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与义务教育公平的差异_教育公平论文

学校与义务教育公平的差异_教育公平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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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校际落差,是指同一类型教育中同一层次学校间的差距。校际落差具体表现在经费投入、师资队伍、教学设备和生源等显性差异和社会影响、外在环境等隐性差异方面。校际落差是一个普遍现象,既不可能完全消除,也没有必要完全消除,只要这种差异不会影响到正常的教学工作,各个学校有自身的特色和优势也是有利于教育的繁荣和发展的。毕竟每个学校都有自身的特色和自身的办学条件,不可能完全没有任何差别。但过大的落差也不利于教育公平的实现和薄弱学校自身的发展。校际落差的成因是多方面的,由于客观因素的差异造成学校之间的差异是可以接受的,但也有的是因为不合理的教育政策造成的。显然,缩小学校之间的差距是促进义务教育公平的迫切需要。

一、义务教育阶段校际落差的表现

校际落差包括不同地区之间学校的差异和同一地区之中学校间的差异,其形成既有客观因素也有主观因素。首先,客观因素包括各个地区不同经济、文化、历史背景和各学校之间原有的基础差异。这些客观因素将会长期存在,而且难以完全消除,在目前我国各地区发展不均衡的国情下显得尤为明显。其次,过去和现行的一些教育政策在缩小学校落差方面并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反而进一步拉大了这种落差。一定的教育政策要实现对教育公平的促进作用,其前提是政策本身是公平合理的。只有教育政策符合公平原则,才能保障每个人的受教育权利,最终保证教育公平。如果政策本身不公正、不完善,那么教育公平是难以得到保障的。

不同地区的义务教育阶段由于客观因素造成的校际落差十分巨大,其主要原因是由于地区间经济发展不均衡造成的,但不能否认的是以往的教育政策在均衡地区间教育资源配置上起到很小的作用。同时同一地区中校际落差也非常明显,“目前,大部分城市的薄弱学校在20%-30%之间,有的甚至达到40%。”[1]同一地区的客观条件是大体相当的,为什么仍然有如此多的薄弱学校存在呢?其中一个主要原因是由于长期以来推行的不合理的教育政策造成的,尤其是以往实行的重点学校政策。本文主要从经费投入、师资情况和教学设施三个方面来揭示当前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间的差异。

(一)地区间校际落差的表现

就校舍而言,1998年东、中、西三大地带小学生均校舍面积分别为4.06、3.99、3.58平方米,普通中学生均校舍面积为6.50、6.30、5.12平方米,小学危房率西部地区是东部地区的5.27倍,初中危房率则是4.73倍[2]。2000年全国普通小学年末校舍危房的统计资料显示,危房面积较少的是上海(1千平方米)、天津(7千平方米)、北京(8千平方米)、山东(14千平方米),危房面积较大的是贵州(309千平方米)、黑龙江(407千平方米)、江西(472千平方米)、广西(582千平方米)[3]。

就师资力量而言,1998年全国小学教师合格率为94.59%,超过全国小学教师合格率平均水平的省、市,东部的比例为75%,中部的比例为66.7%,西部的比例为20%。另一方面,全国小学教师不合格率在8.55%以上的有5个省、市,它们都在西部地区,分别是西藏(40.93%)、贵州(17.44%)、云南(13.74%)、甘肃(11.57%)、陕西(8.55%),而不合格率低于3.57%的10个省、市,则都在中部地区[2]。

就教育经费而言,据2000年全国普通小学生均教育经费支出的统计数据表明,位于全国前列的分别是上海(3106.81元)、北京(2253.39元)、浙江(1359.96元)、天津(1357.78元);处于末位的分别是贵州(363.38元)、陕西(402.27元)、河南(408.82元)、安徽(524.89元)。2000年初级中学生均教育经费支出中位于前列的分别是上海(4127.29元)、北京(3737.25元)、天津(2079.31元)、浙江(2101.29元);处于末位的分别是贵州(566.10元)、陕西(738.59元)、河南(799.75元)、安徽(803.01元)[3]。

以上数据表明,不同地区学校之间的差异与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呈正相关关系。由于目前实施“地方负责,分级管理”的教育管理体制,地区经济越发达对教育的投入越多,办学条件也就越好。经济落后地区与经济发达地区之间的校际落差十分严重,在某些指标上的差距甚至达到几十倍。大部分西部贫困地区的学校无论在哪一方面都是无法与经济发达地区的学校相比的。由于经济落后地区对义务教育的投入不足、师资力量较差、学校基础建设相对薄弱,这必然会对义务教育的普及和巩固构成较大威胁,不利于提高义务教育整体质量。

(二)同一地区校际落差的表现

根据一项对地区重点中学和非重点中学的差异调查,从一个局部就可以看出二者的差异十分明显。某经济发展一般的内地地区,市区共有中学12所,重点中学3所,非重点中学9所,这9所都为完中。以下数据是根据对市区12所中学的全面调查得出的。

表1 重点中学与非重点中学生均经费对照表(元)

 重点中学

非重点中学

1986年

 161 140

1990年

 250 214

1995年

 700 610

表2 重点中学与非重点中学师资情况对照表(%)

重点中学 非重点中学

 本科毕业 大专毕业 本科毕业 大专毕业

1978年

 38.0

 32.0

 8.925.5

1985年

 ……14.740.2

1990年

 47.0

 34.1

 18.048.2

1995年

 52.1

 40.2

 21.158.2

表3 仪器设备每年投入比较(万元)

 重点中学

非重点中学

1988年

 3

0.2

1990年

 4

0.4

1992年

 4.5 0.5

1994年

 5

 2

1995年

 5

 2

资料来源:袁振国,《论中国教育政策的转变》,广东教育出版社,1999年第1版。

如表所示,重点学校在经费投入、师资、教学设备方面均明显优于非重点学校,而且两者之间的差距十分巨大,尤其在仪器设备投入、实验室和人均图书三个方面,重点学校比非重点学校至少高出一倍。此外由于地方政府在政策方面的支持和“名牌效应”的影响,可以说,二者之间存在明显的“马太效应”。

二、校际落差对义务教育公平的危害

不难看出,目前不同地区学校之间的差距、同一地区高质量学校和薄弱学校之间的差距十分明显,而且没有缩小的趋势。教育公平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入学机会的平等和享受高质量教育机会的平等。存在过大的校际落差势必对义务教育公平危害极大。

首先,不利于提高义务教育的整体质量。义务教育不是“精英教育”,而是一种依照法律规定,适龄儿童和少年都必须接受的,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都必须予以保障的带有强制性的国民教育。在义务教育阶段存在较大的校际落差,明显有悖于义务教育的基本原则。我国人口众多,义务教育经费长期不足,而且大量的教育资源被用在城镇的高质量学校上。这样拉大了高质量学校与薄弱学校之间的差距,校际落差也影响到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我国教育经费长期不足,要想巩固和提高义务教育的质量主要有两个途径:一是多方筹集教育经费,二是优化教育资源的配置,最大限度地提高教育资源的使用效率。义务教育的重点和难点在农村,因此在政策和资金分配上应给以支持。而现实的情况却令人担忧,在贫困地区很多孩子坐在简陋的教室里上课,许多薄弱学校时刻受到经费不足的困扰,高质量中学建造得富丽堂皇,经常成为领导参观、检查的对象,乡村学校和薄弱学校则成了工作的盲点。《全国义务教育学生质量抽样调查研究报告》中指出:重点学校与非重点学校相比,语文、数学、英语、综合理科、音乐、美术平均成绩均比一般中学高14.61分至19.24分,及格率高17.4至35.7个百分点。以上结果表明,由于巨大的校际落差,造成了初中阶段重点学校与非重点学校学生学习质量的较大差异[4]。教育资源的这种不合理配置方式严重阻碍了义务教育的进程。在提高薄弱学校的办学质量方面力不从心,反而默许这种情况长期存在,这是对教育公平的践踏。

其次,剥夺了广大贫困地区学生享受高质量教育的机会。无论是从道义的角度还是从教育法规的规定来看,在义务教育阶段都要求对学生一视同仁,保障他们最基本的受教育权和享受高质量教育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四条规定: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从义务教育的性质和目标上看不允许对任何学生放任自流、不闻不问。众所周知,普及和巩固义务教育的重点在农村,尤其在贫困地区。现在实行“地方负责,分级管理”的教育管理体制,由于经济落后地区地方政府不具备承担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财政能力,要么通过增加学杂费和教育附加费,要么只能维持低水平的教育状况。

通过前者无疑会加重低收入家庭经济负担,贫困家庭学生的入学权利受到很大威胁。这种情况下最有可能发生的是贫困家庭的孩子上不了学或很早辍学。据对贫困地区的有关调查显示,1998年一名小学生交给学校的年平均费用为250元;初中生年平均费用为487元。而农民家庭的人均纯收入为1045元,负担一名小学生和初中生分别用去人均纯收入的32%和61%。教育负担过重成为贫困家庭普遍存在的问题[5]。据世界银行调查报告,中国“贫困的家长正发现送他们的孩子上学越来越难,许多家长已经对学校的收费提出质疑。”[6]从义务教育的辍学率来看,1998年,东、中、西三大经济地带的小学辍学率分别为0.42%、0.37%、1.45%,初中辍学率分别为1.81%、1.87%、3.38%。具体从各省区情况来看,1998年小学生辍学率出现负增长的省份(上海、福建)均属于东部地区,而辍学率高于1%的省份基本在西部地区,其中西藏、云南、贵州的小学辍学率高于1.5%[2]。

事实上,即使征收了较高的学杂费用,大多数贫困地区政府也只能维持低质量的教育水平。贫困地区和经济发达地区之间的校际落差的长期存在,已经导致了农村学生在与城市学生共同竞争高层次、高质量教育机会中明显处于劣势。“1996年农村适龄儿童占全国适龄儿童总数的80%以上,而全国13615万小学生中,农村学生仅有9487万,占总数的69.7%;全国初中生为4970万,农村学生有2818.8万,仅占总数的56.7%;全国在校高中生769万,农村学生为118万,仅占总数的15.34%。”[7]

三、缩小校际落差,促进义务教育公平

义务教育阶段要缩小校际落差,关键是要将工作重点放到扶持一般薄弱学校和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上来,缩小学校落差,使更多的学生享受高质量的义务教育,对乡村的学校给予支持,以保障贫困地区的学生不会因为交不起学杂费而失学,最大限度地实现义务教育的目标和教育公平。

1.确立义务教育的最低标准,重点扶助薄弱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儿童依法享有受教育的权利,在相当一部分学生连这种权利都得不到保障的情况下,我们有义务保障他们受教育的权利,促进教育公平的实现。在教育资源有限的情况下,在义务教育阶段,每一个学生都是祖国的花朵,绝对没有理由让一部分人充分享受阳光雨露,而将另一部分丢弃在阴暗的角落,以牺牲一部分人的发展来换取另一部分人的发展。确立义务教育的最低标准,有利于保证贫困地区学生享受真正的义务教育。加大对薄弱学校的扶助,对于提高义务教育的整体质量,缩小地区间人力资源差距有重要意义。那些本身具备办学优势的学校,即使没有特殊的优惠政策同样可以创造良好的发展条件。应该将工作的重点转到扶助薄弱学校上来。当然,我们希望的是落后变先进,先进更先进,而不是提高落后遏制先进。同时,高质量学校也有责任帮扶薄弱学校不断改进。办重点学校或示范性学校的原因有两个:一是保证高质量,早出人才;一是起模范带头作用。今天,前一个作用仍然是很重要的,但后一个作用则是更加突出了[8]。

2.向高质量学校的学生征收较高的学费,实行“优质优价”原则。从理论上来看义务教育阶段只能保证每个学生都接受到最基本的、合格的教育,每一个国家都无法保证让所有人都享受高质量的义务教育。就我国当前的国情而言,一部分人占有优质的教育资源,接受高质量教育的情况将长期存在。既然接受的教育质量不同,那么在收费方面也应当适当拉开差距。从实践上来看,由于教育资源有限,在对薄弱学校重点扶持的情况下,那些高质量学校则不能像过去一样从国家获取较多的资金。因此只应保证对其投入义务教育的最低标准,允许其实行“优质优价”的原则,征收较高的费用,借此减少国家对这些学校的投资,将节约下来的资金用于扶助薄弱学校和提高贫困地区的教育质量。

另外,对这种高质量教育机会的分配也是值得研究的。众所周知,考试是一种较为公平的方法,它不考虑学生的家庭背景和经济条件。但目前由于高质量学校是较为稀缺的教育资源,教育对个人日后经济收益的影响越来越大,对高质量学校的教育需求也有增无减,“钱择校”、“权择校”的现象日益严重。入学的方式呈现多元化,有些学校通过入学考试选拔的学生人数还不及通过收取高价“赞助费”入学的学生多。这种凭借金钱与权利来取得教育机会的行为严重危害到教育公平,明显将贫困家庭子女排除在高质量的教育机会之外。由于我国的基本国情,义务教育并不能保证每个儿童接受高质量的教育,因此实行“优质优价”的原则是合理的。对考入高质量学校学习的学生征收较高的学杂费,适当拉开差距。当然收费的标准要由教育管理部门和物价部门共同监督、指导,不能将金钱作为入学的惟一标准。

3.加大对贫困地区的教育投入,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为保障义务教育公平的实现,根据我国经济发展差异性很大的国情,应改革义务教育投资体制,建立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政府应当调整不同地区的政策。从富裕地区转移教育资源,为贫困地区发展义务教育,是实现教育公平的一种方式,这同样符合“两个大局”的战略发展思路。义务教育的目标是提高整体国民素质。义务教育本身也体现了现代社会对个人最基本的教育要求。如果个人达不到这种要求,那么对他自己来说就是失去了在现代社会中得以发展的机会,而只能从事一些传统的体力工作,这也是为什么大多数民工进城只能干一些城市人不愿去做的脏、重、累的体力工作的重要原因;另一方面,对国家的经济发展、社会稳定而言,消极作用更是不言而喻的。教育条件低劣,辍学率高,人力资本积累过低,不仅阻碍了经济增长,而且不利于公共意识、环境意识的形成。据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统计,全国大陆人口有126583万人,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或识字很少的人)有8507万[9]。人力资源的落后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制约中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进程。我国西部资源丰富、幅员辽阔,但西部经济发展的滞后与教育的落后,特别是义务教育水平的低下之间,不能说没有关系。我们不能再将眼光仅仅放在发达地区或者少数几个高质量学校的发展上,应该注重提高义务教育整体的发展水平,缩小校际落差,促进义务教育公平的实现,使更多的人接受更高质量的义务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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