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哲学理论是幸福的源泉_道德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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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 “德”“得”相通、合一,是中国传统伦理精神的精髓。表现在个体的现实生活中,便是“德”“福”一致。道德是个体认识把握社会和人生的重要方法:道德是个体协调人际关系的重要手段:道德为个体克制欲望提供理性控制;道德为个体健康成长提供精神动力。简言之,道德是使人获得幸福的源泉。这种幸福不是一时的快乐,而是对人生意义的真正理解和体验,是任何物质上的享受不能代替的。因此,追求幸福必须追求道德。在改革开放的条件下,充分认识道德的功能及其作用,特别是道德对于个体人生幸福的重要意义,对于抵制西方各种非道德主义人生价值观和生活方式的影响,提高社会成员习德、知德、行德的自觉性,是十分重要的。

追求幸福,是人们向往的目标和为之奋斗的动力。生活在改革开放的年代,怎样才能获得幸福?幸福的源泉又是什么?如何开通这个源泉,使人在实际的生活中获得幸福?人类生活的实践,特别是古今中外获得幸福的人们的人生实践,揭示了这样一个真理:道德是使人获得幸福的源泉。

一、“德”“得”相通,中国道德精神的真谛

明确道德与幸福的关系,首先要搞清楚“德”与“得”的关系。“德”“得”相通、合一,是中国道德精神的精髓、真谛,也是中国伦理精神结构的起点。

自商周以来,“德”就在“得”的基础上展开其所具有的道德意义。最初,“德”字在殷商卜辞中为“”,作“得”讲,是指得到或占有奴隶、财富之义。于是,“有德”(即有得)就成了对奴隶主贵族的“美称”,从而具有了道德意义。到周以后的“德”,其社会内容仍指占有获得奴隶、财富之义。在周人看来,先王灭殷而获得“阙邦阙民”的业绩就是“德”。这样,周人把获得天下的方法、才能、品德等主观因素,亦称之为“德”。反之曰,有“德”才能获得天下,由此提出了“以德配天”、“敬德保民”的思想。“德”字便获得了道德上的意义。

到老子那儿,这种理解发展为把“德”作为对生命的意义。《老子》五十一章云:“道生之,德畜之,物形之,势成之。是以万物莫不尊道贵德。道之尊,德之贵,夫莫之命而常自然。”这里的“德”,被庄子解释为“物得以生谓之德”。就是说,凡使别人有所得,并能起到济生、利民的作用,即“德”。《韩非子·解老篇》说:“德也者,人之所以建生也。”就是指,“德”是使人得以生存的一种东西。

这样,从把“德”理解为占有、获得财富,到把“德”理解为一切符合济生、保存生命、利于他人的行为。在此基础上,便有了“德者,得也”的结论。其含义大致有二:“德”首先是指对财富的占有即“得”,以及由“得”而体现出对人的生命的意义,这是“德”获得道德意义的前提;在此前提下,“得”,就是指个体对财富的分享以及个体生命对“道”的获得。这里的“得”本质上是指有得于道,即在实际生活中,在“得”中体现一定的原则、准则。这种原则、准则亦为“德”。具体地说,“德,外得于人,内得于己也”。〔1〕

由此,以“德者,得也”的“德”“得”互通论为起点,构成了中国传统伦理思想体系。但是,自春秋以后,由于生产力发展和私有经济力量的扩大,人们“辟土地”、“好货”的财富欲以及政治权威欲造成了“事利而己”的思潮,其后果便是“礼坏乐崩”,“周道衰而王泽竭,利害兴而人心动”。〔2〕于是,“德者, 得也”中包含的“蕴利”思想便重新被后世的思想家诠释。“得”内含着“利”,正是“利”造成“人心动”。这样,以儒家为代表的伦理思想开始大力宣扬与“利”相对应的“义”。此后,“德”“得”关系就由“义”“利”关系所代替,“德”者,“义”也;“得”者“利”也。“德”“得”互通、合一的思想就为“义为上”、“见利思义”的义利对立、分离的思想所取代。直到宋儒的“存天理,灭人欲”的理欲之辩。这种义利、理欲对立论便构成了中国伦理思想“重义轻利”、“重德轻得”的精神结构,原有的“德者,得也”中“德”“得”互通、合一的思想终于丧失了其原始的意义。即便如此,儒学家们也并非绝对地不要利,而是要将“利”纳入“义”的轨道,以“义”求“利”,“正其义则利自在,明其道则功自在,专去计较利害,定未必有利,未必有功”。〔3 〕由此得出了“利在义中”、“义中有利”的结论。

鉴于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德”“得”相通,代表了中国传统伦理精神的精华。义利、理欲之间的对立不过是“德”“得”互通在理论上的变形。在现实性上,建立在“德者,得也”基础上的道德辩证法仍然给人们一定的启示:“得”应当“德”,以“德”谋“得”,以“德”作为“得”的原则和规范,以“德”的方式“得”,“德”也必然“得”,这是中国道德精神的真谛所在。

二、“德”“福”一致,人类生活实践的显现

“德”“得”相通,表现在个体的现实生活中,便是“德”“福”一致。

古今中外的思想家通过对人类生活,特别是对幸福人生的总结,提出道德与幸福不可分离。古希腊的伊壁鸠鲁就认为,道德、善,在本质上是与幸福的生活相关联,与幸福的生活不可分的。道德、善与幸福之间是因与果的关系,道德、善带来幸福,是幸福的原因,幸福则是道德、善的结果。

诚然,不同时代的不同阶级、不同的人们,有着不同的世界观、人生观和幸福观,评价善恶的标准亦不同。马克思主义伦理学从人类生活的一般规律上揭示,幸福是人们在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中由于追求和实现了某种理想而引起精神上的愉悦和满足。道德则有助于人们对理想的确立、追求和实现,从而获得幸福。道德的这种功能,具体地说,有以下几方面:

(一)道德是个体认识把握社会和人生的重要方法。马克思曾经指出,人类认识、把握世界的方式主要有三:科学主要是以一系列概念、范畴、判断、推理来认识和把握世界,使人达到“真”的境界;艺术主要是通过典型形象来认识和把握世界,使人达到“美”的境界;道德则是以实践精神的方式去认识和把握世界,使人达到“善”的境界。这种实践精神表征着人类在把握世界时与社会发生的价值关系,体现了人类通过这种精神实践实现的人的价值。因此,人们把握世界,不仅是为了认识这个世界,更是为了改造这个世界为人所用,以利于人的生存和发展。道德作为特殊的实践精神,能帮助人类认识社会,把握社会发展的内在规律,理解人的生命存在的意义,认清人生与社会的关系。

科学意义上的幸福,不仅指人生之得,而且在于人对生命过程的满足。个体的人生过程应以什么样的姿态出现在社会面前,应怎样处理个体人生与他人,社会之间的矛盾,取决于作为主体的人如何认识自我与社会,如何把握自我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而道德作为人类把握世界的实践精神,可以为人类提供一个认识自我人生与社会的手段。因为道德使人认识到过分地膨胀个体生命力和过分地压制个体生命力都是违反人性的,都不利于社会与人的发展。因而也是不道德的。个体要获得人生幸福,不仅要有所“得”,更重要的在于人在把握人生与社会时有所“德”,即理智地对待自我与生活,清醒地认识社会。

(二)道德是个人协调人际关系的重要手段。人的生活是社会生活。每个人都不可能脱离社会而生存。而人与人之间由于利益的矛盾冲突有可能使人类难以正常生活。必须对人与人之间的利益矛盾进行调节,道德即是调节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的基本原则。要得到一个和谐的有利于人生活、工作和学习的人际关系,既取决于每一个体内在的道德素养和品质,还取决于个体是否具有运用、操作道德的能力。

家庭关系是人首先要协调的最基本的人际关系,也是人的道德实践的第一步。个体如果能运用道德规范去调节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做到相互节制和谦让,使家庭矛盾消除于萌芽之际,那么,这样的家庭一定是充满温馨与和睦。谁能否认这样的家庭生活不是人生之幸福呢?反之,如果没有一定的道德支持,不会运用道德的力量,这样的家庭就会因为鸡毛蒜皮的小事而争吵不休,生活在这样的家庭中,谁又能说是幸福?宽容与谦让,理解与节制,是协调家庭成员关系的道德准则。它能使我们每一个人拥有一个平静的港湾。

在社会生活中,家庭以外的人我关系也是个体必须面对和协调好的人际关系,是个体最起码的社会生活能力。在朋友、同志、上下级之间,其基本特征是权利与义务的相互关系。在这诸多关系中,最根本的莫过于信用与契约的关系。孔子曰:“与朋友交,而不信乎”。〔4 〕在现代市场经济社会,建立在平等基础上的主体间的契约关系既体现了个体间的社会义务,也实现了主体之间的各自权利。这种普遍的契约关系是每一个体获得其利益而必须自觉遵守的,同时也是个体进入市场的入场券。这种人我关系中的契约只有一个目标,即为了每一个体的共同幸福。自觉遵守契约和相互守信,能够使个体享有社会声誉,得到他人、社会的信任、尊重和支持。毋庸讳言,个体通过道德有效地协调好家庭关系、人我关系,幸福已经具备了必要的条件了。

(三)道德为个人克制欲望提供理性控制。人生而有欲,是任其扩张,还是努力克制,古往今来的思想家都在用不同方式回答这个问题。马克思指出,饮食男女诚然是人类的机能,然而如果把这些机能与人类其他活动割裂开来,并使它们成为最后的唯一目的,那么,在这样的抽象中它们只有动物的性质。所以,人生而有欲,但不是欲望支撑整个人生;对本能的尊重是对人的尊重的前提,但本能的任意扩张又会使人不成其为人。古希腊柏拉图认为,人是一种理性、意志、欲望的统一体,这如同驾驭者在驾驭一架马车,理性是驾驭者,而欲望就是一匹烈马。在现实生活中,道德能够为我们人类克制、驾驭欲望的扩张提供这样一个驾驭者,那就是人的理性。

人的理性在道德生活中最集中的体现是主体自觉的道德义务。这种自觉的道德义务是主体内在的强制力,它不是人的负担,相反它能为人获得尊严而做到自觉自愿约束自我。自觉的道德义务的强制功能就在于当理性与欲望、社会利益与个人利益发生矛盾时帮助人处理这些矛盾。主体为获得人的尊严,运用道德和理性节制个体的欲望,并使个体欲望道德化;理性使人自觉接受道德约束,使个人幸福与社会利益达成一致。正如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萨缪尔森所说的,从生物性来谈论人的幸福,人不如动物。人的幸福是包含着精神内容和精神意义的。同样,西方经济学家在解释福利(welfare)时,认为福利不仅意味着金钱, 它还含有友谊、亲情、温暖,并体现为爱。自觉的道德义务作为人的理性力的表现,能充分地为人类幸福提供必需的精神价值的因素。它如同一面人生之境,使我们看到了幸福就在这“义”中。

(四)道德为个人的健康成长提供精神动力。道德是个体成长过程中必须的精神动力。从道德发生的角度来说,幼儿得到父母赞许和积极肯定是其走向社会生活、正确理解社会和人生的良好开端。《周易》讲:“君子进德修业”。〔5〕这不仅说出了道德是修业、立业之根本, 而且也道出了德行与一个人成长、立业的关系。随着现代工业文明的日益发达,社会生活变得五彩缤纷,更加复杂多样。各种社会矛盾、冲突交织在一起,形成强大的社会压力,使现代社会中的人受到前所未有的心理刺激和精神压力,其结果便是工业社会中的人变成“单向的人”。显然,个体要在现代经济社会健康、全面的成长,就需要一种精神动力去慰藉人的心灵,抚平人的精神创伤。

道德能够为人提供这种精神动力。道德本身就是这样一种动力。道德因素在现代人的精神构成中不是太多,而是严重不足。道德通过精神激励和精神价值导向为人的成长增强抵抗力和免疫力。一方面,人在成长过程中需要这种精神激励。因为它能促使人在发展中以积极的方式面对人生和社会,以坚韧的毅力在万般困难和艰苦环境、激烈竞争中执著地追求自己的幸福;另一方面,道德给人以精神价值导向,使人在成长发展中通过对真、善、美的追求实现全面发展。个体只有在对真、善、美的追求中,才能得到真正的幸福。

总之,道德与幸福是一致的。道德为人打开了幸福之门。这种幸福不是一时的快乐,也不是对生活一时的满足。“幸福是终极的和自足的,它就是一切行为的目的。”〔6 〕这种幸福观体现了人对生命中内涵的社会意义的理解,意味着人对自己、他人生命过程的终极关怀。生活中尽管充满了矛盾与冲突,但是在善良面前,这个世界和我们的人生仍然是美的,是幸福的。

三、知德、行德,在当代生活中创造幸福的人生

一些西方思想家剖析当今社会,认为物质生活的不断满足与精神生活的相对匮乏构成了现代生活的主要矛盾。享乐主义、消费主义以及拜金主义成为社会时尚。所谓的享乐主义,其根源可追至古希腊时期的快乐主义,在工业文明的直接推动下发展为快乐主义的功利主义。而在当今社会中,享乐主义往往成为一些人日常生活中的主要价值观和幸福观。享乐主义的基本特征就是把寻找肉体感官享乐作为人生目的。并且在现代经济社会中衍变为消费主义和拜金主义。美国思想家丹尼尔·贝尔指出:在由传统的“行善道德观”(goodness morality )演变为“娱乐道德观”(funmorality)的时代, 享乐主义的生活缺乏意志和刚毅精神。更重要的是,人人争先奢侈,失掉了与他人同甘共苦和自我牺牲的能力。这直接为资本主义的文化矛盾的形成提供了现实的生活基础。〔7〕

在我国改革开放、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西方各种非道德主义的人生价值观和生活方式也影响到我们的社会。抵制这股思潮,对于个体成员的成长和社会稳定协调的发展是十分重要的。因此,我们要更加具体深入地研究并阐明道德的功能及其作用,特别是道德对于个体发展的重大意义,提高社会成员习德、知德、行德的自觉性。

第一,“得”必须“德”。追求幸福必须锻炼自己的道德素质。道德不是外在于人、强加于人的东西,而是内在于人,为了人,服务于人,是人们自我肯定、自我发展、自我实现的一种社会形式。道德能够丰富、充实人的内心世界,使个体人格完善高尚,生活幸福美好。在全社会倡导道德,既是社会稳定发展的需要,也是社会成员成仁、成才、全面发展的需要。每一个社会成员要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大潮中闯出一片天下,干出一番事业,过上幸福的生活,就应该努力锻炼并提高自己的道德素质,学习道德,践行道德。

第二,在道德实践中锻炼自己的道德意志,形成稳定的良好的道德品质。德国古典哲学大师黑格尔曾经说过,一个人做了一件、两件合乎道德的事,还不能说明他是有德的,只有当这种行为方式成为他内在品质的固定因素的时候,才能说明他是有德的。激烈竞争的当今社会,生活犹如一个万花筒,各种各样的道德思潮无时无刻不在影响着人们,使一些人的行为表现出“任意性”、“放纵性”。或者见难不帮,见危不救,事不关己,远远躲开。要使社会有序发展,使自己有一个和谐的生活和工作环境,每一社会成员都应该在道德生活的实践中,努力磨练自己的道德意志。不管在什么时候,什么场合,都应该毫不动摇地践行道德,用自己的行为去影响他人遵守道德,大力弘扬道德,净化社会风尚,与此同时,形成自己良好的道德品质。

马克思主义伦理学认为,幸福不在遥远的天国,也不在人的任意想象中,幸福就在人们的现实生活中,就在人们的道德实践中。一方面,人在行善的过程中得到他人和社会的尊重,进而产生愉快感,这是任何物质上的享受都代替不了的;另一方面,个体在坚持行善的生活实践中形成一种稳定的内在品质,这对于一个人来说,是终身受益的宝贵财富。我们祝福“好人一生平安”也就是这个道理。

综上所述,道德是人们生活幸福的源泉。追求幸福必须追求道德。当然,我们强调德福一致,并不同于历史上出现的任何泛道德主义和道德至上主义。这些道德理论实质上鼓吹的是禁欲主义,把个体在道德上的绝对完善和生活的苦行修炼作为人生目的,压制和否认人的正当欲望,使这种道德脱离人的现实生活,成为虚幻的道德,并表现出相当程度的欺骗性和虚伪性。马克思主义伦理学正是通过对人们现实道德生活的剖析,科学地阐明“德”“得”辩证法和“德”“福”一致性,以使人们看到人生之真谛,提高习德、知德和行德的自觉性。

注释:

〔1〕《论文》

〔2〕《陈亮集·孟子》

〔3〕《朱子论语》卷六八

〔4〕《论语·学而》

〔5〕《乾·九三》

〔6〕《尼可马克伦理学》第11页。

〔7〕参看《资本主义文化矛盾》第118、13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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