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学的中心主题和法学的共同关注论文

法理学的中心主题和法学的共同关注论文

法理学的中心主题和法学的共同关注

黄 琰

河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河南 新乡 453007

摘 要: 在当前的法学界,对法理学的共识性认知不够,在各种理论体系中,法理的定位也没有明确,也就是对法理学的中心主题研究尚未认清。对于这种现状,我国相关法律部门正在奋力探寻,努力消除这种未知的界限,因此,探究出将法理当做中心主题,建造出法理学和法学的共同关注体系,并认真分析法理学的中心主题和法学的共同关注这一观点,促进我国法理时代的构建。

关键词: 法理学;中心主题;法学;共同关注

从近几年的法学教育事业的发展情况来看,法理学逐渐突出其重要性,让我国法律学者不得不对其进行研究和关注,重新审视法理学在中国的法律地位。而在这种现状下,作为法学专业的学子,要实时关注法学界的动态,中国的确拥有较好的法理学基础,对比其他国家,中国优秀的法律文化和坚持依法治国的基本方针在国际社会上占有重要的地位。

大学英语的翻译对于提高英语是一个重要途径,写作须有感而发,而翻译随时随地就能开始。通过正确答案的对照,我们就得出以下认识:直译是捷径,汉语和英语基本的思路是一致的,基本句序不变,因此可以省去句式结构的设计过程;但是必要时需要做变通处理。变通包括极少部分使用增译法、很多时候需用减译法、善用指示代词。此外考虑文化因素与语义色彩时,要使用正式语体,还要对措辞进行斟酌,否则译文会出现瑕疵。

一、法理学的中心主题概述

法理学的中心主题不可否认就是法理,也是由于法理学的核心就是法理这一观点表现出来的,但中心主题的基本内涵范围非常宽广,可以是基本的常理问题,又可以是法理学的基本核心问题,贯穿整个法理学的理论、知识、论题等众多体系中,支撑着法理学的基本体系,只要顺着主线进行分析研究,就能准确认定法理学的中心主题。在当前法学课程学习中,发现法理学在不断强化与法学基础理论知识体系的联系,如此法学知识内容中就增添了一些有关理论哲学的学科内容,促进了我国法学界的不断发展,此次发展也说明在我国法理学的中心主题中添加了相关的哲学知识内容,让其对法制社会的生活和实践增加关注度,即将法学相关的理论研究和人们的日常生活相联系,也可以说这种想法是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的法制基础。法理学的中心主题的转变,让我国的法制实践社会中展现出了当今法学的绝对观念,而且绝对精神理念不断深入人民群众的相关思想情感和意识中,进而实现我国法律深入人心的目的,让社会各界人士了解法理在社会发展过程中的力量,并且对法理学进行关注。

右美托咪定对重度烧伤患者外周血Th17细胞和Treg细胞数量的影响……………………… 张中军,华海峰,邹 俊,等(6·409)

在确立法理学的地位后,我国法学界的相关研究都将注意法律的实践性,优化在立法、执法等实践中法律体系的构建,完善合理的相关法律制度。例如,在教学课程中,相关法学院校也要加强对刑法、民商法以及各类诉讼法的法律法规的科学完善,在学习其他课程之前首先对法理学进行学习,将法理作为各类学科的基础,在大学第一年第一学期进行法理学的课程开设,强化法理学必修课程的重要性,使得以后所学的法学各种课程都可以结合法理学的知识内容去理解学习,进而达到理论知识体系和实践操作紧紧相连的目的。对法理学的中心主题进行深入探究,促使我们更加关注我国法律相关的内容、制度以及文化,通过法学的理论、知识、论题等众多体系中着重突出法理学的中心主题,进一步强化我国法律的庄严性。

二、法理学的中心主题和法学的共同关注

前文已经探讨了法理学的中心主题,可以发现法理学的中心主题和法学的共同关注都是法理,关注的转变导致我国法学界的各类分析探究都得随之发生变化,也可以说经过不断地反复深入思考,在批判中进行不断完善,稳固提升法学的思辨性和逻辑性。

重点关注法学的不断深入反思和自我批判,可以理解为,对法学进行更深层次的反复的思考和询问,对某一事物或者某一内容反思,不断思考、不断论证,持续对思维模式进行合理优化,提升部门法对法理学的深入认识与理解,进行反复思考、反复研究,更新合理的法学理论和原则,完善其存在的内容上的缺陷,重新改善不足的法言法语。我们也要始终保持怀疑的态度,事实证明,有些原则是社会发展的必然遵循的,举例来说,公序良俗原则、无过错原则等等原则其实是相对的,也就是说是由于社会的不断发展和法理学的理解认知,通过反复的思考而产生的,可以和社会生活更加贴近,还能更深地发掘法学中的各种现实问题。

世界是发展的,而发展的实质就是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故此,法学界对法理学的产生持批判的态度,因为社会的发展就是在不断批判的进程中不断发展的,反复思考法理学的中心主题和法学的共同研究,要求我们紧跟时代发展的步伐,不断更新法理的教学方式,让学习的内容与现实更加接近,在探索研究法理时要注重国家发展的基本规律和社会实践。

三、结束语

由此观之,本文围绕法律对法理学进行了分析和阐述,法律是一个国家的治国之本,想要构建优秀的法制社会国家,高质量的法律法规的确是必不可少的,但法律的建设还是要建立在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等二十四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上。为法律的构建创造良好的社会条件,这也体现了法理学的中心主题,把法理当成主导,与我国的理论法律相互融合,促进法理中国的建设,逐步强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体系的建造,加强法治中国的发展。

[ 参 考 文 献 ]

[1]曾瑾.法理:法理学的中心主题和法学的共同关注[J].农家参谋,2018(24):164.

[2]喻中.论吕尚的法理学——兼及中国功利主义法学的起源[J].法学杂志,2018,39(09):64-77.

[3]公丕祥.新时代中国法理学的逻辑力量——在“法学范畴与法理研究”学术研讨会上的学术总结[J].法制与社会发展,2018,24(05):197-201.

[4]蒋云贵.法学范式进步与法理学范畴演进[J].时代法学,2018,16(04):14-21.

[5]付子堂.从“法理学三部曲”看法学教育的发展[J].人民法治,2018(16):105-106.

中图分类号: D90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5-4379- (2019 )21-0233-01

作者简介: 黄琰(2000- ),女,汉族,河南平顶山人,河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本科,法学专业。

标签:;  ;  ;  ;  ;  

法理学的中心主题和法学的共同关注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