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职业道德_为人民服务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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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在现代社会,职业道德是一种高度社会化的角色道德。它不仅是社会道德系统中的一个有特色的、新兴的分支,而且是一个较有代表性、起中坚作用的道德层面。它具有道德的时代特征,是现实社会的主体道德;它具有社会公共性和示范性,是一种实践化的道德。

集中凝结着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历史观和价值观的“为人民服务”五个大字,既是中国共产党的一贯宗旨,也是党领导下社会主义国家的主导价值观念,是各项社会主义事业的共同实质和价值导向。社会主义职业道德的灵魂,就是为人民服务。因此,抓好职业道德建设,对于开创我国经济转型时期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新局面,具有关键性的意义。

本报已在2月5日发表了《论社会公德》一文,今天又刊出《论职业道德》,还将发表《论家庭伦理道德》。这一组“道德三论”,力图从理论上较为深入地探讨这三种不同类型又都直接关系社会稳定进步的道德,推动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的深入发展。

加强职业道德,同倡导良好的社会公德一样,是我们建设社会主义道德文明的必经之路。目前,不少领导部门和社会团体、新闻媒介及有识之士,以此为重点和突破口,致力于整个社会道德和精神文明的振兴,并立即得到广大群众的支持和响应。事实证明,抓好职业道德建设,对于开创我国经济转型期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新局面,具有关键性的意义。

职业道德——高度社会化的角色道德

做“官”有“官德”,治学有“学德”,执教有“师德”,行医有“医德”,从艺有“艺德”,经商有“商德”。各行各业都有与本行业和岗位的社会地位、功能、权利和义务相一致的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并要求每个从业者遵守奉行之。这就是职业道德。职业道德是与人的职业角色和职业行为相联系的一种高度社会化的角色道德。

职业是伴随劳动分工的深化而产生和发展起来的。职业分工是一种由生产力所决定的生产关系和社会组织形式,并且主要是一种经济型和专业技术型的社会分工。其目的,是通过专业化来提高效率,创造和实现更全面的社会效益,以满足经济、政治、文化发展的需要。我们如今生活在一个普遍职业化分工的时代。所谓“职业化”主要有两个特征:一是社会职能专业化;二是成为个人生活的正式来源。这两点表明:职业的本质,是社会职能专业化和人的角色社会化的统一。

从社会整体角度看,无论生产劳动还是管理和生活服务,也无论政府部长还是勤杂工,都承担着一定的社会职能,而且这种职能是社会不可缺少的。国家社会不仅事事要有人做,而且专事要有专人做。“专人做专事”是职业的第一个特征。从人的个体角度看,每个从业就职者的岗位,都是个人在社会分工中所获得和扮演的一个公共角色。在现阶段,就业不仅意味着有了一个社会承认的正式身份,能够履行社会的职能;而且还意味着以此获得生活来源,掌握了一个主要的谋生手段。所以在主观上,“干活吃饭,挣钱养家”还不能不成为多数人就业的主要动机,客观上也是职业的一个基本事实和特征。

道德是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种价值体系。它的作用就在于通过确立和执行一定的行为规范,保持人的行为与社会秩序的合理、稳定,并引导人和社会的健康发展。虽然,职业的性质主要在于经济和专业技术方面,但不等于就业者只要履行专业技术职能、完成其效益指标就行了。作为一种生产关系和社会组织形式,职业本身就包含一定道德的基础和根据,所以它与道德之间有着不可分割的内在联系。一般地说,凡是有人群和社会活动的地方就会有道德,不是这样的道德就是那样的道德,职业自然不例外;特殊地说,职业还由于它所固有的社会性质和地位,决定了必然要在道德上有自己的特殊要求。

所谓职业所固有的社会性质和地位,简单地说,主要是指职业和职务集中地体现着社会关系的三大要素——责、权、利。第一,每种职业都意味着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即职责。职责只与人的职业角色相联系,而不同于人生其他角色的责任。例如,发挥本职业和岗位的职能、保持职业目标、完成岗位任务的责任,遵守职业规则程序、承担职权范围内社会后果的责任,实现和保持本岗位、本职业与其他岗位、其他职业有序合作的责任等。这些责任是职业产生和存在的基础,是社会职能的具体化,其中就包括一定的社会道德职能和责任。第二,每种职业都意味着享有一定的社会权力,即职权。职权不论大小都来自于社会,是社会整体和公共权力的一部分,如使用、操作、管理或支配某些社会资源的权力,履行职责时要求他人予以尊重和合作的权力,通过职务报偿分享社会财富的权力等。在如何承担和行使职业权力上,也必然更多地联系着社会的公共道德。第三,每种职业都体现和处理着一定的利益关系。在实现了职业分工的社会里,职业劳动是为社会创造经济、政治、文化效益的主要渠道,同时也是个人生活资料的主要来源。因此,职业是社会整体或国家利益、职业服务对象的公众利益、行业集体利益和从业者个人利益等几柱本利益的交汇点、结合部。如何处理好它们之间的关系,不仅是职业的责任和权力之所在,也是职业内在的道德内容。

归根到底,职业道德是以“责、权、利”的统一为基础,以协调个人、集体与社会的关系为核心的职业行为准则和规范系统。这是所有职业道德的共同本质。它与职业的社会地位、分工职能、职业技能、职业效益等一道,共同构成完整的职业生命。不仅如此,职业道德还渗透于、表现于职业的其他方面,对它们起着保证和引导作用。没有相应的道德规范,职业就不可能真正担负起它的社会职能,也就不可能长久存在。因此,职业道德既是职业系统自身的、也是社会的一种必要的生存与发展条件。随着时代的发展,随着社会上具体行业和岗位的划分呈越来越细的趋势,职业道德的内容也越来越丰富,地位越来越重要。如果说近几百年中,伴随着社会工业化的到来人类在道德文明方面有了重大的进步,那么职业道德的兴起和发展正是其中的优秀成果之一。

为人民服务——职业道德的灵魂

职业道德主要是针对职业行为的道德原则和规范,它通过人们的职业活动、职业关系、职业态度、职业作风以及它们的社会效果表现出来。不同职业有不同的道德规范。但无论什么职业的道德,其基本原则都是一致的。也就是说,人的职业行为要与行业和岗位的社会地位、职能、权利和义务相一致,从而保证行业自身的经济效益与社会的整体效益相互促进、相互协调。所以,职业道德必然成为企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实现自身价值的重要标准,起着对外树立行业形象,对内培养和考评人员素质、协调和统一群体风格的作用。

职业道德主要通过人的职业行为和效果得到落实和体现,重在实践。但是,人的行为和实践是受思想观念支配的。合理的科学的职业道德观念并不是孤立自生的,它最终依赖于科学的先进的世界观、历史观、人生价值观的确立和贯彻。

集中凝结着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历史观和价值观的“为人民服务”五个大字,既是中国共产党的一贯宗旨,也是党领导下社会主义国家的主导价值观念,是各项社会主义事业的共同实质和价值导向。社会主义职业道德及其观念的灵魂,就是为人民服务,它贯穿于职业道德观念的方方面面。

一般说来,职业道德观念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对职业社会定位的认同及其表现——敬业意识。人们如何看待自己所从事的职业和岗位,是否认同职业所联系的“责、权、利”,是否认同和追求岗位的社会价值,是全部职业道德观念的核心。如果没有任何认同,就不会有尊重和忠实于职业的敬业精神;而认同的方面不同,也会产生不同的敬业态度。因此,历来职业道德建设的首要环节,是从职业认同入手培养敬业意识。例如,西方有些资本家很重视以“感恩意识”教育自己的雇员,强调职业是个人生活的来源,顾客是职工的“衣食父母”,决定着个人的福利和命运;因此要敬业畏业,敬业即是爱己。这种认同,显然是着眼于个人利益,把职业当作谋生手段(在资本家那里则是攫取财富和控制社会的手段)来看待的,“敬”的根据是“畏”,由“知”而“畏”。

社会主义敬业精神的基础,是对于人民群众主人地位的认同和自我认同。我们的各项职业都是为人民服务的,作为就业者的每个公民也都是人民的一员;对于人民群众来说,“为人民服务”本质上是“人民自我服务”,即公民之间通过相互服务来谋求共同的幸福;每个职业岗位上的服务者,在别的岗位面前都是被服务者,这里的职业分工原则上是平等的,没有高低贵籍分,也不存在根本的利害冲突;职业分工的根本意义,在于人民有组织地自己做自己的事业。因此,在人的发展与事业的发展、实现人生价值的目的与手段之间,是可以、并且应该在职业岗位上统一起来的:敬业即是自爱自强,“敬”的根据是“爱”,由“知”而“爱”。爱祖国爱人民与个人自爱自强的统一,表现在“主人翁意识”和“为人民服务意识”上。这是我们职业观的精髓。

二、职业目标理想的确立及其表现——乐业意识。人们通过职业追求什么样的目标和理想,选择什么样的社会价值和自我价值,是职业道德观念的进一步表现。在职业中有一些东西,如岗位的责任和任务、岗位的固定性、业务技能要求、制度规范约束、效益和利益的比较、乃至职业的社会形象等,都会对人形成一定的压力或挑战。一个人在职业岗位上是否能够做到敬业而安心,取决于他追求什么、能否从中找到人生的意义和乐趣。如果一个人只把谋生致富当做职业追求,那么,他在职业中只不过是一个“挣钱机器”,而不会有更多的人生价值和乐趣。

树立起富有时代精神、健康向上的人生理想和目标,并把它落实到为人民服务的职业岗位上,是确立乐业意识的思想保证。它的前提在于个人与社会之间根本利益的一致、个人发展与社会发展的相互依赖、人的自我价值与社会价值的统一,而不是它们的分离和对立。在共同的理想和目标下,把职业放在“为人民服务”的天平上衡量,凡是能够为社会进步、国家富强、人民幸福做出贡献的职业,都是有价值的、高尚的;个人要寻找发挥才智、创造人生价值的天地,就要重视从人民的利益和需要出发,重视社会的现实条件,并把它变成自己的需要和条件;社会的全面繁荣和发展,最终也是个人自由全面发展的保证,因而个人为此出一定的代价是值得的;在职业中,只有诚实的劳动和创造,才是人生光荣境界的标志,而贪婪的虚伪和欺诈则是人生的堕落与渺小;敢于应付职业上的困难和挑战,并能够战胜它、超越它,而不被它所压倒,也是发现和创造人生价值的成功与乐趣所在……。总之,社会主义的敬业乐业精神,包括高度的职业责任感和权力感,高尚的职业尊严感和荣誉感,目标明确的事业心和成就感,以及实事求是、艰苦奋斗的职业信念、信心等,并通过守规、勤业和精业的职业态度和职业行为表现出来。

三、对职业规则的信奉及其表现——职业规范意识。职业规则包括经济的、行政管理的、业务技术的,也包括道德等各方面的行为规定,通常表现为必要的规章制度和程序等。它们大体上来自职业活动的方式、条件、特点和目的,服从于职业适应外部环境、履行职能和内部自我发展的需要。职业规则是维系职业和岗位生命的自我保证,不是任何人的随便意志。对于每个从业者来说,是否能够充分理解、正确执行这些规则,不仅表明他是否具备基本的职业素质,也直接反映出他的职业道德水平。具有高度自觉的职业规范意识,意味着不仅能充分认识和正确执行既定的规则,而且能积极地发展和完善合理的规则,以更好地为人民服务。这是职业活动不断从必然走向自由的一种境界。

四、对职业价值的追求及其表现——勤业精业意识。一般地说,职业有多方面的价值:对于社会,它不仅有实现各种职能、创造效益的价值,也有组织社会结构、稳定社会秩序等价值;对于个人,它既有谋生的价值,又有学习和锻炼的价值,既可以创造服务与贡献的社会价值,也可以实现人生塑造的自我价值,等等。总之,职业的价值并不是单一的,职业道德的意义也不可简单化看待。人们的职业道德内容越丰富、水平越高,在职业上所能实现的价值也就越大、越丰富。但是,无论追求什么样的价值,都只能以实现职业的职能和效益为前提。只有职业本身的存在和发展有保证,才能为实现更多的价值提供保证;本职工作做得越好,其他追求的实现也越有机会和条件。所以,勤业精业与通过职业实现人生价值之间,并不冲突,相反倒是相辅相成的。勤业表现为忠于职守、认真负责、执行规则、坚持不懈,它是实现职业最基本价值的保证;精业表现为本职工作的业务纯熟、精益求精、不断改进,它是实现职业最高效益的价值追求。对于具有为人民服务精神的人来说,勤业精业是自然而然的。越是懂得什么是人生的价值、怎样才能实现人生价值的人,越是自觉地勤业精业。

立足现实加强职业道德建设

加强职业道德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深刻地存在于现实之中。这里所说的“现实”指两个方面:一是社会上职业道德的现状;二是职业道德在整个社会道德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

当前,我国职业道德的状况,有很多让人欣慰的进步,也有不少令人担忧之处。例如,干部队伍中的政风不正:以权谋私、权钱交易、贪污受贿、铺张挥霍、弄虚作假和渎职犯罪等;一些部门的行业不正之风:管理者乱摊派乱收费、徇私舞弊,有的执法者做人情交易、贪赃卖法,有的医院收红包,有的大众媒介搞有偿新闻,有的地方部门搞保护主义;不少人职业道德意识薄弱:缺乏敬业精神,服务意识差,业务不求上进,行为不守职规,只求少干多挣,不讲服务质量;社会上职业秩序混乱,一些反社会、反道德的行当,如造假贩假、走私贩毒、卖淫设赌、装神弄鬼等,也趁机滋生或重来,甚至成了“职业”。这些令人深恶痛绝的丑恶现象,不仅是对职业和职业道德的公然践踏,也以它们散发出来的腐朽气息败坏着整个社会的道德风气。

当然,这些腐朽的现象仅仅是我们社会现实的一个方面,不是本质和主流。仅就职业道德的情况来看,(这里无须列举新时期涌现的大量新气象、先进人物和事迹)我国绝大多数干部和群众的职业态度是端正的,职业表现是良好的。没有他们在各自岗位上克尽职守、兢兢业业、默默无闻、艰苦奋斗的劳动和创造,就不可能取得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和社会发展如此巨大的成就。这是无可否认的事实。而且,举国上下对于当前道德状况的高度重视,敢于揭露问题,为加强和改进社会道德包括职业道德所发出的强烈呼吁,所采取的实际行动、对策及其效果等,也进一步表明我们的道德基础是坚固的,发展方向和主导趋势是上升和进步的。综合正反两方面的情况,我们不仅要看到问题的严重、挑战的严峻,更要注意总结经验教训,加深对职业道德的特点、规律及其意义的认识,从而提出更有力度的理论和对策。

从总结经验的角度看,有些传统观念需要改变,对职业道德要加以重新认识。应当看到,在我们的道德文明中,职业道德具有特殊重要的地位和作用。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在现代社会,职业道德不仅是一个有特色的、新兴的分支,而且是一个较有代表性、起中坚作用或者说主导型的道德层面。

首先,它具有道德的时代特征。各种分工的职业化,是现实社会的一个重要趋势和特征。职业道德正是因此而兴的。以往我们对职业道德的理解,多只注意它是“道德”,因而常常着重从个人修身、人际关系等普通伦理的角度,把它当做一般的道德,不注意“职业”的特殊性,这方面的道德教育,也仅凭“师傅传带”之类的方式自发进行,而较少有专业系统性。这样,便造成了职业道德建设上长期的“观念不到位”和“重点不到位”。细察上面举的职业不道德现象,其中不正有职业不明(如官商不分)、角色颠倒(服务者与对象)、责权脱节(工效与报酬)等等的影子吗?应该说,今天的职业道德落后和薄弱状况,也是过去受传统观念局限的后果。

其次,职业道德是现实社会的主体道德。职业角色是一种群体角色,职业道德是一种群体道德。职业群体的社会化程度高于个人、家庭和其他小型群体;业人员的范围广、多层次,而且活动系统性强,其影响力大而持久;事实上是职业群体在从各个方面主导着现实社会生活。从这一点看,职业群体的道德也不能不在总体上成为全社会的主导道德。不了解这一点,就不可能理解职业道德的重要地位。

再次,职业道德的内容具有社会公共性和示范性。职业道德虽然都是针对职业特点建立的,各有侧重,但它们所依据的却是国家与社会公认的、共同的道德观念和理想。职业道德的共同原则和基本精神具有社会普遍性,并且由于职业行为都具有公共性(有的是直接面对公众,有的则是以其最终产品或服务间接地面对公众),因而职业道德具有公共示范性。一种可以面对公众的道德行为,本身就含有“当前社会认可的道德是怎样的”示范意义。如果说,社会公德是指人们在公共事务、公共行为、公众角色和公众关系上的道德,那么就应该说,职业道德实质上是一种社会公德,只不过它是通过定向化、专业化而变得更加具体、更加深化了,因而是高层次的、具有示范性的社会公德样式。实际上,职业道德的加强和改善,将会对改进整个社会道德、特别是社会公德面貌,起到关键性的带动作用。

最后,职业道德是一种实践化的道德。职业道德为道德的理论与实践、理想与现实相结合提供了一种有效的具体形态。由于职业的特点,职业道德的范围比较确定,制定和执行规则的标准具体充实,效果也易于检验;并且在道德领域中,它是最能够与经济体制、法制建设直接联系、相互配套的一个层面。所以,从职业道德入手加强道德建设,对我们来说不仅是重要的和紧迫的,也是可行性较高、大有潜力的。有理由相信,随着我国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得以建立和完善、民主和法制建设得以不断加强的同时,经过坚持不懈的努力,职业道德也一定会在现有的基础上大大推进一步,出现一个崭新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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