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肉搜索”、公共空间与网络伦理_人肉搜索论文

“人肉搜索”、公共空间与网络伦理_人肉搜索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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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爱他,把他放到人肉引擎上去,你很快就会知道他的一切;如果你恨他,把他放到人肉引擎上去,因为那里是地狱。”

这不是什么充满自炫意味的广告语,而是互联网上越来越多的网民对所谓“人肉搜索”所作的共识性描述。它把互联网时代“人肉搜索”的恐怖威力描述得淋漓尽致。

什么是“人肉搜索”?热门的“百度百科”给出的定义是:人肉搜索就是利用现代信息科技,变传统的网络信息搜索为人找人、人问人、人碰人、人挤人、人挨人的关系型网络社区活动,变枯燥乏味的查询过程为“一人提问、八方回应,一石激起千层浪,一声呼唤惊醒万颗真心”的人性化搜索体验……

把网络的自动搜索与“人肉搜索”加以比较,也许能更清楚地看出“人肉搜索”的特性。传统的搜索引擎主要是借助机器对网络信息加以自动收集,并对这些信息加以有序化处理,从而为用户提供充分详尽的信息与资料。但是,自动化的人工智能尚存在诸多不完善之处,特别是传统搜索引擎还难以对那些虚假的信息做出较好的甄别筛选。于是,借助海量的人工搜索对搜索引擎的信息做出萃取,是弥补机器自动化收集信息过程之不足的可能途径,“人肉搜索”于焉产生。换言之,“人肉搜索”就是针对某一社区所提出的某一问题,一些网民根据自身的信息渠道和知识背景提供部分答案,其他更多的网友则几乎在第一时间在此基础上给予补充和完善,直至最后给出可能的确切答案。大量网民处理信息能力的不断叠加,使得“人肉搜索”的信息得以海量级增加,充分显示了这一搜索引擎的巨大威力和惊人的效率。

一、“人肉搜索”助推热门新闻事件

“人肉搜索”在中国备受关注,是同一个名叫“猫扑”的网站所引发的一系列热门新闻事件密切相关的。

2006年4月12号深夜,一个网名为“锋刃透骨寒”的网友在网上发帖,以悲情丈夫的身份爆料妻子因沉迷网络游戏,在网友聚会后与网名为“铜须”的男子发生一夜情。此帖一出,招致轩然大波,道德义愤和伦理谴责,充斥了从“猫扑”网到“天涯”网乃至各类门户网站的网络空间。“猫扑”网的“人肉搜索”引擎一旦发动,偷情男女主角的全部信息立刻昭然天下,包括他们的照片、工作单位、学校、姓名等详尽的个人资料。在这起事件中,有网民甚至对铜须发出了“追杀令”,更有黑客则窃取了铜须的MSN密码。一场网络事件由此演变成一场大规模的社会道德讨伐。

差不多与此同时,另一起“踩猫事件”因为“猫扑”网的“人肉搜索”而更加夺人眼球。2006年2月28日,网民“碎玻璃渣子”在网上公布了一组虐猫视频截图:一名时髦妇女用高跟鞋跟变态残忍地踩踏小猫。虐猫视频截图激起了网民的极大愤怒,于是网民们开始对图中女子展开“人肉搜索”。网民们靠视频截图中出现的大桥,认出了视频拍摄地点是黑龙江省萝北县,并迅速查实了踩猫者是一位离婚的中年护士。网络哄客道德声讨的直接结果,就是女护士被单位解职。

两起网络事件一时间造成了巨大轰动,也给其后更多的“人肉搜索”事件带来了示范效应。随后的两年多,这类新闻事件在网络上接连出现:“流氓外教”在博客上写自己与多名中国女子发生性关系,被上海社科院教授披露,引发全国性的“网络通缉”;伊莱克斯女助理的外籍情人邮箱被盗,这位女助理的照片经由“人肉搜索”被张贴于各大网站,其个人资料、身高体重、血型和毕业院校等个人信息几乎全被曝光;在最为著名的“华南虎事件”中,正是由于“人肉搜索”的强大威力和效率,才使虎照被追溯到它的源头浙江义乌的一家彩印包装公司的老虎年画,从而直接推动了“华南虎事件”的真相最终大白于天下;而“人肉搜索”的新近案例,就是网络发起的万人为奥运射击冠军郭文珺寻找生父……

就技术层面看,“人肉搜索”是如何可能的?美国学者马克·波斯特认为,这同网络化时代所有信息均被数字化密切相关:“如今个人行为处处留下数字化信息的踪迹,被有系统地收集在电脑数据库中,并且以光速或音速在不同电脑间来回传输。付餐费、从图书馆借书、从租借店租录像带、订杂志、打长途电话等等都是与完全陌生的人的交往,这些行为以前都是匿名的,如今都被裹上一层信息痕迹的外衣,这些痕迹被收集并排列在人物传略条目中,形成了对个人越来越具体的描绘。”①个人行为的数字化,在网络世界留下处处痕迹,为“人肉搜索”的开展提供了充分的物质基础。

二、道德义愤催生“拒斥性认同”

从上述“人肉搜索”引发的热门新闻事件中不难看出,把相关当事者的私人信息曝光于网络社区,是“人肉搜索”的通常做法。由此自然生发出这样一个问题:是谁赋予网民以特权,可以毫无道德压力地把本属他人一己领域的信息公之于众?“人肉搜索”在何种意义上可以不被看作是一种“网络暴力”?

身份认同及想象共同体的相关理论,或许能够为这一问题提供某种解读的视角。以符号为媒介的网络交往,其最大特征就是“数字化”和“虚拟性”,由此带来交往范围的无限扩大。伴随着所谓web2.0时代的到来,人们的网络交往更多地呈现出分众化和社区化的趋势。而网络社区,正是网民们进行身份认同而建立起来的一种“想象的共同体”,社区成员在其中能够产生某种强烈的群体归宿感和认同感。

值得注意的是,与传统的“合法性认同”不尽相同,上述“人肉搜索”中所蕴涵的身份认同,更大程度上接近于美国著名社会学家曼纽尔·卡斯特所说的“拒斥性的认同”——即指处在支配逻辑下被贬抑或污名化位置/处境的行动者所产生的认同行为。“他们建立抵抗的战壕,并以不同或相反于既有社会体制的原则为基础而生存”。这种“拒斥性的认同”所建立起来的共同体与通常意义上的自治共同体不同,因为“自治共同体”是以被历史、地理或生物学清楚界定的认同为基础,在共同体内部往往根据支配者的意识形态来建立“合法性认同”。而“拒斥性认同”则取决于某种拒斥态度的同一性,需要在拒斥的实践中创造出认同的基础——也即参与到这个共同体中的人员并没有任何可以预先本质化的特征,他们只是以共同的拒斥行为表达自己的诉求,表明自己的集体归宿感②。上述“人肉搜索”事件表明,“拒斥性认同”往往是由网民最初的道德义愤所催生。无论是“铜须门事件”“流氓外教案”,还是“踩猫事件”“华南虎事件”,无数网民正是出于对相关当事人的道德义愤才加入到“人肉搜索”进程中,希望借曝光当事人的真实身份对其加以道德施压,以此来彰显平民的力量和社会的正义。浓厚的道德卫护者的色彩多多少少掩盖了“人肉搜索”所包含的“网络哄客”的暴力成分。在民间力量维护社会正义的道德感面前,“人肉搜索引擎”裹挟的权利滥用、恶意诽谤、挖人隐私、肆意谩骂等网络暴力行为,似乎全都显得微不足道了。

任何道德义愤一旦越界,很可能对社会与个人造成伤害。假道德义愤之名而行私设刑堂之实的案例,古今中外比比皆是。现代民主社会的一个基本前提,就是每个公民具备运用公共理性的能力和责任,并且把这种能力和责任同整个社会的规范协调统一起来。对公共领域和私人领域的边界保持清醒认识,乃是现代民主社会的题中应有之义。然而,在“世界是平的”的互联网时代,“一切信息皆被数字化”则把网络世界改造成法国思想家福科所说的“全景监狱”,这一“超级全景监狱的一个主要影响是使公共与私人之间的区分失去了效力”③。而公共领域与私人领域之间界线的模糊,最近许多年来日益成为有关媒体道德和媒体规则讨论的热门话题:“关于媒体道德尤其是隐私的争论现在已经广泛深入起来,它本质上是一场关于这样的主题的争论:既是关于‘人’这个词的意义的讨论,又是关于讨论的主体——应该是传媒报道(即公开暴露和展示)的合法对象——的讨论。这个议题最近被围绕着狗仔队在戴安娜王妃的死亡中所扮演的角色引起的道德恐慌所引发,并被美国所谓的拉链门事件所激发。同时,它也提出了这样一些问题:到底是什么样的行为范围适合或者不适合经常被‘公之于众’……”④。而“人肉搜索”所引发的一系列新闻事件,只不过是为公共领域与私人领域问题上的传媒道德讨论增添了全新的素材。

三、网络暴力彰显伦理缺失

最新在美国引发的一场有关网络隐私的大讨论,可以使我们更感性地认识“人肉搜索”因伦理缺失而带来的危害。

据英国《星期日泰晤士报》今年8月10日报道,今年5月起,美国媒体盛传一位纽约银行家卷入了桃色丑闻,与澳大利亚电台音乐节目主持人科斯格罗夫的妻子私通。随后,科斯格罗夫在网上对情敌发起了疯狂的“人肉搜索”,这名银行家的身份很快曝光,竟然是私募投资集团“Quadrangle”的创始人斯蒂文·拉特纳。之后,一些著名媒体的论坛上频繁出现“爆料”帖子,称“斯蒂文·拉特纳付给我妻子50万美元要她和我离婚”。事实上,这些帖子都是科斯格罗夫所发。

直到8月初,瑞士瑞信银行宣布,该银行董事斯蒂文·拉特纳辞职,此事的真相才浮出水面。原来,瑞信的拉特纳才是与科斯格罗夫妻子有染的那位,“Quadrangle”的拉特纳被冤枉了。瑞信的拉特纳已向自己的妻子道歉,并希望弥合家庭裂痕,为此辞职专门在家安心过日子。

这一事件在美国引起很大反响。《纽约时报》认为,这本来是一件“虽然痛苦、但却绝对是私人的事”,然而,这件事却被拿到网上“公诸天下”。《纽约时报》认为,拉特纳并没有违背瑞银的道德准则,他没有与自己的下属或同僚发生绯闻。“在绯闻发生时和结束后,瑞银没有一个人抱怨拉特纳的工作表现”,“在拉特纳结束外遇后,他还努力修补自己的婚姻”。《国际先驱论坛报》认为,这一事件中的报复意味显然超过了事件本身的正义性。“科斯格罗夫5年前就知道妻子的外遇,并已于去年与妻子离婚。但实际上,他却在2个月前才开始对情敌发出攻击。”《国际先驱论坛报》认为,这不是“一个做错事和出轨的男人的故事,而是一个关于面对网上的疯狂攻击而无力反抗的男人的故事”⑤。

这一新近的“人肉搜索”事件,同样涉及互联网时代保护言论自由与尊重他人隐私的难题。显而易见的是,这起事件中的主人公科斯格罗夫混淆了拉特纳的身份,已经涉嫌诽谤“Quadrangle”集团的拉特纳,理应受到法律惩罚。但即使在美国,有关网络名誉侵犯罪的裁定依然还没有清晰的法律依据。

在法律“不在场”的地方,道德伦理理应担当起它应有的职责。我们不是泛道德主义者,尽管如此,在“人肉搜索”的“网络哄客”接连引发“多数人的暴政”事件之后,我们还是期盼道德伦理规范能够对网络世界的失范产生纠偏作用。前联邦德国总理赫尔穆特·施密特在《全球化与道德重建》中说:“马里昂·登霍夫伯爵夫人谈到:‘毫无约束的自由会导致野蛮和犯罪。任何社会都需要一些约束。没有规则、传统和关于行为规范的共识,任何共同体都无法存在。’我要补充一句:没有美德,我们将无法和平共处。”⑥同样,我们要补充说,网络社会也需要一些约束,没有美德,网络世界的“想象共同体”也将不复存在。

美国计算机伦理学会曾经为计算机伦理规定过以下“十戒”:(1)你不应用计算机去伤害别人;(2)你不应干扰别人的计算机工作;(3)你不应窥探别人的文件;(4)你不应用计算机进行偷窃;(5)你不应用计算机作伪证;(6)你不应使用或拷贝你没有付钱的软件;(7)你不应未经许可而使用别人的计算机资源;(8)你不应盗用别人的智力成果;(9)你应该考虑你所编的程序的社会后果;(10)你应该以深思熟虑和慎重的方式来使用计算机。以上“十戒”可以被看作是界定网络伦理的规范。而就“人肉搜索”而言,网络世界的匿名性、随意性所导致的“多数人暴政”、对他人隐私的侵犯、对知识产权的侵害等等负面效应,无不违背了基本的道德伦理规范。一般而言,在技术手段走在法律和道德伦理前面的时候,通常要么是更改规范,要么就是限制技术的进一步发展。很显然,进行网络道德伦理规范的建设,比限制互联网技术的应用更具有积极意义。

历史已经表明,技术进步为人类带来了无数的福祉,同时,由于人文精神道德伦理的缺失,技术难免也会给社会带来伤害。托马斯·弗里德曼在《世界是平的》一书中说:“我们不应怀疑,平坦的世界同时赐予黑暗与光明以力量。你可以上传自制的色情文学、狭隘的民族主义倾向、谎言、阴谋和废话,同时你也可以将这些东西更容易、更快、更远地在平坦世界的平台上传播……我们的任务并不是抛弃这个平台,而是要取其精华,弃其糟粕。”⑦的确,“人肉搜索”很高效也很恐怖,很强大也很具杀伤力。归根结底,机器和技术本身是无所谓善与恶的;善恶之分,全因使用者的不同使用方式而起。

注释:

①马克·波斯特:《第二媒介时代》第93页,范静哗译,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

②参见曼纽尔·卡斯特:《认同的力量》第4-5页,夏铸九等译,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年。

③马克·波斯特:《第二媒介时代》第97页。

④参见尼古拉斯·加汉姆:《解放·传媒·现代性——关于传媒和社会理论的讨论》,第277页,李岚译,北京,新华出版社,2005年。

⑤《环球时报》2008年8月11日第4版。

⑥赫尔穆特·施密特:《全球化与道德重建》,第218页,柴方国译,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1年。

⑦托马斯·弗里德曼:《世界是平的》第377-378页,何帆、肖莹莹、郝正非译,长沙,湖南科学技术出版社,200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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