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有制是主体,各种所有制经济的共同发展是现阶段我国的基本经济_所有制论文

公有制是主体,各种所有制经济的共同发展是现阶段我国的基本经济_所有制论文

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现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公有制论文,是我国论文,现阶段论文,为主体论文,共同发展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党的十五大报告指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坚持和完善这一基本经济制度,进一步调整和完善所有制结构,对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推进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一、邓小平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改革开放以来实践经验的科学总结

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

1985年,邓小平同志就指出:“我们采取的所有开放、搞活、改革等方面的政策,目的都是为了发展社会主义经济。我们允许个体经济发展,还允许中外合资经营和外资独资的企业发展,但是始终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110页)1992年,邓小平同志又说:“从深圳的情况看,公有制是主体,外商投资只占四分之一,就是外资部分,我们还可以从税收、劳务等方面得到益处嘛!多搞点‘三资’企业,不要怕。”(《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372—373 页)在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指引下,党和政府确定了以公有制为主体,允许和鼓励个体、私营、外资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方针,并申明要长期坚持下去。我国现阶段整体生产力水平比较低,经济发展不平衡,生产社会化程度不高,个体、私营、外资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一定程度的发展,有利于促进生产,活跃市场,扩大就业,更好地满足人民多方面的需要,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所必需的。在社会主义条件下,非公有制经济必然同占优势的公有制经济相联系,并受公有制经济的巨大影响,它的一定程度的发展,不仅不会影响公有制的主体地位,而且有利于社会主义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有利于增强国家的综合国力,有利于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建国以来,我们在所有制关系上出现过超越阶段的冒进问题,对生产力造成了破坏,后来根据实际又作了政策调整。实践证明,这种调整是必要的,是发展生产力的需要。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认真总结了以往的经验教训,制订了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方针,逐步消除了所有制结构不合理造成的对生产力的羁绊。近20年的实践证明,这一方针是正确的,能够有力地推动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在这一方针指导下,我国公有制经济继续发展壮大,非公有制经济包括个体、私营、外资经济快速发展,经济活力大大增强,市场一片繁荣,人民收入和生活水平迅速提高,出现了“中国的奇迹”。为什么这一方针具有如此巨大的威力?最主要的,是因为这一方针符合我国社会主义的性质和初级阶段的国情。十五大科学地总结改革开放以来的成功经验,把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提升为我国现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要求我们以此为准绳,继续调整和完善所有制结构,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这是我国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任务。

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 包括三方面涵义:(1)以公有制为主体;(2 )国有经济控制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对国民经济发挥主导作用;(3 )多种所有制经济长期共同发展。以下分别进行论述。

二、以公有制为主体

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必须以公有制为主体,不能走私有化道路,即全面恢复私有制,这是坚定不移的。

所谓以公有制为主体,最根本的,就是公有资产在社会总资产中占优势(或者说是公有资本在社会总资本中占优势),国有经济控制国民经济命脉,对经济发展起主导作用。

以公有制为主体,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特征。为什么要以公有制为主体?这是因为,以公有制为主体有利于调动广大职工和劳动者的积极性,有利于广大群众的共同致富,从而有利于社会生产力的解放和发展。所以,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是符合生产力标准的。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公有制不等于国有制,公有制经济不仅包括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还包括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国有成分和集体成分。近20年来,不仅国有和集体经济有了明显的壮大和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公有成分同样有了明显的壮大和发展。这是改革开放取得的成果。

我们在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要使公有制同市场经济相结合,改革公有制的实现形式,寻找能够促进生产力发展的公有制的实现形式。

“股份制是现代企业的一种资本组织形式,有利于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有利于提高企业和资本的运作效率,资本主义可以用,社会主义也可以用。不能笼统地说股份制是公有还是私有,关键看控股权掌握在谁手中。国家和集体控股,具有明显的公有性,有利于扩大公有资本的支配范围,增强公有制的主体作用。”十五大报告的这一论述,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公有制的实现形式和主体地位还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掌握。

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按照现代企业制度改革国有企业,要求对原来国有大中型企业进行公司制改组。在公司制改组过程中,国有独资公司只是极少数,绝大多数公司都应具有多元投资主体,国有独资的也尽可能由多个国有投资公司作为投资主体,以利于政企分开和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建立和健全公司治理结构。这就必然使原来的国有制的实现形式发生重大的变化。即使是国有独资公司,也要面向市场、适应市场,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法人实体和竞争主体,使国有制同市场经济互相结合。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各种职工保险基金将相继建立和迅速扩大,如养老基金、医疗基金等,目前养老基金结存500亿元以上, 今后还会不断增加(例如智利的养老基金1996年已占年GDP的40 %多)。这些属于公有性的基金很有发展前途,将逐渐成为重要的投资基金来源和公有制形式。有的同志担心国有经济逐步从一些竞争性行业中退出会影响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其实这种担心是没有必要的。象各种保险基金等新的公有制形式的发展壮大,将有力地支撑公有制的主体地位。需要注意的是,要由独立的法人实体对这些基金进行管理和经营,使其保值增值,而不能象“唐僧肉”一样被切割、吞食。要鼓励多家基金管理公司在市场上相互竞争,优胜劣汰。只有这样,这些新的公有制形式才能很好地同市场经济相结合。

目前在广大城乡出现的大量(估计有几百万个)股份合作制企业,是在改革进程中涌现出来的新事物,要予以支持和引导,不断总结经验,使之逐步完善。看来,这当中很大一部分是属于劳动者的劳动和资本的联合为主的比较规范的股份合作制,应视为是公有制经济的一种形式,至少是具有明显公有性的经济。所以,在政策上应对这种股份合作制予以更多的支持和鼓励。

改革开放以来,各种所有制经济单位联合和互相参股的混合经济得到广泛的发展。在股份制改革过程中,有许多新成立的公司,有的是国家控股,有的是国家参股,有的只有集体股权而没有国家股权,有的原来国有大企业也吸收本公司职工持有部分股权。看来,越来越往后单纯的国有或集体所有或个人所有的企业,将越来越少,各种所有制混合的经济单位将越来越多。这当中,无论是国家还是集体控股或参股的部分,都应看作是公有经济的有机组成部分,特别是国家控股公司,还可以扩大国有经济的控制力。

总之,对以公有制为主体,需要从更为广泛的意义、切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实际状况很好地加以理解。

三、国有经济控制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

国有经济一直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改革开放以来,许多国有企业逐步走向市场,在市场竞争中站稳了脚跟,涌现出一批有实力、有活力、效益好、竞争力强的企业和企业集团。与此同时,也有相当数量的国有企业由于机制不活、政企不分、历史包袱沉重、产品不适应市场需要而经营困难、出现亏损。重新认识国有经济的作用,对国有企业进行战略性改组,加快国有企业的改革,已突出地摆在我们面前。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国有经济应如何定位,这是在经济学界中有争议的问题。看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国有经济需要从过于广泛的竞争性行业逐步退出,集中力量控制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以便更好地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或引导作用。

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主要是资源垄断性行业和提供最重要公共产品的行业,同时也包含一些竞争性行业,如钢铁行业、化工行业、粮食特别是商品粮流通、金融、外贸等领域,这些行业中的大型骨干企业,少数仍需保留国有,大部分需国家控股,这对于保持经济的稳定,推动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都是至关重要的。有的经济学家认为,上述这些行业,大多属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投资大、效益低,如果国家主要对这些行业投资,等于把赚钱多的行业都拱手送给其他经济成分,使自己逐步萎缩。实际上,这不是铁的规律。资源垄断性行业、提供重要公共产品行业和其他命脉部门,投资的确很大,但效益并不注定都很低。除极少数提供重要公共服务者如地铁、城市公共交通、福利房建设等外,只要经营得好,价格结构合理,都是可以赢利的,有些赢利水平也可以是很高的。这几年邮电通信、金融、外贸、化工等行业赢利不小,就是证明。

我们有党的领导,有人民民主政权,有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国有经济控制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在这种情况下,国有经济的范围和比重适当减少一些,国有经济从一些竞争性行业退出,不会影响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大局。应当看到,在1979年以前,由于政策上的超越阶段和急躁冒进,搞“一大二公”和所有制升级,国有经济的范围搞得过大、比重过高。我们现在调整所有制结构,适当收缩国有经济,对国有企业作战略性改组,主要是将大量的国有小企业放开放活,把资金、技术、人才集中到国民经济命脉部门,是完全必要的,可以有所不为有所为,更好地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

搞好国有经济,主要是从整体上搞好搞活国有经济,特别是搞好国有大中型企业。根据多年的探索,我们已确定把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作为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现代企业制度的特点是“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根据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国有大中型企业要进行公司制改组。在这里,出资人和作为法人实体的企业的权责关系是明确的。国家等出资人享有所有者的权益,即资本收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的权利,并只以投入企业的资本额对企业的债务负有限责任。企业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按市场需求组织生产和经营,以赢利为目的,照章纳税,对出资者承担资本保值增值责任,政府不再直接干预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这样就能改变国有资本无人负责的状况,企业不再吃国家的大锅饭,也不搞“内部人控制”,损害所有者权益;同时能真正实现政企分开,国家不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我们相信,到本世纪末,我国大多数国有大中型骨干企业能够初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从而可以使国有制同市场经济的结合取得实质性进展。

近年来在深化企业改革过程中,政府采取鼓励兼并,规范破产,下岗分流,减员增效以及再就业工程等措施,并已取得一定成效。应当认识,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随着技术的进步和经济结构的调整,不可避免的会出现人员流动、职工下岗和再就业等现象。这从根本上说,有利于经济的发展,也有利于工人阶级的长远利益。当然,在这过程中,会给下岗的职工带来暂时困难和经济损失。这要从两方面协调解决:一是党和政府要采取积极措施,建立和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依靠社会各方面力量,关心和安排好下岗职工的生活,搞好职业培训,拓宽就业门路,帮助下岗职工走上新的工作岗位;二是广大职工要转变就业观念,提高自身素质,努力适应改革和发展的新要求。

四、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

我国要长期实行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主要是由我国仍然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一基本国情决定的,即我国生产力的发展水平远未达到可以实现全面公有化的程度(也有经济学家预计个体经济是长时期都不会消失的),而必须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告诉我们,生产关系要适应生产力的发展。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说:“无论哪一个社会形态,在它们所能容纳的全部生产力发挥出来以前,是决不会灭亡的;而新的更高的生产关系,在它存在的物质条件在旧社会的胎胞里成熟以前,是决不会出现的。所以人类始终只提出自己能够解决的任务”。(《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83页)怎样在中国的条件下建设社会主义, 这一直是建国以来我们经常碰到的需要很好解决的根本问题。在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前,由于没有明确提出中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理论,这个问题一直没有解决好,搞了许多超越阶段的过急做法,走了不少弯路,违背了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应生产力发展的规律。

一次又一次的碰壁,使大家重新冷静思考中国社会主义究竟处在什么发展阶段的问题。70年代末80年代初,理论界就提出了中国社会主义处于初级阶段即不发达阶段的论点,并且产生重大社会影响。1981年,在邓小平同志主持起草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中明确提出:“我们的社会主义制度还是处于初级的阶段”。党的十三大系统地论述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理论,并逐渐成为人们的共识。这就使我们找到了一条在中国的条件下建设社会主义现实可行的路子。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的内涵是,中国从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到下个世纪中叶基本实现现代化,仍然处于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这期间要经历100年时间。中国原来是一个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 人口多,底子薄,生产力水平低下,经济的商品化、市场化程度很低,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居世界后列。根据世界银行经济考察团1980年对中国的考察报告,1952年中国的人均国民生产总值约合50美元,比印度还低,只相当于前苏联1928年人均240美元的1/5多一点。(《中国社会主义经 济的发展》,中国财经出版社1983年版第26页)。即使经过40多年的建设,这种生产力不够发达的状况还没有发生根本变化。90年代初,我国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仍然只有400美元左右,仍处于全世界的后列。至今 12亿人口,仍然有近9亿人在农村。农业仍然以手工劳动为主, 没有改变靠天吃饭的局面,劳动生产率低。一部分现代化工业,同大量落后于现代化水平几十年的工业,同时存在。一部分市场关系比较发达的城市,同落后的农村在相当大程度上是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同时存在。少量具有先进水平的科学技术,同普遍的科技水平不高、文盲半文盲还占人口近1/4的状况,同时存在。这些都说明我国明显处于二元经济结构状态。1996年,农村还有5800万人口没有解决温饱问题,城市也有1000多万人处于贫困状态。一般预计,要到本世纪末,我国人民才能普遍达到小康生活水平。而要基本上实现现代化,则需21世纪上半叶即50年的努力。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主要矛盾,是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初级阶段的基本任务,就是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以经济建设为中心,集中力量发展社会生产力,通过经济的社会化、商品化和市场化,逐步走向工业化和现代化。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正带领着全国人民成功地进行这一伟大的实践。

为了实现现代化这一宏伟目标,就要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大力发展生产力。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一切符合“三个有利于”的非公有制经济都可以和应当利用来为实现现代化服务。因此,应当允许和鼓励非公有制包括个体、私营、外资经济在国家政策引导下发展,并依法监督、管理,以便动员更多的资金用于经济建设,安排更多的劳动力就业,生产更多的产品,提供更多的服务,满足社会多方面的需要,推进现代化进程。改革开放以来,我国GDP 年增长率接近两位数的高度,其中非公有制经济的贡献不小,而且呈增大趋势。实践证明,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正确的,今后仍然需要长期坚持这一方针。

有的经济学家担心非公有制经济的快速发展会动摇公有制的主体地位。现在看来,这种担心是多余的。目前非公有制经济占的比重不是过大,而是较小,1996年占GDP的比重为24%还有相当广阔的发展前途。 非公有制经济市场导向明确,活力较强,竞争比较充分,能吸收更多的劳动力就业,改革开放以来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比公有经济更快些是很自然的。但是,非公有制经济的这种发展很难动摇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因为社会主义国家的财政、税收、信贷、产业等政策的调节,使非公有制经济很难形成“大气候”,很难在国民经济重要部门形成规模经营。总之,对非公有制经济,要予以鼓励、引导和适当调节,使其健康发展,并与公有制经济一起,共同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

标签:;  ;  ;  ;  ;  ;  ;  ;  ;  ;  ;  

公有制是主体,各种所有制经济的共同发展是现阶段我国的基本经济_所有制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