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收入进入缓慢增长的新阶段--关于农民收入增长问题的思考_农民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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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以来,农民收入增长速度连年下滑:1997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实际增长速度是4.6%,比上年下降了4.4个百分点,1998年增长速度回落到4.3%,1999年进一步回落到3.8%。2000年上半年农民现金收入只增长了1.8%,如果没有特殊政策出台,预计全年增长速度可能继续低于上年。农民收入增长持续走低,抑制了农村消费,成为影响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如何促使农民收入增长止跌回升?是当前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问题之一。

一、农民收入增长速度连年下降的原因

从农民收入的几大来源看,近年来农民收入增长速度连年下滑的直接原因是:

(一)粮食等主要农产品产量没有明显增长。农民的第一大收入来源是农业,农业收入占纯收入的比重80年代在70%以上,90年代趋于下降但仍占60%左右;在农业收入中,种植业收入占多半,1999年种植收入占农业收入61%。因此,粮食及农产品产量增长情况对纯收入影响很大。1980年至1996年,粮食总产量从32056万吨增加到50454万吨,增长了57%;农民人均纯收入从191元增加到1926元,增长了9倍,年均增长15.5%。据估算,这期间粮食产量增长对纯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20%左右。而1997年-1999年粮食产量基本维持在5亿吨左右(1997年49417万吨,1998年51230万吨,1999年50839万吨),粮食产量几乎没有增加,对纯收入增长的贡献也几乎为零。

(二)粮食及主要农产品的价格持续低迷。1980-1996年间,国家先后三次提高粮食及主要农产品收购价格,收购价格总指数提高了320%(以1980年为100的定基指数,下同),其中粮食收购价格指数提高了430%。据估算,粮食及主要农产品价格提高对农业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60%左右,对纯收入增长贡献率为35%左右。而1996年以后,粮食及主要农产品价格不仅没有提高,而且持续下降。1996年农产品收购价格总指数为420.5,粮食收购价格总指数为531,1999年两者分别是324.3和403.5,下降了23.1%和24%;畜产品价格和糖、棉、油等主要经济作物产品价格也在不断走低。2000年上半年除部分畜牧业产品价格止跌以外,粮食等主要农产品价格还在继续下降,2000年上半年粮食综合平均价比去年同期又下跌了近18%。如此不利的价格形势,使农民收入增长雪上加霜。三年来,因为粮食价格下降,而使农民人均减收40元,对纯收入增长的贡献为-15%。

由于农产品产量没有明显增长,而价格大幅度下降,因此使以农业为主的农户绝对收入减少。1999年农村纯农户和以农业为主的兼业户比重为68%,其平均收入为1918元,比1998年减少13元。绝大多数以农业为主的农户收入绝对量减少,导致农户减收面扩大。这些以农业为主的农户多分布在中西部地区,价格下降意味着减收。

(三)农民从乡镇企业得到的收入和外出打工收入增长放慢。这是农民现阶段获取非农收入的两条主要渠道,也是农民纯收入两个重要来源。1990年,农民从乡镇企业得到的收入和外出打工收入之和是112元(注:由于资料限制,1999年以前的报酬收入没法细化为从乡镇企业得到的收入和外出打工收入。2000年住户调查增设了有关指标,从上半年情况看,打工收入占两相收入之和的2/3左右。),1996年增加到361元,增长了2.2倍,年均增长21.5%。1997年农民这两项收入之和是414元,1998年和1999年分别为448元和491元,三年年均增长10.9%,增长速度比1990-1996年的平均增长速度下降10.6个百分点。农民非农收入增长放慢,与东南亚金融危机影响乡镇企业发展和宏观经济形势相对不景气有关。

以上是从收入统计的角度分析的制约农民收入增长的直接原因,但在这些直接原因的背后有深层次的原因:简单地说,近年来农民收入增长持续走低是由于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进入新的发展阶段以后各种新旧矛盾集中暴露的结果。这些矛盾主要有:

第一,粮食等主要农产品出现了低水平的供过于求。这是影响主要农产品价格持续走低的内在原因。

第二,小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一方面农户小规模经营规模不经济,劳动生产率很难提高,生产成本降不下来;另一方面农户驾驭市场能力低,抗风险能力弱,经常出现“买难”“卖难”现象,面对竞争激烈和瞬息万变的市场农民无所适从。

第三,劳动力的充分供给与就业能力不足的矛盾。从供给的角度看,农村劳动力总量在继续增加,1999年农村劳动力总量达4.7亿人,比1998年增长1%,其中非农产品吸纳了1.4亿左右,农业产业沉淀了大约3.3亿。据测算,现阶段我国农业部门需要的合理劳动力总量约2亿人,这样至少有1.3亿劳动力需要寻找新的就业门路。“十五”期间适逢农村劳动力供给高峰,根据每年新增劳动年龄人口和劳动的实际参与率测算,“十五”期间,我国农村每年将新增劳动力850万人,比“九五”时期多增加近200万人。从需求来看,一方面城市下岗职工在增多,农民越来越不容易在城市找到打工的机会;另一方面乡镇企业步履维艰,吸纳劳动力的能力在下降,近两年乡镇企业从业人员净减少1000万人左右。因此农村劳动力就业问题比任何时候都尖锐。

第四,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矛盾。这一矛盾的影响是广泛而深远的,单就对农民收入问题而言,其负面影响主要体现在:其一,它阻碍了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与优化配置,抑制了农村非农产业的发展;其二,它将广大的农民限制在农村,阻碍了城市化的发展,强化了小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其三,保持或扩大工农产品“剪刀差”,降低农村再生产的积累能力,特别是随着近年来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重新扩大,原来有所缩小的“剪刀差”又趋于扩大。

这四大矛盾有些是农村长期积累的,有些是因为市场条件变化而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八十年代及以前,当农民的奋斗目标还是解决温饱问题的时候,这些矛盾要么不存在,要么不起主导作用。但是进入九十年代以后,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随着绝大多数农民温饱问题的解决,这些矛盾暴露出来,且相互制约,成为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收入增长的障碍。这不是偶然的,而是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后必然出现的矛盾。这些矛盾不是一朝一夕就能解决的,需要一段时期积蓄冲关的能量,特别是中国农村存在大量超生的人口,将使矛盾解决的难度更大,能量积蓄时期更长。在此背景下,农民收入增长缓慢不足为奇。可以说,农民收入增长也进入了以缓慢增长为主的新阶段,在这一阶段希望农民收入快速增长是不现实的。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在农业和农村经济进入这种矛盾重重的新的成长阶段后,农民收入还能保持一定程度的增长实属不易。这主要利益于政府及时号召进行农业结构调整和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结构调整延缓了农业收入下降;积极的财政政策保证了农民打工的报酬收入仍有所增长(见下文)。

二、农业不再是农民收入增长的主要来源,结构调整可以提高农业竞争力,但不能从根本上提高农业增收潜力。

1996年以来,农业对农民收入增长的贡献逐年减少,1996-1999年各年农业收入环比增量分别是73元、-28元和-53元,1998年和1999年是负增长,拉了当期农民收入增长的后腿。这说明,尽管农业收入仍然是农民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已不再是农民收入增长的主要来源。这也是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进入新阶段后农民收入增长的新特征。今后一个时期农业收入增长可能还会继续呈现这一趋势。因为:

(一)耕地资源极度稀缺制约了农产品产量增长空间。我国属人均耕地资源极度稀缺的国家,第一次农业普查显示,全国耕地只有19.5亿亩,农村人均不到2亩,劳均耕地5.6亩。今后耕地资源可能会进一步减少,即使不减少,增加的可能性也不大。我国粮食单产水平已很高,在技术水平没有明显突破的情况下,单产水平也不可能很快提高。因此,近期粮食产量增加的空间有限。当前有些地方在退耕还林,有些地方结构调整时减少了粮食种植面积,这必将影响粮食产量增长。受粮食产量制约,畜牧业生产也不可能持续快速发展。牧区受草场生产力制约,农区受饲料粮的制约,畜产品产量增长,想快也快不起来。其他非主流农产品可能会有一个较快的增长,但不可能从根本上改变农产品总量增长空间不大的现实。

(二)国家财政的支持能力和农产品市场对外开放制约了主要农产品价格上涨的空间。由于农户小规模经营,我国主要农产品的生产成本一直较高,据有关方面调查,1999年粮食生产成本占出售价格的比重为82%,棉花为94%,户养生猪为99%,这决定了农产品的自然赢利空间不大。为了保障农民能从中获利和保持农业生产积极性,国家只能几次提高主要农产品的收购价格。目前我国主要农产品的价格普遍高于国际市场价格。据最新资料显示,我国除大米、大豆价格与国际市场较接近外,小麦价格已比国际市场高75%、玉米高63%、棉花高12%、菜籽油和豆油高37%、禽肉高35%。今后即使汇率向下走,在若干年内较大幅度提高农产品价格的空间也不大。加入WTO后,即使国家有财力支持农产品再次提价,规则也不允许。因此,今后靠提价增收的路子难以为继。

(三)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农产品需求量的增长空间制约了农业收入增长空间。由于我国城市化发展滞后和广大农民生活水平并不高,因此农产品需求量的增长一直比较平稳:在农村,需求量的增长几乎与人口的自然增长同步;在城市,需求量的增长大大低于收入增长。正是因为需求量增长不快,才出现了当前农产品低水平的供过于求。如果未来一个时期城市化进程不加快,那么农产品需求量的增长很可能保持与收入增长相适应的一个合理的水平缓慢增长。据国家计委一项研究成果,未来15年总的粮食需求量(包括口粮、饲料粮和工业用粮、种子等)可能会增长16%,其它农产品需求量在50%左右。按照前20年农产品需求量增长与收入增长的数量关系,这部分需求最多只能拉动收入增长10%。平均每年不到1个百分点。如果城市化加快,农产品需求量的增长很可能会上升到一个新的档次,国内农产品供求关系会改善,农产品价格下跌的趋势会改变,对农民增收有利。但受农产品供给增长的限制,农民也不一定会从市场容量的扩张中获得多少好处,因为国家从保护消费者利益角度考虑会选择增加进口的策略。

为了改变农产品价格持续下跌和农民增产不增收的现状,鉴于农业发展新阶段的客观要求,中央号召进行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但是农业结构调整是一个缓慢的过程,由于同样受耕地面积、粮食安全、价格调节机制等因素的影响,近期对农民收入增长的贡献不能高估。

第一,耕地面积和粮食安全的制约。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粮食是基础的基础,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粮食生产,这是由中国国情决定的。要保障粮食安全,就必须保证用于粮食生产的耕地面积。在耕地资源一定且增长潜力不大的条件下,用于种植业结构调整的空间不大。有人估计粮食播种面积只能在3%左右调整,其他众多作物种植面积只能在30%左右的耕地上组合,可能每种作物调整的幅度都不会很大,否则价格倒逼机制又会使其在下一年补调回来。这有一定的道理,1997-1999年主要农作物的种植面积也基本上在这个幅度内变动。例如,1999年是各地农业结构调整力度较大的一年,这一年粮食作物播种面积只减少了0.6%,其中稻谷增加02%,小麦减少3%,玉米增加2.6%;棉花调减了16%,但引起年末棉花价格上涨,2000年棉花种植面积又反弹7%。有人可能会说,结构调整主要是品种品质的调整,而不是面积的增减。这话有道理,从长期看是千真万确的,但在经济发展的初期阶段,还必须考虑经济系统的承受能力和是否经济。例如粮食品种的调整就不一定一味地鼓励种植优质品种,因为粮食不可能全用来吃,还要用相当一部分作饲料粮或其他工业用粮,如果优质粮食作饲料或类似于酿酒的工业用粮,肯定不经济;另外,一般来讲优质不高产,在我国保持适度的高产是发展畜牧业所必须的,从今后发展趋势看,畜牧业是要大发展的。

第二,价格调控机制不灵,优质不能优价。我国农产品市场是不完全的非均衡市场,加上农户小生产经营与市场信息不对称的矛盾,经常导致农产品出现“卖难”问题,在此条件下,农产品经销商经常压质压价。农民只能低价出售农产品。对于某种优质品种在种植初期可能会卖个好价钱,但一旦大面积推广,价格会立即一落千丈,结果严重挫伤了农民结构调整的积极性。前两年优质生猪、棉花均出现了这种情况,近两年油菜和反季节蔬菜的价格也每况愈下。2000年上半年住户调查有关农产品出售情况的资料也支持这一结论:1季度小麦、稻谷、玉米的综合平均价分别为1.01元/公斤、1.09元/公斤和0.64元/公斤,其中优质小麦、优质稻谷、优质玉米出售的综合平均价分别为1.03元/公斤、1.12元/公斤和0.66元/公斤;2季度小麦、稻谷、玉米的综合平均价分别为0.92元/公斤、1.05元/公斤和0.67元/公斤,其中优质小麦、优质稻谷、优质玉米出售的综合平均价分别为0.95元/公斤、1.08元/公斤和0.69元/公斤。可见,优质品种的价格仅高2-3分钱。

第三,部分鼓励发展的农产品已出现或即将出现新的供过于求。例如反季节蔬菜,这是近几年各地结构调整中都普遍鼓励种植的产品,因此发展非常快。据统计,1999年人均蔬菜播种面积达0.2亩,人均生产量达277公斤,相当于全国人民人均一天吃0.5公斤蔬菜。国家计委预测:2000年蔬菜人均年需求量为283公斤、2005年和2015年分别为320公斤和354公斤。可见蔬菜需求量的增长空间已不大,如果再一味地鼓励发展反季节蔬菜,吃亏的必然又是农民。部分品种的水果也存在类似的情况。

第四,农业结构调整的成本较高。不说结构调整的机会成本,单就直接成本而言是增大的,这很好理解:高产出需要高投入,优质产出更需要高投入,因为优质种子本身价就高,对生存环境和投入要素的素质要求较高,风险也较大。因此,对于部分已实现结构调整的农民来说,由于生产成本明显增加,其最终收入也不一定提高多少;对于那些低收入农民来说,由于生产某种产品的一次性投入往往很大,因此限制了他们结构调整的深度和广度。

可见,由于受制于上述因素的影响,农业结构调整难度大,但增收潜力不大。但是结构调整必须坚持,这是个方向,是我们这样一个人口多、资源不足的大国必走的一条内涵型的农业现代化道路。如果不及时进行农业结构调整,中国的农业状况会恶化,农民从农业得到的收入会继续减少,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讲,农业结构调整对稳定农民收入意义重大。

三、发展非农产业,加快农村人口转移,是今后一个时期农民收入增长的方向。

1997年以来,虽然农民从乡镇企业得到的收入和外出打工收入的增长速度有所回落,但是,其对农民纯收入增量的贡献率在提高。1997年农民人均纯收入比1996年增加了164元,其中73元来自农业收入,占44.5%,91元来自非农产业收入,占54.5%;1998年收入增量是72元,增量结构是农业收入减少28元,非农产业收入增加100元。是收入增量的139%;1999年收入增量是48元,其中农业收入减少53元,非农收入增加101元,是收入增量的210%。可见,从1997年开始,农民来自于非农产业的收入增量和比重都超过了第一产业。可以说,近三年来农民收入增长主要靠非农产业收入增长实现的,这是事实,也预示着今后发展的方向。

从收入统计的角度看,这个问题很好理解:既然农业增收潜力不大,农民要大幅度提高收入只有两条路好走:要么想办法增加非农收入,要么减少农村人口。事实上,任何一个国家经济发展的过程,都是非农产业发展的过程,是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农村人口减少的过程,是农村城市化的过程。我国也不会例外。只是由于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影响,我国非农产业发展的过程还表现为农村非农产业的发展,农村城市化的过程相对缓慢,农村劳动力不容易转移出去,农村人口也不容易减少。这是中国的国情使然。但是不管这一过程多么缓慢,道路多么曲折,这条路都必须走。过去二十几年以来以乡镇企业为代表的非农产业发展,以“民工潮”为表现形式的劳动力就业的不懈追求,和以小城镇发展为代表的农民进城愿望的初步实现,都在昭示这一过程的必然性和多么激动人心。中国东部沿海地区靠乡镇企业发财致富,数以亿计的农民靠进城打工摆脱了贫困,进入小康,可为明证。农业使中国农民吃饱,但不可能总体致富,出路只有靠发展非农产业,增加非农收入;靠越来越多的农民转移进城,剩下的农民才能分享相对增加的资源和农产品市场份额而增加农业收入。

从目前非农产业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看,加快农村人口转移和增加农民非农收入是可能的,也是可行的。

(一)农村非农产业发展空间大。农民非农收入来源主要有三条渠道,即外出打工收入、本地乡镇企业工资收入和农村家庭经营非农产业收入。这些都与非农产业发展直接相关。城市产业发展无疑会增加农村劳动力进城打工的机会,但由于城市本身存在沉重的就业压力和考虑城乡二元经济还将存在相当长一个时期的现实,我们必须特别关注农村非农产业的发展。只有农村非农产业发展了,农民才能算找到了稳定的就业载体,才能真正有可能获得一份稳定的收入,农村小城镇建设和城市化的发展才有可靠的基础。

然而,近三年来农村非农产业的发展环境趋紧,前进步伐明显放缓。在调查中,许多乡镇企业的厂长、经理向我们反映,他们获得银行贷款的难度大大增加了,一些优惠政策也取消了,特别是一些转制后的乡镇企业更是抱怨政府关心的少了,工商、税务、环保等部门光顾的多了,经营实在是难。诚然,与八十年代初期相比,目前乡镇企业的经营环境发生了根本的变化:卖方市场变成买方市场,国有企业作为竞争伙伴变成竞争对手,这些的的确确为乡镇企业的生存和发展设置了障碍。但这些不应该影响我们发展农村非农产业的信心,我们应该从农民收入增长和农村长期发展的大局出发,考虑如何促进农村非农产业的大发展。

乡镇企业是改革的产物,一直是土生土长,与国有企业相比,享受的优惠政策少得可怜,但乡镇企业承担的历史使命与国有企业同等重要,因此不能厚此薄彼,要支持乡镇企业二次创业。大多数乡镇企业的规模和技术与国有企业相比相差几个数量级,根本无法竞争,直接竞争也不公平,因此,要从国家产业政策的角度给乡镇企业预留生存和发展的空间。有三个领域可以考虑由乡镇企业为主来经营:其一是农副产品加工业。目前我国近60%的农产品加工业集中在城市,这不仅加大了运输损耗,增加了加工成本,也增加了城市环境保护的难度,不如把农产品加工业放在靠近产地的地方经济。其二是为农业结构调整和小农改造服务的产前、产中和产后服务的中介组织。分散的小农面对市场竞争在结构调整时无所适从,迫切需要有关中介组织为其提供信息、良种、耕种、植保、收获、贮存、运输、销售等系列化服务,乡镇企业一定要占领这部分阵地,通过他们的发展达到把分散的小农纳入社会化大生产的轨道,进而实现传统农业改造的目标。其三是与小城镇发展结合在一起的第三产业。目前乡镇企业中80%是第二产业,第三产业占的比重很小,这可能与乡镇企业分散化有关,今后城镇化是必然的趋势,乡镇企业要适当集中,在此基础上发展小城镇,由此可以带动第三产业的发展。可见,乡镇企业的发展空间非常广阔,只要乡镇企业定位合理,并给予一定的支持,乡镇企业一定会迎来第二个春天。

家庭经营非农产业发展也不能小视,近几年,随着国家鼓励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其发展势头正猛。1999年农民从家庭经营非农产业中得到的收入为309元,比1996年增加了94元,增长了44%。预计家庭经营非农产业会继续快速发展,成为农民收入一个新的增长点。当前要注意的是继续为个体经济的发展创造宽松的条件,特别是税收和信贷优惠政策支持。

(二)农村城市化滞后,农村人口转移空间也比较大。据统计,1999年底我国城市有668个,建制镇18800个,市镇总人口0.8亿,人口城镇化水平为30%。如果考虑“县改市”、“乡改镇”等行政区划的变动,则城镇化水平更低。20年来我国城镇人口净增2亿,行政区划变动使市镇人口增加0.8亿,扣除这部分影响,实际城镇化水平只有20%。与世界上同等发展水平的国家相比,我国城镇化水平滞后20-30个百分点;与我国工业化水平相比,城镇化水平也明显滞后,1952年滞后5个百分点,1978年滞后26个百分点,1999年滞后12个百分点(以目前30%名义城镇化水平计算)。

我国加快农村城镇化进程是可能的:首先,我国工业化水平已有相当基础,目前正处在工业化加速阶段,在此阶段,城镇化速度也会加快,甚至超过工业化的速度。如日本在1947-1975年工业化加速阶段,工业化从28%提高到36%,同期城市化从28%提高到75%,增加了47个百分点;韩国在1960-1981年工业化加速阶段,工业化从20%提高到39%,同期城市化从28%提高到56%,提高了28个百分点。第二,90年代以来,农村劳动力开始大规模跨地区跨城乡流动,每年外出劳动力在7000万人左右,其中有4000多万进入大中城市和小城镇务工经商。第三,加快城市化的多元投资机制正在形成,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和规模推进和展开,第四,一大批富裕起来的农民盼望能有机会实现做真正的城里人的梦想。

未来15年,如果我国城镇化水平提高15个百分点,达到45%世界平均水平,那么,将有2.5亿农村人口变成市民,这意味着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农民收入会自动增长15%。如果考虑剩下的农村人口占有资源量的相对增加和由此有可能增加的规模效益,则农民收入的增长速度会加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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