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城市社区自治组织建设研究

长春市城市社区自治组织建设研究

李冬梅[1]2004年在《长春市城市社区自治组织建设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城市社区自治组织建设是我国转型时期社区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小政府,大社会”格局的保障,是实现基层民主建设的有效途径,是实现城市居民自我管理有关社区事务的关键,是我国社区建设运动以来,专家学者们极为关注的问题。学者们强调社区自治组织研究以地域性研究为主,而针对长春市社区自治组织建设状况的研究却未见到。鉴于此,本文以长春市城市社区自治组织建设为题,兼故理论与实际的取向,以特定地理区域的社区自治组织为研究对象,描述长春市城市社区自治组织建设的状况,分析该市城市社区自治组织建设的特征,总结该市城市社区自治组织建设中存在的制约因素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 一、长春市城市社区自治组织建设的特征分析 1、地方政府——长春市城市社区自治组织建设的主体力量 社区建设的主体包括政府、居民、社区内单位、社区内组织等因素。长春市政府是该市社区自治组织建设的倡导者、宣传者和支持者、社区建设方案的制定者和主要执行者。政府对社区建设高度重视后,不能有效地将权力回归社区,产生“行政化”弊端,使形式化和机关化在社区自治组织中滋生,影响社区建设的进一步发展。 2、自治组织多样性发展不均衡,没有建立多层次多种类的社区自治组织体系。 社区的自治不会也不应是单一化的模式,依据居民参与和自治的不同领域,社区自治组织也应是多品种、多层次的。但是现阶段长春市政府主导下的社区自治组织建设总体上呈现单一性的弊端,主要表现有,(1)社区居委会以外的社区自治组织数量有限。(2)政府忽视社区自治组织在种类上的丰富。另外,该市社区自治组织之间的关系没有理顺,尚未建立多层次多种类的社区自治组织体系,影响社区功能和资源的整合。 3、硬件资源建设与利用不均衡 硬件资源是开展社区工作的前提,是提高社区工作者待遇的保障,是社区居民学习、娱乐、交往的场所,是培养社区居民认同感、归属感、责任感的重要载体。目前长春市社区的硬件资源有所丰富,但仍呈现建设不均衡的总体特征,居民对硬件资源的利用情况受多方面因素影响,呈现利用不足的特征。 4、社区居民低认知,低参与 长春市居民对社区自治组织的认知情况呈现以下特征:认识程度较高,熟悉程度偏低;认知原因简单化;认知程度与社区类型相关:具体表现为先进社区认知程度较高、平房社区其次、普通社区最低;认知程度与年龄相关:老年人认知程度较高、中年人次之、青年人最低;认知程度与人口结构相关:弱式群体的认知程度较高、高知人群的认知程度低于平均水平。该市的认知情况反映了低社区参与,社区疏离的特征,影响社区自治的发展。吉林农业大学硕士学位论文长春市城市社区自治组织建设研究 5、社区工作者专业水平不高,缺少专业化的社区工作者队伍,由此引发组织的管理和服务功能尚不能满足或不适应社区居民不断发展变化的利益诉求。 随着社区建设的深入,长春市社区居委会工作者队伍有青年化、知识化的发展趋势,但是目前仍存在诸多问题。如,缺少服务精神,知识结构单一,缺乏工作经验,不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 二、长春市城市社区自治组织建设的对策研究 通过对长春市社区自治组织建设特征的分析,笔者概括了影响长春市社区自治组织建设的五点制约因素:①政府的行政化因素。②自治组织多样性发展不均衡的因素。③硬件平台建设不均衡的因素。④居民低认知,低参与的因素。⑤社区工作者队伍专业水平低的因素。针对以上制约因素,本文提出四方面的解决方案。 政府走出“善政”走向“善治”是近年来政府管理体系改革的趋势,是实现政府权力向社区回归,推进社区自治,克服行政化弊端的有效途径。 关于社区自治组织多样性的研究,学者们忽视了社区居委会与其它社区自治组织之间存在的星型网络关系,依据此关系可以构建以社区居委会为核心的社区自治组织网络,此网络是有效整合社区资源,建设多样化的社区自治组织体系,理顺组织关系的方法。 对于居民的社区参与不足、社区疏离、社区硬件资源建设与利用不均衡的问题,本文提出叁项原则。“贴进居民利益原则”即社区建设以最大限度地满足居民利益为原则。“参与回应原则”即通过阐释社区情境,使居民了解到参与社区活动给自身和社区带来的益处,激发居民对社区事务的参与。“广泛宣传深度宣传的原则”即合理利用宣传媒介将社区建设的相关事务深入居民。 建设专业化的社区工作者队伍是普遍存在的难题,要从多个角度分析和解决,本文给出解决这一问题的思路:提高社区工作者的待遇是基础,帮助社区工作者认识到人生价值在社区工作中得以实现是前提,树立社区工作的职业观念是根本,提高社区工作者的专业技能是关健,建立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是方法,合理利用社会资源是有效的补充。 结论 城市社区自治组织的建设是一个综合的、系统的过程,要经历不同的阶段,目前长春市城市社区自治组织建设还处在初级阶段。近年来,由于政府加大了社区硬件资源和社区工作者队伍的建设,初级阶段的特征逐渐弱化。?

杨潇茵[2]2008年在《长春市社区公共服务管理问题研究》文中提出社区是现代城市的基础,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社区与人们生活的联系越来越密切,社区建设在社会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而社区公共服务作为社区建设的一个重要内容,是体现社区建设成果的一个重要方面。近年来,我国的社区公共服务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并且获得了很多成功的经验,但是与世界上成熟的社区公共服务相比还有很多的不足之处。随着社区公共服务工作的开展,迫切需要一种科学且符合实际情况的方法来解决社区公共服务管理存在的问题,这将有利于社区公共服务功能的发挥,有利于促进社区经济的发展。本文采用对比分析的方法,吸收和借鉴国内外社区公共服务的成功经验,与长春市社区发展的现状相结合,从社区公共服务的理论入手,研究国内外社区公共服务的发展历程,从社区公共服务管理的角度,分析国内外社区公共服务的成功经验,寻找国内外社区公共服务管理的异同点,在分析对比的基础上寻找长春市社区公共服务管理存在的问题,设计适合长春市社区的公共服务管理构架,加强社区公共服务的队伍建设,加快社区自治进程,并对今后长春市社区公共服务的发展,提出前瞻性的建议。

韩冬[3]2013年在《城市社区多元治理主体的权力互动机制研究》文中研究指明随着改革开发的不断深入,我国城市社会结构与体制发生巨大变革。以行政隶属关系为纽带的社会基层组织结构出现松动,以单位制为主体的基层管理体制逐步消失,社区成为城市社会基层管理的核心与关键区域。社区的治理成功与否不仅关系到我国社会能否稳定发展,也影响着公民的权利实现与需要的满足。因此,针对城市社区的相关研究意义重大。本文以善治理论为基础,定位于城市社区多元治理主体的权力互动问题研究。本文从介绍我国城市社区治理主体构成的变化开始,对我国现有城市社区多元治理主体进行分析。一方面,总结我国城市社区现有多元治理主体的构成体系;另一方面,对各治理主体的功能定位与权力内容进行分析和研究。并以长春市两个典型社区为例,具体分析各治理主体之间在行使权力时的互动模式与行为逻辑,包括政府行政权力对社区的影响,社会组织自治权的行使现状,以及公民自身权利的实现情况。结合实践中各治理主体的权力互动现状,指出我国现有城市社区各治理主体在进行权力互动时的问题,主要包括:政府以行政权强势干预社区治理造成的社区组织行政化倾向严重,以及政府的越位、缺位问题;社区自治组织在双重身份下无力有效行使社会自治权;社会组织发育不成熟,自我发展与提升能力较低;社区居民参与热情不高等几个方面。同时,本文以政府主导模式、社会自治模式以及混合模式这叁种成功的国外社区治理模式为例。通过分析叁种成功模式中各社区治理主体的功能定位,以及各治理主体在其职能和权力范围内进行良性互动的模式,说明各治理主体应如何行使各自权力,如何形成良好的权力互动机制,并总结有益于我国城市社区多元治理主体权力互动机制建设的成功经验和启示。本文在分析我国城市社区多元治理主体的权力互动现状和问题,以及国外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提出我国城市社区多元治理主体权力互动机制的改善与优化建议。首先,应理顺政府与居委会的权力关系与界限,限制政府行政权对社区治理的干预,强化政府的政策支持与发展指导作用。其次,加强对社会组织与公民的培育,提升他们的参与热情,激励社会组织与公民积极参与社区建设。再次,以制度和法律保护治理主体的利益,保障治理主体能够充分行使各自权力,同时加强对政府和社区自治组织的监督。最后,构建新的权力互动平台,进行具有创新性的尝试。本文认为,城市社区的良好发展有赖于各治理主体之间的明确分工和有效合作。构建城市社区各治理主体的良性互动关系,有助于约束各自权力,协调各治理主体之间的利益关系,更好地整合社区资源,从而推动我国城市社区的发展迈向更高水平。

张大维[4]2010年在《中国共产党城市社区建设的理论与实践研究》文中提出本文以“城市社区建设”为研究对象,以“中国共产党的理论与实践”为研究视角,试图主要回答以下两个问题:中国共产党城市社区建设理论体系是否形成,主要内容和理论价值如何?中国共产党城市社区建设理论体系指导下的城市社区建设实践成效怎样,主要经验和实践意义何在?论文通过综合运用文献研究、调查研究和实地研究等研究方法,遵循“发生逻辑(为什么)——理论体系是什么——实践成效怎么样”的分析思路,采用“新情况——新问题——新理论——新实践”的研究框架。研究得出的基本结论是:第一,党的城市社区建设理论已经形成且已整合成架构合理、指导实践取得巨大成功的科学理论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的最新理论成果。第二,党的城市社区建设理论体系指导的城市社区建设实践取得了显着成效,积累了丰富经验,为统筹城乡社区发展奠定了基础。社区是社会的细胞,建设和谐社区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没有中国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就没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由此可见,社区建设和党的建设是新时期和谐社会建设必须关注的两大主题。新中国建国60年、改革开放3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颁布实施20年、全面推进城市社区建设10年、积极推进和谐社区创建5年,农村社区建设从试点走向铺开,城乡社区统筹发展的趋势正在形成,我国社区建设的成就巨大,对中国共产党在城市社区建设中形成的新理论与新实践进行系统研究显得十分必要。然而,当前学术界在取得大量研究成果的同时却也出现了一些明显不足:从西方研究范式出发,来阐释中国城市社区建设实践的较多,从我们党执政的角度去研究中国化道路,并从学理上分析总结我们党城市社区建设新理论和新实践的较少;等等。本文关注实践中的问题,转换研究范式,从实际问题出发梳理出中国共产党领导城市社区建设的四个主题,也即党的理论和实践体现的四条主线:居民自治、社区管理、社区服务、社区文明。本论文阐释围绕着这四条主线展开,使其贯穿于党的理论和实践的始终。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中国城市社区建设具有独特的发生逻辑。我国城市社区建设的最初目的,是要解决改革开放中出现的新情况所引发的新问题,中国共产党的城市社区建设理论和实践就是围绕这些新情况和新问题展开的。总体来看,我国巨大社会转型出现的新情况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社会分层、社会流动、社会组织和社会分工。新情况引发新问题,与之相关联,我国的社会建设面临的新问题也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民稳问题,即单位制解体与基层社会管理主体缺失及管理真空问题;民生问题,即公共需求增长与公共服务或产品供给短缺问题;民主问题,即公民的选择权、自由权、差异性增强与自治渠道、自治制度、自治机制不完善问题;文化问题,即精神文明建设与核心价值体系统领问题。面对这些新情况和新问题,党和国家逐步形成了通过社区来整合社会的中国城市社区建设道路,形成了中国共产党独特的城市社区建设理论并指导着城市社区建设实践不断向前发展。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中国城市社区建设形成了科学理论体系。中国共产党选择走城市社区建设道路以后,逐步展开了理论探索并通过实践试错来完善理论。在这一过程中,党的各次全会的精神、中央领导同志的论述、中央政府报告的概括、中央政策法规的阐述,政界学界理论的成果,等等,都极大地丰富了中国共产党城市社区建设的理论。总体来讲,业已形成的中国共产党城市社区建设的理论体系,是关于建设社区(社会)生活共同体及其内含的居民自治、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等各要素的意义价值、宗旨目标、内涵外延、组织架构、体制机制、方式方法、手段途径、网络体系等的整体性理论体系。其包括叁个相互关联的组成部分:一是逻辑起点理论,即马克思主义研究问题的出发点和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研究方法理论;二是中轴核心理论,即社区(社会)生活共同体理论;叁是外围结构理论,包括社区居民自治理论、社区管理有序理论、社区服务完善理论、社区文明祥和理论等四大支柱理论。这叁部分共同构成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城市社区建设理论的轴心体系。其中,逻辑起点理论是方法论,中轴核心理论是价值观,外围结构理论是保护带。中国共产党城市社区建设理论体系的科学性是由其指导的城市社区建设实践成效决定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中国城市社区建设取得了巨大实践成效。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中国城市社区建设道路大致经历了传统旧式社区建设阶段、过渡转型社区建设阶段、现代新型社区建设阶段、和谐社区建设与城乡社区统筹发展阶段四个阶段。本文侧重于呈现过渡转型社区建设及其以后阶段的实践发展。在党的城市社区建设理论体系指导下的城市社区建设实践成效概括起来便是“五个建立、五个格局”:一是社区组织体系基本建立,初步形成了基层社会有序管理格局;二是社区民主制度基本建立,初步形成了广泛参与居民自治格局:叁是社区服务体系基本建立,初步形成了小社区大服务格局;四是社区建设保障机制基本建立,初步形成了齐抓共建格局;五是社区文明氛围基本建立,初步形成了文明祥和格局。实践的巨大成效实际上也证明了中国共产党城市社区建设理论体系的科学性。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中国城市社区建设创造了理论实践价值。其理论价值体现在:一方面,从时间和内容范畴上看,中国共产党城市社区建设理论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另一方面,中国共产党城市社区建设理论体系坚持了马克思主义最基本和最核心的思想,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的最新理论成果。其实践意义体现在:中国共产党城市社区建设理论体系及其内含的“一个正确分析、五个紧紧抓住”等具体实践经验,既为全面开展城市社区建设拓宽了发展空间,也为积极推进农村社区建设提供了参考借鉴,为最终实现城乡社区一体化发展格局奠定了基础。

张英楠[5]2016年在《街道办事处在社区建设中的职能探析》文中研究指明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发展,社区在城市管理中扮演着愈来愈重要的角色。因此,推动社区建设的大力发展已经成为基层群众的迫切需求。我国社区的自治力量较为薄弱,社区建设被基层政府过度干预。作为基层政府的派出机构,街道办事处承担与社区建设相关的多方面工作,对城市基层管理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在社区建设中,街道办事处的各项职能的梳理和分析迫在眉睫。本文结合当前法律条例规定,通过对国内外在社区建设方面的理论研究,将街道办事处在社区建设中的职能发挥归纳为以下七点:促进政府与社区居民的双向沟通,维护社会稳定,指导居委会工作,促进精神文明建设,梳理维护社区各方面关系,加强社区管理,健全细化社区公共服务工作。并选取长春市宽城区群英街道办事处为实证研究对象。通过对群英街道办事处的职能分析,总结出了它在社区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如区街关系不顺,权责不清,职能错位,建设经费不足,服务难以到位等。并根据实际情况,对上述问题进行原因分析。最后,从健全政府对街道办事处工作开展的支持体系,加强街道办事处自身建设,积极发挥街道办事处在社区中的指导作用叁个层面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以求街道办事处在社区建设中的职能得以更好发挥。

刘亚楠[6]2017年在《城市社区居务监督委员会的制度设计与践行研究》文中认为在国家走向民主化的发展进程中,基层民主制度是我国民主政治制度的重要内容之一,其主要是由我国的基层群众性自治制度构成的。由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构成的“四个民主”是当前基层民主发展的基本途径和实现形式,而其中民主监督作为“四个民主”的重要保障环节存在。在城市社区建设之初,国家就明确指出其基本目标之一就是要扩大城市社区民主,完善居民自治,通过在社区内实行“四个民主”,以逐步实现社区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那么不断强化社区监督机制必然也是社区群众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和社区公权力有序运行的重要保障。但值得注意的是,社区管理事务随着近年来城市化的加速推进而变得越来越庞杂,因社区民主监督形式化、监督无力而产生的权力滥用、作风问题等层出不穷,城市社区民主监督作为基层社区“四个民主”发展的重要保障,成为最薄弱的环节。在中国基层民主发展实践中,基本上遵循着先村庄、后社区的发展路径,随着村级监督的不断创新、完善和立法规范,相比之下大多数城市社区民主监督却一直缺乏科学工作渠道、规范的组织载体和统一的立法规范,与最初的设想存在一定差距。与此同时,党中央也在不断强调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强化权力监督,保障人民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的重要性。为此,怎样进一步推进城市社区民主监督发展深化,逐步健全城市社区群众自治制度,通过民主监督的完善来保障人民实实在在的民主权利,成为不可回避的问题。本文基于近年来城市社区居务监督委员会等类似监督机构的发展势态,立足湖北省城市社区居务监督委员会制度的确立背景,深入分析居务监督委员会制度自身的概念定位、生成逻辑以及具体内容。由此结合湖北省居务监督委员会的制度内容本身与实践运行情况,发现社区居务监督委员会不仅是社区民主监督制度的一种创新形式,与以往不同的是,它同时也是社区民主监督的组织化探索与创新,试图在社区内形成除却社区居民权利监督之外的权力监督组织,以规范社区内部权力运行,监督涉关社区居民利益的社区公共性事务,以达到保护社区居民整体利益的效果。但是,现实往往要比制度设想复杂的多,地方居务监督委员会制度自身是否符合城市社区发展实际?作为一种规划性变迁的内容,居务监督委员会发展的现实动力是否充分?面对既有社区组织架构与层级关系,居务监督委员会作为一个创新性组织,处于何种地位等?都是需要我们放到具体环境中进行思考的问题。

沈冠辰[7]2017年在《我国城市社区经济发展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对于城市社区经济的研究,是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社会经济发展的探索逐步从宏观深入到微观领域的一个必然发展过程。城市社区经济是指在一定的城市地域范围内,城市社区组织以满足社区居民物质及文化消费需求为目标,以实现最优资源配置为手段,提供经营性或非营利性服务产品的经济活动。城市社区是社会的缩影,也是社会的重要的组成部分,作为区域经济的细胞,是区域经济的社会层面和组成部分,对区域经济发展具有直接的影响,城市社区建设的水平对国家整体发展水平也会产生相应影响。城市社区经济是在市场经济环境下,逐步产生和发展出来的新经济形态,发展城市社区经济可以优化区域内和区域间的资源配置,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实现区域经济的均衡发展。现有的经济学理论体系中,缺乏对城市社区经济的系统性论述,本文梳理了与研究主题相关的区域经济增长要素理论、需求理论、供给理论、行为区位理论、盈利空间界限理论以及区域治理理论等理论,形成关于城市社区经济研究的理论脉络。通过文献研究法,查阅数据库、图书馆及相关网络资料和数据,对国内外相关研究进行梳理综合,与理论梳理一道为本研究奠定重要的前期文献基础;通过比较研究法,以发达国家的城市社区经济发展为比较对象,分析其成功的经验,为发展我国城市社区经济提供借鉴和启示;运用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对城市社区经济发展现状进行定量分析,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定性分析,从而对城市社区经济发展要素的相互关系有了更为清楚的认识。本文以东北叁省的城市社区经济发展作为主要研究案例,是由于其作为我国的经济发展落后地区问题较为突出,具有一定的代表性。东北老工业基地在新中国建立以来的半个多世纪中,依托地区丰富的自然资源实现了经济的蓬勃发展,为新中国经济发展做出了极大贡献。但在当前的经济形势下,东北叁省面临着巨大的经济发展挑战,经过多年的开采,东北地区的原油、矿产、林木等自然资源已经濒临枯竭,剩余的资源也不足以满足我国经济发展的巨大需求,gdp占全国比重逐年减弱,连续叁年gdp增速全国倒数,经济持续滑坡。经过分析发现,东北叁省现有发展局面是由于经济发展布局不合理,政府发展思路保守,城市社区经济发展的制度体系不健全等因素导致的结果。东北叁省在城市社区经济发展方面的相关支持性政策普遍缺乏、法律支持体系不足,社区产权模糊,既没有财产最终所有权也没有财产授权经营权。既有的体制束缚使得社区缺乏积累社会资本的条件和动机,必然使得城市社区经济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受阻,亟需调整经济发展结构,找到新的经济发展思路。通过比较分析及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本文认为发展我国城市社区经济,需要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一是要政府放权,激发城市社区经济发展模式的创新活力;二是要转变政府思路,加大对城市社区经济发展的资本投入及政策支持;叁是要大力加强社区非政府组织建设,培育社区参与意识,发展社区教育实现人力资源优化;四是要健全城市社区经济发展体制,仅依靠社区内部力量还无法实现可持续发展,必须要优化外部政策和制度环境,需要国家和地方政策的支持,明确政府与其他社区管理主体之间的权责和利益关系,以促成政府的有效管理和社区自治的良好运行。全文共由8章构成,各章的主要内容如下:第1章为绪论,本章节主要针对本选题的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进行阐述,提出本选题的研究思路和研究架构,确定了本研究所使用的方法以及使用这些研究方法要达到的目的。最后对本研究有哪些实践和理论创新以及存在的哪些不足之处进行了总结。第2章为与本文相关的文献研究综述,首先对本研究的主要概念进行诠释与界定;其次整理并阐述了与本研究相关的区域经济基础理论:区域经济增长要素理论、需求理论、供给理论、行为区位理论、盈利空间界限理论以及区域治理理论等并进行了相关理论评述;最后对国内外学者有关城市社区经济发展及城市社区建设的相关研究成果进行了回顾,并进行归类分析,对现有相关研究成果进行总结和评述。第3章分析了我国城市社区经济的发展历程及定位。我国城市社区经济发展历程中,随着不同时期内外部环境的变化,国家对城市社区经济发展做出的定位、城市社区经济所具有的功能的变迁以及城市社区经济发展的规划都有所不同,本章对我国的城市社区经济发展历程及定位进行了相应的阐述和分析。第4章以东北叁省为例,梳理辽吉黑叁省在城市社区经济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了城市社区经济发展所面临的主要困境及其形成原因,着重探讨了辽宁、吉林、黑龙江叁省城市社区经济发展要素社区组织及其经济贡献的演变状况及影响。第5章对城市社区经济要素与城市社区经济行为的关系进行了几个维度的分析,包括我国城市社区组织的不断发展、社区公共服务产品的供需状况以及社区公共资源的利用效率及政府决策等对城市社区经济发展的影响,归纳现有经济行为及现实经济基础与城市社区经济发展之间的相关性,为提出城市社区经济发展对策奠定基础。第6章对德国、美国、日本等叁个具有代表性的发达国家的城市社区经济发展历程、特点进行了总结,对比发达国家的发展经验,提炼出对我国城市社区经济发展的有益启示。第7章借鉴发达国家在城市社区经济发展中已有的相关经验,结合我国实际情况与案例研究内容,针对我国城市社区经济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促进我国城市社区经济进一步发展的相应对策和建议。另外,本研究对每一章都进行了章内总结,梳理该章节的研究重点和结论,分析该章节研究内容与主体研究的关联性及贡献,在全文最后,对本研究进行了概括性总结,对未尽研究内容进行了梳理,以期在今后的研究中不断完善相关研究,同时提出了对后续研究的展望。

吴燕民[8]2005年在《中国城市社区服务运行机制研究》文中认为在我国,“社区服务”已经成为城市居民尽人皆知的词语。近10年来,社区服务已经成为我国城市社区建设的主旋律,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社区服务与城市居民的关系越来越密切。然而,社区服务的运行怎样才会更加合理有效,其发展前景如何等,这一系列问题都需要进行深入地探讨,有待达成共识。与社区服务发展的实践相比较,我国学术界和理论界对这些问题的探讨和研究尚有所欠缺。本文将试着对这些社区服务的相关问题作些探索。 一、社区服务运行机制研究 加强社区管理,理顺社区关系,完善社区功能,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社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中央23号文件进一步明确了社区建设的运行机制,即:努力形成党委政府领导、民政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分管、街道居委会主办,社会各方支持、群众广泛参与的推进社区建设的整体合力。 社区服务的正常开展,有赖于服务资源的供给和利用。一般来说,社区服务的资源构成分为物质资源和人力资源两个部分,而物质资源又可以分为有形资产、设施和无形的资金等两个部分。实际上,社区服务的无形资源——资金,是保证社区服务事业持续运转的物质基础,也是衡量一个地方社区服务事业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 人力资源的构成与动员状况,也是社区服务得以运转的重要条件,并且是衡量一个地方社区服务事业发展水平的重要尺度。通过10多年的发展,我国各地已逐步建立起一支以专职人员为骨干、以兼职人员为主体、以志愿者为基础的社区服务队伍。 如何进行社区的组织与制度建设,这也是社区建设实践中正在探索的一个大课题。费孝通教授指出,以群众自治为核心的基层民主建设是社区组织制度的一个基本方向,为此要分析外部和内部的条件,寻找居民对社区的认同基础,为居民提供尽可能多的居民参与社区决策的机会,充分发挥党组织、社区自治组织、社区中介组织的作用。 二、社区服务运行机制存在的问题 从社区服务口号地提出,到社区服务的蓬勃发展,我国社区实现了从“单位人”向“社会人”的过渡。社区建设取得了重大发展,但是,由于我国的社区服务起步较晚,人们对社区服务认识滞后,其发展过程中不可避免会存在一些问题。 我国福利服务提供的权能由政府向社区分化并不是一种自然的过渡,而是在政府的推动下进行的。在这一过程中,政府没有理清自己与社区的行为目标、行为准则和行为界限,造成了社区服务管理的行政化问题。而我国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现状,决定政府对社区资金投入有限,造成社区服务的发展更多的是靠自筹资金,这就必然使它的营利性多于福利性。政府对社区投入的缺乏,导致社区工作者待遇低下,待遇差的问题,直接导致社区服务队伍的素质低下、年龄结构老化,制约社区的进一步发展。 叁、存在问题的对策研究 针对社区服务运行机制中存在的问题,本丈提出解决问题的几条对策。加强社区自治组织建设。城市社区自治组织建设是社区建设的核心,也是社区协调运行的基础条件。要对原有居委会所辖区域作适当调整,同时,建立社区居民自治组织,积极培育社区中介组织。其次,努力实现社区服务社会化。面向整个社区,扩大覆盖面,不断开拓社区

刘文婕[9]2014年在《我国城市和谐社区建设研究》文中认为在我国市场经济高速发展,社会结构急剧转型的今天,社会成员逐渐由“单位人”向“社会人”的转化,随之而来的是诸如贫富差距过大、收入分配不均、社会保障不足等新的社会矛盾凸显,国家的安定团结受到威胁。因此,保证我国社会稳定高速发展和社会秩序的安定有序,确保改革的成果能够造福人民群众的任务就显得更加紧迫。自从2011年我国城镇人口比重首次超过农业人口以来,城市社区做为我国社会改革和经济转型的缩影和试验田的地位更加重要起来。由此看来,想要又快又好地促进城市和谐社区建设工作的开展,我们需要做到:第一,要积极转换传统老旧而僵化的思维方式,积极转变政府职能,改善城市社区治理中的不足之处,提高城市社区管理效率;第二,要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完备城市社区自治体系,推进社区基层民主建设;第叁,因为我国的城市社区建设是以社区服务为基点进行的,应当想方设法地不断努力,专注于专业素质和能力的培养,以社区居民的需要为服务的方向和目标;第四,城市社区文化是推动社会进步的内部动力源泉,因此繁荣城市社区文化,培育社区居民共同意识至关重要。本研究通过介绍我国城市和谐社区建设的背景、发展现状以及城市和谐社区建设中政府与社会互动的叁种模式,从城市社区自治、城市社区管理、城市社区文化建设、城市社区服务几个方面为出发点,指出了目前影响我国城市和谐社区建设的不利因素,并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方案,供本领域内的实践工作作为参考。

孙晶鑫[10]2011年在《长春市社区管理体制研究》文中研究说明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单位人”变成“社会人”,社区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越来越突出,承担的任务也越来越繁重。加强社区建设,已经成为促进改革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面临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然而当前社区的功能在很大程度上已经难以满足社会的需要,社区发展不平衡、服务功能不完善、自治功能薄弱等问题普遍存在,社区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服务体系等都面临着越来越大的挑战,长春市基层社区管理体制的改革也显得尤为迫切。文章通过对国内外城市社区管理体制的分析和对比,对长春市社区管理体制的改革方向进行了实证研究和理论探索。本文共分为六个部分:首先,对本文的研究背景、研究主线和创新之处进行了简要陈述;第二,从社区管理的基础理论入手,分别分析了市民社会理论、社会工作理论和治理理论;第叁,回顾了我国社区管理体制从“街居制”到“社区制”的演化进程,并分析了目前社区管理体制中存在的问题;第四,以上海、北京等城市为例,探索了国内各大城市的改革经验借鉴;第五,对国外的“居民自治型”、“政府主导型”、“政府社区合作型”等不同的社区管理模式进行对比分析,从而提出国外管理模式对国内的借鉴意义;第六,提出长春市社区管理体制改革的框架设想,包括整体运行机制、街道层面的改革设想和社区层面的改革设想。

参考文献:

[1]. 长春市城市社区自治组织建设研究[D]. 李冬梅. 吉林农业大学. 2004

[2]. 长春市社区公共服务管理问题研究[D]. 杨潇茵. 吉林大学. 2008

[3]. 城市社区多元治理主体的权力互动机制研究[D]. 韩冬. 上海师范大学. 2013

[4]. 中国共产党城市社区建设的理论与实践研究[D]. 张大维. 华中师范大学. 2010

[5]. 街道办事处在社区建设中的职能探析[D]. 张英楠. 吉林大学. 2016

[6]. 城市社区居务监督委员会的制度设计与践行研究[D]. 刘亚楠. 华中师范大学. 2017

[7]. 我国城市社区经济发展研究[D]. 沈冠辰. 吉林大学. 2017

[8]. 中国城市社区服务运行机制研究[D]. 吴燕民. 吉林农业大学. 2005

[9]. 我国城市和谐社区建设研究[D]. 刘文婕. 西南政法大学. 2014

[10]. 长春市社区管理体制研究[D]. 孙晶鑫. 东北师范大学.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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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城市社区自治组织建设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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