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建立新的市场经济体制的构想_市场经济论文

厦门经济特区建立新的市场经济体制的构想_市场经济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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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十几年的改革开放,厦门特区目前正处于新旧体制交替的关键时期。国有企业的自主权有所扩大,但尚未完全实现经营机制的转换;特区市场体系的雏形已经形成,但市场体系及其运行机制远未健全和完善;特区政府对经济的宏观管理有很大的改善,但政府管理职能还未完全转变。因此,如何深化厦门经济体制改革,建立特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体制,就成为厦门特区“再造新优势”的一项重要任务。针对这一问题,未来厦门特区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发展,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进行:

一、改革特区的国有资产管理和企业制度

理顺产权关系,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改造传统企业的微观经济基础,是提高特区国有企业积极性和创造性,搞活特区公有制经济和促进特区经济全面发展的根本前提。

厦门特区要按照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国有产权运营主体——国有企业三个层次确立全市国有资产管理和营运体系;同时,在继续贯彻转换经营机制条例和落实监管条例的基础上,全面推进本市国有企业制度改革。主要任务是:

1、组建国有资产管理机构。结合行政机构改革,建立国有资产管理局,作为市政府专门的国有资产管理职能机构。将政府各部门经营性的国有资产分离出来,并通过国资部门的授权经营,解决国有资产“责任缺位”问题,做到政府管好所有权、放开经营权、行使宏观调控权。

2、建立和健全国有资产运营体系。要在总结本市工业国有资产投资公司运作经验的基础上,将国有资产全部委托若干个运营公司进行经营;同时,还要选择几家具备条件、有代表性的大型集团公司,改造成资产经营一体化的公司,形成产权运营主体多元化、相互竞争、相互促进的新格局。

3、以公司制为主要形式全面推进现代企业制度改革。要在全面认真评估国有企业资产、分清有关方面权益的基础上,对现有国有企业进行分类指导,建立以公司制为主要形式的企业组织制度。(1)对专营性行业和特殊行业的企业,改组为国有独资公司;(2)对一批效益好、符合产业政策、管理规范的集团公司,改造为国家控股或参股的股份有限公司,其中有条件的可改为上市公司;(3)对竞争性行业的多数企业,在界定产权的基础上,通过合资、兼并、法人企业的相互参股等途径,改造为有限责任公司,并可采取内部员工持股或先售后改办法,把企业改为责任公司或股份合作制;(4)对长期亏损、资不抵债的企业在产业结构调整、企业兼并都难以进行的情况下,要坚决进行破产处理。

4、企业劳动人事和分配制度改革要围绕提高资产运行效率为中心深化改革。建立由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组成的法人管理机构,逐步实行无主管部门,政府对企业的领导关系主要通过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派在企业董事会的代表来实现。所有企业领导取消行政级别和上级部门任命,企业内部打破职工界限,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建立企业和职工双向选择的劳动用工制度;逐步实现企业职工工资与劳动力市场挂钩,并由国有资产出资者根据资产增值情况决定分配制度,其中经理阶层逐步实行年薪制。

二、健全特区的市场体系和运行机制

市场是商品经济发展的核心环节。健全和完善特区的市场体系和运行机制,不仅能为特区企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同时也为特区政府的宏观管理奠定基础。

厦门特区要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以国际惯例为准则,大力加强市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发展各类生产要素市场、商品市场和新兴市场,配套完善市场运行机制、市场中介组织和市场法规监管体系,建立起一个设施先进、功能齐全、开放畅通、灵活高效、程序规范的市场网络,使厦门成为沟通全国、面向世界、有较强扩散和聚合能力的商品流、物资流、资金流、技术流、人才流、信息流的交汇中心。

1、培育生产要素市场。重点是培育金融市场、技术市场和劳务市场。

(1)金融市场:要大力发展证券市场、同业拆借市场、票据结算和贴现市场、外汇市场、保险市场,形成长短结合、形式多样的特区资金市场体系。要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分离政策性金融和商业性金融业务,使专业银行成为真正的商业性金融企业;同时逐步实施信贷总量控制下的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和风险管理,发挥利率调节资金市场的基础作用,形成良好的特区资金市场运行机制。要大力发展各种金融机构,加快金融机构的多样化,形成以商业银行为主体,外资银行、地方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共同发展的多层次、多方位、多样化的特区金融体系。要大力加强金融业的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掌握和应用新技术,加快金融业务操作的电子化和现代化,建立以电脑作业为特征的特区金融服务体系。

(2)技术市场:要加快建设技术开发中心、国际博览中心、高科技贸易中心、科技信息中心等不同形式的常设技术交易市场,形成特区技术市场机构体系。要鼓励兴办不同形式、不同所有制、不同层次的科技信息和咨询、技术开发和经营的服务机构,形成特区技术市场服务体系。要加快科技管理体制改革,促进各种科技成果进入市场和商品化,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地开展技术转让、技术承包、技术服务、技术贸易、技术合作、技术入股等市场交易形式,繁荣技术市场,并通过适当引导和管理,解决商品价格和利益分配问题,形成良好的技术市场运行机制。加强特区与国外技术市场的交流,举办各种形式的对外技术洽谈会、博览会和交易会等,促进我市技术商品尽快打入国际市场,并使内地技术商品通过我市进入国际市场。

(3)劳务市场:要积极消除影响劳动者合理流动的制度障碍,在对企业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对机关实行公务员制、对事业单位实行员工聘任制的同时,配套进行工资制度、社会保障制度、户籍管理制度和就业培训辅导制度等方面的改革,为特区人才人力的合理流动创造条件。要建立和完善人才、劳务市场,发展各类劳务公司、家庭服务中心、职业介绍所等就业服务组织,形成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特区劳务市场体系。要加快劳务市场的服务设施建设,充实专业技术人员,健全劳务市场的服务功能,发挥其市场信息的导向作用。健全劳务市场规划,加强劳务市场监督,提高劳务市场的服务水平。要加强与国际劳务市场的联系和交流,积极引进国外人才,大力发展特区劳务输出。

(4)房地产市场:要加快土地使用制度改革,扩大土地使用权有限有偿使用和出让的范围,今后商业性用地的使用权出让,全部采取招标,拍卖的形式;生产性用地要较大幅度地提高土地使用费,公益性用地仍实行较低收费的政策。要在国家垄断一级市场的前提下,全面放开搞活二、三级市场,建立正常的土地使用价格形成机制,同时征收适当的土地增值税,形成国家、企业、个人合理分配土地收益的机制。要加快城镇住宅商品化进程,积极开办购房储蓄和购房贷款,继续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理顺公房住宅租金,到2000年商品租金将成为公房住宅租金的基本形式。要逐步放开房产价格,形成住房建设、分配、交换、消费的良性循环。要建设厦门房地产交易市场,使之成为集房地产的产权登记、咨询交易于一体的大型交易场所,并建立相应的管理仲裁机构,加强房产交易的管理。

2、发展商品市场。重点是发展完善生产资料市场和消费品市场。

(1)生产资料市场:要依托中心城市的地位和发挥象屿保税区的作用,在保税区附近建立一座综合性、多功能的大型物资贸易中心;同时,对我市现有的生产资料市场的基础设施进行改建、扩建,并在东渡港、火车站以及铁路沿线规划建设一批物资仓储设施,从而形成多种类、多层次、多功能、布局合理的特区生产资料市场体系,推动我市生产资料批发和零售业的发展。

(2)消费品市场:要在配合城市大规模改造和发展新商业群的同时,积极调整改造现有的零售网点,集中力量建设一批现代化购物中心、超级市场、连锁商店;新建、扩建一批工业品、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和各类集贸市场,形成流量大、格调高、结构布局合理的商业销售网络。要重点发展一批综合性、集团化、具有强大销售能力和竞争能力的大型贸易集团或商社,使之在开拓国内外市场中发挥骨干作用和导向作用。要建立和完善少数重要商业物资的储备、订货和投放制度,设立商品风险基金,健全政府对市场的间接调控。

3、开拓新兴市场。重点是开拓产权市场、信息市场和文化市场。

(1)产权市场:重点是培养和发展各类产权交易,配合企业制度改革,推进企业产权、股权、商标等的转让和买卖;按照国际惯例组建拍卖市场、租赁市场,发展租赁、拍卖和典当业。

(2)信息市场:重点是以“三金”工程为突破口,建立连接国内与国外、本地与外地、政府与部门、市场与企业的信息咨询网络;加快信息商品化、市场化步伐;抓紧发展包括经济、科技、人才等方面的信息产业,组建各种行业、专业的信息市场;加快广告业的发展,建立较为健全的广告信息传播与服务体系。

(3)文化市场:重点是加强文化市场设施建设,健全文化市场管理,发展书刊音像市场,字画美术市场、古董文物市场、娱乐市场、艺术教育市场等。

4、完善市场中介组织。重点是扩大中介组织的数量,提高中介组织的素质和加强对中介组织的监督。

(1)积极发展市场中介组织。要鼓励扶植各类市场经纪活动,规范健全市场中介组织,形成会计师、审计师、律师事务所、公证和仲裁机构、计量和质量检验认证机构、信息咨询机构、资产评估机构等为主体的市场中介组织体系,为市场要素供求双方的联系、融通创造条件。

(2)努力提高市场中介组织的素质。要引进一些国外高水平的中介机构和咨询服务机构,通过竞争提高各类中介组织的素质和市场参与能力,并加强我市与国外市场的联系;不断完善经纪人制度,加快市场中介人才的培养和行业建设,健全中介机构的管理,充分发挥其协调、监督、服务职能,提高特区市场的运行质量。

(3)加强对市场中介组织的监督。市场中介组织要普遍建设自律性的运行机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管理和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

5、健全市场法规和监督管理体系。重点是市场法规的健全和市场监督的完善。

(1)逐步建立和健全市场法规。对现行经济法规要按市场经济原则系统地进行清理、修改、补充和完善;对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行之有效的较成熟的做法,应以法规的形式确定下来;对某些必备的市场经济规范,在国家尚未正式颁布法律法规之前,我市应通过发布地方法规、政令、条例、制度等办法先行实施,以便使各种市场行为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同时,要加强市场执法队伍的建设,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维护市场运行的正常秩序。

(2)逐步完善市场监督和管理,要充分运用经济计划、经济组织、经济杠杆、经济合同、经济核算、经济责任和其他经济办法进行市场监督管理。要强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市场流通中的执法职能,加强对各类市场的监督和检查;正确发挥财政、税务、审计、银行等经济主管部门的管理职能,有效地监督企业执行市场法规,遵守职业道德;发挥行业协会、同业公会、消费者协会等组织的自我管理和群众监督的作用,并发挥新闻媒介的监督职能,引导企业按市场规则进行经营,促进市场经济活动的健康发展。

三、完善特区政府的宏观经济管理和调控

政府对经济的宏观管理和调控,是市场经济稳定协调发展的基本保证。为此,随着特区企业制度改革和市场体系及其运行机制的健全,特区政府宏观经济管理的职能应有根本性的转变。同时,在转变政府管理职能的基础上,应建立起以财税政策和货币政策为主要调节手段,计划、金融、财政相互配合的宏观经济管理体制。

1、转换政府的管理职能。要在实现政府国民经济管理职能与国有资产管理职能分离的基础上,理顺政府与企业的产权、利税、税后利润分配等方面的关系,政府不再直接插手企业的经营事务,同时将由市场直接调节的事务交给社会有关行业和部门管理,从而使政府能够集中精力按照稳定协调发展的原则去执行管理国民经济的职能,发挥二级调节者的作用(即对市场调节的再调节)。

2、转变政府的管理方式。要在转换政府管理职能的基础上,实现政府管理方式的转变。未来特区政府宏观管理方式转变的方向是:从偏重于微观经济活动转向研究制定宏观经济发展方向和方针政策;从运用行政手段的直接管理转向运用经济杠杆和法律手段的间接管理;从主要管理国有企业的活动转向引导全社会的经济活动;从实物指标管理转向价值指标管理,并加强政策性和预测性的指导;从偏重工业生产建设的管理转向重视生产、流通、分配和消费的全过程管理;从偏重供给管理转向重视社会需求管理,面向市场、研究市场;从静态的国内经济活动平衡转向利用国内外两种市场、两种资源、两类资金的动态开放式平衡;从偏重控制型的管理转向协调服务型的管理。通过上述转变,建立以市场为基础,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杠杆和法律行政手段的宏观协调机制,形成“政府管理市场、市场引导企业”的宏观经济管理新格局。

3、完善政府的管理手段。在财税政策方面,要在地方税收管理体系范围内,综合运用地方税种的开征、停征和税率变动,对本市经济的发展和经济结构调整等进行宏观调节;同时,利用地方财税手段的影响,综合发挥税收、价格、工资等经济杠杆的作用。在金融政策方面,要使银行政策性业务和商业性业务分离,并逐步实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和风险管理的基础上,加快银行的企业化、商业化、电子化步伐,提高利率对社会资金供求的基础调节作用和银行为经济发展服务的水平。在投资方面,要将投资项目分为竞争性、基础性和公益性项目,除公益性投资继续由财政拨款外,其余项目分别通过商业银行、国家开发银行和资本市场筹资,投资风险由法人和投资者共同承担,从而充分发挥市场对投资活动的调节作用,政府将主要依据对市场的调节来调节社会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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