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抚养艾滋病孤儿的几点看法_艾滋病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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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滋孤儿抚养之我见,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我见论文,孤儿论文,艾滋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艾滋孤儿是艾滋病死亡者的遗孤,他们与艾滋病孤儿不同,他们是没有感染艾滋病的健康儿童。有人问现在有多少艾滋孤儿,我可以说,死去了一对夫妻至少留下两个孩子或更多一些。这些孩子生活在艾滋病的阴影下,还受着贫困、歧视与敌视,过着穷苦、耻辱的生活。有人怕他们会传染艾滋病,有人说他们父母造孽了该他们受罪等等。

这些艾滋孤儿,其祖父母有的已经过世,有的或不管或没有能力管这些孩子。当地有一些封建思想,父母一死就认为孩子“妨人(即所谓的克星)”。某地有一个11岁的男孩父母因艾滋病死亡之后,爷爷也死了,奶奶又有病。跟着叔叔婶婶生活。后来婶婶害艾滋病死了,叔叔也患了艾滋病卧床不起,他没有饭吃,到姑姑家去要馍,姑姑隔着门给了他一个馍说:“你赶快走吧,你妨人……”后来他被人收养了,临走时他给奶奶打招呼说“奶奶我走了”。奶奶说“你走吧!你想去哪里去哪里,你到哪里妨到哪里!”这些艾滋孤儿在贫困与歧视下,生活无着,缺衣少食。有个4岁的女孩问我家里有馍吃没有,我说有,她就说要跟我走。她的姐姐6岁,当时蹲在墙角里挠头,我掀开她的头发一看,满发虱卵,她从头上捉了个黑黑的虱子,拿着给我看……

2003年12月4日我去某艾滋村,在零下2度的天气有个艾滋孤儿还穿着单裤,幸亏有好心人给他一件大棉袄,不然就有冻病冻坏的危险。这并不是仅有的情况,许多孩子都是过着类似的生活。他们大多数没有读书的机会。在少数地方艾滋病病人和家庭享有“四免一关怀”,但那些单孤(即丧失一位亲人者)不享受上述政策,特别是那些准孤儿在父母患病的日子里更难过……

我有几次进某艾滋病高发村,那里12岁以上的儿童全部失学,原因是没有钱缴学费。2004年2月26日下午,我在某艾滋村与12岁的女艾滋孤儿谈话,她第一句话就说:“奶奶,我想上学……”

此外,不少艾滋孤儿慢慢地发生心理变态,仇视社会。有个十几岁的孤儿喊着要“杀人”。问他杀谁,他说杀抽我爸爸血的那个人;另有一个小孩在手臂上刺上字:“仇!杀!”还有的孤儿结拜兄弟。这些情况,如果不加教育扭转,他们由文盲变成法盲,反社会的情绪可能有增无减,而将来会变成社会动乱的根源。

鉴于以上情况,解决艾滋孤儿的抚养问题已经成为刻不容缓的当务之急。我建议分散抚养,最好用以下两种方式:

1.领养。有些有经济能力的无子女的家庭、普通的好心人愿意收养孩子,其中也不乏有些骗子企图进行不法活动,特别是在孩子身上敲诈钱财还给孩子气受……为此有关部门必须慎重。法律保障是很重要的,更重要的是要依法行事。让有条件的家庭领养孤儿,经过有关部门办理正式领养手续,建立正式的养父母与子女的关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养法》,领养孤儿不受计划生育限制,养父母必须履行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有赡养养父母的义务。对那些声誉不佳、别有用心者,应予以监督……必要时解除领养关系……

2.助养。代理父母经民政部门办理正式的助养手续后,负责孤儿生活和教育一切费用,减轻社会的负担。而孤儿的姓名等不变。18岁成人后,孤儿可以独立生活,代理父母完成了任务。

2002年夏季以来,曾经有7个艾滋孤儿先后进入山东曹县,这7个孩子分散在5个村庄7个农民家庭,最大的16岁最小的4岁。近两年来,他们多数已经融入了这些家庭,和养父母的关系融洽,只有个别孩子例外而转走。其他孩子精神状态很好,活泼可爱,在各自的学校读书成绩优异,和同学们相处愉快,有两个孩子现在当上了班长。最大的16岁,现在读高中一年级,期中考试成绩600多分,最小的在幼儿园。

在中央和地方电视台报道过数十次。孩子们吃胖了,也都长高了。谁也看不出来他们曾经有过一段辛酸的艾滋孤儿历史。其中,最大的女孩立志要读大学;最大的男孩现在14岁,他把现在的家庭生活看得“像天堂一样”,骑车都唱着歌儿;再一个男孩是一个最能维持班级秩序的班长,他的老师说“只要他在班里秩序就不乱”;还有一个11岁的女孩写信说“我长大把天下书读完,有了工作就把妹妹从老家救出来”(因为现在他们老家不让艾滋孤儿出当地被领养);最小的女孩谁要说把她送回老家她就哭。有一次有个新闻频道作节目,主持人逗这个女孩说:“把你送回老家吧?”她哭了,一说不送马上又笑了。最小的男孩谁要说不是他妈妈(养母)生的他就要吵架、打架。有一次他姑姑家的孩子来了,说“你能得不轻(方言:你别这么霸道),你不是我妗子生的!”他哭着向妈妈告状:“妈妈,他说我不是你生的”,他妈妈对外甥说:“滚!”他高兴了,不哭啦。这些孩子已经认同自己是新家庭的成员了。

由此看来,我所提倡的分散抚养方法对孤儿对社会都很有好处:孤儿有了父母,有人爱护,生活有着落,教育有保障,也免受社会歧视;孤儿和正常儿童在一起玩耍、读书和生活,日子久了,能慢慢消除他们的心理阴影,有利于孩子的成长;为政府为社会节约了开支,比办孤儿院集体抚养效果好得多。

关键的问题是地方政府不让这些艾滋孤儿走出当地,为的就是怕孩子出去“乱说情况”、“丢面子”。那些想收养孩子的家庭以及那些希望获得收养的孩子,都无法实现自己的愿望。关于地方政府提供支持帮助方面,我也不知道。各方都有不同的说法,谁也不知道真正的情况怎么样。

办孤儿院集体抚养有以下不良因素:

1.艾滋孤儿心理创伤大同小异,他们相互影响。比如,我发现他们结拜兄弟姐妹,容易增长他们的反社会情绪。日子久了,毁坏了他们个人的前途,又会成为不利于社会安定的因素。

2.孤儿院的封闭环境容易被社会歧视。他们避免不了艾滋的阴影,心理上的创伤难以消失,心理变态仍可继续。这批十几岁的孩子就叫嚷着“杀人”,十年二十年以后,他们想干什么能干什么难以预料,是否会造成社会动乱令人担忧。

3.办孤儿院集体抚养增加了政府、社会的负担,万一孤儿发生了意外伤害或疾病,孤儿院负担将不堪设想。另一个问题还可能引发经办人贪污犯罪。官方已承认民间有人利用办艾滋孤儿机构之名、行发财成名之实。而其他人士再办孤儿院能否杜绝这一可怕的行为呢?

联合国秘书长安南先生说:“艾滋病才是真正的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没错,这个大规模杀伤性的武器看不到硝烟,它很隐蔽,有不少人还没有意识到它。也就是说,它是一种鲜为人知的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带来的危害比日本侵略中国的战争还严重。艾滋孤儿是艾滋病传播造成的后遗症,不可轻视。为了将来社会的安定,不能再捂盖子了。更要制止某些别有用心的人发艾滋孤儿财!

作者疾呼:也许我们暂时还不能全面控制艾滋病流行,但至少应该首先保护孩子。

建议就孤儿的抚养问题立法,正规保障艾滋孤儿健康成长。有人说:“河南省驻马店市上蔡县文楼村的艾滋病人及其家属免费用药、免费上学、享有生活补助等”,那么其他地方呢?艾滋病的传播不是河南的专利,更不是驻马店市文楼村一地一村的事件。为了我们国家的长治久安,为了我们的经济繁荣,为了我们的民族昌盛,建议学习1960年在自然灾害期间周恩来总理解决3000孤儿进内蒙分散抚养[1]的经验,使这批艾滋孤儿成为国家的有用人才,对个人、对国家都是有百利而无一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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