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和谐社会理论向社会主义矛盾理论的新发展_人民内部矛盾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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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 D616[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 1007-6425(2006)06-0083-06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目标,这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标志性命题之一,实现了对毛泽东提出的社会主义矛盾学说的创造性发展,具有重要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意义。

密切关注社会矛盾的发展趋势,不断完善社会矛盾的调节机制,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成为十六大以后中国共产党理论创新的主要内容之一。从十六大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到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科学发展观;从十六届四中全会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为党的重大战略任务,再到十六届五中全会全面提出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举措,这表明中国共产党人对社会主义发展目标的认识越来越深刻、越来越全面、越来越科学,对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中国共产党执政规律的认识达到了新的历史高度。

一、我国进入社会矛盾的高发期

马克思曾经指出:“理论在一个国家的实现程度,总是决定于理论满足这个国家的需要的程度。”[1] 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阶段,改革开放进入攻坚阶段和各种社会矛盾纵横交错时期,以胡锦涛总书记为核心的中央领导集体适时地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目标,具有重要的理论创新价值和强烈的实践指导意义。胡锦涛同志对这一问题作出了精辟阐明,他指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全局出发提出的一项重大任务,适应了我国改革发展进入关键时期的客观要求,体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望。”[2] 695

应该从国内和国际两个方面来理解“我国改革发展进入关键时期”这一重要论断,科学判断当前社会矛盾的基本状况。

首先,从国内来说,随着经济成分、就业方式、分配方式、利益主体和社会阶层的多样化,我国已经进入社会矛盾的多发期,如何有效化解社会冲突、谋求和谐发展,成为整个社会的共识。一是经济利益矛盾尖锐化。据有关统计,公民之间的利益矛盾已占社会矛盾总量的70%—80%,成为人民内部矛盾的主体。二是政治领域矛盾多样化。随着社会阶层出现新的分化,新的社会阶层和社会集团随着经济地位的确立提出了自己的政治要求;腐败官员与社会各阶层之间的矛盾更加突出,私营企业主阶层与雇佣劳动阶层矛盾的对抗性增强,社会阶层两极分化没有得到有效遏制,作为中国共产党最广泛执政基础的产业工人阶层和农业劳动者阶层两大基础阶层的社会地位有所下降。三是思想领域矛盾多样化。不同价值观念的冲突加剧,马克思主义作为主流意识形态受到的冲击加大。少数人的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思想膨胀,严重地侵蚀着社会机体,不利于整个社会健康发展。四是民族宗教矛盾复杂化。由于西方敌对势力对我国实行“西化”和“分化”的政治阴谋,致使近年来我国民族宗教问题比较复杂,两类不同性质矛盾纠缠在一起,严重影响了民族地区人民群众的正常生活和整个国家的长治久安。五是群体性矛盾急遽上升。近年来,集体上访、越级上访、重复上访和联名信访明显增多,在少数地方时有发生围攻政府部门的事件。这类事件上升幅度大,参与人数多,持续时间长,冲突程度激烈,对社会稳定造成的危害加大。特别是境内外敌对势力企图利用群体性事件扩大事态,破坏我国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六是矛盾的对抗性增强。新形势下的人民内部矛盾越来越多地集中在一些与人民群众的直接利益相关联的最为敏感的问题上,如果处理不及时或处理不当,往往容易形成心理冲动和对立情绪,使人民内部矛盾激化到对抗性的程度,甚至于出现失控局面。

其次,从国际经验来看,一些国家的发展历程表明,在人均国内生产总值突破1000美元之后,现代化建设进入了“黄金发展期”和“矛盾凸显期”这一发展的关键时期。国际经验表明,许多国家和地区的发展历程显示:走出低收入国家并向中等收入国家迈进的时期,即人均GDP从1000美元到3000美元的时期是一个多事之秋,有可能出现两种局面:一种是进入“黄金发展时期”,由于经济社会变革为经济的持续发展提供了强大的动力,因而可以保持一个较长时期的经济增长,顺利实现工业化和现代化;另一种是进入“矛盾凸显时期”,GDP高速增长,但是失业率居高不下、贫富差距过于悬殊、社会动荡不安,这就是人们常说的“拉美现象”。众所周知,2003年我国人均国内生产总值首次超过1000美元,这标志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了一个关键阶段。但是,近年来城镇就业、农民负担、征地拆迁、干部腐败、分配不公、社会保障、环境污染等问题,成为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大问题,也成为容易产生矛盾的焦点、热点和难点问题。

总之,在我国经历体制转换、结构调整和社会变革过程中,各种经济、政治和社会问题进入易发多发期,解决社会矛盾成为人民群众关注的迫切问题,也成为检验执政党执政能力的重要课题。因此,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的提出,既迫在眉睫又适逢其时,是中国共产党人对我国进入社会矛盾高发期的理论应答。

二、和谐社会理论对社会主义矛盾学说的新发展

1957年2月,在我国刚刚进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时,毛泽东就发表了《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的重要讲话,提出了社会主义矛盾学说,实现了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突破性发展。在这篇重要文献中,毛泽东明确提出了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是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动力,丰富和发展了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创立了关于两类不同性质矛盾的学说,要求用民主的方法解决人民内部矛盾;把人民内部矛盾确立为国家政治生活的主题,实现了全党工作中心的转移;创造性地提出了解决人民内部矛盾的基本原则、基本方法和一系列具体方针。这些重要观点,今天仍然是指导我们认识复杂社会矛盾、构建和谐社会的思想武器。

实践的发展推动马克思主义的前进,我们必须用发展的马克思主义指导新的实践。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对社会主义社会矛盾学说实现了理论上的创造性发展。这些理论创新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第一,在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上第一次提出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科学范畴及其基本特征。从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任务以来,中国共产党对于和谐社会理论的认识经历了一个不断丰富、发展和完善的历程。对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科学内涵,胡锦涛同志作了全面阐述,他指出:“根据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经验,根据新世纪新阶段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和我国社会出现的新趋势新特点,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2] 706这种概括,在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上还是第一次,具有重要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价值,提供了我们认识人民内部矛盾的新视角。

此外,胡锦涛同志还深刻阐述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六个基本特征的具体内容及其辩证关系,指出了我们在实践中的工作重点。他说:“民主法治,就是社会主义民主得到充分发扬,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切实落实,各方面积极因素得到广泛调动;公平正义,就是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得到妥善协调,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得到正确处理,社会公平和正义得到切实维护和实现;诚信友爱,就是全社会互帮互助、诚实守信,全体人民平等友爱、融洽相处;充满活力,就是能够使一切有利于社会进步的创造愿望得到尊重,创造活动得到支持,创造才能得到发挥,创造成果得到肯定;安定有序,就是社会组织机制健全,社会管理完善,社会秩序良好,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社会保持安定团结;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就是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这些基本特征是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需要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全面把握和体现。”[2] 706

第二,揭示了社会主义社会矛盾的基本属性,深化了对社会主义社会发展动力理论的认识。在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上,马克思和恩格斯从社会基本矛盾的一般原理的角度分析和揭示了社会发展的动力问题。他们指出,社会基本矛盾即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是人类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社会基本矛盾在阶级社会必然表现为阶级矛盾,阶级斗争是阶级社会发展的直接动力。由于社会主义革命是解决不同阶级之间的对抗性矛盾,阶级斗争当然成为共产党人推动历史前进的主要手段。因此,使得早期的马克思主义者对于阶级、阶层之间的合作,在历史发展动力中的地位、作用的研究不够,在实践过程中有时也就难免出现一些认识上的偏差。

在社会主义发展动力问题上,毛泽东的历史性贡献就是明确提出了矛盾是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动力。他运用对立统一规律分析社会主义社会存在的矛盾问题:“马克思主义的哲学认为,对立统一规律是宇宙的根本规律。这个规律,不论在自然界、人类社会和人们的思想中,都是普遍存在的。矛盾着的对立面又统一、又斗争,由此推动事物的运动和变化。”[3] 213他还分析了当时存在的对人民内部矛盾问题认识上的片面性:“对于许多人来说,承认这个规律是一回事,应用这个规律去观察和处理问题又是一回事。许多人不敢公开承认我国人民内部还存在着矛盾,正是这些矛盾推动着我们的社会向前发展。”[3] 213不难看出,毛泽东在本意上是强调矛盾的统一性和斗争性共同推动了事物的发展,并且把它当作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哲学方法论。但是,1957年当极少数资产阶级右派分子向党和新生的社会主义制度发动进攻时,毛泽东对这种敌我矛盾性质的阶级斗争形势估计得过高,因而把许多本来属于人民内部的矛盾当作敌我矛盾来处理;同时,他还把意识形态领域的阶级斗争等同于政治领域的阶级斗争,致使阶级斗争扩大化了。

必须指出的是,毛泽东提出了社会主义社会矛盾存在着对立统一性,但是对矛盾两种属性在社会主义条件下的表现形态以及作用把握得不够准确。在社会主义条件下,社会矛盾的斗争性表现为差异、冲突乃至一定条件下的对抗,而社会矛盾的同一性则表现为和谐性、一致性;正是矛盾两种属性的共同作用推动了事物的前进与发展。所谓和谐社会,指的就是社会矛盾体系中的诸方面、诸要素之间的一种相互协调、共存共生的稳定状态,它是矛盾同一性在人类社会中的最高表现形态。但是,长期以来由于受马克思主义哲学是“斗争哲学”的影响,我们对于这个问题在认识上具有很大的片面性:往往把矛盾理解为矛盾的斗争性,而忽略矛盾的统一性。实践证明,中国共产党在完成从革命党到执政党地位的历史性转变以后,人民内部的团结和统一,对于实现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至关重要。

第三,深化了对社会主义发展目标及其内在逻辑关系的科学认识。社会主义社会的理想目标是什么?从毛泽东到胡锦涛,一代又一代的中国共产党人在总结前人经验的基础上,不断深化和完善对于这个问题的认识。

毛泽东在探索中国社会主义发展道路的初期,就把和谐发展设定为社会主义的目标之一,但是没有很好地做到理论和实践的统一。1957年,毛泽东曾经指出:“我们的目标,是想造成一个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那样一种政治局面。”[4] 但是在“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历史背景下,他所倡导的政治局面是根本不可能实现的。

我国对社会主义发展目标的认识,经历了从邓小平提出建设社会主义“两个文明”,到江泽民提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三大文明”协调发展,再到胡锦涛同志提出包括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在内的四位一体的总体布局的巨大飞跃。

邓小平在改革开放初期就把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共同发展作为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基本目标。1980年12月,他在中央工作会议的讲话中再次重申:“我们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国家,不但要有高度的物质文明,而且要有高度的精神文明。”[5] 在中共十五大上,江泽民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济、政治和文化“三大纲领”,在中共十六大报告中第一次将三大文明作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目标写进政治报告,报告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就是要在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下,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不断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推进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6] 修改后的党章也作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规定,并将它与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一起,确定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三大基本目标。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第一次明确提出“坚持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不断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2] 286。

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为我们党的执政目标,这是在党的文件中第一次把它放到同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并列的突出位置,从而使我们党关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局面的奋斗目标,由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这样三位一体的总体布局,扩展为包括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在内的四位一体的总体布局。

不仅如此,胡锦涛同志还精辟地阐述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建设社会主义三大文明之间的辩证关系。他指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同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是有机统一的。它们既有不可分割的紧密联系,又有各自的特殊领域和规律。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可以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坚实基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又可以为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提供重要条件;通过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来不断增强和谐社会建设的物质基础,通过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来不断加强和谐社会建设的政治保障,通过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来不断巩固和谐社会建设的精神支撑,同时又通过和谐社会建设来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创造有利的社会条件。

第四,丰富了解决人民内部矛盾的方法与手段。应当说,毛泽东把人民内部矛盾确立为我国政治生活的主题,这个论断今天仍然没有过时,他提出的解决人民内部矛盾的基本原则、基本方法仍然有效,但是需要不断发展。比如,毛泽东提出实事求是和群众路线是解决人民内部矛盾的两条基本原则,提出民主方法是解决人民内部矛盾最基本的方法。此外,他创造性地提出了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一系列具体方针:解决人民内部在政治思想领域中的矛盾,要运用“团结—批评—团结”的方法;解决人民内部物质利益上的矛盾,实行“统筹兼顾,适当安排”的方针;处理共产党与民主党派的关系上,实行“长期共存,互相监督”;在科学文化工作中实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在处理民族关系问题上,既要反对大汉族主义,又要反对地方民族主义。

胡锦涛同志提出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对毛泽东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方法有新的发展。比如,在指导思想上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在基本政策上,坚持“五个统筹”即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提出关于制定十一五规划建议》中,更是从指导思想、扩大就业、完善社会保障机制、合理调节收入分配、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等方面全面规划了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具体措施。应当说,它涵盖了当前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特别是对低收入者和社会公平的高度关注,引起海内外媒体的广泛报道。《建议》指出:“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逐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有效调节过高收入,规范个人收入分配秩序,努力缓解地区之间和部分社会成员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的趋势。注重社会公平,特别要关注就业机会和分配过程的公平,加大调节收入分配的力度,强化对分配结果的监管。”[2] 1080

三、努力把握构建和谐社会与正确处理社会矛盾的结合点

正确处理社会矛盾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问题的关键是要找到一个解决问题的结合点、关节点。

第一,坚持以人为本,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无论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提出、“执政为民”本质的概括,还是科学发展观的丰富内涵,对人的关注和关爱超过以往任何一个时期。

坚持以人为本,首先要正确认识发展的目的与手段的关系。资产阶级思想家对于把人当作手段尚能坚持批评的态度与立场,对于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己任的无产阶级政党来说,更应当自觉地把经济社会发展当作实现人的发展的手段,人才是发展的真正目的。其次,在经济生活中要注意纠正以物为本的不良倾向,走出片面追求GDP数量的误区。对于目前流行的经营城市、经营学校等观点,要进行辩证的分析,要走出唯经济论的认识盲区。再次,在政治生活中,要坚持反对官本位,牢固树立人民本位的指导思想。最后,在文化生活中处理好大众文化与精英文化的关系,自觉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指导方针,坚持主旋律与多样化的统一。

第二,理顺收入分配关系,促进经济生活和谐。经济生活和谐是社会和谐的物质基础和前提,但是目前我国部分社会成员收入差别持续拉大,城乡差别、区域差别等社会差别也在持续拉大,使得社会公平问题凸显,对构建和谐社会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群众对劳动致富、正当经营造成的收入差距,有一定承受力,但对分配不公造成的差距,对违法、贪污、犯罪等致富现象,心理不平衡,十分不满。中央党校调查组对学员问卷调查显示:在学员心目中,2004年最为严重的三个问题依次是“收入差距”(43.9%)、“社会治安”(24.3%)、“腐败”(8.4%);对2005年的改革,72.9%的学员关注收入分配制度改革[7]。目前,中国内地贫富悬殊基尼系数为0.45,远远超过国际警戒线标准。

必须指出的是,传统计划经济条件下的人民内部矛盾和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人民内部矛盾具有很大的不同。前者主要表现为人们之间思想、政治上的矛盾,后者主要表现为人民内部间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矛盾。近年来,整个社会对收入差距明显不合理,社会弱势群体呈扩大趋势愈加关注,维护和促进社会公平已成为全社会的最大呼声,也成为人民内部矛盾最集中的表现。

促进经济和谐,关键是解决好公平与效率的关系。公平与效率的统一是社会主义追求的价值目标,而公平与效率的背离是导致两极分化,激化人民内部矛盾的主要原因之一。当代中国改革的价值取向,就是创造一个能把公平与效率统一起来的制度模式,有效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目前,一定要把实现公平作为最重要的社会政策,在经济生活中把效率放在第一位,在政治和社会生活中把公平放在第一位;政府可以通过税收、转移支付等手段来维护社会公平,使公平与效率之间保持必要的张力。

第三,发展民主政治,促进政治生活和谐。政治文明缺失是导致人民内部矛盾发生和增长的重要原因之一。促进政治生活和谐是解决人民内部政治领域矛盾的主要途径。近年来,一些地区和部门的党群关系紧张、干群冲突加剧,我们不应当把发生矛盾的主要责任推到人民群众身上,而应当多从党员干部方面找原因。

建设政治文明,促进政治和谐,重点应当解决好这样一些问题:一是强化为民执政理念,确立执政为民的民本观念,坚决预防和打击权力异化现象。二是坚持党依法执政、政府依法行政,从制度上减少不必要的矛盾。党的领导方式要从过去依靠政策实现领导,转变为要依靠法律来执政;党要把代表人民的意志通过法律程序上升为国家的意志,然后用来指导人民群众的实践活动;政府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责任政府。三是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确立法律在解决人民内部矛盾的主导地位,依法化解各种矛盾和纠纷。四是坚持科学执政,通过科学决策,从源头上减少矛盾。五是坚持民主执政,以发展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壮大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

第四,实施以德治国和科教兴国方略,促进人们精神生活和谐。实践证明,凡是精神文明建设搞得好的地方,社会矛盾发生得就少,即使发生了解决起来也比较容易;凡是精神文明建设搞得不太理想的地方,社会矛盾发生的频率就比较高,解决的难度相应也较大。因此,大力实施以德治国方略,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思想道德水平,是减少和化解新时期社会矛盾的有效手段之一。以德治国重在以德治官,领导干部首先要身体力行;要加强诚信建设,共建诚信社会;要增强思想政治工作在化解社会矛盾中的引导作用与社会整合功能。

实施科教兴国战略是全面提高中华民族科学文化素质的关键所在,也是有效解决社会矛盾的现实需要。为此,国家要加大教育投资,优化教育资源配置;要把素质教育的重点放到农村,放到中西部地区;教育不能搞产业化、市场化,要重视解决教育不公问题。

第五,建设生态文明,促进人与自然关系和谐。生态危机、环境污染是新时期引发社会矛盾大量发生和上升的重要原因之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工业化进程突飞猛进,但传统的经济增长方式走的是一条“高投入、高消耗、高污染”发展之路,对资源的损耗和环境的破坏十分严重。目前,环境问题与生态问题,成为引发不同利益主体、不同地区之间人民内部矛盾的导火索之一,成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亟待解决的问题之一。

人与自然的和谐是社会和谐的自然基础,也是解决新时期社会矛盾的主要手段,我们要通过生态文明建设来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共生共荣。建设生态文明,要反思传统的人类中心主义,树立生态人类中心主义发展理念;树立人与自然互惠共生、协调发展的新自然观,改变长期以来存在的征服观、占有观;走可持续发展道路,实现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提倡“清洁生产”和“绿色消费”,走生态化的发展道路;完善环境立法、加强环境执法,打击环境执法中存在的地方保护主义。

第六,形成解决人民内部矛盾的合力,促进社会生活和谐。人民内部矛盾剧增是当代中国社会转型时期各种深层次社会问题聚集释放的综合反映,必须建立健全有效的工作机制,形成解决人民内部矛盾的合力,努力促进社会生活的和谐。

一是要建立健全人民内部矛盾预警体系,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有效防止矛盾的激化。要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包括信息采集和自动汇总机制、网络应急指挥机制、资源动员机制、社会治安保障机制等。二是要严格落实责任制,把解决矛盾纠纷的责任落实到具体的地区、部门、单位和人员。三是充分发挥社团等社会组织的作用,推进社会管理体制的创新。要整合社会管理资源,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新格局;正确认识非政府非营利性质的社团组织的作用,学会运用社会组织来实现社会的和谐。四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信访和人民调解制度。要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接访制度和领导干部下访制度,不断完善常年接访、定期约访制度,依法及时合理地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制度在解决人民内部矛盾、化解民间纠纷、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重要作用。五是高度重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积极作用。坚持“严打”整治斗争与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全面加强政法专门队伍建设和群防群治相结合。总之,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项群策群力的系统性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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