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地方法院管理信息系统分析设计与实施

关于地方法院管理信息系统分析设计与实施

孙育红[1]2001年在《关于地方法院管理信息系统分析设计与实施》文中研究表明法院工作效率的提高来自管理和决策水平的提高,而高水平的管理和战略决策都离不开快速、准确、丰富的信息。大信息量的快速信息传递、交流、处理和共享是科学决策的前提和必不可少的条件。而要加快办公自动化建设,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只有采用计算机作为信息处理的手段,建立现代化的法院管理信息系统。 本论文首先分析了法院现行管理当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建立法院现代化管理信息系统的必然性,结合本人参与开发的具有典型法院管理代表性的“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管理信息系统”为例,对比分析了现在国内外流行的几种管理模式,针对法院的实际管理情况,得出法院管理模式应是:以优化的办理案件流程管理为主线,案件管理卡片和统计报表为核心,辅助办案为手段,充分体现审限监督管理和司法的公平与公正。并在此管理模式的指导下,探讨了法院管理信息系统的分析、设计与实现。在系统分析中详细阐述了采用一种以结构化系统开发方法为技术框架,溶入面向对象方法的以对象为主体的思想;在系统实现过程中运用面向对象语言及面向对象开发工具来实现法院的管理信息系统。

张海平[2]2006年在《此县级法院管理信息系统的设计与实现》文中研究说明法院工作效率的提高来自管理和决策水平的提高,而高水平的管理和战略决策都离不开快速、准确、丰富的信息。大信息量的快速信息传递、交流、处理和共享是科学决策的前提和必不可少的条件。而要加快办公自动化建设,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只有采用计算机作为信息处理的手段,建立现代化的法院管理信息系统。 本论文首先分析了法院现行管理当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建立法院现代化管理信息系统的必然性,对比分析了现在国内外流行的几种管理模式,针对法院的实际管理情况,得出法院管理模式应是:以优化的办理案件流程管理为主线,案件管理卡片和统计报表为核心,辅助办案为手段,充分体现审限监督管理和司法的公平与公正。并在此管理模式的指导下,探讨了法院管理信息系统的分析、设计与实现。 在系统分析中详细阐述了采用一种以结构化系统开发方法为技术框架,融入面向对象方法的以对象为主体的思想;在系统实现过程中运用面向对象语言及面向对象开发工具来实现法院的管理信息系统。

王琦[3]2011年在《民事审判管理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本博士论文由绪论和正文七章组成,大约十七万多字。绪论部分论述了本博士论文选题的理论和现实意义,介绍了国内外关于民事审判管理的理论研究状况,提出了研究思路、内容和方法,阐述了研究的结论与创新之处。第一章对民事审判管理的一般理论进行了阐述。简要介绍了作为民事审判管理基础的管理学基础知识,解释了审判管理和民事审判管理的涵义,概括了民事审判管理的特征,界定了民事审判管理的主体和客体,论述了民事审判管理权及其与民事审判权的关系,认为民事审判管理的价值目标是公正、高效、人本、和谐,核心内容主要包括民事审判流程管理和民事审判质量管理两个方面。第二章对民事审判管理的道德教化、评价和导向功能进行了研究。认为中国传统社会民事审判管理有明显的道德教化倾向,分析了传统社会民事审判管理注重道德教化的历史根基,阐述了道德教化在传统社会民事审判管理中的地位和影响,探讨了当代民事审判管理促进法官职业伦理的修炼和养成的功能以及对民事审判活动的评价和导向的功能。第叁章对美英德日四国的民事审判管理进行了考察。认为四国改革和加强民事审判管理有基本相同的背景和动因,重视法官在民事诉讼中的主导地位,强化法官对民事诉讼的控制,把加强民事审判管理作为实现民事司法目标的重要手段。我国应当借鉴上述四国的民事审判管理经验,强化司法权的作用,加强民事审判管理,协调诉讼公正与诉讼效益的关系,促进司法职能的实现。第四章对我国民事审判管理的历史与现状进行了描述。从我国民事审判管理的历史看,民事审判管理的思想和行为很早就存在,但是,作为现代意义的民事审判管理的理论与实践在上个世纪末才在我国兴起。近十多年来,理论界积极探索我国民事审判管理改革,审判实务部门也围绕民事审判管理进行实践探索,积累了一定的民事审判管理经验。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民事审判管理与法院行政管理划分不明确;民事审判管理的地方化严重;民事审判管理机制不健全。第五章对我国民事审判管理改革的基本思路进行了研究。要确立民事审判管理的基本原则,包括:合法性原则、司法公正与司法效率并重的原则、民事审判与民事审判管理良性互动的原则、权力制衡原则和司法为民的原则。要创新民事审判管理的基本方法,善于在民事审判管理实践中运用统筹兼顾的方法和系统的方法。要明确民事审判管理的基本要求,做到机构设置合理、信息畅通、目标明确、权责分明、管理制度完备和管理方法科学化。要完善民事审判管理的保障机制,树立现代化审判管理理念,运用现代化信息技术管理手段,建立科学统一的民事审判质量效率评估体系,完善法官的道德教化和职业伦理养成机制。第六章对我国民事审判流程管理的模式与优化进行了研究。介绍了我国地方法院民事审判流程管理的实践探索,分析了我国民事审判流程管理的“大立案”模式和“小立案”模式两种典型模式,认为优化我国民事审判流程管理,必须严格界定民事审判流程管理的主体,合理配置其权力和职责,构建科学的民事审判流程监控体系,采用信息化的民事审判流程管理手段。第七章对我国民事审判质量管理的机制与创新进行了研究。介绍了我国地方法院民事审判质量管理的实践探索,分析了我国民事审判质量管理的运行机制,认为创新我国民事审判质量管理,必须树立人本质量管理理念,设立统一的法院审判质量管理主体体系,统一规范审判质量评估体系标准,将法官职业伦理状况纳入审判质量评价体系,强化审判质量管理的反馈调整功能。

宫妍[4]2014年在《第叁师中级法院信息管理系统的设计与实现》文中研究说明计算机及信息网络的应用已经普及应用到国民经济和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和部门,成为国家事务、经济建设等重要领域管理中不可少的工具和手段。为了提高法院工作效率及管理决策水平,需要采用计算机作为信息处理的手段,建立现代化的法院管理信息系统。通过对法院管理工作的调查,并充分考虑到未来的发展的不定因素,本文运用C#技术及SQL SERVER2008,采用c/S系统构架,设计并开发了法院管理信息系统。本文按照软件工程原理完成了系统的需求分析、系统设计、系统实现和系统测试。在分析与设计中完全根据用户和法院实际工作需要完成,系统主要分为立案管理模块、排期管理模块、审理管理模块、档案管理模块、信息查询模块和系统管理七大模块;完成了数据库的设计,对数据库中需要的表及其结构进行了详细说明;阐述了系统实现的界面、程序流程及代码,并对系统进行了测试。本系统的突出之处在于充分考虑了提供简洁方便的系统平台,让用户在一个系统内处理尽可能多的事情,减少用户切换不同系统的操作和时间等等的问题,具有直观、功能灵活、简便以及安全性高等。通过使用本文系统进行的法院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管理工作,可以使得新疆第叁师中级人民法院的信息管理效率得到大大的提升,具有高效、可靠、经济、广泛性等优点,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信息管理的运营成本,提升了信息管理的质量。

霍霄华[5]2002年在《现代物流在后方仓库管理中的应用研究》文中研究表明本文在分析我军后方仓库物资管理存在问题的基础上,将现代物流的理论和有关技术应用到我军后方仓库物资管理中,研究、设计了面向我军后方仓库的军用物资物流管理系统,提出了后方仓库物流管理系统的体系结构,并深入研究了在系统开发过程中的有关技术,完成了武器雷达器材编码模型设计,提出了货位号化管理的思想和货位号编排的方法,设计了针对后方仓库物资库存和保障供应的物流审计与控制系统,研究了运输策略中最优化路径问题求解方法。最后,针对我军武器雷达器材管理的应用需求,首次建立了武器雷达综合业务网络管理信息系统,成功地将军区及仓库军用物资管理业务工作统一到同一操作平台上,从而对我军武器器材管理业务进行了规范化。理论与实际均验证了基于物流的后方仓库管理系统设计的合理性和科学性,为实现“保障有力”的目标奠定了坚实基础。

程鹏[6]2009年在《本钢集团公司ERP设备管理系统的设计与开发》文中研究指明当今企业,不论是制造业还是服务业,信息技术已经成为其优化管理流程和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必要手段。进入21世纪以来,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的理念已经深植于人心。ERP(Enterprise Resource Planning企业资源计划)是采用计算机将企业所拥有的资源进行整合集成管理的信息系统,是现代企业管理思想与计算机应用技术的结晶。目前全国各大钢铁企业中,宝钢集团公司、武钢集团公司、首钢集团公司率先试点应用ERP管理信息系统,均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并有了可观的经济效益回报。本溪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了提高自身的市场竞争能力和增强企业盈利能力,从优化现有管理流程框架入手,结合本钢信息化发展现状,全面系统的导入了ERP的管理理念、思想和方法。本文对本钢集团公司ERP设备管理系统的设计与开发进行了研究。首先,本文介绍了课题背景和研究意义,对开发ERP设备管理系统所采用的先进JAVA语言、Web sphere、Hibernate中间件及DB2数据库等技术进行了阐述,同时对本钢ERP设备系统需求分析、功能分析、业务流程分析进行了详尽的剖析与论证。其次,依据系统分析给出了系统总体设计方案,包括系统体系结构设计、功能结构设计等,并通过数据库关系图(ER图)、数据库表结构的设计完成了系统的数据库设计。最后,以设备管理系统下的设备履历绩效子系统为例,给出了系统的详细设计及功能模块的具体编程实现。

张文武[7]2015年在《JJHX物资管理系统软件外包项目风险管理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信息化成为当前企业经营管理的大趋势,开发管理信息系统软件成为企业提升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笔者所在的JJHX公司自身并没有复杂软件管理信息系统开发的技术实力,因为选择了软件外包方式来开发物资管理信息系统,提升企业管理水平。但实际情况是,在大量软件外包项目的实践中,往往存在着大量进度拖期、成本超支、软件质量达不到要求等现象,以及实施过程中的大量其他风险,因此,迫切需要企业加强软件外包项目的风险管理研究,提升对项目顺利运行、达到目标的掌控能力,本文的研究就缘于此背景展开。本文阐明了开展航空修理软件外包项目风险管理研究的意义,分析了软件外包的总体形势和研究现状,运用项目管理风险管理知识,系统学习、梳理了国内外关于项目风险管理、软件项目风险管理的研究理论成果,分析了软件项目的特点,总结了软件项目外包的过程、软件项目风险管理的过程和方法。针对航空修理这一行业的具体特点,结合软件项目外包的五个阶段:软件外包的决策阶段、寻找和评价承包方阶段、合同谈判及签订阶段、合同执行阶段、软件测试验收及运行阶段,开展了JJHX物资管理信息系统软件外包项目风险管理的研究。准确把握物资管理系统软件项目外包的需求,运用风险管理的理论知识,开展风险规划、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应对和风险监控。运用专家判断法,识别出了JJHX物资管理信息系统软件外包项目的风险因素,结合软件外包的每个阶段开展了风险分析和风险评估,分析了每一个风险因素可能发生的概率和一旦发生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筛选甄别出了发生概率大、危害程度高的风险因素,制定风险控制计划,研究了各类风险的分类及相应的风险应对措施。制定风险监控表对软件外包各个过程实施风险监控。最后对全文的研究进行了总结,指出了研究的不足之处,提出了下一步开展研究的方向。当前关于软件项目风险管理的研究还不多,尤其是针对航空修理企业的特点,开展软件外包项目风险管理研究,还没有先例。本文创造性把项目风险管理的理论知识运用到软件外包项目的风险管理中,与JJHX公司的物资管理信息系统软件外包的具体实际相结合,开展了航空修理行业物资管理系统软件外包项目风险管理的方法研究,为航空修理企业物资管理系统软件外包项目的风险管理提供了可操作性的过程和方法,有利于同行业企业开展类似项目时作为借鉴。

张锦雷[8]2014年在《LX公司远程培训管理系统设计》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随着网络部继续教育业务的不断发展以及继续教育管理工作规范化的要求,同时为了降低管理成本,提高工作效率,继续教育业务的信息化建设变得越来越重要。随着网络部的继续教育业务自动化建设的深入,在继续教育方面进行业务处理的规范化,并在此基础上实现内部计算机联网、建立继续教育数据库,实现继续教育业务处理现代化。本文以员工培训管理信息系统为背景,本系统是使企业的员工培训工作系统化、规范化、自动化,从而达到提高企业培训管理效率的目的。员工培训管理系统应充分利用公司的现有资源,提高系统开发水平和应用效果的目的;符合公司员工培训管理的规定,满足公司日常员工培训的工作需要,并达到操作过程直观、方便、使用、安全的要求;系统采用模块化程序设计方法,既便于系统组合和修改,又便于公司的技术维护人员补充、维护;具备数据库的维护功能,能及时根据用户需求进行数据的添加、删除、修改、备份等工作。通过分析LX公司远程培训管理的现状,提出了自动化管理的可行性解决方案,并在此基础上进行需求分析、设计整体架构、业务流程和数据结构,编写程序,实现该系统的正常运行。首先研究当前网络教育管理系统的研究领域和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接下来研究当前网络教育管理采用的相关技术,主要是ASP.NET开发平台的相关技术,主在技术分析的基础上给出本项目的需求分析,就是整个网络教育管理系统的需求分析,总体设计,详细设计和实现部分,从功能分析,性能分析确定设计目标和系统总体框架,在此基础上进行系统的详细功能设计,例如登录模块,管理员模块,教师模块,学生模块等。最后并将系统实现和运行。

吴仕春[9]2016年在《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审判权,作为司法权力中最核心的国家公权力要素,担负着适用法律、裁断纠纷、衡平法益、平复矛盾的重要职能。审判权运行状态是否顺畅、运行机制是否符合司法规律,都密切决定着国家审判职能的最终实现效果,进而关系到国家运用法律手段维护政权、治理社会的宏观目的能否实现。其中,刑事审判权作为公权力交织最为深刻的审判权类别,其运行状况又能够更为深刻地展现审判权运行机制的特点和问题。从改革开放到现在,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是一个永远处于动态变化的命题。党的十八大以后,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进程加快、力度空前。为避免论证及创新性落后于改革时代的步伐,本文以刑事审判权运行为视角,以在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领域中最具时效性及可操作性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完善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为论述逻辑框架,从审判权运行机制的基本内容入手,在梳理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发展脉络基础上,通过对样本法院审判权运行情况进行详细而形象的实证研究,比较完整地归纳出审判权运行机制存在的主要问题。最终在审判权基本内容论证、改革历程回顾、实践情况分析、存在问题归纳的基础上,分别从合议庭运行机制、审委会运行机制以及审判权运行主体养成、流程监督、效果反馈、责任归属、进一步公开裁判文书内容的责任倒逼,以及审判辅助性权力主体改革等审判权运行配套机制的角度提出较为具体的改革思路设计。除去导论和结语,本文共分为五章,共计17万字,主要内容介绍如下:第一章是审判权运行机制概述。审判权,是依据法律规定的范围、程序,由国家赋予专门组织行使的判断及裁量性公权力。审判权运行机制,是为保障审判权顺利行使而建构的规则体系与程序集合。审判权运行配套机制,是为支撑和保障审判权顺利运行的关联工作规则,主要包括主体培养、管理监督完善及责任归属叁大内容。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完善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中对“审判权力运行机制”的阐述框架为参照,可以将审判权运行机制的基本内容细分为“法官独任审判工作机制”“合议庭运行机制”“审委会运行机制”以及“审判权运行配套机制”等四个部分。法官独任审判工作机制是一种为了弥补集体审判司法效率不高的缺陷而生成的特殊司法制度。合议庭运行机制是合议制度发挥功能的程序载体,其主要内容就是为了解决审判权在合议庭成员之间的分配以及彼此合作问题,具有集体性、协商性、规则性叁个基本属性,体现出平权价值、效率价值和秩序价值。产生于上世纪30年代苏维埃共和国时期的审判委2员会制度,并不是完全源自本土传统的原生性司法制度,其具有独特的社会主义司法特色。在域外,两大法系代表性国家有关合议庭(陪审团)运行机制均具有合议过程的秘密性和决策产生票决性等共同点。同时,由多司法官员组成的刑事法庭,一般都只存在于较高审级中,负责审理重大复杂的刑事案件。比如德国地方法院的大刑事庭、法国的重罪法庭等。这些特征,我国合议庭和审委会并未完全具备,且明显折射出中国传统文化的深刻影响。在审判权独立运行与审判管理监督间的关系上,审判管理监督有助于促进审判权独立运行,但审判权独立运行也能进一步促进审判管理监督科学化,二者之间关系的基本原则包括,管理即时与监督事后相结合原则、有限管理与规范监督相结合原则、管理与监督公开原则。在审判权与审判辅助性权力的关系上,审判权居于二者关系的核心地位,审判辅助性权力不具备独立功能却具有独立程序价值。二者之间关系的基本原则包括,审判中心原则、配合至上原则、质效优先原则。在审判权运行过程中审判主体独立性与行政化的关系中,司法化是审判权的根本属性,但审判权的行政化属性依然不可避免,需杜绝行政化对司法化产生过渡影响。二者之间关系的基本原则包括,行政谦抑原则、审判权平等原则以及配合制约原则。第二章是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发展脉络。站在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的视角,改革开放到十八大四中全会的这段历史时期应分为叁个阶段:第一个阶段的起止范围是从1978年到1999年“一五纲要”发布之前,即“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的初步探索期”。在这个时期中,以明确法检两院干部配备标准及统一诉讼文书式样等节点,存在“探索的初步恢复期”“探索的纵深发展期”与“探索的集中完善期”叁个阶段。其中“初步恢复期”的起止范围是1978年到1985年,从启动法律程序平反冤假错案到国家明确法检两院干部配备级别标准,标志着文革期间“公检法”等国家法制机构被违法撤销的不正常状态得到彻底纠正,同时说明国家领导层面开始重新认识到法律治理和法制机构建设的重要性;“纵深发展期”的起止范围是1985年到1993年,其间全国法院在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领域的探索步伐明显加大,涉及到审判权运行主体建设的法官奖惩办法、专业化审判庭建设,以及关于审判权运行结果规范的诉讼文书统一等工作得以开展,标志着我国审判权运行机制的探索创新向着纵深层次着力推进;“集中完善期”的起止范围是1993年到1999年,在先前改革的基础,最高人民法院开始更加深入地就审委会工作规则、法官等级、办案责任监督追究程序等有关审判权运行机制的关键环节展开探索,同时开始加大对属于审判权配套运行机制的审判管理工作的探索,引入计算机信息技术对审判态势及结案工作进行统计及管理。第二个阶段的起止范围是从1999年“一五纲要”发布到2012年十八大之前的“叁五纲要”出台,即“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的规范探索期”。该时期以法院系统叁个五年纲要的陆续出台为标志,标志着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进入一个稳定常态的改革探索时期。其中,“一五纲要”进一步深化了审判方式改革成果、符合审判工作规律的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以及审判权运行主体管理模式改革。“二五纲要”继续深化了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各项内容和司法人事管理制度改革,同时开始着力破除审判权运行机制中的体制障碍。“叁五纲要”以职权配置为重点探索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以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为重点完善刑事审判权运行机制,进一步探索法官管理及司法责任相关制度。第叁个阶段的起止范围是从2012年党的十八大以后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完善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发布,即“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的全面深化期”。在该时期,中央已经着手对司法权力运行机制的改革进行总体部署,全国法院系统也开始着力推进各项重大改革举措,突破了现行法院和法官管理体制模式,构建全新的职业保障模式。“四五纲要”既立足原有改革基础“重开新局”,又大刀阔斧针对体制顽疾“重构新篇”,是我国数十年司法体制探索与改革“厚积薄发”的结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完善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优化了审判权运行组织载体、审判管理和监督机制、审判权运行的责任归属与认定程序,是最高人民法院具体落实十八届叁中全会提出的“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改革目标的重要文件。第叁章是审判权运行机制现状考察。审判权运行机制的改革问题论述,离不开对实践运行状况的细致考察。审判权运行机制不仅存在于宏观角度,在每一起具体案件审理过程中,都可以体现出审判权运行机制的具体样态。可以说,宏观层面的审判权运行机制现状都是由这些具体样态集聚而成。以“解剖麻雀”为实证研究的具体方式,选取一家具体的样本法院以及刑事个案决策程序为样本,进行具体地跟踪考察。为充分兼顾审级层次与审判实践、体量规模和区域对比以及重大案件审判经历,最终确定西部地区一家常态化年均受案近2万件的中级法院作为样本法院。该院的司法管辖区域既包括西部特大型中心城市的核心都市区域,又有距离在200公里以内的都市近郊发展区域;该院人才队伍层次较高,硕士以上学历者占比近半,在中西部地区中级法院中比较突出;该院早在1999年就由央视到现场直播刑事案件的庭审活动,至今都不乏刑事大要案件的审判经历。同时,该院还同步承担了最高法院制定的破产案件审理方式试点改革、未成年人案件审判试点改革等重大改革任务,在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方面探索较早、成果颇丰。通过实证研究详细考察该样本法院,实现对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实践状况的形象展示。同时,选取样本法院审理的两件案由不同、决策过程各异的普通刑事一审案件作为微观考察对象,分别跟踪其在合议庭评议以及审委会讨论中的裁判决策经过,特别是院庭长列席合议庭以及审委会深刻介入合议庭裁决结论产生过程的影响作用。经过考察,审判权运行机制实践中存在合议庭评议有待规范、院庭长列席基本架空合议庭的审判职能、合议庭内部在评议过程中角色不统一、审委会“判而不审”的程序不正当性特征明显等机制缺陷。第四章是审判权运行机制存在的问题。立足于刑事审判实证研究,审判权运行机制存在的主要问题分为“机制基本问题”和“机制主要内容存在的问题”。审判权运行机制存在的基本问题,主要体现为“独立性不够”“亲历性不足”以及“科学性不强”,其中独立性不够,即审判权长期以来在运行过程中受到非适格主体的无权参与和不当干预,其源于审判权缺乏独立运行的权力结构设置、审判权与法院内部其他管理职权发生混淆以及庭审程序并非审判权运行结论生成核心环节等制度症结;亲历性不足,其原因既有法律人职业群体乃至社会公众法治理念,尤其是程序法治理念还未完全树立的宏观原因,也有司法制度整体构建尚待改革完善的中观理由,更有审判权运行机制设置不合理、不科学的微观因素,反映出法院内部科层化制度设置不正常地妨碍了审判权依法运行、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理念尚未得到真正贯彻等两大缺失。现行审判权运行机制中,审判权仅在最末端的权力设置中具体运行,在审判权之上还存在多种其他领导性、管理性公权力。这些权力的存在变相架空了审判权的实质运行,甚至变相架空了法定刑事审判程序。机制科学性不强,主要是审判权位阶设置过低、审判权运行民主化程度不高、审判权运行外在形式存在缺陷。同时,从合议庭运行机制、审委会运行机制以及审判权运行配套机制等叁个审判权运行机制的主要组成部分来看,各自也存在明显的问题。合议庭运行机制存在的问题主要是其组织建制模式存在弊端、专业化程度有待提高、议事规则还不健全;审委会运行机制存在的问题主要是案件审理功能严重弱化、审委会成员的专业性程度不够、审委会议决案件的程序规则尚不完善;审判权运行配套机制,既有审判权主体养成机制存在的问题,比如现行初任法官资格培训机制徘徊于传统人事政策、缺乏竞争性和针对性的问题,又如法官日常培训机制存在的内容安排不合理、针对性及灵活性不突出的问题;又有审判权运行管理监督机制存在的问题,比如审判权运行节点控制过于严苛、审限管理科学性不够、案外事务办理的监督力度不足等;还有审判权运行责任归属存在的问题,比如审判长的管理责任与办案责任依然混淆不清,尚未针对审委会成员的具体决策行为建立归责程序,法官的业务负面评价与违纪问责并未明确区分等。第五章是审判权运行机制的具体改革思路。改革具体思路的立足点在于叁个方面:实践已有的改革探索、实践尚未触及的改革领域以及司改文件内容中的“留白”部分。其中,以样本法院为例,已经着手的改革探索包括限缩审委会讨论案件的数量和范围、对较大数量的民事案件实现合议庭直接定案、常态化地实现审判权运行的专业性咨询辅助;样本法院尚未触及的改革领域包括,尚未实现案件“随机分配为主”、有关审委会讨论案件过程留痕的改革内容也只停留在书面记录层面,对录音录像的“动态留痕”形式尚未启动。《司法责任制意见》客观上尚未触及的改革领域,包括法官独任审判及合议庭专业化建设程度不足、判文书审签机制不细、审委会直接审案工作机制欠缺等内容。独任审判工作机制,结合F中院下辖的代表性基层法院现有改革举措,需要在专业化的独任审判组织模式、简式裁判文书、以及构建员额内法官独任审判“升级版”的权责体系等方面具体着手;合议庭运行机制,从优化合议庭组织建制模式入手,力求最终实现“院——合议庭”两级科层架构;结合《司法责任制意见》中的裁判文书签署机制重新界定审判长角色的职能定位,尝试“谁承办,谁担任审判长”的合议庭组织建制模式,让审判长成为动态角色,以此更好地适应改革后的裁判文书签署机制;结合法官员额制改革精神明确“助理审判员”与“法官助理”的角色定位。最终彻底取消助理审判员职务,审判权由员额法官全权行使。法官助理作为员额法官的助手,经员额法官授权,可以对案情简单、争议不大的案件进行审理;着力探索组建专业合议庭,加强合议庭司法职能和管理水平的进一步专业化;进一步完善合议庭工作规则,通过对合议庭案件分配规则、裁判文书签署规则、评议表决规则的完善实现合议庭内部规则体系构建的科学化,使其更加符合司法规律。审委会运转机制,主要应以专门委员会为载体探索审委会审案工作机制,以期克服审委会直接审案的现实障碍,增强其审判功能的发挥;以“1+N”为思路探索审委会参与案件审理机制,以此作为审委会直接审案的变通性举措,在充分利用审委会精英审判资源的同时发挥其良好的榜样带动作用;同时辅之以审委会委员回避制度的探索,从规则构建的监督将审委会直接审案功能彻底落到实处,最大限度保障司法人权;以“启动、表决”为重点完善审委会议决案件程序规则,一个是把好审委会的案件进口关,一个是把严审委会结论的出口关,通过规则的制约进一步严格审委会讨论个案的程序门槛,增强其决策的民主性色彩。审判权运行配套机制,首先需要完善审判权运行主体养成机制,通过建立动态参训人选评估选拔机制、建立以法官和庭审为中心的实践性培训授课机制,以及建立以实践反馈为基础的竞争性培训机制,重新构建体现动态、实践、竞争性的法官养成机制;在优化审判权运行流程监督机制中,要通过设置个案节点控制的例外原则、提升审限管理审批层级、建立案外事务监督机制来实现优化完善的改革效果;在探索审判权运行效果反馈监督机制中,可尝试建立获取判后效果反馈意见的程序规则、设置针对反馈意见的综合评判标准、探索针对反馈意见的公开机制;在审判权运行责任归属细化机制方面,结合存在的问题可以考虑建立合议庭归责的具体程序体系、建立审委会归责的具体内容体系、建立审判辅助人员归责惩戒程序以及建立法官纪律问责与业务负面评价衔接机制。另外,通过构建“裁判文书叁公开”的审判责任倒逼机制,实现对裁判文书的异议说理、法外依据以及庭后程序的全面公开,以此产生对审判权运行质量的助推作用;配合法官员额制改革精神,针对法官助理、书记员等审判辅助性权力的主体,确立“支持”和“协调”的审判辅助人员工作原则,明确审判辅助人员职业发展轨迹,以及确立“1+2”的审判辅助人员配备模式。

崔贝贝[10]2009年在《学生成绩管理系统的设计与实现》文中提出在我国高等教育全面推行素质教育和个性化教育的今天,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成为了重中之重。我国进入21世纪后,高等教育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同时对教学管理工作方法及手段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合理运用现代化手段进行科学化管理是当今高校学生管理的一个重要趋势。高校学生成绩管理作为高校管理工作中衡量一个学校教学水平及教学质量的重要指标,也进入了自动化管理。学生成绩管理系统不再是单纯的一个学生成绩的存储系统,同时也是一个实时性的信息管理决策系统,要求对信息管理的准确性和时间性。如何开发一个适用于新型时代背景下的新型学生成绩管理系统也成为一个热门的研究方向,它是实现高校教务管理工作现代化、科学化的必然要求。根据现代教学信息管理的要求的同时,结合江西科技师范学院学生成绩管理现状及需求,为了适应我校教务处学生成绩管理自动化、规范化、高效化的工作需要,以提高学生成绩管理质量为目的及设计准则。我设计及实现了一个参照江西科技师范学院学生管理模式、管理条例以及管理细则而编制适用于高校管理的一套较为完善的学生成绩管理信息系统。在分析了江西科技师范学院的具体情况的基础上,所设计与实现的系统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模块:软件用户管理、院系管理、专业管理、班级管理这五个后台管理模块,以及学籍管理、成绩管理、学分管理等多个管理应用模块。本系统是基于B/S模式的系统,主要由SQL Server 2000作为后台数据库,用ASP编制前台界面及系统构建,能够达到学生成绩管理的自动化,解决原始学生成绩管理中的低效及管理混乱的状况,有一定的通用性。

参考文献:

[1]. 关于地方法院管理信息系统分析设计与实施[D]. 孙育红. 昆明理工大学. 2001

[2]. 此县级法院管理信息系统的设计与实现[D]. 张海平. 河海大学.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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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第叁师中级法院信息管理系统的设计与实现[D]. 宫妍. 大连理工大学.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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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LX公司远程培训管理系统设计[D]. 张锦雷. 北京工业大学. 2014

[9]. 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研究[D]. 吴仕春. 西南政法大学. 2016

[10]. 学生成绩管理系统的设计与实现[D]. 崔贝贝. 电子科技大学.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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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地方法院管理信息系统分析设计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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