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推进就业指导工作_就业指导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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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五大的报告中,在指出要“搞好职业培训,拓宽就业门路,推进再就业工程”的同时,强调“广大职工要转变就业观念,提高自身素质,努力适应改革和发展的新要求”。这里提出了一个意义深刻的问题,即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推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进程中,劳动者如何适应新的形势的问题。报告强调这一点,不仅体现了党对广大职工的关心和期望,而且指出了新形势下就业工作十分重要的着力点。我们要深入领会和认真贯彻报告的精神。

就业指导是当前形势下促进就业的重要环节

劳动就业是一个复杂的社会经济问题,影响就业的因素很多。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劳动力资源状况、社会经济政策等都同劳动就业有着密切关系。解决就业问题需要从多方面努力。除了要着眼于发展经济,为就业提供充分的物质条件外,还要高度重视提高劳动者(包括准备就业的青年)的就业能力,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而要做到这一点,加强对青年和劳动者的就业指导是一个很值得研究和重视的问题。

所谓就业指导,是指围绕选择职业和实现就业所进行的教育、引导、咨询、服务等一系列工作。其基本任务是帮助青年和劳动者正确认识就业的社会意义,了解国家的就业方针和政策制度,掌握择业的基本知识和实现就业的途径与方法。就业指导在当前形势下之所以特别值得重视,主要有以下原因:

第一,劳动力供求矛盾突出。目前我国人口已逾12亿。预计到本世纪末,人口将增加到约13亿;到2010年,人口将增加到约14亿。在总人口中,劳动年龄范围内的人口约占2/3。这样庞大的劳动力资源本身就是一个巨大的压力,而社会就业容量由于受到经济发展等多种因素制约,又难以同劳动力的供给同步增长,这就必然形成尖锐的矛盾。在今后一个长时期内,我国劳动力总供给大于总需求的矛盾不会根本缓解。

第二,就业矛盾的复杂性。经济体制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使劳动就业方面许多潜在的矛盾更加明显地暴露出来,增加了问题的复杂性。例如,过去作为就业主渠道的全民单位,尤其是国有企业,由于以往吸收人员过多,同目前转换机制形成尖锐的矛盾,不少职工下岗,分流安置富余职工成为紧迫的任务,已普遍失去大量消化新增劳动力的条件。特别是在一些传统的工业部门和地处边远地区的厂矿企业,生产经营和人员安置面临的困难更多。当前在我国就业领域,劳动力供求总量的矛盾与结构性的矛盾交织在一起,分流安置富余人员与安置新成长劳动力就业的矛盾交织在一起,进一步增加了就业工作的难度。

第三,市场就业格局的初步形成。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已经摒弃了由政府包办就业的方式。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劳动力市场得到迅速发展,开始形成了国家政策指导下的市场就业的格局。市场就业的关键在于通过市场机制调节劳动力的供求。一方面,用人单位自主选择适合生产和工作需要的劳动者;另一方面,劳动者自主选择符合个人意愿和条件的工作单位和就业岗位。这种双向选择是按照市场经济规律进行的,这与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用行政办法安排劳动者就业,不论在遵循的原则上还是运行的方式上,都有着根本的区别。

总之,在当前我国就业工作难度增大的同时,就业方式也发生了根本的变化。这不仅要求人们对就业岗位的选择必须更加切合实际,而且要求人们的思想观念也必须适应就业领域的变革。然而,目前不少准备就业的青年和其他劳动者,他们的思想观念还不完全适应已经变化了的形势,对于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的就业政策和制度也缺乏必要的了解,其择业行为常常从主观愿望出发,带有很大程度的盲目性,导致了人为的就业困难。这种情况说明了在当前形势下加强就业指导是一项非常必要和十紧迫的工作。

过去,关于就业问题的对策研究,我们较多地着眼于创造就业的物质条件。这在我国就业的物质基础比较薄弱的情况下无疑是正确的。但同时,也必须高度重视劳动者自身的思想和行为对实现就业所产生的影响。就业指导正是在这方面发挥着重要的引导和调节作用,从而成为整个就业工作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尤其在当前就业矛盾较为突出的形势下,就业指导作为促进就业的一个重要环节,值得引起广泛的重视。

当前就业指导的基本内容

在当前的就业形势下,广大青年和劳动者顺利实现就业的一个重要关键,就是把对就业岗位的选择建立在主观愿望与客观实际相符合的基础上。从这一点出发,就业指导的基本内容应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帮助青年和劳动者了解我国就业的方针、政策和制度

适应改革开放和解决就业问题的需要,我国实行了在国家统筹规划和指导下,劳动部门介绍就业、自愿组织起来就业和自谋职业相结合的方针。在贯彻实施这一方针的同时,市场机制在劳动力资源配置中的作用逐步增强,通过市场就业日益成为就业的主导方式。在劳动力市场形成和发展的过程中,国家制定和实行了一系列与就业有关的政策、法规,还相应对劳动、工资、社会保险等项制度进行了改革。这些政策、制度、法规涉及劳动者从求职、就业、培训到失业、转业,直到退休的全过程;涉及用人单位招聘、给付报酬、提供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福利待遇及辞退等诸多环节;还涉及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劳动关系的确立、调整和终止等项内容。这些政策和法律规范,不仅是国家解决就业问题的行动准则和劳动力市场的运行规则,也是劳动者实现就业和维护自身权益的依据。因此,对于准备就业的青年来说,了解国家有关就业的方针、政策、制度和劳动就业法规,是非常必要的。帮助青年了解和掌握这方面的基本知识,对于引导青年正确实现就业和今后处理好调整劳动关系中可能发生的问题,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帮助青年和劳动者了解实现就业的步骤、程序和方法

实现就业,包括彼此衔接的若干步骤以及必须履行的程序,如求职登记、招工考核、办理就业手续等等。对于组织起来就业和自谋职业的青年和其他劳动者,则要按照国家规定,履行申请开业和在银行开设帐户等手续。了解这些步骤、程序和正确履行这些步骤、程序的方法,对于顺利就业是十分必要的。例如,当要求就业的人员进行了求职登记后,对于准备参加用人单位招工考核的,就必须了解就业的信息,如有哪些招工单位、招收的工种或专业、招收的条件、考核的内容等。只有这样,才能充分做好参加考核的准备,特别是要把自身的条件和招工的要求进行认真、全面的比较,从而做出报考的恰当选择。可见,了解实现就业的步骤、程序和方法,可以使求职的青年和劳动者在就业的过程中少走弯路,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三、帮助青年和劳动者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

就业观念正确与否,是决定青年和劳动者能否顺利实现就业的一个基本条件,也是就业指导的核心内容。在当前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入新的发展阶段的重要时期,青年和劳动者正确的就业观念应主要体现在这样几个方面:一是正确理解就业的概念。在过去计划经济体制下,人们逐步形成了只有安排到全民单位工作才算就业的观念。这种在旧体制下形成的就业观念,已经不能适应改革形势发展的要求。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实行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份共同发展的方针,已逐步形成国有经济、集体经济和个体、私营、外资等非公有制经济多种就业渠道并存的格局。这种现实情况告诉我们,广大青年和劳动者在就业问题上一定要着眼于我国多种经济成份共同发展的现实,自觉树立起只要从事社会所需要的职业,并由此获得劳动报酬或收入的就是就业的新观念。这样,展现在我们面前的才不是一个狭窄的而是一个宽广的就业领域。二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树立起市场竞争的就业意识、积极进取的就业意识、艰苦创业的就业意识。要彻底抛弃等待政府安排就业的依赖思想,通过自己的努力创造就业条件,通过竞争实现个人的就业愿望,通过艰苦奋斗创造就业岗位。三是要以社会需要为出发点,把个人愿望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结合起来。要引导和鼓励青年和劳动者自觉地把个人选择职业同国家的发展、民族的振兴联系起来,主动到国家需要的、艰苦的就业岗位上去工作,为广大人民利益做出贡献。

推进就业指导应注意做好的几项工作

就业指导是一项涉及所有准备就业的青年和其他劳动者的内容广泛的工作,需要社会各有关方面的共同参与,积极配合,全方位加以推进。当前,应特别注意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强舆论宣传。劳动就业密切关系着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做好就业工作需要广泛的舆论支持。同时,我国市场就业格局的逐步形成和由此导致的人们思想观念的深刻变革,使关于加强就业方面的舆论宣传显得更为重要。应该争取所有有关的宣传媒体的支持,大力宣传我国当前的就业形势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就业的方针政策,弘扬符合时代要求的就业观念和自立自强的先进典型,帮助和引导广大青年和劳动者正确对待就业和实现就业。

(二)在各类教育中广泛开展就业指导。无论是普通教育还是各种形式的职业技术教育,受教育者最终都有一个就业或再就业的问题。因此,在教育与培训的一定阶段对他们进行就业指导是很有必要的。在一些国家,开展以职业选择和职业定向为主要内容的就业教育,已有多年历史。我国随着就业制度的改革,对青年和劳动者的就业指导逐步有所加强,但在各类教育中开展得还不够普遍,这应该引起有关方面注意。

目前,我国正在逐步推行一项新的劳动制度,即劳动预备制度。这一制度主要是针对我国城乡新成长劳动力数量很大,而其中相当一部分又未经过必要的职业培训就直接走上就业岗位的情况而建立的。实施这一制度,首先是将城镇初、高中毕业后不能升入更高级学校学习而有就业愿望的青年组织起来,要求他们在就业前参加1至3年职业培训和相关教育,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后,在国家政策指导和帮助下实现就业。同时,有步骤地把这一制度扩大到农村初、高中毕业后准备向非农产业转移或进城务工的青年。实行这一制度,不仅有利于缓解就业压力,而且有利于提高青年的就业能力和整体素质。目前应该注意的是,实施劳动预备制度的基本目的在于使青年为就业作好准备,其中包括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和掌握实现就业的基本知识。因此,在劳动预备制度的培训和教育中,要高度重视对青年的就业指导,在确定教学内容时应作为必修课程。

(三)在劳动就业服务工作中增强就业指导的力度。我国在积极推进市场就业、广开就业门路的同时,劳动就业服务工作有了很大发展,形成了包括职业介绍、就业训练、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失业保险等项内容的服务体系,对于促进就业和发展劳动力市场起了积极作用。在劳动就业服务工作中,就业指导逐步受到重视,在开展得较好的地区,已经成为就业和转业训练的重要内容。但是总的来看,这项工作还比较滞后,开展的深度和广度都不够。因此,适应当前就业形势的要求,在劳动就业服务工作中应增强就业指导的力度,使就业指导在就业服务的各个环节都得到充分体现,成为促进就业的重要手段。

最后,需要强调的是,加强对青年和劳动者的就业指导不是一件孤立的工作。就转变就业观念而言,既需要青年和劳动者自身的努力和有关方面的帮助引导,同时也需要政府部门在收入分配、福利待遇、社会保险等方面制定和实施适宜的政策,以形成正确的就业导向。只有这样,才能切实把新形势下的就业工作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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