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组织本土化管理探讨_企业工会论文

工会组织本土化管理探讨_企业工会论文

工会组织属地化管理的探索,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工会组织论文,属地化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日前,淮海路上一家外地进驻我区著名的商业企业发生了一起劳动争议。事情的起因是由劳动合同引起的。1993年我区商业企业与这家外地在沪企业签订了动迁补偿协议,协议的第一条是接纳安置原卢湾区某公司下属企业的70名职工,并明确保留这些职工全民所有制职工身份。根据双方约定,协议有效期为20年。事后,该企业与70名职工仅签订了5年合同。《劳动法》颁布实施后,依据政策, 该企业当时就应通知这些全民所有制(身份)的固定职工重新签订无期限劳动合同,除非职工不愿签订例外,但该企业未这样做。时隔5年后的今天, 劳动合同到期,劳动争议爆发了。双方各执已见,且都有各自的法律依据。目前这场劳动争议已引起各方面的重视,正在协调解决,区总工会在参与处理这场劳动争议过程中,更多的是在思考这样几个问题:为什么职工当时同意签订5年的劳动合同?为什么《劳动法》颁布后, 没有人去关心和及时纠正这种做法?外地企业进驻上海,落脚我区,为我区经济的发展发挥了作用,但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应该由谁来维护?职工为什么连起码的自我保护意识都没有?对于这些问题纵然有许多主、客观方面的原因,但很重要的一条就是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作用没有很好地发挥,工会工作管理的薄弱环节显而易见。

党的十五大召开以后,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非公经济大量涌现,已成为一支重要的经济力量,随之而来产生企业职工权益的维护和工会组建的重要课题。我区企业改革的实际是,从1997年10月起在全市率先开始了区属小企业售让工作。一年多来,共有208户资产在30 万元、经营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下的小企业进行了售让, 除一部分职工演变为业主外,共有830名职工与原单位拗断关系, 成为个体经营者管辖的职工。售让小企业无上级主管,职工也是无组织归属的个人。由于售让企业的劳动关系是职工与个体业主的关系,单个职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免遭侵犯的能力更加脆弱,售让小企业中职工合法权益的维护显得更为必要与迫切。工会的组建和工会工作的管理迫在眉睫。

现实告诫我们,外地在沪企业、非公有制企业、改制企业的工会工作改革势在必行,怎样顺应形势,因势利导,填补工会的空白点,更好地开展工会工作,真正做到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这是新时期工会工作的新课题,也是要求我们重点解决的新问题。经过大量的调查研究,我们认为,工会组织属地化管理,是当前工会工作的必然趋势,只有探索出一条工会组织属地化管理的模式,才能保证企业改革的顺利推进,才能真正做到社会的稳定,才能切实维护各种经济成份企业中职工的合法权益。

为了探索出工会组织属地化管理的新路,我们首先对我区售让小企业进行分析和研究。

一、售让小企业工会组织属地化管理的可能性

1、我区售让小企业具有规模小、种类多、网点分散的特点, 按企业的种类划分会带来诸多不便,如果以区域划分,根据街道管辖范围,把售让小企业按所在街道归类,由街道直接管理,条块分割合理,层次分明,便于管理。

2、我区售让小企业多属商业性质,而且大都为零星小店, 散布全区各个角落,职工之间往来甚少,信息交流更为闭塞,职工迫切希望有一个代表和维护他们的工会组织,要把这些人员组织起来,只有通过社区、街道、居委的逐级延伸,把职工组织起来,成立工会,其途径必须是工会组织属地化管理。

3、售让小企业工会组建以及工会工作管理重心向社区、 街道下移是顺应“小政府、大社会”城市管理要求的必然趋势,是符合“两级政府,三级管理”体制的发展方向。通过向社区管理拓展,加强对基层工会的指导,调动街道的积极性,可以有效地推动社区两个文明建设。

4、工会组织属地化管理是改革的需要, 政府职权的进一步下放对街道管理工作带来了机遇,同样地为“两级政府,三级管理”的进一步完善起到一定的作用。通过街道一级工会的努力,工会组织属地化管理逐步趋于合理化、科学化和优质化,必将对推动企业进一步深化改革,抓大放小,提高效益提供有效保障,而且是利企业利职工的重要举措。

二、当前工会组织属地化管理的难点和问题

1、在思想认识上还未完全达到一致。 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中,社区建设的力度越来越大,管理的范围也越来越广,工会组织属地化管理是一个全新的课题,由于在政策和法规上还未完全理顺,面对人员管理上的难点和工作中带来的困难,许多干部思想准备不足,方法不多,压力较大。

2、人力物力的配备难度很大。我区街道相对比较重视工会工作, 都配备了专职工会干部。工会组织属地化管理在街道区域内成立各种不同性质的联合工会,增配专职干部有难度,职工中自选目前做不到,如果是兼职干部就有可能导致工会工作的开展名存实亡。

3、 要组建售让小企业的联合工会与街道其它企业单一的工会组织性质不同,既不能简单的划归类别,又不能无组织的自由结合。

4、业主可以是个体协会的成员,但绝不能参加工会组织, 他们的权益应由个协来保障。长期以来,业主作为职工时对工会的留恋感情是可以理解的,组织工会维护职工的权益和业主的权益肯定有相悖之处,业主不能接受也在情理之中,要做好他们的工作,与个协进行沟通,工作量、工作难度都很大。

5、组建工会后经费的来源也是一个新的问题。 它不同于国有集体企业,又不同于非公经济中已经成型的规章制度,要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还要有相当一段的实践过程。

三、工会组织属地化管理的探索

售让企业的职工从国有企业走向个体经营企业,职工的地位没有改变,职工的权益同样应该得到维护,这是经济体制改革的重点保障,也是劳动者的迫切愿望。所以企业售让后,工会组织的建设不能停止,工会工作的管理不能放松,工会工作的职能不能削弱。根据我们的初步探索,工会组织属地化管理的设想是:

1、街道承担工会组织属地化管理的目标不容置疑。 建立以街道为中心区域内联合工会的路子是发展的必然,要统一思想,形成共识,打破陈旧观念,树立创新超前意识,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迫切性。

2、组建联合工会没有现成的模式,要敢想敢做, 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积极开展试点。任务明确,职责清晰,既有目标管理,又要有量化指标。1999年上半年,在一个街道试点操作的基础上,认真总结经验,形成样板,逐步推广。

3、责成区总工会有关部室干部下基层协助街道搞好这项工作, 对区总工会和街道工会干部进行责任制考核,规范工作程序,保证工会组建中的法律效力和合法效应。

4、工会组织属地化管理要融入社区党建工作中去, 要紧紧围绕社区党建工作的重点,认真抓好社区范围内非公经济组织中职工队伍的建设,配合党建工作,推动社区两个文明建设的进程。

5、制订工会组织属地化管理的细则,包括工会组建、职责、 方法、活动方式,工会经费的收缴和使用,都要有明确的规定,既要体现时代特色,又要便于操作,报上级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后尽快在全区普遍推行。

6、逐步扩大工会组织属地化管理的范围。对一些外地企业、 非公经济组织以及临时机构(建设队伍中的外地民工)都要做好工会工作,有街道一级的管理,有行业统一的管理(外地在沪商业企业工会由区同行业集团工会代管),有全区统一的管理(在我区落户的较大型、外资企业、三资、民营科技企业工会工作由区总工会协调管理),通过工会组织属地化管理,真正发挥工会工作的作用,为改革和发展中工会工作的创新迈出实质性的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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