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中国政府与对立面对“中俄条约”的回应_中俄论文

清末中国政府与对立面对“中俄条约”的回应_中俄论文

晚清中国朝野对《中俄密约》的反应,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密约论文,晚清论文,朝野论文,中俄论文,中国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K25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6873(2009)06-051-05

甲午战争失败后,清政府为了防止日本的再次军事打击,力图在外交上寻求能长期有效遏制日本的战略盟友。由于俄国策动三国干涉还辽,迫使日本放弃部分战争果实,清政府也暂时收回辽东半岛的主权。基于俄国这些表现,清政府将俄国视为外交结盟的对象,在朝廷内部形成了“联俄拒日”的外交方针。俄国也企图利用清政府在外交上有求于己的时机,将西伯利亚大铁路穿越中国东北境内,进而在中国北部沿海地区取得长期使用的不冻港,并遏制日本和英国在华利益的扩张。可以看出,尽管中俄双方都有接近的意向,但二者的根本目标却是南辕北辙。

1896年3月,清政府派李鸿章为特使以祝贺沙皇尼古拉二世加冕为由访问俄国。在俄国逗留期间,李鸿章与俄财政大臣维特和外交大臣罗拔洛夫进行谈判。清政府以同意西伯利亚铁路穿越东北领土为代价,与俄国政府签署了《御敌互相援助条约》(即通常所称的《中俄密约》)。6月3日,中俄双方代表在该约上签字。

中俄关系的接近和李鸿章的访问都是当时国内外密切关注的外交内容。《中俄密约》签署后,尽管朝廷采取了高度保密的措施,但是朝野各方仍然通过种种渠道获知密约的内容,并对此做出种种反应。从总体上看,这些反应大都对朝廷实施联俄外交的效果提出质疑和担忧。这些不同于朝廷高层的反应,反映了清政府在外交上未能协调各方的认识和行动。朝野就联俄外交的操作过程在信息拥有量上是不对等的,没有形成良性互动。这种情形导致清政府外交上举步失措,无法从容应对俄国毁约强租旅大,进而引发列强瓜分狂潮的急剧变化。

目前学术界对《中俄密约》的研究多以高层的参与者为对象,对朝野中的非参与者如何认识这一外交,则预留了较大的研究空间。笔者试图以史料解读为途径,就这一问题陈述一家之言,以求教于学界诸位同仁。

一、朝廷对缔约工作的高度保密

与以往因对外战争失败而被迫缔结的和约不同,也与其他专项条约如通商条约或航海条约不同,《中俄密约》是清政府第一部旨在实现结盟外交而缔结的条约。虽然条约未载明共同防御的具体对象,但清政府以此针对日本是不言而喻的,因而清政府担心条约内容一旦外泄,极有可能引起其他强国的对华不利反应。基于这种考虑,清政府对中俄缔约的外交工作采取了前所未有的严格保密措施。除在莫斯科的李鸿章外,朝中参与对俄缔约工作的王公大臣只有奕、奕劻、翁同龢、张荫桓等人。李鸿章在俄国与北京的总理衙门之间往来电报由翁同龢与张荫桓亲自翻译。翁同龢在日记中证实了这一点:“李相到电,樵野待余馆上同译之,本是洋码,张仆先译成汉码,按号寻之,较发电易,四刻毕。余收来电及李公密本。”[1]2898

李鸿章离开俄国后,密约文本由一个名叫塔克什讷的随行人员乘船送交国内。关于塔克什讷送交密约文本的经过,翁同龢在日记中有生动的记述:“晚塔克什讷从俄国由德国归,赉约本来,酷暑走红海,同舟为日本王爵某,极费周防也。约本有匣,匣由函中来,函匙交樵野,樵野仍交余,约本则令姑持归,俟商定递法再给信。”[1]2826可见清政府处处防范日本获悉密约内容。结束访俄后,李鸿章对外界有关中俄缔约谈判的询问一概予以否认。李鸿章在德国访问时,报馆记者屡屡“举中俄密约、满洲铁路等大事以为问”,李鸿章即答复称:“中俄从无密约,有妄言予往俄都觌面画诺者,误之甚者也。予之往俄,专为联络邦交起见,与今之来德无以异。若论鲜卑铁路分支而过满洲一事,则诚有之;然无碍于华地,亦无损于华权也。”[2]64美国传教士林乐知(Young John Allen)在《李鸿章历聘欧美记》中半信半疑地叙述:“其来欧洲也,先赴俄国。闻其在俄之日,颇似沆瀣一气。我辈固不能窥其底蕴,亦料其未必让地于俄。外间谣传,或曰已订约章,或曰已让海口,要皆不足信也。惟俄国鲜卑大铁路,甚愿与中国将筑之铁路彼此相连,所谓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之者也。然俄亦第托空言,李相或亦仅代皇上允之,初未尝形诸笔墨。乃人言籍籍,又疑华将任俄入内自治路工,则误会亦深矣。”[2]181

为了防止其他国家特别是英国和日本的干预,俄国政府也对《中俄密约》内容予以高度保密。俄国政府在公开场合否认中国与俄国订有密约。俄国政府对记者称:“我俄亦不欲别立盟约,反致多生枝节,惟愿实力维持中国,不任他国凌逼,更不许他国割取寸土。盖期保华者,即以保俄也。”[2]43但俄国却将中俄缔约之事秘密通报给法国政府,以期保证两国在对华外交上协调政策。法国驻华公使施阿兰在其回忆录中称:法国政府在“极其郑重和保密的情况下,从圣彼得堡得知关于在满洲领土上通过西伯利亚铁路问题同俄华银行签订契约的主要条款”[3]116。俄国此举乃是俄法同盟关系使然,并非俄国有意自损既得之利。

终清一代,清政府没有透露有关《中俄密约》的任何内容。清朝灭亡后,由赵尔巽等遗老撰写的《清史稿》亦无《中俄密约》谈判过程的详细记载,仅有“二十二年……九月,与俄订新约”这样语焉不详的寥寥文字,而且记载中的订约时间都是错误的[4]4507。李鸿章身故后,其公文函电由吴汝纶编辑成《李文忠公全书》,也未收录有关《中俄密约》谈判的往来函电。

直到1920年华盛顿九国会议,中国北洋政府代表团在会议上公布了《中俄密约》全文。此后不久,苏维埃俄国外交人民委员会也公布了密约的法文本,至此《中俄密约》真相大白。1966年,台湾公布了《中俄密约》的汉、法文本的影印件。

严格的保密充分反映了清政府对这一外交工作的极端重视。清政府的保密工作是基于防止其他国家因中俄缔约而采取对华不利的举动,但也使得朝野公众无法全面了解已经付诸于实践的联俄外交。

二、民间社会的忧虑

李鸿章率团访俄引起了国内外舆论界的关注,然而由于中俄双方都对谈判过程严格保密,外界无从得知谈判内容,由此引起了众多猜测,亦真亦假的消息层出不穷。李鸿章结束访俄后,中外新闻界就极力通过不同渠道获知有关中俄谈判的情报。1896年10月28日,《字林西报》透露了这个条约约文。10月29日,《申报》从《字林西报》转载了约文,以《中俄约稿》为题刊登了出来。11月15日,维新派的宣传阵地——《时务报》从《字林西报》转载约文并将其翻译成中文,以《中俄专约》为题公布于众。

事实上,这些刊登的所谓密约约文多是记者凭借不完全的信息结合推测加以编成的。刘体智在《异辞录》中认为当时社会上所流传的《中俄密约》稿本“多出各国外交家所揣测也”[5]143。关于《字林西报》如何获知密约约文,前苏联学者罗曼诺夫在其所著的《日俄战争外交史纲》中认为:“很可能是总理衙门内部的人将密约内容透露给该报的编辑部。”[6]57虽然,这些相关报道的真实性程度不一,却从另一个方面反映了当时社会对这一外交事件的关注。国内有些报刊从国外报道来推知《中俄密约》内容的真实性。如1897年3月23日,维新派在澳门发行的《知新报》刊登了《英证密约》:“俄国邸抄谓:俄皇赐权于一新公司,其公司名东方华人铁路公司。英报论之云:昔日俄国曾将辽东地归还中国,是时纷传所立之约,内有明言中国许俄国建造铁路……此条约俄不承(脱‘认’字),所传之约属虚,何以今日俄皇许东方华人铁路公司?……或者翻译差讹,传至我国,然自有识之人观之,不无有互相矛盾之处。总之,中俄之约,发泄太早,所以未能即验耳。所探闻之一新公司,是交中俄银行总理其事,只许中俄二国人民认股。中国向来不肯建筑铁路者,因此事必须外国人帮办始成,以彼所见,倘令外人预于其间,诚恐多所不便。即李鸿章奏请建铁路之疏,亦限以华民始许承股。何以今日又准俄人集股?即此观之,俄皇已令总理衙门,许中俄二国之民合而为一。其甚者,当俄国贷银中国还日本,而中俄各官亦不承认。以近事证之,似非谬论。自俄皇赐权与中俄银行,筹办东方华人铁路公司之事,合前后观之,即可判断,中俄二国之间,混含一意,此意一显。满洲将不问矣。”[7]

在打探《中俄密约》内容的同时,中国社会舆论更多的是思考当前中俄关系的走向。《申报》对中俄关系评论很能说明当时舆论界对清政府联俄外交的认识变化。在李鸿章访俄前及期间,《申报》评论对联俄外交充满乐观的期待。《申报》于1896年3月8日和3月12日,分别刊登《论俄人索日本偿费事》和《再论俄人索费事》,就甲午后日俄关系的发展可能去向作了预测:“俄日之争久后,将如何了局?曰:久远终难逆料,惟就目前而论,则决不至于启兵端。俄人岂真欲日本之郡县而有之哉?惟见亚细亚洲中,日本既恣意逞强。俄人必有所未便问者。日本即有坚船劲旅,只以国用不足,尚未能雄视东方。故俄人姑为之隐忍耳。今既得中国所偿二万万库平银,益以辽东三千万,强而兼富,势必益增争胜之心,是以俄人欲稍挫其锋,不使之出人头地,但得日本俯心低首。俄人复有何求。”[8]

可以看出,日俄矛盾激化是中国朝野的基本判断。基于这种带有共识性质的判断,加上甲午战争的对日仇恨情结尚未消退,因而清政府的联俄外交得到了民间社会的赞同,这种倾向从《申报》的评论中也可以看出来。1896年4月13日,该报发表《论宜厚结俄欢》,就明确赞成实行联俄外交。该评论驳斥联俄为引狼之说,认为中国当前外交关键莫如联俄[9]。

李鸿章结束访俄后,《申报》一改主张联俄的声调,对清政府联俄外交的未来后果提出质疑。《论俄日大势》就认为,俄日相忌已有数年,但西伯利亚铁路尚未竣工,故俄日势力对比变化尚不明朗[10]。但是其间仍然有支持联俄的声音,如《论中俄交谊》就认为,俄国不会利用越境铁路侵夺东北利权,中国当以诚意与俄相交[11]。

《申报》还担心清政府实施联俄外交可能引发列强对华不利的反应。其刊登的评论《论俄国调兵事》就认为,俄国陈兵东亚,势必引起列强反应[12]。《论俄势日大》,则做出这样的分析:中俄关系接近,势必威胁英国,故英国图谋离间中俄关系[13]。《接论俄势日大》更是进一步指出,英国原有与中国联合遏制俄国的设想,但由于中国国力孱弱,故与日本接近,并为中国感到忧虑[14]。

《申报》透露密约约文后,于1896年11月14日刊登《阅本报所译中俄和约略抒管见》,对中俄缔约的结果做了推测:“(满蒙一带)虽与俄壤地相接,依然如无缺之金瓯。一旦将旅顺口、大连湾及准俄,于有事之时屯兵设戍,东北诸要隘失其形势,其何以严屏蔽而守疆圻乎?顾仆以为中国之转弱为强,安见其不在此一举。考中国之准俄人造铁路以三十年为期,其借给胶州也以十五年为期,此三十年及十五年中,中国苟有志振兴,则修我甲兵,严我守备,精心擘画,奋发有为,兴创海军者有年,整顿陆师者有年,讲求制造器械者有年,测量疆域形势者有年……俄人又准中国师其成法,调出色之员弁训练东三省……新机顿起,亦如日本之称雄于东亚,出人头地,特一转移间耳……然则俄人此举安见其非中国之福,而日本之殃。日本不乏有心人,其亦知塞翁得马之非福乎。至谓俄人之欲蚕食中国,则日后纵难逆料,目前尚未见端倪。”[15]

显然,中国舆论界对俄国更多地抱有戒备心理,也对清政府在未妥善处理与其他国家关系的情况下主动在铁路越境问题上向俄国做出让步持有忧虑的态度。就普遍的心态而言,舆论界与清政府高层在联俄外交的认识上有甚大的差距。可以说,对《中俄密约》内容的有限了解非但没有使民间社会感到高枕无忧,相反增加了他们对清政府外交前途的不安。无疑,民间社会这种完全不同于清政府高层的回应态度进一步冲击了联俄外交的共识基础。

三、地方官的忧虑与朝廷的复杂心态

《中俄密约》签订后,清政府内部少数官员也各自从不同途径获知密约内容。1897年4月,河南巡抚刘树堂在奏折中说:“去岁以来,道路传闻皆谓与俄罗斯定(订)有密约,归其保护。臣初不之信,近乃有人以约稿钞示。”[16]卷125,12从刘树堂的陈述来看,中俄缔约谈判和密约内容已经是外界议论的热门话题了。

已经获知缔约内容的地方官员普遍对俄方意图持忧虑态度。山东巡抚李秉衡上奏认为,中国在《中俄密约》中,利益损失甚大,要求改议条约。他指出:“辽东之役,俄人以其有德于我,索报甚奢;朝廷息事安人,政策宽大,自当酌予利益,以联邦交。”但是,中俄密约十二条“皆要挟过甚”,若批准该约,“则无以立国”[16]卷124,14。刘树堂也上奏认为中俄密约对中方损害甚大:“臣检阅之下,既骇且愤且疑……俄自窥伺印度之谋不遂,乃改计东封西比利亚之铁路,命三道并限五年敢事,其急急不遑者,先实注意朝鲜,以为彼囊中物耳。不图路未成而日人先之。代索辽东之举特其变计所出,非真有爱于我。果如新约所议,准其接筑铁路,由黑龙江而抵吉林;复由吉林而至奉天牛庄,凡此铁路所经之地,不必三十年,十年之后,臣决其必非我有矣。”[16]卷125,13-14

地方官员的忧虑也延伸到了朝廷。1897年5月,张元济致函汪康年,透露了《中俄密约》在清廷内部的反应情况:“中俄密约确凿无疑,其条目无从探讯。当时有阻翁之定议者。翁曰:‘时势所迫,无可如何也。’每与居高位者谈及,似不以各报者所译者为非,盖可知也。”[16]630深析张元济这一极为有限的透露,可以看出朝中有人对《中俄密约》之事持有异议,而参与缔约工作的大臣包括李鸿章和翁同龢在内,皆无充分的理由为这一举措辩护,同时对社会上有关《中俄密约》的报道采取既不承认亦不否认的沉默态度。

《中俄密约》签订后,俄方迫不及待地开始全面勘测越境铁路。1897年6月,俄方要求将铁路南移二百余里,由呼伦贝尔沿淖尔河至伯都讷。清政府对俄方此议疑虑重重,总理衙门为此致电黑龙江将军恩泽和吉林将军延茂,要求他们“当深念朝廷联络邦交之意,又须预防后患。如不允其请,将如何藉词?切勿袭拒俄成说,徒生枝节”[16]卷126,70

尽管朝廷做出如此颇带苦衷的解释,但东北督抚将军们对俄国却抱有强烈的戒备之心。恩泽复电认为,俄方铁路不经黑龙江将军驻地齐齐哈尔,却取道蒙古草原,“实属包藏祸心”,要求俄方按照原定设计施工[16]卷126,8。不仅东北的地方官普遍对俄筑越境铁路抱有抵触心理,朝廷官员也对俄方一再调整线路深为顾虑。这种顾虑直接波及到曾经参与缔约工作的大臣,如翁同龢收到许景澄寄来的俄方调整后的铁路规划图,“看之烦闷”,连叹“此岂可许,又岂不可许耶”[1]2992?由此可见,《中俄密约》的签订并没有增进中俄两国高层之间的相互信任,相反由于俄方依据该约获得巨大收益,仅得到空头外交承诺的清政府却感到极大的失衡。

尽管清政府顾虑重重,但俄方一再要求调整线路。总理衙门不得已同意俄方的改线要求,并向延茂和恩泽解释称,“查中俄睦谊方敦,若阻改线之议,不惟顿失前好,且恐彼一意坚持,难以终拒”,并请他们向沿线地区的蒙古王公“切实开导,晓以事势攸关”。并特别说明,“此系万不得已之法,且待另筹抵制也”[16]卷126,9-10。恩泽接电后不再坚持原议,但要求改线的铁路必须由淖尔河至齐齐哈尔,再至伯都讷。并指出俄国在满洲筑路,“各国皆抱不平,横议多端,俄人亦当深念邦交,既称弥笃,理须两国有益”[16]卷126,10。恩泽还称:“俄为天下所共忌。其为国也又多诈取而鲜以力攻。”[16]卷126,21东北地方官打算自筑铁路,以防止俄国修筑向南的铁路支线。1897年10月,依克唐阿、延茂和恩泽会奏请勘定吉林至奉天的铁路,“预防俄路分枝南侵,以保利权而弭后患”。军机处奉旨批示曰:“着照所请。”[16]卷127,14不久胶州湾事件爆发,这一旨在限制俄方扩张的建议也就无形中被搁置了。

清政府在联俄外交的过程中,以利益出让的方式换来俄方共同防御日本的承诺,这一结果使得自己陷入一种难以解脱的困境,既要限制俄国利用《中俄密约》损害东北主权,又希望俄国能切实履行共同防御日本的承诺。但是清政府既无法限制俄国在东北利益的扩张,更无法把中俄关系向真正意义上的战略同盟推进。可以说,《中俄密约》签订后,清政府与俄国的关系由于铁路越境工程的矛盾而在事实上陷入了停滞状态。自然这种徒有虚名的同盟关系没有改变清政府外交孤立的状况,也无法起到限制其他列强对中国主权利益侵害的作用。对于俄国来说,《中俄密约》却加快了其在华利益的扩张速度,使得其他列强瞠乎其后,自然列强在华利益的竞争也因为俄国的迅速扩张而更加趋于不平衡,清政府也不可避免为这种失衡而付出更为惨重的代价。1898年3月,俄国利用调停中德胶州湾事件之机,撕毁《中俄密约》,强行“租借”旅顺和大连湾,从而在事实上宣告了清政府联俄外交的彻底破产。

遭受甲午之败后,如何拥有长期的和平环境以从容恢复国力,是中国朝野普遍关心的现实命题。对于军事实力严重受损的中国而言,这一问题的解决只能通过外交途径来实现。由于仇日情绪仍然支配着中国朝野的认识,因而与日本在东北亚有利益矛盾的俄国很自然地成为期待的结盟对象,俄国在三国干涉还辽的突出表现更是使得这种期待被进一步提高。在这种期待的基础上,形成了“联俄拒日”的共识。《中俄密约》的缔结正是清政府实施联俄拒日外交的结果。

这种外交设想缺乏历史和现实的深度思考,完全忽视了俄国大面积夺占中国东北和西北领土的历史,也未分析当时俄国的对华外交意图。可以说,联俄拒日外交设想具有很强的主观色彩。随着俄国扩大在华利益的意图日益明显和仇日情绪的逐渐淡化,朝野对联俄外交的认识就发生明显的变化,这种变化就集中表现在他们对《中俄密约》内容的质疑和担忧上。从各方面的反应来看,地方官和民间社会对清政府高层与俄国缔约一事普遍作了否定的评判。尽管清政府对此高度保密,但俄国在东北越境筑路一事已经在很大程度上证实了朝野各界的忧虑。

总之,中俄之间的秘密外交丝毫没有给中国带来安全感,反而加重了包括清政府高层在内的中国朝野各界的普遍忧虑,但清政府仍然希望俄国能履约协助中国防御日本的侵犯。清政府这种期待也就在忧虑的氛围中持续了下去,一直到俄国毁约强租旅大。

[收稿日期]2009-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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