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工业标准-无公害食品食用菌栽培基质安全技术要求(NY5099-2002)_食用菌论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无公害食品食用菌栽培基质安全技术要求——(NY5099-2002),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基质论文,食用菌论文,无公害论文,中华人民共和国论文,行业标准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无公害 食用菌培养基质用水、主料、辅料和覆土用土壤的安全技术要求,以及化学添加剂、杀菌剂、杀虫剂使用的种类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各种栽培食用菌的栽培基质。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15618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主料组成栽培基质的主要原料,是培养基中占数量比重大的碳素营养物质。如木屑、棉籽壳、作物秸秆等。

3.2:辅料栽培基质组成中配量较少、含氮量较高、用来调节培养基质C/N比的物质。如糠、麸、饼肥、禽畜粪、大豆粉、玉米粉等。

3.3:杀菌剂用来杀灭有害微生物或抑制其生长的药剂,包括消毒剂。

3.4:生料未经发酵或灭菌的培养基质。

4、要求:

4.1:水应符合GB5749规定。

4.2:主料除桉、樟、槐、苦楝等含有害物质树种外的阔叶树木屑;自然堆积六个月以上的针叶树种的木屑;稻草、麦秸、玉米芯、玉米秸、高粱秸、棉籽壳、棉秸、豆秸、花生秸、花生壳、甘蔗渣等农作物作为秸秆皮壳、糠醛渣、酒糟。要求新鲜、洁净、干燥、无虫、无霉、无异味。

4.3:辅料麦麸、米糠、饼肥(粕)、玉米粉、大豆粉、禽畜粪等。要求新鲜、洁净、干燥、无虫、无霉、无异味。

4.4:覆土材料

4.4.1:泥炭土、草炭土。

4.4.2:壤土符合GB15618中4对二级标准值的规定。

4.5:化学添加剂

参见附录A。

4.6:栽培基质处理食用菌的栽培基质,经灭菌处理的,灭菌后的基质需达到无菌状态;不允许加入农药。

4.7:其他要求参见附录B。附录B

B.1高毒农药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剧毒和高毒农药不得在蔬菜生产中使用,食用菌作为蔬菜的一类也应完全参照执行,不得在培养基质中加入。高毒农药有三九一一、苏化203、一六○五、甲基一六○五、一○五九、杀螟威、久效磷、磷胺、甲胺磷、异丙磷、三硫磷、氧化乐果、磷化锌、磷化铝、氰化物、呋喃丹、氟乙酰胺、砒霜、杀虫脒、西力生、赛力散、溃疡净、氯化苦、五氯酚钠、二氯溴丙烷、四○一等。

B.2混合型基质添加剂含有植物生长调节剂或成分不清的混合型基质添加剂。

B.3植物生长调节剂

联系电话:022-23282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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