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政府治理环境下的行政管理法制化建设论文_徐天琪

现代政府治理环境下的行政管理法制化建设论文_徐天琪

(南开大学)

摘要:我国政府建立现代政府治理体系,以此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保障制度。在我国政府行政管理中,只有加强实施行政管理法制化的建设,才能更好的推进现代政府治理体系的建设。本文就现代政府治理环境下建设行政管理法制化体系进行分析探讨,并提出了相关见解,以供参考。

关键词:现代政府治理;行政管理;法制化建设

引言:

行政管理法制化作为国家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除了对行政法律规范的制定外,还包含了对行政法律规范的实施。对其的正确加强建设,不仅能够改变目前行政管理法制化建设的诸多不足,还能够逐步的推进行政管理法制化建设。

一、概述

(一)行政管理法制化建设的原则

1.确保各级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行政

在执法过程中,各级行政管理部门要做到实事求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则。在判断一些人的行为时,要做到不以个人的主观想法为主,而是以法律作为基准去发现客观事实。这样才能够更好地去规范大众的行为,做到个体行为与社会需求相互统一。而如果政府机关的法律规范被一些个人或者小群体的意识所取代,将会导致社会秩序变得紊乱,进一步造成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受到损害。

2.各级行政部门在工作中要严格执法

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办事,而不是打人情牌,攀关系。在对违法行为进行判定时,行政部门必须做到充分调查,对其违法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危害的程度进行了解,然后再按照相关的法律对其做出相关的处罚措施。不能因为与违法人员的个人关系亲密或有冲突,而做出不合理的处置。

3.领导部门要做到以身作则

政府机关的领导干部应该时刻明确并谨记自己的身份与职责,要用法律法规时刻来约束自己,做到秉公执法。要秉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树立完整的大局观念,以全面完善的角度去处理人民与政府的问题,打破地方政府的保护主义及小集体主义。对于人民的问题要做到积极回应、高效办理,不拒绝人民的合理要求,有求必应。

(二)行政管理法制化建设对现代政府治理的影响

1.行政管理法制化建设是行政管理民主化的重要前提

行政管理民主化体制作为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其建立实现了我国建设形式和内容上的统一。行政管理作为国家管理的一项重要举措,应将人民当作最重要的创作群体,将人民的智慧集结起来,以此实现大多数人民的利益及意志。要严格杜绝以个人意志来进行行政管理活动的行为;要创建一套完整的民主化行政管理制度,从而形成可供实际操作的民主管理方式,使民主化行政管理能够贯穿到整个行政管理流程当中。

2.行政管理法制化建设是行政管理高效性的重要前提

在我国,各项行政管理体系的完善与更新究其根本都是为了提高行政效率,以此确保行政管理的高效性。法制化建设的完善对于行政效率的提高起着很重要的作用。例如,行政管理法制化建设能够提高行政管理机构的整体水平,阻碍一些不良分子进入行政机构,从而提高行政管理人员的水平及工作能力。

二、现代政府治理环境下行政管理法制化建设存在的缺陷

(一)空有其位,不谋其职

目前,有些地方政府以各种借口来推脱其职责的现象还是频频发生,使人民的应享权力得不到实现。在法律法规中,对于特定的情况下做出特定的行为已经明确规定,但总会出现有些不能严格遵守的状况。例如,对于群众上访的工作,相关行政部门要认真接待并认真处理群众的问题。但是,有些地方政府却不能做到严格按照法律条文来执行。他们不是怕麻烦就是怕“得罪人”,将群众上访的问题推脱不办或者交给其他部门。这种严重不负责任的行为使得人民群众的问题不能得到解决,导致社会发展不利。

(二)空在其位,乱谋其职

与推脱职责相反的,是有些政府部门身在其位,却不能够明确认识自身的职责,不能正确履行自身义务。例如,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所有的资源配置及经济因素都有其自身固有的发展规律,任何人都不能去破坏它。但是在有些地方,却总是会发生政府部门企图去垄断市场,破坏市场竞争规律,最终导致社会秩序被扰乱,不能稳步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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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违法干预民事活动

在有些地方政府中,相关工作部门履行其职责总是喜欢以个人意识来进行,独断专行,对法律视若无睹,更谈不上遵守法律。当人民群众真正遇到问题,上访寻求帮助时,又总是再三推脱,推卸责任,使问题不能得到及时有效地处理。当上级进行检查和监管时,又总是弄虚作假,故意隐瞒在其职责内所发生的事故,导致某些事故得不到解决,对人民群众的生活产生影响。更甚者,有些政府根本就不把法律当一回事,欺行霸市,把人民群众当作小孩子哄骗,肆意践踏国家与人民所建立起来的法规政策。有些政府领导利用手中的权力肆意妄为,认为权力远远大于法律,贪赃枉法,早已忘记了他们手中的权力是用来服务广大人民群众的。

(四)包庇犯罪行为

我国行政执法部门的官员在工作中本应扮演着调解者的作用,去解决民事纠纷。可是个别官员总是不讲任何道理的去庇护与自己有利益交易的一方,与违法者同流合污,致使违法者更加为所欲为,猖狂无比,而受害者的权益越来越弱。更甚者,有些政府充当了社会不良势力的保护伞,助长其恶势力的不断滋生。长此下来,人民群受到的伤害更加严重,官民之间的矛盾也愈演愈烈。

三、我国行政管理法制化建设的优化对策

(一)对政府法制体制进行建立健全

为了更好地弥补行政管理法制化建设存在的缺陷,国家应该从社会制度入手,去建立完善的社会制度,从而避免行政管理法制化建设的不足所带来的犯罪行为,也进一步从源头处解决政府官员对其职权的滥用问题。虽然我国目前已经有了相关的法律法规来约束官员的贪污腐败行径,但是法律的混乱及制度体系的不成熟导致目前的棘手问题并不能从根源上解决。

想要对政府的治理方法进行规范,真正的关键所在是要进行体制的改革,这相比于单纯的揭露或处置几个贪污受贿的官员,更具有现实性的意义。如今社会的高速发展,已致使旧的一套法制体系很难再约束政府的管理行为,改革已迫在眉睫。而建设一套条款明确、奖惩分明且具有执行力的法律体系才是最具意义的办法。运用法律来规范政府,净化政府,使政府能够做到真正为人民服务。与此同时,要发动人民群众及相关的司法机构对政府的行为进行监督,以此来杜绝违法乱纪的现象。

(二)全面开展普法教育

法治社会的存在对于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有着重要的影响。因此,对于我国依法治国而言,全面开展普法教育,树立人民群众的法制意识是最为基础性的工作。近年来,我国的普法教育也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个别地区也依旧存在行政管理的违法行为。

作为党和人民的代表,领导人员应该起到带头作用。要做到从自己开始,认真学法,模范守法。执法过程中,要做到文明公正执法,保护人民的应有权益,维护社会和谐公平发展。作为人民群众,应该主动学习法律法规,知法懂法之后,才能有效地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可以监督政府的所作所为。

(三)全面监督权力运作机制

政府在行驶权力的过程中,其主要的机关部门或工作人员对整个的运作过程起着关键性的作用。所以,其滋生腐败的概率也会较高。现实中,每个行政管理岗位都有着滋生腐败的可能性,只是概率不同而已。因此,应该对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全面监督,同时再对重要部门或人员进行加强监督。

建立健全职责运作系统,应该使行政权力在实施过程中可以相互制衡,以此来减少腐败状况。许多行政管理部门或人员在各种利益的诱惑下,往往会在私下动手脚,以此钻法律的空子。因此,政府在颁布各项法规政策时,应该做到透明化,让公众对其政策都有所了解,以此来监督行政管理部门或人员的工作。

(四)加强行政管理法制化建设缺失行为的惩罚力度

具有强制性和惩罚性的法律才能算上是一部合格的法律,强制性可以发挥法律本来的效力,惩罚性可以让法律具有威慑力。这样一部法律会对普通民众起到警示及教育作用,会让不法分子承担其违法的后果,警示众人。

当出现因行政管理法制化建设出现大片缺失而发生的犯罪案件时,首先应该追究的是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负责人的责任。其是整个犯罪案件的始作俑者,应该承担主要责任。对于那些独断专行的政府人员应该严肃处理,绝不姑息。对于损害了人民的利益的行为,要补偿人民的损失,并根据其违法行为做出合法的惩罚。

四、结语

建立一套符合我国国情的行政管理制度是建设行政管理法制化的主要前提。这些制度结合我国的国家政治权力及政府治理理念,树立与我国相适应的政府法制理念,进一步提升行政管理水平和效率,推动我国政府现代化行政管理体系的不断发展。

参考文献

[1]李海涛,张顺.论现代政府治理环境下的行政管理法制化建设[J].东疆学刊,2016(04).

[2]赵语慧.现代政府治理环境下行政管理法制化建设研究[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2016(09).

[3]刘铭.法制化视角下行政管理体制问题研究[J].中国市场,2014(47).

论文作者:徐天琪

论文发表刊物:《知识-力量》2018年9月上

论文发表时间:2018/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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