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农业科技人力资源规模探讨_科技论文

我国农业科技人力资源规模探讨_科技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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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国现有农业科技人力资源规模是大还是小

目前,我国正开展科技人力资源规划前期研究工作,农业科技人力资源规模问题是其中值得深入分析的难题。它与我国农业科技体制改革、依靠农业科技发展农业、转变农业增长方式等一系列重大农业发展问题直接相关,意义重大。

从目前对农业科技人力资源规模的看法中,持现有农业科技人力资源规模过大观点的人属于多数。认为我国农业科技人力资源规模过大的主要依据包括从国别比较中看过大、从国家财力支持能力上看过大、从现在的农业科技活动产出特点看过大。

从国别和国际上农业科技人力资源规模的比较中,我国拥有世界上最大的农业科技人力资源规模。据资料,1981—1985年平均亚洲太平洋地区除中国和日本外的农业科技人员总数共计18559人,130个国家总共77737人,22个发达国家总共56376人(林毅夫等,1996)。而1988年以来,我国仅农业研究开发机构中职工总数都超过12万,课题活动人员一般都维持在4万人左右,从事科技活动人员自1989年起都超过7万人。虽然自1992年起农业科技人力资源规模逐步缩小,但到了1995年农业科技活动人员仍达到70632人,课题活动人员仍达到36756人,尚未包括其他机构中农业科技人员,总体数量规模足可称世界第一。进一步地和美国相比较, 1975 年美国农业部与州农业和林业研究组织中专职人员为10732人(樊亢等,1994);和日本相比较,1976 年日本较高级的农业研究人员共20369人(中国农业科学院科技情报研究所,1979), 绝大部分分布于国立农业科研机构和大学中的农学院。我国农业科技人力资源规模是美国的3倍多,日本的2倍多,我国虽然农业科技贡献率没有别人高,但是,农业科技人力资源规模比别人大得多。

从我国财政支持农业科技人力资源开展研究开发的能力看,不足以支持如此众多的农业科技人员开展科研活动。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编的《1995年科技统计数据集》提供的资料:1995年,县以上部门属研究开发机构中,农林牧渔水利业平均科技人员政府拨款为13991.52元,平均课题经费为30119.3元。可见,人均政府拨款和平均经费少, 在现代以实验为主的农业技术发明时代,“撒胡椒面”的方法在过大规模的农业科技人力资源中分配农业科研经费,无法开展正常的农业科研活动。而且,在农业科技人力资源中, 还有大部分科技人员申请不到课题, 1995年,投入到课题的农林牧渔水利业科技人员只占全部人员的27.43%,很多人无课题可做。在实行项目制的单位,科研经费支出中劳务费更少,1995年,平均农林牧渔水利业科技人员所得劳务费为8130.24元,收入水平低,无法调动农业科技人员的积极性。与其农业科技人力资源闲置和低效率,不如减少现有农业科技人力资源规模。

从科技活动产出的现状看,由于科研项目低水平重复,重复性、一般性农业科技成果多,突破性农业科技成果少,难以转化的农业科技成果多,据1996年农业部白皮书提供的资料,目前我国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不到40%,说明有很多农业科技人员做重复性劳动,农业科技体系中的农业科技人员多了,因而必须要分流。

可能是基于上述认识,我国农业研究开发机构中农业科技人力资源规模自1992年以来逐年减少。从1990年到1995年,全国农业科研机构中从事科技人员从92115人减少到70632人,净减少21483人, 年均递减5.45%,课题活动人员从42674人减少到36756人,净减少5918人, 年均递减3.03%。这种减少趋势是否正常,有待于进一步深入分析。

与上述观点和证据正好相反的是我国农业科技人力资源规模不是大了,而是小了。从农业科技人力资源密度来说,1988—1995年间,我国从事农业科技活动人员占农业人口的密度最高的年份是1990年,为每万农业人口中1.03人,最低年份是1988年,为0.59人,近几年都不到1人,1995年为0.78人。相同期间,我国从事农业科技活动人员占农业劳动力的密度最高年份也是1990年,为每万农业劳动力中2.76人,90年代以来不断下降,到1995年下降到2.18人。与美、日等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农业科技人力资源密度是特别低的。1975年,美国平均每万名农业人口约有科学家21人,1976年,日本平均每万名农业人口有8.9人, 前者高于我国20多倍,后者高于我国10多倍。农业科技活动人员是加速农业科技进步的最重要主体,是唯一的能动主体。我国农业科技人力资源相对于农业人口和农业劳动力来说,规模是相当小的。

上述两种截然相反的观点,对于我国农业科技人力资源总体规划起着极其重要的影响,是在正式农业科技人力资源规划中必须首先要加以回答的问题。

二、我国农业科技人力资源规模总体上不算大

(一)相对于我国农业发展对农业科技贡献率的要求来说,我国农业科技人力资源规模应保持适度增长 我国到本世纪末主要农产品产量要有大幅度提高,粮食到本世纪末要达到50000万吨,棉花4500 万吨,油料2500万吨,糖料11000万吨;肉5850万吨;水产品3200 万吨;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4%,农民生活达到小康水平。 而我国又面临着农业资源减少和部分恶化的严峻形势。实现农业发展目标,必须依靠科技进步转变农业增长方式。到本世纪末,科技进步对农业的贡献率由现在的35%提高到50%,农业科技实用成果转化率由当前的不到40%提高到60%以上。促进农业发展的科技活动必须符合地域性要求,实行公共的、分散化的农业科研体系;而且,每个农业科研机构必须要具有一定的包括科技人力资源在内的规模。因此,为了实现依靠科技进步发展农业的上述目标,没有足够的农业科技人力资源作为保证,是无法做到的。

(二)从世界经济发展趋势来看,一般国家和地区的科技人员密度是趋增的 70至80年代,发达和发展中国家每百万人口平均科学家和工程师一般都是不断增加的,加拿大、日本和澳大利亚等国家在不到20年的时间里都净增加了2万多人,美国在不到5年的时间里, 净增加3千多人,印度不到10年间净增加2千多人。据有人研究的结果, 发达国家在发展时期,科技人员增加速度高于人口和劳动力的增长速度(郑友敬,1994)。而自90年代以来,我国农业科技人力资源的增长速度都慢于农业人口和农业劳动力的增长速度。据不完全统计,1990年前,我国从事农业科技活动人员、 农业人口和农业劳动力都表现为增长, 其中1989年从事农业科技活动人员增长速度最快,为73.92%,明显高于1.02%的农业人口增长速度和3.13%的农业劳动力增长速度, 这是唯一的年份。而自1992年起,从事农业科技活动人员、农业人口和农业劳动力都出现了负增长,其中从事农业科技活动人员下降速度明显快于农业人口和农业劳动力下降速度。1993年,从事农业科技活动人员规模下降最快,达14.79%,明显高于农业人口的0.06%和农业劳动力的2.29 %下降速度。一般年份农业科技人力资源增长不过农业人口和农业劳动力,农业科技人力资源减少速度快于农业人口和农业劳动力,这样,使得我国农业科技人力资源密度不断下降,由1990年的每万名农业人口1.03人下降到1995年的0.78人,每万名农业劳动力由2.76人下降到2.18人。这种下降趋势与国际上一般随着经济发展科技人员密度增长趋势相违背。

(三)从现代技术创新过程中发明分布规律看,科技人力资源规模大,有助于创新源生成 农业科技人员的最大社会功能是通过智力活动促进技术发明,开发新技术,是现代社会中技术创新源的最重要提供者。没有农业科技人员的研究开发活动,农业科技进步就无从谈起。现代农业时期,农业科技人员通过实验的方法进行农业技术发明,生产出有用的信息技术。农业科技成果是科研人员在大量试错和改错中生成的,科技成果的取得同参与的科研人员呈正相关关系。参与的科技人员越多,试错的次数越多,其成功的可能性越大。没有一定数量的人力资源在技术发明中花时间和精力借助实验的方法试错,永远也获得不了科研成果(林毅夫,1994)。

(四)农业科技人力资源的规模效应 农业科技人力资源的规模效应就是农业科学家工程师从事科技活动产出的边际生产率可以通过相互影响而增加,存在着外部规模经济。在农业研究开发中,信息资源非常重要。新思想、新信息往往会从参与同一活动的科学家之间相互讨论、相互启发的过程中产生。就某个农业科研人员的“生产函数”来说,每增加一个他(她)的同事应该作为具有正边际产品的投人(郭熙保,1995)。

(五)我国农业科技活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不是农业科技人力资源规模过大引起的 农业科技人力资源规模单纯地从国别比较意义不大。各国基本国情、经济发展水平、农业劳动力和土地等农业初始资源不同,不能盲目地比较。即使比较,也要注意到下面两个特殊性:(1)各国科技统计口径不一致。世界科技统计工作起步较晚,尚未形成国际上比较一致的口径。我国农业科技人员包括了研究开发人员、实验人员和技术人员三大系列,等于有些国家所分别统计的研究人员和技术辅助人员。相同规模,我国农业科技人力资源统计数据上会显示比别人大的结果。而且,各国对农业科研人员规格要求也不一致,发达国家要求博士学位获得者才能有资格成为农业研究人员,一般发展中国家也要求农业研究人员应具有硕士学位。(2)从隶属关系看, 世界各国农业科技人员分布存在很大差异。美国农业科技人员主要分布于联邦农业部、州农业试验站和私人企业,其中私人企业的农业研究开发人员占一半以上,而且,州农业试验站除专职的研究人员外,还有许多兼职的研究人员,全部农业研究人员加起来,数量规模不一定比我国小。而我国农业科研人员绝大部分分布于农业研究开发系统,高等学校和企业分布少。正由于国情差别、统计口径和分布的不同,单纯从国别角度比较农业科技人力资源规模可比性差。

我国农业科研项目低水平重复,一般性科技成果多,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和贡献率低,并不是农业科技人力资源规模过大引起的,而主要是一些制度性因素造成的。在农业科研宏观管理体制上,仍存在着“条块”割裂现象,课题项目确定受政府集中决策、专家意见影响大,申请者往往出于政府偏好和专家意见考虑,脱离实际,单纯地从文献资料出发申请课题,部分单位出现了拿课题的“专业户”。他们选题的依据相同,课题难以避免重复。即使申请对某些地区有较大实际意义的,如果与政府政策不完全吻合,课题也批不了。这种现象不是由农业科技人力资源规模过大而导致,而是由政府农业科技计划存在的制度性弊端和缺陷引起的。结果,生成的农业科研成果就很难满足由农业地域性决定的农业科技多样化的需求。

我国农业科研人员平均经费和劳务费少,主要是由于我国财政支出分配不合理和科技财力资源分配不合理造成的。科技财力资源占GDP 比重低,且在财政支持的科技经费分配中,农业科研经费本应主要依赖于公共财政支持的,而我国政府支持农业科研力度远远不够。据资料,我国政府对农业科技的实际投资仅占农业总产值的0.25%左右,远远落后于一般发展中国家1%的水平(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1996)。

三、稳定扩大农业科技人力资源规模的几点建议

(一)正确认识“稳住一头,放开一片”方针,确保全国农业科技人力资源规模稳定扩大 在推行“稳住一头,放开一片”的科技体制改革中,准确认识其含意意义重大。首先放开一片,不是放走一片。我国农业科技人力资源规模总体上来说并不算大。我国农业科技人力资源效率的确不高,为了改变这种状况,不应是依靠减员的方法,而应是通过增加农业科研投资、调动人员积极性等其他方法达到目的。其次稳住一头是针对全国科技人力资源来说的,而农业领域应是例外。因为各国都实行较大比重的公共财政支持农业科研制度,我国也不例外。美国公共支持科研资源占一半左右,日本约占97%。我国虽然不能推行日本的制度,但也不能采取美国的做法。日本实行高度的农业保护政策,我国财力做不到;美国走的是机械技术发展道路,而我国人多地少决定了农业生物技术在我国农业发展中的主导地位,生物技术的外部性更大。因此,我国农业科技人力资源应稳住大头,公共体系的农业科技人力资源所占比重应介于一半以上、小于日本的比重。

我国农业科技人力资源分化应与农业经济发展协调起来。目前,我国农业企业数目少,现有的农业企业达到有能力开展研究开发等农业技术创新活动的不多。因此,政府属的比重不能降得太快,农业科技人力资源分化速度要低于农业发展速度。随着我国农业经济的发展,尤其是农业产业化的推进,龙头企业的壮大成长,政府属农业科研机构中科技人力资源所占比重会有所下降(但绝不是全国农业科技人力资源总体规模的缩小)。目前,时机还不成熟,过快分化农业科技人力资源,就象无蓄水之地而盲目地决堤,只能带来破坏性的灾难。农业科技人力资源是农业科技进步中最稀缺的要素之一,短期内供给无弹性,切不可浪费和损失。

(二)合理分配科技资源,确保农业科技资源的快速增长 由于农业研究产出的共享性和非排他性,科研生产的外部性和随机性,农户生产规模小,无力支持研究开发费用,以及农业研究通过消费者剩余将其主要利益转移给消费者,决定了农业科研主要通过课税实行财政支持制度。因此,在分配政府科技资源时,要优先保证农业科技资源的增长。应在农业科技人力资源规模稳定扩大前提下,人均科技经费、劳务费等有所增长,即保证政府的农业科技经费增长速度快于农业科技人力资源规模扩大速度,逐步做到充分利用现有的和扩大的农业科技人力资源。

(三)加强与农民的有效联系 我国目前农业科研产出中存在的一些普遍问题是由农业科研与农业生产还没有完全融合,还没有形成农业技术创新机制引起的。解决这些问题首要的是要加强农业科技人员与农民的有效联系,增加农业新技术实际应用的针对性和有效供给,加速农业科技进步,提高农业科技贡献率,解决农业科技人员待遇偏低等问题。加强与农民有效联系的关键是要能产生促进与农民有效联系的农业科技人员和农民互相需求机制。

促进农业科技人员与农民有效联系的机制,最主要是要通过有关激励措施促进农业科技人员产生与农民建立有效联系的渠道。完善国家农业科研课题申报验收制度,不但要根据文献资料立题,更重要的要根据农民的实际技术需求立题。在课题验收评审制度中,要根本扭转一些单位或部门将国家级课题申请到位就作为科研成果的观念和错误做法。在完善政府激励制度的同时,要大胆引入市场机制,转变观念,允许市场机制发挥作用,允许通过物质利益手段激励农业科技人员在农业研究、开发、推广和生产中相互兼职。

(四)稳定存量,调整增量,改善结构 为了扼制我国农业科技人力资源规模不断下降趋势,当务之急是要能稳定现有农业科技人员。我国农业科技人力资源规模扩大的同时,也要注意不断地改善结构。我国现有农业科技人力资源中,具有研究生学历的人员还不多,1994年,全国农业研究开发机构中研究生学历的科技人员所占比重为2.27%。今后充实农业科研机构的主要研究人员应具有研究生学历,尤其是具有博士学位的科研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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