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城市规划中旧城改造规划的思考论文_董佳琳

董佳琳

中信建筑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摘要:在新形势下,城市大力发展新区建设,但与此同时对旧城的改造规划工作也不容忽视,只有新旧并重发展才能为城市未来规划发展新空间、创造新机遇。本文中主要介绍了现有城市旧城改造规划经验借鉴过程,并对城市旧城改造规划对策进行了深入思考。

关键词:旧城改造;城市规划;经验借鉴;改造对策

旧城改造规划工作管护城镇经济建设发展,同时它更关注人及社会问题本身,希望协同城市新城建设共同协调城市化发展,为社会稳定与和谐社会建设创造新机遇。当然,我国的旧城改造规划工作还是相对封闭的,从规划编制、审查审批再到项目实施等等各个环节都必须兼顾城市居民利益,因此城市旧城改造从理论实践角度来讲还要借鉴更多外部思想经验。

一、城市规划中旧城改造的相关理论与外部经验借鉴

(一)城市规划的基本理论

城市合理规划是城市发展的重要目标,它是城市所有利益相关者的合作行动行为,它倡导由多个主体共同参与到规划活动中,形成多主体协同发展。目前城市规划发展是需要政府领导和公众共同参与的,这也体现出了城市规划的民主特色。

(二)我国城市规划旧城改造的基本现状

我国城市规划中注重新城开发,同时也兼顾旧城改造,目前随着国内各个城市旧城改造项目的日益增多,由它所引发的多元矛盾也越来越多,这为旧城改造规划角色转变与对策调整提供了有价值借鉴。

实际上多年来我国就旧城改造规划提出了各种模式与方法,人们认为旧城改造即是对城市的更新,要在旧城改造过程中体现出城市发展的多样性与经济文化目标优化。而像我国广东省的“三旧改造”则客观反映了旧城改造中的政策制定、土地整理与组织优化现实要求。

当然,城市规划中旧城改造规划还不应仅仅局限于国内,它还应该结合国外经典城市中的旧城改造项目发展经验进行对照思考,为自身未来城市发展规划收集大量有价值数据信息。就比如说英国的旧城改造主体应该从传统中带有福利色彩的政府主体发展逐渐转变为基于“公、私、社区”三位一体合作主导的综合导向发展优化,其改造项目主要由地产导向逐渐转为文化导向,并形成由英联邦政府所主导的政策发展体系;而美国的旧城改造则强调自上而下基本原则,利用国会立法制定制定全国统一规划,明确政策标准,通过州政府为地方拨款。同时,美国针对城市贫困旧城区的改造也实施了联邦财政援助原则,例如他们就专门在城市设立了授权区、税收增值筹款区以及商业改良区,希望通过各种行政干预有效实施旧城区有效改造,实现城市建设整体优化;再看新加坡,他们成立了专业部门URA(城市更新局),专门负责旧城改造工作。具体来讲其工作内容就包含两个层次:首先第一个层次就是从策略上提出城市长期发展愿景,并在该基础上划分出了55个DGPs(Differential Global Positioning System,差分全球定位系统),专门对城市旧城区的每一块土地及进行详尽规划,实施地块改造,并由多个政府管理部门进行综合指导性评价,确保旧城项目改造符合城市长期发展相关要求与政策。

相比于国外,国内城市对于旧城改造项目的研究发展起步尚且较晚,所面临的问题也更加复杂,还正处于积极探索与经验积累过程中。例如我国北京市内旧城区较多,所以他们就提出了“有机更新”配合“新四合院体系”的旧城改造构想。在北京城市规划部门、房管部门与住宅开发公司的紧密合作联动下,希望结合住宅改革、房地产经营、经济建设和建筑标准等等作出细致研究优化,专门提出“个人出资、单位辅助、国家优惠”政策规范办法,希望加速旧城改造项目发展。而我国上海市在旧城改造方面也深度效仿了法国巴黎市的做法,在保留旧城区建筑物原有外层外皮的基础之上实现区域整体构造与使用功能优化,并全面执行了“阳光拆迁”模式,基于政府主导核心希望有效解决旧城改造规划相关问题;再者就是广东省城市所采取的“三旧”改造工作,它专门针对城市土地资源紧缺的现实困境,专门由省政府下拨城市宗土地改造指标,配合“三旧”改造工作进行小组指导工作,专门划分专项规划与单向规划两大层次,并将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相互对接,基本满足了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全面改造要求。目前广东省的旧城镇改革主要包含了区域、城镇街道以及旧民居、旧商铺改造。例如佛山市地区就确定为旧城改造中低层建筑改造面积不小于500㎡,而多层建筑改造面积不小于1000㎡,中高层建筑改造面积不小于2000㎡。同时在“三旧”改造带动下,还在旧城区大力发展新企业、新商铺,建立商务示范基地,为旧城改造发展活力,真正实现了“旧城新造”,这为城市整体规划提供了多方合作的良好平台[1]。

二、城市规划中旧城改造规划的主要对策

城市规划中旧城改造规划工作应该成为城市综合发展建设的关键,它应该基于准确定位、定性、定量与定界等多个方面展开指导、控制与管理工作,全面满足城市综合发展利益建设。总体来说,城市旧城改造规划应该基于公共服务职能优化与公共政策调整两个方面展开,下文也将作出一一分析。

(一)基于城市规划公共服务职能的旧城改造对策

首先,基于城市规划公共服务职能的旧城改造应该做到“以人为本”,即以改进居民生活环境,提高居民生活水平作为关键实施旧城改造,围绕人这一核心元素进行旧城改造。例如可采用新旧共生手法,住在旧城区居民态度与文化追求进行空间改造,将原生态空间与现代空间结合起来,新建旧城区高层建筑,为旧城区重新安排功能分区内容,满足旧城区改造要求。整体来说,还是要在保护旧城区的基础之上发挥其应有的公共职能,以修缮、改造、创新为主合理定位旧城区相关内容,做到经典重点分析,旧城区内容有效调整与置换,结合保护规划重新建设符合旧城区风貌的建筑内容。例如改造活动空间和公共绿地,延续旧城区文化建设,综合评估旧城区未来发展方向。

(三)基于城市规划公共政策的旧城改造对策

基于城市规划公共政策的旧城改造对策应该围绕大量公共服务职能工具与手段展开,通过全面引导、调节、控制等等行为实现预期改造目标,客观反映公共政策基本本质,做到利益合理分配与优化增进,针对旧城改造的不同主体行为特征、旧城改造规划内容提出相应规划对策。

在本文看来,旧城改造应该围绕经济文化设施展开,更多引入外部社会资本配合多元规划形式实现旧城改造规划利益补偿,在保证市民“公共参与”监督的基础上保证居民利益,提出城市历史与文化保护相关改造规划策略,换言之,要为旧城改造制定多元化利益补偿机制,例如提高开发强度、实施开发权转嫁等等,丰富城市规划调控手段。正如广东省各个城市所做的那样,要推动城市旧城产业的发展转型,通过编制“三旧改造”专项规划引导旧城改造规划项目建设,建设旧城改造效益评估标准,实现城市规划发展升级[2]。

总结:

总结来说,我国城市规划中的旧城改造规划还应该基于城市产业升级、经济结构转型等重要政策及实践手段展开,将公共服务与公共政策职能凸显,实现“自上而下”的旧城改造发展策略。

论文作者:董佳琳

论文发表刊物:《建筑模拟》2019年第8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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