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是世界上的一项历史事业_斯大林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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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7年11月7日,社会主义革命首先在俄国一个国家内取得了胜利,建立了苏维埃政权即无产阶级专政,而世界上其他国家仍然停留在资本主义社会或资本主义以前的社会。当时俄国反动资产阶级和外国帝国主义互相勾结,疯狂地向苏维埃政权进攻,妄图把它扼杀在摇篮之中。正是在这种严峻的形势下,列宁提出了一国能否建成社会主义的问题。他对这个问题做了否定的回答,即认为一国不能建成社会主义。这里的“建成社会主义”,是指建成马克思、恩格斯设想的社会主义社会,即完全的社会主义或发达的社会主义,而不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或不发达的社会主义。斯大林开始也认为一国不能建成社会主义,但他不久就改变了看法,认为一国可以建成完全的社会主义,并且说这是列宁主义的思想。自此以后,“一国可以建成社会主义”就被很多人误解为是列宁的思想。现在是应该澄清这种误解的时候了。

马克思、恩格斯反复强调,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是“世界历史性”的事业,批判“地域性的共产主义”。他们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认为,实现共产主义需要有两个绝对必需的前提。一是生产力的巨大增长和高度发展,否则就只会有贫穷、极端贫困的普遍化;而在极端贫困的情况下,必然会重新开始争夺必需品的斗争,全部陈腐污浊的东西又要死灰复燃。二是地域性的个人为世界历史性的个人所代替。各个个人的世界历史性的存在,也就是与世界历史相联系的各个个人的存在。他们认为不具备这两个前提,就会造成以下两个后果:1.共产主义就只能作为某种地域性的东西存在;2.交往的力量本身就不能发展成为一种普遍的因而是不堪忍受的力量,它们会仍然处于地方性的、笼罩着迷信气氛的“状态”。于是他们得出结论:“交往的任何扩大都会消灭地域性的共产主义。共产主义只有作为占统治地位的各民族‘一下子’同时发生的行动,在经验上才是可能的,而这是以生产力的普遍发展和与此相联系的世界交往为前提的”,“无产阶级只有在世界历史意义上才能存在,就像共产主义——它的事业——只有作为‘世界历史性的’存在才有可能实现一样”。(《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 年版,第86、87页)

恩格斯在《共产主义原理》中说:“共产主义革命将不是仅仅一个国家的革命,而是将在一切文明国家里,至少在英国、美国、法国、德国同时发生的革命,在这些国家的每一个国家中,共产主义革命发展得较快或较慢,要看这个国家是否有较发达的工业,较多的财富和比较大量的生产力。因此,在德国实现共产主义革命最慢最困难,在英国最快最容易。共产主义革命也会大大影响世界上其他国家,会完全改变并大大加速它们原来的发展进程。它是世界性的革命,所以将有世界性的活动场所。”(同上书,第241页)

恩格斯在这段论述有以下几点值得提起注意:1.社会主义将在一切资本主义国家、至少是在几个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同时发生,而不是在一个或几个经济文化落后的国家首先发生。2.对“同时发生”不能做简单化的理解。“同时发生”不是指在某月某日世界上一切资本主义国家同时爆发社会主义革命并取得胜利,而是在不同国家里革命发展得有快有慢,有一个从少数国家到多数国家再到全世界的漫延扩张过程。3.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社会主义革命的胜利,将影响世界上的前资本主义国家或非资本主义国家,大大改变这些国家的发展进程,使它们可以不经过资本主义发展阶段,而被发达国家带入社会主义社会。

列宁1915年在《论欧洲联邦口号》、1916年在《无产阶级革命的军事纲领》中,先后提出了一国或几国可以首先取得社会主义革命胜利的思想。他在《论欧洲联邦口号》中说:“经济和政治发展的不平衡是资本主义的绝对规律。由此就应得出结论:社会主义可能首先在少数甚至在单独一个资本主义国家内获得胜利。”(《列宁选集》第2卷, 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554 页)列宁在《无产阶级革命的军事纲领》中又说:“资本主义的发展在各个国家是极不平衡的。而且在商品生产下也只能是这样。由此得出一个必然的结论:社会主义不能在所有国家内同时获得胜利。它将首先在一国或者几个国家内获得胜利,而其余的国家在一段时间内将仍然是资产阶级的或资产阶级以前的国家。”(同上书,第722 页)列宁虽然提出了社会主义革命可以首先在一国或几国取得胜利的思想,但他和马克思、恩格斯一样,认为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是“世界历史性”的事业,单靠一国或几国的无产阶级是不能建成完全的或发达的社会主义社会的,这个任务只有通过全世界无产阶级的共同努力才能完成。列宁不仅在十月革命以前,而且在十月革命胜利以后直至逝世,始终没有提出过一国可以建成社会主义的思想。下面我们对十月革命胜利以后列宁关于这个问题的论述作一番简要的但较为系统的历史考察。为了使人们准确地认识列宁思想的本来面目而不至发生误解或曲解,我们的引文可能会多一些、长一些。

在十月革命胜利初期,列宁反复强调,俄国革命如果得不到西方无产阶级革命的支持是注定要失败的。他在1918年1月24日作的《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中指出:“在一个国家内取得社会主义的最终胜利是不可能的”(《列宁选集》第3卷,第415页)。列宁认为:“从全世界历史范围来看,如果我国革命始终孤立无援,如果其他国家不发生革命运动,那么毫无疑问,我国革命的最后胜利是没有希望的。……我再说一遍,能把我们从所有这些困难中拯救出来的,是全欧洲的革命。”(同上书,第441页)需要提请读者注意, 列宁这里说的社会主义的“最终胜利”或“最后胜利”,是指在一国之内取得社会主义的最终胜利或最后胜利,与“一国建成社会主义”是同一含义,与后来斯大林说的“社会主义的最终胜利”的含义是不同的。从列宁的论述可以清楚地看出,他和马克思、恩格斯一样,都认为社会主义事业的最终胜利和最后完成,即建成社会主义社会,是“世界历史性”的事业,在一国内是无法完成的。列宁进而认为,不仅像俄国这样经济文化落后的国家,就是在先进的国家,一国也不能建成社会主义。他指出:“我们并没有闭眼不看这件事实:我们单靠自己的力量是不能在一个国家内全部完成社会主义革命的,即使这个国家远不像俄国这样落后,即使我们所处的条件比经过四年空前艰苦、破坏惨重的战争以后的条件要好得多。”(同上书,第547页)

列宁为什么认为一国不能建成社会主义呢?他在外国武装干涉和国内战争结束以后,反复讲了以下几个理由:1.从力量对比上来看,帝国主义比我们强大许多倍,国际资产阶级“仍在称雄全世界”(《列宁选集》第4卷,第554页)。2.从国际形势来看,苏维埃政权“暂时还是孤军作战”(同上书,第640页),而国际资产阶级却可能联合起来, 对我们发动第二次有决定意义的进攻。3.俄国的经济文化还很落后,经济基础还很薄弱,劳动生产率还很低,要完成发展生产力、创造高于资本主义的劳动生产率的任务,还需要很长的时间。列宁在1922年写的《政论家札记》一文中指出:“我们连社会主义经济的基础也没有建设完成。仇视我们的垂死的资本主义势力还有可能把这夺回去。必须清楚地认识到这一点,公开地承认这一点,因为再也没有什么比产生错觉(和冲昏头脑,特别是在极高的地方)更危险的了。承认这一痛苦的真理根本没有什么‘可怕’,也决不会使人有正当的理由可以有一丝一毫的灰心失望,因为我们向来笃信并一再重申马克思主义的一个起码的真理,即要取得社会主义的胜利,必须有几个先进国家的工人的共同努力。”(同上)

列宁一向十分重视国内的经济建设。他认为,“劳动生产率,归根到底是使新社会制度取得胜利的最重要最主要的东西。资本主义创造了在农奴制度下所没有过的劳动生产率。资本主义可以被最终战胜,而且一定会被最终战胜,因为社会主义能创造新的高得多的劳动生产率。”(同上书,第16页)在十月革命胜利以后,列宁曾经先后三次提出把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第一次是在1918年4月, 剥夺剥夺者的任务刚刚完成的时候。他指出:“在任何社会主义革命中,当无产阶级夺取政权的任务解决以后,随着剥夺剥夺者及镇压他们反抗的任务大体上和基本上解决,必然要把创造高于资本主义的社会结构的根本任务提到首要地位,这个根本任务就是:提高劳动生产率,因此(并且为此)就要有更高形式的劳动组织。”(《列宁选集》第3卷,第490页)第二次是1919年底。我们知道,1918年春夏之交,外国武装干涉和国内白匪叛乱开始,年轻的苏维埃政权被迫进行战争。到1919年中,外国武装干涉者和俄国反革命势力在俄国东部败局已定,而在南方却发动大规模的新攻势。这年10月中旬,苏维埃政权又处于非常危险的境地。经过激烈的战斗,到1919年底,红军在各条战线上取得了决定性胜利。列宁抓住这一喘息时机,再次提出把工作重点由战争转移到经济恢复工作。第三次是1920年底到1921年初,外国武装干涉和国内战争结束以后,列宁立即调整政策,采取措施,迅速恢复遭到四年帝国主义战争和三年国内战争严重破坏的经济。

列宁一方面号召和领导一国革命取得胜利, 并且在革命胜利以后十分重视经济建设,另一方面又认为一国不能取得社会主义的最终胜利、不能建成社会主义,这是否互相矛盾呢?不是的。

首先,列宁认为,一国首先夺取政权,然后用自己在一国之内所能做到的一切来促进、援助、支持、激起世界革命,从而形成多国共同建设和实现社会主义社会的新局面。1915年列宁在《论欧洲联邦口号》中提出一国可以首先取得社会主义革命胜利的时候就曾指出:“这个国家的获得胜利的无产阶级既然剥夺了资本家并在本国组织了社会主义生产,就会奋起同其余的资本主义世界抗衡,把其他国家的被压迫阶级吸引到自己方面来,在这些国家中发动反对资本家的起义,必要时甚至用武力去反对各剥削阶级及其国家。”(《列宁选集》第2卷, 第554页)1921年6—7月间,列宁在共产国际第三次代表大会上《关于俄国策略的报告》中指出:“我们懂得,没有国际上世界革命的支持,无产阶级革命是不可能取得胜利的。还在革命以前,以及在革命以后,我们都是这样想的:要么是资本主义比较发达的其他国家立刻爆发或很快爆发革命,要么是我们灭亡。尽管有这种想法,我们还是尽力而为,做到不管出现什么情况无论如何要保住苏维埃制度,因为我们知道,我们的工作不仅是为了自己,而且是为了国际革命。”(《列宁全集》第42卷,第40页)

其次,当时西欧确有革命形势,列宁认为西欧的无产阶级革命很快或必然会爆发。1918年,德国革命勃然兴起,紧接着爆发了1919年的匈牙利革命。1919年2月, 列宁在《俄共》布尔什维克)纲领草案》中满怀豪情地指出:“各先进国家无产阶级革命运动的高涨,这一运动的苏维埃形式即旨在直接实现无产阶级专政的形式在各地的出现和发展,特别是奥匈帝国和德国的革命的开始和发展进程,都清楚地表明,世界无产阶级共产主义革命的纪元已经开始”(《列宁选集》第3卷,第732页)。

再次,列宁寄希望于构成世界人口绝大多数的被压迫民族争取自身解放的斗争的胜利。因为欧洲一些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无产阶级革命延缓下来,而东方被压迫民族却卷入到世界革命运动中来,所以列宁在逝世前夕,把原来对西方发达国家革命的期望转移到东方被压迫民族和人民的解放斗争上来。他在生前最后一篇文章《宁肯少些,但要好些》中指出:“斗争的结局归根到底取决于如下这一点:俄国、印度、中国等等构成世界人口的绝大多数。正是这个人口的大多数,最近几年来非常迅速地卷入了争取自身解放的斗争,所以在这个意义上说,世界斗争的最终解决将会如何,是不可能有丝毫怀疑的。在这个意义上说,社会主义的最终胜利是完全和绝对有保证的。”(《列宁选集》第4卷,第796页)

在这样的情况下,列宁关心的“并不是社会主义最终胜利这种必然性”,因为他对这一点是坚定不移的,而是“我们俄国共产党,我们俄国苏维埃政权为阻止西欧反革命国家扼杀我们所应采取的策略”。(同上)列宁为布尔什维克和苏维埃政权制定的自救政策主要包括:1.在国内,必须实际地、机敏地维护苏维埃政权,保持住苏维埃政权在小农中的威信和对他们的领导;2.在国际上,要极巧妙地、灵活地利用帝国主义国家之间的矛盾,尽量避免同他们发生冲突,加强自己的实力,分散敌人的力量。列宁认为,世界革命的第一个浪潮虽然已经平息,但是我们不应该因此而惊慌失措,放弃斗争,无所作为,坐以待毙,而是要抓住时机,建立新的社会结构,提高劳动生产率,增强自己的力量,做好充分的准备,以便能够有意识地和尽我们所有的力量充分利用下一次革命高潮。

综上所述,列宁始终没有明确提出一国可以建成社会主义的理论,他的基本思想在外国武装干涉和国内战争结束以后也没有发生根本改变。如果说有什么变化的话,那也仅仅是原来认为没有西欧无产阶级革命的响应,一国的无产阶级革命非失败不可;而在外国武装干涉和国内战争结束以后则认为,只要布尔什维克和苏维埃政权的政策和策略正确,苏维埃政权就可以在两次世界革命浪潮的“间隙”中坚持下去,等待下一次革命高潮的到来。但这毕竟不是说一国可以取得社会主义的最终胜利和一国可以建成社会主义。

那末,究竟是谁提出了一国可以建成社会主义的理论呢?是斯大林。

斯大林在1924年5月写的《论列宁和列宁主义》的小册子中, 认为一国不能获得社会主义的完全胜利或最终胜利。他说:“在一个国家内推翻资产阶级政权,建立无产阶级政权,还不等于保证无产阶级的完全胜利。社会主义的主要任务即组织社会主义生产的任务尚待解决。没有几个先进国家中无产者的共同努力,能不能解决这个任务,能不能在一个国家内获得社会主义的最终胜利呢?不,不能。为了推翻资产阶级,一个国家的努力就够了,这是我国革命的历史给我们说明了的。为了获得社会主义的最终胜利,为了组织社会主义生产,单靠一个国家的努力就不够了,——为了达到这个目的,就必须有几个先进国家中无产者的共同努力。”(《斯大林选集》上卷,第435页)

什么叫社会主义的最终胜利或完全胜利呢?从斯大林这段话中可以看出,他是指在一个落后的国家里完成组织社会主义生产的任务。这个任务单靠一个国家的努力是不能完成的,必须有一批先进国家的无产者的共同努力才能完成。而完成组织社会主义生产的任务,应该是建成社会主义社会的最基本的条件。不完成这个任务,不能说是建成了社会主义社会。由此可见,这时斯大林认为“一国不能取得社会主义的最终胜利”和“一国不能建成社会主义”的含义是相同的,他这时的看法与列宁的思想是一致的。

但是,1924年12月,在《十月革命和俄国共产党人的策略》这个小册子中,斯大林改变了自己的看法。他认为自己在1924年5 月的说法有缺点。缺点就在于把两个不同的问题连成了一个问题。这两个不同的问题是:一个是免除资产阶级制度复辟的完全保障的问题,另一个是可能在一个国家内建成完全的社会主义社会的问题。实际上是把一国可以建成社会主义的问题与社会主义最终胜利的问题没有区分开。斯大林认为,正确的做法是应该把这两个问题区分开。他认为,一国可以建成完全的社会主义社会,但不能取得社会主义的最终胜利。

斯大林1925年5 月在《俄共(布)第十四次代表会议的工作总结》中说明了他的思想。他指出:“我国有两种矛盾。一种矛盾是内部的矛盾,即无产阶级和农民阶级之间的矛盾。另一种矛盾是外部的矛盾,即我们这个社会主义国家和其他一切资本主义国家之间的矛盾。”关于第一种矛盾,斯大林说:“无产阶级和农民之间存在着某些矛盾,——这一点当然不能否认。只要回忆一下我国过去和现在由于农产品的价格政策,由于限价,由于降低工业品价格的运动等等而发生的一切事情,就会了解这些矛盾的全部现实性。我们面前有两个主要阶级:无产者阶级和私有者阶级即农民阶级。他们之间必然产生矛盾。全部问题在于:我们能不能用自身的力量克服无产阶级和农民之间所存在的这些矛盾。当人们说:能不能用自身的力量建成社会主义?他们的意思是说:我国无产阶级和农民之间的矛盾是可以克服还是不能克服?”,斯大林认为,“列宁主义对这个问题的回答是肯定的”,“我们能够建成社会主义,而且我们将在工人阶级领导下和农民一起去建设”,“正因为如此,列宁主义说,我们能够而且必须和农民一起并且依靠工农联盟来建成完全的社会主义社会”。(同上书,第336—337页)

关于第二种矛盾,斯大林说:“这种矛盾表现在:只要资本主义包围存在,就一定会有资本主义国家进行武装干涉的危险,只要这种危险存在,就一定会有复辟的危险即资本主义制度在我国恢复的危险”;“能不能认为这种矛盾是一个国家完全可以克服的呢?不,不能。因为靠一个国家的努力,即使这个国家是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也不能完全保障自己免除武装干涉的危险。因此,只有在国际范围内,只有通过若干国家的无产者的共同努力,或者更好是在几个国家的无产者取得胜利以后,才能够有免除武装干涉的完全保障,也就是说,才能取得社会主义的最终胜利”。(同上书,第342页)

1926年1月,斯大林在《论列宁主义的几个问题》中, 再次对一国可能建成完全的社会主义的含义加以说明。他指出:“这就是可能用我国的内部力量来解决无产阶级和农民间的矛盾,这就是在其他国家的无产者的同情和支持下,但无须其他国家无产阶级革命的预先胜利,无产阶级可能夺取政权并利用这个政权来在我国建成完全的社会主义社会。”他针对季诺维也夫认为一国不能建成社会主义的观点批判道:否认一国可能建成社会主义,“就是没有建成社会主义的信心”,“就是不相信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就是离开列宁主义”。(同上书,第438页)

1926年12月,斯大林在《再论我们党内的社会民主主义倾向》中,又进一步把一国可以建成完全的社会主义的含义解释为无产阶级用本身的力量战胜本国的资产阶级,建立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堵死和消灭资产阶级借以产生的一切途径。他说:“建成社会主义是什么意思呢?在苏联建成社会主义就是在斗争进程中用本身的力量战胜我们苏联的资产阶级”,他坚信,“苏联的无产阶级、苏联的无产阶级专政有可能用本身的力量战胜苏联的资产阶级”。(同上书,第510 页)他进而指出:“建立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就是把农业和社会主义工业结合成为一个整体经济,使农业服从社会主义工业的领导,在农产品和工业品交换的基础上调整城乡关系,堵死和消灭阶级借以产生首先是资本借以产生的一切孔道,最后造成直接导致阶级消灭的生产条件和分配条件。”(同上书,第511页)

下面对斯大林的论述作几点分析。

第一,斯大林关于“社会主义最终胜利”的含义前后发生了变化。开始他认为,社会主义的最终胜利是指在一个落后的国家里完成组织社会主义生产的任务;后来他认为,社会主义的最终胜利是免除帝国主义的武装干涉、消除资本主义复辟的危险。这样就把完成组织社会主义生产的任务与免除帝国主义的武装干涉、消除资本主义复辟的危险这两个具有内在联系的问题,分割成两个似乎是互相孤立的问题。

第二,斯大林开始没有区分一国建成社会主义和社会主义的最终胜利;后来他把二者区分开来了,并认为一国可以建成社会主义,但不能取得社会主义的最终胜利。他的这种作法和观点是不科学的。首先,实践已经证明,与世隔绝、闭关自守,一国是不能建成社会主义的。其次,在没有免除资本复辟危险、没有取得社会主义的最终胜利的情况下,也是不能算建成了社会主义的。在我看来,建成完全的或发达的社会主义与社会主义的最终胜利是一回事,不能把它割裂为两个不同的问题。

第三,斯大林1925年5 月在《俄共(布)第十四次代表会议的工作总结》和1926年1月在《论列宁主义的几个问题》等论著中, 认为一国建成社会主义的含义是指利用本国的力量解决无产阶级和农民之间的矛盾;1926年12月在《再论我们党内的社会民主主义倾向》中又进而认为,一国建成社会主义是指利用本国的力量解决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之间的矛盾,战胜本国的资产阶级,堵死和消灭资产阶级借以产生的一切途径。这种想法是不切实际的幻想,因而是不正确的。我们知道,资产阶级具有广泛的国际联系,消灭资产阶级是一种国际行为,在世界范围内资产阶级还普遍存在并占有优势的条件下,在一国之内是不能最后地、彻底地、完全地消灭资产阶级的,更不能造成使资产阶级既不能存在也不能再产生出来的条件。

第四,斯大林把列宁1923年1 月在《论合作社》一文中的一段话作为列宁提出了一国可以建成社会主义的最有力的论据。列宁这段话是:“的确,国家支配着一切大生产资料,无产阶级掌握着国家政权,无产阶级和千百万小农及最小农结成联盟,无产阶级对农民的领导已有保证等等,难道这不是我们所需要的一切,难道这不是我们通过合作社,而且仅仅通过合作社……,来建成完全的社会主义社会所必需的一切吗?这还不是建成社会主义社会,但这已经是建成社会主义社会所必需而且足够的一切。”(转引自同上书,第520 页)斯大林对列宁这段话的看法是极大的误解。首先,列宁把建成社会主义所需要的条件和实际上建成社会主义作了明确的区分。他着重指出,有了建成社会主义所必需的而且是足够的条件,“还不是建成社会主义社会”,因为这些条件可能长期存在并发生作用,也可能因被敌人夺去而丧失。其次,列宁这段话讲的只是建成社会主义所必需的国内条件。列宁认为,除此之外,还需要有建成社会主义的国际条件,即在临终前口授的最后一篇文章《宁肯少些,但要好些》中所说的,俄国已经取得的革命成果和无产阶级在小农中取得的信任要能够“支持到社会主义革命在比较发达的国家获得胜利”(《列宁选集》第4卷,第794页),“支持到西欧资本主义国家发展到社会主义的那一天”(同上书,第795页)。

第五,斯大林认为,否认一国可以建成社会主义,“就是没有建成社会主义的信心”,“就是不相信社会主义建设事业”。这种看法过于简单和武断。是否承认一国可以建成社会主义与是否具有建成社会主义的信心,这两个问题之间虽然有联系,但决不是完全等同的。前面已经讲过,列宁虽然认为一国不能建成社会主义,但他不仅没有因此而丧失建设社会主义的信心,而且十分重视并实际领导国内的经济建设,以此来等待和促进西欧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社会主义革命的发展。

总之,列宁的观点是科学的、正确的,斯大林的观点是不科学的、不正确的。

在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明确一国可以首先取得社会主义革命的胜利但不能建成完全的社会主义社会或发达的社会主义社会的思想,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既然一国不能建成完全的社会主义社会或发达的社会主义社会,而又必须保持和巩固已经取得的社会主义成果,坚持已经初步建立起来的社会主义的基本制度,这样的国家就必然会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从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马克思、恩格斯关于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是“世界历史性”事业的思想,列宁关于一国不能建成完全的社会主义社会或发达的社会主义社会的思想,邓小平关于我国正处在并将长期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科学论断,前后相继、一脉相承,是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发展过程中既互相衔接、又不断深化的三个阶段。只有把这三个阶段看作内在统一的整体,才能深刻理解我国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论断的科学依据,才能加深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长期性和不可逾越性的认识,才能避免重犯超越社会发展阶段的“左”的错误,才能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与“世界历史”的发展、把中国社会主义的前途和命运与整个人类的前途和命运紧密联系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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