自然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在当代世界,生态文明的迅速兴起正在成为一场极大改变人类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的革命,成为不可逆转的世界潮流。从狭义角度来看,生态文明是与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并列的现实文明形式之一,着重强调人类在处理与自然关系时所达到的文明程度。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其中之一就是“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生态环境得到改善,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推动整个社会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这个目标实质上就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容。生态文明与其他文明形态关系十分密切。一方面,生态文明的发展水平是一个社会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发展水平的重要测度,生态环境恶劣反映了一个国家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历史局限,在这样的国度中人们既不可能有高度的物质享受,也不可能有高度的政治享受和精神享受。更为严重的是,没有生态安全人类自身就会陷入最深刻的生存危机。从这个意义上说,生态文明是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基础和前提,没有生态文明,就不可能有高度发达的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另一方面,人类自身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主体,必须将生态文明的内容和要求内在地体现在人类的法律制度、思想意识、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行为方式中,并以此作为衡量人类文明程度的一个基本标尺。也就是说,建设物质文明,内在地要求社会经济与自然生态的平衡发展和可持续发展;建设政治文明,内在地包含着保护生态、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制度安排和政策法规;建设精神文明,内在地包含着环境保护和生态平衡的思想观念和精神追求。因此,将生态文明作为人类文明整体内容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既具有充分的理论根据又具有迫切的现实需要。根据中共中央党校“科学发展观与当代中国整体文明建设”课题组在全国2000名干部中的问卷调查统计,赞同将生态文明与物展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并列作为人类文明基本组成内容的比例高达72.6%。这表明,将“生态文明”作为人类文明整体的有机组成部分,已逐渐成为社会共识。

社会文明(民生文明)是反映人类在社会建设领域中创造的各种积极成果的概念。2004年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了“社会建设”的概念。“社会”这个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与自然界相对应的是广义的社会,也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人类社会,泛指包括了经济、政治、文化、民生、生态等人类生活的各个领域、各方面组成的整体。而与经济、政治、文化、生态相对应的则是狭义的社会,特指与人口的生产和再生产密切相关的各种民生问题,如人口繁衍、公共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劳动就业、收入分配、社区管理等相关社会生活领域。显然,广义的社会与狭义的社会是整体与部分的关系。我们所说的“社会建设”中的社会,不是广义的社会,而是狭义的社会,是与经济、政治、文化、生态相并列的概念。科学发展观指导下的全面发展和社会主义建设的总体布局,应当包括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建设。既然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生态建设相对应,已经提出了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的概念,那么,与社会建设相对应,本应当提出并使用狭义“社会文明”的概念。但由于狭义“社会文明”涉及的主要是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民生问题,而“社会文明”这个概念以往基本上是在广义上被理解的,其含义与人类文明基本上是同义语,因而狭义的社会文明可以称之为“民生文明”。

从马克思的社会结构理论看,与民生文明相对应的是社会结构中的人口因素。民生文明反映的是一个社会在人的生育、教育、就业、分配、就医、住房、养老等方面所达到的文明程度。从理论上看,使用民生文明这个概念,既可以反映狭义社会文明概念的本质含义,又可以避免由于对“社会”概念的不同理解而产生的概念混乱,而且也符合马克思唯物史观的社会结构分析。从实践上看,使用“民生文明”的概念,符合推进人类文明整体建设的需要,符合当代中国更加重视民生问题的要求。

这样从马克思的社会结构理论出发,研究社会结构与全面发展和人类文明的关系,就形成了以下五个存在着内在联系范畴系列:

社会结构要素——社会领域——全面发展——人类文明;

生产方式——经济——经济建设——物质文明;

政治上层建筑——政治——政治建设——政治文明;

社会意识——文化——文化建设——精神文明;

人口因素——人口——民生建设——民生文明;

自然环境——生态——生态建设——生态文明。

这样,不仅揭示了全面发展与人类文明之间的相互对应关系,而且揭示了社会结构构成要素与全面发展和人类文明之间的相互对应关系,改变了以往关于全面发展和人类文明问题上缺少理论完整性和内在一致性的缺陷,建立了基于马克思社会结构理论基础上的对社会结构组成要素、全面发展基本内涵、人类文明基本形式的一以贯之的完整解释。这对于结合时代发展丰富发展唯物史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当代中国社会的文明建设,都是具有重要意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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