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转型时期财政与货币政策的协调与协调_货币政策论文

中国经济转型时期财政与货币政策的协调与协调_货币政策论文

我国经济转型时期财政货币政策协调配合问题,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货币政策论文,时期论文,财政论文,经济转型论文,我国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问题的提出

中国正在逐步完成从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过渡,国家对经济的管理也正在由直接的行政管理逐步向间接管理为主过渡。在这历史性的变革过程中,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在我国作为国家宏观调节的手段日益受到国家宏观管理部门的重视。党的十五大就明确提出“要深化金融、财政、计划体制改革,完善宏观调控手段和协调机制”。这种趋势的出现不能理解为人们的某种心理偏好,而是很大程度上反映了中国经济体制和运行机制的变化。因此,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有效选择与灵活运用以及两大政策的协调配合是我们这样正在进行经济转轨的国家所面临的重要问题,这种重要性还会因为在我们经济转轨过程中出现了某些特殊性和非常困难而显得格外醒目。本文拟对我国经济转型时期宏观调控体系中财政、货币政策协调配合的理论和实际问题进行深入探讨,并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

二、财政、货币政策的职能和目标:一般规律和中国的特殊性

(一)西方市场经济国家财政、货币政策的职能和目标

在西方市场经济国家中,财政政策具有资源配置、收入分配和稳定经济的职能。它的目标体系有:(1)政治目标, 包括国家机器的正常运转和生产关系的不断完善;(2)社会目标, 包括社会稳定和社会进步;(3)经济目标,包括经济增长、物价稳定、 充分就业和公平分配等。在西方市场经济国家,货币政策的目标有多元和二元或单一目标之分,从理论上讲,货币政策实现的目标越多越好,但这些目标之间就可能发生冲突,而且受经济条件的制约这些目标的同时实现是很难的。所以,现在越来越多的国家把稳定币值作为货币政策的唯一目标。这一做法,对我们是有启示的。

(二)中国经济体制转型时期财政、货币政策的职能和目标的特殊性

对于我国来说,到底应当如何实现财政、货币政策的配合则更需要考虑两者在经济发展中的特点以及经济转型时期实现两大政策职能和目标的特殊背景。从共性的一般意义上讲,货币政策作用于稳定币值,财政政策作用于经济结构的优化和收入的公平分配的基本属性与其他市场经济国家没有本质区别,但政策的中国特色还是相当明显的,两大政策的职能和目标也有其特殊背景。比如说,中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在没有经历资本主义阶段而直接由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过渡到社会主义经济,不象西方国家那样市场经济经历了一个较完善的过程和发展;再比如,我们仍处在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而经济又处在迅速发展和成长阶段,在这一过程中,通货膨胀、分配不公、经济秩序紊乱、失业率上升在所难免。为此,我们不得不要加大宏观调控的力度,甚至有时候要借助较强的直接调控,相对来说,财政政策在直接调控方面的作用更大一些。那么,对于我们这样经济迅速发展而问题也较多的国家,绝对不能只强调货币政策的重要性就忽略财政政策的重要性。事实上,我国改革开放以来许多矛盾的累积,就是因为国家财力枯竭,财政宏观调控能力乏力。如果我们的财政集中度更高些,财政宏观调控更有力些,那么,经济改革和经济发展的步伐将迈得更快、更坚实。

三、财政、货币政策在宏观调控体系中主辅地位的演变

(一)西方市场经济国家财政货币政策主辅地位的演变

在西方发达国家,两大政策的配合历来为各国政府所关注,同样存在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的比较和选择问题。在1929—1933年经济大危机和凯恩斯主义产生以来,财政政策占据了主导地位,凯恩斯主义者也因此叫做财政主义者。但70年代以来,凯恩斯主义遭到了严重的挫折和挑战,取而代之的是崇尚自由的货币主义等,它们认为正是凯恩斯主义的财政政策特别是赤字财政政策使资本主义国家经济陷入“滞涨”的局面,因而,货币政策重要而财政政策不重要。在实践中,政府在不同时期对两大政策的重视程度也不一样。不过,没有哪一个政府完全依赖单一的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而是在强调某一方面的政策的同时,充分考虑另一方面政策的配合。

(二)中国改革开放以来财政、货币政策主辅地位的演变

在计划经济时代,由于是强调高度集中,国家财政掌握了社会财力的绝大部分,因此,财政政策和财政宏观调控占主导地位。随着市场化取向改革的不断深化和国家财政集中度的迅速降低,以货币政策为主的宏观调控占据了主导地位,这一趋势有其合理性的一面,也反映了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但是,单纯的货币政策对经济运行中出现的或潜在的通货膨胀、收入差距、区域差距、失业以及农业发展和中国特有的体制背景下的国有企业中矛盾与问题又显得力不从心。在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型时期经济运行出现这样的问题,有其必然的一面,但这些问题的“悬而不决”甚至持续恶化,又充分反映了现阶段以货币政策为主的宏观经济政策的局限性和片面性,加强和完善宏观经济政策的调控势在必然,而这其中的重点则是要加强财政、货币政策的协调配合而不应在以谁为主和以谁为辅的问题上纠缠不清。

四、财政、货币政策协调配合的主要障碍

1.财政、货币政策的制定各自为政。目前,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制定基本上是由各部门分别根据自己对当前经济形势的分析和判断,以本部门的经济利益为出发点,依据自己的宏观调控目标和调控机制制定出来的,而对两大政策之间的相互关系和影响特别是对两大政策的相互抵触可能带来的后果较少考虑,政策制定之前,财政、金融部门也很少协商通气,相互交流。显然,这种各自为政的做法,是很难准确合理地把握两大政策的搭配方式和调控力度,甚至有时还会出现逆向调节和相互抵销的局面。因此,为了发挥两大政策在宏观经济调控中“合力”作用,必须实现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由目前的各自为政、不自觉配合到协调一致、自觉配合的根本转变。

2.财政调控功能严重弱化,金融调控“独木撑天”。不可否认,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金融大发展是题中之义。随着传统的刚性计划体制的不断削弱,国民收入分配结构和社会资金配置渠道必然发生根本性的变化,即国民收入由集资于国转向藏富于民,资金配置也由财政主导型转向金融主导型。但是,我们的金融事业是过分突出了,不过这种突出和“单兵奇进”并不是金融事业本身真正发达的结果,而是财政收入下滑和国有企业资金紧张衬托出来的。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财政越来越“相对贫困化”, 岁入占GDP 的比重一年比一年小, 从1979年的26.7%降到1996年的10.9%。财政收入的窘况使得财政调控缺少必要的物力基础,调控功能得不到有效的发挥。我们知道,自30年代宏观经济理论行时以来,在现代市场经济国家中,都是双木—财政和金融—撑天,侧重点虽然有交替和变化,但双木撑天的格局一直没有改变。我们现在的财政状况不好,金融却是“春风得意”、“独木撑天”,可是众目睽睽,聚焦于一身,也会觉得难负重担,不堪忍受,因为现在只有你有钱,那些即使本来不属于你的职责范围的事情也很可能要由你来承担。比如国有企业的过度负债和安定团结贷款就是这样。其结果,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越来越多,严重影响了商业银行的正常经营,商业银行既是货币政策的调控对象又是货币政策的传导者,由于银行包揽了本不属于自己职责范围的事情,使得货币政策执行起来大打折扣,甚至扭曲变形。

3.财政与银行的职能混淆不清,也影响了两大政策的协调与配合。财政和银行是国民经济的综合部门,对于宏观调控都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由于两者在国民经济再生产的地位和特点不同,运作的方式和手段也不尽一样,应有明确的分工。但在我国由于财政银行的关系尚未理顺,使其调控职能混淆不清。(1 )财政资金和信贷资金在使用过程中界限模糊,互相挤占。一方面财政挤占银行资金的趋向日益严重,如财政向银行间接透支有长期化扩大化的趋势,越来越多的信贷资金用来购买财政债券,而且债券到期后采用转换债务即新债换旧债的方式偿还,这实际上是信贷资金被财政长期占用。此外,银行还承担了一部分本应由财政来安排解决的国家专项储备任务;另一方面,银行也挤占了大量的财政资金,使财政直接增支或减收,如税前还贷就是工商企业和银行两家共同吃财政的大锅饭。银行利率的调高,既加重了企业的负担,也冲减了财政收入。(2)银行在宏观调控中代行财政职能, 突出地表现在当前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的情况下,用银行贷款维持亏损企业,履行了本应由国家财政来承担的社会职能。(3)经济学常识告诉我们, 财政对于结构调整较为有效,而货币政策更适合总量调控。由于国民收入分配结构已经发生了根本变化,投资的资金来源主要是银行信贷资金,因此实际上是银行同时承担了总量和结构调控的双重职能,但是从这几年的实践来看,收效甚微,在每次总量调整中,结构性矛盾不但没有解决,反而日益突出。国民经济“轻型化”、经济结构雷同化的趋势有增无减。

4.企业体制方面的缺陷严重妨碍了财政、货币政策的协调配合。现代市场经济运行的基本模式是国家调控市场,市场引导企业。所以,企业是财政和货币调控的最后的落脚点,也是宏观调控成败的关键。十几年来,我国国有企业在改革中自主权明显扩大,但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现代企业制度还远未建立。企业还不是真正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市场主体。目前,我国的国有企业基本上不具备硬预算约束机制,对国家的依赖性较大。企业自我发展能力低下,但却有着强烈的投资“饥渴”和投资冲动;企业盲目扩大投资,在自有资金和财政资金来源有限的情况下,便过度依赖银行贷款,企业负债居高不下;企业把银行贷款当作国家的资金,甚至看作是“第二财政”,还贷意识淡薄,对高负债有恃无恐,企业身死系银行于一身,由此形成了对国有银行的多重冲击。在这样的情况下,财政、货币政策工具如利率、税率、补贴、贴息和折旧等都难以发挥它们应有的作用。

5.财政、货币政策的调控手段不健全,也影响了两者的配合。财政,无论是收入手段还是支出手段,都有明显的刚性,因此,在调节经济时将处于十分被动的境地。而货币政策的经济手段如再贴现、公开市场业务、存款准备金等手段虽然在我国已逐步建立,但效果并不明显。作为货币政策宏观调控的一些微调手段,如利率,在我国并不十分有效,难以发挥其宏观调控的作用。

五、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协调配合的基本构想

1.规定协调制度和建立协调组织。在宏观经济管理和宏观调控中,财政和银行各自所处的地位不同,职能和任务也不尽相同,对有些问题的看法不尽一致也是正常的。但是,为了自觉地协调互相关系,又必须取得更多的共识。为此,除了需要两个部门自觉地克服部门局限,淡化部门意识外,还需要规定有效的协调制度和建立协调组织。规定协调制度是要求财政和银行在编制国家预算和信贷计划时,都应和对方协商后再上报国务院审批。建立协调组织,则要求国务院成立一个财政金融委员会或领导小组性质的机构。该机构由国务院领导同志牵头,组成人员主要来自财政部、人民银行和个别的其他宏观综合经济管理部门。这是一个能够超脱财政和银行部门利益局限的,并能从国民经济全局利益出发来制定宏观经济政策的机构。这个机构不但要根据宏观经济运行态势和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的各自特点及配合效应,选择具体的配合模式并随经济形势的变化适时地调整政策偏差,而且要及时地仲裁和处理涉及各方面利益冲突而不能解决的矛盾,以消除双方的摩擦,协调好财政和银行的关系,使两家的经济政策和经济运行机制协调一致。

2.明确财政、货币政策的各自侧重点。也就是说,在现实的经济生活中,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必须有明确的分工,合理调整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在宏观经济运行与调控中的配合关系。经济生活中的公平与效率、总量与结构是不可忽视的两个重要方面,而在对公平与效率、总量与结构各自的处理上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侧重点是不一样的。(1 )货币政策应偏重于“效率优先”的原则,发挥其活跃经济的作用。要确保经济的高效率,在既定体制下,就是要发挥好货币政策的作用。财政政策则应偏重于“公平优先”的原则,以发挥其稳定经济的作用,经济发展既要效率,也要稳定,而稳定又以“公平”为前提。要确保经济的“相对公平”,在既定的体制下,就是要发挥好财政政策的作用。财政政策主要通过税收、支出和转移支付等手段实施对经济的宏观调控,而这些手段不仅具有“无偿”的特征,还有“强制”的特征,有助于解决失业、收入差距和公共产品享受程度差异等问题。(2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政府职能的转变,财政资金在经济领域的运用必将发生很大的变化,它不可能再象过去那样包揽一切,而是把有限的财政资金主要投向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其他方面和领域的社会总需求将由银行负责供应。换句话说,财政的宏观调控重点是调整经济结构,银行则要加强对社会总需求的调控。明确这一点有利于搞好两大政策在宏观调控中的合理分工,当然,这并不是说财政可以放松总量调控,也不是说银行就可以放松结构调控。

3.把搞好国有企业、重构市场经济的微观主体作为财政、货币政策运用及其配合的基本出发点。如果没有一个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特点和要求的微观主体,不仅资源配置方式的转变无从谈起,而且财政、货币政策间接调控功能的发挥也将成为空中楼阁。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国有企业改革正向着建立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迈进。由于历史和体制等方面的原因,我国国有企业普遍存在着社会负担过重、政企不分、过度负债、信用紊乱等问题,如果这些问题得不到适当的解决,国有企业改革的进程将受到影响。政府是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推动者,财政和银行作为政府的综合经济职能部门,应互相协调、密切配合,一起帮助国有企业走出困境,共度难关。国有企业面临的困难有些仅需财政或者货币政策的某一方面来解决就可以了,比如,就财政政策而言,主要是做好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是以建立社会保障预算为突破口,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分离国有企业的社会保障职能,直接减轻国有企业的社会负担;二是建立新的国有资产管理经营体系,把产权落到实处,实行政企分开,从而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打下坚实的基础。但是,更多的是需要两大政策协调配合和通力合作。近期来看,有两个问题是十分迫切需要两大政策共同解决的:一是财政和银行要协调支持、共同努力来重组企业债务。国有企业的过度负债是旧体制下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所以,政府、银行和企业都应合理分担。二是财政和银行应从资金和政策等方面协调支持国有企业运用集团制、公司制、股份制,加快现代企业制度改革,推动企业组织结构调整和规模经营,以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主体作用,从制度上构筑起实施财政和货币政策调控的微观基础。

4.强化财政调控的力度,扭转目前“弱财政、强金融”的格局。分配是再生产的中介,财政又是分配的中心,财政在宏观调控体系中占有及其重要的地位。在各个发达国家,财政无一不是国家实行宏观调控最重要的手段之一。近些年来,我国宏观调控的两大政策的主辅地位发生了根本性变化,货币政策从过去的从属地位跃居到主导地位。这种变化既是市场经济分量加大的必然选择,也是财政收入占GDP 比重持续下降的结果。但是这种变化不应以削弱财政政策的宏观调控能力为代价。事实上,强有力的财政也是有效地实施货币政策的重要条件。因此,提高财政特别是中央财政的宏观调控能力,增强财政政策应有的职能,是改变货币政策独木撑天,纠正财政与货币政策职能错位,加强两大政策协调配合以实现宏观经济调控目标的根本需要。强化财政政策的调控职能可以从两个方面着手:(1 )财政特别是中央财政集中的资金比例要提高,这一比例的提高从长远来看或者从根本上讲要靠企业经济效益的改善、社会经济和科技进步。但目前最紧迫的是要做好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继续推进税制改革,依法治税,实行“完税政策”,把该收的税都收上来;二是规范政府分配行为。振兴财政必须首先统一财政,这是我们在总结市场经济国家的财政经验和我国经济转轨中政府分配的经验教训后得出的一个基本结论。从世界各国特别是市场经济国家的情况来看,政府分配历来都是以财政集中性分配为主渠道,政府必要的收费仅占极小的比重。而我国的财权却相当分散,各级政府的部门都可以凭借职权进行各种各样的收费、摊派和集资等。这样做既扰乱了政府分配秩序,又直接减少了财政收入,弱化了财政宏观调控能力。因此,我们要创造条件,尽可能把较多的预算外资金纳入预算内管理。(2 )发展政策性银行业务。我们应把政策性银行的贷款看作是一种财政手段,把它的固定资产投资看作是控制投资总量和调整投资结构的重要力量。目前主要是要解决政策性银行的资金来源问题,政策性银行应有稳定的低成本的资金来源,可考虑将清理整顿的财政信用资金,以及现行中央银行资金来源中的机关团体存款、邮政储蓄和保险公司存款划归政策性银行。

5.寻找财政、货币政策的最佳结合点:所谓两者的结合点,指的是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共同发挥对宏观经济调节作用的调节因素。在我国,两大政策的结合点主要有:(1)国债管理政策。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债是调节经济的重要手段,还是协调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重要关键点,因此,应充分发挥其联结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纽带作用。一方面,它有利于财政政策的运作,有助于弥补财政赤字,解决暂时的财政困难,还可以运用国债收入来进行经济建设和调整经济结构,从而加大财政的结构调控力度;另一方面,也有利于货币政策的运作。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的经验告诉我们,开展公开市场业务是货币政策操作的最主要的手段,而适度规模的国债尤其短期国债是开展公开市场业务的基础性条件。保持适度的国债发行规模,开辟公开市场业务是增强财政与货币政策的协调运作能力的重要方面。为此,在国债的发行规模、品种和期限上,银行应当给予积极支持和配合,在国债的利率确定、债券转让、流通和兑付等环节,双方也要共同合作协调好。(2)财政投融资。 财政投融资既有较强的财政性,又有明确的金融性,它的双重性决定了它在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协调中的特殊地位:一方面,财政投融资的政策性直接体现着政府的财政意图,是重要的财政政策工具;另一方面,财政投融资所具有的信用属性决定了它又是整个社会信用体系的组成部分,受制于中央银行的宏观金融调控。所以,财政投融资在客观上成为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协调配合的又一交叉结合领域。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银行和企业投资必然要受到利益机制的驱动,使得投资周期长、风险较大的基础设施和基础工业投资不足,国民经济发展的“瓶颈”制约日益严重。而建立财政投融资,就可以为基础设施和基础工业的发展提供较为可靠的资金保障,使之与国民经济的整体发展相适应。在资金来源上,不仅应包括国债和财政预算拨入的资金,而且应当逐步把邮政储蓄存款、社会保险基金结余等包纳进来。在资金的使用上,要强调宏观调控的政策,也要注意资金的使用效益及资金的回收。

标签:;  ;  ;  ;  ;  ;  ;  ;  ;  ;  ;  ;  ;  ;  ;  ;  ;  ;  ;  

中国经济转型时期财政与货币政策的协调与协调_货币政策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