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经现象学及其问题_神经科学论文

神经现象学及其问题_神经科学论文

神经现象学及其问题,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现象学论文,神经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NO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码]1000-0763(2011)03-0118-05

一、意识经验主观感受研究的两种进路

现象学和科学都对意识经验的主观感受或感受质(qualia)的描述有着最直接的兴趣。D.Dennett认为存在两条通往主观感受的通路,分别为现象学进路和科学进路。[1]意识的神经科学主要关心“客观的”的第三人称数据的获得和解释,认为意识的现象经验与神经系统的结构和神经活动过程具有相关性(Correlation)。而对于第一人称数据,一般是简单地通过内省报告来获得。但内省关注的往往是个体的经验内容,而无法无前见和无偏见地对经验结构本身给出描述,因此它在经验上无法满足科学对确定性、精确性、客观性和公共性的要求,也无法识别、分类和研究心智不同的经验类型,不能系统性地探究它们自身的经验结构。神经科学与现象学的联合,能够克服基于内省的意识科学的这些局限。[2]除了神经科学研究意识的经验感受的神经相关物外,作为实证研究的认知科学也关心经验感受与身体的关系,尤其体现在认知科学的具身(Embodied)进路中。该进路认为主观感受并非一种副现象,而被视为充分理解心智的关键,因此需要一种细致的现象学方式对其进行研究。[3],[4]而现象学家则认为现象学是呈现意识最直接的、最如实的途径。相对于内省方法,现象学被认为是获得“我们如实所知的”,而不是“我们相信所知的”一种方法。[5]

二、现象学的自然化背景

神经现象学的产生同现象学的自然化运动背景有关。现象学的自然化所基于的前提就是认知、心智与经验的具身性(Embodiment)。现象学的自然化将具身之心(Embodied Mind)和具心之身(Minded Body)二者联系起来,如此,现象学的自然化将有助于认知科学的研究,有助于弥合经验与脑之间的“解释鸿沟”(Explanatory Gap)。[2]自然化现象学并非要重新解释胡塞尔现象学,而是要为现代认知科学的意识研究提供新的思路。现象学的自然化力图通过具体的研究推进现象学关于具身性的一般思考。E.Thompson用神经科学的研究深化了心智乃至意识的具身性观念。例如,在他最近的研究中通过对神经现象学和D.Dennett的异现象学的比较,认为“缸中之脑”的思想实验是一个无效假设,因为在此思想实验中,若该“缸”要真正发挥功能,那么它必须成为一个与大脑紧密耦合的身体替代物。[6]

三、神经现象学的策略

现象学关注人类的经验,它远离认知科学中许多关于人类认知过于狭窄的观念,这些观念很大程度上是基于认知的计算隐喻模型。F.Varela提出用神经现象学作为“难问题”(Hard Problem)的方法论的补救措施,主张用胡塞尔现象学描述来取代意识的内省报告。[6]因为只有在清楚了意识的现象描述是什么之后,意识的神经科学研究才有目标。不论这种研究是关联性研究(这里指意识的神经相关物研究),还是因果性研究。因此,F.Varela认为主观经验结构的现象学描述和认知过程的科学描述之间能够彼此互惠增益。基于这种立场,神经现象学为其特定的目标——即理解意识和主体性与大脑和身体的关系——建立了一种研究模式。[7]

E.Thompson等人进一步阐明了神经现象学的作用。他认为F.Varela目的不是为了用自己的术语来陈述意识的形而上学的“难问题”,而是为了解决有关第一人称数据的方法论问题。E.Thompson认为应该区分意识研究中“解释鸿沟”与“难问题”在问题性质上的差别。前者是科学性问题,是一个能将意识的现象学和神经生物学结合在一起的问题;而“难问题”则是一个抽象的形而上学的问题,是关于意识在自然中存在地位的问题。如果物理主义一元论正确的话,就可以在概念上用物理学术语来解释主观感受,如果属性二元论正确的话,那就无法用物理学的术语来解释它。[6]

确定“解释鸿沟”是一个科学问题后,余下的问题就是如何将意识经验的现象学描述与实验科学的数据结合起来。[6]意识的神经相关物的实验研究通常从主观感受中区分出一种或者几种感受,把它们的特征作为主观经验中的对照变量,并尽量减少对主观口头报告的依赖性。然而,因为在意识活动过程中,在脑内存在大量的不稳定的自发性活动,以至于要在意识经验的主观感受与神经系统结构和神经活动之间进行对应桥接是很困难的。F.Varela认为,一种可行的方式就是确立意识经验的现象学描述与脑内大尺度神经动力学的相关性,以便确定和控制感兴趣的变量。[7]因此,神经现象学并不否认对意识经验的实验性控制。通过现象学方法增加了对经验结构的认识,由此为神经动力学的研究确定了目标。在更抽象的层面上,神经现象学的目标并不是弥补概念上和本体还原意义上的“解释鸿沟”,而是通过建立主观感受与神经生物学之间动力学的相互约束来桥接鸿沟。[6]

四、神经现象学的研究进展

由F.Varela首倡的神经现象学,在理论和实证研究上受到一些现象学家和神经科学家的重视和发展。基于神经现象学纲领的研究案例被发表在认知、神经疾病、情绪和睡梦等研究期刊上。[4],[8],[9],[10]例如人类学家M.Winkelman在其人类学著作中对萨满教的神经现象学研究。[8]有关意识、认知和情绪等问题的神经现象学研究中,比较重要的还有E.Thompson对佛教冥想者感知的意识结构和意识基本表现形式的研究。[4]被试者在训练后能够进入相对静心的状态。期间被试者的专注力是稳定的,不被散漫的念头、幻想或个性化的思想倾向所打断。心智实验一方面要求冥想者对自己的意识活动进行清晰描述,另一方面同时分析他们大脑神经活动的数据。通过现象学的描述与神经动力学数据的关联分析探究意识的神经生物学基础。

值得注意的是A.Lutz利用癫痫的神经现象学来研究第一人称的主观经验,阐明和发展了神经系统疾病的神经现象学进路的方法。在这项研究中,神经现象学将大范围神经活动的定量测量与经验的第一人称特征结合起来。他们通过某些癫痫病人能够自我中断或者阻止病发(Seizures)症状发生这一线索,来研究自我意识的调控规律,试图发现一种非药理的干涉手段。在癫痫发生前的症状中,患者不仅存在身体上的感觉,还存在例如注意力消退的症状。这些症状涉及广泛的脑区,甚至包括癫痫发生之外的部分,包括运动、价值评估(如涉及注意、动机的脑区,以及脑干)以及语言等神经回路。他们建立了区别于一般神经解剖学的神经动力学模型,以从外部预测癫痫发生的风险。[11]

此外,在另一项神经现象学研究案例中,A.Lutz比较了应用和不应用神经现象学时的脑电图(EEG)的差异。[10]第一人称和第三人称数据之间存在彼此的约束和印证。这些研究充分揭示了神经现象学纲领的在当代意识研究中的价值。

五、现象学中的问题

1.现象学描述

T.Bayne认为E.Thompson等人试图证明现象学方法中无偏见反思的重要性,因而执著于区分现象学方法和思想实验中直觉的使用。但是,无偏见反思的重要性本身并不能使人理解想象变更的观念与直觉之泵之间的区别。T.Bayne认为神经现象学家们的目标只不过想声称意识结构的不变性,但实际上在专注于结构不变性(Structural Invariant)是什么的时候,是无法区分意识结构的变与不变的。[12]他认为神经现象学家感兴趣于本质,但是他们实际上并没有做什么。相比于一般的认知神经科学研究,神经现象学的纲领在意识经验结构的研究中并无特别的优点。在他看来神经现象学收集第一人称数据的方法并无特别之处。他举了视觉窝区和三维立体图的例子,表明那些不过是一般的内省的例子。[10],[12],[13]

2.神经现象学桥接策略的问题

现象学的自然化的困难为什么会超出想象呢?首先,如同Roy所认为的那样,几乎没有证据表明胡塞尔现象学能够技术化。[2]到目前为止,神经现象学只提出了一种更清晰、更准确描述意识经验的第一人称数据与神经科学的第三人称数据之间的约束和印证关系,并没有建立起真正的桥梁。多数现象学家认为只有现象学才能揭示“事情本身”,而实证科学只是对“事情本身”作了相关性和因果性的解释。因此,科学提供的是我们对世界感知的二级解释——这是一种现实地形(Territory)与概念地图(Map)的关系,在这个关系中人类的原初经验始终是第一位的。[14]

T.Bayne认为E.Thompson等神经现象学家并没有证明神经活动与现象经验互为因果关系,而更像是神经活动和现象经验的同一理论,从而违背了神经现象学自身的反还原宗旨。这种同一性同样也违背了E.Thompson等人的具身心智的观念。神经现象学的挑战在Bayne看来,或许就是如何用非还原论的自然主义语言来说明互为因果的关系是如何实现的。在方法论上,他怀疑无法建立正式的模型来同时说明神经事件和现象事件。即使能通过神经科学数据来预测现象,也只能说明两者的相关性,而相互之间的因果关系仍需要解释。E.Thompson的具身理论虽然避免了二元论或者泛心论的错误,但仍然没有突破这样的一种观念:意识不仅可以超出神经系统的范围,还可以是超出时间上当下的现在。意识的研究或许超出了现象学和神经科学的两者之和。

除了对自然化的质问外,对神经现象学的怀疑甚至还来自于对先验的排斥。这种观念认为,补充神经科学的第一人称数据的不一定是严格的现象学反思,也可以是直接的日常内省。[12]但实际上,神经现象学的第一人称方法当然包括内省,而且还吸收了西方的现象学传统。神经现象学方法甚至还包容一切研究和分析经验的训练有素的、第一人称的方式,如亚洲沉思哲学,尤其是佛教中的传统。

3.神经现象学中的本体论问题

对神经现象学还有一个怀疑是:现象学和神经科学是否存在本体论上的不同。一些人甚至怀疑意识科学的内部是否存在统一的本体论。如果存在本体论上的差异,就不可能存在一个统一的认识论。一些现象学家和认知神经科学家抛弃了计算主义和表征主义的本体论,在大尺度的神经动力学分析中展现了梅洛—庞蒂所提倡的具身本体论。F.Varela坚持这样一个本体论假设,即我们是肉身的生物体。我们的意识和智能、我们的情绪和价值、我们维持生命的生理活动都是在这个生物基础上实现的。自我与他人同一性因而可以从这一视角上得到更好的理解。[2]

4.神经现象学的自然化问题

神经现象学是自然化现象学的一种进路,因而也同样需要回答各种反对自然主义的问题。胡塞尔认为自然主义者将现象学和心理学分开是一种致命的错误。先验现象学并不是一种试图让人们相信它不是心理学的心理学,而是一种通过对心理学的意识主观感受的反思而得到提升的先验哲学。对于一个日常的人而言,他是日常心理学形式的存在而非先验主观形式的存在。所以主观性有经验和先验之分,哲学因而不能回到心理学。胡塞尔区分经验的和先验的主观性是必然的,但在向人的实际存在回返时,却出现了矛盾:先验的自我“构成”了这个世界,同时我的心智又具身地存在于这个现世的世界中。这导致了经验与先验的对立。[15]胡塞尔认为因为心理学是根据几何学式的自然科学的模式建立起来的,所以无法解决这个冲突。神经现象学要证明自己是一种超出于内省的心理科学,必须回答这个经验与先验的对立问题。

神经现象学要回答经验与先验对立的问题,需要阐明认识论中的自然主义和先验主义之间的关系。也就是说,神经现象学需要用自然化语言来说明胡塞尔的认识论方案。否则,即使神经现象学是一个具有启发性的想法,也无法弥合认识论上的解释鸿沟。[15]

5.经验问题与“解释鸿沟”

科学的意识理论必须提供既能解释意识的神经生物机制,又能解释意识现象独特性的理论框架。当认知神经科学试图在意识经验与神经活动之间做相关性研究时,它将面对意识经验特有的主观性所带来的挑战:首先是第一人称视角的报告会有偏倚或不精确;其次是产生体验的第一人称报告的内省可能修改经验本身;最后是我们理解解释鸿沟的问题,即如何把第一人称的现象学数据和第三人称的生物行为学的数据联系起来。[15]

尽管意识问题已全面地进入科学领域。但是,一些哲学家依然坚持认为只有弄清意识和神经的生物化学之间的真正关系后,现象学数据和大脑和行为的神经科学数据之间的约束和印证研究才有最终的价值,否则“解释鸿沟”就会继续存在下去。[16]

六、结语

神经科学经常被批评是对意识的简化,尤其被指责忽视了意识经验的不可还原的特性。现象学则主要从人类活生生的经验(Lived Experience)来揭示意识结构。神经科学和现象学的研究是两种不同的视角,相互补充,并且彼此无法还原。事实上,神经现象学试图沟通现象经验与神经科学数据之间的视角差别,不一定需要建立严格的对应关系,而是希望从两个层面更全面地揭示意识经验的结构。借助现象学的启发,神经科学的实验设计将更有针对性,也更加丰富。或许,只有当神经科学家更重视意识经验的现象学描述,并建立起具体的而非理想的基于现象学的神经科学实验设计后,意识的神经现象学才能够突破一般化的讨论,而获得实质性的进展。那时候神经现象学或许更应该称为意识的“现象的神经科学”。

T.Bayne和J.Roy认为神经现象学并无方法论意义上的技术飞跃,是指神经现象学在关于意识的本质理解的哲学上并没有带来质的突破。然而事实上,根据神经现象学的方法和对已有案例的分析,神经现象学不仅是自然化现象学的一种进路,其主旨更在于更加全面地理解意识现象。我们认为,对于作为经验科学的神经现象学来说,任何能展示意识结构的不同数据都是有用的,也就是说科学并不天然地排斥主观数据。神经现象学对真实世界的客观展示,是通过一种以抽象数据的形式,而无法被直观到。也就是说,第一人称数据在神经现象学里,甚至也可以作为一种特殊的客观的第三人称数据。现象学不应该成为科学对立面,神经现象学使得科学再一次扩大了它的研究领域。虽然神经现象学与其它研究纲领一样存在着自身的局限性,但是这与其进路上是否存在自身独特的创新性并没有逻辑上的矛盾。在神经现象学方法中,现象学和神经科学既不是对立的,甚至也不是并列的,而是相互融合和相互包容的。两者的相互增益效应,使得我们在意识问题上的认识超越了两种方法和研究领域的总和。即使意识研究最终超出了现象学、神经科学和神经现象学领域,神经现象学的纲领也为理解作为“最后之谜”的意识问题作出了有意义的开创性努力。

[收稿日期]2009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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