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企业产权结构及其对资源配置效率的影响_配置效率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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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对乡镇企业由于其极为特殊的产权结构所形成的三位一体的企业目标进行了初步的分析,并依据修正后的新古典模型对非私有产权对企业资源配置效率影响的程度作出了简单的测定,说明了在政府、社区、企业共同界定产权边界的情况下,此间的交易费用对企业资源配置及配置效率的基本影响模式,提出了分析中国乡镇企业资源配置问题的一个说明性模型。

一、政府、社区、企业目标的三位一体与企业要素组合

市场形成的基础在于市场活动主体之间的产权界线是否清楚。没有清楚的财产界线,市场的发育便难以形成完整、明确的行为规则;同时,企业(市场活动主体之一)产权界线的不清晰也使企业无法在真正的市场空间活动。目前,我国乡镇企业的产权边界是在与社区、政府的交易之中而划定的,企业经营所必需的要素(土地、劳动力、资本)都需要由社区政府来提供,政府则参与企业净剩余的分割,同时分割企业的决策空间,在这笔对等的交易中,要素的获得方式成为产权边界确定的先决条件。这种制度设计对企业而言,源于其为实现资源最佳配置而寻求廉价资源的动机。通过与政府的交易来获得的生产要素,一是支付价格极低,不仅低于目前我国资源结构所决定的价格,而且低于非组织化市场价格;二是使企业节约从不完善市场组织生产资源的交易费用。政府在这里一定程度上替代了市场的不足,因而,这种制度自然会对要素市场的发育产生影响。企业通过与政府的交易实现了要素组合,但也划定了企业的产权空间,这种由企业与政府共同界定产权的方式在相当程度上抑制了市场的发育,从而使得整个社会无法通过完整市场作用来纠正错位的资源配置格局。

实际上政府与社区参与企业产权界定的事实本身正是不完全市场的结果。而政府与社区的介入又加剧了市场的不完全性。正是由于市场功能的不健全,所以企业必需寻得政府、社区的支持,才能正常的实施生产经营活动,这样的产权基础改变了企业的目标择定,并相应地影响了企业获得生产资源所支付的费用结构。

本部分我们在考虑到产权制度的条件下,修改了新古典模型单一利润目标的假定,分析在多元目标影响下,企业获得的要素价格发生变异的过程,并相应提出了在新的价格变量条件下验证企业配置效率的基本模型。

1.政府、社区、企业目标的三位一体

我们曾对社区政府创办企业及企业家创办企业的动机进行了极好的描述:创造就业、增加收入几乎无一例外地列为企业诸项目标之先(周其仁,1990年)。企业作为一种节约交易费用的组织形式,在充分竞争的市场条件下,是以利润最大化作为其首要的也是唯一的目标的。而中国的乡镇企业的创办者及经营者们将就业增加和社区收入增加列为企业的首要目标,这不能不说是中国乡镇企业所独有的特征。

由于市场发育不完善,中国的社区、政府在现代化过程中扮演着极为重要的角色,社区就业的增加、收入的提高都是基层政府需要承担的责任,同时,由于税源不充分,普遍收入水平过低,区、乡政府所需社会福利支付无法从低水平的财政收入中获得。在这种背景下所孕育的企业组织必将成为完成和实现社区、政府目标的一个重要承担者。明白了这一点,我们便不难理解由大量基层政府来创办企业的要旨所在了。

因此就目前生存于乡土环境的乡镇企业而言,企业目标便不再仅是单纯的利润最大化了。社区增加收入,扩大就业及政府扩张财政能力,甚至政府官员的个人目标都会通过政府与企业之间的交易而迭加为企业目标。换言之,社区收入与就业目标、政府财政目标和企业目标的三位一体是在企业与政府之间的交易中进行而最终得以实现的。企业目标的多元化,必然使得我们模型的性质有别于以单一利润目标为其设定前提的标准新古典模型。

由于市场发育的不完全,企业创办之初所需要的各种要素,都需要政府出面依据政府权力来为其组织。从劳动力的选用、土地的征用到信贷资本的取得,甚至与工商、税收等部门的交涉都极不确定,且对新兴的企业家而言是极为陌生的外部世界,企业必需依靠政府的保护才有可能得以生存。抽去政府的权威,仅是传统社会的许多陋习就足以将一个刚刚诞生于世的企业砸得粉碎。

在目前我国现实的乡土环境中,政府实际上在极大程度上充当着企业保护神的角色,一定程度上补充着不完善市场所无法企及的诸多作用和功能。

在这样的背景下,企业与政府实际上是进行了一种交易,尽管这项交易并未以具有法律效力的正规合约的形式出现。这项交易包括两方面:一方面政府依据其政府的权力为企业提供各种有形、无形的服务,包括资源的组合、企业权益的保护、与其他政府部门的交涉等等;另一方面,企业将在一定程度承担社区政府的功能,实现社区政府所需要实现的目标,并且企业还需在一定程度上以割让一部分净收益和企业产权为代价。这项交易虽然带来了企业效益的损失,但企业损失的效率并非不是不可以补偿的。这种补偿有二:一是交易本身大大节约了企业直接参与不完善市场的交易费用,减少了许多创办和经营的困难;二是可以获得许多非货币化资本与制度性货币市场上的低价资本。

这项交易的最终结果便是:企业的产权界定极为模糊不清,并萌生出政府、社区、企业三位一体的多重目标,使企业在尽量追寻利润最大化的同时必须保持就业的增加和社区人均收入的增长,以及政府财政需求的满足。换言之,企业目标的三位一体化是在这项交易中最终完成的。

表1对这项交易的具体内容进行了大致的描述。我们将政府提供给企业的帮助作为企业利用传统的社会资源而获得的一项收益,列于表中A栏,B栏是企业为获得A栏的收益所需支付的成本,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是企业产权的分割及企业决策空间的让渡;二是与乡(镇)村政府的利润分享。企业所得的净收益部分,实质是通过尽量多地获得廉价的资本要素,实现利润最大化与就业增长的双重目标。

表1“企业——政府”交易平衡表式

A.企业从政府得到的收益

(1)县及县以上政府机构和乡(镇)、村政府的分配,占全部原材的37.3%。

(2)创办企业时,所占用土地平均23.97亩,

a.由乡(镇)、村政府划拨9.89亩,占41.26%;

b.由县和县以上政府征地2.15亩,占8.97%;

c.无偿占用,经主管部门批准4.82亩,占20.1%。

(3)工人由乡村干部安排而进厂的占40.5%。

(4)企业创办时劳动力进厂由乡(镇)、村政府统一分配,企业无权否决

占49%;企业提出条件,由乡(镇)、村政府机构招聘,企业有否决权占

17%。

(5)在企业创办投资中,社队集体积累约占28.17%。

(6)在创办投资中,银行贷款的获得主要是靠,

a.乡(镇)、村有一定的财产作为担保占17%。

b.干部出面担保占11%。

c.政府机关担保占20.5%。

(7)自1978年以来,用于投资或更新改造的资金总额中,主要来源为乡

(镇)、村政府可无偿使用的拨款的企业占样本企业的4.2%。

B.企业对政府的支付

(1) 乡(镇)村党政机构,给企业下达年度产值利润指标的占全部样本企

业的99.5%。

(2) 厂长(经理)职务是由乡(镇)村党委任命的企业占样本企业的75%;

(3) 样本企业上交乡(镇)村政府的利润,1984年占税后利润的10.52%,

1985年占10.84%,1986年占25%。

(4) 样本企业13项重要经营事项决定权的分布。

a.样本企业完全由“区乡政府决策”的部分占据企业经营空间的33%。

b.“由企业独立决策”占34%。

c.“政府和企业共同决策”占33%。

企业净收益

(1) 获得更多廉价资本,逼近资源的最优配置,实现第一重目标。

(2) 通过资本扩张,增加就业,实现第二重目标。

企业从政府所得的这些“收益”,主要包括土地的使用、原材料的配给、劳动力的组织、初始投资的获得、信贷的担保等,这些“收益”实际上都是企业创办、经营所必需的基本的要素组合,这些要素在企业中的组合,当存在有形市场条件下,企业通过价格支付便可以从市场中直接获得;而在没有这种明面市场的时候,企业无法通过价格支付来获得企业经营所必需的资源,只有通过无法明码标价的无形市场上的这种交易来获得必需的要素组合。如上所述,我们不难断言,企业配置效益的损失,是制度设计本身的问题。

企业在这项交易中得到了其所需的要素组合,政府却从这个无形市场上获得一笔收益,利润分割可以提高社区福利水平,企业产权分割可使社区目标、政府目标得以实现。

2.交易的性质与交易费用的特征

企业与政府交易终了,政府和社区的发展目标便成为企业目标的一部分。由于不同的区域环境形成不同的企业—政府的交易形式,加之一些基层政府直接投资与企业资本混合,要对企业三元目标的一体化程度及实现方式进行实证分析和验证尚有着诸多限制和困难。这里我们根据不同的政府在企业中的产权比率及政府在企业决策空间中的权重,分析由于三元目标的存在,不同样本企业组别间交易的不同性质。正是这些交易的性质的差别,导致企业支付交易费用的不同方式。我们以政府在企业决策空间的权重作为主要分类指标,借以考察不同性质的交易特征。

表2刻画了按政府在决策空间中的决策权重比率分类的样本企业组别的特征。从下表我们可以看到:政府在创办投资中比率最高的组别,上交政府收入占利润总额的比率相应最高,但其所利用的政府信用和银行信用占总负债的比率却最低,其人均资产规模也最低,而在这个组别内政府在企业决策空间中的权重比率也是相对较低的(>20~≤30),而政府在企业决策空间中权重比率相对较高的组别(>40~≤50),其人均资产规模为最大,平均年龄也相对较小(119.17个月),政府与银行信用占总负债的比率却高达51.17%,其上交政府收入占利润总额的比率最低,政府在创办投资中的比率也相对较低。

表2按政府在企业决策空间中的权重比率①分类 %,万元/人、月

政府决策人均资产 平均年龄 政府与银行信 上交政府占 创办投资中②

权重比率规模用占总负债利润总额政府产权比率

≤200.3462

122.546.12

33.5836.61

>20~≤30 0.2691

138.36

29.47

44.6448.02

>30~≤40 0.3318

140.04

38.48

36.5037.02

>40~≤50 0.5939 199.1751.17

32.1632.95

≥500.5780

114.71

48.41

34.1832.23

注:①企业的决策空间包括13项日常经营决策,参见《乡镇企业信用的制度基础》,政府决策权重比率的计算,凡由政府决策的项目计1,由政府与企业共同决策的项目计1/2,二者之和除以13得出政府决策权重比率。

②创办投资中政府产权比率的计算:县和县以上政府拨款+社队集体积累/创办总投资。

*这里包含的假定是平均看来企业与政府共同决策中,企业与政府的谈判地位是均等的,各占50%的权重。这个假定对个体企业而言可能是不真实的,但就统计规律而言却是真实的。值得一提的是,这里忽略了不同决策项目自身重要性程度的度量,因为不同重要性(这里的重要性实质便是与产权的密切程度如何)可能影响着企业与政府之间的决策方式,同时,由于样本组别偏小,还无法消除行业特征所带来的影响,这里仅能作为一种大致的描述。

从表2的刻画中我们可大致梳理出两条线索:

首先,政府与银行信用利用程度的高低,一定程度可作为企业与政府交易程度的度量,即是说企业所得的银行信用及政府信用的多少,可能在相当程度上包含着政府的努力,这是政府与企业交易中的一项重要内容。表2提供的数据表明:企业获得由政府帮助提供的政府信用及银行信用越多,企业决策空间也相应的较大比例地割让与政府,即政府在决策空间的权重越高,同时利润上交的比率也较低,企业获得廉价资本这项收益是以企业割让决策空间及利润上交为代价的。同时,越是“年轻的企业”,获得政府及银行信用也越多,自然其人均资产规模也越大,其决策空间割让的部分也越多。

其次,上交政府占利润总额的比率,以政府在企业中的直接投资比率为依据的,直接投资比率越高,上交比率越高。企业获得直接投资“收益”,是以较多的上交比率为代价的,而非以高比率的决策空间为代价。政府有形的支付要求有形的收益,而无形的支付却只要求无形的收益,政府在与企业的交易行为中应该被认为是合乎理性的。

高的政府信用及银行信用比率与高的政府决策权重比率相对应,二者都是企业与政府之间交易的内容,他们都直接或间接将社区或政府的目标内化为企业的目标,由于这项交易在不同政府与企业之间程度有所差别,因此社区、政府目标的一体化对配置效率的影响程度便会有差异。

联系到企业的经营实绩我们可以更深入地观测到不同交易的性质及其交易费用的特征。

表3中第二组别政府对企业决策的影响处于较低水平,资金利润率处于中等水平,但利润上交比率却是所有组别中最高的,而同时其银行信用在全部组别中占总负债的比率最低,而相应的政府信用却是最高的。

第三组别的企业,即政府的控制权重处于中间水平其资金利润率为最高,但其银行信用及政府信用占总负债的比率在组别中都处于较低的水平,其利润上交比率在整个组别中处于第二位。

第四、五两个组别处于政府权重最高的地位,其利润率水平最低,而利润上交比率也相对较低,在这两个组别中银行信用占负债比率却是最高的,第五组同时具有最低的政府信用占总负债的比率。

表3按政府在企业决策空间中不同权重分类的企业利润率(1985)

权重比率企业资金 利润上交比率 银行信用占 政府信用占

利润率 全部负债比率总负债比率

≤20 0.21030.3301 0.37640.0600

>20~≤30

0.20110.4445 0.16160.1076

>30~≤40

0.26070.3608 0.31990.0601

>40~≤50

0.14370.3028 0.41240.0843

>50 0.17460.3160 0.44330.0536

以上描述说明:在政府与企业之间的交易中,企业对政府的“支付”是依据所得“收益”的内容不同而采取不同的支付方式,不同的支付方式对企业的利润水平产生不同影响。

政府直接信用比率较高,企业银行信用比率相对较低时,企业直接上交利润比率较高,而企业决策空间交割的比例相应较低,企业利润率处于中等水平,如第二组别。换言之,企业获得越多的政府直接信用,企业将需要支付的是直接的利润上交而非决策空间的交割,同时企业获得的利润率处于中等水平。相反银行信用获得较多的企业,则需分割较多的决策空间作为代价,而上交利润的比例却相对较小,但这类别企业利润率处于较低的水平(如第四、五组别)。企业利润率水平最高的组别是政府在企业决策空间的权重处于中间的类别,这个组别的特征是银行信用、政府信用在总负债中的比率都相对较低,但其利润上交则处于较高的水平(如第三组别)。

仅就企业获得廉价资本资源一项我们可以看出企业与政府之间交易的一些特征。企业决策空间的交割与企业利润的上交两者在一定程度上是可以代替的,并不绝对依据交易内容而准确地予以确定。因为在进行这些交易活动的都是背后拥有不同资源,具有各种社会身份的主体,交易的最后成功实际受到许多复杂因素的影响,企业对所得“收益”具体的支付方式并非一成不变的,它将受到社区中不同行为方式,不同政治权力结构,及交易者在社区中的身份、地位等等的影响,这可能使交易最后形成的格局产生一些变异。即在政府与企业之间的交易中,“收益”与“支付”并不是绝对地一一对应的关系,决策空间的交割与企业利润上交这两种支付,实际上在一定程度上是可以替代的,并且企业与政府交易中两种支付方式是同样并存的,只是相对于不同的交易内容而言,两种支付方式在程度上有所差异而已。

二、模型的矫正及配置效率的验证

考虑到要素组合中及企业目标形成中交易费用的存在,要素利用的边界在于:一是取决于社会资源结构,即社会在目前技术水平条件下最大的可能供给水平;二是取决于企业与政府之间的交易方式,即企业所实际支付的交易费用大小;三是取决于要素的边际生产率曲线。根据这三条规则,我们可以重新修改模型的验证条件,即相对于一定的边际生产率水平,企业实现资源最优配置的条件可以修订为:要素价格+交易费用=要素边际生产率。

这里的交易费用包括企业的两项支付:一是企业决策空间的交割;二是企业与政府之间的利润分享。由于前者难以货币化的形式进行度量,这对我们直接验证在交易费用存在的情况下企业的配置效率带来了技术上无法克服的困难,我们只能通过间接的方法,绕过技术上的困难,对企业的配置效率状况进行分析。

在这里我们假定劳动力要素的利用并不承担交易费用,而全部的交易费用都由资本要素承担。由此,我们提出在新的资源配置条件下,对样本企业配置效率的两个假定进行验证,即:第一,资本利用过度;第二,劳动力资源利用相对不充分。这里我们验证第一个假定。首先我们设定一虚拟的资本价格,即如果我们以各分类比率的平均数作为权重乘以各自组别资本要素的市场价格,作为其加权资本价格,我们得到表4。

表4 加权资本价格及资本边际生产率

分类比率加权资本价格资本边际生产率

≤20 0.236 0.3739

>20~≤300.5075 0.4171

30~≤400.6335 0.4054

40~≤500.891 0.3105

>501.085 0.3648

表4说明两点:(1)加权资本价格随政府在决策空间中的权重比率增加而增加;(2)加权资本价格除第一个组别外,其余均已超过资本边际生产率。表明多数样本企业资本要素已过量使用,超过了有效配置的边界。即如果考虑到“政府在决策空间的权重”,这笔交易费用的支付、资本的使用,就并不是有效的。

表5 资本边际生产率与资本费用的比较

19841987

1990

资本价格 0.060.08

0.17

每单位非自有

资本上交利润 0.370.43

0.37

资本边际生产率 0.4769 0.4431 0.4029

平均生产率0.870.67

0.61

注:每单位非自有资本包括:行社贷款、部门借款、外来投资、向别的企业借款、厂外集资。

每单位非自有资金上交利润的计算是去掉1%的最大值后的平均数。

企业与政府的利润分享说明了同样的情况。

从表5中我们可以看到,如果考虑到每个单位非自有资本上交乡村政府的利润这笔交易费用,资本费用已接近要素的边际生产率;如果再考虑到资本加权价格,资本的费用已远远超过其边际生产率,甚至已超过其平均生产率。

根据我们进行的验证表明,资本要素的利用,其实际成本已超过边际生产率,而并非投入不足,继续增加资本要素的投入其边际生产率将趋于下降,且其平均生产率水平也将随之而降低。企业盈利能力的分析将进一步证实这一判断。由于配置效率的验证仅是一种静态的观测,企业盈利能力则可以从动态及结果两方面考察企业的效率水平。

在这项新的资源最优配置条件下(考虑交易费用),获得廉价资本最多的企业,并不一定就是资本利润率最高的企业。因为廉价资本资源的获得是在企业与政府之间的交易中完成的,其间交易费用的支付直接影响着企业的经营效率。

在要素价格扭曲的情况下,政府与企业之间交易的存在,即企业交易费用的支付,是对企业尽量多地使用资本实现利润最大化目标的一种制衡。交易费用成为过低的资本市场价格的一种补偿,一定程度抑制着企业无限制地对资本的需求,从这个角度看,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要素市场扭曲对企业配置效率带来的影响。因此,资本市场的供求均衡并不是由市场价格决定,而是由市场价格加上交易费用来共同决定的,尽管交易费用在这里无法进行货币单位的测定,但在政府与企业之间却清楚地知道这个“度”。

这里我们并未涉及劳动力要素的价格。在修改的模型中我们忽略了交易费用对其价格的影响,这并非意味着模型中的劳动力价格变量便是对供求的正常反映。事实上,劳动资源的利用比模型所反映出的情况差距大得多(由于劳动价格上涨过快,缩小了价格与边际生产率之间的差距,如果按供求水平来看,其均衡价格应该与其边际生产率有着更大的差距)。

企业决策空间的分割意味着企业产权的边界从质上发生了变化,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认为是企业产权的让渡,而政府对企业决策空间的介入,则不同程度地将其社区、政府目标一体化为企业目标。利润的分享不过是政府进行直接投资及参与决策的权力对企业经营成果的分享。资本要素的费用直接受到这些因素的影响,而相对于劳动力要素的利用而言,由于政府不同的控制程度影响资本的使用,从而也决定着劳动力要素的利用。

表4中的情况是,政府在企业决策空间的权重比率越高,利用政府及银行信用越多,其资本的边际生产率却相应较低。表明其使用的资本远远地超过其他组别,相应其资本边际生产率与要素价格之差也是最小的;同时这两个组别的劳动力边际生产率也较低,表明其劳动力利用程度也高于其他组别。这两个组别的情况表面看来有些矛盾,因为资本利用得多人均资产规模较高,劳动力应该利用相对较少才是。但是,这正是我国乡镇企业在三元目标的影响下所形成的一个极为重要的特征:即在技术系数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在比较容易获得更多的政府及银行的廉价资本情况下,企业将选择较多资本密集的技术,并且通过从政府交易中得来的廉价资本进行不断的投资扩张,由此实现就业的增加,满足实现社区目标的要求。而其他选择相对技术劳动密集的企业,其劳动力利用的程度不如其充分。在相对资本密集条件下实现就业扩张,这便是企业实现三元目标的道路。

三、简短的评价

本项研究的结果表明:样本企业资源并未达到最优配置,由于交易费用的存在使得资本要素的使用成本超过其边际生产率,其资本利用效率已开始处于下降阶段:劳动力资源利用却相对不充分,工资成本过快增长不仅影响了企业净剩余的增加,同时也歪曲了劳动力资源的供求状况。

应该如何对我国乡镇企业的资源配置道路作出评价?毫无疑问对我国乡镇企业独特的资源配置选择的评价,不能脱离开其特定的制度环境和市场条件。我国乡土社会中企业组织的诞生,本身便是对乡土社会的一个巨大冲击,但是制度的演变和市场的发育需要一个过程。因此,我国乡镇企业独特的资源配置方式便需要放置于特定的环境予以评价。尤其我们需要注意的是,在植入外来的分析工具时,必须考虑到植入工具的假设前提是否与现实相吻合,这一点对于工具的有效性有着决定性的影响。

因此,考虑到我国乡镇企业目前所面临的市场环境和特定的产权基础,我们以为企业在资源配置过程中所丧失的效率不过是一种制度运行效率的渗漏,即是一种制度性的效率损失。通过这样的一条资源配置道路我国乡镇企业虽然获得了极高的增长实绩,并极大地改善了中国农村现有的经济格局,但是这种资源配置方式所带来的配置效率的损失却使这些成效代价十分高昂。

首先,制度上的不经济是这种资源配置方式的代价之一。

我国乡镇企业的资源配置过程中政府的参与直接影响了其配置效率,因为政府不可能替代市场的功能,企业对政府的交易费用支付并未能成为明面的市场费用,而仅是一种私下的交易,它无法灵敏地调节资源的供求,却直接损害了企业的配置效率。对企业而言它是一种多余的支付,对市场而言,在价格管制条件下,只能造成企业资源配置行为的更大偏差。

其次,资源的巨大浪费是这种资源配置道路的代价之二。尽管由于交易费用的约束,能够一定程度抑制资本需求的扩张,但交易费用并未进入企业的会计成本中,对企业而言,企业产品的市场化程度远远高于要素所有者的市场化程度,企业看重的仅是要素的市场价格,这对其成本—效率直接发生影响。在资本市场仍以组织化的资本市场为主的条件下,企业便不会考虑到交易费用的高低,而会尽量多地获取低价资本,以达到其增加收入的目的。因此,尽管交易费用加上市场价格超过其边际生产率,即增加资本投入已无利可图,但对企业而言,市场与其边际生产率的差距却预示着增加资本投入可以获利,因此,无法抑制的投资需求便成为经济生活中的一股巨大潜流,从而导致单位资本产出效率和吸纳就业的能力下降。

由于政府对企业决策的参与及二者之间难以说清的产权关系,使得企业目标多元化,就业和收入目标的实现,意味着工资成本的不断上升,这对于存在着大量剩余劳动力资源的我国农村而言,自然会造成极为不利的后果。

最后,企业行为的异化是这种资源配置方式的代价之三。我国乡镇企业的诞生,最重要的意义恐怕还不在于增长的实绩如何,最关键的问题在于它可能为我国现代企业制度的孕育提供许多制度上的经验和示范。这有两方面原因:一是乡镇企业从其诞生之日起便以更迫近于市场而著称,其产品销售、订价、经营都比国营企业有着更大的自决权。通过它们的试验,可能会出现许多植根于我国传统社会的制度创新的机会;二是我国农村大量未被国家包下来的人口,进行制度上的试验可以避开目前城市中极难“治疗”的福利病,容易推开旧的制度的包袱,进行新的制度试验。但是,目前的资源配置方式所造成的企业行为的异化,有可能使我们的制度试验支付更大的费用。

目前乡镇企业的资源配置方式,强化了企业对政府的依赖,政府的参与截断了企业通向市场之路,使我们极难在企业制度上有更大的作为。因此,改善乡镇企业资源配置的道路,并不仅仅是一个简单地增加或减少某一项要素的投入问题,其间面临着十分艰巨、繁重的制度建设的工作。这是需要政府、企业共同付出大量的艰苦劳作,才有可能做到的事情。

*本文的研究曾经得到中国社科基金和世界银行的资助,本文的数据主要得自于原国务院农村发展研究中心发展研究所与国家统计局农调队在1986-1991年间共同进行的十省200家大型乡镇工业企业的抽样调查(关于此次调查抽样框架的设计、样本的选定、变量的情况及数据的说明参见周其仁,1987年),感谢陈锡文、杜鹰、周其仁、李国都、马建英、林青松、张平及原发展所产业企业室的同事们在本项研究过程中所给予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但文中的错误慨由作者本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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