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判#183困惑#183重构*-论当代大学生的道德意识_集体主义论文

批判#183困惑#183重构*-论当代大学生的道德意识_集体主义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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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道德批判与道德困惑已是大学校园里一个现实存在,而理论指引的缺乏所导引的必然结果之一是道德相对主义甚至是虚无主义的盛行。因此,重建当代大学生的道德意识,并在这其中特别强调道德理想的自我重建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本文认为在现时代大学生道德理想的重建需要特别注重如下三方面的问题:一是鉴借语义分析的方法,增强道德判断能力;二是在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中寻求道德善恶的标准;三是超越“个人本位”与“社会本位”的两极对立,弘扬新的集体主义精神。

当前道德领域里的一个最基本的事实是,一方面,经济基础的变化不仅直接促使道德意识的变化和更新,而且,这种变化更新还交织缠绕在诸如政治、思想、艺术等观念的变化革新之中,显示出其特别的错综复杂性;另一方面,道德意识的变化更新又成为变革时代从事变革的人们的主体性条件,直接影响着变革。置于这样一个时代背景下我们来探讨一下当代大学生以叛逆形式表现出来的道德批判意识,以及因批判而来的道德困惑,并对当代大学生如何重建道德意识的问题作若干方法论的探讨。不当之处,恳请指正。

如果说“五四”时期是中国现代史上第一次道德批判时期,那么我们有充分的理由可以认为,当今的中国正处于第二次道德批判时期。从1978年开始至今的政治经济济体制的改革,特别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由争论到迅速确立这一社会现实存在,以其广泛性、深刻性和持久性,深深地影响了我们的意识观念世界。其中由于道德和政治经济关系特别密切,使得道德意识的变化和更新尤其首当其冲。这种变化和更新的最基本内涵是道德批判意识的形成。

我们认为,当代中国的道德批判意识就当今大学校园而言,正如我们已充分感受到的那样,具有双重指向。这种批判意识首先表现为对传统道德的批判。我国的道德传统源远流长,传统道德使我们在道德意识中能比较容易地获得价值标准和追求的同时,也总使我们的道德意识有了许多因袭的陈旧和负重。这种陈旧和负重,在我国社会发展的平缓时期并不强烈地表现出来,而一旦我们的社会处于变革振兴的时代,长久的累积便会以批判的形式爆发出来。“五四”时期中国近现代一大批优秀知识分子以陈独秀、李大钊、鲁迅为代表对传统道德发动了一次大的批判。现时代同样是以一大批知识阶层对文化问题的反思为契机进行的又一次大的批判。这个批判由于首先发端于知识界,因而对大学校园产生的影响就比在校园外要深远得多。特别值得指出的是,我们的调查表明,现时代我们的青年学生对道德的批判几乎涉及传统道德的所有方面。亦即是说,不仅我们认为糟粕的东西,如“忠孝”、“三纲五常”等规范遭到了前所未有的抨击和批判,而且那些曾被我们视为传统道德中精华的东西,诸如“重义”、“轻利”、“甘于清苦”等规范也遭到了极大的怀疑和否定。现时代我们的青年学生对传统道德的一个很普遍的态度是,在承认传统道德有其产生和发展的历史必然性基础之后,更强调的是认为随着历史的推进,传统道德已丧失了其必然性基础,传统的道德观念已直接成为我们民族变革和振兴的文化心理障碍。

当代中国道德批判意识在大学校园的另一个重要指向是现行的道德规范。这表现为一些人对我们社会倡导的共产主义道德有了极大的怀疑和动摇。“雷锋叔叔不在了”一度由失望的艾怨,变成了现时代的一种似乎是不言而喻的断言。所以,大学校园里有一个很普遍的现实存在是,在我们相当多的青年学生的道德意识中,对集体主义的道德原则以及由此衍生的一系列道德规范开始了或者是小心翼翼,或者是锋芒毕露的重新审视。与此相应,对个人主义以及相应的一些道德规范进行了重新的认可。有一个非常能说明问题的例子:某著名大学在组织一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马列经典著作的学习时,学生们对马克思恩格斯的如下一段话非常感兴趣:“共产主义者既不拿利己主义来反对自我牺牲,也不拿自我牺牲来反对利己主义,理论上既不是从那情感的形式,也不是从那夸张的思想形式去领会这个对立。”①他们中的一些人甚至一知半解地从中得出“马克思主义的创始人也认为利己主义是人的合道德的追求和欲望”的结论。

勿庸置疑,当今大学校园里发生的对传统和现行道德的批判意识,其具体的表现形式是多方面的,要罗列其中所有的表现几乎是不可能的。但我们却能实实在在地感受到道德批判在我们青年学生那里是一个客观的现实存在。诚如黑格尔说的那样,“凡是现实的总是合理的”,因为现实之所以成为现实总是具有某种必然性根据。对当代大学生的道德批判意识,也应作如是观。道德批判意识在大学校园乃至整个中国社会的出现,其中一个最大必然性根据在于当代中国正处于一个急剧变革的时代。“逝者如斯”,经济基础和政治上层建筑都在发生着迅速的变化,物质世界的批判和改造,必然引起精神世界的批判和重建。道德领域里的批判意识恰恰是时代的变革所启迪了的人们一种觉醒了的主体意识追求。我们认为,从这样一个理解出发,或许能促使我们更科学、更深刻、更严肃地思考、反省并承受大学校园里以叛逆形式表现出来的道德批判意识。

如果我们对当今大学校园里的道德意识作进一步的探究和思考便可以发现,在存在着批判意识的同时,也由此有了极多的困惑。这种困惑表现为道德意识中较普遍地产生了一种失落、迷茫甚至是惶悚的感受。我们如果认真地去读一下那些学生们自己编辑的诸如“学生天地”之类的油印刊物,会发现有一个很重要的主题:那就是道德困惑。作者们有时基至以令人惊诧的深刻笔调反映着由于对传统和现实道德的批判和否定之后,他们在生活观念、道德情操和人生价值方面所表现出来的困惑,以及因困惑而来的孤独、茫然和不知所措的情绪体验。大学校园里关于“无兴趣病”的讨论也正是由此而产生的。显然,这种道德意识中的困惑,决不仅仅是个别青年学生所特有的,在相当大程度上反映了现时代我们青年学生道德意识中因批判而来的困惑的客观存在。

可以肯定地说,当今大学校园里的道德困惑的表现形式及其背后的必然性根源是多方面的,但我们认为其中最根本的一个原因,是因道德批判而导致的困惑。这个困惑来自:一方面我们曾有的道德遭到了批判和否定;另一方面新的道德标准又未能自觉地建构。于是,在我们的青年学生的道德意识里有一个类似于错位所形成的“空场”。显然,生活实践的经验又表明,没有道德规范的约束,随心所欲的社会和自我人生存在是不可思议的。这样,当今大学校园里的道德意识便处于一种极度窘迫的境地:对传统和现实道德的批判,使得我们在道德领域里似乎一切都是可能的;可人的社会存在这一现实又决定了人的行为又不可能是随心所欲的。这样,由于没有新的道德规范及道德理想的有效确立,没有了行动的支点,似乎一切又都不可能。我们认为,这就是当今大学校园里的道德困惑的一个最根本原由。具体地说,这种因批判而导致的困惑,表现在如下三个最基本的道德关系上:

其一,在自我和社会的关系问题上,大学校园的批判意识否定了传统道德中那些以社会性泯灭个性的道德规范,并在此基础上开始自觉的崇尚道德的个体性和主体性。但这种批判却带来了一个极大的困惑,这就是道德作为主体自觉和自由的追求又总是必须合乎社会规范的。离开了一定社会对行为主体的规范和限制,道德就不再是道德了。因而,我们看到,一方面以崇尚道德的主体性来批判传统道德片面的强调社会规范性,是深刻的。但另方面由于没能同时在主体性和社会规范之间确立一个新的平衡,因此,在个人和社会的关系问题上,我们的青年学生便注定要表现出许多的迷惘和困惑。

其二,在自我和集体的关系问题上,批判意识使当代大学生对集体主义的道德原则有了极多的保留。一些人甚至对个人利益推崇备至,认为“现代社会之所以能获得高速发展,实有赖于每个人的精明计算,而这种计算恰恰是为了自己而不是为集体和他人。”但我们认为,这种批判同样带来困惑。因为从根本上讲,道德不可能只关注自我和个人利益。有一个最基本的事实是,个人总从属于一定的集体,因而即便不是为了他人而单纯只是为自己的利益,人们也必须维护社会集体的利益。这样,在道德批判意识中,由于我们对个人利益的过于推崇和对集体主义原则的过于动摇,没能在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中确定一个合理的价值标准,便使得我们的道德意识在个人和集体的关系问题上也有许多困惑。

其三,在自我和他人的关系问题上,道德批判意识的一个最典型表现是当代大学生开始重新审视人与人之间的道德关系。我们的一些青年学生甚至极为推崇存在主义哲学宣称的“孤独的自我”,把萨特“他人就是地狱”的论断奉为名言。但这种批判意识必然带来一个矛盾是:一方面我们只关注和崇尚自我,但另一方面道德又不能离开对他人的关系而存在。而且,把他人理解为“地狱”,必然使道德陷于一个“二律背反”之中:我们如果不对他人发生关系,那么道德不存在;可如果我们对他人发生道德关系,那么由于我们面对的是“地狱”,而没有任何道德意义。于是,在自我和他人的关系问题上,我们青年学生的认识、判断和选择也有了极多的困惑,既有人崇尚“人人为我,我为人人”,也有人信奉“人都是主观为自己,客观为他人”,还有人走向极端的,推崇“人不为己,天诛地灭”,而跌入令人忧虑的极端个人主义泥潭之中,失落了不该失落的善良、同情和正义等。

由此可见,在对社会、对集体、对他人的关系问题上,当代大学生的道德批判由于没能同时建构起新的道德标准、确立新的道德理想,因而程度不同地带来了大学校园里较普遍的善与恶的困惑。在传统道德中,善与恶的区分是清晰和确定的,但这种清晰和确定随着对传统道德的批判而变得模糊和不确定。特别是那些伴随着商品经济发展而来的诸如“优胜劣汰”、“竞争”、“利润”、“等价交换”等观念,更是在善恶的颂扬和诅咒中显得游移不定。

因此,我们认为如果道德批判是当今大学校园里正发生着的一个合理存在,那么道德批判中的困惑同样也是一个有着充分必然性作为根据的现实存在。所不同的仅在于从价值角度考察,道德批判中的困惑却是一个应该逐渐促使其丧失必然性根据的现实存在。文化人类学的研究表明,道德是构成人的精神力量的本质内涵之一,是人格中认知、情感、意志的交融和统一。因此,人的自觉必然伴随着道德的自觉,人的自由必然伴随着道德的自由。所以我们认为,当代大学生中存在的道德理想及道德标准的困惑恰恰是人格的困惑,是主体不自由的表现。因此,为了有自觉的人生追求,为了塑造自由的人格,我们当代大学生必须尽快走出道德困惑的阴影。不仅如此,特别是置身于这样一个变革振兴的时代,已迫切需要当代大学生有坚定、执著、极富主动性、创造性和责任感的人格与此相适应。但人格中的道德意识的困惑,却会使我们内心交织缠绕着迷惘、焦虑,而无暇关注外部世界的改造和振兴。

因此,我们认为当代大学生在自我道德意识中,摆脱因批判而来的困惑,重新确立自我的道德理想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显然,现行的伦理学理论没有必要也不可能为当代大学生确立一个普遍的道德理想模式,但却可以对这个问题作如下几点方法论的思考:

(1)鉴借语义分析的方法,增强道德判断能力。语义分析方法是当代西方伦理学非常注重的一种方法。这种方法固然有其过于注重道德语言的逻辑形式之片面性,但我们认为这种方法对道德语言的分析及其基本的界定是有意义的,因为这种方法至少使我们的道德判断可以避免因理解方面的歧义而陷于迷离错综之中。

我们的调查表明,在当代大学生的道德意识中,人性是否自私的问题是最引起困惑、疑虑的问题之一。但是,正如罗素指出的那样,“‘自私’是一个含糊的概念。”因而他认为必须对“自私”的含义进行逻辑语义分析,否则问题的讨论就是没有意义的。显然,罗素的说法是对的,“自私”在不同的意义上使用时,其含义是不同的,为此人们对其善恶的评价当然也不尽一致。其一,从人的自然本能需求上理解“自私”,那么自私在这里的含义通常指凡人都有的求生欲望,都有趋利避害的本能等等。这是一种真实而自然的存在。如果在这个意义上遣责自私心,那么,的确正如爱尔维修所抱怨的那样:“对人的自私心引起的后果发脾气,这意味着抱怨春天的狂风、夏日的炎烈、秋天的阴雨和冬天的严寒。”因为“自私”在这里是一种自然的客观的存在。其二,从人的生存和发展需要上理解“自私”,那么自私通常又可理解为,自我不仅要从自然界,从社会获得衣、食、住、行的生活资料,而且在此前提下还有精神消费的自我需要。这种所谓的自私也无可非议,因为这是一种人类普遍具有的生存与发展需要。从这个意义上可以认为,被我们一些青年学生热衷谈论着的英国社会生物学家道金斯提出的人皆受“自私的基因”操纵的论点,也有某种生物学的根据。其三,从道德伦理的社会关系中理解自私,那么,自私则是一种伦理态度和原则,亦可称之为“利己主义”或“唯我主义”。这种自私的追求有两个最基本的特征:一是以自我为中心,谋取和扩展个人私利,漠视或逃避对他人和社会所应履行的责任和义务;二是以自我为目的,把别人作为手段。这就犹如18世纪法国哲学家霍尔巴赫声称的那样:“爱别人,就是爱那些使我们自己幸福的手段。”②从这样一个意义上来理解自私,那么由于它和人的社会本质相悖,从而才是我们的伦理学理论必须批判和摈弃的。

显然,如果我们不区分“自私”的不同含义,便统而言之对自私作出善或恶的评价,只会把问题变得更复杂,从而使问题的解决无所适从。如果我们从自然本能和生存需要上批判人性自私,那么这种批判是注定没有说服力的,因为包括批判者本人在内的所有的人都有“自私”的本能和“自私”的生存需要,我们显然不能从这个意义上批判所谓的“自私”,否则,这种批判不是沦为虚伪的说教,就是陷于逻辑上得不出的窘境。是否可以这样认为,在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唯物主义对人的本质问题给予了科学的解决之后,在历史和现实中的人们在“人性是否自私”的问题上之所以还表现出那么多的困惑和迷惘,之所以有那么多截然相反的结论,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对“自私”概念语义理解上的含糊所致。

其实,不仅“自私”概念的语义分析是必要的,其它的诸如“利己”、“自爱”、“个人主义”、“集体主义”等等范畴同样也有一个语义分析的问题。我们理解这是增强当代大学生道德判断能力,重建自我道德理想的一个重要的逻辑前提。

(2)在人的自由发展中寻求道德善恶的标准。我们认为,道德批判在我们的青年学生那里之所以伴随着那么多的困惑,固然有许多方面的原因,但其中标准的困惑是一个最深层次的原因。因为没能自觉确立一个批判的标准,所以便往往有了否定一切传统文化或肯定一切西方价值标准的任意和武断,而这种任意和武断便注定带来了诸多的困惑。因此,重新确立新的道德理想,至关重要的一个问题就是要在方法论上确立现时代道德善恶的标准。

我们的理论界对道德善恶的标准有多种看法,其中最有代表性的观点是认为:凡是促进社会进步的行为就是“善”,凡是阻碍社会发展进步的行为就是“恶”。但正如我们的一些青年学生已指出的那样,这个标准必然遇到如下一个困难,这就是历史进步与道德评价往往不一致。这正如恩格斯在谈及资本主义社会的发展时所指出的那样,“卑劣的贪欲是文明时代从它存在的第一日起至今日的动力”。③显然,“卑劣的贪欲”是道德上的“恶”,但同时却又是历史进步的动力。这典型地反映了历史进步和道德评价的背离。在现时代,正如我们已看到的那样,在当前我国改革和市场经济的条件下,也必然出现道德评价和社会进步的背离。所谓的代价意识正是这种背离在观念中的必然反映。因而,以是否促进社会进步作为道德善恶的标准,依然要带给我们困惑和疑虑。

道德标准的真正揭示是和道德本质的认识联系在一起的。道德产生于协调人们相互关系的需要,但这只是表象性的东西。进一步分析就可以发现,人们之间的关系之所要协调仍是因为人类自身生存和发展的需要。而这正是道德的真正本质所在。因此,道德便和人类一切其他物质的精神的活动及其产物一样,乃是源于人的全面自由发展的需要。从这样一个基本立足点出发,道德善恶的标准自然也应该界定为人的自由发展。

所以,道德是人的道德,道德总是为了人的完善而确立。这样,道德归根到底便可以理解成为培养完善个性,实现马克思毕生为之景仰的“具有丰富、全面而深刻感觉的人”④这样一个最终目的而服务的。从这一点出发,我们对道德的善恶问题便有了一个具体的标准,亦即人的个性是否能全面自由发展的人道主义标准。一种社会道德如果是进步的,就必须把人作为人的存在,关注和重视人的价值和尊严,并能最大程度地发挥人的聪明才智。从这一意义上讲,我们认为传统道德中的诸如禁欲主义的教条无疑是不道德的。同样,我们说资本主义道德比封建社会和奴隶社会的道德进步,就因为这个道德第一次真正重视了人,尽管这种重视带着历史唯心论的抽象色彩,但毕竟在人类社会的发展中第一次把世俗的人及幸福、价值、尊严等问题纳入了道德研究的视野。同样,说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道德比资本主义道德进步是因为这个社会的道德消除了资本主义制度下因为私有制而必然导致的人的“异化”现象,为人的真正自由全面发展提供了最现实最完善的可能性条件。共产主义道德理想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被我们深刻领会、自觉建构和孜孜追求的。

(3)超越“个人本位”和“社会本位”的两极对立,弘扬新的集体主义精神。个人与社会的关系问题无疑是道德的最基本的关系问题。从人的社会本体存在而言,我们都是个人与社会的辩证统一。这种辩证统一关系首先表现为个人与社会是相互依存的关系。一方面,个人是社会的个人,社会之外不存在真实的个人。马克思曾经多次指出,在孤立的、单个人的状态下是决不可能产生出人类的,只有在集体中,人才能发挥出属于人的力量。所以。社会性才是人的本性。如果说自然界最多只赋予人的躯壳,那么只有社会才赋予人以智慧,成就人的本质,使人成为现实的人。离开了社会,人就不成其为人,就会变成如报刊上屡有报道的狼孩、熊孩、猴孩等那样徒具人形的动物。所以爱因斯坦曾经说过:“个人之所以成为个人,以及他的生存之所以有意义,与其说是靠着他个人的力量,不如说是由于他是伟大人类社会的一个成员,从生到死。社会都支配着他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⑤另一方面,而社会又是个人的社会,离开了现实的人,也就没有人类社会。人类社会是以共同的物质生产活动为基础而相互联系的有组织的个人集合体,是人们交互作用的产物。正如人们不能设想存在没有蜜蜂的蜂群那样,也无法设想离开了个人的社会。因为离开了具体的人,社会造就只能是一个空洞和虚假的概念。现实社会是无数个人的集合体,社会形态是无数个人活动的里程碑,社会的物质财富、精神财富归根到底是由许许多多个人的劳动来创造的。个人和社会的辩证统一关系其次也表现为互为因果的关系。这就是说,社会造就着个人,个人又影响着社会的发展。个人的社会本质是由他所处的社会关系规定的。每个人的思想道德、知识和才能也都是由社会环境造成的。在个人被社会塑造之后,又反过来成为影响和推动社会前进的原因。这就是说,每个个人又运用从社会中获得的思想、知识和能力去影响和推动社会,去生产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去调整或改造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关系。总之,社会生活、社会关系中的一切,正是由一个个的个人来创造和改变的,都是人这一社会主体有意识、有目的活动的结果。所以,马克思认为:“正像社会本身生产作为人的人一样,人也生产社会”。⑥

因此,在个人与社会的关系问题上,我们在承认个人正当利益追求的同时,反对个人本位主义的道德追求。当代大学生中种种为个人主义正名的行为,无论其看起来有多么的“时尚”,我们都将视其为人生的一种不善的追求。另一方面我们也反对一些人为反对日趋“时尚”的个人主义而主张的社会本位主义的追求,因为社会本位主义是作为个体的对立物而存在的,是对生命个体的一种“异化”,因而也是道德上的不善。

在扬弃了个人本位主义和社会本位主义的迷误之后,我们理解,在市场经济的现时代当代大学生迫切需要弘扬一种新的集体主义精神。这种新集体主义在个人与社会的关系问题上,强调一种互利原则。或者说新集体主义就表现为个体与社会在利益上的共享互利。具体地说这个“互利”指的是集体中的每一个成员都能从集体利益中实现自己的个人利益和价值追求;而个人为了实现这个追求又必须同时维护集体的利益,这也就是马克思和恩格斯声称的“只有在集体中,个人才能获得全面发展其才能的手段”的意思。这样,互利原则就意味着在每个成员的道德意识和道德心理中,因为依附着某个集体就会滋生一种依托感和充实感,就能获得一种自我实现的力量,能指望在集体中满足自身能力所不可能的愿望和要求,并在为集体谋利益的同时,获得自我的价值和尊严。

如果从权力和义务的关系来看,那么,我们可以认为这个新集体主义所蕴含的互利原则就是指,个人有义务按照集体的规则要求行事,维护集体中大多数人的利益;同时,个人又有权力要求集体能运用集体的优势和力量来满足个人的需求,实现个人全面自由发展的理想人格。亦即是说,个人的义务正是集体对他的成员要求的权力,而个人的权力则是集体对其他成员应要承担的义务。从这样一个基本规定来看,显然,在以往的那种极左思潮影响下的集体主义原则中看不到这种权力和义务的结合。而是相反,集体只有要求其成员服从的权力,而忘记了集体还必须承担满足个人利益的义务,为了集体利益应绝对地不惜牺牲个人利益,等等。这种没有互利原则的集体主义必然给人以一种压抑的感觉。于是,人们可能因循着社会的倡导甚至在不合理的情况下也“不惜”自我牺牲。但事实上,无论从道德认识,还是道德情感上都不可能是“不惜”的。正是这样一种离开“互利”,离开个人利益的集体主义原则的强行灌输,长期以来导致了许多人跌入内在的思想观点与外在的表现行径的分裂之中。这无疑是我们道德生活实践所不应有的悲剧。

特别值得指出的是,我们以往也承认个人利益的合理性,也强调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兼顾。但事实上却总是以种种借口和理由抹杀个人利益。究其根本原因也还是因为我们忽视了集体主义所蕴含的互利原则。那种离开互利原则的集体主义当然有足够的理由忽视个人利益的存在。然而,没有互利原则的保障,集体主义终究要失去现实的基础。其实,当代大学生对传统集体主义的困惑往往是一种对利益关系上的互利原则失落之后的困惑。因此,要走出困惑,就要寻找回互利原则,即重新倡导列宁提出的“人人为我,我为人人”⑦的思想。而这一点在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商场经济的现时代,尤其具有理论和方法的警策意义。

本文为国家“八五”社科基金项目:“当代大学生道德理想及教育研究”的最终成果之一。

注释:

①《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275页。

②《十八世纪法国哲学》,商务印书馆1979版,第650页。

③《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173页。

④《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530页。

⑤《爱因斯坦文集》第3卷,商务印书馆1976年版,第35页。

⑥《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第121页。

⑦《列宁全集》第31卷,第10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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