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统管理思想的逻辑层次_韩非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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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27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5766(2008)07-0006-04

一、引言

在数千年治乱与治世的管理实践中,中国古代圣贤们形成了灿烂丰富的管理思想。中国传统管理思想有其内在层次结构,每一层次都因管理对象不同,所体现的管理原理和方法也有所不同。如果把管理的对象分为人和物两部分,中国的管理尤其注重对人的管理,根据管理对象的层次不同,可以大致分为3个层次:基层员工、中层干部、高层领导。每一个层次强调的中心不同,如果用一个字来概括,基层管理的中心围绕着“法”来展开,中层管理的中心是“忠”,而高层管理的中心是“道”。“法、忠、道”构成了中国管理3个层面的核心,如图1所示。

图1 中国古代管理思想的内在层次结构

二、基层管理的中心:法

老子曰:“圣人常无心,以百姓心为心。”魏征将百姓比喻为水,君主为舟,“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孟子曰:“桀纣之失天下也,失其民也。失其民者,失其心也。得天下有道,得其民,斯得天下矣。得其民有道,得其心,斯得其民矣。”然而,如何得民心?当年,舜事必躬亲,亲自解决民间的田界纠纷和捕鱼纠纷,花了3年时间才纠正了3个错误。韩非指出:“舜有尽,寿有尽,天下过无已者,以有尽逐无已,所止者寡矣。”如果制定法规公之于众,违者以法纠正,治理国家的效率就会更高。韩非认为,法制的基础在于“人情者有好恶,故赏罚可用;赏罚可用则禁令可立,而治道具矣”;管子则认为,“法者,天下之程式,万物之仪表也”。

“法”扩充为两个字就是“制度”。从企业管理角度,制度可分为对人的制度和对物的制度(各类标准)。其精髓体现在“公平”上,要体现出机会公平、过程公平、分配公平。如果以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和赫兹伯格的双因素理论作为分析框架,制度对个人的作用主要发生在两个层面:(1)保障作用。制度提供了企业内员工赖以生活的基本规范和行为准则,以及基本生活保障,为人们营造了一个安全、稳定的生活环境,以满足员工的生理需要、安全需要和归属需要;(2)激励作用。这是制度的核心功能,以满足员工的尊重需要和自我实现需要。

制度可克服随意性,体现公平性,保证管理的稳定性,提高管理效率。在企业中,制度的精髓是能体现出多劳多得的原则,而把这个原则做到位,基层员工的心就安了。韩非认为“法与时转则治,法与世宜则有功”,管理企业必须以法为准绳,法则应因时、因情而变。

治乱要用法,可以迅速恢复秩序。然而法也有其自身的局限性,法是对人外在行为的强制性规范,它所达到的效果是能够建立并维持一种表面的秩序,并不能起到凝聚人心的作用,更不能达到长治久安的目的。历史上的秦朝就是用法治迅速强大又迅速灭亡的经典案例。企业管理必须有制度作为维持秩序的基础,但制度仅仅解决了管理的基础问题,中国管理的第二个层次是围绕着“忠”而展开的。

三、中层管理的中心:忠

“法”是管理的基础,而管理的核心则是对中层的管理,“法治”相当于“治国”,对中层干部的管理则相当于“齐家”。从顶层到基层之间的各级称为中层干部,他们对上要秉承上级领导的思想和理念,对下又要将具体任务分配给基层员工,起到承上启下的作用,是和业绩直接相关的战略执行者。

在中国,中层干部经常会碰到一些法律所没有规定的事情,有许多实际问题仅靠“法”是不能解决的,孙子曰:“君命有所不受。”如何解决既对君命有所不受,而又为企业办成事的问题?只有“忠”。

一般而言,忠的含义是以组织的根本使命为自己内心的信念。此处尤其需要指出的是,“忠”是指忠于组织而不是忠于个人。进一步细分,对上同心同德,大局为重;对下目标明确,身先士卒;对左右相互协作,群而不党;对任务独当一面。忠的关键是勇于承担责任。

如何能令属下“忠”?儒家和法家从两个不同的层次展开:一是如果能够彼此信任,那么一切问题就迎刃而解了。儒家从此入手,提出了“德治”思想;二是如果不能够彼此信任,那么也要使下属在行为上“忠于”自己。法家从这一角度入手,提出了权治(法、术、势)理论。

1、彼此信任——以德治为基础

关于信任的层次,如图2所示的“差序格局下的个人社会网”(罗家德,2007)表示得非常清楚。以自我为中心,第一圈是家人连带,适用需求法则,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第二圈是熟人连带,包括“九同”(同学、同事、同行、同好、同姓、同年、同乡、同胞、同宗),适用于人情交换原则;第三圈是弱连带——陌生人,适用于公平法则。

图2 差序格局下的个人社会网

如何做到彼此信任,儒家认为要以“德治”为基础。“德治”就是《周易?坤卦》所言“厚德载物”。“德”又可以再细分为“仁、义、礼、信”。孔子曰:“上好礼,则民莫敢不敬;上好义,则民莫敢不服;上好信,则民莫敢不用情。”又曰:“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孟子进而曰:“君之视臣如手足,则臣视君如腹心,君之视臣如犬马,则臣视君如国人,君之视臣如土芥,则臣视君如寇仇。”《贞观政要·诚信》认为“君之所保,在于诚信”——“夫君能尽礼,臣能竭忠,必在于外内无私,上下相信。上不信则无以使下,下不信则无以事上,信之为道在矣!故自天佑之,吉无不利”。

儒家思想以德治为核心,德治要管理的是人内心中的秩序,德治是管理的根本。以德为本即以人为本,治国的基础是齐家,其实就是治身边的几位下属,德是只有身边的少数才能切身感觉到的,是润物细无声的教化、感应(治心之法)。而齐家的前提是修身,孔子曰:“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在中国儒家文化里面,存在着3种传统:道统、政统和学统。即《大学》中的八目:“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诚意正心修身是灵魂,是道统,不仅政统(齐家治国平天下)要受此制约,而且学统(格物致知)也是为道统而存在的。三统分别体现了文(学统)、体(道统)和用(政统)的承接关系,由学入手而修体,由体而致用。简言之:“修身”是道统,为体;“齐家”是政统,为用。“修身”以“内圣”为究竟,“齐家”以“外王”为目标,整个德治思想以此为核心。由此建立了以人为本,以德为先,道德为内,管理为外的中国管理模式。

若果真能够上对下以德,则下必对上以忠。就如《论语·为政》所言“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拱之。”然而,彼此间绝对的信任往往是可遇而不可求的事情,更多的时候是相互间有条件的信任和不信任。如何保证在彼此间没有绝对信任的情况下,也能使下属在行为上“忠于”自己?这正是法家理论的贡献。

2、彼此不信任——以权治(法、术、势)为手段

荀子、韩非提出了以权力为基础的治理方式。权治的依据在于:相信人性好利。在治理行为和结果方面,相信强权治理具有现实性,只有用好权,才能事半功倍,获得成功。

在韩非之前,法家已有3派:一派以慎到为首,慎到以“势”为管理的最重要因素,着重讲求保持和运用国君的权势地位;另一派以申不害为首,强调“术”为最重要的因素,着重讲求对官吏的选拔任用、监督考核、奖赏处罚以及驾驭的方法手段。着眼于对下属的有效制衡,以暗藏不露的机智方法考察下属,以及以设计精巧的手段制约下属;再一派以商鞅为首,最重视“法”,着眼于维护等级秩序,以建立和实施制度来管理众人行为,法治的基本手段是赏与罚。

韩非认为,这三者都不可缺少:“明主之行制也天,其用人也鬼。天则不非,鬼则不困。势行教严,逆而不违……然后一行其法。”明主像天,因为他依法行事,公正无私;明主又像鬼,因为他有用人之术,用了人,人还不知道是怎么用的,这是术的妙用。他还用权威加强他的命令的力量,这是势的作用。这三者“不可一无,皆帝王之具也”。

当上级与下属之间的信任缺失时,借鉴法治原理,可以合理设计组织的制度与规范体系;借鉴术治原理,可以合理设计管理者的监控管理体系;借鉴势治原理,则可以合理设计组织的权力分解与制约体系。通过以上方法,可以在短期内建立起企业的内部秩序,获得短期有效性。然而这些只能保证下属的外在行为“忠于”公司,至于下属的“心中”是否“忠于”本企业,还得依赖于“德治”,只有“德治”才是根本。然而在中国历史的长河中,“德治”只是理想的目标,在现实中,更多的人在更多的时候只有依赖权治才能奏效,这就是中国自汉武帝“废黜百家,独尊儒术”以来外儒内法或阳儒阴法的真实历史。

四、高层管理的中心:道

在中国五千年的文明史中,法家适用于基层员工,儒家适用于中层干部,什么样的管理思想适用于高层领导?

判断高层领导的标准主要为一“道”字。主上“有道”被称为明君,“无道”则称为昏君。

然而,“道”不是仅用意识、思想就可以把握或解释的。《周易?系传》曰:“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老子曰:“古之善为道者,微妙玄通,深不可识。”又曰:“上士闻道,勤而行之;中士闻道,若存若亡;下士闻道,大笑之。不笑不足以为道。”都将“道”放到了只有真正的“上士”才能“闻之”的形而上层面。清代纪晓岚对道家有八字评语:“综罗百代,广博精微”(《阅微草堂笔记》)。学术界至今对“道”的含义仍在争论。

中国文化最大的特点是,能够使内与外、主观和客观之间相互契入。中国的大智者们找到了一条从经验走向体验的道路,能够通过“致虚极,守静笃”等方式在人和天地之间建立一种深切的沟通关系,使人能够统合上下古今、把心灵的感通能力发展到极致。在《道德经》、《庄子》、以及众多的佛经中(如《六祖坛经》)都有严密的论述。无数的古大德们正是依据这些经书“勤而行之”,最终摆脱了“心为物役”的束缚,使生命获得了彻底的大解脱。道家的“悟道”和禅宗的“见性”其实是一回事,即“离一切相,能生万法”。它的根本在于一种超越:“内不动心,外不着相”。平常我们的内心总是被束缚在“小我”的肉体内,而事实上人的内心和整个宇宙是一体的,只要“为道日损”,不断去除掉各种执着心,我们的心性就会越来越广大,直至涵盖整个宇宙,这就是“天人合一”的“无我”境界。因为在最深处,主客体是统一的,天人是统一的,只是被后天的贪欲、妄想层层遮盖、分割而已。我们的本性就像一面明镜,老子所说“致虚极,守静笃”正是一条擦去明镜上灰尘的修身之路,沿此路可见到“本来无一物”的“无相”之“道”,此为明体。之后再勤修可达体用兼备,即禅宗六祖慧能所说“何期自性,能生万法”的“无为而无不为”的境界。这是和西方的外求之法迥然相异的“内修”之法。

经过近30年的历练,中国的企业家已经越来越体会到“做企业就是做人”、“心胸有多大,企业就能做多大”的道理。就像国家治理得好坏和国君自身素质、境界的高低密切相关一样,做好一个企业和企业家人格境界的提升正相关。老子曰“天之道,利而不害;圣人之道,为而不争”,因为“夫唯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阿里巴巴老板马云则说:“心中无敌,无敌于天下。”这反映了中国已经有越来越多的企业家在自觉寻找自身的文化渊源,寻回自身的文化传统就是回到自身的精神家园。而“道”这一东方智慧的至高境界正是企业高层领导努力追求、最想参透却又难以“一语道破”的。这里的“道”如果细分,可分为“做人之道”和“为商之道”。在当前的中国,两者互为手段,互为目标。“人道”(圣人之道)我国传统文化已有深刻的阐述,惟“商道”在当今中国只有不到30年历史。

笔者认为,“商道”就是探索企业在某一环境中的生存、发展的规律。作为企业的最高层领导者,他所面临的任务是思考企业整体、长远的发展方向。既要看到当前的机会、威胁、优势、劣势,更要看到潜在的发展方向和前进道路,看到支撑企业生存、发展的根本力量——企业存在的使命。而如何在强手如林的市场竞争中扬长避短、避实击虚,发现市场机会,则需要敏锐的洞察力。使命和洞察力的结合,就产生了当代优秀的企业家。他们把做企业和做人融为一体,并善于对“天时、地利、人和”做出准确分析和判断。

对于高层领导团体而言,关键之处莫过于“志同道合”,所谓“志同”是有共同的宏图远志,而不是目光短浅的惟利是图;“道合”是指在求道的道路上能够相互配合。这种“志同道合”还体现在孔子所说的“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上。“志同道合”是“道”的延伸,是从个人“求道”扩展到众人共同“求道”。中国的智慧是“大道至简”的,真理越到高层越简单。对高层领导团体而言,真正做到“志同道合”,就能心心相印、肝胆相照,德同而相聚,志同而道行,从而“无敌于天下”。《周易·系辞传》曰“二人同心,其利断金。”否则就只能“道不同,不相为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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