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inosa的方法论分析_笛卡尔论文

Spinosa的方法论分析_笛卡尔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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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数学方法在笛卡尔、斯宾诺莎哲学中的流布与分歧

从某种意义上说,近代哲学是以方法的革新为特征的。并且,一般而言,近代哲学方法变革又是以十七世纪自然科学革命作为基础和背景的。近代自然科学摆脱宗教神学束缚,取得长足进步所依靠的两大工具,一是作为科学方法起点的观察实验法,一是用以建立科学解释的数学方法。自然科学的成功实践吸引着近代哲学家们到科学中借用先进的方法,但不同的哲学家对待自然科学的两大工具的态度是有差别的。比如,英国经验论利用了近代科学中的实验或经验归纳方法,而大陆唯理论则直接是依傍数学方法的结果。

对于笛卡尔来说,其哲学方法就是他爱好数学的产物。他认为,全部迄今为止的科学,只有算术和几何学摆脱了虚假和不确实的污点。在其视野中,欧几里德几何学方法才是真正科学的方法,完全可以借鉴到哲学思考中来。几何学方法实质性方面是这么两点:一是要获得真理就必须从真理出发;二是只有用无庸置疑的演绎推理方法才能获得真理。根据几何学方法的特质,笛氏提出四条思考准则:一是不要承认任何事物是真的,除非它在思想上清晰明白到毫无疑问的程度;二是要把难题尽可能多地区分成为它的各个部分;三是从考察最简单最容易理解的对象开始,逐步顺序上升;四是为了保证没有忽略任何东西,应当经常核查。笛卡尔把这些准则运用到具体的数学研究中,使他有可能凭借简单的方程式来描述整簇曲线的性质,从而创立了解析几何。笛卡尔深信在数学领域里应用得如此成功的方法,推广到哲学领域亦能得到同样的确定性。

后起者斯宾诺莎对于笛卡尔倡导的几何学方法进行了全面、严格的继承,但在具体运用上又有很大变化,甚至有相当大的岐异。为了较清晰地了解这一流变,我们不妨把笛卡尔的哲学——数学方法稍做展开。笛卡尔把数学研究中运用的上述四条原则做为哲学研究的准绳,应用到他的形而上学和物理学的建立上。实际上,第一条准则就是清晰性原则,它要求形而上学体系必须要以确定性为前提,这样才能保证体系本身的准确,这是知识之为知识的最基本要求。如何保证清晰性、如何进行推论和演绎,这就是第二、第三个准则暗含着的分析和综合所要解决的问题。分析的目的是要通过直观找到最简单的东西,事实或命题,从个别中找出一般,从具体走向抽象。从哲学内容上看,笛卡尔认为,在纯粹理智的分析中,我们可以直观到的是“我思”及“我思故我在”。而综合的主要任务则是把分割得到的最简单的东西还原为具体事物,从一般走向个别,从那些自明的通过直观得来的简单性质(命题)出发,由简单到复杂地排列秩序,从而把其它一些事物演绎出来。从哲学内容上看,笛卡尔通过“自我”中的上帝观念推出上帝存在,又从上帝存在推出世界的存在。

无疑,在笛卡尔那里直观演绎的方法是以分析——综合来实现的,并且从哲学反思的程序或秩序上说,分析先于综合。这就意味着,笛卡尔形而上学的表述方法不会严格沿用欧几里德几何那套从公理、定理到命题的演绎形式。因为,在笛卡尔看来,用以教导的形式化几何学方法通过使用一长串的定义、要求、公理、定理、问题来证明已包含在结论里的东西,固然能说服读者,但它不能向我们揭示形而上学的清楚分明的第一概念是怎样发现的,所以它并不是最真实,最好的教学方法。

在对数学演绎方法确定性的确认上,斯宾诺莎与笛卡尔并无分歧,并且在哲学反思秩序上,斯宾诺莎也看重并在很多方面使用机械分析方法,例如,他对真观念,虚构观念,可疑观念的分析。但从哲学本身和方法总体上看,斯宾诺莎是整体论者:整体不可能全部无遗地分解为某些极其单纯的成份;某一事物或观念的真正涵义必须要在范围更广的事物或观念链条中得到理解。所以,最好的认识或反思方法乃是那种从能够表示自然全体的根源和源泉的观念开始进行演绎推导的方法。这样,在形而上学体系的表述方法上,斯宾诺莎亦不同于笛卡尔严格遵照欧几里德几何学从界说到命题的演绎形式。众所周知,斯宾诺莎《伦理学》就是严格依照几何学形式来叙述推演的。

对几何学叙述的方法的一弃一用,反映了两位哲学家思想实质的不同。对于斯宾诺莎来说,几何学方法从实质和形式两方面贯彻在其形而上学体系中。因为斯宾诺莎的哲学前提是作为全体的神,神是最终结论,所有的思想演绎都不过是这种结论的推论,所以反思的程度和叙述的程序采用回溯的、综合的方式无疑再适合不过了。如果这种分析还能成立的话,我们就可以说,几何学方法(实质和形式)之于斯宾诺莎形而上学就不是强加的外在的。值得指出,斯宾诺莎在其早期著作《笛卡尔哲学原理》中,也曾依几何学方式演绎了笛卡尔形而上学。于是,几何学方法的说明力成了很多研究者所关心的问题。例如《神、人及其幸福简论》的英译导言认定:斯宾诺莎并没有过这种荒谬见解,即几何学方法是有绝对说服力的。事实上,斯宾诺莎虽然以几何学方式重述了笛卡尔哲学,但他在公理、界说、命题间,对笛卡尔哲学的基本前提做了本质性批判,所以毋宁说《笛卡尔哲学原理》倒是其《伦理学》的试验和预示。我们认为,斯宾诺莎这样的方法论与认识论、本体论,伦理学存在有不可割离的关系。下面试通过对斯氏方法论内容的考察来说明这一点。

二、斯宾诺莎哲学方法的两个步骤

《知性改进论》是斯宾诺莎集中论述其方法论的一本书,对于他的形而上学体系的形成具有导论意义。在这部著作中,斯宾诺莎依照几何学方法的特质提出了其哲学方法所必须要满足的三个条件:“(1)必须将真观念与其余的表象辨别清楚,使心灵不要为后者所占据;(2)必须建立规则,以便真观念作为规范去认知未知事物;(3)必须确定适当的次序以免枉耗精神于无用的东西。”〔1〕在斯宾诺莎看来, 所谓真观念就是理智在永恒形式上去清楚明晰地直观到事物的正确本质,逻辑上第一个真观念是关于神的观念,具有真观念这一天然工具是我们认识的开始。所以哲学方法的第一步的主要任务就是贯彻清晰性原则,具体说就是要依据逻辑上第一个真观念——神的观念,去观照、分析错误的、虚构的和可疑的观念。方法的第一步实际上是要满足斯宾诺莎哲学认识的第一个条件。具有真观念之后,知性还要为自己制订求知的规则和秩序。按照斯宾诺莎,这就是依一定的界说去进行推理、形成思想;同时,还不能颠倒研究的正当秩序、不能把本来是在后面的放在前面,把本来是在前面的东西放在后面,具体来说,“为了把所有观念归结到一个观念(神的观念——引注)起见,我们将设法把所有的观念按照那样一种方式加以联系和排列,以便心灵可以尽可能客观地既从全体又从部分以反映自然的形式,”这样做可以避免“枉耗精神于无用的东西,”〔2〕且能形成一套第一个真观念(神的观念)与其它真观念必然联系着的知识系统。讲求规则和秩序是认识方法的第二步。由于规则,“心灵便能遵循一定的规律而活动,就好象一个精神自动机”,由于秩序,心灵便能获得确定的知识,并在一定意义能达到对神的理智的爱,从而实现道德理想。认识方法的第二步骤实际上是要满足斯宾诺莎哲学认识的第二、三个条件。

在方法论的第一部分,斯宾诺莎依据逻辑上第一个真观念——神的观念来分析虚构、错误及可疑观念的形成原因和特征。虚构的观念有两种:涉及事物存在的与涉及事物本质的。只要对于事物存在的必然性和不可能性原因没有知识,我们就可以虚构。但对其存在是一永恒真理或者说其存在包含于它的本质中的事物,我们不能虚构,例如“上帝存在”是一永恒真理,所以对上帝存在就不能虚构。涉及事物本质的虚构仍然与心灵的知识有关,心灵所知愈多,则虚构的可能性愈少,反之,感觉愈多,虚构的可能性愈大,例如“当我们知道物体的本性时,我们就不能虚构一个无限大的苍蝇。”虚构的观念都是混淆的,是由于心灵对于整体或由许多部分组成的东西只知道其中一部分。他认为只要对事物的各个成分具有清楚明晰的真观念,那么我们就不会对事物进行虚构。错误的观念与虚构的观念并无不同,都是由于知识的缺乏而导致的。不过,前者还须以“意识的承认为前提”,例如由于混淆的错误表象而“相信死人能够思想、走路和说话”等等。〔3〕怀疑的观念是心灵对于事物的肯定与否定的保留,是由于对对象缺乏完备的知识,对于事物的研究没有依正当的秩序。反过来如果我们获得了对上帝的清楚明晰的知识,那么我们也就可以消除对于一切清楚明晰观念的怀疑,从而也不会对确定的东西发生错觉和动摇。

虚构、错误和可疑的观念都起源于想象而不是基于理智的力量,想象乃起源于偶然而不相连属的感觉,仅是外界刺激的结果。人们的心灵由于想象而处于受动地位,从而使表象、观念无任何确定性可信,所以必须把这些表象同真观念析分开来,并加以克服。

在认识方法的第二部分,斯宾诺莎强调研究的正当途径是“依一定界说而形成思想,对于一物的界说愈好,则思想的进展愈容易。” 〔4〕这是综合、连贯知识的规则。所谓完善的界说,是指它能揭示事物的最内在本质,对于被创造物来说,即要揭示它的最近因。一般而言,具有真观念,掌握了事物的正确本质,就能对事物形成正确的界说。不过,在斯宾诺莎看来,万物的最近因是那固定永恒的东西,无它,则万物既不能存在,也不能被认识。那永恒之物是被创造物的界说的类或共相。所以,哲学认识不仅应在一定规则下进行,即依一定界说而进行思想,而且应遵照正当的反思秩序,即首先必须要依据理性的要求去探讨万物的原因或一切观念的原因。

三、斯宾诺莎方法论特征

如前所述,斯宾诺莎推崇几何学方法的实质方面——理智直观、准确演绎、条分缕析;他不同于笛卡尔的地方在于他还把几何学回溯的反思形式与哲学认识的格物秩序相统一。从其哲学总体上看,斯宾诺莎这样的方法论是与认识论、本体论和伦理学不可剥离地融合在一起的。

1、方法论与认识论

斯宾诺莎几何学方法从最根本意义上说是为他的认识论服务的,他说,“我们首先必须尽力寻找一种方法来医治知性,并且尽可能开始时纯化知性,以便知性可以成功地无误地并尽可能完善地认识事物。”〔5〕斯宾诺莎几何学方法,从形式来说, 它寻求知识系统的一种连续性和确定性,从内容来讲,这种连续性又要和认识论结论相一致。在斯宾诺莎看来,真观念是我们最初利用的天然工具,犹如炼铁之铁锤,而真实地揭示了自然本质的真观念之间的必然联系又是我们着力追寻的确定的知识系统,真观念既是工具又是作品,所以认识的真正方法即在于教人去发现真观念,“再由这种理智的作品又获得新的工具或新的力量向前探究,如此一步一步地进展,直到智慧的顶峰为止。”既然按照斯宾诺莎,我们具有真观念既是认识方法的开始,又是认识本身的开始,所以,从分析真观念的获取和运用切入,来理解知识系统的连续性和几何学方法的连续性的对应关系是比较合适的。斯宾诺莎认为,我们对事物具有观念无非是以两种方式得到:或是在一定条件(时间、地点)下去认识,或是就事物被包含在神内、从神圣的必然性下去认识。真观念则只能来自第二种认识方式。真观念是其自身的真理标准,就在于它是从永恒的形式下去看待事物,不以时间、地点条件为转移。例如,“如果一个建筑师形成一个正确的建筑观念,即使这个建筑物从来没有存在过,甚至将来也不会存在,他的思想仍然是真的。”“三角形有三条边”也是一个永恒的真观念。所以结论就是,永恒的神的观念是逻辑上第一个真观念,而心灵的其它观念只有就它们与神的观念(一种永恒性)相关联而言才能成为真观念,正因为我们具有神(万物永恒必然的固有因)的知识,我们才可以形成许多真观念。从真观念的运用来看,斯宾诺莎认为,一个好的方法就在于它能指示我们如何指导心灵使其依照一个真观念的规范去认识,并逐步扩大我们对自然和心灵的知识;同时,既然一个观念就在于它与神的永恒性相关联,所以,最为完善的方法乃是能指示我们心灵使其依照一个最完善存在的观念为规范去进行认识的方法。在斯宾诺莎看来,我们只有依照神(自然、实体)的观念,并按一定规则即从界说到公理命题的方式,我们才能推论出关于属性和样式的许多正确知识或直观知识。为此,斯宾诺莎批评那些经验主义者及笛卡尔哲学没有遵循哲学思考的程序,因为就事物的次序来说,神的本性在先,本来应该首先加以考察,而他们却把它放在最后。

2、方法论与本体论

把几何学认识方法推广到极致之后,用逻辑的观点去观照对象、本体,用认识论去展开一幅本体图景,使认识的途径和方法与认识对象同质同构,就成斯诺宾莎本体论的题中之义。而这一切也意味着认识方法甚或认识论都不过是本体论的派生物。认识方式与本体论同质同构,表现在:一方面作为样式的自然万物没有不是互相关联的,一切都是必然地存在着的;作为几何学方法则强调观念间的连结及可演绎特征。另一方面,作为本体,实体是唯一的无限存在,是万物的固有因;作为几何学方法则强调观念的演绎只有把神的观念作为第一个真观念,认识方法才最为完善。

3、方法论与伦理学

斯宾诺莎形而上学体系以其特有的伦理化倾向而不同于笛卡尔等人。笛卡尔走上哲学道路是由于他对当时知识状况的不满,其知识论理想是要把哲学及一切科学奠基在数学确定性上。斯宾诺莎是因为对人生通常的职业和兴趣的不满开始其哲学沉思的。在他看来,荣誉、资财和肉体快乐都是由于人所贪爱的事物的不确定性带来的,因而它们不能导致持久的幸福,其哲学理想是寻求一种心灵的安宁以及与自然的和谐一致,即至善所应具有的品格。斯宾诺莎的任务是明确的:寻找确定事物的确定知识以控制情感、安宁心灵。这样,斯宾诺莎本体论、认识论都伦理学化了:对于本体获取知识是一切科学统一的最终目标,同时也是人的最高的道德境界。在认识论上,自然、实体是一切事物的正确本质和最近因;在伦理学上,实体、神是能带来持久的善的东西。所以,在斯宾诺莎看来,认识论和伦理学所要做的工作是一致的,那就是,通过寻找正确的途径和方法去认识(直观)这个最高本质、去享受这个至善。

如前所述,正确的认识方法有两个步骤:一是要找出真观念,真观念既是认识开始,又是认识目的,既是工具又是作品,真观念愈多愈能理解事物;二是要为自己的知性订立规则,即以神的观念为规范,“依照界说而形成思想”。正如一枚钱币的正反两面一样,斯宾诺莎方法论翻译成伦理学语言,就是:强调伦理学服从于逻辑推理的原则,并允许道德规条之间的联系可以用逻辑证明的技巧来建立。具体来说,就是依照欧几里德几何学,从界说、公理和公设开始,渐次演绎出一个一个的道德教条。按照斯宾诺沙,伦理学的知识化、公理化,可以使人的心灵不至于驰鹜在无用的东西上,从而摆脱意见和想象所带来的激情的干忧,达到对神的理智爱这一至善的境界。享受至善是心灵的最大快乐和幸福。在一定意义上,斯宾诺莎实现了科学和伦理、理性和价值的统一,并且正是数学这种真理典型帮助他实现了“我将要考察人类的行为和欲望,如同考察点、线、面和体积一样”〔6〕的理想。

行文至此,我们必须要面对这样一个问题:我们说斯宾诺莎方法论与其认识论、本体论、伦理学不可剥离地融合在一起,那么,怎样评价这种融合或统一?一般而言,在西方哲学史上只有黑格尔哲学才第一次明确建立起哲学各部门的内在统一。我们如果以黑格尔哲学的这种统一做为评价斯宾诺莎的参考系,应当是有意义的。黑格尔哲学各部门的统一是指其逻辑学、本体论、认识和方法论的统一,其内容主要是:纯概念既是从主观思维的规定,也是对象的本质和命脉;纯概念既是主体又是客体,纯概念的自我活动是认识论研究的内容;纯概念自我发展和规定的方式是辩证法,它既是主观认识方式,又是对象的存在方式,把握主客统一的哲学本身也必然会遵照这种形式来展开。黑格尔哲学四统一,也可以说是逻辑学、形而上学、认识论和辩证法的统一,这种统一是内在的有机的,其根据就在于纯概念的辩证发展与意识的经验的发展本身相一致,其形成和发展是奠基在人类实践史和认识史的基础上的。〔7〕比较起来看, 我们认为斯宾诺莎哲学各部门的统一之所以还能够被理解,是因为:其一,做为认识和方法的开始的真观念是在永恒形式下与神的观念相联系而存在的,因此真观念连续系列恰恰就是事物连续系列的对应;其二,真正的知识是真观念按照几何学方式展开的系列;其三,几何学方法的形式方面即公理化方法不仅适应了斯宾诺莎本体论、认识论和伦理学的要求,而且就当时的认识水平而言,它确实被看作是规定自然的理性工具,换句话说,数学规律而不是其它如辩证法被看作是事物固有的本质。但是,很明显,作为斯宾诺莎形而上学体系建立的基石,真观念的获取是通过所谓理性直观得到的,形而上学知识的扩展是通过真观念间的推论得到的,这就是说,斯宾诺莎和其它理性主义者如笛卡尔一样,对于真观念的形成并没有证诸于意识的经验发展,由此建立起的形而上学也只能是缺乏辩证法的独断论。从这个意义上说,斯宾诺莎哲学各部门的统一是在独断的真观念基础上、并因而是用几何学推论(而不是辩证法)建立起来的统一。应当说,斯宾诺莎看到了哲学各部门在某种方法论原则下应该统一起来,并做了尝试,这是十分珍贵的。但对这种尝试亦不应评价过高,虽然几何学方法在斯宾诺莎时代被认为是适合研究哲学的,但当它被用来统摄独断的形而上学、伦理学教条时,最终使理性主义哲学变成空洞乏味、令人生厌的东西。

注释:

〔1〕〔2〕〔3〕〔4〕〔5〕《知性改进论》第34页、第52页、 第42页、第53页、第22页。

〔6〕《伦理学》第90页。

〔7〕参阅《德国哲学》第五辑, 扬祖陶:《黑格尔建立逻辑学体系的方法论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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