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道德评论_职业打假人论文

学术道德评论_职业打假人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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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0年代以来,由于信仰的失落,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时期出现的制度真空,拜金主义大行其道而且存在广阔的行为空间,社会堕落现象愈演愈烈。学术文化界在这个大染缸中也逐渐变色,成为权力腐败的同盟军,道德蜕化的原创地。在这块原本被视为教化之源的净土,追名逐利、攀附权贵、嫌贫爱富,已经成为一种时尚的价值观。无论是出于社会的压力,还是出于共同体维系基本游戏规则的内在要求,坚守道德底线,批评恶劣行为,已经成为学术研究者、评价者、管理者的共同呼声。但在近年的学术规范讨论中,对于学术腐败的揭露和批评却有避重就轻的重大偏差,有必要重新检讨腐败的定义,端正学界自律的基本方向。

一、关于学术权力

在学术规范讨论中,揭露、抨击学术腐败是一个引起学术界内外关注的话题。尽管有人认为这已经超出了“规范—规则”的范畴,进入到道德领域,因而对此不屑一顾。但大多数人认识到,不遏制猖獗的腐败行为,如果起码的规则都可以违反,违反规则还因为权力的保护无力追究,那么规范就无从谈起。就学术评价而言,研究者具有廉耻之心,不搞抄袭剽窃,评价者具有廉耻之心,不搞权力寻租,也是公正公平评价的先决条件。

在规范讨论中,“学术腐败”是一个出现频率很高的词汇。一般作者对“腐败”都作常识角度即《辞海》的理解:“腐烂,也泛指败坏,堕落。”并以此比较宽泛的腐败概念参与规范的讨论。但笔者认为,为了区别利用权力和未利用权力这两种不同的学术道德败坏现象,拟根据政治学所述“权力导致腐败,绝对权力绝对腐败”对于腐败的理解,将“腐败”定义为:以公共权力谋取私人利益。这样就把违反学术道德的行为区别为两个不同的层面:一是没有权力背景的学术造假,二是利用学术权术的寻租。相当一些违背学术道德的现象是这两种行为的共振,更加放大了它们对于学术建设的侵蚀和危害。但是从原则上讲,这两种反道德行为在形式、内容、危害上,都有很大的差异,在规范讨论中,揭露和批评的重点落在学术造假上面,这给人以“柿子捡软的捏”的感觉。更有老一辈学者指出,这是一种“窃钩者诛,窃国者侯”的专制文化观的反映。(注:资中筠:《窃钩者诛,窃国者侯——也谈学术腐败》,《随笔》2003年第1期。)因为实际上,学术权力腐败现象之严重绝不逊于造假,而对学术风气和社会风气的毒化作用要大得多。

对于把打假作为反腐的重点,丁东已经提出不同意见,他认为:“如果罗列学术腐败的十大表现,这个问题进不了前三位。更突出的问题我想说三个:一个叫学术依附,一个叫权钱交易,一个叫逆向淘汰机制。”(注:丁东:《学术界的几代内伤》,《学术界》2000年第1期,第165页。)丁先生是从国家权力,尤其是政治权力与学术活动的关系这一宏观角度议论学术腐败问题,而笔者准备从学术权力运用的角度讨论这一问题,所以并非鹦鹉学舌。

美国耶鲁大学社会学教授伯顿·克拉克曾对“学术权力”概念进行过专门的研究,(注:伯顿·克拉克:《学术权力,概念,模式和观点》,[加]约翰·范德格拉夫等编:《学术权力》,王承绪等译,杭州:浙江教育出版社,2002年,第185—218页。)并基于欧美的文化背景和社会现实,将学术权力分析为10种类型。由于中国传统与现实与西方的巨大差异,他的分析远不足以说明我们今天所面对的局面,但其分类中的(注:引自陈洪捷:《德国古典大学观及其对中国大学的影响》,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第56页。)专业权力——“权力被认为是以‘技术权限’为基础的,以专家为基础的,而不是以“官僚权限”为基础的”;(注:[美]D.贝尔:《资本主义文化矛盾》,北京:三联书店,1989年,第197页。)魅力权威——“某人由于具有非凡的个人特性(其极端就是天才),一群人就心甘情愿地追随他,接受他的支配”;(注:金耀基:《知识分子在社会上的角色》,祝勇编:《知识分子应该干什么》,北京:时事出版社,1999年。)官僚权力(院校权力)——“它包括正式规定的等级制、正式的职务授权、正式的书面沟通和协调,以及有人员聘用、人员评价和分配任务方面的非个人化”;(注:苗体君:《“教授”贬值为哪般》,《瞭望》周刊2001年5月21日,第21期,第46—47页。)高教系统的学术寡头权力——“教授一直具有把地区性的寡头权力扩展到全国的能力。作为各国教育部中重要的专业人员群体,教授们有进入中央委员会和中央各机关的特殊通道,他们是上层官僚和政客的重要成分”。这几种学术权力类型经过重新诠释可以应用于我们的研究。

本研究所指的“学术权力”,即运用和支配学术资源的权力。它包括招收研究生的权力,参与论文答辩的权力,编辑部的发稿权力,课题与奖励的评审权力,研究成果的鉴定权力,课题经费的使用权力,职称评定与晋升的评审权力,等等。由于学术产品既不同于为满足个人消费所提供的私人产品,也不同于为满足全体社会公众消费所提供的公共产品,所以它和高等教育有许多相近之处,具有一种“准公共产品”的性质,将学术权力用于获取个人或团体利益,就是权力腐败的又一表现。

二、关于学术权力腐败

从1950年代直至1970年代末,可以说是民国时期曾经强烈表现过的学术权力弱化以至消逝的过程。新的改革开放时代则是一个学术权力恢复和重整的过程,是近30年来的学术发展的条件和表现。但与此同时,过去人们比喻为“清水衙门”的教育学术界,如今已经成为获取权力和金钱的沃土。而滥用学术权力造成的危害,它所运用的方式都具有与一般行政权力相异的特殊性,且防范与遏制也更加困难。

1、在危害上,与一般行政权力腐败相比,学术权力腐败有其特殊的严重性。对于学术文化,古今中外都赋予其某种人类——民族之根的神圣意义。儒家的代表人物,宋人张载以著名的横渠四句抽象地表达儒生的崇高使命:“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德国近代学术——大学观念——奠基者费希特认为,学者是“人类的教师”,学者是人类社会进步的先驱和榜样。而造就学者的“大学即是人类本质之超越有限、生生不息生命的所在。……是我们永恒人类的有形体现。……是世界,作为上帝之现象与上帝本身统一性的有形体现。”(注:引自陈洪捷:《德国古典大学观及其对中国大学的影响》,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第56页。)当代美国社会学家D.贝尔则比较具体地指出学术文化的终极意义:“每个社会都设法建立一个意义系统,人们通过它们来显示自己与世界的联系。这些意义规定了一套目的,它们或像神话和仪式那样,解释了共同经验的特点,或通过人的魔法和技术力量来改造自然。这些意义体现在宗教、文化工作中。在这些领域里丧失意义就造成一种茫然困惑的局面。这种局面令人无法忍受,因而也就迫使人们尽快地去追求新的意义,以免剩下的一切都变成一种虚无主义或空虚感。”(注:[美]D.贝尔:《资本主义文化矛盾》,北京:三联书店,1989年,第197页。)学术文化将人类从动物范畴提升出来,体现着一种摆脱肉体和自然限制的超越价值,指引着人们在世俗生活对权力、金钱、色相的追求中辨识出假恶醜,而崇尚具有永恒价值的真善美,使肉体生命之有限升华为精神生命之无限。

正因学术与学者被赋予这样特殊的使命,所以对学者也提出了更高的道德要求:“你们都是最优秀的分子;如果最优秀的分子丧失了自己的力量,那又用什么去感召呢?如果出类拔萃的人都腐化了,那还到哪里去寻找道德善良呢?”(注:费希特:《论学者的使命人的使命》,北京:商务印书馆,1984年,第45页。)国学大师章太炎曾论及社会腐败有两种,一种是外在的“土崩”,另一种是内在的“鱼烂”,而从内脏烂起的“鱼烂”是比之前者可怕多倍的不可救药的腐败。学术腐败是鱼烂的典型表现,不仅毒化了当下的社会空气,而且腐蚀了老中青几代人的心灵,在这样的氛围下,一个国家即便物质生产发展了,它也蜕化为没有灵魂的庞大驱壳。

2、在方式上,与行政权力腐败相比,学术权力腐败更难以克服。行政官员的权力完全来自上级的授予,其知识和能力是附着在其行政权力上的;在运用权力时,其自由裁量权相当有限;而且在“权力导致腐败”的假设下,防范行政权力腐败已经建构了相对严密的机制。但学术权力不同。第一,它授予的是有一定学衔的学者,权力是附着在其知识和能力上的,学术行为和寻租行为一体化,是否涉及腐败难以界定;第二,在运用学术权力时,其自由裁量权空间相当开阔,对成果和学者的评判本身就是一个主观性很强的工作,外界很难判断一个评判是出自评判者的学术判断还是功利诱惑;第三,传统上,“知识分子成为了一极为特殊的形态的人物……他们被浪漫地认同为社会和时代的眼睛与良心。”(注:金耀基:《知识分子在社会上的角色》,祝勇编:《知识分子应该干什么》,北京:时事出版社,1999年。)普遍的学术腐败在近现代历史上还是一个鲜见的现象,缺乏一个应对的监督控制防范机制。而且更加令人困惑的是,如果试图建立这样一种机制,只能由学术界从事对这一机制的理性设计,也只能由学术界将这种机制付诸实施,而腐败了的学术界怎么能解决自身的腐败?这是个典型的逻辑悖论。

3、在揭露和遏制方面,与行政权力腐败相比,学术权力腐败更为滞后。在规范讨论中,揭露了某些学术权力腐败现象。但在高等学校和其它学术单位工作的人心里都清楚,学术腐败比已经披露的要严重百倍,可以说,在招生、答辩、评定、鉴定、申报(学位点)、(职称)评聘,以至发稿……每个环节,都有形形色色的腐败现象。

揭露力度不够的原因在于:第一,出于利害考量,绝大多数圈内人都不愿意把本系、本院、本校的严重腐败现象公示于媒体,自辱形象;第二,大量寻租行为操作得相当隐秘,极少人知情,学者均向往清静闲适,不屑于知情更无精力深究;第三,鉴于上面所说学术腐败的特殊性,与重大腐败事件有牵连的当事人都有“著名学者”的光环保护,还有上层的行政权力保护,令揭露难上加难。但我们还是能够嗅出“鱼烂”程度之广之深。在关于北京大学改革的论争中,就有学者指出:“高等教育问题很多,……现在最大的问题是学术腐败。……举一个例子,本来博士点、硕士点的评定是很严肃的事情,为此国务院、教育部也制定了较为严格的规矩。但现在这些工作中猫腻已经成了公开的秘密。申请的单位要为评审委员准备大礼,有操守的评审委员对送礼的人躲都躲不及,没有操守的评审委员则乘机中饱私囊。在学术腐败泛滥的背景下,北大拿出的任何方案都难以贯彻落实。……我之所以对北大这次改革持怀疑态度,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因为高校的大环境相当污浊,人们有理由怀疑这么改革后,助理教授和副教授请客、送礼、求情的情况,教授以权谋私,排除异己的情况会恶化。搞得不好,这套制度可能把一些教授变成学阀、学霸,可能加剧学术腐败。”(注:王绍光:《北大教改之我见》,钱理群、高远东主编:《中国大学的问题与改革》,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2003年,第117—118页。)也有学者未点名地具体指出:“眼下拉关系、送礼在职称评审时也成为时尚,最具学术说服力的博导评审也不例外……一个多年未见的好友成了博导。他的学术资本只是两篇质量一般的论文,此次荣升的关键还是占有教务处处长的职位。他私下里对我说,他们学校刚成为博士点的某专业,是花了20万元买来的。”(注:苗体君:《“教授”贬值为哪般》,《瞭望》周刊2001年5月21日,第21期,第46—47页。)

有鉴于此,学术腐败必须主要依靠学界内在的道德力量加以遏止。我们寄希望于政治体制改革的深化和学术界良知的觉醒,清扫种种学术垃圾,还中华民族一片学术文化的净土。

三、关于学术造假

学术打假与学术评价是什么关系呢?二者之间的关系是一目了然的。就如同实物商品打假,如果不能将假冒商品从正牌商品中剔除出去,我们怎么能够评价商品的优劣高下?所以说,学术打假可以看作学术评价的前一道程序,只有首先将鱼龙混杂的“学术成果”、“人文社会学者”区分为真假两类,然后才能进入对前者进行有意义的评价。否则评价工作就会变质为给后者“洗钱”加冕的工具。

但是,相较于商品打假,学术打假要复杂得多,困难得多。今天我们的打假仍然在困惑中艰难前行。

学术造假,类型五花八门,伪造实验数据、伪造实物或文献资料,抄袭、剽窃他人成果,是其中最为常见的形式。可以说,自从出现了学术研究这一行业,造假也就如影随形,始终与研究相伴。但是在道德、法律秩序能够正常维系的时空条件下,学术文化界作为社会道德的风向标,造假仅是个别人的个别行为,否则学术共同体就会失去它在社会中的信用,触发全社会的信任危机。

如今中国学术界的问题是,在学术研究更加受到重视,学术条件逐步得到改善的同时,学术造假也愈演愈烈,到世纪之交,则呈现泛滥之势。有的老辈学者感叹道,如今中国学术假冒伪劣之规模之猖獗史无前例。

1、各个时期最著名的造假事件

1980年代,王同亿在10年左右的时间里,主编、自编出版各类词典25部,计1.7亿字,被媒体称为“中国的国宝”、“超人”、“改变了大国家、小词典的面貌”,并荣任全国政协委员(1999年出版的《我们丢失了什么——“王同亿现象”评论文集》就以其主编的《语言大典》为典型,讨论了以王为代表的某些工具书作者、编者涉嫌抄袭剽窃、粗制滥造现象)。此外,还有“李富斌论文抄袭事件”、“中国第一部关于南极法律和政治的专著《南极政治与法律》剽窃事件”等。

1990年代,李其荣所著《移民与近代美国》被指剽窃我国17位学者的研究成果。李斯的学术专著《垮掉的一代》几乎原文抄袭美国学者约翰·泰退尔的专著《裸露的天使》。某教授被指在其专著《语言的文化阐释》、《社区文化与语言变异》、《文化语言学》中,抢先发表别人的未刊论文,将此据为己有。上海某大学哲学系著名教授被指其哲学著作《历史与实践》中的部分内容抄袭国外著作《哲学历史词典》。武汉某大学经济学院某教授,为了破格提成博导,伪称写了一本《发展经济学的发展》,到商务印书馆骗得一纸出版证明,然后在各报社骗发了6篇书评,从而评上教授和博导。某理工大学某教授不仅伪称写了一本书,还用电脑模拟了封面等,这本虚拟的书竟然获得学术奖。北京某大学生物系蛋白工程和植物基因工程国家实验室的研究人员潘某等六人在国外刊物上发表所谓体现中国国家高技术研究计划863计划的论文,存在严重剽窃问题,抄袭了加拿大两个学者的论文,被国外杂志揭露,严重败坏了我国的国际学术声誉。

进入2000年代以后,形势似乎仍在继续恶化。因为媒体的商业属性使然,它最为关注的始终是名校、名人、名作,所以业已曝光的造假事件也主要是越轨者中的个别人。由于大多数越轨的名人仍然在受到这样那样的保护,由于吃学术饭的人绝大多数是无名氏,造假的概率则与名人不相上下,而对其曝光又不能获得“眼球效应”,他们的越轨作为仍然隐藏在混浊的水面之下。所以说尽管传媒加大了打假的力度,提高了曝光的频率,公众所看到的也只是九牛之一毛。包括笔者在内的每一个对教科文卫的情况稍有所知的人,都可以列举亲历而确凿的造假成果和造假学者若干件/人。如果说造假作伪已经成为学术之癌,是一点也不为过的。

2、学术赝品类型及其扩张

学术界的王海们通过分类整理,概括出学术造假的若干类型,我们不妨统一将它(他)们命名为“学术赝品”:

其一,抄袭剽窃他人的成果。最为露骨的是将他人的文章或著作更换题目和作者,另投报刊出版社发表;最为常见的是在论著中部分抄袭一个或多个他人成果,而不作任何说明;最为隐蔽的是剽窃他人未发表的手稿或观察实验数据,言之凿凿地声称是自己的研究。而制假者所运用的技巧各有特色。有论者曾从个案分析入手,列举了剽窃抄袭的一些实用技巧:全篇搬用法、隐性剽窃法(偷观点偷思想)、化名抄袭法、署名抄袭法、拼装法、名编实抄法、抢先发表法。(注:杨守建:《中国学术腐败批判》,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2001年,第46—69页。)

其二,买卖论文著作。在许多高等学校存在论文交易市场已经是一个公开的秘密,通过互联网或路边广告的线索,根据所需要的论文级别,硕士级?博士级?一般刊物级?核心期刊级?只要愿意付钱,你就可以买到相应质量的论文,如果愿意出十万、几十万高价,也会有个体枪手或合作枪手代你完成一部作品。

其三,真真假假学历学位。作为进入学历社会的突出表现,在各个行业谋生的老中青各级人士,都把学历学位作为证明身份不可或缺的遮羞布。鉴于学术文化界有着不错的职业声望,而学历学位又是进入学术文化界的门槛儿,想在此处混饭吃而文凭等级不够的人,只好以假充真。现在复杂的是,虽然低档的作假者固然只能倚赖电线杆、围墙上“牛皮癣”涂抹者贩卖的“文凭”,即真的假文凭充数;但是高档的作假者所持有的并非马路边上买来的文凭,而是利用权力和关系,通过种种不得示人的方式从正规高校、党校、军校获得的文凭,即假的真文凭,而这种骗局被揭露的难度要比前者困难百倍。

其四,腐败与造假共振。这一般是指学术界中有一定知名度的人,他们的共性在于:短处是自身缺乏学术研究的资质和能力,长处是手中握有相当的学术权力,如校长、院长、期刊主编、评审组长,等等。通过发扬优势,以长补短,他们能够以某种利益为诱饵要挟具有研究能力的人交出全部或部分成果;能够争取到课题资助或者研究获奖,以其经费和奖状来与研究人员交换智力劳动产品,得以成为某一领域、某一方向的权威、大师。其中个别被揭露者被指斥为学术骗子,但在错综复杂的权力网络保护之下,他们中间的大多数仍然在招摇过市,尊为上宾。对于这种共振现象,金生叹先生有文学小品式的讥讽:“时下奇迹太多,令人眼花缭乱。人称‘双剽’(剽窃美国科学家著作、嫖娼被抓)者,竟成某高校一把手;抄袭他人学术论文,露馅后私了者,竟成教育权力部门负责人,并主管学生思想品德教育;打小报告政治诬陷著名学者者,竟在一些人眼中是‘左宝贵’(按:借用清末抗日将领名),封为‘好同志’,官拜某研究所所长,且过了六十亦不退休,似乎没有他‘地球就不转’;标点错误百出书出版后只好化为纸浆者,竟当上全国图书评奖古籍组评委、某史学团体副会长;对史学纯属文盲者,竟是某部重要史学著作主编。吴趼人地下有知,当恨不得立刻返回人间,续写《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注:金生叹:《新世说》,《文汇读书周报》2004年10月29日。)

十多年来的学术打假,揭露了少数造假事件和造假者,有关学术机构查处了一些违规行为,媒体的监督亦有所加强,对于学界起到了一定警示作用。但是,由于整个社会氛围没有净化,造假的高收益低风险使之诱惑力只增未减,学术作假还有发展与演进的趋势:

其一是空间扩张。无论是欠发达的边远地区还是沿海发达地区,是普通高校还是名牌大学和研究院所,是自然科学还是社会科学人文学科,几乎均有造假的事件发生。其二是层次提高。从大学生、研究生到教授、博导、院士,均以或大或小的概率发生着此类现象。其三是发现难度加大。由于传媒业及复印业的发展,报刊及其以创收为主旨的增刊数量增加,电子版报刊的出现,抄袭剽窃的母本唾手可得,复制成本降低,作伪技巧提高,使发现核实更加困难而成本上升。其四是学术界的集体无意识。假货的泛滥,打假的无力,重点的定位不当,一些学者对时下打假不以为然,在此礼崩乐坏的转型期,独善其身成为优秀者的选择,息事宁人是多数人的主张,也有人认为打假是少数打假者作秀。因此文抄公的队伍还在扩大,抄袭剽窃的程度、手法还在增进。

四、对时下整饬道德取向的质疑

徐友渔先生曾对近年来关于学术规范的讨论提出了看法:关于建立学术规范的呼吁是基于大量的、严重的、不可否认的、甚至是触目惊心的失范现象,而相应的疑虑倾向则往往基于一种设想、一种逻辑可能性,……我们在提倡建立规范时,确实应当考虑,一件好事是否也会附带某种负面影响,到头来会不会一种倾向掩盖另一种倾向,我们会不会从一个极端走到另一个极端而有违初衷,等等。(注:徐友渔:《为提倡学术规范一辩》,《中国书评》,总第8期(1995年11月),第48—49页。)这是当下中国特定的国情使然,所以讨论中有种种声音呼吁,应当基于特定国情反思以打假为主要内容的整饬学术道德活动之整体思路。

1、重点在哪里?既然是学术打假,那么道德就要为“学术”正名。所谓学术研究,应当是发现和讨论理论上或实践中的真问题,提出新观点,作出新论证。以此为判据,应有真学者与假学者之分。所谓假学者,曾经致力于“市场经济是姓资还是姓社”的纠缠,如今则致力于实现现代化是要“以法治国”,还是“以德治国”或“德法共治”一类问题的纠缠,他们可以不读文献,不管前人与今人研究进展,只须从文件、社论、讲话出发,就保证立于不败之地。所谓真学者,则需要以“只问是非,不计利害”的态度,以怀疑批判的头脑审视权威、书本上一切既定的理论、结论、口号。假学者的“研究”从学术上讲是无效劳动。真学者也可能犯错误,包括抄袭剽窃的错误,尽管这类错误是奇耻大辱,应当批评并接受应得的惩罚,但也不能因此以偏概全,将其与假学者合并同类项。如今的打假,重点指向假研究,而少有触及假学者,实乃避重就轻,仅伤及造假之皮毛,无碍于造假之筋骨。王铭铭的博士生致“校长信箱”,称:“学术批评应该全面、客观、平和、公正,执一端而不记其余的做法是不正常的。学术批评应该激励学术创新,应该树立学术标准的自主和自尊。”(注:王铭铭弟子致信“校长信箱”,《科技文摘报》2002年1月25日。)梅林教授则以王铭铭事件为例,抨击媒体舆论的恶性炒作:“王铭铭先生应该属于当代中国人文社会科学中颇有创造潜力的那一类”,“在铺天盖地的讨论声浪里,人们是否冷静下来想过,这种对个体残暴侵害的一幕,与文革大批判的非人性效果何其相似类尔……当事人王铭铭教授在这架无形的‘绞肉机’面前只是一种悲哀的沉默。”(注:梅林:《媒介舆论与学术个体——王铭铭事件前后》,《学术界》2002年第2期。)这类意见尽管背离主流,看似有为王铭铭的不当行为被如此批评辩护之嫌,但他们对当下的批评取向、批评方式提出的责难,是否切中时下学术批评之软肋?

2、根子在哪里?由于社会发育不良,今天我们的学术体制仍然是官本位制,学术机构的行政权力绝对压倒学术权力,职称、期刊、课题、会议、奖励……,一律往行政靠级。官场的所有弊端在学界也或多或少的存在,“学术腐败”从概念到内容,本身就是从政治腐败派生而来。为什么学者官瘾大?因为拥有稀缺学术资源分配的权力,就可以用来交换成果,有了乌纱帽的保护,就可以免除或减轻违规的惩罚。北京大学内外在其改革方案的争论中,有一个重要的共识:中国学术发展的最大障碍来自政府干预。被人批评为没有把大学行政改革选为突破口的改革设计者之一张维迎也认为:“现在大学不重视自己的声誉正是政府管制的产物,因为管制保护了落后。”“一般来说是学术水平越低的人,官本位思想越严重……他在学术上竞争不过别人,就拼命找一些其他的关系来压制别人……高校的官本位只能把大家的精力引向分配,而不是创造价值。”(注:张维迎:《大学的逻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46、82—83页。)为什么打假效果不好?越打假货越多?著名打假网站《新语丝》主持人方舟子认为,关键是造假风险小,很少被揭露,更少受惩处。根子就在学术组织行政掌控,而我们的打假却只能就此止步。

3、源头在哪里?既然学术腐败与造假基本上是道德问题,那么解决问题的基本途径就只能是提升学者的道德自尊自律。今天学界的堕落只是1990年代以来汹涌澎湃的社会功利大潮之缩影。主导道德取向的是义利之辨,在爱因斯坦看来,“照亮我的道路,并且不断地给我新的勇气去愉快地正视生活的理想,是善、美和真……人们所努力追求的庸俗的目标——财产、虚荣、奢侈的生活——我总觉得都是可鄙的。”(注:许良英、刘明编:《爱因斯坦文录》,杭州:浙江文艺出版社,2003年,第3页。)与这位哲人的思想形成鲜明对照的是当今内地大学流行的价值观,有一幅对联:“考试不作弊,明年当学弟;可以没人格,不能不及格”,横批“一定要过”,有一种观点:在提倡文化产业化的今天,论文市场和枪手市场是一种正常的要素交易市场。

以年轻一代为代表的价值观向物质主义转向,不是偶然的,重要原因之一是在包括笔者在内的几代人的整个成长期,在人生观教育的内容上,强调的是政治思想教育,忽视了伦理道德教育;在方法上,重视波浪式的树立高大全的英雄形象,忽视潜移默化的对日常行为中的社会公德、个人私德、职业道德的引导。加上体制方面的原因,在众多集会上的仁义道德与会下的贪婪腐化于一身的党政官员纷纷落马之时,以维护学统与道统为己任的学人道德底线的失守也就不奇怪了。当需要推行高考参加者须以书面保证不作弊,党政领导须公开声明不跑官卖官不行贿受贿(有网民调侃,就剩下要求男士保证不进女厕所了),而利益风险的考量已然成为理性人行为选择的首要尺度,社会监督机制严重残缺不全的时候,各学术机构制定的“道德准则”、“道德建设纲要”能在多大程度上执行,能在多大时空范围内见效,的确是个问题。道德蜕变演化到今天,究竟是谁之过?归咎于家庭?学校?市场经济?都是片面的甚至是错误的。笔者在此无力作系统之探究。但解救之上策,绝不在制定更多更严的“守则”、“办法”,发表更多更泛的声明。1970年代末期思想解放运动的成果之一,就是在反对以政治运动解决思想问题上达成了共识,笔者曾举双手赞成。但是我今天却主张发起一场自上而下的讲真话社会运动,以拯救中国社会的诚信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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