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南模式与集体主义精神_苏南模式论文

苏南模式与集体主义精神_苏南模式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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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南人在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指导下,在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以其经济发展的特点创造了“苏南模式”。在这片土壤中,集体主义原则的自觉实施孕育了集体主义精神这朵社会主义的精神文明之花;集体主义精神反过来又促进了苏南模式的发展和完善,成为苏南城乡物质文明建设的强大精神动力。物质变精神,精神变物质,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哲学在苏南模式中再次得到了实践的检验。

一、公有制为主体——集体主义精神的经济前提

集体主义精神,从历史发展分析,它和人类一样古老。最早的集体主义是原始人的集体主义。一方面,这种集体主义是广泛的,纯朴无私的;另一方面它又是狭隘的,局限于同一部落或氏族,而在部落之间或氏族之间则难以做到相互兼容,因而常常引起部落和氏族之间的生死之争。这种集体主义同原始共产主义的经济基础是相适应的。

人类进入私有制社会,特别是产生了阶级对抗以后,集体主义演变为阶级主义。在私有制和阶级对抗的社会中,尽管古老的、纯朴无私的集体主义精神不灭,但是,在私有制基础上形成的剥削阶级群体中,阶级利己主义已经代替了集体主义。马克思和恩格斯认为,如果说这种剥削阶级群体也能称作集体的话,那也只能是虚幻的集体;这种虚幻的集体,即以剥削阶级私利为基础的阶级利己主义,如果说也是集体主义,那也只是一种虚幻的集体主义。

真正的集体主义,必须以公有制为经济前提,也就是马克思所说的真实的集体为前提。但是应该看到,马克思和恩格斯著作中谈到的真实的集体,是指自由人的联合体,在经济上就是一种全社会的公有制形式。这是一种在共产主义高级阶段才能实现的人们相互联系的形式,它只能在那个阶段才能真正建立起来。从这个意义上说,它在目前仍属于一种理想。以这种共产主义集体主义为核心,形成的是一系列共产主义的道德规范。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们应该大力倡导这种道德规范,但是,要使之成为目前人们普遍的道德要求,并得到普遍实施,这并不切合实际,也难以真正做到。

社会主义国家的实践表明,无产阶级推翻资产阶级剥削统治以后,由于生产力的发展水平所限,建立的公有制还不可能是象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所设想的那种社会所有制形式。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们党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明确提出我国目前还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在这个阶段,所有制以公有制为主体,但公有制的程度还较低,还具有多样性。同时,在公有制为主体的前提下还有部分非公有制经济的存在。社会主义集体主义原则的实施只能以这种真实的而非虚幻的、现实的而非理想化的集体为经济前提。我们必须面对这种现实,建立适合现阶段实际的以集体主义为核心的道德规范。

苏南人创造的苏南模式,特色之一就是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主体地位。据苏州市统计,公有制经济始终占到全市经济总量的90%以上。在改革中,苏南人改变过去追求“一大二公”的做法,把公有制复归到与生产力发展相适应的状态,并且努力探索公有制在现阶段的实现形式,积极发展和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使苏南人民逐步走上了集体致富之路;同时又允许一定比例的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充分发挥了非公有制经济的补充作用。

有些人担心非公有制经济的存在会使集体主义赖以实施的经济前提——集体也具有一定的虚幻性。我感到,这种担心不无道理。如果非公有制在社会经济生活中扮演了主体角色,乃至支配起整个社会的经济,那么作为集体主义的经济前提的“集体”,就会象马克思和恩格斯所分析的那样,产生一定的虚幻性,从而使集体主义原则也带有虚幻的成份。但是,当社会经济生活中公有制占主体时,非公有制经济则处于从属地位,发挥补充作用;公有制经济对非公有制经济起着制约作用。而且,非公有制经济从业者如个体经济、私营经济从业者本身也是主体经济的所有者之一,从这个意义上说,他们也在真实的集体之中。所以,在公有制经济占主体的条件下,非公有制经济的存在和发展,并不会影响到集体的真实性。苏南正是以这样的经济前提,使社会主义集体主义原则真正得以实施,使集体主义精神大放光彩。

二、共同富裕——集体主义精神的价值目标

集体主义原则的重要任务,就是调节各种利益关系,其中最重要的就是调节集体利益与个人利益的关系。从总目标上看,集体主义原则要求实现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的辩证的、有机的统一。这种统一包括三个层次的含义:一是集体利益与个人利益的统一性。一方面,集体利益是个人的集体利益;另一方面,个人利益是集体中的个人利益。这就意味着集体利益与个人利益是相互依存的统一体。二是集体利益与个人利益统一的辩证性。这种统一的辩证性表现在,一方面集体利益成为个人利益的道德价值的导向目标;另一方面,只有对个人利益负责,集体利益才能成为真实。从这个意义上说,个人利益起到保证集体利益发展方向的作用。三是集体利益具有至上性,这是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辩证统一的基础。

社会主义集体主义原则,在调节集体利益与个人利益的关系时,在不同的历史时期,适应不同的历史条件,应有不同的内容和目标要求。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共同富裕,不仅是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目的,而且也应该是集体主义原则在经济领域内处理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关系的最高的道德要求,是集体主义精神的价值目标。这是因为,共同富裕集中体现了集体利益与个人利益的高度一致。

首先,共同富裕的途径是集体致富,即在坚持集体利益至上的基础上实现致富。个人不依靠集体,不以集体利益为前提,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是完全不可能的。在私有制为基础的阶级对抗的社会中,一个阶级剥削和压迫另一个阶级,根本不会有共同富裕。这是因为,剥削阶级以实现本阶级的私利为首要目的,这种利益实现的偏私性,使集体利益异化为阶级利益和团体利益。这是私有制社会集体主义原则虚幻性的突出表现。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即使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公有制经济的发展首先保障了集体利益的实现,从而使集体利益至上真正成为现实,并在此基础上,实现集体中每个个人的共同富裕。

其次,共同富裕的终极目标是集体中的人民群众个人的富裕。这充分体现了在集体利益至上的基础上,集体对个人利益的服务性。集体为个人获得正当利益创造条件,集体中的个人走向富裕,这是集体主义原则和集体主义精神的内在要求。这里讲的个人正当利益,是与集体利益价值目标相一致的,是在当时条件下社会能依据实际情况相对公平地提供给个人的经济利益,而不是那种与集体利益背道而驰的、不加节制的个人私欲。因此,人民群众的共同富裕,是集体中的个人获得正当个人利益的必然结果。

第三,共同富裕既是出发点,也是归宿;是一面旗帜,也是一种实践结果。它不是传统理解的同时富裕、同步富裕和同等富裕。社会主义的实践表明,平均主义、个人利益绝对均等导致的结果是共同贫困。这不仅会使集体利益受到损害,集体中的个人利益也难以实现。从这个意义上说,它与集体主义原则也是背道而驰的,也不是集体主义精神所要求的。尤其是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较低,生产关系中所有制形式的多样性,分配方式的多样性,劳动者劳动的差别性,所有这些都决定了集体中的个人利益的获得只能是有差别的,个人走向富裕在时间上也是有先后的。这种有差别的、有先后的富裕,并不与集体中的个人的正当利益相矛盾,恰恰相反,正是为个人正当利益的实现开辟了一条切实可行的现实的通道。这也不仅不违反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集体主义的原则,而正反映了集体主义原则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要求。当然,先富帮后富,最终实现共同富裕,也是集体主义精神所要求的,是集体主义精神的更高的价值目标。

苏南模式的共同富裕特征,是苏南人以社会主义集体主义道德原则指导社会实践的现实成果。在发展社会主义经济,实现共同富裕的社会实践中,苏南人逐步确立了以集体主义原则为核心的集体主义利益观、为人民群众谋利益的价值观、效率与公平相统一的社会平等观、有适度差别的共富观、发展市场经济的竞争致富观。共同富裕已经成为苏南人民共同的理想和自觉的行动。致力于集体、奉献于事业,成为苏南人的道德理想;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不断壮大集体经济,成为苏南人的自觉行动。在共同富裕这面旗帜下自觉形成的集体主义精神,已成为苏南广大干部群众解决温饱奔小康、共同走向富裕路的持久的精神力量。

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集体主义精神的现实基础

我国目前正处在由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渡的转型时期。从一定意义上说,市场经济是一种主体经济,它必然唤醒人们的主体意识,激发人们开拓、进取、自主选择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要求人的个性得到充分发展。据此,有人认为集体主义原则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相悖的。这种观点,不是抹煞了社会主义条件下的市场经济与资本主义条件下的市场经济的本质区别,就是对集体主义原则存在误解。

首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实现了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的有机结合。因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并没有改变集体主义赖以存在的经济前提——真实的现实的集体。“在真实的集体条件下,各个个人在自己的联合中并通过这种联合获得自由”。(《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82页)当然,社会上也有人认为,私有制最适合市场经济的发展,市场经济越发展,经济必定走向私有化。如果这个观点能成立的话,也许集体主义原则真的在市场经济中无立足之地了。但是,问题是私有化的观点本身站不住脚。我们知道,所有制的实质是生产资料或生产的物质技术要素归谁所有的问题,而市场经济的实质是以市场作为资源配置的基础的问题,两者并不直接对立,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结合。苏南改革开放以来的实践也证明了二者能结合好。因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集体主义原则并不相悖;相反,它为集体主义原则发挥作用提供了更广阔的舞台。

其次,相悖论的提出,与对集体主义原则存在误解是有联系的。在计划经济体制条件下,由于受“左”的思想的影响,人们认为集体主义原则的基本点是:从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坚持集体利益高于个人利益;个人利益必须无条件地服从集体利益,在保证集体利益的前提下,充分肯定个人利益的合理性,努力把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结合起来。这种传统的集体主义原则观,强调了集体利益的权威性、个人利益的服从性,以及集体利益与个人利益协调情况下的个人利益的合理性。应该讲,集体主义原则首先必须体现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的整体利益,强调集体利益的至上性,这是毫无疑问的。但是,如前所述,集体主义原则强调的是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的辩证的统一性,二者的关系不应是单向的。即不能仅强调个人利益要服从集体利益、整体利益;另一方面也应强调集体为个人服务,即为个人获得正当利益、自由和发展创造条件。相悖论是从传统的集体主义原则观出发的,似乎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们主体意识的觉醒、人的个性的充分发展,就必然会影响集体利益的权威性和个人利益的服从性,集体主义也就会荡然无存。而当我们科学地理解集体主义原则时就会看到,为个人的自由发展、为个人获得正当利益创造条件,这正是集体主义原则的题中之义。

由此可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绝不是对集体主义原则的否定。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现阶段集体主义精神的现实基础。当然,存在决定意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也必将会对集体主义原则的实施和集体主义精神产生一定的影响。

一方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集体主义原则赋予了新的内涵,提出了新的要求。一是从集体对个人的关系来看,集体应反映、代表、尊重和有利于发展个人正当利益,而决不是个人正当利益的异己力量;要求集体为个人谋利益,为广大人民群众获取正当利益创造更多的公平条件;作为集体的主要代表的各级领导者,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二是从个人对集体的关系看,个人获取正当利益必须以不损害集体和整体利益为前提,这是集体主义原则对个人提出的最低层次的道德要求。现在社会上出现的损公肥私、坑蒙拐骗,都是与集体主义基本精神、基本原则背道而驰的,也是不能允许的。不仅如此,集体主义原则还要求个人要为集体多作贡献。而作为集体主义的最高层次的道德要求,是当个人利益(个别人的利益)同集体利益发生矛盾时,强调集体利益高于个人利益,个人应作出牺牲而维护集体利益。这种个人牺牲精神是集体主义精神的最高境界。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仍应大力提倡。

另一方面,市场经济所带来的商品拜物教、货币拜物教,市场经济的竞争性、功利性和等价交换原则,也在一定程度上诱发人们的贪欲,滋生拜金主义、极端利己主义。这些是市场经济带来的负面效应,它使集体主义原则的实施和集体主义精神面临着新的挑战。对那些违反集体主义原则,与集体主义精神格格不入的社会现象,不仅要进行道德的遣责,而且必须采取教育的、行政的、法律的手段加以引导,加强制约。

苏南人在积极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进程中创造的苏南模式,不仅自身不断完善,而且在苏南模式中孕育起来的集体主义精神,通过直面市场经济这一现实基础,不断吸取新的内涵,建立起了以社会主义集体主义为核心的道德体系,抵御了市场经济带来的负面效应的种种挑战,使集体主义精神在市场经济这一现实基础上不断地丰富和发展,这正是苏南人的可贵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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