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工程施工中造价控制的合同管理论文_邓晓明

浅议工程施工中造价控制的合同管理论文_邓晓明

邓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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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工程建设造价,一般是指进行某项工程建设所花费的全部费用,由建筑安装工程费用、设备、工器具购置费和工程建设其它费用组成。工程项目的建设周期长,生产要素价格变化频繁,使得工程造价复杂多变。对工程造价的控制与管理贯穿于工程建设的全过程,包括决策阶段、设计阶段、工程招标及承发包工程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结算阶段和财务决算阶段,其中后几个阶段均与施工合同有关,要做好工程造价控制工作,就必须加强施工合同的管理。

关键词:工程施工;造价控制;工程合同;选择;管理

前言:

随着我国经济建设规模的不断扩大,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模式正在发生巨大的变化,作为其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工程造价的计价模式也正在变革。特别是近几年来,建设部推行以工程量清单计价为主的工程造价改革,引入竞争机制,使工程造价真实反映了市场供求情况,反映企业实际消耗和工作效率,使实力强、管理素质高、信誉好、效益好的企业具有更强的竞争力,从而实现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了工程建设的效益,维护各方合法权益,推动社会生产力的不断提高。

一、加强工程合同类型的选择和合同条款的约定

按照我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对建设工程合同类型划分为固定总价合同、固定单价合同及可调价格合同。

选择不同类型的合同会对工程造价产生直接的影响,因此,签订合同时要谨慎选择合同的类型。固定总价合同适用规模小、工期较短、设计图纸全、不可预见因素少的项目,这样业主承担的风险较小,承包方也能接受。固定单价合同适用于工期较短、核定合同价格时,工程数量难以确定的工程建设项目,承包方承担了工程单价风险,业主方承担了工程数量的风险,这类合同签订的关键在于双方对单价和工程量计量方法的确认。如果项目的工期长、技术要求较高,无法精确计算工程量,为避免业主方或承包方中的某一方承担较大的风险,可综合考虑选择可调价格合同。在合同类型选择时,业主单位拥有主动权,因此,业主单位应当综合考虑项目的各种因素以降低自身风险,并考虑承包商的承受能力,确定双方都能接受的合同类型。

同时,合同签定得越详细越好,尤其是承包工程的工作内容需要详细描述清楚,并尽量考虑施工中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能事先预料和想到的问题,都要在合同中明确,减少扯皮现象。合同文字要严密,一个条款不能做出两种解释,条款要尽量使用定量语言。合同价款的调整要明确规定。对于已确定的合同价款,是否还可以调整,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调整,如何调整,都要明确。工程量的计算方法,需要描述严密,不得含糊,例如,合同约定按面积结算,是按图纸尺寸计算的面积,还是实际施工的面积,是展开面积,还是投影面积都需要明确。合同签定前,甲乙双方要反复推敲,认真仔细琢磨,不可盲目签定。合同签定前交有关管理部门进行审查,必要时进行公证,以保证合同合理合法,保证双方权益条款的完备和内容的严谨,有利于杜绝各种条款不全、不真实、不合法的合同生效,有效的减少合同纠纷,避免合同违约。实践证明,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一定要加强合同管理,及时纠正合同中存在的问题,保证合同的全面履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

三、加强合同中工程造价支付条款的具体约定

工程造价支付条款,涉及预付款、工程款、工程变更款、竣工结算款的具体约定。这是在签定工程合同时必须明确的内容。

1.预付款可以分为预付备料款和预付工程款两种形式。工程中大部分是以预付备料款形式支付的。在合同中,应明确发包人支付预付款的比例和支付时间。预付款的比例,视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一般在30 %之内,目前以10%较为常见。在合同中,应特别约定不能按时支付预付款的违约责任和处理方式。由于目前的建筑市场基本是买方市场,承包人处于相对劣势,很多承包人提出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及处理方式不能在合同中明确,使承包人在工程管理中处于不利的位置,也直接影响了工程的顺利进行。同时,合同中应明确规定预付款的扣回方式和扣回比例,这一点也是许多工程合同忽视的问题。

2.明确工程款的支付方式,这是控制工程造价的一个主要因素。工程款的支付,可以采用定期(按月)结算和按形象进度结算这两种方式。具体采用何种方式,必须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从工程实践来看,采用按月支付工程款较好。即每月结算一次工程款、竣工后清算的办法。根据工程进度,以已完分部分项工程这一假定的建筑产品为对象,按月结算。采用这种方式,承包人可以较准确地计算已完分部分项工程量,对已完工程进行验收和考核月度成本情况,干多少活,拿多少钱,使工程价款收入符合其完工进度,生产耗费能得到及时合理地补偿,有利于企业的资金周转。同时,有利于发包人对建设资金实行有效控制,根据进度控制分期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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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工程变更是个复杂的问题,也是工程造价难以控制的主要所在。工程变更款的大小多少是直接关系到工程造价能否有效控制在投资限额以内的关键。因此,在工程合同中,应明确约定工程变更款的计量计价方式和依据,哪些工程变更可以计量计价,哪些不能计量计价,工程变更后综合单价的调整方式,技术措施费的调整方式,规费和总承包服务费的调整方式等等。社会上发生的大量工程合同纠纷,主要的争执点就是工程变更问题,而这也是目前工程合同中最薄弱的环节。我国目前使用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上述内容基本没有,已不能完全适应实施工程量清单计价后带来的变化和产生的问题。因此,当承发包双方对工程造价控制和管理缺乏一定的水平和能力,又没有相关资料可参考时,在合同约定时就会“缺位”。在合同管理时,就会产生纠纷。因此,合同中必须对价款调整的范围、程序、计算依据、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材料价格的签发、确认及工程变更款项的具体支付时间、支付方式作出明确约定。

4.竣工结算是指承包人完成工程合同规定的全部施工内容并经竣工验收后,向发包人办理工程造价竣工价款结算的文件,是承包人获得经济效益的关键环节。同时竣工结算也全面反映了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是发包人建设投资的具体体现。因此是承发包双方都高度关注的内容,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办理竣工结算价款依据、时间及方式。如竣工图的要求和份数,有效、合理的现场签证,设计变更,材料认质认价单,工程造价的计价模式,适用的政策法规等等。除此之外在合同中必须约定工程索赔条款,如索赔的依据和程序,索赔的证据,索赔费用的计算方式等等,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纠纷。

四、加强合同中对工程造价变更的管理

工程变更是指在工程项目过程中,对于已有的条件、要求、计划等改变和修改。由于工程项目在技术、过程、管理等方面的复杂性,工程变更往往是不可避免的。工程变更干扰工作流程,可能造成工期延误、成本超支、质量缺陷等问题。因此,全面认识工程变更的类型、原因及后果,加强工程变更的管理,对于工程项目的有序进行和预期目标的顺利实现是十分重要的。

工程变更涉及到设计变更通知书、现场签证记录、签证记工单等资料,这些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及实效性是反映工程变更的重要依据。因此,在合同中应对工程变更的发生作出明确的界定,对变更后工程造价的计量计价作出明确的约定。

1.工程合同应约定工程变更必须真实,即发生了非承包人原因的原设计或原招标文件中所没有的工程内容。在工程变更的管理中要有资料确切的反映变更内容的部位和范围,并具体说明这些变更是由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所提出的。

2.工程变更的有效性是指在合同中必须明确工程变更资料的会签程序,只有完全符合会签手续的工程变更资料才是有效的。由于大部分工程变更都涉及到工程造价的增加,因此,在合同中应明确规定工程变更必须有造价人员的签字。而目前大部分工程合同中没有约定谁有签字权,谁没有签字权,更没有约定造价人员的签字权,这是很容易使工程造价失控的。工程造价的确定和计算,是一个很专业的技术工作。对工程变更的内容,造价人员应预先进行测算和分析,当分析结果发现工程造价增长较大时,造价人员应及时向发包人反映,取消变更或者找出替代方案,以控制工程造价的增加。只有合同中对工程变更资料的有效性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后,在施工过程中合同管理才是有据可行的,才能避免“干了再算”的被动管理现象的发生。

3.工程合同应约定工程变更资料办理的时间限制程序和违约责任,即变更资料的时效性。工程建设是一个期间很长的过程,施工的内容也复杂多样。工程变更均要进行及时的签证工作,以达到预期的目标。

五、加强合同中工程造价的风险管理

采用固定单价合同的工程项目,主要是综合单价的确定。按照规范规定,综合单价包含了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和利润,并考虑风险因素。在构成综合单价的各个要素中,主要是材料价格起决定性的作用。因此控制工程造价的风险,在很大程度上是控制材料价格的风险。因此,在合同中应明确材料价格的风险管理办法。

目前大部分工程合同中都约定了综合单价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不进行调整,即材料价格也不能调整。但当市场材料上涨波动很大时,承包人就不能完全靠自身力量来承担材料价格上涨的风险,不调整将使承包人面临亏损较大的危险,反过来也会影响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按工程项目管理的原则,此时采用风险分担的办法,保证项目顺利实施。

因此,在合同中应约定材料价格变化时的调整方式,在一定范围内不予调整,将其视为是承包人应承担的风险。在此范围外应调整,将其视为是发包人的风险。这样约定有利于承包人认真考虑投标报价,中标后及时采取备料措施,加强施工中的材料管理工作。这样做也基本反映了市场变化的情况,使最终竣工结算的工程造价真实合理。

有些时候发包人为避免承包人对材料设备价格的高报冒算,由其提供主要的建筑材料,承包人必须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甲供材料的方式、品种、数量和相应的责任承担条款。对承包人自购材料的情况,发包人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需对材料“认质认价”,并规定“认质认价”的程序和方法,认质认价表的会签制度。

五、结束语

施工合同的管理是一门精细的科学,需要造价人员掌握有关设计、施工、定额、材料、法律等大量相关知识,同时需要足够的精力、责任心和耐心,才能处理好计价、变更、索赔等问题,合理确定工程造价和有效控制工程投资,维护合同双方的合法利益。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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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任亮.浅谈建设工程造价的控制之施工阶段的造价控制[J].建材与装饰,上旬,2011.

论文作者:邓晓明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5年17期供稿

论文发表时间:2015/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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