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教练”、“侦探”、“朋友”——当代年轻父母的角色扮演,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角色扮演论文,侦探论文,教练论文,当代论文,父母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可怜天下父母心”!此乃千古绝唱也。然而,尽管中国传统文化中一直流传着“严父慈母”的说法,但是,为父的“严”与为母的“慈”,只不过是分别表示父母的两种不同态度而已,并没有进一步明确父母的角色行为。可以说,为人父母者究竟如何为子女操心,抑或说,为人父母者究竟怎样与子女发生关系,从来就说不清,道不明。
当前中国社会正处于大变革的年代,人们的价值观念、行为方式及相互关系均在发生深刻的变化。尤其是青年人,正扮演着社会变革大潮中弄潮儿的角色。那么,从家庭生活的角度来看,年轻的父母们在与自己子女的关系中扮演着什么角色呢?笔者根据自己一项研究中涉及到这个问题的一些访谈调查资料,将年轻父母的角色分为“教师”、“教练”、“侦探”、“朋友”四种类型,下面分别予以分析。
一、“教师”角色
教师者,无非是为人传授知识、解答疑惑、讲解道理的人。本来嘛,每个人来到这个社会上,都必然要经过社会化才能获得社会成员的资格。在这个意义上,父母天然地就是自己小孩的“第一任教师”。然而,我们所说的年轻父母的“教师”角色,远远超出了所谓“第一任教师”的意义。“教师”角色者在与自己子女的关系中总是以教师自居,而将小孩当做小学生,教他这个,教他那个。在这种人看来,倘若小孩出了什么问题的话,那一定是由于他知识上的缺陷或者思想认识上的偏差,解决的方式当然是对“症”下“药”,找出认知上的根源,加以诱导。总的原则是:苦口婆心,乐此不疲。
在访谈调查中,这种类型的人屡见不鲜。A女士是某煤气公司的一位行政干部,已是一个四岁男孩子的母亲了。她说:“我的儿子很听话。他两岁的时候,我就教他识字,背唐诗,记英文单词。不瞒您说,我在这方面还真有点成就感。文文(我儿子的名字)现在能将一百首唐诗背得滚瓜烂熟,还能自己看小画书,每当我让他解释什么事情时,他总能滔滔不绝,动不动还来个‘Do you understand?’。当然,小孩子就是小孩子,很多事情还不明白。哎,文文还真是好奇。这小家伙总是缠着我问,这是为什么,那是为什么。我觉得这是小孩子求知的欲望,非常宝贵。遇上这种情况,我总要乘机会给他上一课。不过,我现在发现这样做太不系统了。我已经买来一些小学的(语文)、(数学)和(自然)课本,每天固定时间给他上几课。您说小孩子听不听得进去?当然听得进去。我认为小孩子的潜力是很大的,关键是需要家长来挖掘,需要家长耐心地教。对了,文文也有几次表现不好,发脾气不听我讲课,他想找隔壁的小胖玩。结果,我教训了他一通。我跟他说,你今后想要有出息,想要做一个对国家、对社会有用的人,就要从小爱学习,不能象小胖那样整天就只知道玩。您说文文懂不懂?多讲几次就懂了嘛。”
坦率地说,A女士确实是我们访谈对象中最为典型的“教师”角色类型,其他就程度不等了。我们在访谈中还发现了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是:不少年轻的父母函购了什么“零岁方案”或“小太阳方案”的教材,为自己的小宝宝加班加点。笔者并非完全反对年轻的父母们为自己的小孩增加智力投资,或者适当地进行提前教育。应该说,好为人师,人之天性也。何况为人父母乎?不过,“教师”角色者似乎有点望子成龙心切,急于求成了。其实,家庭生活中的小孩子,尤其是学龄前的小孩毕竟不是小学生,他们的童年生活比社会化具有更为广泛的内容。即使在家庭生活中接受社会化,他们也应当与正规学校中的学生有着不同的“待遇”。否则,由社会结构的分化而发展起来的正规学校教育岂非失去意义?更何况,教师也有高明与拙劣之分。记得有这样一句名言:“真正的好教师,是让学生不再感到你是教师。”这当然是教师修炼的至高境界吧?事实上,世人皆有一份自尊,即使面对父母亦不例外。如果说家庭教育本来就是融于家庭生活中的事情,那么,“教师”角色岂可太着痕迹?
二、“教练”角色
教练者,词典上解释为训练别人掌握某种技术的人。按理说,人生社会好比一个大运动场,自小孩“呱呱”问世开始人生的那一刻起,父母就作为过来人自然而然地承担着为其进行榜样示范、校正不良行为的责任和义务,或者说具备了“启蒙教练”的资格。然而,我们所说的年轻父母的“教练”角色,远远超出了所谓“启蒙教练”的意义。“教练”角色者在与自己子女的关系中总是以教练自居,大权在握,经验丰富,而将小孩当做自己的运动员,唯有手把手地指导他从一个什么都不会的毛孩子锻炼成一个具备娴熟社会行为技巧的成人。在这种人看来,倘若小孩出了什么问题的话,那一定是由于他不良的行为习惯所至或是尚未掌握新的行为技巧,解决的方式只需要“就事论事”,以好习惯取代坏习惯。既可以逐步递进,渐入佳境,亦可“高压政策”,一步到位。总的原则是:顺我者奖,逆我者罚。
接受我们访谈的小B是某石化厂的一位工人,已是一个六岁男孩子的父亲。他说:“对小孩子还有什么道理可讲?我的办法就是‘胡萝卜加大棒’。他表现好,我出去玩的时候就带着他。我喜欢踢足球,常常带儿子一起去玩儿。这小子球感还真他妈不错!他表现不好的话,我就将他关在房子里。打过他没有?那还用说。气在头上,就踹他几脚。哥们,说实话,我这个儿子特淘气。前一阵子我出去打比赛一个月,回来就听我爱人说管不了他,您说怎么着?他在房子里踢足球,将窗户上的玻璃踢破了好几块,就差点没将电视踢掉。嘿,现在想起来也好笑。可当时实在生气,狠狠揍了他一顿,差不多两天起不了床。而且,我当时还说了再不准他踢球。不过,话虽然这样说,昨天我们几个哥们玩儿的时候,我还是把他带上了。真不让他去,这小子也太可怜了。”
在访谈调查中,这种类型的人虽然没有前面“教师”角色类型的人数多,但为数也不少。不过,真正杰出的“教头”就实在罕见了。大多数“教练”们根本不讲究什么行为改变的技术、技巧,而是一味地滥用手中的奖惩权力,其结果是:训练出来的“运动员”或者唯唯诺诺,不敢进取;或者大胆妄为,甚而越轨,如此等等。其实,随着小孩自我意识的成熟,其行为的形成与改变自有内在的机制。倘若不注重小孩子内在心理的变化规律,只管强行改变其外在的行为习惯,可能与真理相去甚远。看来,“教练”角色者有点将问题简单化了。记得前一两年,我国足球界盛传一句话:足球运动员不仅要用脚踢球,更要用大脑踢球。对于人生运动场上的小“运动员”们来说,又何尝不是如此?诚如是,这些小“运动员”的“教练”们也不该仅仅是行为技术的教练了。
三、“侦探”角色
侦探者,词典上解释为暗中探寻机密或案情的人。就生物学的意义上说,父母自然是子女生身之泉源。而人之所以为人,还在于他在后天的社会活动中获得了“魂灵”,或者说具有自己的内心世界。因此,身心二者是不可能分离的。从这个意义上说,父母要了解身体发乎于自己的子女的内心世界,就不仅仅是好奇心使然,似乎还是有着一定权利的。然而,我们所说的年轻父母的“侦探”角色,远远超出了“一定权利”的意义。“侦探”角色者在与自己子女的关系中总是以侦探自居,他或她是当然的智者,有着敏锐的观察力,准确的判断力,慎密的推理能力,以及丰富的想象力,而将小孩当做一个不断制造机密的对象,且随着其年龄的增长,愈来愈是一个迷幻的世界,唯有透过各种表面现象的蛛丝马迹,去洞察小孩全部的内心秘密。在这种人看来,倘若小孩出了什么问题的话,那一定是由于其内心深处的某个“怪物”在作祟,解决的方式只能挖掘出这个“怪物”,将其昭示于明媚的阳光之下,一切自当恢复正常。总的原则是:阳光下面没有“罪恶”。
接受我们访谈的C女士是某科研单位的一位年轻的生物学家,已是一个八岁女孩子的妈妈。她说:“楚楚这孩子前一段时间不知怎么了,突然变得不爱说话了。我问她是不是身体不舒服,她摇摇头;我问她是不是在外面受同学欺负了,她摇摇头;我问她是不是学校的考试没有考好仍然摇摇头;我问她是不是想爸爸了(我爱人这段时间刚好在外面出差),她还是摇摇头。真急死我了,我几乎将所有的可能性都问遍了。最后,我只好逼她自己说说究竟什么原因,可她根本不理睬我。您说怎么办?我总不能打她吧?这孩子怪可怜的,我平时工作忙,顾不上她,她爸爸又经常出差不在家。不过,我们家楚楚还是很听话的,以前她什么事情都抢着告诉我,应当说,我对她是相当了解的。可这次真是莫名其妙。我实在受不了,楚楚心里一定藏着什么事情。结果是怎么回事?您想都想不出来。我花了三天时间,放下自己的工作,专门来调查这件事。翻她的书包,晚上悄悄地看她睡觉前干什么,甚至在路上跟踪她上学、放学。结果我是虚惊一场,根本没有什么事。原来我从她的同学那里了解到:她们班上的同学正准备轮流举办家庭晚会,楚楚抽上了第一个签,她正在考虑和其他的同学调换一下,等她爸爸回来后再到我们家举办晚会。咳,就这么个事儿!”
类似的故事当然用不着一一枚举了。不过,在访谈中,我们还发现:有些年轻的父母至今仍然对自己的孩子存有一些疑团,并且,还在继续的侦探过程之中。应当说,大侦探们常常能够在故事的结尾令人茅塞顿开,心智清爽;而那些庸才滥竽之辈,甚至张冠李戴,进一步引发更多的猜疑、反感和厌烦,许多“冤假错案”就是这样制造出来的。不过,问题的关键还远远不在“侦探”们的能力上。其实,我们每个人在后天的社会活动中,都逐渐获得了自己作为社会主体的权利,都拥有自己独特的一片时空,唯有自我可以倘佯其中,绝对不可任由他人粗暴地侵犯、践踏,即使亲如父母也不例外。身体发乎于父母,并不表示内心世界也完全属于父母。无疑,“侦探”角色者在强调自己权利的同时,似乎有些忽略了;即使是小孩子,也有独立于父母的权利。毋庸讳言,在强行的启动下,那本来微启的心扉可能永久地拒绝阳光。诚如是,那真正是父母与子女双方永远的悲哀!
四、“朋友”角色
朋友者,从词义上说,是指两个相互对等的人之间的亲近和睦关系(“朋”字本身由两个相同的“月”构成)。虽然父母与子女之间天然地具有生物学上的生身遗传关系,但从后天的意义上说,父母与子女仍是彼此相对独立的社会主体,各自有着自己相对独立、健全的“魂灵”。因此,父母与子女之间理所当然地应当具有一种朋友关系。我们所说的年轻父母的“朋友”角色,正是建立在这样的意义基础之上。“朋友”角色者在与自己子女的关系中总是以朋友自居,他或她将自己的小孩当做平等、亲密的伙伴,并不强行地要求对方如何如何,一切发乎于自然。在这种人看来,倘若小孩出了什么问题的话,根本毋需大惊小怪,解决的方式不过是给予朋友式的鼓励和支持,尽量让小孩子独立自主地解决自己的问题。总的原则是:敞开心扉,真心交流。
小D是某家报社的一位记者,他的儿子亮亮已经七岁多。他说:“亮亮这孩子曾经让我非常头疼。在学校也是调皮捣蛋,老师经常把我们家长叫去挨训;在家里他也是弄得鸡犬不宁,他爷爷几次让他吓得心脏病复发。我们为之千方百计,仍是束手无策。有一次,我和一位朋友聊天,他突然想到一个主意。他说,你在工作上总是与别人交朋友,为什么不和自己的儿子交个朋友呢?我觉得他这个建议很新鲜,于是“按计行事”。时隔数月,果然有效果。亮亮好象一下子换了个人似的。这小家伙不仅不再捣蛋,而且还常常和我交换看法,甚至指出我的某些缺点呢!”
诚然,七岁多的男孩子还小,他仍有可能继续调皮贪玩。不过,他一旦真正意识到别人尤其是自己的爸爸将他当做朋友来对待,他会努力不辜负这个平等待遇的。的确,儿子和爸爸交上了朋友,世上还有什么比这更令人激动和自豪的么?可以说,个人的权利唯有在人人平等、相互尊重的关系中才能真正获取。其实,为人父母者也有自己的孩提时代,在那悠悠岁月,也一直真心地渴望着自己的父母以平等的方式对待自己。而今,当年的小孩子被时光造就成了“父母官”,岂能不经意间背叛过去纯情的童贞?
在我们访谈调查的几十个个案中,以“教师”角色最多,其次是“教练”角色,再其次是“侦探”角色,最后是“朋友”角色。当然,这种比较只有相对的意义。总的来说,当代年轻的父母们多种角色扮演类型的实践,是社会变革、社会进步的必然结果。但是,在我国目前的社会转型时期,不同的角色类型又分别具有各自特定的复杂的意涵。需要说明的是,随着现实时空的转换,这四种不同的类型也可能交叉地由同一父母扮演。无疑,如何从理论的深度上和材料的广度上将当代年轻父母的角色扮演与中国文化语境及当代中国社会的现实变革联系起来分析,将是本课题进一步深化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