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官到民:民间慈善制度的突破_慈善论文

从官到民:民间慈善制度的突破_慈善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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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慈善捐款本应当流向民间,但现实却是逆向流向政府。慈善体制改革的首要问题是厘清民间慈善与政府责任的关系

“被慈善”、“被捐款”的背后

这些年,一些地方频刮“慈善风暴”。在政府授意下,某县级市的慈善总会按照企业的销售额给企业下达捐款指标,市委领导每人劝募三家大企业。这一名谓“千企万人慈善大行动”,创造了一次活动募捐人民币10亿元的“神话”。今年初,一个西部产煤县“四套班子”齐出动,一顿饭让当地煤老板掏捐款13亿,全部划入县财政,人称“苛捐猛于虎”。

民政部原部长、中华慈善总会创会会长崔乃夫对一些地方政府用行政手段向企业强行摊派捐款的做法十分反感和痛心,说,“这是对慈善事业的破坏!”今天,捐款摊派风非但没有停止,反倒愈刮愈猛。遇到灾难,一些地方连进城打工的农民工都要按人头捐款,10元还不行,要100元。有网友评论“这样的慈善令人厌恶”。这种慈善不是真慈善,而是变味的东西,背离了慈善的本质。

另一方面,一些企业乐于在非灾“和平”时期主动向政府捐款。给政府捐一亿,政府给的优惠政策或直接好处的价值可能超过两个亿,还送一顶“慈善家”的桂冠。这种高级的钱权交易,不仅扰乱了市场秩序,也破坏了慈善规矩。政府拿到的这笔资金比预算外还要预算外,想怎么花就怎么花,不受上级财政监督,“献金”者也乐于不监督。这极有可能助长腐败。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的规定,只有在发生重大自然灾害时,政府才可以接受捐款。

与此同时,有媒体报道,“八成‘5·12’汶川地震捐款可能流入政府财政专户,变成了政府‘额外税收’,由政府部门统筹用于灾区”。这也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反思。

对此,时任民政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司长的王振耀回应说,现实是“一些NGO组织公信度不高,回馈不明确,导致公众不愿意将钱交给NGO使用”。他还说,交给政府,政府压力也很大,“体制上有尴尬。”这既是指大部分捐款直接由政府接收,也是指接受了近200亿捐款的红十字会、慈善总会和同样有政府背景的公募基金会,所筹资金几乎也是通过政府系统来落实。

国际上通行做法是政府购买NGO(非政府组织)的服务,比如,美国政府购买NGO服务的款额是民间捐赠总额的1.5倍,中国却正好相反,变成了NGO“购买”政府的服务。在汶川地震760亿人民币捐款的项目实施中,干活的几乎清一色为公务员,对民间组织在服务业中就业率增长的贡献率近乎于零。

民间慈善捐款本应当流向民间,但现实却是逆向流向政府。

中国慈善体制面临着进一步改革的需求。

透明是体制改革关键

慈善体制改革的首要问题是厘清民间慈善与政府责任的关系。

改革开放前的中国,没有市场,没有社会,政府集中了政治、经济、社会的一切权利、资源,也承担了一切责任。经济体制改革30多年,中国取得了令世界瞩目的经济奇迹,但是,社会建设和社会领域改革起步很晚,步伐缓慢。许多国家在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残疾人、孤儿及其他社会福利领域,很大一部分是由政府资助、由非营利组织经营。在中国,这些领域主要还是国家事业单位体制,由政府包揽。在政府允许民间力量进入的公共服务领域,政府主要选择了市场部门力量,而不是非营利部门力量。例如,民办教育,在中国是市场投资行为,而国外的私立教育主要是非营利的。在美国,前十名的大学都是非营利私立大学。可是,由于在教育领域,非营利部门力量引入不够,迄今中国还没有一所真正公益性的非营利民办大学。在香港,90%的中小学采用政府补贴、社团办学的模式,而内地非营利的公益中小学数量也许还在个位数。

中共十七大提出,“推动社会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协调发展。”这一目标被普遍解读为,社会事业的“基本”部分由政府完成,而“非基本”的社会事业则交给社会和市场,政府履行的是监管责任。

政府公益与民间慈善大方向一致,但有界限。政府公益用的是财政税收的钱,民间慈善用的是民间捐款或服务收入;政府可以把财政的钱拿出来购买民间组织的公共服务,但不能把民间慈善捐款拿到政府的口袋里弥补公共财政的不足;政府要支持民间公益的发展,并担负监管的责任,但不能自己越位操盘,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

厘清民间慈善与政府责任的一个重要议题是政府与“官办”慈善组织的关系。

中国民间公益领域存在两种生长力量:一是自上而下,从官到民的组织,公募基金会、慈善会属于这种力量;一是自下而上、扎根民间的草根组织。第一种力量有行政权力的支持,有很强的资源动员能力,吸纳了绝大部分民间捐赠,但由于历史原因,没有把基层的公益服务机构——草根组织作为消化这些资源的“腿”。它们的根还扎在政府行政系统内,这就有意无意地强化了政府对民间慈善资源的吸取,民间慈善捐款成了弥补政府公共财政投入不足的预算外资金。一些地方现在仍然把公募机构的捐款列入政府预算外收入统计。

这就涉及了慈善体制改革的第二个核心问题,公益慈善产业链的再造。

在各个国家,基金会是慈善资金的提供者,大量专业性的公益服务组织是消化这些资金的终端。慈善资源的流向是:捐款人出钱,基金会(慈善会)收钱、管钱,公益服务组织花钱。捐款的使用大部分用在服务、用在支付公益组织的人工成本上,而非基础设施上。这种“有钱出钱,有力出力”的慈善资金流向公开、透明,受到捐款人、社会和政府的严格监督;所有收钱、管钱、花钱的机构都会自觉把自己的账务公开,成为“玻璃口袋”。原因很简单,慈善组织要想得到公众支持,获得捐款,必须依靠自己的公信力,得到公众的信任,慈善资金只会流向最有效率的机构,正如“股神”巴菲特把370亿美元捐给盖茨基金会那样。

中国公益慈善产业的产业链是断裂的:有的机构为钱多得花不出去发愁,有的机构在做“无米之炊”。公募基金会(慈善会)实行从官到民的转型、建立慈善资源由民间流向民间的机制,对于公益产业链的再造举足轻重,责无旁贷。

现在,这种改革尝试已经开始。“5·12”灾后重建中,中国红十字基金会从13亿捐款中拿出2000万,公开招标资助民间组织灾后重建项目。另外,随着中国非公募基金会异军突起,到2009年,数量已达846家的非公募基金会,由于可以自主决定资金使用的方向与方式,将成为民间公益服务组织的重要资源提供者。

推动捐赠信息公示制度建设,是解决民间慈善捐款逆向配置政府的另一个关键所在。

从实践层面看,利用网络公开披露基金会信息,并通过披露基金会的财务收支及其资助、项目及捐款信息,成为所有基金会平等展示服务业绩的公告平台,成为社会公众和捐赠者监督基金会工作、监督捐款使用的透明窗口和政府强化对基金会监督管理的有效渠道。中国慈善体制改革也许会从这里看到曙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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