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存在问题的探究论文_李广勤

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存在问题的探究论文_李广勤

(兰州倚能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安全质量部)

摘要:随着近几年来经济的不断发展,使我国电网建设规模也在不断扩大,因此为促进电网建设与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对输变电工程环境的管理水平进行完善和优化,就必须注重对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提起重视。此篇文章就针对 110 kV、220 kV 的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中所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和探讨。

关键词: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问题;探究

社会经济不断发展的同时也推动了电网建设的发展,从而也使得高压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问题备受关注,引发了诸多因环境而产生的纠纷案件,且在不断增多。为使输变电建设工程环境的管理和影响评价文件向规范化、标准化发展,此篇文章就对在环境影响评价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探究,希望可以为相关人员或电网的建设提供参考。

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专业术语的规范化

1.关于“电磁辐射”

在输变电设备运行的情况下,对周围所产生的磁场、电场等都是辐射相对较低的低频场,通常在公众健康和电磁环境方面来考虑,将其称作为磁场”、“电磁场”、“电场”,而不引用“电磁辐射”的概念。现阶段,在我国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文件中将其称之为“工频电磁波、工频电磁辐射等”,这些用语都缺乏规范性,不严谨,容易误导群众。对于在输变电设备的频率在50Hz范围内所产生的电磁作用应当被称作“工频磁场或工频电场”。

2.关于“磁场强度”和“磁感应强度”

在物理学中,我们为了方便磁场中的安培环路的表达和简化,引入了磁场强度这个概念,用 H表达,是矢量,其单位为A/m,用途主要是为了表达磁场的来源属性,与磁介质没有直接的关系。同时面对磁场存在的强弱时,引入磁感应强度,主要用B进行表达,是矢量,其单位为T,作用主要是为了表达磁场中力的性质。以空气为介质,那么10μT的磁感应强度就是8A/m 的磁场强度。

而在最新出版的一些关于输变电建设工程环境影响的评价文件中,人们经常会将这两个物理量混淆,出现错误的使用和表达。为了规范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编制,规定我们在表达磁场的大小时,必须且只能使用“磁感应强度”这一种表达方式。

二、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存在的问题

1.公众参与问题

公众参与对于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来说十分的重要,他是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有效连接的重要途径。就目前的电网建设工程来说,公众参与主要体现在3个环节,分别是信息告知、问卷调查、环境影响。而在环境影响评价过程及现场与公众的交流中,会存在有以下几个常见的问题。

1.1缺少正面宣传,易产生公众误导

就目前我国在电磁环境与健康的影响方面发展来看,所呈现给群众的公共信息少之又少,并没有对这一领域的真实情况进行积极地宣传,这样非常容易导致公众对输变电设施电磁环境存在误解和偏见。而仅有的关于电磁场生物效应方面的权威评估,也都是来自于WHO的“国际电磁场计划”以及美国NIEHS的“电磁场研究与公众信息传播(EMFRAPID)计划”。

在WHO电磁场计划当中有相关文件强调:1频率极低的电磁场会由于人体组织存在并与其所产生的感应电流和磁场发生相互作用,这是这些磁场作用的唯一已确认的机制,但并没有实际证据显示频率极低的电磁场对人体有危害作用。2对于人体处在配电线或输电线周围的低频磁场中认为其会影响到健康,而且世界卫生组织的结论充分说明了,在极低频磁场的数值完全小于标准值时,是可以使人们的健康得到保护的。

国际权威机构研究结果表明,对于有关输变电设备所产生的电磁环境与限值相符合,就不会给人们的健康带来威胁,可通过多方面实事求是的宣传,促进环境影响评价单位与公众之间的交流和沟通,从而使公众可以正确认知,不受外界环境所影响。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

2.关于暂态电击效应

在居民居住在距离架空输电线路或输变电周围时,或电线跨越居民住房时,即使消除了民众对健康方面的担忧和顾虑,也会给居民心理埋下阴影,尤其是在空气湿度较大的环境下,有些住在高压架空线路下方的民众投诉最多的问题是被“电”到。

当人体在相应的电场环境当中且拥有较大的强度中,体表皮肤触及电场中带不同感应电位的金属物体时,就会在接触时感觉到痛感,这一现象称为暂态电击效应,也可以被称之为间接耦合效应。相邻的高压输电线路之间发生偶合反应主要存在两种情况:1)处在电场中,由于人体会与电场之间发生电荷感应,此时,当人触及接地的金属物体(例如接地的金属栏杆)时,电荷就会通过人体进行释放,也就形成了人体瞬间接触到电流而产生的电击现象。2)人体碰触在电场中带有感应电荷的金属物体如:雨伞、天线等,在这些物品与地面接触而被绝缘时就会与人体发生感应,通过人体来对电荷进行释放,从而形成接触电流或放电。

在出现短暂电击时,此时人体所承受的电击力度是与正常电压下所产生的电击力度是不同的。目前,国际上有文献认为当放电能量为0.1mJ 时,人体可以察觉到电击;当能量为0.5-1.5mJ 时,虽然电击不对直接对人体造成很大的生理损伤,但也会让人体肌肉产生相应的连锁反应;当能量达到 25 mJ 时,此时就会给人带来威胁。有资料表明,在交流输电线下,若鞋的绝缘电阻高于100MΩ,电场强度在9 kV/m状态下,感应电压约为 3 000 V,会产生较轻的电击力,若绝缘电阻继续增加,此时就会在并联电容作用下促使电压达到饱和状态,此时的电击力在0.8mJ。

在高压输电线路下产生短暂电力的时间会极短,一般为几μs至十几μs,无过度损害,不会给人体造成威胁,与人们生活中常见和所感受到的静电相似,且一般小于日常遇到的静电放电强度

3.公参过程中遇到的其他问题

在输变电工程规模不断扩大的过程中,因输变电工程引起的纠纷也日趋复杂。除与以上因素有关外,还关系到拆迁补偿以及土地占用等多方面,不是纯粹的环保问题。通常情况下建设单位就补偿事宜会与当地政府签订相关合同,未直接与受影响居民协商,而且各个地方乡镇对转款做不到专用,将赔偿款项全额赔付给受影响居民,从而给输变电工程的建设带来影响。我国《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中指出:架空电力线路一般不得跨越房屋。在情况特殊下必须要跨越时,应当要求有关建设单位采取有效的措施来保证居民房屋的安全。被跨越房屋不得再增加高度,相比于房屋周围其他较高的物体必须要保证其高度在安全距离内。部分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在进行公众参与问卷调查时,没有实时将相关条例进行转告或宣传给周围居民的,导致其对架空线路建成后,在单独对自己房屋高度进行调整的行为要予以惩治。偏远乡村的居民自行搭盖房屋现象常见,在可研阶段中有些设计部门设计只是依照图纸,没有进行现场勘查,不能做到及时了解工程周边情况而有效避让敏感目标,这也是影响输变电建设的原因之一。另外,输变电线下方的景观、建筑物接地影响等问题,也都是公众较为关注的问题。

三、结论与建议

(1)要尽可能的将环评文件中的专业术语进行规范和整合,完善线性标准电磁体系,完成《电磁辐射暴露限值和测量方法》(草案)强制性国家标准编制的相关后续工作。

(2)有关建设单位以及环评单位都应该公正、实事客观的告知公众实际情况,尽量使群众了解工程带来的环境影响。

(3)要求有关电力部门多扩宽一下电网环保宣传途径,特别是针对乡镇受众群体,使之可以消除公众对工程的误解。

参考文献

[1]魏善彪,张小亮.公众参与在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中的实践[J].江西化工,2016,(01):10-13.

[2]洪倩,严福章.增强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有效性研究[J].电力科技与环保,2015,(05):1-3.

[3]王毅.规范环境影响评价 促进输变电工程健康发展[J].环境保护,2013,(15):24-26.

[4]杨光俊,张雷,宋康,尤一安,张锋.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的公众参与[J].华北电力技术,2012,(10):76-80.

[5]邵红,聂佳妍.高压输变电工程的电磁辐射及其环境影响评价[J].沈阳化工学院学报,2009,(04):329-333.

[6]赵刚,杨光俊,李晓琴.输变电工程电磁影响及其环境影响评价问题的探讨[J].电力环境保护,2007,(04):16-19.

论文作者:李广勤

论文发表刊物:《电力设备》2017年第25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7/12/20

标签:;  ;  ;  ;  ;  ;  ;  ;  

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存在问题的探究论文_李广勤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