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糖尿病不同诊断标准的围产结局分析论文_史瑞杰    &nb

(兵器工业五二一医院 陕西西安 710065)

【摘要】目的:观察并分析不同诊断标准对妊娠期糖尿病患的者围产结局的影响。方法:选取128例来我院行糖筛查的产妇为研究对象,将其随机分为对照组与观察组。对照组产妇采取《妇产科学》中制定的妊娠期糖尿病标准进行诊断,观察组则应用国际糖尿病与妊娠研究组织编订的标准进行诊断,对两组产妇的围产结局进行统计与评价。结果:观察组妊娠期糖尿病检出率显著高于对照组(P<0.05);在胎膜提前破裂、羊水量过多、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征以及巨大儿等方面,两组差异明显,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应用国际糖尿病与妊娠研究组织编订的妊娠期糖尿病诊断标准,可充分促进检出率的提高,在预防产妇出现胎膜提前破裂、羊水量过多以及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征等并发症的基础上,为母婴健康提供充分保障。

【关键词】诊断标准;妊娠期糖尿病;围产结局

作为妊娠期一项特有的疾病,妊娠期糖尿病(GDM)指的是在妊娠期间,产妇的糖代谢出现异常,具有非常高的危险性,并且与后期围产儿并发症的发生存在非常紧密的联系。现阶段,妊娠期在我国的发病率达到5%,对母婴的生命健康造成了即为严重的影响。分析相关文献资料得知,妊娠期糖尿病患者的围产结局与诊断标准密切相关[1]。基于此,本文以128例来我院行糖筛查的产妇为例,采取不同的诊断方式对其展开诊断,并对产妇的围产结局进行观察与对比,从而为GDM的临床诊断提供可靠参考。具体操作如下。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选取2014年8月至2015年10月来我院行糖筛查的128例产妇为研究对象,将其随机分为对照组与观察组,每组64例。产妇年龄段为:22-35岁,平均(28.7±3.5)岁;平均孕周为(38.6 ±2.3)周。排除存在高血压、甲状腺疾病等慢性疾病史,以及多次妊娠的患者,两组患者的年龄、孕周等一般资料差异不明显,具有可比性。

1.2诊断方法

对照组产妇采取第7版《妇产科学》中制定的GDM标准进行诊断,诊断时间为孕周26周左右,具体操作为:将50g葡萄糖加入200ml的水中,并让产妇在5min内口服,待1h后检查患者的血糖值,当血糖值超过7.8mmol/L时,则可诊断为阳性;当超过11.1mmol/L时,需对产妇空腹状态下的血糖值进行复查,二次检测的结果大于5. mmol/L时,产妇即可确诊为GDM。对于糖筛查结果为阳性,但血糖值不超过11.1mmol/L时的产妇,则需展开75g葡萄糖耐量试验,具体操作为:在空腹状态12h后,将75g的葡萄糖加入300ml的水中,并让患者在5min内口服,接着在空腹状态下,依照葡萄糖氧化酶的法则,检测患者空腹状态,以及服糖第1、2、3h的血糖值,这四个时间段的血糖标准值分别为5.6mmol/L、10.3mmol/L、8.6mmol/L以及6.7mmol/L。当产妇检测结果超过一项以上在标准值以上,则可确诊为GDM。

观察组则应用国际糖尿病与妊娠研究组织(也即IADPSG)编订的标准进行诊断,诊断时间为孕周26周左右,对产妇展开糖耐量试验,首先让产妇禁食8至13h,随后对其空腹状态下的血糖进行测量,在75g葡萄糖粉中加入200ml的温水,让产妇在5min内服用,随后检测其1h及2h的肘静脉血糖值,其中,空腹状态下、服糖后1h及2h的标准血糖值分别为5.1m mol/L、10.0mmol/L以及8.5mmol/L,当产妇检测结果有一次超过正常值,即可确诊为GDM。

1.3统计学处理

文中所有数据采用SPSS13.0软件分析包,对数据进行统计分析,组间构成比采用x2进行检验,组间差异明显(P<0.05)具有统计学意义。

2.结果

2.1两组产妇GDM检出率比较

在观察组64例产妇中,有7例确诊为GDM,检出率为10.9%,显著高于对照组的4.7%(3/64),数据差异具备统计学意义(P<0.05)。

2.2两组产妇并发症发生情况比较

观察组胎膜提前破裂、羊水量过多以及胎儿窘迫等并发症的发生率为23.4%,显著低于对照组的43.8%,数据差异具备统计学意义(P<0.05)。具体情况如表1所示。

3.结论

现阶段,临床对于GDM的诊治还存在不小的争议。在早期,临床主要采取ADA标准来对产妇进行诊断,但是,此种传统诊断方法缺少足够的实践证明,并且也已难以产生最为理想的效果。在此种形势下,为对GDM患者展开准确诊断,进而为临床治疗工作提供可靠依据,就需要探寻出科学合理的诊断标准[2]。

近些年来,国际众多学者及专家经过不懈的能力,最终由IADPSG制定出了更为可靠的GDM诊断标准,此种标准的理论体系进行了大范围的革新,相比于传统理论,主要存在以下区别:其一,当患者为首次接受诊断时,除了需接受传统诊断外,还需进行鉴别与筛选,对患者有无糖尿病危险因素进行仔细观察;其二,当经过诊断,并且发现不存在危险因素时,患者无需接受再次检查与筛选;其三,大大降低了诊断标准,当75g葡萄糖耐量试验中有一项出现异常时,即可确诊患者为GDM[3]。

综上所述,应用IADPSG编订的妊娠期糖尿病诊断标准,可显著提高产妇GDM的检出率,进而有效预防产妇出现胎膜提前破裂、羊水量过多以及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征等并发症的发生,为母婴健康提供充分保障。

【参考文献】

[1]赵温,张运平.新妊娠期糖尿病诊断标准中发病现状及围产结局分析[J].中国妇幼卫生杂志,2013,4(06):43-45.

[2]李云,郑芸,张颖娟.妊娠期糖尿病不同诊断标准与妊娠结局分析[J].齐齐哈尔医学院学报,2015,36(31):692-693.

[3]唐春莲,唐蔚,邬雪玲,等.妊娠期糖尿病不同诊断标准的围产结局分析[J].吉林医学,2015,36(03):403-404.

论文作者:史瑞杰    &nb

论文发表刊物:《健康前沿》2016年2月

论文发表时间:2016/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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