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集群理论中的产业组织内涵与制度文化基础_产业集群理论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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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我国产业组织合理化道路问题的困惑

长期以来,产业组织问题一直困扰着我国产业理论界。迄今为止,所有利用我国的系统资料,运用西方产业组织理论和方法对我国产业组织状况进行的分析,尽管因方法的不同和资料来源及完整性的限制,在测算我国产业(主要是制造业)集中度指标和市场结构分类上有一些非原则性的分歧外,研究结果均表明,与发达国家如美国和日本相比,我国产业的集中度很低,产业尤其是制造业市场结构属于一种典型的高度分散的竞争型甚至是过度竞争型市场结构,产业组织高度分散化。目前我国各个制造业行业中,原子型市场结构几乎是一种普遍的现象。(注:参见魏后凯:《中国制造业集中与市场结构分析》,载《管理世界》2002年第4期。)

基于这一事实,努力提高产业集中度,促进产业市场适度集中已成为产业理论界的共识。但是,通过何种途径才能逐步达到产业组织合理化的基本目标,大多数人倾向于认为,应努力促进企业组织大型化,提高单厂商的规模经济水平,建立起适度集中的寡头主导型市场结构。事实上,这种观点在改革开放20多年来已成为主流观点,并对我国制定现有的产业组织政策起着决定性的影响。培育发展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已成为我国实施的最主要的产业组织政策目标。

这种主流观点的形成,应与西方产业组织理论的影响密切相关。西方产业组织理论以竞争为主线,强调在防止产生市场垄断的前提下,如何使厂商规模合理化和效率最大化。正因为如此,其关注点主要是大型厂商。循着这一思路,引进西方产业组织理论后的我国产业理论界亦将研究的重点放在如何将企业做大做强上。在实施企业战略重组的过程中,强调打造“大型航母”,争取进入“世界500强”和“抓大放小”等提法,曾一度非常盛行。由此构成了我国实施企业集团战略的理论基石。

然而,对我国大型企业集团发展及其结构特征的分析研究显示,尽管近年来前500家企业集团整体规模和平均规模有较大幅度的扩大,而且不管从静态还是从动态上看,产业集中度有一定程度的提高,市场结构分散化的状况也有所改善。若根据传统产业组织学的“结构——行为——绩效”分析法,产业组织结构的改善必然会带来市场绩效的提高,但是,至少到目前为止,这种内在的联系在我国基本未得到体现。国家计委课题组的研究指出,前500家企业集团的经济效益状况并没有呈现出与其规模地位和技术资源及技术能力的一致,反映盈利能力的指标如资金利税率和所有者权益利润率甚至低于全部国有及规模以上非国有工业企业,而且这一差距还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注:国家计委课题组:《中国大型企业集团发展及其结构特征分析》,载《经济研究参考》2002年第49期。)另据新华社近期发布的《中国企业发展报告2002》称,2002年中国企业500强平均资产规模只有当年世界500强的6.46%,人均营业收入、人均利润、人均资产,分别只有世界企业500强的12.95%、29.62%和1.57%,平均利润水平只有世界500强的12.06%。2002年仍有31家企业亏损,146家企业利润缩水,与世界500强的差距正越拉越大。(注:《中国500强与世界500强越来越远》,《人民日报》2002年9月23日。)

出现这种事与愿违的局面,不禁令人困惑,为什么为西方产业发展史所验证了的西方产业组织理论,在我国就不那么行之有效了呢?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该理论建立在相对发达的市场经济基础之上,财产权、国家与企业的边界界定明晰,是其得以确立的基本前提。单就这一点,我国目前尚无法做到。在500强中,国有企业及国有独资企业处于绝对主导地位。2000年,国有企业和国有独资企业占据了前500家企业数的68.8%,而且从动态来看,国有经济的地位还在不断增强。非国有经济主体和海外投资主体的比例很低。(注:国家计委课题组:《中国大型企业集团发展及其结构特征分析》,载《经济研究参考》2002年第49期。)在国有企业产权上的痼疾未根本消除之前,规模和效益背离的问题就始终无法解决。其次,我国现有的组织规模大型化过程中产生的上述规模和效益背离的矛盾,用传统的“结构主义”SCP分析范式不能做出解释,必须用“新产业组织理论”中企业行为决定市场绩效的“行为主义”分析方法,才能找出问题的症结。第三,体制的差异造成中西方面临的产业组织问题既有共同点,又有所区别。共同点在于,研究产业组织合理化的目的都是为了提高产业组织效率,使产业既要有组织性,又要有竞争性。不同点在于,西方产业组织的重点是在已基本形成市场集中的基础上反垄断,增强竞争性;而我们所急需解决的则是在既要反行政性垄断,又要防止无序竞争的基础上,建立适度集中的市场结构。第四,东西方不同的制度文化背景,造就了不同的社会文化理念,经济与社会文化的相互渗透,体现在人际关系与经济关系中,便是对竞争与合作关系的不同理解与侧重。这亦是西方产业组织理论不能完全适应中国国情的一个重要原因。

显然,就现有条件而言,现阶段及可能在未来相当长的一段时期里,必须寻找一条更符合我国情况的产业组织合理化道路。近年来在我国的浙江、广东、江苏和河北等一些经济较发达地区,在市场经济日益发展的基础上自发形成的传统产业集群,正在为我们提供这样一种思路。

二、产业集群理论中的产业组织学思想内涵

在我国,尽管真正意义上的产业集群(簇群)现象出现的时间不长,但就世界范围来看,其发展已经有着悠久的历史,并且有许多成功的范例。作为一种客观的经济现象,产业集群因其日益表现出来强劲竞争力,很早就吸引了国外经济学家的关注,并且展开了多视角的研究探讨。在我国,近年来这方面的研究也越来越受到重视。

现有的有关研究表明,产业集群理论的古典基石集中体现在古典区位理论和马歇尔关于产业区的论述上。而后的发展虽然不断融入各种理论和方法论,但其基点仍然是区域经济学和经济地理学。不过我们可以发现,在诸多从不同角度论及产业集群的理论中,不乏包含产业组织学的一些基本思想内涵。

60年代被引入区域研究的增长极理论,是集群理论的一个组成部分,该理论在分析经济的非均衡增长时,就注意到产业组织市场分析中的市场结构问题。提出增长极概念的法国经济学家帕鲁(Francois Per roux),在对经济增长产生诱导作用的一系列相关产业特征进行研究后发现,这类产业市场有两个最明显的特征,一是寡头垄断的市场结构,一是空间集聚。借鉴这一思想,以保德威尔(Boudeville)为代表的一派区位理论就把增长极理解为:围绕主导产业部门而组织的、不断扩大的一组工业,不仅自身迅速增长,而且通过乘数效应带动其他经济部门增长。

在集群理论中,马歇尔的产业区定义和集聚经济概念具有相对重要的地位。马歇尔对集群理论的一个贡献就是对规模经济概念的丰富,而规模经济是产业组织学的一个重要范畴。在《经济学原理》中,马歇尔在对英国一些传统工业的小企业集聚现象进行考察后认为,这些工业之所以能够在产业区内集聚,除了自然条件和宫廷的奖掖外,获取外部经济则是根本的原因。这种外部经济包括外部规模经济和外部范围经济,是相对于从层级组织内部考察的内部规模经济和内部范围经济而言的。在特定的条件下,外部经济同样具有产业组织效率。

克鲁格曼的新经济地理思想主要体现在他的产业集群模型中。该模型基于建立的事实是:企业和产业一般倾向于在区位空间集中,不同的企业群体和相关活动又倾向于集结在不同的区域。空间差异与产业专业化具有某种程度的联系,当由此造成的集聚带来更高的要素回报时,便获得了区域性规模报酬递增的效果,或者说是处于产业水平以上的“行业规模经济”,这就是产业集群得以形成的理论基础。而规模报酬递增也是产业组织学研究的重要范畴之一。

威廉姆森则是从交易费用的角度从理论上探讨包括产业集群在内的中间性经济组织存在的可能。他在《交易费用经济学:契约关系的规则》一文中指出,不确定性、交易重复的频率和资产专用性这三个交易特性高低程度不同,与其匹配的规制结构也不同。当这三个决定因素程度较低时,与之匹配的是体现古典契约关系的市场规制结构;当三个变量较高时,与之匹配的是统一规制结构(企业)。而介于这二者之间的是被其称为“三方规制”和“双边规制”的中间经济组织形态。集群理论中的网络组织理论则在企业理论的市场依赖和技术依赖的基础上,引入基于分工的互补性活动和基于企业间复杂与多样化契约安排的资源依赖的概念,分析多种类型中间性经济组织存在的必然性。同样地,经济组织亦是产业组织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如果说,上述理论所涉及的产业组织思想还只是零星的或不完整的话,那么,迈克尔·波特在其竞争优势理论基础上对中小企业集群的研究,则更具有产业组织学的要义。尽管是从企业战略的角度出发探讨集群问题,但与诸多的集群理论相比较,战略集群理论的视点更高,视野也更为广阔。该理论最重要的贡献并不在于其对集群的形成要素和特征的描述(如菱形结构理论等),而在于它摆脱了长期以来集群研究较多的区域性拘绊,甚至超越一国的范围,从国家竞争力的高度来评判集群的地位和作用。波特认为:“应当从全球的角度在不同的竞争水平上考察集群”,“在新兴经济里,集群可以从国家中心发展成为区域性的中心,再经过一段时间的发展,最终有可能演变为国际中心。通常国际中心不会垄断整个产业,只会占领一部分市场。”波特还指出,生产率是判断组织效率的唯一标准,“任何产业,任何集群,如果使用先进技术,有受到良好培训的人员,都能提高生产率,……只要是用先进的方法从事这些行业,所有的集群都是好的,不应当挑选集群,而应该扶植所有的集群。”(注:转引自王辑慈等著:《创新的空间——企业集群与区域发展》,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年出版,第124—125页。)显然,生产率决定效率的观点与新产业经济学的“行为主义”思想也不谋而合。

从集群理论研究者的观点看,战略集群理论显然还不是尽善尽美,因为其忽略甚或有意回避一些相对复杂的技术性和社会性问题,以及如何在竞争和合作的复杂关系中寻找其平衡点等。然而,从产业组织学的角度看,该理论至少在宏观层面上与产业组织研究所要达到的最终目标是一致的,即尽可能地提高一国的产业发展水平,进而提高国际竞争力。二者的区别之处只在于:要通过何种途径来达到这一最终目标,也即路径依赖问题。

值得一提的是,如前述,在我国,相当长一段时间来,产业组织研究者更多地把注意力放在企业大型化,提高产业集中度方面。而多数研究中小企业者,研究的范围则集中在中小企业对社会经济发展的作用方面,基本上还停留在现象描述和政策分析上,极少涉及区域中小企业间的相互作用关系及由此产生的边际效用放大问题。这样,在关于企业组织形式上形成了两种颇具代表性且相互独立的理论——企业集团理论和中小企业理论。而源于区域经济研究的产业集群理论,则为这两种理论之间的相互融合和渗透架起一座对我国经济发展颇具现实意义的桥梁。

三、产业集群理论的制度文化基础

建立在新古典经济学和新制度经济学基础上的产业组织理论,对人类经济行为和整体社会经济运行,更多地是从纯经济意义的角度去观察。因此在研究企业与市场关系时,更强调的是企业和市场的不同作用——生产和交易。因此在西方产业组织学中,企业间竞争性的一面远远超过其合作性的另一面。

产业集群尤其是网络组织理论,汲取了经济社会学的某些合理理论内核如社会“根植性”、社会资本以及由此衍生的信任度等,在某种程度上弥补了产业组织学这方面的缺憾和不足。

所谓根植性,也称嵌入性,指将经济行为和模型分析嵌入特定的制度文化背景之中。在对待经济与社会文化的关系上,主流经济学长期以来把社会文化的因素排除在外。这种认为社会文化对理性的、自利行为影响极小的立场,便是后来被新经济社会学家称之为“零嵌入”立场,作为主流经济学的一个分支,产业组织学也不例外。而研究社会、人类和历史的学者,则更偏重于持经济行动与经济制度完全受社会文化关系主宰的思想,这种立场即为“强嵌入”立场。新经济社会学家格兰诺维持(Mark Granovetter)则认为,行动者既不可能脱离社会背景采取行动、做出决策,也不可能是规则的奴隶,变成社会的编码,相反,行动者在具体的动态的社会关系制度中追求目标的实现。并据此提出了“弱嵌入”概念。(注:张其仔:《新经济社会学》,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1年出版,第21—23页。)这种辨证地介经济行为于社会文化之中的观点,便是产业集群理论基于确立的立足点。

在资本依赖方面,经济学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更多地研究物资资本和人力资本,而忽略了社会资本对经济发展的作用。网络组织理论则在承认物资和人力资本重要性的基础上,引入了社会资本概念。所谓社会资本,是指存在于社会结构中的,与物资和人力资本相区别的个人资源,它为结构内的行动者提供便利,包括规范、信任和网络等形式。无论是何种形式的社会资本,都具有一个共同点,即可以导致合作解的出现。这是因为,企业本质上是一种群体活动,大多数成功的企业关系的核心在于基础价值观,如可靠、信守承诺等。除了市场依赖和技术依赖外,企业间还需要有立足于分工基础之上的互补性活动,尤其是当经济生活中存在较多的不确定性或机会主义,以及制度安排的不完善时,基于社会资本依赖之上的企业间信任和多样化契约关系或许是获取资源的最佳方式,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说,竞争并不代表一切,竞争和效率也并不一定成正比关系,有些时候,那种“鼓励持久交易的社会结构”下的协作型竞争也许更具效率。

比较组织理论研究的主要潮流显示,产业集群研究虽最早把目光放在西方某些早期发达国家,但在研究亚洲经济的过程中,研究者发现,原本就存在于东亚社会的、以东方文化为背景的中间经济组织形态更具有产业集群的网络型特征,因此开始更多地把注意力放在东亚国家,其中也不乏对华人经济组织状况的研究。此外,也有国内外学者如沃尔德、林南、费孝通、黄国光等对中国社会中的企业关系进行观察。(注:同上书,第270页。)研究结果直接或间接地表明,华人企业的网络关系特征是中国社会长期形成的特定制度文化背景的产物。

从制度文化的角度看,比较制度文化的研究指出,在不同的经济条件下存在着有明显差异的信任结构。而在大多数文献中,信任是与合作紧密相联的。一般认为,即使目前中国正在实行市场化改革,但体制转轨,必然要经过一个从无序逐步走向有序的过程,因此与市场经济发达国家以很强的制度基础如法律等为保证的高信任社会相比,我国无论从历史传统还是从现实的方位分析,都被归类为低信任度社会,或者称为私人信任体系社会。同样,这种信任度的区别也可以用不同的信息特征来表述。美国文化人类学家爱德华·霍尔就把美国之类的国家称作“高文本文化”社会,其经济社会交流的信息具有既清晰且又非人格化特征。而以中国和日本为典型的国家则被归入“低文本文化”社会之列,此类社会中,含糊、间接及人情化的信息交流是其特征。因此,在制度模糊,或者说社会信任制度短缺或失灵的情况下,人们更愿意遵守有别于社会一般规范的所谓“真实规范”,也就是说在一个群体或共同体内,多数成员持有一种态度或共识,既认为某一特定行为是正确的(错误的),并且多数成员的行为与那一态度或共识相符。(注:托马斯·唐纳森等著,赵月瑟译:《有约束力的关系》,上海社会科学出版社2001年出版,第131页。)而且包括经济组织关系在内的社会经济关系就更容易呈现出一种相对独立的,以私人信任为核心,并由此向外不断扩展形成一个个带有集群体系特征的合作演进结构状态。

从历史的角度看,在中国传统、多元化庞大文化体系中也存在着许多“非竞争”或“合作”,或者是与“合作”吻合接近的思想内涵,它们潜移默化于人际交往与经济生活当中,或多或少体现出与西方不同的经济学价值观。这种思想和价值观在现实经济中若隐若现,因而迄今为止尚未引起国内主流经济学界的重视。以致于有国内学者提出,“经济学本土化”或“创建中国经济学”,需要把眼光转向中国传统文化和经济现实的深层次,应区别于西方已相对成熟的,揭示或解释人类经济行为竞争性的经济学,而把“合作”作为创建“中国经济学”的主线。(注:黄少安:《经济学研究重心的转移与“合作”经济学构想》,《经济研究》2000年第5期。)

四、小结

中国社会经济结构中的业缘关系与各种亲缘、准亲缘关系重叠的网络特点,决定了社会资源除去国家掌握的部分外,余下的部分更多地是通过关系网络来配置的。因此,中国企业扩大规模惟有两个途径,要么由政府动用国家资源培育发展大规模的企业集团;要么在具有相同的地缘和人缘,以私人或家族关系为核心的企业间建立必要的网络,实现具有产业集群性质的合作。实践证明,政府主导型的企业集团战略因多种因素制约造成规模与效率的背反,或事倍功半。相反,自发的(或只是地方政府支持的)产业集群现象却有着日益蓬勃之势并展现出活力和竞争力。而对集群理论中的产业组织内涵的探讨表明,目前在我国,与其大力扶持大型企业集团,不如将有限的国家资源用于培育具有发展前景的地方产业集群,有选择地实施产业集群发展战略,同样也可以在某种程度上实现所要达到的产业组织合理化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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