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院校如何做好职业化教学-以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教学为例论文

公安院校如何做好职业化教学-以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教学为例论文

公安院校如何做好职业化教学
——以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教学为例

马 毅

宁夏警官职业学院,宁夏 银川 750011

摘 要: 根据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改革之要求,又结合我院转型公安院校的新形势,我们到底要培养什么样的法律职业人才?加之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教学的自身特点,在转换教学视角的基础上,结合学生毕业后就业工作方向培养,教学改革势在必行,其中相关问题需要我们深深地思考。

关键词: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课堂教学;实践性教学;课程改革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是教育部确定的重要的核心课程之一,在我国法学教育体系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随着我国行政立法速度的加快和行政法治建设的快速发展,该课程的重要性也与日俱增。然而我们在教学过程中发现存在着许多问题,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的重点是增强学生的法律知识和实际运用能力。目前,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课程的教学效果与教学目标还有一定差距,《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作为一门综合性、专业性较强的学科,尤为注重教学改革,因此寻求一条好教学改革路径就显得尤为重要。

一、《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教学改革中凸显的问题

(一)专业设置的人才培养方向与国家变革制定的人才需求相冲突

由于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的改革,导致法律职业高职院校的学生将失去考试资格,而根据国务院2015年出台的决定,法律职业高职院校的学生也不能担任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等职业。而我院法律事务专业,专业设置的人才培养方向恰恰是未来的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等职业。作为教师,教师的教学内容、实践性教学环节都将面处困境与变革。以及我们在教学中对学生职业素质、职业技能等方面的培养都需要老师用心思量来确定出我们的培养目标、培养模式。

(二)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课程特点给教学内容改革带来的阻滞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主要阐述和介绍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的基本原理、基本知识和基本体系。《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课程内容繁杂,是一个比较庞大的知识体系,内容涉及的衣食住行、生老病死十分广泛,章节间的跳跃性和跨度较大。行政法没有统一、完整的法典,形式多样,法律规范体系化程度不高且经常修改变动,这给讲授和学习都带来了极大的困难。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的特点是内容多、覆盖面广、专业性强和难度大。这些决定了学生在学习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的过程中是很有难度的,相应地,这也对本门课程的授课教师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面对大格局下的变革,行政法及行政诉讼法教学内容自身的多、泛、杂、广、难的特点,进行改革,对老师来讲也是一项挑战。

(三)课堂教学强化教师的主导性,教学模式传统刻板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这门课程的不少知识点专业性强,比较混沌难懂。所以我们的课堂仍然以教师为主角唱戏、学生为听众,没有发挥出学生是课堂的主体,更多强化的是教师如何教,而不是学生如何学?所以在讲授的过程中,老师们为了把一个个知识点讲解清楚,花很大力气进行讲解,但这样的效果却差强人意。讲解固然很重要,但是这样的教学方法不仅让教师倍感辛苦,而且容易让学生培养惰性,产生厌烦情绪。特别我们的学生普遍基础较差,学习自觉性不强,过多地进行讲授往往是费力不讨好的事情。

(四)到底要培养学生什么样的职业技能我们还模糊不清,导致实践性教学环节实用性不强

到底要培养学生什么样的职业技能我们还模糊不清,导致实践性教学环节实用性不强。本课程本身就很庞杂“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两门课程共同组合而成,在内容上十分纷杂,比较与民事法律、刑事法律来讲,或其他部门法来说,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是最为繁杂的部门法。任课教师目前采取实践教学法,仍然比较单一和传统,比如案例教学法、机械的模拟法庭教学法等,这都达不到满意的实践效果。而模拟法庭在一定程度上是否还适用在法律事务专业学生的实践教学环节?这都值得我们思考!针对学生的就业方向来培养学生的职业技能,目前,我们还有些混沌,所以导致实践性教学环节实用性不强。

科研经费管理制度不健全,岗位职责分工不合理,科研项目经费使用不规范,可能导致科研经费违规使用或舞弊风险。例如,缺乏规范的监督机制,或者说监督制度不完整,经办人员权力过大,不受约束;缺乏预算调整制度;采购流程不够规范,存在虚假采购甚至舞弊的风险。

二、《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教学改革的几点设想

(一)加大课堂讨论的占比度

通过摸索实践教学,大家都有一个共识,学生知识点的积累与掌握,通过实践性教学可以收获更好的教学效果,一是通过模拟法庭把具体知识通过案例再现,将法学知识具象化,每一个案件的审理必须是程序法和实体法的结合,在模拟法庭准备阶段、审理阶段、裁判阶段、总结阶段让每个学生参与进去,发挥主观能动性的学习思考,提出问题,查询资料,理清思路,过程中充分发挥了学生的积极性,必须吃透所要用到的法律知识才能在模拟法庭中扮好各自的角色,这种方式最大程度地调动主动学习的积极性和求知欲望,有利于具体法律知识的体系性建设。作为教师在指导模拟法庭过程中,可以及时掌握学生的状态和学习中盲点所在,答疑解惑,无形中强化学生对法律条文规定的理解,使学生学到的知识更加巩固。加以引导,分析提炼,系统串讲使学生通过对片段知识的学习,达到对整部法律有系统的掌握,这样不论过多长时间都不会遗忘。

张培林告诉记者,医疗机构成本管理的难点在于技术难度与社会学难点两个方面,技术难度涉及样本量大、统一核算归类、成本分摊、信息化支撑等方面;社会学难点是指医学的伦理学与卫生经济学的相关性,现行体制中由于市场性与公益性的界定不清晰,医院发展难免存在“逐利与医者仁心的人道主义”形成的悖论纠结。

(二)教学内容与学生未来的就业考试相契合

西江,珠江水系最大干流,全长2129公里,发源于云南,如一条经济长飘带穿越云南、贵州、广西、广东四省区,通达港澳,年进出港船舶高达百万艘次,是云贵等内陆地区融入粤港澳大湾区的交通大动脉。其中,广东段全长约347公里,经6个口门流入南海,沿江有44座取水口,是沿江千万住户的饮用水源;有码头230座,二类及以上口岸24个,桥梁33座,渡口54道,水上加油站23个,水上安全监管及防污染的压力都非常大。

(三)加大实践性教学课程占比度,让学生在实践过程中巩固书本理论知识,达到法学应用的目的

首先,采用透水性良好的砂砾石进行路基的填筑,设计路基排水结构物,在路基中设置隔离层,防止路面水下渗,提高路基高度等。如图1所示为路基设计时增加排水暗沟,用于排出地下水,其次,对于施工中经常遇到的裂缝水、层间水、浅层水等,可以采用切断、拦截等技术进行改善,例如,加深边沟,设置渗沟、渗管及渗井,来降低地下水位。在土质边坡,易受到流水冲刷时,可以增设涵洞、浆砌片石或混凝土边沟、急流槽等排水设施。此外,对于路基当中的积水可以采取在路肩上开挖横沟的方式来排出,横沟间距尽量不要太长,一般在10m左右,对于路面积水时,采用人工或者路肩横沟的方式来清除。

在过去的教学中,我们的教学内容,主要是服务于学生参加国家的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教学内容的疑难点、重点老师都课下做了大量案头工作,基本在讲授中,依托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同时老师传授学习方法及答题技巧,因为,绝大多数老师通过了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非常有经验与体会。目前,我们高职学生即将不能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了,那么下一步,我们的教学方向将直接影响我们的授课效果。但我依然认为:我们的教学内容必须与学生未来的就业考试相契合。目前看来,我们应当服务于学生未来的公务员考试了。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的招考没有将我们的学生排除在外,那么,我们下一步应当在这些方面大量做案头工作,潜心研究。做好配套教学的教学内容改革,做好疑难点及侧重点的学习,为学生未来参加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的招考做好铺垫,打好基础。教学内容的设计让学生在将来无论是考试还是未来就业、工作都能受益。

基于考虑到行政法及行政诉讼法教学内容多、泛、杂、广、难的特点,学生对课程的生疏感,所以在课堂教学中,老师总是不厌其烦、苦口婆心、面面俱到,生怕有讲不到的,讲不透的,这势必导致老师在课堂教学中占据了绝对的主导,学生在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的课堂教学中是占据了被动受教的角色。这种教学模式,一是课堂气氛不够活跃,学生注意力容易不集中,思想开小差,而老师也不能及时掌握学生的课堂状态。二是老师一直在课堂讲授,而不能与学生有效互动,也不能掌握课堂中,老师讲了很多,也很重要,而学生的吸收情况如何?消化的如何?所以,看来,老师上课单纯的讲授不能更好地达到教学效果,我们要加大课堂讨论的占比度,充分给学生表演、展示的机会,让课堂跳动起来,让学生活跃起来。让学生与老师能及时沟通交换意见,让教与学流动起来,老师及时掌握课堂教学情况:自己教了多少?学生掌握的如何?而不再是,我们一节课上完了,我们的课堂教学目标、课堂教学效果是否达到?是否实现?不得而知!下节课我们继续新的内容!这样会造成课堂教学环节的恶性循环。

学生学习专业法律知识的目的是在将来的实践中能够得到应用,而现实情况大多为了应付课程结业,死记硬背考完后,头脑中只有模糊印象,真正从事法律实务工作感觉什么也不会,从基础开始,这样所培养的专业法律人才是不合格的,造成知识的固化期与空白也势必延长。

二是让学生走出校园,加大参加法院旁听的次数与频率。法院审理案件大多数都是公开审理,教师应主动出击,联系各级法院,针对所学课程进行真实审判旁听教学,通过走出校园进入法庭,感知真实案例再现,来达到教学目的,让学生开阔眼界,真正认识法律与法庭,了解社会,认知现在所学到的知识在将来的工作中会有多大作用,从思想上把被动学习变成为将来能更好地从事法律工作的主动求知。

三是将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的课堂教学与行业岗位角色相契合。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课程会涉及到行业多岗位,即行政执法的众多群体。所以,加强实践性教学,就要突出一线行政执法人员实战性,行政执法人员是如何实施《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行政复议法》及《税法》《环保法》等,如何应用这些法律来进行执法的,来进行行政管理的?

所以我们需要与行政执法的行业岗位密切契合,需要采取来自基层的行政执法的行政案例,以提高学生对行政事件的分析处理能力、辨别真伪的能力等。将课堂与行政执法工作岗位契合起来,就需要我们加强学院老师与行业岗位的行政执法人员的流动,轮岗实践、调研实践。聘请一线行政执法人员,作为我们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课程的任课教师,这些行政执法人员具有丰富的行政执法经验,能不定期地进入课堂亲临讲授行政执法课程,既给课堂教学增添了色彩,给学生增添了新鲜感,关键是让我们的课堂教学内容生动了,真实了,鲜活了。同时为上好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这门课程,我们任课教师也要走下讲台,走出校园,进入行业,利用寒暑假时间,采取调研方式或行业锻炼等方式,到行政执法机关进行行业业务实践锻炼,联系行业实践丰实课堂教学素材,有利于我们将行政执法行业业务实践与教学科研相结合,更好的优化我们的课堂教学,也更好地提高了教师的业务素质水平。

(四)引入微课等新型的教学模式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课堂教学除了要注重实践性,趣味性和生动性也是至关重要的。同课头老师可以课下精心策划安排,花一定时间制作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的微课教学视频。教

师可以通过微课教学视频将案例导入,引发讨论、让学生思考、提问,老师进行知识点的讲解,通过这样的步骤来处理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法学理论的难点与困惑点。通过微课制作的必须是社会关注度较高的热点案例,以此我们引发学生对行政法律的关注度,然后我们提出有关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的相关问题让学生思考、讨论、做出判断、阐明理由,然后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的任课教师就案件进行讲解,和深度的法律剖析。我们通过微课教学的形式对学生进行教学效果检查,了解学生对比较难懂的、难以接受的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的法学知识吸收程度与效果。

[ 参 考 文 献 ]

[1]姜明安.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M].北京大学出版社,2019.3.

[2]李佳.行政法攻略[M].中国法制出版社,2019.1.

[3]张树义,张力.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M].高等教育出版社,2015.11.

[4]韩德利.行政法原理与实务[M].法律出版社,2015.9.

[5]方世荣,石佑启.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M].北京大学出版社,2015.8.

[6]胡建淼.行政法学[M].法律出版社,2015.8.

[7]周国均.中国法学文丛行政法行政诉讼法卷[M].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14.7.

中图分类号: D631.1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5-4379- (2019 )29-0225-03

作者简介: 马毅(1970- ),女,回族,宁夏人,法学硕士,宁夏警官职业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民商法与行政法及行政诉讼法的理论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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