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向性:现象学与分析哲学(专题讨论)--分析哲学中的意向性问题_现象学论文

意向性:现象学与分析哲学(专题讨论)--分析哲学中的意向性问题_现象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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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B08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0439-8041(2006)06-0047-13

在哲学领域,有这样一种流传甚广的说法,即意向性(intentionality)是一个区分现象学与分析哲学的简单而明显的标准。于是如下见解应运而生:意向性是现象学的核心论题之一,却难以进入分析哲学的视野。

我认为此说实乃大谬。在此提出支持我这一断语的如下三点理由:

第一,正如达米特(M.Dummett)在《分析哲学的起源》(Origins of Analytical Philosophy, 1993)一书中所说,从历史上看,导致分析哲学和现象学产生的根源是相同的。其中一个相同的根源,恰恰可以简略地表达为“意向性问题”。我们已知,弗兰茨·布伦塔诺于1874年明确地把意向性作为心灵活动的规定性特征,从而使心理事件与物理事件区分开来。所谓意向性,指的是任何心灵活动都必须指向或涉及某个对象。据此,可把所谓意向性问题表述为:心灵指向对象是如何可能的?下面我们将会看到,对这个问题的重述和解决,实际上也成为推进分析哲学研究的一个动力源。

第二,当今的研究动态有足够的文献资料显示,最近二十年来,关于意向性问题的直接讨论业已成为分析哲学的一个热门话题。甚至可以说,在各种各样关于语句意义、信念内容、命题态度、心理表征等问题的讨论中,意向性问题常常处于支配地位。

第三,更重要的是,我认为从学理上说,意向性问题甚至可以起到统摄语言—心灵—世界这个分析哲学中著名的语义三角关系的作用,进而可以揭示分析哲学传统中语言哲学、心灵哲学和形而上学的关系。

现在我们可以作出一个反学界潮流的断言了:意向性问题不仅是现象学的一个核心论题,而且也是分析哲学的一个核心论题。看来这一断言还可表明,分析哲学和现象学的根本区别不在研究主题的不同,而在研究进路的不同。

分析哲学的研究进路,主要体现在上面所提及的语义三角概念构架,及其所开辟的对问题的重述和解答的方法上。我们已知,语义三角涉及语言、心灵和世界三个要素的关系。在分析哲学内部,对这三者在分析上的优先关系存在着不同的看法(请注意:这里所说的分析上的优先关系,不同于存在论或认识论上的优先关系,指的是概念X在分析上优先于概念Y,当且仅当对Y的分析必须依赖于X,而对X的分析不必依赖于Y)。在语义三角诸要素中,可以说,达米特等人主张语言在分析上具有优先性,因而语言哲学处于基础地位;格耐斯(P.Grice)等人则认为心灵在分析上优先,因而心灵哲学的地位才是基础性的;黑尔(J.Heil)等人则坚持世界在分析上的优先性,因而形而上学才是基础性的学科;而戴维森(D.Davidson)等人则并不认为在语言、心灵和世界之间存在分析上的优先关系,而是强调三者在人类理解和交流活动中的整体相关性,从而也认为在语言哲学、心灵哲学和形而上学中,不存在何者更加基础的问题。

根据语言优先性论题,意向性问题可以重述如下:语言表达式指称对象是如何可能的?由此便可说,在分析学派的语言哲学中,各种各样的指称理论都是在从不同角度解答意向性问题,甚至对于那些并不主张语言优先性论题的指称理论,也可作如是观。这里出现的最恼人的问题,是所谓空名的指称问题。即是说:如果在现实世界中并不存在与特定语言表达式相应的对象,那么该语言表达式如何可能指称“对象”?特别是,如果进一步坚持意义指称论,则那些并不指称实际对象的空名怎么可能被人们所理解呢?但事实上,人们的确能理解“金山”、“飞马”、“当今法国国王”、“孙悟空”等没有实际所指对象的语言表达式!其实,对于这个难题,从中世纪经院哲学家和早期的布伦塔诺和麦农(Alexius von Meinong),曾提出了一种轻巧的解决方案,即人们的心灵活动(当然在这里可以转化为语言行为)所指向的对象不一定是现实中存在的对象,而可以仅仅存在于心灵之中。人们还为这样一种有别于时空中存在的独特的存在方式取了一个独特的名字,叫做“潜存”(subsistence)或“隐存”(inexistence)。这与笛卡儿的心物二元论有密切的关系,因为笛卡儿坚持认为,即使没有外在对象,心灵也能清楚明白地把握自身的内容。现在,所谓心灵所把握的自身的东西变成了潜存或隐存的“内在对象”!在分析哲学中,所谓的内在主义与此一脉相承。

需要指出,目前在分析哲学关于意向性问题的讨论中,占主流地位的不是内在主义,而是外在主义。造成这一局面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帕特南(H.Putnam)所设计的“孪生地球”(Twin-Earth)的思想实验给了内在主义以致命一击。这个思想实验所得出的结论是:语言表达式的意义不在心灵之中,而在语言使用者与他所处的外在世界的因果关系中。这可以换为另一种表述方式:心灵的意向性状态之所以具有内容,根源不在于心灵能把握那些隐存的“内在对象”,而在于具有心灵的agent与外在世界的因果关系中。

根据外在主义的思路,所谓“潜存”、“隐存”、“内在对象”这些概念,理应被锋利的“奥卡姆剃刀”所砍掉。有趣的是,布伦塔诺这个以提出意向性问题而名垂哲坛的人,到了晚年(大约从1905年开始),竟然已经挥动大刀砍掉了那神秘莫测的“内在对象”。他举了一个例子:如果我想娶一个女人,或者答应娶她,那么我想要娶或答应娶的,恰恰就是那个女人本身,而不是我心灵内部关于那个女人的表象。我们已经看到,此时的布伦塔诺对那种借助将对象的存在方式一分为二来解决意向性问题的轻巧之举是相当不满意的。用罗素的话来说,这种轻巧之举会破坏人的关于实在的健全感。

可以说,正是在坚持对象只有一种存在方式的外在主义的前提下,罗素那著名的摹状词(描述语)理论对上述重述后的意向性问题给出了一种独具特色的解答。沿着这条思路,我们还可以说,后来斯特劳森(P.F.Strawson)、唐纳兰(K.Donnellan)等人围绕着罗素的解答方案所展开的一系列争论,都为解答意向性问题作出了贡献。

按心灵优先性论题,意向性问题可以改述为:心灵表征对象是如何可能的?这里所谓的“表征” (representation)指的是对心灵内容的表达。但是,起这种表达作用的,不是我们所使用的日常语言,也不是往常科学中的专用语言,而是一种类似于计算机编码的生物学层面的固定编码,福多(J.Fodor)称之为“思想语言”(language of thought)。按照现在对意向性问题的重述,我们可以说,在分析学派的心灵哲学中,各种关于心理表征、心理内容和思想语言的探讨,都在为解答意向性问题作出自己的贡献。根据有关思想语言的假设,我们可以像霍格兰德(J.Haugeland)那样,把心灵设想为这样一种独特的语义机(semantic engine):它只在句法层面处理思想语言的形式关系,而完全不用考虑其意义是什么。但奇特的是,这里所处理的句法关系恰恰反映了思想语言的语义关系。请注意:这里出现了一种巧妙的转换技巧,即心灵的意向性状态被转换成了思想语言的表征状态,进而转换成心理词汇的句法与日常语言的语义之间的反映关系。在分析哲学中,维特根斯坦在《逻辑哲学论》中所主张的语言、思想、世界三者同构的观点为这里的问题转换提供了支持。但是,塞尔(J.Searle)则对句法和语义之间的反映关系持批判态度。他那著名的“中文屋”(Chinese Room)思想实验便是为这一批判而设计的。这一思想实验在批驳心理表征理论所预设的心灵的计算机类比模型的基础上,同样得到了一个与帕特南的“孪生地球”思想实验相似的结论:思想语言中的表达式之所以会有意义,是因为那些表达式的使用者与其周围环境中的事件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依循世界优先性论题,意向性问题的关键就成了如何从形而上学角度揭示心灵活动的独特性,进而合理地说明心灵与物质之间的关系。换言之,这里的意向性问题可简述为这样一个问题:心理事件是否具有不同于物理事件的属性?对此问题,二元论的回答是肯定的,而同一论的回答则是否定的。不过,在此需要提醒注意:在分析哲学中,笛卡儿式的心物实体二元论基本上已被抛弃了,娄渥(E.J.Lowe)等人转而主张一种关于心物关系的属性二元论。这种非笛卡儿式的二元论认为,心灵和物质不是两种可以严格加以区分的实体,而是不同属性相互结合的表现形态。这种新型的二元论被笛卡儿规定为心灵实体的自我:一方面可被看作复杂的物理过程和社会过程的产物,但另一方面又不能被等同于自我所具有的身体或身体的一部分。这种二元论实际上与戴维森所主张的“异态一元论”(anomalous monism)有相似之处:任何心理事件都与物理事件具有因果关系,但都不能还原为物理事件。在分析哲学中,人们常用“随时性”(supervenience)和“实现”(emergence)这两个概念来说明这种关系:任何心理事件都随附于物理事件,但又表现出新的特征。目前,关于随附性与实现概念的研究,已成为分析哲学中有关意向性问题讨论的热点话题之一。

同一论的基本主张是:意向性的基础就在物理世界中〔雅克布(P.Jacob)甚至有趣地表达为:意向性植根于非意向性的世界之中〕。其实,目前在分析哲学中颇为盛行的各种自然化的研究方案中,人们正是根据上述基本主张,着力探索意向性的物质基础。这种把意向性自然化的倾向甚至提出了这样的主张:即使细菌、青蛙、猫、狗之类的低级动物不能讲出人类的自然语言,没有人类所具有的心灵状态,但它们仍能进入某种简单的意向性状态,即表征出它们所处环境的某些状态。与此相比,人类特有的意向性状态不过是这种简单意向性状态的高度发展的结果而已。根据科学研究从简单到复杂的原则,这些持有自然主义倾向的哲学家提出了研究意向性问题的“下—上”方案。

还须指出,如果我们把自然化的研究思路推向极端,就有可能走向一种取消主义的立场:它断定压根儿就不存在什么意向性问题,因为所有用意向性术语表达的概念和命题,要么可以还原为神经生物学的术语,要么可以直接被神经生物学的术语所取代。要言之,取消主义者认为,所谓意向性问题其实不过是一个过时的伪问题罢了。

最后,按照语言、心灵、世界三者无优先性的论题,意向性问题可以被改述为:在一个整体论的脉络中,怎样刻画心理事件与物理世界的区别?在这条思路上,戴维森提出的研究方案是一种“上—下”方案,因为他把心灵规定为命题态度的集合,认为只有使用语言能力的人类,才会处于特定的意向性状态。这一方案的整体论特征体现在层层扩展的三个方面:首先,心理事件必须用命题态度来刻画,而命题态度却不能独立存在。在一个命题态度网络中,各个命题态度之间存在着一种逻辑上的制约关系:一个命题态度的内容可以导出另一个命题态度的内容,而且又可以由别的命题态度所导出。这就给命题态度的正确性(真理性)施加了一个规范性的限制条件,使得一个人持有的命题态度集合一定会显示出高度的融贯性。其次,只有在一个使用语言的诠释者和被诠释者所组成的共同体中,思想才有立足之地,意向性才有安身之所。这一特征的界定强化了主体间性对于意向性问题成立的必要性,彻底抛弃了哲学传统中研究意向性问题的所谓“第一人称进路”,而极力倡导一种公共的、可检测的“第三人称进路”。最后,借助戴维森发明的三角测量模式,他在语言的诠释者和被诠释者之外加上了第三个因素:外部世界。可以说,这一由诠释者、被诠释者和外部世界所构成的三角关系,是对语言—心灵—世界三角关系的深化。在此,外部世界这一因素的引进揭示了这样的观念:一个语句的意义、一个信念的内容或一种心灵活动所指向的对象,必定与外部世界具有语义上的内在关系。由此,戴维森提出了一种不同于知觉外在主义和社会外在主义的新的语义外在主义,为刻画意向性状态的客观性奠定了语义学和形而上学的基础。

究竟怎样刻画心理事件和物理事件之间的区别呢?根据戴维森的异态一元论,这里有三个要点:(1)所有心理事件都与物理事件有因果关系;(2)如果两个事件之间有因果关系,那么它们必定服从一个严格的定律;(3)不存在把心理事件与物理事件联系起来的严格的心理—物理定律。可以看出,要点(1)强调心理事件必与物理事件因果相关;要点(3)断言这种因果关系不可能由所谓的心理—物理定律来刻画;要点(2)则暗示只有物理定律才能刻画心理事件与物理事件之间的因果关系。这样,戴维森便以一种奇特的方式刻画了心理事件或意向性状态的特征:从描述角度看,用命题态度词项表述的意向性状态不能还原为物理词项所表达的东西;从定律角度看,也不能借助所谓心理—物理式的桥接定律,将心理事件还原为物理事件。当然,心理事件仍然在因果关系上依赖于物理事件,而揭示这种因果关系的定律只能是物理定律。上面提到的概念从一个独特的角度刻画了这样一种关系:意向性状态既随附于特定的物理事件,但又从这种随附性关系中表现出了新的特征。

我认为,上面的论述足以表明意向性问题与分析哲学的密切关系。分析哲学和现象学面对意向性这样一个相同的主题,以不同的概念架构和研究方法展示了不同的风格。应当关注分析哲学和现象学关于同一主题的不同研究方式,展开批判性的比较和对话,才能对现代哲学中如此著名的这两大流派有更好的理解。而且,通过这种比较和对话,我们还有可能在批判性地反思这两大流派不同研究风格的基础上,开辟出哲学研究的新方向和新方法。但愿我在此能为这种批判性的比较、对话和反思提供一种背景性的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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