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集体主义的分化与思考_集体主义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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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集体主义是社会主义价值观、人生观的核心,是爱国主义的思想基础,是社会主义道德建设必须坚持的根本原则,是我们时代的主旋律。十四届六中全会决议又明确指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要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形成团结互助、平等友爱、共同前进的人际关系。”

可是,改革开放以来,却不时地有人对集体主义提出诘难和异议。有的甚至公开地为集体主义的对立面——个人主义、小团体主义、本位主义正名,说什么:“人们无法仅仅在抽象的集体主义、国家主义的道德观念中寻找个体道德安身立命之处。”并且强调,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既然经济体制已经由传统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在伦理道德原则上,也就应当由提倡集体主义转向提倡个人主义。

出现这种现象的原因,当然有国内外复杂的社会背景和政治因素。却与人们对集体主义理解上的片面性、简单化有密切的关系。

德国著名哲学家里格尔说:熟知并不一定真知。对于集体主义这个人们熟知的概念,似乎也存在并不真知的情况。因此,有必要结合现实中的热点、难点,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去给以全方位的立体思考。

2 名不正则言不顺。思考集体主义首先要弄清楚什么是集体主义。

翻阅手头的一些辞典,发现有的阐释确有某些简单化的苗头或倾向,未能全面深刻地揭示集体主义的丰富内涵及其层次结构。

比如,《辞海》1979年缩印本第2011页,对于集体主义是这样阐释的:

“大公无私,一切以人民群众的集体利益为根本出发点的思想,无产阶级世界观的内容之一,共产主义道德的核心。它同资产阶级个人主义根本对立,是无产阶级在生产斗争和阶级斗争的实践中形成的。”

《简明社会科学辞典》第1022页的阐释也与上述阐释大体相似。

“一切言论行动以合乎广大人民群众的集体利益为最高标准的思想,无产阶级世界观的组成部分,共产主义道德的核心。它同资产阶级个人主义根本对立。无产阶级在生产斗争和阶级斗争的实践中,体会到集体的伟大力量,并深刻认识到:离开了阶级的解放,不可能有个人的解放,如果不能解放全人类,无产阶级就不能解放自己。在斗争实践中,无产阶级形成了集体利益高于个人利益、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的集体主义意识。加强同社会主义公有制相适应的集体主义思想,是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主要内容之一。”

这种阐释从其基本的主导的方面看,无疑是正确的。但是对于集体和个人、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之间的辩证关系的阐释却不算全面、具体和明确。很容易给人产生坚持集体主义就不一定要注意个人利益、个性发挥等等方面的问题。

3 究竟应该怎样界定集体主义呢?

集体主义和个人主义是处理公私关系、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关系的两条根本对立的道德原则、人生价值取向。前者属于工人阶级、社会主义思想体系,后者属于资产阶级、资本主义思想体系。无产阶级集体主义,是由工人阶级的阶级地位和历史使命所决定的,是工人阶级在长期的生产斗争和阶级斗争实践中逐步形成和确立的。它集中地体现了工人阶级大公无私的优秀品质和为人民服务、为共同事业而奋斗的献身精神。有着丰富的内涵和不同的层次结构。

从内容上看,集体主义至少包含相互联系、相辅相成的三个不可分割的方面。

其一是指集体主义决不是象有些人所说的那样仅仅把集体看作是唯一的存在,只讲集体不讲个人,只承认集体利益不承认个人利益。而是主张人的本质是社会关系的总和,人总是生活在社会集体中,个人和集体不可分割,个人和集体互为手段和目的,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相互结合,辩证统一。集体主义作为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它本身既体现着集体的长远的根本的利益,也包含着对个人正当利益的高度重视,二者在根本上是一致的。社会主义的集体,代表着集体中每一成员的利益,而集体的每一个成员的个人利益,又都把维护集体的利益作为首要前提。没有集体利益的发展和集体价值的实现,也就不可能有个人利益和个人的价值;同时,只有集体中每一个成员的个人活力和能动性得到充分的发挥,每一个成员的价值得到充分实现,集体才能成为坚强有力、富有朝气和充满活力的集体。正如邓小平所说:“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利益在根本上是一致的。”(《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337页)

其二是指集体主义强调在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根本上一致,辩证统一的基础上,突出强调集体利益高于个人利益,主张一切要从无产阶级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正确处理个人和集体、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关系。当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发生矛盾时,提倡个人要顾全大局,以集体利益为重,以集体利益为先,并且在必要时,为了集体的利益而放弃、牺牲个人利益,甚至牺牲最可宝贵的生命。

“集体利益高于个人利益。”这是我国当前社会主义社会的价值导向、人生导向和道德建设的基本原则。这一原则是绝对不能离开的,离开了就必然会使我们背离社会主义道路,迷失前进的方向。

其三是指集体主义在强调集体利益高于个人利益的前提下,也同时强调集体(包括民族、国家、社团、政党等)必须充分地关心和保护个人的合法利益,使个人的正当利益得到满足,个人的价值得到实现,并力求使每一集体成员的个性、才能和创造得到最充分的发挥。这也是集体主义的一个重要方面,是集体主义题中应有之义。邓小平在谈到这一点时曾深刻指出:“在社会主义制度之下,个人利益要服从集体利益,局部利益要服从整体利益,暂时利益要服从长远利益,或者叫做小局服从大局,小道理服从大道理。我们提倡和实行这些原则,决不是说可以不注意个人利益,不注意局部利益,不注意暂时利益,而是因为在社会主义制度之下,归根结底,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是统一的,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是统一的,暂时利益和长远利益是统一的。我们必须按照统筹兼顾的原则来调节各种利益的相互关系。如果相反,违反集体利益而追求局部利益,违反整体利益而追求局部利益,违反长远利益而追求暂时利益,那末,结果势必两头都受损失。”(《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175—176页)这就告诉我们,一方面只有维护和发展集体利益,才能促使个人利益的实现和满足,才能获得个人全面发展的前提和手段,也才能真正实现个人的自由。另一方面,社会主义集体主义的特性,就是要为个人的利益的满足,个人的全面发展和个人自由的真正实现,创造充足的条件。因而那种认为强调集体主义就必然会束缚个人,限制个人,以至完全抹杀或者牺牲个人利益的观点,是没有根据的。把集体主义看作是“敌视个人”的观点更是错误的有害的。人们常说:“水涨船高”,“大河有水小河满,大河无水小河干”,正好说明了集体利益的实现本身,就包含着个人长远的正当的利益的满足。

4 集体主义不但内涵极其丰富,而且在具体的道德要求上,也强调从实际出发,把先进性要求同广泛性要求相结合,区分为各种不同层次。从我国当前的现实状况看,至少可以考虑区分为三个不同的基本层次。

其一是无私奉献,大公无私。即毛泽东在《纪念白求恩》、《为人民服务》两篇文章中所称赞的毫不利己专门利人、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的精神。这是集体主义的最高层次、最高境界,是一切共产党员、先进分子所应力求达到的。从历史和现实看,真正攀登到了这一层次的人并不太多。但作为一种努力追求的方向和境界,却激励着自愿为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的人们,不断地向这一道德境界攀登。正如毛泽东所说,我们大家要学习白求恩“毫无自私自利之心的精神。从这点出发,就可以变为大有利于人民的人。一个人能力有大小,但只要有这点精神,就是一个高尚的人,一个纯粹的人,一个有道德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一个有益于人民的人。”(《毛泽东选集》第2卷,第660页)

其二是先公后私,大公小私。这是集体主义的第二层次,是对广大工人、农民、知分子的基本要求。它要求人们自觉地将集体、社会和国家的利益放在首位,放在优先考虑的地位,努力为建设社会主义尽职尽责,辛勤劳动,积极工作。

其三是顾全大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劳动,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利己而不损公。这是集体主义的第三层次,是对一切社会主义中国的公民在道德上的基本要求。

上述三个层次尽管有高低之分,但是贯串于这三层次的道德主线则是集体利益高于、重于、先于个人利益,决不允许损公肥私、损人利己。更不允许为了个人的私利而丧失国格、人格,不顾国家、民族的尊严。对于损公肥私,损人利己之类的行为,必须受到道德上的谴责,法律上的制裁。

多年来,我们在道德建设上的一个问题,是对普通群众的要求严而高,而对共产党员特别是党的领导干部的要求,却在实际工作中有所放松,不够严格、严厉。作出上面那样的层次划分,就要求党员干部较为严格,且在操作上有具体的行动规则。这也有利于人们从实际出发,循序渐进地沿着道德层次的阶梯,从低到高一层一层地向上攀登。

5 有人常问,在个人和集体、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关系的认识和处理上,为什么共产党意要坚持集体主义,反对个人主义呢?

这绝不取决于个人的愿望和要求,而是客观的必然。

首先这是由共产党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而集体主义是由工人阶级的阶级地位和历史使命所决定的。工人阶级是人类社会历史上最后一个被剥削被压迫的阶级,地位低下,人口众多。它必须以全人类的解放作为自己解放的必备条件。它的最终目标是消灭剥削,消灭压迫,实现共产主义。而要做到这些,就只能坚持集体主义。

工人阶级的集体主义是在长期的生产斗争和阶级斗争的实践中逐步形成和发展起来的。资本主义的大工业生产,把工人阶级联系参一起。产业工人在集体的劳动中,萌发了初步的集体观念。在反对资本家剥削和压迫的激烈的斗争中,工人阶级从斗争的实践经验中,更加意识到集体力量的伟大和极端重要性,于是建立起工会、工人俱乐部等集体组织,并组织起马克思主义的工人阶级政党——共产党。正是在工会等集体组织,特别是共产党的教育之下,工人阶级队伍中涌现出一大批把阶级利益置于人个利益之上的先进分子,在他们的感召下,起初为先进工人所具有的集体观念逐步转化为广大工人群众的道德意识。马克思、恩格斯科学地总结了先进工人把工人阶级整体利益放在个人利益之上的行为和意识,根据历史唯物主义原理,正确地阐明了个人和集体的辩证关系,论述了集体主义思想,并且视之为工人阶级获得解放的必要条件。马克思、恩格斯说:“个人力量(关系)由于分工转化为物的力量这一现象,不能靠从头脑里抛开关于这一现象的一般观念的办法来消灭,而只能靠个人重新驾驭这些物的力量并消灭分工的办法来消灭。没有集体,这是不可能实现的。只有在集体中,个人才能获得全面发展其才能的手段,也就是说,只有在集体中才可能有个人自由。”(《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84页)还说:“既然正确理解的利益是整个道德的基础,那就必须使个别人的私人利益符合全人类的利益。”(《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第167页)。

其次,这是由社会主义的基本制度所决定的。社会主义是以公有制为主体,以工人阶级(通过共产党)为领导,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在社会主义社会中,人民的利益和集体的利益高于任何个人的利益。只有社会主义事业的繁荣和发展,才能保障全体社会成员正当个人需要和愿望的实现。社会主义社会个人利益分为两个部分。一个部分是个人的消费需要;一个部分是个人作为社会集体的成员而生存和发展的需要。按照马克思的分析,社会生产的总产品必须进行六项扣除:一是用来补偿消费掉的的生产资料;二是用来扩大再生产;三是用来补偿不幸事故,自然灾害;四是用来作为管理费用;五是用来满足社会成员的共同需要(如教育、文化、卫生事业等);六是用来作为丧失劳动力的人的社会保证基金。然后,社会才将剩余产品,根据“按劳分配”原则,分配给个人作消费资料。(参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9—10页)。可见,人们的个人利益中具有决定意义的基本方面,集中地表现为社会集体利益。每个人作为社会成员而生存和发展的需要,与社会集体利益是一致的;而个人的消费资料的增长与社会集体利益的发展,也是“水涨船高”的关系:社会集体事业发展了,个人才能提高生活水平。所以,在社会主义条件下,社会集体利益是个人利益的基础,个人利益从属于社会集体利益,而不是相反。

再次,这是由当前反对国际敌对势力“西化”“分化”的图谋所决定的。由于种种历史和现实的原因,当前资本主义暂时处于相对稳定阶段,社会主义暂时处于低潮。西方资产阶级的政客和思想家,总想用他们的那一套以个人主义为核心的资产阶级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来影响和支配我们,特别是我们的青少年,以其从支配人们行为导向的最深层次上,实现他们“西化”“分化”社会主义的图谋。这是关系党和国家性质和方向、关系社会主义的生死存亡的重大问题,是容不得半点马虎的。

6 共产党又为什么要坚决反对个人主义呢?

这是因为个人主义是资产阶级腐朽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的核心。个人主义作为一种价值观念和思想道德体系,是西方资本主义的产物,和工人阶级的集体主义是根本对立的。坚持集体主义和反对个人主义是同一件事情的两个不可分割的侧面。19世纪40年代法国思想家托克维尔在《美国民主》一书中,最早对个人主义这个概念作了系统的解释。他认为,个人主义有三个方面的含义:①作为一种价值目标,个人主义特别强调个人本身就是目的,具有最高价值,而社会集体只是达到个人的手段;②作为一种政治民主思想,强调个人的民主、自由和平等,并极力反对国家、社会对个人的行为的干预,往往导致无政府主义;③作为一种财产制度,个人主义主张维护财产私有制。他认为,个人主义与利己主义虽然有区别,但是结果相似,“利己主义可使一切道德的幼芽枯死,而个人主义首先使公德的源泉干涸”。久而久之,“个人主义也会打击和破坏其他一切美德,最后沦为利己主义。”这种解释后来基本上被西方资产阶级思想家所接受,只不过理解的侧重面各有不同。资产阶级思想都承认个人主义是一种一切以个人为中心,一切从个人出发,以满足个人私欲为目的的思想体系。这种思想体系从根本上说来,是私有制的产物,是剥削阶级的意识;也是小生产者世界观的一个特征,表现为自私狭隘、自由散漫和自发资本主义倾向。资本主义是私有制的最后和最完备的形态,因而个人主义在资产阶级身上表现得最为充分,诸如损人利己、损公肥私、唯利是图、争权夺利、尔虞我诈、个人至上等等。小团体主义,本位主义,实质上都是一种扩大了的个人主义。

尽管在资产阶级革命时期,个人主义也曾作为资产阶级反对封建专制和宗教禁欲主义的思想武器,确曾起过历史上的进步作用。但是个人主义理论一开始就是不科学的。它建筑在抽象人性的理论基础上,离开一定的经济关系,抹杀人的社会本质,把单个人“趋乐避苦”的“自然需要”视为人的本性,这就不能不坠入唯心主义的窠臼。恩格斯严厉地批判说,个人主义“使主体从属于谓语,使整体从属于部分,因此把一切都弄颠倒了。”(《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第675页)个人主义理论上的谬误,使它的历史进步作用十分有限。随着资产阶级政治上腐朽没落,个人主义的社会作用越来越趋向消极和反动。

个人主义是工人阶级和革命队伍中一种危害很大的腐蚀剂,它在现实生活中的危害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其一、个人主义鼓吹以个人为中心和人的本性是自私的,把人引向追求个人私利,满足个人私欲的错误倾向上,与社会主义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形成尖锐的对立,在思想上具有很大的腐蚀性。一些人之所以消极腐败、以权谋私、行贿受贿、贪赃妄法、腐化堕落,究其思想根源都和个人主义密不可分。

其二、个人主义把个人利益置于集体、民族、国家利益之上,为了个人私利,可以不惜损害以至牺牲集体、民族、国家的整体利益、干出损人利己、损公肥私,以至不顾人格、国格等类丑恶的事情。

其三,个人主义反映在政治上,表现为追求绝对的个人自由,无视组织纪律,不顾党纪国法,很容易发展成为无政府主义,同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相对立。

其四,在当前西方国际势力推行向社会主义国家“分化”“西化”的图谋中,个人主义还可以成为实现这些图谋的社会基础和思想土壤,为从理论上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经济上搞私有化,政治上搞多元化,文化上搞全盘西化,作思想理论上的准备,甚至发展为西方推行“西化”“分化”图谋的“内应力量”。

在这里需要着重指出的,是个人利益和个人主义不是一回事。如上所述马克思主义者反对个人主义,但是从来不否认个人利益。正如普列汉诺夫所说:“个人利益并不是一条道德诫命,而只是一件科学事实。(《普列汉诺夫哲学著作选集》第2卷第92—93页)。斯大林也曾说过:“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并不否认个人利益,而是把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结合起来。社会主义是不能撇开个人利益的。只有社会主义社会才能给这种个人利益以最充分的满足。此外,社会主义社会是保护个人利益的唯一可靠的保证。”(《斯大林选集》下卷,第355页)。这都说明反对个人主义,不仅不否认个人的利益,反而更加有利于个人利益随着社会主义的发展,而不断地得到更高更多的满足。

7 谈及集体主义还有一个争议较大的问题,那就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集体主义的关系。

有人认为,既然我国的经济体制,已经由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转变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伦理道德原则也就应该相应地“转轨”“变型”:由提倡集体主义转向提倡个人主义。这种看法显然是错误的。

经济体制的转变或改革,并不是社会制度的转变或改革。这两者有着原则性的差别。我们的改革不是改变社会主义的基本制度,而是改变束缚生产力发展的各项具体体制、具体做法。正如邓小平所指出的:“我们建立的社会主义制度是个好制度,必须坚持。”(《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116页)。但是,“社会主义制度并不等于建设社会主义具体做法。”(《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250页)。因此,对经济体制的改革,不但不是对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改变,而且是对社会主义原来制度的自我完善和自我发展。我们通常所说的转轨变型,也只是体制上、做法上的转轨变型,而不是整个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转轨、变型。既然社会主义的基本制度不变,由这种制度所决定的社会主义的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的基本取向——坚持集体主义的原则也就必然不变。

同时,我们的市场经济体制,是现代市场经济和社会主义制度的有机结合,它的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的基本原则,也只能是集体主义。因为只有用集体主义的原则去指导市场经济的发展,才能充分地发挥市场经济的积极作用,增强自主意识、竞争意识、效率意识、创新意识、开拓意识等;才能克服市场经济的弱点和消极方面,容易诱发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个人主义等。如果相反,用个人主义原则去指导,那就必然带来种种与社会主义制度相悖的矛盾与冲突,甚至促使社会主义的蜕变。

认为市场经济和集体主义相矛盾的人有一个重要理由,那就是市场经济是利己主义经济,必然和集体主义不相容。其实这也是一种误解。现代市场经济,既有利己的一面,也有利他的一面。谁都知道,现代市场经济是有序经济,是法制经济,也是讲道德的经济。它是社会主义化大生产的产物,是同比较发达的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相联系的一种经济体制和和运行机制。社会化大生产需要的是专业化分工基础上的协作互助;商品生产是为交换而进行的生产,商品生产者只有通过向社会提供高质量的产品以满足社会的需求,即通过为他人服务,为社会服务才能获得利润。这就是说,市场经济固然在为社会提供各种服务的背后有一个获利的目的,利己的要求,但又不仅仅要利己,而是同时要利他,要为他人服务,为社会服务。这种服务的范围和程度会随着市场竞争的激烈而更加高明和精细。因此单从现代市场经济的发展现状和趋势看,它也并不是只能和利己的个人主义的价值观、道德观相吻合,而是也能和利他为主的集体主义的价值观、道德观相吻合。问题在于执掌政权的政党从哪一个方面去诱导、去强化。资产阶级政党适应资本主义私有制的需要,从市场经济中的私己方面去诱导、去强化市场经济中的个人意识和个人取向,并对集体意识和集体取向采取消极的态度,交给一只“看不见的手”去自发调节,即所谓“主观为自己,客观为他人。”工人阶级政党则与此相反,适应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的需要,在重视个人利益或者说适度利己,明确地提出人民为本、集体优先的原则,自觉地在集体中并通过集体实现个人的利益、价值和自由。这就在市场经济中在以利他、利社会为主的前提下,实现了利他和利己、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的有机结合,更有利于在全社会中形成团结互助、平等友爱、共同前进的人际关系,更有利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纪律、有文化的社会主义新人。

总之,市场经济只是一种经济手段,其本身并不具有姓资姓社的属性。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与集体主义原则对立起来,是错误的有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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